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000089] 006
☆风险因素☆ ◇000089 深圳机场 更新日期:2009-11-17◇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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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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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11-14 |847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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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经认真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投资建设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
| |主体工程项目,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主体工程项目是航站区扩建|
| |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航站区扩建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
| |程。主体工程项目包括:T3航站楼(约45.1万平米)、停车楼、|
| |货运库区以及机场生产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 |人民币84.79亿元(其中静态投资为人民币80.65亿元),其中T3|
| |航站楼建设投资为人民币65.5亿元,最终的投资总额以国家发展|
| |改革委核准批复为准。 |
| | 预计建设计划周期为3年,即预计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 |
| | 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建设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拟发行可|
| |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余建设资金通过|
| |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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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7-31 |2781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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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项目。深|
| |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项目位于深圳机场内,占地面积11.5万平方|
| |米,总建筑面积为55,422平方米,计划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7,814|
| |.01万元。 |
| | 本项目属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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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9-07-31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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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向大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机场集团")租用位于机场跑道北端和南端的两块停机坪,即南 |
| |停机坪和北停机坪。南北停机坪的面积共289,862.9平方米,其 |
| |中南停机坪215,354.9平方米,北停机坪74,508平方米;共提供 |
| |停机位16个,其中南停机坪12个,北停机坪6个,其中大型机位8|
| |个(可停B747机型)。租赁价格:南北停机坪年租金为2,252万 |
| |元(其中:南停机坪为1,788万元,北停机坪年464万元),于每|
| |年年底一次性现金支付。租期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该协 |
| |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南北停机坪的使用方案。租赁期内|
| |,南北停机坪的维修及相应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
| | 构成了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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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9-04-25 |8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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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经过专家评审小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评审,最终选|
| |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设计院")作为深圳机|
| |场T3航站楼工程设计总承包方。经过双方认真协商,于2009年4 |
| |月23日公司与北京设计院签订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工|
| |程设计总承包合同》。 |
| | 北京设计院承担深圳机场T3航站楼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
| |工图设计总承包的管理、项目设计和设计配合服务。公司向北京|
| |设计院支付设计及服务费人民币8200万元整。履约期自合同签订|
| |之日起至T3航站楼工程项目竣工及竣工图纸提交。公司按照北京|
| |设计院提交设计成果的进度分九期支付合同款项,同时本合同对|
| |项目进度计划作了详细约定,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及处罚条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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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9-03-17 |8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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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公司(甲方)与北京|
| |航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乙方)就机场候机楼部分户内广告项目|
| |签订《广告经营发布合同》的议案; |
| | 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合同标的、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履约期限 |
| | (1)合同标的:深圳宝安国际机场A、B号候机楼户内到达 |
| |通廊共90项广告媒体的经营权。 |
| | (2)交易金额: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广告费总额为 |
| |人民币8,800万元整。 |
| | (3)履约期限: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 (4)结算方式:广告费按年度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 |
| |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09年度全部广告费至甲方指定的银行|
| |帐户,从2010年起,乙方应于每年一月份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 |
| |方支付当年度的全部广告费。 |
| | (5)履约保障: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提交现金保证金,|
| |同时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日常 |
| |管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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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9-02-03 |49512.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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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深圳机场持有95%股份的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简称"甲|
