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钢钒[000629] 009
☆公司大事☆ ◇000629 攀钢钢钒 更新日期:2009-11-19◇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20】
刊登“钢钒债1”2009年付息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债1"2009年付息公告
1、"钢钒债1"按票面金额从2006年11月27日起计算利息,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6%,按年付息,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7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2年11月27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2、每手"钢钒债1"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6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和投资基金每手利息为人民币12.80元。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9年11月26日;
4、除息日为2009年11月27日;
5、付息日为2009年11月27日。
【2009-11-19】
刊登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成员的公告
攀钢钢钒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成员的议案》。
决定聘请余自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勇先生、周一平先生、张大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尚洪德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决定张大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段向东先生、陈新桂先生、陈亚平先生、刘军先生、张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张开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陈昭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整体上市后新的管理模式,理顺内部股权关系,公司拟对相关股权资产(包括下属分公司或二级单位)进行重组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将积极稳妥地推进采购供应业务的整合。
【2009-11-04】
刊登设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组织机构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9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机关组织机构的议案》。
【2009-10-29】
公布09年三季报及预计09年度累计净利润约-140,000.00万元,同比下降200%-250%
攀钢钢钒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25元,稀释每股收益-0.25元,每股收益(扣除)-0.23元,每股净资产2.6元,净资产收益率-9.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03805903.11元,营业收入28173240433.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38351116.2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79658826.23元。
预计2009年度累计净利润约-140,000.00万元,同比下降200%-250%
业绩预告的说明:1、因公司资产整合2009 年全年预测数据与上年同期实际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差异巨大,不具有可比性;2、尽管09 年第三季度钢材价格出现一些恢复性上涨的行情,但需求并无明显增强,第四季度以来,钢材价格又出现下跌趋势,预测2009 年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约为-14亿元。
【2009-10-15】
刊登预计09年1月至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公告
攀钢钢钒业绩预告公告
攀钢钢钒预计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亏损数额尚未确定。
原因:
本业绩预告期间,国内钢材市场仍持续低迷,板材、线材产品价格经短暂冲高后又快速回落,钢管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而原燃材料成本降幅较慢,导致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仍出现经营性亏损。
虽然前三季度业绩呈亏损状态,但公司通过贴近市场积极销售、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以及优化品种结构等措施,7-9月经营业绩较上半年已大幅好转。
【2009-09-19】
刊登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1,488,978股,占总股本1.0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9月22日。
【2009-09-08】
刊登9月9日举行2009年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公告
攀钢钢钒9月9日举行2009年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公告
攀钢钢钒将于2009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点举行2009年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四川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chinairm.p5w.net/sichuan/),参与公司本次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新桂先生将出席本次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2009-08-28】
公布2009年半年报
攀钢钢钒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3元,稀释每股收益-0.23元,每股收益(扣除)-0.24元,每股净资产2.74元,净资产收益率-8.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64650533.85元,营业收入18357650645.6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365010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668688571.64元。
预计2009年1-9月累计净利润为-10至-16亿元。
业绩变动原因:1、因公司资产整合2009年前3季度预测数据与上年同期实际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差异巨大,实际上不具有可比性;2、尽管近期钢材价格出现一些恢复性上涨的行情,但需求并没有明显增强,价格受终端用户的质疑,不排除后市震荡盘整的可能。
【2009-08-14】
刊登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攀钢钢钒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攀钢钢钒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按照重组后的总股本5,726,497,46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20元(扣税后10派1.08元)。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8月20日,除息日及股息到帐日为2009年8月21日。
本次公司实施分红派息后,攀钢有限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减持限价调整为:出售价格不低于2.82元。
【2009-08-11】
刊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告
攀钢钢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告
攀钢钢钒本次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750,000,000股已于2009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09年8月12日上市,上市首日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攀钢集团等四家注资单位承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攀钢钢钒股份将自获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不流通。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存在股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等资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的情况,攀钢集团等四家注资单位进一步承诺,通过向攀钢钢钒出售标的资产所获得的对价股份均自上述标的资产过户完毕之日或自注资单位就无法过户资产依约履行现金补偿承诺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
【2009-08-04】
刊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
攀钢钢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
关于攀钢钢钒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事宜,攀钢钢钒现将其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和攀钢集团、攀钢有限、攀成钢及攀长钢于2009年1月6日签署了《拟购买资产交割备忘录》,于2009年6月3日签署了《拟购买资产交割备忘录二》,于2009年6月12日签署了《拟购买资产交接确认函》,根据上述协议,各方同意本次整体上市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交割日确定2009年1月1日,发行人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自交易交割日起享有拟购买资产项下的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债权、权利和权益,承担拟购买资产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务。
【2009-07-15】
刊登预计2009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30,000万元至-140,000万元的公告
攀钢钢钒业绩预告
攀钢钢钒预计2009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000万元至-140,000万元。
