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 006
☆风险因素☆ ◇000513 丽珠集团 更新日期:2009-11-17◇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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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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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回购 |2009-02-26 |1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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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
| | 1、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
| |外资股(B股)股份。 |
| |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 |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医药制造类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
| |净率水平,结合A股市场与B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
| |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为不超过16.00港元/股。 |
| |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
| |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境内上市|
| |外资股(B股)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 |
| |每股净资产值,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港元、回购股份价 |
| |格不超过16.00港元/股的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 | 拟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1.6亿港 |
| |元及最高回购价格16港元/股计算,预计公司回购境内上市外资 |
| |股股份(B股)约为1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分别约占本公司已 |
| |发行B股股份和总股本的8.18%和3.27%。 |
| |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 |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港元。 |
| | 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 | 5、回购股份的期限 |
| | 回购期限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
|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
|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
|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
| | 截至2009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2,717,520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80%,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9.35元/|
| |股,最低价为港币8.38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港币2,443.10万 |
| |元(含税费)。 |
| | 截至2009年2月25日,公司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6,180,000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94%,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10.00|
| |元/股,最低价为港币8.38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港币5,851.77|
| |万元(含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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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02-21 |13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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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委|
| |托的信托投资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3,000|
| |万元,期限不长于一年;并就此项信托贷款,向中国建设银行珠|
| |海分行申请开立以信托公司为受益人的相应借款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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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7-07-30 |436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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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资金需要,以公司座落于珠海市拱北桂|
| |花北路132号(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的房产及该 |
| |房产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
| |请金额为人民币43,603,655.00元等值的贷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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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6-12-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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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所持有的公司6,059,428股法人股已 |
| |协议转让给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部分国有股份|
| |转让尚在审批中,尚未能办理过户手续。由健康元先按丽珠集团|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对价安排标准,代其垫付1,029,896股 |
| |对价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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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5-02-05 |17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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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东盛集团|
| |有限公司于20005年2月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质 |
| |押协议》。根据协议,健康元集团受让东盛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8|
| |,917,518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167%,总转让价款为|
| |17,000万元,东盛集团将于协议股权过户至健康元集团名下之前|
| |,先将协议股权质押、托管给健康元集团。截止2005年2月4日完|
| |成上述交易后,健康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91|
| |,797,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5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其中健康元集团通过持法人股、A股及托管方式合计持有7726206|
| |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61%,健康元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
| |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持有A股5357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05% |
| |,健康元集团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B股9178310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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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4-12-02 |17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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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之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
| |司于2004年11月2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光大集团将所持有的|
| |公司38,917,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2%)国有法人股转让给|
| |东盛集团。上述所转让股份,光大集团已于2002年4月12日托管 |
| |给东盛集团;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光大集|
| |团与东盛集团于2002年4月12日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中东盛集团 |
| |已支付给光大集团的托管风险抵押金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抵作|
| |本次股权转让之转让款。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
| |股38,917,518股,成为本公司名义第一大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及控制本公司股份79,381|
| |,849股,仍为本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第一大股东。 |
| | 股权转让已于2004年12月2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光大集|
| |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东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法人股38,917,518|
| |股(占总股本的12.72%)。至此,本次法人股股权转让已全部完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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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4-10-25 |10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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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4年10月19日,本公司与福州市医药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
| |签订《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2亿元全资收|
| |购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包括债权债务)。 |
| | 公司于2004年10月19日与福州市医药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签|
| |订了整体收购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 |公司出资人民币1.02亿元全资收购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的资产|
| |负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
| |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现根据公司目前了解和|
| |掌握的信息,对公司整体收购福兴医药的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前|
| |次披露的收购资产公告中未尽事宜作补充说明。 |
| | 因公司仅凭与福州市医药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国有|
| |股权转让合同》无法办理福兴医药的股权变更手续,故公司于20|
| |04年11月30日与福州第二抗菌素厂以及安滔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 |下属全资子公司)于2004年12月6日与福建珠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 |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了福兴医药的75%及25%的股|
| |权,并于2004年12月3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福兴医药现|
| |已正式更名为"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及安滔发|
| |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福兴医药75%和25%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
| |有福兴医药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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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3-12-10 |1858.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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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董事会决定以人民币1858.5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有的15|
| |.75%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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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3-12-10 |614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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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董事会决定以人民币6141.5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有的59|
| |%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包括丽益公司持有湖北科益药|
| |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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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3-12-10 |14000.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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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认购价值人民币14000万元的2003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 |
| |公司企业债券中的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60%,一个认购 |
| |单位为人民币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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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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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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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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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65.00| 0.14%|
| |公司 |金 | | | |
|2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向关联方提供资| | 0.86| 0.00%|
| |品有限公司 |金 | | | |
|3 |珠海健康元生物医|向关联方提供资| | 56.04| 0.12%|
| |药有限公司 |金 | | | |
|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向上市公司提供| | 1.10| 0.00%|
| |份有限公司 |资金 | | | |
|5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向上市公司提供| | 22.27| 0.05%|
| |品有限公司 |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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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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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1-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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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不超|
| |过壹仟伍佰万美元额度授信融资,融次方式和限额为:1、贷款及 |
| |贸易信用证,最长融资期限为一年,融资额度不超过美金壹仟万美|
| |元等值;2、交割前风险,最长融资期限为一年,融资额度不超过 |
| |美金壹佰万元等值;3、商业承兑汇票开立、票据贴现业务、进口 |
| |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及出口融资,最长融资期限为|
| |六个月,融资额度为不超过美金壹仟万美元等值。在任何情况下,|
| |以上各种融资方式项下的所有未偿付的融资的总额不得超过最高融|
| |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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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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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2-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9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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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资金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 |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玖仟壹佰万元的授信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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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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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0-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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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壹|
| |仟万元或等值港币或人民币额度授信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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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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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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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为满足经营资金需要,向荷兰合作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
| |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的美元、港币)授信融资,并同 |
| |意公司为下属全资企业丽珠制药厂向该行提供相应的授信融资担保|
| |,使丽珠制药厂与公司共同使用此项授信融资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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