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000503] 006
☆风险因素☆ ◇000503 海虹控股 更新日期:2009-11-11◇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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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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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11-11 |1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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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海虹控股与美国esi集团拟分别投资不超过1200万美元在香 |
| |港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与美国esi集团筹划、前期探讨对外投资 |
| |,目前尚未签署具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2009年11月6日,公 |
| |司与美国esi集团通过传真方式签署了一份非约束性合资条款书 |
| |,该文件不构成,也不应被理解为有约束力的承诺,或是双方之|
| |间的合同或协议。 |
| | 上述投资事项将通过公司和美国esi集团下属子公司实施。 |
| |公司将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而美国|
| |esi集团则通过其在新加坡注册的全资子公司esi singapore ii |
| |pte ltd公司签署非约束性合资条款书。根据双方在非约束性合 |
| |资条款书中的约定,各自分阶段投资不超过1200万美元,分别持|
| |有香港合资公司的50%股权。 |
| | 公司与美国esi集团拟议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是在公司原有 |
| |医药电子交易、医药电子商务业务基础上,利用公司现有的平台|
| |和资源优势,引进新的商业模式。但公司原有的医药电子交易、|
| |医药电子商务业务由于国家政策变化,目前已经处于调整期,医|
| |药电子商务业务在各地均未开展新的药品招标项目。 |
| | 条款书约定,在合资公司股东协议签署六个月后,esi有权 |
| |将持股比例增加到51%,公司在合资公司中未达到控股地位,决 |
| |策权在外方。 |
| | 此次签署的条款书并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但由于在签署|
| |条款书前,公司股票达到了当日涨幅限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 |益,公司决定申请股票停牌,并在签署条款书后披露上述事项的|
| |提示性公告。 |
| | 公司目前所有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均未涉及物联网,也没|
| |有任何对物联网相关的投资计划。此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业务不|
| |属于物联网相关业务。 |
| |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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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7-04 |19116.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签署协议,以191,160,000元人民币|
| |的价格收购绍 |
| |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81%股 |
| |权。收购前九洲化纤持有绍兴兴虹90%股权,上述交易不构成关 |
| |联交易。 |
| | 根据协议,公司将在2006年12月31日前向九洲化纤支付收购|
| |相关股权全部 |
| |款项191,160,000元人民币中的1.2亿元,其中6000万元为定金。|
| | 本公司支付给转让方的所有款项将均以现金支付。此次交易|
| |所用款项均系公司自筹。 |
| | 目前,由于本公司及原转让方与当地政府关于绍兴兴虹土地|
| |商业开发条件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先决|
| |事项无法按期完成。协议双方经过协商,就上述收购资产事项签|
| |署协议,决定终止原协议及补充协议。 |
| | 相关协议于2008年6月30日签署并已生效。 |
| | 根据有关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
| | 1、原转让方应向本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共计19,360 |
| |万元,其中九洲化纤17,000万元,海南中恒2,360万元。 |
| | 2、还款时间安排 |
| | 原转让方向本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将按照以下时间安|
| |排进行:海南中恒将在2008年10月31日前将全部款项计2,360万 |
| |元返还本公司;九洲化纤将在2008年10月31日前返还3,400万元 |
| |,2009年1月31日前返还5,100万元,2009年4月30日前返还全部 |
| |余款8,500万元。 |
| | 3、原转让方根据以下条件之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
| |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一年内,若转让方或绍兴兴虹化纤 |
| |工业有限公司未处置或处置原协议所述土地资产价格低于2.36亿|
| |元,转让方承诺就受让方支付的款项按照同期存款利息向受让方|
| |支付利息。 |
| | (2)如一年内处置原协议所述土地资产所得超过原协议之 |
| |协商价即2.36亿元,转让方将超出部分的50%作为协议终止补偿 |
| |支付给受让方,支付期限为转让方或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
| |收到全部处置款项后一个月内。如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前项规定则|
| |将执行前项规定。 |
| | 4、若原转让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向本公司返还对价及追加 |
| |利息,则就延误部分,原转让方应按12%的年利率向本公司支付 |
| |罚息。 |
| | 5、为保证还款及补偿的落实,原转让方承诺将绍兴兴虹所 |
| |拥有的土地质押给本公司,直至原转让方已将所有款项包括但不|
| |限于转让款、利息、罚息、补偿等支付给本公司方可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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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7-04 |236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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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签署协议,以2360万元人民币的价 |
| |格收购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
| |司10%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南中恒不再持有绍兴兴虹股权。上述 |
| |交易构成了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在2006年12月31日前向海南中恒支付收购相关股权全部款项|
| |2360万元。此次交易所用款项均系公司自筹。 |
| | 目前,由于本公司及原转让方与当地政府关于绍兴兴虹土地|
| |商业开发条件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先决|
| |事项无法按期完成。协议双方经过协商,就上述收购资产事项签|
| |署协议,决定终止原协议及补充协议。 |
| | 相关协议于2008年6月30日签署并已生效。 |
| | 根据有关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
| | 1、原转让方应向本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共计19,360 |
| |万元,其中九洲化纤17,000万元,海南中恒2,360万元。 |
| | 2、还款时间安排 |
| | 原转让方向本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将按照以下时间安|
| |排进行:海南中恒将在2008年10月31日前将全部款项计2,360万 |
| |元返还本公司;九洲化纤将在2008年10月31日前返还3,400万元 |
| |,2009年1月31日前返还5,100万元,2009年4月30日前返还全部 |
| |余款8,500万元。 |
