中兴通讯[000063] 006
☆风险因素☆ ◇000063 中兴通讯 更新日期:2009-11-13◇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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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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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合作 |2009-05-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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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中兴通讯于2009年5月21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战略合 |
| |作协议》。本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同意在政|
| |策允许范围内和遵守内部有关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为公|
|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海外项目上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
| |、进口信贷、对外优惠贷款、外国政府转贷款和贸易融资等各类|
| |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公司同意将中国进出口银行|
| |作为主要合作银行,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及其项下|
| |相关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公司提供100亿美元合作额度,合 |
| |作范围包括公司海外项目融资、咨询服务、非融资类金融服务、|
| |创新业务等方面。目前双方正协商逐步开展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
| |具体融资和业务合作。 |
| |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有效期三年。如在本协议项下达成|
| |具体合作事宜,双方需要另行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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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12-13 |6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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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依据2008年11月27日召开的本公|
| |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在西安高新|
| |区投资研发基地项目及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拟投资6亿元 |
| |人民币设立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
| |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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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8-12-04 |26274.72 | |
| 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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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8年11月,中兴通讯与中国电信签订了中国电信移动网络|
| |建设(2008年一期)核心网工程设备采购系列合同及中国电信移|
| |动网络建设(2008年一期)综合业务配置平台(ispp)工程设备|
| |采购系列合同。该等合同已由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后生效。 |
| | 1、本公司与中国电信签订了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08 |
| |年一期)核心网工程设备采购系列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
| |将向中国电信提供总金额约2.58亿元人民币的设备、技术文件和|
| |服务。 |
| | 2、本公司与中国电信签订了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08 |
| |年一期)综合业务配置平台(ISPP)工程设备采购系列合同,根|
| |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向中国电信提供总金额约59.21万元人民 |
| |币的设备、技术文件和服务,以及总金额为474.72万元的应用软|
| |件的开发、版权使用、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文件、服务和培训|
| |。 |
| | 该等合同已经合同双方签署生效,并已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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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8-10-24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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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
| |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为期约一年半的《物业租赁合同》|
| |,公司以每月租金40元/平方米(由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无须支付|
| |物业管理费)的单位价格,租入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80|
| |0号的物业,租赁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合同期自2008年10月23日|
| |至2010年4月17日,每年租金上限为人民币1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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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8-10-24 |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关联方重庆中兴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物业|
| |租赁合同》,公司以每月30元/平方米(由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无|
| |须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单位价格,租入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3 |
| |号的物业,租赁面积为20,000平方米,合同期自2008年10月23日至|
| |2011年10月22日,每年租金上限为人民币7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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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8-21 |200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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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2 亿元人民币参股航天科技投|
| |资控股有限公司,占航天投资注册资本的10%。本公司尚未就本 |
| |次投资签订相关协议。 |
| | 本次投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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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8-05-15 |445.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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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兴能|
| |源(开曼)有限公司100%股权以445万美元价格全部转让给中兴 |
| |能源有限公司。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 |。 |
| | 2008年5月14日,中兴香港与中兴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根据协议规 |
| |定,中兴能源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之日起7日内,通过银 |
| |行转帐方式向中兴香港一次性支付445万美元股权受让价款。 |
| | 此次股权转让价与中兴香港实际投资开曼能源的金额一致, |
| |即445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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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10-26 |300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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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中兴通讯于2007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亿元与关联方--深圳 |
| |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
| |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侯为贵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中|
| |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 |"中兴能源"),中兴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亿元,各出资人将|
