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电[000585] 009
☆公司大事☆ ◇000585 *ST东电 更新日期:2009-11-22◇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23】
刊登澄清将注入新东北电气集团的市场传闻公告
*ST东电澄清将注入新东北电气集团的市场传闻公告
一、传闻简述
2009年11月20日"新浪博客"发表了一篇题为"ST东电要注入新东北电气集团"的网络文章,该文章陈述"传言称:ST东电(000585)要注入新东北电气集团,投行已经入场。其中输变电产业基地的电力电容器项目将于2010年1月开始进行设备安装,6月投产。封闭式组合电器生产制造项目也已经在今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产业基地可实现产值350亿元,税收35亿"。
二、澄清声明
以上网络传闻与事实不符。
1、*ST东电已就该网络传闻展开调查,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面核实,不存在传闻叙述的情况。本公司也没有与投行和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东北电气集团")就传闻事项进行任何接触。
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同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资产注入事宜。
2、本公司参股持有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简称"新沈高")17.1%的股权投资,新东北电气集团是持有新沈高公司59.34%股权投资的控股股东。
就本公司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悉及确信,新东北电气集团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及本公司之无关联人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无任何关系。
3、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收购及出售、收购股份及其发行股份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控股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收购及出售、收购股份及发行股份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策划事项和行为。
三、相关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A股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ST)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2009年经营业绩预告,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尚无法准确判断2009年经营业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规定,公司将在2010年1月31日前披露2009年业绩预告。
【2009-11-20】
因媒体报道了公司有关传闻,临时停牌
*ST东电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因媒体报道了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传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2009年11月20日开市起对*ST东电(证券代码为000585)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2009-11-07】
刊登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等议案获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告
*ST东电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东电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迁移法定注册地址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9-11-06】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东电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009-10-27】
公布2009年三季报
东北电气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136元,稀释每股收益-0.0136元,每股收益(扣除)-0.0136元,每股净资产0.34元,净资产收益率-3.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864566.83元,营业收入188592590.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913278.4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99170041.05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2009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二、《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本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赵忠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本公司2009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证券事务代表朱欣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近七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13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从2009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2009-09-24】
刊登定于09年11月6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ST东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9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鉴于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都支行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综合授信额度已经到期,为继续支持其扩大经营,同意为该公司提供1.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被担保人以自身等额资产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49,305万元,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31,114万元的158.47%。没有逾期债务担保和违规担保。
二、《关于迁移法定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企业生产实际的需要,拟将公司法定注册地址由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信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迁移到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第五条现修改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邮政编码:110025;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四、提请2009年11月6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 召开时间:2009 年11 月6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11月5日--2009年1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1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1月5日15:00至2009年1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㈡ 召开地点: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 号公司会议室
㈢ 召 集 人:董事会
㈣ 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㈤投票代码:360585,股票简称:东电投票
㈥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2、《关于迁移法定注册地址的议案》
3、《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9-08-18】
公布09年半年报及预计09年1-9月累计净利润仍将出现1000万元左右的亏损
东北电气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118元,稀释每股收益-0.0118元,每股收益(扣除)-0.0118元,每股净资产0.34元,净资产收益率-3.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331695.73元,营业收入133485280.5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312741.7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0788060.82元。
受国内电力基础建设投资步伐放缓,订货量有所下降,推迟交货现象增加导致产品交货期不均衡,加之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个别出口项目取消订货等减利因素的影响,根据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测2009年1-9月份的累计净利润仍将出现1,000万元左右的亏损。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8月17日9时在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批准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半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建议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并批准《清算沈阳高东加干燥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执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四、审议并批准《增补及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9-08-13】
刊登诉讼公告
*ST东电诉讼公告
根据有关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现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简称"长城公司")追加诉讼本公司为被告,对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高公司")所欠债务本金35,175万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公告如下:
因沈高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长城公司曾于2009年2月24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辽宁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沈高公司偿还债务本金35,175万元及利息。本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收到辽宁省高院送达的长城公司追加被告申请书,长城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再向辽宁省高院提起诉讼,追加起诉本公司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长城公司起诉沈高公司在1986年至2003年间与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下属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其中借款本金35175万元到期后,沈高公司以无偿付能力为由拖欠至今。2005年7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与长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资产全部转让给原告,由原告追偿上述债权。
长城公司在起诉状中认为:2004年本公司通过与沈高公司进行的股权转让交易和不合理对价方式,抽逃债务人沈高公司资产,严重侵犯债务人利益,请求法院追加本公司为被告,并与其他被告共同对沈高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与本公司相关的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追加上列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请求判令上列被申请人对被告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所欠长城公司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判令上列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沈高公司曾作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2004年3月15日以后本公司已不再持有其任何股权。
以上其他被申请人中,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公司均为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2009-08-10】
刊登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公告
*ST东电诉讼进展公告
一、应收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609万元债权纠纷案
关于应收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本钢")7609万元(人民币,下同)重大债权诉讼案的审理进展情况,公司于2009年8月6日收到案件代理律师送达的本钢1590万元诉讼案发回重审之二审判决书。
进展情况
就1590万元诉讼案,2009年8月6日公司收到案件代理律师送达的本钢1590万元诉讼案件发回重审之二审判决书,辽宁省高院下达(2009)辽审民再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判。目前本公司正在积极申诉。
另外,就6019万元诉讼案,现处于辽宁省高院发回重审之二审审理中。
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已经在2007年度对该债权全额预计负债,故该诉讼事项对本年度业绩没有任何影响。
二、栢丽控股有限公司7480万元货款纠纷案件
公司继2009年2月6日公告披露栢丽诉讼案后,于2009年8月6日收到案件代理律师送达的法院准许栢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栢丽公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案概况
2009年2月4日本公司接到案件代理律师送达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辽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诉讼案应诉通知书,柏丽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向辽宁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应付账款74,806,911元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
(二)诉讼进展
辽宁省高院于2009年6月24日下达(2009)辽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栢丽公司撤回起诉。
(三)对本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该诉讼案属于正常贸易货款纠纷,未对本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造成实际损失。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8,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8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8月11日。
【2009-07-15】
刊登预计2009年上半年净利润约-1000万元公告
*ST东电2009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st东电预计2009年上半年净利润约-1,0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由于毛利率较高的大宗定单需要在下半年交货,另外部分客户受金融危机影响取消原有定单,直接影响到今年上半年企业盈利,根据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测今年上半年度的累计净利润将出现1,000万元左右的亏损。
【2009-07-09】
刊登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ST东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上海宝裕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月8日至2009年7月8日期间,通过深圳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卖出东北电气(000585)股份数为4,174,515股。期间没有买入东北电气(000585)股份的行为。
截止2009年7月8日,上海宝裕持有东北电气股份5,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至此上海宝裕累计减持东北电气股份合计占发行总股本的5.03%。
【2009-07-07】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ST东电诉讼进展公告
*st东电于2005年6月1日和10月24日按照1590万元和6019万元标的额起诉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本钢偿还所欠债务。
就6019万元诉讼案,2009年7月6日公司接到律师送达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8]沈中民初字第143、144号及1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已于今日向辽宁省高院提起上诉。
另外,就1590万元诉讼案,2009年2月16日公司接到律师送达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8]沈中审民初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自公司提起上诉后,目前尚未下达二审判决。