| | 3、原转让方根据以下条件之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
| |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一年内,若转让方或绍兴兴虹化纤 |
| |工业有限公司未处置或处置原协议所述土地资产价格低于2.36亿|
| |元,转让方承诺就受让方支付的款项按照同期存款利息向受让方|
| |支付利息。 |
| | (2)如一年内处置原协议所述土地资产所得超过原协议之 |
| |协商价即2.36亿元,转让方将超出部分的50%作为协议终止补偿 |
| |支付给受让方,支付期限为转让方或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
| |收到全部处置款项后一个月内。如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前项规定则|
| |将执行前项规定。 |
| | 4、若原转让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向本公司返还对价及追加 |
| |利息,则就延误部分,原转让方应按12%的年利率向本公司支付 |
| |罚息。 |
| | 5、为保证还款及补偿的落实,原转让方承诺将绍兴兴虹所 |
| |拥有的土地质押给本公司,直至原转让方已将所有款项包括但不|
| |限于转让款、利息、罚息、补偿等支付给本公司方可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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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6-04-27 |8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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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海虹控股曾于2006年1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海 |
| |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81%股权的公告。此次出售股权公司将 |
| |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显示的净资产196,279,424.00元为基准且|
| |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以股权拍卖的方式进行。 |
| | 目前,上述拍卖已经完成,公司与竞拍获得股权的绍兴九洲|
| |化纤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公司以8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
| |售了所持有的海虹化纤81%股权。 |
| | 此次出售资产价格为8000万元人民币,较该笔股权在海虹化|
| |纤净资产所占比 |
| |例产生了一定亏损。截止2005年底,海虹化纤净资产为196,279,|
| |424.00元,81%股 |
| |权所占净资产额为158,986,333.44元,与拍卖价格相比亏损额为|
| |78,986,333.44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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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6-04-22 |789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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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5年8月18日,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汇德福 |
|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持有的公司非流|
| |通一般法人股4543054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06%,转让|
| |价格为每股1.7367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为7,890万元人民币。 |
| |协议规定:在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海南汇德福向云南信托 |
| |支付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首付款;在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
| |海南汇德福将股权转让款的余款5890万元人民币支付给云南信托|
| |;云南信托在收到全额股权转让款的同时向海南汇德福出具股权|
| |转让的相关手续。转让协议于2005年8月18日起生效。 |
| | 2006年4月22日公告,云南信托与海南汇德福协议转让所持有|
| |的本公司45,430,546股社会法人股,目前该转让股权过户手续已|
| |经完成。 |
| | 此次转让完成后,海南汇德福将持有本公司股票45,430,546|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
| | 海南汇德福作为公司上述股权的实际持有人,将完全支持公|
| |司目前所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将履行原云南信托所作出的支付|
| |对价及代为垫付对价等股改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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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4-11-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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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与雷爵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
| |框架协议》并已生效。 |
| |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2005年1月1日前在开曼群岛共同投资成|
| |立合资公司,公司占合资公司65%股权,雷爵资讯占35%股权。 |
| | 随后,双方将根据出资比例通过合资公司共同投资3000万元|
| |人民币在北京设立独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亚洲互通科技发展|
| |有限公司),用于网络游戏软件产品代理及技术服务。 |
| | 此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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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4-09-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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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下属公司北京东方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东方|
| |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4日与北京连邦数字科技有 |
| |限公司签署协议,将东方互通代理运营的网络游戏"A3计划"的全|
| |国独家销售总代理授权给数字连邦。 |
| | " A3计划"是本公司于2003年引进的一款3D游戏,自2004年进|
| |行收费以来,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在经营策略存在一定的分歧,因而|
| |使该款游戏运营出现了亏损。目前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已经就经|
| |营策略达成一致,对东方互通进行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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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合作 |2004-06-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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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韩国NHN集团已于2004年4月9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
| |协议》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现双方及其他关联方就北京联众电脑|