| |方") 与北京天骏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于2008年6月2|
| |7日在深圳机场就深圳机场候机楼户内198项广告媒体的经营权签|
| |订《广告经营合同》。乙方与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联。 |
| | (一)合同标的 |
| | 深圳机场候机楼户内198项广告媒体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1|
| |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权。 |
| | (二)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履约期限 |
| | 乙方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支付的广告费总额为人民币495,124,|
| |864元整。履约期限自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广告费 |
| |按年度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08|
| |年年度广告费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从2009年起,乙方应于每|
| |年一月份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全部广告费。甲|
| |方收到当年度全部广告费后向乙方开具广告费发票。 |
| |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 1.根据测算,若无重大经营环境调整,按本合同履行后,本|
| |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的户内广告收入将分别较|
| |上年增长30%、50%、90%及60%。 |
| |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
| |不会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
| | 2009年1月23日下午,深圳机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 |
| |有限公司与北京天骏广告有限公司就终止双方前期签订的深圳机|
| |场候机楼户内广告《广告经营合同》一事协商达成一致,签订《|
| |终止协议书》。 |
| | (一)收回原《广告经营合同》项下广告媒体经营权 |
| | 双方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机场广告公司提前无偿|
| |收回原《广告经营合同》项下全部广告媒体(含改造和新增的媒|
| |体)的经营权(上述广告媒体的所有权自始属于机场广告公司)|
| |。北京天骏公司应于《终止协议书》签署之日将原《广告经营合|
| |同》项下的全部广告媒体移交给机场广告公司,北京天骏公司不|
| |再行使上述广告媒体的经营权,不得就上述广告媒体与第三方签|
| |订任何广告合同。 |
| | (二)经济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
| | 北京天骏公司应向机场广告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 |金按原《广告经营合同》约定的2009年1-3月份(3个月)的广 |
| |告费计算。同时,北京天骏公司应向机场广告公司支付原《广告|
| |经营合同》项下2009年1-3月份(3个月)的广告媒体电费。 |
| | 本终止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 本《终止协议书》签订以后,机场广告公司即收回原《广告|
| |经营合同》项下的广告媒体,可尽快组织该广告媒体的销售,实|
| |现广告费收入。我公司预计本《终止协议》的执行将不会对我公|
| |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 | 由于原《广告经营合同》的履约期为 2008年7月 1日至 201|
| |1年 12月 31日,因此,本终止协议的执行将有可能使得 2010年|
| |和2011年深圳机场候机楼户内广告媒体的广告费收入达不到原《|
| |广告经营合同》项下的预期。但对于深圳机场候机楼户内广告媒|
| |体的正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
| | 本终止协议的履行对我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
| |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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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12-08 |5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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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为了适应深圳机场的发展战略,深圳机场拟以下辖机务工程|
| |部的现有业务、 人力资源、实物资产和现金出资,与香港中国 |
| |飞机服务有限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在香港注册的飞机工程投资( |
| |香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深圳市飞机维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
| |000万美元。双方已于2008年4月8日签订了合资合同。 计划项目|
| |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 深圳机场为控股股东,占合资公司55%|
| |股权, 飞机工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占合资公司45%股权。本次 |
|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 2008年12月8日公告,由于受目前经济波动的影响,日前, |
| |深圳机场接到香港中国飞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局对成立"深圳市 |
| |飞机维修有限公司"的决定:中飞公司的四方股东在本次董事会 |
| |会议上未通过就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深圳市飞 |
| |机维修有限公司"的议案,因此终止与公司合资成立"深圳市飞机|
| |维修有限公司"的意向。同时,中飞公司董事会认为此合资项目 |
| |可在明年内或12个月后再作评估,在新的经济环境下,与深圳机|
| |场方再作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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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10-27 |12345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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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机场集团。 |
| | 购买资产范围:机场集团拥有的飞行区资产(包括跑道和滑|
| |行道资产、A号候机楼停机坪资产、B号候机楼停机坪资产及土地|
| |使用权、货站停机坪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相关助航设备和设施)|
| |、航站楼停车场及站前交通设施、深圳市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
| |司30%的股权以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
| |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初步拟定为每股4.90元。 |
|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每股|
| |发行价格的比值,不足认购一万股的金额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 |。按标的资产的评估值122,776.55万元、发行价格每股4.90元计|
|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5,056万股。 |
| | 根据两次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0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标 |
| |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22,776.55万元,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 |
| |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23,452.15万元,两次评估值的差额部分|
| |约675.60万元(本次收购资产最终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并报深圳|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载明的收购|
| |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准,该差额作相应调整),由公司在交割日后 |
| |的30日内以现金予以补足。 |
| | 2008年2月21日,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 |