本公司已经在2007年度对该债权全额预计负债,故该诉讼事项对本年度业绩没有任何影响。
【2009-06-02】
刊登澄清公告
*ST东电澄清公告
一、传闻简述
2009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题为“风传巴菲特拟入股,*ST东北电(000585)H股遭爆炒”的文章,该文陈述“有传闻称,巴菲特打算大量入股低价的国营电网设备股,巴菲特目前正与东北电气的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洽谈股权转让事宜”,该文又陈述“猜测所指的低价的国营电网设备股可能就是东北电气”。
二、澄清声明
1、本公司注意到近期股价波动情况,现特此声明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表现属于市场投资者的个人投资行为,与本公司无关。
2、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是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2,014,237股限售流通A股,占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24.28%,系自然人出资的民营企业。故本公司股份性质不属于该文陈述的“国营的电网设备股”。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专门从事证券登记服务业务,投资者股份集中存放在该公司。实际上,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该公司负责本公司发行的25,795万H股证券登记服务,但并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故不具有股份交易资格,亦不可能与任何第三方洽谈股权转让交易。
4、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核实,不存在传闻叙述的与任何第三方洽谈股权转让等任何事实,预计在未来三个月内也不会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同时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
5、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股份及其发行股份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控股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股份及发行股份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策划事项和行为。
【2009-06-01】
刊登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的停牌公告,继续停牌
*ST东电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的停牌公告
2009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题为"风传巴菲特拟入股,*ST东电(000585)H股遭爆炒"的文章,该文陈述"有传闻称,巴菲特打算大量入股低价的国营电网设备股,巴菲特目前正与东北电气的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洽谈股权转让事宜",该文又陈述"猜测所指的低价的国营电网设备股可能就是东北电气"。
*ST 东电就上述媒体报道展开核实,特此申请A股股票*ST东电(代码:000585)于2009年5月27日起停牌,待本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后复牌。
【2009-05-27】
媒体报道需澄清,临时停牌一天
*ST东电股票临时停牌公告
因上海证券报报道了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传巴菲特入股东北电气H股遭爆炒》,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将于2009年05月27日开市起对*ST东电(证券代码为000585)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2009-05-16】
刊登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东电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东电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5日召开,批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公司境内审计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2009-05-1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东电召开股东大会。
【2009-04-30】
公布2009年一季报
东北电气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1元,稀释每股收益-0.01元,每股收益(扣除)-0.0098元,每股净资产0.35元,净资产收益率-2.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526563.65元,营业收入36364109.6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517605.2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2353029.76元。
【2009-03-31】
公布2008年年报,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8元,稀释每股收益-0.08元,每股收益(扣除)0.004元,每股净资产0.36元,净资产收益率-22.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244738.8元,营业收入517717563.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9112495.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11137033.2元。
董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并批准《经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二、审议并批准《2008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录得亏损69,112,495.33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634,262.58元,故董事会建议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并批准《董事会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进行2008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发现200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对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新沈高20.8%的权益比例采用权益法核算属于会计差错。由于新沈高两次增资扩股后,其实收资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新沈高17.09%的表决权股份,低于20%,按照境内企业会计准则应将对新沈高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原来采用的权益法更正为成本法。
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计算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所占新沈高表决权股份时,误将公司参股20.8%的联营公司--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的对新沈高表决权也计算在内。结果误认为公司拥有对新沈高20.8%的表决权股份,故对新沈高采用了权益法核算。
上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多计对新沈高长期股权投资28,996,546.06元,少计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625.52元,同时多计投资收益28,998,171.58元。公司2008年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多计28,998,171.58元,2007年度合并报表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多计28,998,171.58元。在本报告期编制的2007年度与2008年度可比的财务报表时,已对此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四、审议并批准《续聘公司境内审计机构》
建议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境内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五、审议并批准《续聘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建议继续聘任香港丁何关陈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9年度境外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六、审议并批准《提请2009年5月15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
七、审议并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批准《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九、审议并批准《迁移办公地址》
根据办公环境发生变化的需要,从2009年4月2日起,本公司的办公及通信地址由"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迁移到"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邮政编码:110025)"。原公司总机、投资者关系热线和传真号码不变。
十、审议并批准《人事变动》
因工作变动,张赵忠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欣光先生代理董事会秘书。
诉讼进展公告
根据2008年1月9日、4月30日、9月26日和2009年1月9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出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诉讼本公司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沈高公司")在国开行1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案进展公告后,2009年3月30日本公司收到诉讼代理律师转交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于2009年3月20日做出的(2009)高执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
一、诉讼进展
北京市高院(2009)高执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2008)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国开行要求法院,责令包括本公司在内的相关被执行人,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38号公司会议室
3、召 集 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关于A股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公告
鉴于本公司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9年4月1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2009年3月31日停牌一天。现将特别处理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由"东北电气"变更为"*ST东电",股票每日涨跌幅为5%,股票代码仍为"000585";
2、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的主要原因: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2009-02-17】
刊登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东北电气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对于东北电气应收原辽宁信托投资公司1200万美元债权,经辽宁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及2005年4月26日辽宁省财政厅辽财[2005]63号文件批准,2005年5月30日辽信清算组将省财政委托贷款所形成的对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609万元债权资产置换抵偿给公司,公司随后于2005年6月1日和10月24日按照1590万元和6019万元标的额起诉本钢,请求法院判决本钢偿还所欠债务。
就1590万元诉讼案,2009年2月16日公司接到律师送达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8]沈中审民初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对于本判决,公司将与律师协商是否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
就6019万元诉讼案,并无新的进展,尚处于发回重申阶段。
该诉讼事项对2008年度业绩没有任何影响。
【2009-02-07】
刊登诉讼事项公告
东北电气诉讼事项公告
2009年2月4日东北电气接到律师送达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辽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诉讼案应诉通知书,柏丽控股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应付账款74,806,911元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截至2008年9月22日利息为704,681.11 元)。
省高院于2009年2月5日开庭审理此案,下一次开庭时间没有确定,现在尚未下达判决。
该诉讼案属于正常贸易货款纠纷,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造成实际损失。
【2009-02-04】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境外核数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境内审计师的议案》、《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9-02-03】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2月2日15:00~2009年2月3日15:00。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①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85,股票简称:东电投票
② 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事项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
1 议案1:《关于聘任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1.00
2 议案2:《关于聘任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2.00
3 议案3:《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3.00
4 议案4:《公司章程修正案》 4.00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①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② 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009-01-20】
刊登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东北电气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 召开时间:2009年2月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2月2日——2009年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日15:00至2009年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㈡ 召开地点: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
㈢ 召 集 人:董事会
㈣ 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2、《关于聘任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3、《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4、《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8-12-16】
刊登对外担保公告
东北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关于辽宁证监局巡检整改报告及整改措施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境外合规顾问和境外财务顾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敦沛融资有限公司为境外合规顾问,聘任敦沛融资有限公司为境外财务顾问。
三、《关于聘任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鉴于原任境外核数师汇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期届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召开的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汇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境外会计审计机构。
现拟聘任香港丁何关陈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2008年审计工作展开前厘定其酬金,预计不超过100万元。
四、《关于聘任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鉴于原任境内审计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期届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召开的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 年度境内会计审计机构。
现考虑到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审计资源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2008 年审计工作展开前厘定其酬金,预计不超过50 万元。