本业绩预告期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换股吸收合并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购买资产、被吸并资产已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重组完成后总股本由4,024,730,701股变更为5,726,497,468股。鉴于以上情况,本报告期业绩与上年同期不具可比性。按照重组完成后总股本计算,基本每股收益:-0.23~-0.24元。
业绩亏损原因说明
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国内钢材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钢铁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低位运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关于对攀枝花、成都和江油三家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09年6月末完成了相关资产交接工作,2009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攀枝花、成都、江油地区全资子公司的设立或变更注册工作也已经完成。鉴于此,公司拟对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钢钒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特钢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一、增资资产金额
本次公司向三家全资子公司以净资产方式增资,以2009年1月1日为基准日,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公司拟向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增资849,118.08万元,增加注册资本849,000万元,转增资本公积118.08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850,000万元;公司拟向成都钢钒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增资470,995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7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995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471,000万元;公司拟向江油特钢公司以净资产增资109,598.8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9,568.60万元,转增资本公积30.2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85,000万元。
二、土地、矿业权和工业产权的处置
攀钢(集团)公司和攀钢有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租给公司的土地继续保留出租的方式,不进入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攀成钢和攀长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公司的土地,由公司分别注入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和江油特钢公司。
攀成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公司的金铁观铁矿采矿权、探矿权由公司注入成都钢钒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公司、攀钢有限、攀成钢和攀长钢四家注资单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无偿方式转让给公司的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等工业产权,由公司无偿许可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作为增资资产。
【2009-06-27】
刊登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攀钢钢钒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9年度投资方案》等议案。
【2009-06-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攀钢钢钒召开股东大会。
【2009-06-24】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关于攀钢钢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事宜,根据公司与攀钢集团等四家认购人签署《拟购买资产交割备忘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交割日为2009年1月1日。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享有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项下的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债权、权利和权益,承担拟购买资产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务。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标的资产中的流动资产、大部分股权单位、车辆、设备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中的土地、房产等要式财产的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吸收合并,公司已于2009年4月28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换股工作,作为合并对价而向被吸并公司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已登记至被吸并公司股东名下。为顺利完成吸并资产的交接工作以及相关业务的平稳过渡,公司以两家被吸并公司各自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为基础并以此将被吸并公司分别变更为公司的一人有限公司。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两家下属一人有限公司已分别完成在江油和重庆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手续,相关被吸并资产涉及的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2009-06-13】
刊登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暨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9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关于在重庆、江油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攀枝花、成都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提议,要求将《关于变更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和《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提案作为新增提案提交定于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原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2009-05-07】
刊登关于设立氧气分公司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9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氧气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议案。为了理清出资实物资产关系、加强对出资实物资产的管理,在合资公司成立前,本公司决定将氧气厂设立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氧气分公司。
【2009-05-06】
吸收合并新增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之换股合并新增股份上市提示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程序已完成,公司因本次换股合并新增的股攀钢钢钒股份拟于2009年5月6日上市流通,攀钢钢钒股票拟于2009年5月6日恢复交易,并于当日放开涨跌幅限制。攀钢钢钒股票当日不计入指数,并于次一交易日起重新计入指数。
按照攀钢钢钒本次合并完成后497,649.75万股股本和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三家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08年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备考攀钢钢钒2008年每股收益约为-0.19元。
吸收合并完成后,攀渝汰业、长钢股份于2009年5月6日终止上市,股东原持有的该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已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
自2009年5月6日起买入攀钢钢钒股票的新投资者无法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自2009年5月6日起增持攀钢钢钒股票的原投资者,其增持部分也无法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009-05-05】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停牌一天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本次合并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于2009年4月3日正式发布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以下简称"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经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2009年4月23日下午3:00,共计2,633,478股攀钢钢钒股份、0股攀渝钛业股份及7,701股长城股份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关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事宜已于2009年4月27日完成。
根据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及《鞍钢集团关于攀钢集团整体上市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方案公告》,鞍钢集团已在2009年4月27日向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鞍钢集团及其关联方派发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相关派发情况如下:
权利简称 权利代码 派发数量
攀钢钢钒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钢AGP1 038011 1,992,063,785份
攀渝钛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钢AGP2 038012 202,638,540份
长城股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钢AGP3 038013 195,315,153份
