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乐[000533] 005
☆股本股改☆ ◇000533 万家乐 更新日期:2009-10-27◇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57568.00| 57568.00| 57568.00| 57568.00|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 -| -| -| 17628.89|
|流通A股 | 57568.00| 57568.00| 57568.00| 20370.56|
|实际流通A股 | 39837.89| 34258.80| 23426.14| 20370.56|
|限售的流通股 | 17730.11| 23309.20| 34141.86| -|
|境内非发起人法人股 | -| -| -| 19568.55|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
|2009-02-20| 57568.00| 57568.00| 39837.89|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8-20| 57568.00| 57568.00| 34258.8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2-27| 57568.00| 57568.00| 32842.18|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2-15| 57568.00| 57568.00| 23412.46|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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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1 |广州汇顺投资| 8463.62|2010-02-15| 8598.46|法定条件,其中6,276,|
| |有限公司 | | | |396股是代广东证券股 |
| | | | | |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广州|
| | | | | |信托咨询公司垫付的对|
| | | | |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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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佛山市顺德区| 8258.49|2010-02-15| 8258.49|法定条件 |
| |陈村镇信达实| | | | |
| |业发展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3 |广东证券股份| 515.20|2008-02-15| 446.28|偿还第一大股东垫付的|
| |有限公司 | | | |对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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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行广州信托| 492.80|2008-02-15| 426.88|偿还第一大股东垫付的|
| |咨询公司 | | | |对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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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5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三新协调顺德区政府共同出资
收购构成上市公司不良资产的七宗物业。其中广州三新收购两宗物业,作价131,71
5,182.18元。广州三新收购两宗物业不良资产及相应债务重组安排所产生的对上市
公司的价值和效益贡献作为本次股改对价安排的组成部分。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57568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57568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0370.56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23426.14
限售流通股(万股): 34141.86
保荐机构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7-31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7-01-09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7-01-10 至 2007-01-1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7-01-16 至 2007-01-18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7-01-18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7-3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8-1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7-01-10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7-02-15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胡春江 | 301.39| 赞成 |
|封志汉 | 240.38| 赞成 |
|云南中云力奥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174.47| 赞成 |
|广州市东山区深蓝经济发展有限 | 159.71| 赞成 |
|公司 | | |
|赵立民 | 157.31| 赞成 |
|梁廷婷 | 117.89| 赞成 |
|官怀民 | 97| 赞成 |
|黄涛 | 93.42| 赞成 |
|蔡爱华 | 91.61| 赞成 |
|林丽明 | 81.84| 赞成 |
└───────────────────┴────────┴─────┘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 14355.26| 13960.37| 24.25|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 12856.73| 11136.89| 19.35|
|司 | | | |
|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1967.5| 1704.31| 2.96|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 | 1070| 926.87| 1.61|
|上海励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50| 909.54| 1.58|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 746.67| 746.67| 1.3|
|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 | 649.6| 649.6| 1.13|
|广东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 | 746.67| 646.79| 1.12|
|海口昌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630| 545.73| 0.95|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5.2| 515.2|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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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特别承诺,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1、截止2006年12月31日,广州三新未完成与本次股改相关的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应于2006年12月完成之还款、付息义务;2、截止2007年6月30日,广州三新未完成与本次股改相关的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应于2007年6月完成之还款、付息义务;3、截止2007年12月31日,广州三新未完成与本次股改相关的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应于2007年12月完成之还款、付息义务。追加对价只在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支付一次,支付完毕后该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为20,370,560股,按现有流通股份计算,每10股流通股获付1股。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4.59
实际控制人:广州三新实业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15.25
最终实际控制人:张明园
间接持股比例(%):10.95
(3) 方案详细说明 (一)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汇顺之实际控制人广州三新协调顺德区政府共同出资收购构成万家乐不良资产的七宗物业。其中广州三新收购两宗物业,作价131,715,182.18元。广州三新收购两宗物业不良资产及相应债务重组安排所产生的对万家乐的价值和效益贡献作为本次股改对价安排的组成部分。
(二)股票对价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汇顺以外之其它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以送股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1.5股,总计向流通股股东送出30,555,840股公司股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获得1.2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三新协调顺德区政府共同出资收购构成上市公司不良资产的七宗物业。其中广州三新收购两宗物业,作价131,715,182.18元。广州三新收购两宗物业不良资产及相应债务重组安排所产生的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和效益贡献作为本次股改对价安排的组成部分。)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特别承诺事项
(一)、追送对价承诺
(1)触发的条件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特别承诺,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
1、截止2006年12月31日,广州三新未完成与本次股改相关的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应于2006年12月完成之还款、付息义务;
2、截止2007年6月30日,广州三新未完成与本次股改相关的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应于2007年6月完成之还款、付息义务;
3、截止2007年12月31日,广州三新未完成与本次股改相关的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应于2007年12月完成之还款、付息义务。
追加对价只在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支付一次,支付完毕后该承诺自动失效。
(二)追送的数量
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为20,370,560股,按现有流通股份计算,每10股流通股获付1股。
(三)追送的对象
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发生后的第十个交易日(即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即原流通股部分)。
(四)追送的时点
在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发生后的三十日内执行上述的追加对价承诺。
(五)追送承诺的执行保障
广州汇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20,370,560股,直至追加对价承诺期满。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广州三新已向本公司付清了全部物业转让款及应付的银行借款利息。由于广州三新严格履行资产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项下之还款、付息义务,因此没有触发上述追加对价条件。
2、垫付承诺
对于未明确同意股改方案及因就股改事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而未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前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对应由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承担的对价安排予以先行垫付。该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广州汇顺偿还垫付的股份,或者以广州汇顺同意的其它方式安排对价。
2006年1月10日公告:
一、截止2006年1月9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广州汇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143,552,640股)中的28,370,560股已解除质押;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128,567,268股)中的20,000,000股已解除质押;股东海口昌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100,000股已解除质押,确保所持股份情况不会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构成障碍。
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正在将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中。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24,042,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承诺,若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五日前未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上述四家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东阳市华益计算机有限公司、成都圆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亮人商贸有限公司、上海超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上海福尔斯投资咨询公司、上海天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高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云滨贸易有限公司八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截止本公告日,东阳市华益计算机有限公司、成都圆成实业有限公司已同意参加本次股改,并提供了全套资料。剩余六家股东共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州汇顺承诺,对该六家非流通股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综上广州汇顺最多须垫付3,255,760股。
四、广东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已提供了全套资料,正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