五、《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7,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期限至债务到期日起贰年止。同时该公司提供相等额度资产的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42,995 万元,占公司200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51,319 万元的83.78%。没有逾期债务担保和违规担保。
六、《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八、提请2009年2月3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上第三、四、五、六项议案。
(一) 召开时间:2009年2月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2月2日--2009年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3日上午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2月2日15:00至2009年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
(三)召 集 人: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09年1月20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聘任境外核数师的议案》、《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等。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2月2日15:00~2009年2月3日15:00。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①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85,股票简称:东电投票
② 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事项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
1 议案1:《关于聘任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1.00
2 议案2:《关于聘任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2.00
3 议案3:《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3.00
4 议案4:《公司章程修正案》 4.00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①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② 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008-12-05】
刊登公司及相关董事受到香港联交所的公开谴责公告
东北电气公司及相关董事受到香港联交所的公开谴责公告
东北电气及公司部分前任及现任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因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而于2008年12月3日受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的公开谴责。
公司及相关董事受到联交所公开谴责是基于以下原因:
一、公司2004年3月至2004年4月间进行了三项股权交易,经事后审核发现构成关联交易,从而违反《香港上市规则》。
二、公司在2006年7月至2006年10月间的两项对外增资扩股交易未能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事先获得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进行,从而违反《香港上市规则》。
【2008-11-19】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北电气,证券代码:000585)于2008年11月14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有关规则,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开展了相关核实工作。经向公司经营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008-10-29】
公布2008年三季报及预计2008年全年亏损10,000万元左右公告
东北电气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35元,稀释每股收益-0.0035元,每股收益(扣除)-0.004元,每股净资产0.58元,净资产收益率-0.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513294.27元,营业收入374442672.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67425.2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04728644.65元。
根据2008年9月26日公告,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诉讼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公司需要在原一审判决结果基础上追加确认交易损失10,212万元达到27,258万元,由此将对本公司2008年度业绩造成损失为10,212万元。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对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综合分析,在确认上述交易损失后,预测全年亏损金额为10,000万元左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8年度业绩报告中披露。
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2008 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二、《聘任张赵忠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08-10-24】
刊登200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东北电气200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东北电气预测2008年前三个季度的累计净利润将为亏损,亏损金额在300万元左右。
业绩预亏原因:根据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测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累计净利润将出现300 万元左右的亏损。
【2008-10-0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否决增补执行董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
东北电气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8日召开,大会否决了《增补刘兵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增补王海洋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法定地址迁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8-10-0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8-09-27】
刊登股东减持股份922.6559万股公告
东北电气股东减持股份922.6559万股公告
东北电气股东上海宝裕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12.4--2008.9.2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22.6559万股,占总股本的1.06%。
本次减持后,该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1036.8817万股,占总股本的1.18%。
重大诉讼公告
继2004年8月27日、2005年3月24日、2006年9月29日及2008年1月9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出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诉讼本公司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沈高公司")在国开行1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案公告及后续进展公告后,2008年9月24日本公司收到诉讼代理律师转交的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5日做出的(2008)民二终字第23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董事会对诉讼案终审判决结果披露如下。
2008年9月24日本公司收到诉讼代理律师转交的最高院于2008 年9月5 日做出的(2008)民二终字第23 号民事判决书。最高院在维持北京市高院(2004)高民初字第802 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上述判决的基础上,判决:撤销本公司以沈阳添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98.5%股权与沈高公司持有的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74.4%股权进行股权置换的合同。
法院要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双方应就判决撤销之合同涉及到的股权交易相互返还相关股权和债权。如双方不能相互返还,本公司应就收购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74.4%股权的交易在13,000万元扣除2,787.88 万元的范围内赔偿沈高公司损失;本公司应就收购沈阳新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95%股权和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5%股权的交易在24,712 万元股本价值扣除7,666 万元债权价值范围内赔偿沈高公司损失。
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净利润的影响
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考虑,依据2008年1月9日公告的一审判决结果,本公司已在2007 年度业绩报告中确认交易损失17,046万元。现依据最高院对国家开发银行诉讼案的终审判决结果,需要在原一审判决结果基础上追加确认交易损失10,212 万元人民币(下同)达到27,258万元,由此将对本公司2008 年年度业绩造成损失为10,212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8 年年度业绩报告中披露。
【2008-08-21】
公布2008年半年报
东北电气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006元,稀释每股收益0.0006元,每股收益(扣除)0.0004元,每股净资产0.59元,净资产收益率0.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80109.96元,营业收入272384538.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0651.6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12803400.94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半年度业绩报告;
二、审议并批准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半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审计报告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四、审议并批准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
推荐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迁移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中国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迁移至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六、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第五条现修改为:“公司的法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七、审议并批准续聘麦宜全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香港接收传票及通告之授权代表。
提请2008年10月8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六项议案。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1、批准《增补张赵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2、批准《本公司为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8-08-2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8-08-19】
刊登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公告
东北电气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公告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575,991股。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21日。
【2008-08-13】
刊登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东北电气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继2006年8月16日、2007年2月28日、2007年3月12日及2007年12月13日公告关于对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本钢”)7609万元重大债权的回收情况后,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并核实确认了该案进展情况,现就此债权的回收及诉讼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案进展持续披露如下:
一、本案概况
对于公司应收原辽宁信托投资公司(简称“辽信”)1200万美元债权,经辽宁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及2005年4月26日辽宁省财政厅辽财[2005]63号文件批准,2005年5月30日辽信清算组将省财政委托贷款所形成的对本钢7609万元债权资产置换抵偿给公司,公司随后于2005年6月1日和10月24日按照1590万元和6019万元标的额起诉本钢,请求法院判决本钢偿还所欠债务。
就1590万元诉讼案,2005年11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市中院”)下达[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本钢偿还债务。本钢随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辽宁省高院”),2005年12月16日辽宁省高院下达[2005]辽民二终字第220号终审判决书,维持原判,2006年3月公司申请沈阳市中院强制执行。辽宁省高院于2007年6月20日下达(2007)辽立民监字第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就6019万元诉讼案,2006年3月30日沈阳市中院下达[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21、22、23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本钢偿还债务。本钢随即上诉至辽宁省高院,现处于辽宁省高院受理本钢上诉后的二审审理阶段。
二、进展情况
就1590万元诉讼案,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高院于2008年4月10日出具的(2008)辽审民终再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在程序上应将辽信清算组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裁定:撤销[2005]辽民二终字第220号民事判决书和[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发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就6019万元诉讼案,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高院于2008年5月14日出具的(2006)辽民二终字第214、215、216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在程序上应将辽信清算组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裁定:撤销[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21、22、23号民事判决书;发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三、债权回收及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就1590万元诉讼案,现处于发回重审阶段;就6019万元诉讼案,现处于发回重审阶段。重审结果对公司的财务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
公司聘请的律师认为:
1、就1590万元诉讼案,(2008)辽审民终再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的理由与原审程序有关,但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无关。在重审法院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与原审认定事实一致的基础上,重审判决应与原审判决相一致。2、就6019万元诉讼案,(2006)辽民二终字第214、215、2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的理由与原审程序有关,但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无关。在重审法院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与原审认定事实一致的基础上,重审判决应与原审判决相一致。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008-07-19】
刊登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的公告
东北电气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号公告文件精神的要求,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截止2008年6月30日的整改情况作以说明,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均已如期完成.