| |限公司定向发行25,056 万股股份,机场集团以其持有的资产及 |
| |股权按评估值作价认购。 |
| | 机场集团承诺对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 |起3年内不转让。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的三宗土地:B号|
| |候机楼停机坪用地(宗地号:A201-0010)、货站停机坪用地( |
| |宗地号:A201-0001)和国内货运村用地(宗地号:A201-0039)|
| |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机场集团进一步承|
| |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50,560,000股)自上述三宗土 |
| |地的房产证全部办理至公司名下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 |
| | 上述三宗土地已于2008年8月4日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
| |理局宝安分局办理完登记手续,房产证全部办理至本公司名下。|
| | 2008年10月23日,机场集团和本公司完成相关税费减免程序|
| |并缴纳了相关的土地交易税费后,深圳国土局宝安分局向本公司|
| |发放了上述三宗土地的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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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合作 |2008-05-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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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深圳机场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在|
| |深圳签署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
| |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就共同促进深圳机场南中国航空超级货|
| |运门户建设,推动外运发展在深圳机场的战略发展达成协议。 |
| | 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深圳机场航空货运的发展有积极的促|
| |进作用,是公司实施依托核心航空货运代理人建设南中国超级货|
| |运门户战略的具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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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4-03 |2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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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公司|
| |)在深圳签署协议,合资合作成立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
| |司。计划项目投资总额为500万人民币。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
| |币五百万元。双方出资各占50%。广泰公司以现金出资,公司以|
| |现有(经评估许可)设备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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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1-19 |18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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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已投资的成都双流机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双流机 |
| |场")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筹资新建新航站楼,经双流 |
| |机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各方股东决定共同对股份公司同比例增|
| |加投资,扩大股份,筹集资金用于新建航站楼。增资方案中,四|
| |川省机场集团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候机楼A 指廊实物资产经评估|
| |作价投入增资,其余四方按比例以现金投入增资。为此本公司将|
| |支付1.89亿元现金作为增资股款。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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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6-29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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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 |")双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合资设立深圳市机场飞悦贵宾服务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飞悦公司"),双方各占90%和10%的股权,飞|
| |悦公司收购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国际航空销售有限公司与|
| |贵宾服务有关之资产、业务,接收与贵宾服务有关之员工。同时|
| |公司将深圳市机场国际航空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予集团公司下|
| |属的深圳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交易目前还没有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合同|
| |尚未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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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置换 |2005-10-31 |43620.17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以持有的金融类资产--国信证券20%的股权、南方基 |
| |金30%的股权、创新投公司20%的股权(深圳机场出资3.2亿元, |
| |实际享有21.16%股东权益)和国泰君安证券0.41%的股份,与机 |
| |场集团持有的双流机场21%的股份和机场主业部分相关资产相置 |
| |换。2005年10月28日,机场集团与本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框架|
| |协议》和《主业资产委托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根据上述《资|
| |产置换框架协议》,本次资产置换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均为2005|
| |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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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3-12-19 |84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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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机场物流园|
| |发展有限公司,并共同签署了《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章|
| |程》。公司以实物(已经评估的在建工程)和现金投入,出资额为|
| |8,400万元,占公司70%股权。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成立 |
| |公司系以募集资金形成的在建工程的评估价值作为出资,投入到|
| |合资公司中。涉及调整投向的总金额为68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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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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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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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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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机场(集团|向关联方提供资| | 93.12| 0.35%|