首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及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成后,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分别按照1.78及0.82的转股比例转为了攀钢钢钒股份。2009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新增公司股份333,229,328股,换股吸收合并长城股份新增公司股份618,537,439股。
本次换股合并后,公司的股本增加951,766,767股(以下简称"新增股份"),总股本变更为4,976,497,468股,其中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新增公司股份333,229,328股,换股吸收合并长城股份新增公司股份618,537,439股。2009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后,攀钢钢钒股票将自2009年5月6日起恢复交易,并于当日放开涨跌幅限制。攀钢钢钒股票当日不计入指数,并于次一交易日起重新计入指数。
新增股份中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5月6日,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5月6日恢复交易。
【2009-04-28】
公布2008年年报,继续停牌
攀钢钢钒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4元,稀释每股收益-0.14元,每股收益(扣除)-0.14元,每股净资产3.11元,净资产收益率-3.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57123610.76元,营业收入28116010623.2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54445322.3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499694205.36元。
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4元,稀释每股收益-0.04元,每股收益(扣除)-0.04元,每股净资产3.07元,净资产收益率-1.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62156055.02元,营业收入5737229051.9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1312064.9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338382140.44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会议于2009年4月24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监事会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和核销200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期初数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目前,本公司正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的相关决议,本公司拟按照重组后的总股本5,726,497,46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2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687,179,696.16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09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实施。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投资方案》。
(一)投资规模
2009年公司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45,971万元。
(二)投资构成及主要投资方向
1、续建项目
续建项目11项,2009年投资112,979万元,主要项目为弄弄坪厂区封闭管理、炼铁厂烧结系统技术改造一期工程、炼钢厂板坯精炼系统改造、炼钢厂方圆坯连铸机工程、能动中心一期高炉煤气干式除尘及TRT建设、能动中心利用余热余能发电工程二期、能动中心老转炉煤气回收、能动中心360m2烧结机外部供电系统改造。
2、新开项目
拟安排投资32,992万元。
(1)重点项目
安排重点项目7个,投资23,192万元。主要投资方向:
①产能配套安排14,856万元,主要项目为炼铁厂烧结系统改造(二期)工程、轨梁厂100米长尺钢轨精整线与万能热轧线能力匹配改造、废钢厂成品库扩能改造工程。
②环保及节能安排13,399万元,主要项目为攀宏环保措施完善、能动中心煤化工干熄焦余热利用配套工程、能动中心江5号、6号排放口废水收集回用工程。
③现代化管理项目1,000万元,项目为公司设备与物资管理系统。
(2)其他项目及零固
拟安排其他项目及零固投资8,800万元。主要用于依靠科技进步降成本、环保节能、隐患治理、保产等。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09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联销售
预测本年度关联销售金额为682,206万元。
(1)预计供集团公司热轧酸洗板厂钢材产品为3,720万元;
(2)预计供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圆管坯等为104,125万元;
(3)预计供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圆管坯等为96,708万元;
(4)预计供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钢材产品为319,771万元;
(5)预计其他关联销售为157,882万元。
2、关联采购
预测本年度关联采购金额为879,534万元。
(1)预计关联采购矿石为196,222万元;
(2)预计关联采购焦炭为380,075万元;
(3)预计关联采购动力产品为103,000万元;
(4)预计关联采购耐火材料为52,000万元;
(5)预计关联采购钒产品为93,706万元;
(6)预计其他关联采购为54,531万元。
3、其他费用
预测本年度其他关联费用金额为381,548万元。
(1)预计全年发生关联运输费用40,000万元;
(2)预计全年发生关联维修、保养费及工程款等122,795万元;
(3)预计全年代收代付社会保险费等41,400万元;
(4)预计全年支付综合服务费7,920万元;
(5)预计全年收取动力产品服务费30,600万元;
(6)预计全年支付动力产品款135,000万元;
(7)预计全年支付其他零星关联费用3,833万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公司200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2008年度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9:00在四川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 2009年6月2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9日
6、登记日期:2009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7、会议审议事项:《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9年度投资方案》等议案。
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股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获悉,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09年4月23日收盘,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买入攀钢钢钒股票145,271,300,一致行动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共买入攀钢钢钒股票76,829,26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5.52]%。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及过户公告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现将本次现金选择申报结果公告如下:经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2009年4月23日下午3:00,共计2,633,478股攀钢钢钒股份、7,701股攀渝钛业股份及0股长城股份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关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事宜已于2009年4月27日完成。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结果公告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已在2009年4月27日向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鞍钢集团及其关联方派发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相关派发情况如下:
权利简称 权利代码 派发数量
攀钢钢钒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钢AGP1 038011 1,992,063,785份
攀渝钛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钢AGP2 038012 202,638,540份
长城股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钢AGP3 038013 195,315,153份
【2009-04-25】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之提示公告,继续停牌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之提示公告
根据本次合并方案,相关上市公司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如下: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2009年4月23日
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钢集团已于2009年4月30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并完成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
首次现金选择权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将向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上市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7日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
攀钢钢钒股东:每1股攀钢钢钒股票获派1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渝钛业股东:每1股攀渝钛业股票获派1.78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长城股份股东:每1股长城股份股票获派0.82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钢钢钒股东所持股份:10.55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渝钛业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长城股份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期: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8日,于当日收市后登记公司结算系统处理换股事宜。