【2008-07-08】
刊登聘任高管的公告
东北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选举本公司执行董事苏伟国先生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增补张赵忠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三、解除毕建忠先生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职务,聘任毕建忠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聘任张赵忠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五、苏伟国先生不再代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张赵忠先生代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六、为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6,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本公司持有20.8%股权的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都支行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到期日起贰年止,同时该公司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本公司累计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为36,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42,885万元。
七、提请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召开二〇〇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第六项议案。
八、《关于接纳孙震、张斌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的议案》。
定于2008年8月20日召开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07-03】
刊登变更高管的公告
东北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接纳孙震提出辞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的申请,接纳张斌提出辞去副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二、授权执行董事苏伟国作为董事会临时召集人,代理董事长和总经理履行职权,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和聘任总经理之前,负责主持董事会和本公司日常工作。
【2008-06-17】
刊登股东大会否决了续聘境内审计师和续聘境外核数师议案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16日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1、批准《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2、批准《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3、否决《关于续聘公司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4、否决《关于续聘公司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5、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8-06-1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8-06-06】
刊登更正公告
东北电气更正公告
东北电气于2008年4月30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现其中一项议案的类型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其中的《公司章程修正议案》由"普通决议案"改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后生效。
【2008-06-04】
刊登董事会聘任苏伟国代行公司董秘职责的公告
东北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6月3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接纳史吏先生辞呈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2008年5月30日史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会批准,史吏先生的辞呈自2008年5月30日起生效。
二、《关于聘任苏伟国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暂由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苏伟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2008-04-30】
公布2007年年报及2008年一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36元,稀释每股收益-0.36元,每股收益(扣除)-0.1元,每股净资产0.59元,净资产收益率-60.7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8107110.77元,营业收入639700849.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1875926.0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13191910.61元。
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03元,稀释每股收益0.0003元,每股收益(扣除)0.0002元,每股净资产0.58元,净资产收益率0.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6159.44元,营业收入108152472.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4438.6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08872569.63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4 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14 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2、审议通过《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6、提请2008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处理上述1~5 项决议案。
7、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发现2006年末合并报表时,由于计算差错,多计对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2,880,313.38元,同时多计少数股东权益12,880,313.38元。在本年度编制的2006年与2007年可比的财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审计认为上述差错属于合并抵销时数据计算错误所致。在2007年公司财务报表中已进行了更正。该差错不影响本公司2006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留存收益。
定于6月16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16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9日
6.会议审议事项: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8-04-18】
刊登延迟至4月30日披露2007年度业绩报告公告
东北电气延迟至4月30日披露2007年度业绩报告公告
东北电气原定的2007年年度业绩报告披露时间为2008年4月18日,鉴于境外核数师编制H股财务报告尚需一定时间,考虑到公司作为深圳、香港的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同步的原则,公司将2007年年度业绩报告披露时间延迟到2008年4月30日,并于同日披露2008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2008-04-03】
刊登延迟至4月18日披露2007年度业绩公告
东北电气延迟至4月18日披露2007年度业绩公告
东北电气原定的2007年年度业绩报告披露时间为2008年4月3日,鉴于境外核数师编制H股财务报告尚需一定时间,考虑到公司作为深圳、香港的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同步的原则,公司将2007年年度业绩报告披露时间延迟到2008年4月18日。
【2008-03-20】
刊登延迟至4月3日披露2007年度报告公告
东北电气延迟至4月3日披露2007年度报告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年度报告正在编制中,鉴于审计机构的审核进度,考虑到公司作为深圳、香港的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同步的原则,决定将其披露日期延迟至2008年4月3日。
【2008-03-18】
刊登诉讼公告
东北电气诉讼公告
一、诉讼案基本情况及进展
1.本案概况
2003年12月20日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锦容(公司已于2004年12月28日将该公司股权全部转让)与锦州分行签订2,290万元借款合同,期限一年,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锦州工行在借款方逾期未还的情况下,于2006年12月向锦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锦容还款,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详情请见2007年10月26日公告)
2.判决结果
锦州市中院于2007年7月18日下达(2007)锦民三初字第000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锦容承担还款责任,判决本公司对锦容2,29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诉讼进展
本公司未对上述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诉讼对本公司的影响
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并根据2007年10月26日《公司2007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本公司已经在2007年度业绩报告中对此担保全额预计负债2,290万元。
截至目前,此笔担保尚未对本公司造成实际损失。。
【2008-01-10】
刊登预计公司2007年度亏损22000万元左右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预计公司2007年度亏损22000万元左右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预计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亏损,亏损金额为22000万元左右,每股亏损0.252元。
二、与已经披露的业绩预告内容的差异
近日公司通过律师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19日做出的民事判决书:撤销2004年4月14日公司以对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7666万元债权与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股权价值24712万元的股权置换合同。
因股权置换交易已经实质完成,目前已无退回股权的可能,只能相互实际支付交易金。由于需要确认因补偿交易对价而造成的损失,将导致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减少17046万元。
根据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2007年10月26日第三季度业绩报告中已经做出的全年业绩预测,以及依据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诉讼案的一审判决结果,确认因补偿交易对价而造成17046万元损失后,预测本公司2007年度业绩亏损金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左右,按照发行总股本87337万股计算,每股净亏损人民币0.252元。
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诉东北电气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15,000万元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案,2007年4月11日此案在北京市高院进行一审开庭审理,7月19日北京市高院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东北电气以对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7666万元债权与沈高公司进行的股权置换合同。东北电气应将相关股权返还给沈高公司,如不能返还,东北电气应在股本价值(人民币24712万元)范围内赔偿沈高公司的损失;沈高公司应将7666万元债权返还给东北电气,如不能返还,沈高公司应在7666万元的范围内赔偿公司的损失。
目前国开行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股权置换交易已经实质完成,按照一审判决结果,交易双方认为,目前已无退回股权的可能,无法实现支付标的相互返回,故只能相互实际支付交易金。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考虑,由于需要确认因补偿交易对价而造成的损失,将导致东北电气2007年度净利润减少17046万元。
【2007-12-28】
刊登为参股公司6,857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告
东北电气为参股公司6,857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告
经东北电气董事会审议批准,东北电气为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6,857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到期日起贰年止,被担保人承诺以其资产提供反担保,累计为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为22,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38,185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82,916万元的46.05%。
【2007-12-14】
刊登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东北电气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对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609万元重大债权的回收情况,东北电气近日接到通知,并核实确认了该案进展。
就1590万元诉讼案,现处于辽宁省高院再审阶段;就6019万元诉讼案,现处于辽宁省高院受理本钢上诉后的二审审理阶段。
【2007-12-03】
刊登11,354,875股限售股份12月4日上市流通公告
东北电气11,354,875股限售股份12月4日上市流通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354,875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2月4日。
【2007-11-24】
刊登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东北电气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辽宁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公司于2007年5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在各个时间节点内顺利地完成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2007-11-02】
刊登更换A股股改保荐代表人公告
东北电气更换A股股改保荐代表人公告
东北电气近日接到公司A股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由于公司A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唐宏先生工作变动, 德邦证券安排保荐代表人栾志刚先生接替唐宏先生的工作,继续执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
此次更换后, 公司保荐代表人为: 栾志刚。
【2007-10-29】
公布2007年三季报及预测全年亏损金额为4500万元左右 ,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62元,稀释每股收益-0.0062元,每股收益(扣除)-0.0028元,每股净资产0.94元,净资产收益率-0.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406187.05元,营业收入468687806.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446277.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24421079.89元。
预测全年亏损金额为4500万元左右
鉴于本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分行借款本金2290万元和锦州市商业银行借款本金1700万元(合计3990万元)担保责任全额计提负债,根据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前三季度实现利润情况,在对上述借款本金3990万元担保责任全额计提负债后,预测全年亏损金额为45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07 年年度报告为准。
【2007-10-15】
刊登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增补毕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2日召开,审议并批准增补毕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根据毕先生和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任期到2010年3月6日,支付予毕先生的薪酬将不超过每年三十万元人民币,并由董事会根据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厘定。
【2007-10-1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7-09-19】