| |以现金方式出资,本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
| | 中兴通讯、中兴维先通及中兴发展以现金方式各自出资人民|
| |币3亿元,出资比例各约为23.1%,中兴国际出资人民币3.8亿元 |
| |,出资比例约为29.2%,本公司董事长侯为贵先生出资人民币0.2 |
| |亿元,出资比例约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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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7-09-20 |47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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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7年9月16日,中兴通讯在合作框架协议下与埃塞俄比亚 |
| |电信公司签订了GSM二期项目合同。公司将向埃塞电信提供总金 |
| |额约为4.78亿美元的GSM设备等产品及相关工程服务,该合同已 |
| |经公司与埃塞电信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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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7-06-11 |237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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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7年6月7日,中兴通讯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通讯技|
| |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移动签订了TD-SCDMA规模网络技术应|
| |用试验网建设项目商务合同。根据该等合同约定,公司及中兴技|
| |服公司将向中国移动提供总金额约23.7亿元人民币的产品及工程|
| |服务(其中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约占该等合同总金额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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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12-09 |388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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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中兴通讯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香港)有限公司已成功认购|
|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
| |H股。中服此次全球发行12.91亿股H股,中兴香港已成功认购其 |
| |中17,674,000股,认购价格为中服全球发售价2.2港元/股,认购 |
| |总金额为3888.3万港元。 |
| | 此次认购资金来源为中兴香港自有资金。 |
| |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
| | 1、中服有着良好的行业前景,投资中服将有较好的投资回 |
| |报率; |
| | 2、有利于提高本集团运用营运资金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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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5-11-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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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关于中兴通讯非流通股股东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
| |持有的中兴通讯非流通股共计21,565,440股(占中兴通讯股份总|
| |数的2.25%)全部转让给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事宜。2005 |
| |年11月10日,华宝信托及玉龙公司就上述股份转让完成了股份过|
| |户手续,至此,玉龙公司持有公司21,565,440股股份,占公司股|
| |份总数的2.25%,股份性质仍为非流通法人股,华宝信托不再持 |
| |有公司股份。 |
| | 玉龙公司已承诺,若本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将来对本公司|
|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玉龙公司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
| |关规定,参加该股权分置改革,签署相关文件,并按照届时确定|
| |并生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履行相关义务,承担其因持有部分|
|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权而应承担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义务,|
| |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履行有关的约定和|
| |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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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5-04-15 |20900.00 | |
| 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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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近日,中兴通讯与印度公司Atlas Interactive India (Pr|
| |ivate) Limited签订了宽带网络设备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 |
| |的约定,公司将向Atlas India提供总金额约为2.09亿美元的宽 |
| |带网络设备。该供货合同已经公司与Atlas India双方授权代表 |
| |签署生效。但是,供货合同金额可能会根据合同项下的具体订单|
| |实际发出时的市场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另外,供货合同中涉|
| |及的融资协议的主要条款仍有待进一步洽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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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4-12-01 | | 是 |
| 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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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于近日与公司|
|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立德通|
| |讯器材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由康讯电子向立德通|
| |讯购买液晶显示模组及其他电子产品,该框架协议属于公司控制|
| |的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在该框架协议下|
| |,预计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为:2005年:人民币5.6亿元;2006年 |
| |:人民币7.3亿元。框架协议现已生效,有效期为自生效日至200|
| |6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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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4-09-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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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4年8月25日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
| |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4年8月11日正式发 |
| |出《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 |》,同意将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深圳公司持有的中兴通讯股份有|
| |限公司673.92万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
| |公司。国有股划转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仍为80075.52万股,其中|
| |航天深圳公司持有673.92万股,占总股本的0.84%,股份性质为 |
| |国有法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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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3-12-09 |22609.45 |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近日与山西省通信公司签订了总金额为226,094,457 |
| |元的无线市话系统的供货合同,公司将向山西通信提供包括中兴|
| |ZXPCS设备、中兴PCS网络管理软件ZXPCS-NMS等产品及相应的技 |
| |术服务。根据合同的约定,公司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履行|
| |交货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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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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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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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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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预付账款 |本公司控股股| | |