换股对象为截止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全体股东。其中,攀渝钛业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将按照1:1.78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即每1股攀渝钛业股份换取1.78股攀钢钢钒股份;长城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照1:0.82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即每1股长城股份的股份换取0.82股攀钢钢钒的股份。
攀钢钢钒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换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终止上市申请。上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攀钢钢钒股票复牌,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终止上市。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公告
攀钢集团整体上市拟通过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的方式对下属三家上市公司进行统一整合。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吸收合并由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具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行使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现金选择权价格,分别为每股人民币9.59元、14.14元及6.50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鞍钢集团
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即2009 年4 月27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相关上市公司股东均享有并可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 年4 月25 日至2011 年4 月29 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1)攀钢钢钒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代码为[038011],简称为[攀钢AGP1]
(2)攀渝钛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代码为[038012],简称为[攀钢AGP2]
(3)长城股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代码为[038013],简称为[攀钢AGP3]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0629 标的证券代码简称:攀钢钢钒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数量:相关方将在4月28日刊登《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结果公告》,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最终派发数量请投资者参见该公告。
注:第二次申报期前,若攀钢钢钒发生除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按以下公式调整:新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份数=原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份数×(除权前一日攀钢钢钒股票收盘价/攀钢钢钒除权日股票参考价),仅除息时行权比例不变。
4、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方式:免费派发
5、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上市安排:不上市交易
6、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
(1)攀钢钢钒股东:每1 股攀钢钢钒股票获派1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攀渝钛业股东:每1 股攀渝钛业股票获派1.78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3)长城股份股东:每1 股长城股份股票获派0.82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注: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取得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份数应为整数。如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根据以上述比例所取得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不为整数时,则按登记公司关于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7、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1)[攀钢AGP1 代码038011]:1:1,即相关权利持有人每持有1 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第三方出售1 股攀钢钢钒股份
(2)[攀钢AGP2 代码038012]:1:1,即相关权利持有人每持有1 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第三方出售1 股攀钢钢钒股份
(3)[攀钢AGP3 代码038013]:1:1,即相关权利持有人每持有1 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第三方出售1 股攀钢钢钒股份
8、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攀钢AGP1]:10.55元/股
[攀钢AGP2]:8.73元/股
[攀钢AGP3]:8.73元/股
注: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前,若攀钢钢钒发生除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价格按以下公式调整:新现金选择权价格=原现金选择权价格×(攀钢钢钒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攀钢钢钒股票收盘价);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前,若攀钢钢钒发生除息,则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不进行调整。
9、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
【2009-04-24】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停牌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已于2009年4月23日结束,根据相关时间安排,攀钢钢钒(000629)、攀渝钛业(000515)及长城股份(000569)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4月24日起停牌,攀钢钢钒(000629)股票将在完成后续首次现金选择权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换股吸收合并后恢复交易。
【2009-04-23】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第三次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第三次提示公告
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2009年4月23日为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于该日下午三点以前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根据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009-04-20】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进展公告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进展公告
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目前现金选择权实施已进入申报期,距2009年4月23日申报截止日还有4个交易日。
【2009-04-16】
刊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情况的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9年4月15日获悉,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持有公司流通股201,237,475股(持股比例5.00%)。
2009年4月3日至2009年4月15日,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攀钢钢钒201,237,475股,交易价格区间为9.56元/股-9.62元/股。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现金选择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明示:有选择权股东可于首次申报期(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申报该次现金选择权,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将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一、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概述
本次现金选择权共由两部分组成,即首次现金选择权和第二次现金选择权。首次现金选择权系鞍钢集团于2008年5月接受攀钢钢钒的委托,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有选择权股东所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有选择权股东可于首次申报期(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申报该次现金选择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系在前述首次现金选择权基础上,鞍钢集团于2008年10月进一步承诺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将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二、首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重要事项