刊登办理第二批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手续的提示公告
东北电气办理第二批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手续的提示公告
东北电气拟在近期办理第二批限售流通股股东的偿还对价、解除限售等事宜,请相关限售流通股股东速与公司取得联系,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10001
电 话:024-23527128-8603
传 真:024-23527081
联 系 人:闫先生
【2007-09-11】
刊登200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200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东北电气预测2007年前三个季度的累计净利润将为亏损,亏损金额尚不明确。
预亏原因:
本公司通过核查对外担保合同执行情况后发现,为沈阳金都饭店在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银信支行借款本金2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提供担保,处于借款方逾期未能偿还情况,债权银行正在要求债务人与本公司尽快履行还款责任。为此,本公司已积极协调各方商榷债务重组方案,促进借款方完成还款义务。
鉴于借款方财务状况较差,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标准"的相关规定,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考虑,本公司对该项下担保责任全额计提负债。
根据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沈阳金都饭店在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银信支行借款本金2400万元担保责任计提负债后,预测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累计净利润将为亏损。
诉讼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市中院")判决书,为关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行")起诉本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容")1700万元(人民币,下同)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
锦州市中院于2007年6月13日下达(2007)锦民三初字第000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锦容17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7-08-28】
公布2007年半年报
东北电气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009元,稀释每股收益0.0009元,每股收益(扣除)-0.016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0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16元,每股净资产0.95元,净资产收益率0.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945427.8元,营业收入248192028.4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51542.6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31546793.98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接纳刘彤焱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执行董事的职务;
2、审议并批准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推荐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毕建忠先生增补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3、审议并批准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半年度业绩报告;
4、审议并批准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半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07年10月12召开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10月12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增补毕建忠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2007-08-1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置换协议公告
东北电气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置换协议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6日召开,批准《股权置换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才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180,000,000元人民币,置换中兴动力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48%股权和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25.6%股权。
【2007-08-1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7-07-17】
刊登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公告
东北电气董事会通过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公告
东北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7月13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二、审议通过了以下新增、修订的管理制度:
1、《董事行为准则》;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
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暨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5、《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6、《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聘任朱欣光先生为总经理助理》。
【2007-07-02】
刊登关于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北电气关于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7年8月16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置换协议》。
【2007-06-07】
刊登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改聘境外核数师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6日召开,会议批准《关于改聘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2007-06-0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7-05-25】
刊登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9,082,734股公告
东北电气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9,082,734股公告
东北电气于2007年5月23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宝裕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该公司自2007年5月18日至5月23日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平均价格9.00元/股售出公司股份"东北电气"9,082,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截止2007年5月23日收盘,该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29,08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298,81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785,766股。
【2007-05-19】
刊登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1080万股股份公告
东北电气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1080万股股份公告
东北电气于2007年5月1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宝裕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该公司自2007年5月16日至5月17日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平均价格8.30元/股售出公司股份"东北电气" 1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截止2007年5月17日收盘,该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38,16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
【2007-05-15】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收购及出售股权投资公告
东北电气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0,594,897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16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5月14日召开。
一、审议通过了《收购两项股权投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高才科技有限公司以18,000万元人民币价格,收购香港中兴动力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48%股权投资和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25.6%股权投资。
二、审议通过了《出售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的议案》
同意高才科技有限公司以18,000万元人民币价格将持有的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投资作为支付对价,转让给香港中兴动力有限公司。
【2007-04-25】
公布2007年一季报
东北电气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9元,每股收益(扣除)0.004元,每股净资产1元,净资产收益率0.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620788.59元,主营业务收入113383091.48元,净利润8109272.05元,股东权益875638231.79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史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对外担保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为附属公司的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从2007年4月24日到2008年4月23日。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9,720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82,916万元的23.8%。
【2007-04-23】
刊登续聘境外核数师的议案被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否决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续聘境外核数师的议案被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否决公告
东北电气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1、批准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2、批准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3、批准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内审计师;
否决了续聘黄林梁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外核数师的议案;
4、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5、批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境外核数师的议案》:鉴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否决《关于续聘公司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项下续聘黄林梁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外核数师的议案,董事会提议聘任汇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外核数师。
定于2007年6月6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如下议案通过追加审议并批准《对外增资扩股议案》:根据2006年11月17日公告,本公司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和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06年7月8日和10月15日两次认购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合计2845.4万美元增资扩股的对外投资决定。
【2007-04-2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05】
刊登关于办理限售流通股上市手续的通告公告
东北电气关于办理限售流通股上市手续的通告公告
东北电气已于2006年5月16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同时,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但未及时支付的对价股份已由公司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昆凌工贸有限公司代为垫付。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份将于2007年5月16日解除限售,获得上市流通权。在此之前,应统一由公司负责组织办理偿还对价、解除限售等相关事宜。
为确保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份按时获得上市流通权,请相关非流通股股东速与公司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办理偿还对价和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邮编:110001)
电 话:024-23527080 23527128-8603
传 真:024-23527081
联 系 人:闫先生、梁小姐
【2007-03-14】
刊登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东北电气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继2006年8月16日和2007年2月28日公告关于对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609万元重大债权的回收情况后,现就此债权的回收及诉讼进展情况,作出如下公告:
就1590万元诉讼案,2005年11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本钢偿还债务。本钢随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6日辽宁省高院下达[2005]辽民二终字第220号终审判决书,维持原判,2006年3月我公司申请沈阳市中院强制执行。
2006年12月10日辽宁省财政厅以辽财债函[2006]331号文件明确表示"不同意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辽信1200万美元债权置换方案",与此前辽宁省财政厅的批复意见矛盾。2007年3月5日我公司接辽宁省高院通知,因本钢向辽宁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要求我公司到庭调查,并明确已对此案进行再审复查。
就6019万元诉讼案,2006年3月30日沈阳市中院下达[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21、22、23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本钢偿还债务。本钢随即上诉至辽宁省高院,辽宁省高院从2006年4月受理至今尚无结果,已经超过正常审限。
就1590万元诉讼案进展,现处于申请强制执行阶段和辽宁省高院再审复查阶段;就6019万元诉讼案,现处于辽宁省高院受理本钢上诉后的二审审理阶段。
公司认为本案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影响。
【2007-03-08】
刊登高管变更公告
东北电气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7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4、《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5、《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3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选举孙震为董事长,王守观、张斌为副董事长;
二、聘任张斌为总经理;苏伟国为副总经理、史吏为副总经理、毕建忠为总会计师。
三、由公司副总经理史吏代理董事会秘书,朱欣光为证券事务代表;
四、选举董连生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007-03-0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7-03-01】