| |设备有限公司 | |东 | | |
|2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应收账款 |本公司控股股| 125.00| 0.03%|
| |术有限公司 | |东的股东之参| | |
| | | |股公司 | | |
|3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预付账款 |本公司控股股| 267.00| 0.07%|
| |术有限公司 | |东的股东之参| | |
| | | |股公司 | | |
|4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控股股| 104.00| 0.03%|
| |术有限公司 | |东的股东之参| | |
| | | |股公司 | | |
|5 |北京中兴新通讯设|应收账款 |本公司共同控| -84.00| -0.02%|
| |备有限公司 | |制的子公司 | | |
|6 |北京中兴远景科技|应收账款 |本公司之联营| 319.00| 0.09%|
| |有限公司 | |公司 | | |
|7 |深圳市中兴新地通|应收账款 |与本公司同一| | |
| |信器材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 |
|8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预付账款 |本公司控股股| 51.00| 0.01%|
| |设备有限公司 | |东之股东 | | |
|9 |骊山微电子研究所|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股东 | 57.00| 0.02%|
|10|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应收账款 |本公司控股股| 298.00| 0.08%|
| |公司 | |东的股东之参| | |
| | | |股公司 | | |
|11|北京协力超越科技|应收账款 |本公司控股股| | |
| |有限公司 | |东的股东之控| | |
| | | |股公司 | | |
|12|西安微电子技术研|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控股股| 6.00| 0.00%|
| |究所 | |东之股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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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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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7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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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近期,中兴通讯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北京成功通信电|
| |子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中兴移动通讯设备有限|
| |公司,及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有关诉讼事项如下: |
| | 一、案件起因 |
| | 1、2003年1月11日,扬州中兴与北京成功通信签订了合作协议|
| |,北京成功通信向扬州中兴以每部3,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8万|
| |部G218手机,总金额为2.8亿人民币。 |
| | 2、合作协议签订后,北京成功通信没有按协议支付手机款, |
| |也没有根据2003年1月1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在2003年3月20日前提货|
| |8万部手机。而扬州中兴根据北京成功通信实际支付款项约人民币1|
| |.72亿元,以合作协议中的单价,即每部3,500元人民币,进行了5 |
| |万多部手机的备货。北京成功通信于2003年9月才开始陆续提货。 |
| | 3、至2004年4月17日,扬州中兴共向北京成功通信发货7.37万|
| |部手机。因北京成功通信蒙受因市场价格下跌、非典型肺炎及政策|
| |原因造成的巨额亏损,向扬州中兴提出分担损失。扬州中兴参加了|
| |就分担亏损的谈判,经扬州中兴与北京成功通信协商,已发货的7.|
| |37 万部手机共计价约1.2亿元人民币,扬州中兴返还了北京成功通|
| |信的预付款14,194,392.50元。 |
| | 4、2004年4月17日,北京成功通信与扬州中兴签订了《谅解备|
| |忘录》,双方确认扬州中兴处尚余北京成功通信预付款3,500万元 |
| |,同时北京成功通信同意分批补偿扬州中兴人民币3,500万元损失 |
| |,并约定此补偿方案在2005年4月18日开始执行,并于2006年10月1|
| |8日执行完毕。而至北京成功通信起诉扬州中兴时,北京成功通信 |
| |并未按双方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约定,向扬州中兴支付补偿款。|
| | 二、诉讼请求 |
| | 2005年11月,北京成功通信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扬州中|
| |兴及本公司,就上述购销合同要求归还预付款3,500万元,并要求 |
| |赔偿利息及其他损失等3,600万,共计7,100万元人民币。 |
| | 三、诉讼进展 |
| | 本次诉讼正在审理之中,目前尚未开庭。 |
| | 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本公司认为上述诉讼不会对本公司当期利润,及本公司及其附属|
| |公司的财政状况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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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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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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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兴软创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兴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也于近期获得了|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
| |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控股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 |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含2008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
|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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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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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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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兴通讯技|
| |术有限责任公司也于近期获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
| |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
| |术企业证书》。 |
| |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控股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 |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含2008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
|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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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9-03-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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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中兴通讯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
| |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立德通讯器材有限公司近|
| |期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
| |定资格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含2008年)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 |
|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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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5-08-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205000.00 |
├────┼─────┴──────┴──┴───────┴─────┤
| 说 明 | 公司拟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头支行、深圳发展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补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
| |币7.5亿元、2亿元、5亿元、6亿元,合计20.5亿元人民币;该批综|
| |合授信额度尚须授信银行的批准。 |
| |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为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
| |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