|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事宜于2004年6月2日签署了正式《股权|
| |转让协议》。公司与Sino Power Management Limited、Precise|
| | Master Limited、Total Access Limited、NHN、NHN-PCCS(香|
| |港)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SPML、PM|
| |L、TAL以总价约1亿美元的价格向NHN、NPHK出售Ourgame Assets|
| | Ltd.50%的股权,其中SPML出售其持有的29%的股权,PML出售其|
| |持有的14%的股 |
| |权,TAL出售其持有的7%的股权。此次转让后,本公司间接持有OAL|
| |50%股权, NH N及其关联公司持有OAL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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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4-06-04 |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韩国NHN集团已于2004年4月9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
| |协议》结成战略合作伙伴,现双方及其他关联方就北京联众电脑|
|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事宜于2004年6月2日签署了正式《股权|
| |转让协议》。公司与Sino Power Management Limited、Precise|
| | Master Limited、Total Access Limited、NHN、NHN-PCCS(香|
| |港)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SPML、PM|
| |L、TAL以总价约1亿美元的价格向NHN、NPHK出售Ourgame Assets|
| | Ltd.50%的股权,其中SPML出售其持有的29%的股权,PML出售其|
| |持有的14%的股权,TAL出售其持有的7%的股权。此次转让后,本公|
| |司间接持有OAL50%股权, NH N及其关联公司持有OAL50%股权。 |
| | SPML是由RedFortune Holdings Limited设立的100%控股子 |
| |公司, RedFortun eHoldings Limited系由本公司100%控股的Lin|
| |k Chance Investment Limited(即域创投资有限公司)所投资设 |
| |立的。 |
| | 目前,双方合作进展情况良好。根据签署的关于合作的《股|
| |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股权转让款中以信用证方|
| |式支付的款项,公司已于2004年8月20日收到。至此,此次与韩 |
| |国NHN合作相关的出售股权的全部款项均已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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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3-11-22 |4943.67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公司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海南椰明贸易有限公司|
| |、海口晨阳贸易有限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系受海|
| |南金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于2003年6月12日签订股权转让 |
| |协议,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
| |10354020股法人股、海南椰明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全|
| |部股权7990000 股法人股及海口晨阳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
| |公司部分股权381995股法人股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上每股转让价格为2.64元,转让总金额为49436679.6元。20|
| |03年11月22日公告,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
| |公司、海南椰明贸易有限公司、海口晨阳贸易有限公司关于上述|
| |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通知,相关股权转让已经终止,具体原|
| |因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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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3-11-08 |8933.4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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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海南海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03年11|
| |月6日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签署协议并已生效,将所持有的海南 |
| |中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共计6381万股(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
| |5401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2.82%,海虹投资持有980万股, |
|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33%)转让给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 | 此次股权转让各方同意转让总价款为8933.4万元(其中支付|
| |本公司为7561.4万元,支付海虹投资为13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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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3-09-24 |700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琼山市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7000万|
| |元整,期限3年。决定以公司所持有的海南中海能源股份有限公 |
| |司法人股462万股及位于海口市的九都别墅房产一套为向中国建 |
| |设银行琼山市支行申请借款中的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作质押。该|
| |借款是公司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向该|
| |行申请新的借款,将原有化纤二期项目的逾期贷款转化为正常借|
| |款,大大降低了公司逾期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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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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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0-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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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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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撤消特别处理 |
├────┼─────────────────────────────┤
|处理原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1999年度实现净利润82395653.17元, |
| |会计师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其他 | |
└────┴─────────────────────────────┘
┌────┬─────────────────────────────┐
|公告日期|1998-06-12 |