公布2006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0335元,每股收益(扣除)0.015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33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153元,每股净资产0.9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4元,净资产收益率3.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349878.21元,主营业务收入537960970.52元,净利润29221345.41元,股东权益829159133.77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通过《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通过续聘黄林梁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外核数师、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审计师,任期一年。
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工作需要,接纳孙震辞去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由公司副总经理史吏任总会计师、并代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聘任毕建忠先生为总经理助理。
提请2007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议案。
提请2007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动议独立股东追加审议批准《对外增资扩股议案》。
【2007-02-28】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东北电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北电气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有关规则,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向公司经营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于2007年3月1日刊登2006年年度报告。
【2007-01-22】
刊登提名董监候选人公告
东北电气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东北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1月19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守观先生、张斌先生、苏伟国先生、刘庆民先生、孙震先生、史吏先生、杜凯先生、刘彤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提名蔺文斌先生、吴启成先生、项永春先生、粱杰女士、刘洪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预案》;
3、《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傅修恒先生、代桂青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4、《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预案》。
决定于2007年3月7日上午10:20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举行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007-01-08】
刊登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5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批准《关于改聘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
2、批准《对外增资扩股的议案》。
【2007-01-0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东北电气召开股东大会。
【2006-11-20】
刊登对外增资扩股公告
东北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1、通过《关于改聘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
决定改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审计师,黄林梁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外核数师,聘期一年。
2、接受牛文军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3、提请2007年1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改聘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和《对外增资扩股的议案》。
对外增资扩股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两次认购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合计2845.4万美元增资扩股的对外投资情况,投资约合人民币22478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79733万元的28.2%。
本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06年7月8日和10月15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增资议案。
第一次认购新沈高增资扩股
经2006年7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与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俊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高压电气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对新沈高进行第一次增资。中国高压和香港公司作为新沈高的新股东,分别出资3960万美元和1042万美元,伟达高压和俊威科技自愿放弃增资权利。第一次增资完成后,新沈高注册资本由原2998万美元增加至8000万美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新沈高的股权比例仍为20.8%。
第二次认购新沈高增资扩股
经2006年10月15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与伟达高压、俊威科技、中国高压、新东北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新沈高进行第二次增资。阜封公司和新东北电气作为新沈高的新股东,分别出资1830.4万美元和6969.6万美元。第二次增资完成后,新沈高注册资本由原8000万美元增加至16800万美元,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新沈高的股权比例仍为20.8%。
本公司与交易中其他各方不构成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方,但因为本公司与中国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方,故增资议案提请2007年1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由独立股东审议批准。
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月5日上午九时
2.召开地点: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
2、审议《对外增资扩股的议案》。
【2006-10-27】
刊登对外担保公告
东北电气对外担保公告
经东北电气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参股公司的附属子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50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到2007年10月10日;及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40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到2007年5月15日。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317万元,占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4.58%,逾期担保额为7,705万元。
【2006-10-25】
公布2006年三季报
东北电气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14元,每股收益(扣除)0.014元,每股净资产0.9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3元,净资产收益率1.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994261.12元,主营业务收入403577011.59元,净利润12193731.12元,股东权益809210472.08元。
【2006-09-29】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G东北电诉讼进展公告
G东北电现就国家开发银行诉讼公司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沈高公司]在国开行15,000万元人民币债务的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案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因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国开行于2004年5月31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提起诉讼,起诉金额15,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请求法院判令沈高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偿还贷款;请求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05年3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国开行的诉讼主张,3月23日国开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情请见2004年8月27日及2005年3月24日公告。
2006年6月6日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05)民二终字第106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初字第802号民事裁定,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将国家开发银行诉沈高公司、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与诉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沈阳新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沈阳诚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案合并审理。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本公司聘请的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股权转让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诉讼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全年利润产生影响。
本案如有进展,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08-17】
公布2006年半年报
G东北电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1元,每股收益(扣除)0.0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1元,每股净资产0.9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3元,净资产收益率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427149.79元,主营业务收入263064785.18元,净利润9663612.79元,股东权益806605410.25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批准2006年半年度业绩报告;
2、聘任香港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聘任麦宜全律师行律师及麦宜全会计师行注册会计师麦宜全先生为香港公司秘书,并委任其为公司在香港的授权代表。
【2006-06-05】
刊登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东北电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 东北电二○○五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日召开,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题一、审议并批准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议题二、审议并批准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议题三、审议并批准《关于更换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不再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的境内、境外核数师,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内、境外核数师,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议题四、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6-06-0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G东北电召开股东大会。
【2006-05-17】
刊登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公告
G东北电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公告
G东北电定于2006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9时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在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补充一项《关于更换会计师的议案》:为降低审计成本,建议不再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的境内外核数师,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内外核数师,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原《续聘审计师议案》,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它事项不变。
【2006-05-16】
对价支付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东北电气股票简称变更公告
本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方案实施的时间进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将于2006年5月16日实施完成,公司股票亦将于2006年5月16日恢复交易。复牌之日起股票简称由"东北电气"变更为"G东北电",股票代码"000585"保持不变;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股改实施后,股份总数不变,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5,92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7,450,000股。
【2006-05-1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继续停牌
5月16日复牌
东北电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1、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股份将获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5月15日。
4、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5月16日。
5、2006年5月16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5月16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16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5月16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北电气"改为"G东北电",证券代码"000585"保持不变。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7,450,000股(A股为179,500,000股,H股为257,95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5,920,000股。
【2006-04-28】
公布2006年一季报,继续停牌
东北电气公布2006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7元,每股收益(扣除)0.007元,每股净资产0.9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3元,净资产收益率0.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838802.3元,主营业务收入106007106元,净利润6121647.4元,股东权益803451389.29元。
【2006-04-27】
刊登股改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东北电气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东北电气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14人,代表股份345,092,255股,占公司A股总股数615,420,000股的56.07%。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324,570,000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471,820,000股的68.79%,占公司A股总股数的52.74%;