| |)有限公司 |金 | | | |
|2 |深圳机场国际旅行|向关联方提供资| | 2.38| 0.01%|
| |社 |金 | | | |
|3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 |
| |公司 |金 | | | |
|4 |深圳机场商贸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 |
| |公司 |金 | | | |
|5 |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向关联方提供资| | | |
| |有限公司 |金 | | | |
|6 |深圳机场天虎国际|向关联方提供资| | 19.59| 0.07%|
| |货运有限公司 |金 | | | |
|7 |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 |
| |公司 |金 | | | |
|8 |深圳机场国际货站|向关联方提供资| | 20.55| 0.08%|
| |有限公司 |金 | | | |
|9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向关联方提供资| | 1.07| 0.00%|
| |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金 | | | |
| |限公司 | | | | |
|10|深圳市机场国际航|向关联方提供资| | | |
| |空销售有限公司 |金 | | | |
|11|深圳市机场运输有|向关联方提供资| | 0.08| 0.00%|
| |限公司 |金 | | | |
|12|深圳市机场广告有|向关联方提供资| | | |
| |限公司 |金 | | | |
|13|深圳市机场航空货|向关联方提供资| | 5.03| 0.02%|
| |运有限公司 |金 | | | |
|14|深圳市机场港务有|向关联方提供资| | | |
| |限公司 |金 | | | |
|15|深圳市机场飞悦贵|向关联方提供资| | 3.98| 0.01%|
| |宾服务有限公司 |金 | | | |
|16|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向关联方提供资| | 872.24| 3.26%|
| |展有限公司 |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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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9-03-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9250.00 |
├────┼─────┴──────┴──┴───────┴─────┤
| 说 明 | 2008年5月30日,深圳机场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05 |
| |)粤高法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高院对兴业银行广州 |
| |分行起诉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 |
| | 广东省高院判决如下: |
| | (一)确认本案所涉的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无效。 |
| | (二)深圳机场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兴业银|
| |行广州分行贷款损失19250万元本息(利息从2004年11月25日起按 |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款之日)。逾期付款按中|
|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付利息。 |
| | (三)驳回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 |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145640元,鉴定费480000元,共计16256|
| |40元,深圳机场公司承担1137948元;由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承担487|
| |692元。 |
| | 公司收到上述一审判决结果后,经征询代理律师意见,公司认|
| |为:上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公司|
| |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
| | 2009年3月2日,深圳机场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 |事判决书,就公司对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起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广|
|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的上诉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177,429.65元,由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承|
| |担588,714.825元;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588,714.825元。|
|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针对上述广东省高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已|
| |于2008年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累计共计人民币24,236 万元(其 |
| |中本金19,250 万元,利息4,986 万元),因此将对公司2008 年度|
| |的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
| | 本次诉讼将不会对本公司2009 年度利润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 |
| |影响。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9-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关于浦发银行广州流花支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
| |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5月12日下达民事裁定书,依法中止该案诉 |
| |讼,该院认为崔绍先等人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对相关事实的认定,|
| |直接影响到该案借款合同一案的审理,该案应在崔绍先等人涉嫌犯|
| |罪的刑事案件的相关事实确认之后继续审理。目前尚未恢复审理。|
| | 由于公司从未办理、占有、使用过上述贷款,崔绍先涉嫌贷款|
| |诈骗为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没有、也未曾因该两案诉讼|
| |预提或有负债。案件尚未判决,具体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
└────┴─────────────────────────────┘
【资产托管】
┌────┬─────┬──────┬──┬───────┬─────┐
|公告日期|2005-05-21|是否关联交易|是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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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5年5月18日,深圳机场与集团公司签署《主业资产委托经 |
| |营管理合同》。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其所属涉及机场|
| |航班运行保障的相关主业资产,包括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及相关|
| |急救、护卫和消防资产,委托深圳机场进行管理,委托资产收入分|
| |配比例为深圳机场获得每年起降费收入的30%。本次委托经营管理 |
| |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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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5-01-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因涉及法律诉讼,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
| |有公司的6000万股国有股股份被予以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7.|
| |50%,冻结期限至2005年12月8日止。 |
| | 深圳机场集团共持有公司发起人国有股511,824,000股,占公 |
| |司总股本的63.99%。 |
└────┴─────────────────────────────┘
【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8-01-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9000.00 |
├────┼─────┴──────┴──┴───────┴─────┤
| 说 明 | 公司向中行深圳市分行申请9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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