├────┼─────────────────────────────┤
|实施日期|1998-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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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ST |
├────┼─────────────────────────────┤
|处理原因|因本公司1997年度出现巨额亏损,并且由于化纤厂二 |
| |期工程租赁金本息增加,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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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占用】
┌─────┬─────────────────────────────┐
| 截止日期 |200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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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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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urgame Assets L|其他应收款 |联营公司 | 1024.79| 21.25%|
| |td. | | | | |
|2 |北京海科通广科技|其他应收款 |联营公司 | 3789.49| 78.59%|
|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3 |海南海虹投资咨询|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201.79| 4.18%|
| |有限公司 | | | | |
|4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706.34| 14.65%|
| |中心有限公司 | | | | |
|5 |山东华虹网络技术|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92.28| 1.91%|
| |有限公司 | | | | |
|6 |辽宁华虹网络技术|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80.56| 1.67%|
|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7 |深圳卫虹医药电子|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25.31| 0.52%|
| |商务有限公司 | | | | |
|8 |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应收账款 |控股子公司 | 8.21| 0.17%|
| |商务有限公司 | | | | |
|9 |北京海川药科医药|其他应收款 |全资子公司 | 25.00| 0.52%|
| |经济研究所有限公| | | | |
| |司 | | | | |
|10|中公网信息技术与|其他应收款 |全资子公司 | 2160.25| 44.80%|
| |服务有限公司 | | | | |
|11|海南海虹医疗器械|其他应收款 |全资子公司 | 34.80| 0.72%|
|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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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9-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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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海虹控股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该|
| |公司于2008年9月9日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2亿股为公司控股子公 |
| |司申请的银行授信作担保质押。 |
| | 本公司控股子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向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期限一年额度1亿元人民币的 |
| |流动资金授信。该笔授信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以所持有的本公|
| |司股票1.2亿股作质押担保,质押相关手续于2008年9月9日在中国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资金授信手续尚|
| |在办理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5-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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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07年4 |
| |月向华夏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翠湖支行申请期限一年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
| |的借款。该笔借款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所|
|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5200 万股作质押担保,相关手续于2007年4月5 |
|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目前上述借款已|
| |经办理续借,相应质押期限变更为自2008年4月24日至2009年4月24|
| |日。 |
| | 上述中海恒质押的5200万股股票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的26.24%|
| |。2007年度 |
| |中海恒累计质押股票6500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的32.80%。 |
└────┴─────────────────────────────┘
【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5-09-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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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近日接到有关文件批准我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系统二期 |
| |工程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补助支持的2005年电子商务专项。 |
| | 根据从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转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 |下发,发改办高技[2005]194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 |2005年电子商务专项项目的复函》,我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系 |
| |统二期工程项目"符合列入2005年电子商务专项项目的条件,得到 |
| |了国家发改委的项目补助支持。 |
| | 公司医药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项目是公司目前进行重点投资|
| |的项目,该项目围绕公司医药电子交易业务将建设医药行业基础信|
| |息数据库、用户认证数据库、成交撮合系统等等一系列电子交易及|
| |服务系统。项目建设总投资拟为14696万元。 |
| | 根据复函,在落实项建设条件的前提下,发改委原则同意安排|
| |公司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对项目给予补助支持,总额人民币1000万|
| |元。 |
| | 公司医药电子交易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入2005年电子商务专项|
| |,表明公司大力推行的医药电子商务及医药电子交易业务是符合广|
| |大人民群众利益、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优良项目。 |
| | 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以及给予公司的补助支持将对公司下一步|
| |医药电子交易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