2、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08人,代表股份20,522,255股,占公司所有A股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4.29%,占公司A股总股数的3.33%。
同意反对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数量 比例
数(股) (股) (%)
参加表决 345,092,255 340,985,893 98.81
的所有股东
参加表决的 20,522,255 16,415,893 79.99
A股流通股东
续下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参加表决 3,750,262 1.09 356,100 0.10
的所有股东
参加表决的 3,750,262 18.27 356,100 1.74
A股流通股东
表决结果:通过。
【2006-04-26】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东北电气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上述两种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585;投票简称:东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 1.00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事实细则》的规定,流通A股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站http://www.szse.cn或http://www.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15:00。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2006-04-24】
刊登召开股改革会议提示性公告及网络投票起止日:04-24至04-26,继续停牌
东北电气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ST东北电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4月24日-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6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9:30至200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网络投票起止日:04-24至04-26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上述两种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585;投票简称:东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 1.00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事实细则》的规定,流通A股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站http://www.szse.cn或http://www.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15:00。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2006-04-21】
刊登关于对公司A股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公告,继续停牌
ST东北电关于对公司A股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3,625,686.6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096,096.22 元,调整后的2005 年末每股净资产为0.82 元。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 条列示的对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7 条关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4 月24 日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东北电"变更为"东北电气",股票代码"000585"不变。
公司股票已于2006 年4 月19 日停牌,因正值股权分置改革时期,具体复牌日期需待公司4 月26 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结果而定。如果未获得该会议批准,则2006 年4 月27 日复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如果获得该会议批准,则需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复牌,恢复交易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2006-04-20】
刊登更正公告,继续停牌
ST东北电更正公告
由于ST东北电有关校勘人员的工作失误,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有关内容出现笔误,现就上述笔误作更正如下:
提示性公告中提到的深市挂牌股票简称"东北电投票"应改为"东电投票"。
【2006-04-19】
公布2005年年报及提示性公告,今起停牌
ST东北电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027元,每股收益(扣除)0.03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2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33元,每股净资产0.9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2元,净资产收益率2.9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9096096.22元,主营业务收入549894247.22元,净利润23625686.63元,股东权益797329741.7元。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2006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调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05年度经审核帐目及核数师报告书;
2、审议批准2005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书;
4、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5、审议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6年度的境外核数师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 年度的境内核数师,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6、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7、批准向深交所提交撤销A股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申请,需待深交所审议批准;
8、聘任史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9、审议并批准2005年度业绩报告及摘要;
10、审议并批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2006年6月2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2006-03-29】
刊登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停牌一天
2006年3月30日复牌
ST东北电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改方案公告
ST东北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3月20日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A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与流通A股股东充分协商的情况,经同意参加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北电气投资公司")调整特别承诺如下:
持有东北电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5元。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股份出售期间,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2006-03-28】
刊登诉讼公告,继续停牌
ST东北电诉讼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两份法院判决书,一份为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高")及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另一份为关于西安双佳高压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双佳")因货款纠纷起诉沈高及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件。
一、信达诉讼案
1、本案概况
本公司曾于2005年10月25日公告,信达公司因沈高2003年12月在交通银行沈阳分行铁西支行借款2835万元人民币到期未还,2005年5月12日起诉借款方沈高和担保方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借款赔偿责任,本公司、沈阳诚安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信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沈高新老股东一并起诉,原告要求本公司在对沈高出资不足额和未补足出资数额内对本案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诉讼进展
2006年3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辽民三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沈高和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借款赔偿责任;本案审理中确认本公司对沈高出资已到位,法院驳回原告对本公司、沈阳诚安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信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3、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和公司聘请的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该诉讼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二、西安双佳诉讼案
1、本案概况
2004年4月,西安双佳因货款纠纷将收货方沈高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并以我公司曾经为沈高股东,且与沈高公司有房产交易为由,认为我公司与沈高存在无偿转让、抽逃出资行为,据此将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2、终审判决结果
2005年5月30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决我公司以曾向沈高购买的八套房产承担沈高所欠西安双佳货款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查封了上述八套房产(面积合计18414平方米)。我公司认为,公司已为上述房产交易支付对价,并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生效,法院判决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西安中院违背这一原则,在能查清事实的前提下,却不尊重客观事实,因而其做出的判决亦违反公平正义,也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权益。我公司已于2005年6月14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提起上诉。
陕西高院已于2005年10月18日下达(2005)陕民二终字第37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在已被查封的8处房产(面积合计:18414平方米)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诉讼进展
公司认为西安中院及陕西高院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且适用法律错误,现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
4、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被查封的八套房产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用房,公司从谨慎角度出发,在2005年度对此诉讼在上述八套房产帐面价值内预计负债。
【2006-03-2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今起停牌
最晚于3月30日复牌
ST东北电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份作为对价安排,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付2.5股股票,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35,9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特别承诺
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持有东北电气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
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郑重承诺: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各股东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划归东北电气所有。
(三)代为垫付对价安排及其他承诺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得以顺利实施,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股权以及相关权益,并取得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本公司向深交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四)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A股股票自2006年3月20日起停牌,最晚于3月3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2006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方式
相关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这两套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4月19日和2006年4月2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上述两种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585;投票简称:东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 1.00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事实细则》的规定,流通A股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站http://www.szse.cn或http://www.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4月26日15:00。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本公司截止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
2、征集时间
2006年4月19日至4月26日14:00前。
3、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征集人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2006-02-24】
刊登诉讼公告
ST东北电诉讼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诉讼代理律师送达的两份法院判决书,一份为关于中国银行沈阳市分行起诉本公司为沈阳电缆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另一份为关于中国银行锦州市分行起诉本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1300万元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
一、关于中行沈缆诉讼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30日做出终审判决,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沈中民(3)合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免除公司对20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驳回中行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已经在2004年度财务报表中对中行沈缆诉讼案计提减值准备1529万元,因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全部免责,故可在2005年度冲回1529万元预计负债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二、关于中行锦容诉讼案,锦州市中院于2005年5月20日下达(2005)锦民三合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锦容13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截至目前,此笔担保尚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公司将按照法院判决,在2005年度对此担保预计负债。
以上两项诉讼合计不会对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2005-10-28】
公布2005年三季报
ST东北电公布200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1元,每股收益(扣除)0.01元,每股净资产0.9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9元,净资产收益率1.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740803元,主营业务收入382335216元,净利润11536333元,股东权益782169922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批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审议并批准聘任孙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2005-10-26】
刊登诉讼公告
ST东北电诉讼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ST东北电现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及ST东北电的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沈高公司原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子公司, 2004年3月15日本公司已不再持有其任何股权。公司聘请的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原告无证据支持其对本公司的诉讼主张,本公司亦无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该诉讼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对该案的判断:根据公司对沈高公司出资的验资报告和公司聘请律师出具的律师意见书意见,公司不应成为沈高公司诉讼案的被告,亦无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司已就此事项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拟待法院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断后,发出进一步澄清公告。本公司保留就该诉讼事项对本公司市场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向原告追究责任的权利。
本公司目前没有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宜。
【2005-10-12】
刊登自然人田莉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公告
ST东北电自然人田莉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公告
2005年4月18日新东北电气(沈阳)发展有限公司、徐明与田莉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新东发将其持有的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49.63%股权转让给田莉,股权转让对价由徐明向新东发支付;同时,田莉将其持有的新东发37.14%股权转让给徐明,作为徐明代替田莉履行支付义务的对价。
上述交易完成后,田莉持有ST东北电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82.22%股权,从而通过新东投拥有对公司23,000万股法人股份(占总股本的26.33%)的控制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徐明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
【2005-08-27】
刊登更正公告
ST东北电更正公告
ST东北电曾于2005年8月11日公布2005年半年度业绩报告,由于公司有关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半年报中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合并数发生错误,现列示并更正如下:
合并的资产负债表期末数
原数 更正后
其他应付款 78,946,915 79,030,195
流动负债合计 342,865,426 342,948,706
负债合计 343,565,426 343,648,706
未分配利润 -1,172,416,712 -1,172,499,9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3,571,278 1,233,487,998
合并的利润分配表
原数 更正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81,147,761 -1,181,231,041
年末未分配利润 -1,172,416,712 -1,172,499,992
【2005-08-11】
公布2005年半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ST东北电公布2005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1元,每股收益(扣除)0.00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07元,每股净资产0.89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8元,净资产收益率1.1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115455.2元,主营业务收入245752023.38元,净利润8731049.2元,股东权益779447918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1、通过2005年半年度业绩报告和对上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2、通过2005年半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8,731,049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005-06-03】
刊登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东北电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东北电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日召开,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批准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2、审议并批准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3、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的境外核数师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内核数师,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5、审议并批准增补傅修恒先生、代桂清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2005-06-0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东北电召开股东大会。
【2005-05-28】
刊登更正公告
ST东北电更正公告
ST东北电于2005年4月18日公布的2004年度业绩报告全文重要事项第(二)部分(即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中出售资产情况第(4)点及2004年报摘要7.3出售资产中披露,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623万美元价格将持有的俊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债权转让给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该价格披露有误,应为人民币6,000万元。
【2005-05-21】
刊登关于增加2004年度股东大会提议案的公告
ST东北电关于增加2004年度股东大会提议案的公告
ST东北电董事会于2005年5月20日接到公司监事会关于增加2004年度股东大会提议案的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如下增补提议案提交2005年6月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许秀芹辞去监事职务,增补付修恒先生、代桂青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005-05-18】
刊登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公告
ST东北电提示性公告
近日ST东北电接到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通报其股东发生变动:
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原股权结构为新东北电气(沈阳)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700万元,占注册资本49.63%;自然人田莉出资4,400万元,占注册资本32.59%;深圳市东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17.78%。
2005年4月18日新东北电气(沈阳)发展有限公司将出资6,700万元形成的49.63%股东权益转让给自然人田莉。
变更后的持股情况为:自然人田莉持股82.22%;深圳市东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7.78%。
【2005-04-27】
公布2005年一季报
ST东北电公布200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6元,每股收益(扣除)0.006元,每股净资产0.89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8元,净资产收益率0.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226392元,主营业务收入99200376元,净利润5390709元,股东权益775916788元。
【2005-04-26】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东北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东北电股票于2005年4月21日、22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5年4月26日上午停牌一小时(9:30-10:30)。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05-04-19】
公布2004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ST东北电公布2004年年报:每股收益0.003元,每股收益(扣除)0.01元,每股净资产0.88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8元,净资产收益率0.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416568元,主营业务收入346938363元,净利润2238309.54元,股东权益770526078.44元。
董监事会决议
1、批准2004年年度业绩报告和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2、批准2004年度利润不分配的预案;
3、批准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境外核数师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核数师,聘期一年;
4、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5、接纳袁利民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的申请。
6、提请2005年6月2日举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5-04-15】
刊登整改公告
ST东北电整改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于2004年11月15日对ST东北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2005年2月4日下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公司接到通知后,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重新进行了核查,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2005-04-02】
刊登更正公告
ST东北电更正公告
公司于2004年10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售购两项股权交易,交易对象为沈阳诚安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当时掌握的股权资料,公司判断诚安公司、沈高公司与公司为非关联方,交易性质为非关联性交易。现经核查,此判断与交易时点下的事实不符,特此更正。
【2005-03-31】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ST东北电诉讼进展公告
2004年8月27日、2005年3月24日公司发出国家开发银行诉讼公司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在开行15,000万元债务的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案公告。公司现就该案进展进行持续披露。
因沈高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国开行于2004年5月31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金额15,0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请求法院判令沈高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偿还贷款;请求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市高院于2004年8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05年3月18日做出民事裁定,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披露此诉讼相关内容。
2005年3月30日公司接到国开行上诉书,国开行以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沈阳诚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沈阳新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为被上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初字第802号民事裁定。
【2005-03-25】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ST东北电诉讼进展公告
2004年8月27日公司发出国家开发银行诉讼公司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在开行15,000万元(人民币)债务的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案公告,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高民初字80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开行所起诉沈高公司出资设立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沈阳诚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沈阳新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及与公司置换其所拥有的上述四公司股权的行为对其债权造成了损害,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因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遂驳回国开行对新东北电、新泰高压、诚泰能源、新泰仓储和本公司的起诉。
【2005-03-22】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ST东北电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21日召开。经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批准出售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99.99%股东权益。
重大债权回收及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存放于原辽宁信托投资公司2000万美元存款,由于辽信被行政关闭而成为不良债权,辽宁清算组于2002年11月归还公司800万美元,对剩余1200万美元存款,辽信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公司与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05年3月5日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为:抚顺特钢同意以其持有的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经独立中介机构评估后,对应抵顶辽信对公司1200万美元(以置换当天美元兑人民币汇价折算)的欠款,并负责与公司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合作意向书约定,在抚顺特钢将对应1200万美元的东北特钢股权置换给公司之后,公司对辽信的1200万美元债权将得到有效偿还,从而确保公司资产不受损失。
公司曾于2004年3月30日发出关于公司起诉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审理结果公告,判决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公司831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时偿付自2000年10月10日起计算的逾期还款违约金。现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1、裁定集团公司持有的在沈阳东北输变电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75%股权和集团公司全资附属企业沈阳高压开关厂持有的在沈阳高东加干燥有限公司70%股权变更为公司所有,以抵偿原诉讼项下集团公司所欠公司的全部债务。
2、本案执行结案。
裁定书中提到沈阳东北输变电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75%股权的评估值为623万元人民币,沈阳高东加干燥有限公司70%股权评估值为37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完成以上两项股权的变更后,可以增加营业范围,对公司的业务扩大和利润增长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