1、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方式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限售流通股的申报除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权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2、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申报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当日下午3:00之前发出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指令的投资者,有权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当日下午3:00前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后(申报截止日下午3:00之后)取得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不得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
3、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1、于首次申报期未申报的攀渝钛业的股份将按1:1.78的比例换股为攀钢钢钒的股份;于首次申报期未申报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1:0.82的比例换股为攀钢钢钒的股份。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股份将终止上市,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法人资格将注销。
2、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并与其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于证券账户中分别登记。其中,投资者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可以通过包括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在内的方式依法转让;但其应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时持有与其拟申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数量相同的攀钢钢钒股票数量,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具体申报方式和要求请见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投资者持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将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除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明确规定的相关情形外,投资者持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不得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3、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申报期内已申报行权的股份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申报,经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的股份可以卖出。
4、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为2009年4月9日,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为2009年4月23日,次一交易日开始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特别停牌。
【2009-04-13】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进展公告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进展公告
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目前现金选择权实施已进入申报期,距2009年4月23日申报截止日还有9个交易日。
【2009-04-09】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第一次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现金选择权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现金选择权共由两部分组成,即首次现金选择权和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有选择权股东可于首次申报期(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申报该次现金选择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系在前述首次现金选择权基础上,鞍钢集团于2008年10月进一步承诺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将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申报期内已申报行权的股份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申报,经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的股份可以卖出。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为2009年4月9日,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为2009年4月23日,次一交易日开始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特别停牌。
【2009-04-03】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实施公告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实施公告
首次现金选择权
(一)有权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于本公告确定的首次申报期内持有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的有选择权股东可就其持有的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
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股份将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相应股份将过户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继续持有;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的股份将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相应股份将过户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按照本次合并方案实施换股。
(二)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
根据本次合并方案,相关上市公司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如下: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三)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2009年4月23日
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当日下午3:00之前发出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指令的投资者,有权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当日下午3:00前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后(申报截止日下午3:00之后)取得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不得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
(四)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有效数量确认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的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有选择权股东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冻结、质押部分不得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
1、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已被冻结或质押的股份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就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其申报无效。有选择权股东若拟就其所持已被冻结、质押的相关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应于申报前解除拟申报股份的质押或冻结。
2、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且未撤回的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大于其证券帐户中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量为该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如果等于或小于其证券帐户中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数量为申报的股份数量。
3、对在申报期间内同一证券账户进行的多次现金选择权申报预受与(或)撤回,将以收到申报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处理,并按申报现金选择权的程序与上述第2项规定确认有效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五)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方式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限售流通股的申报除外),有权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1、有权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在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股东可办理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或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手续;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及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指令当日均可以撤销。
2、股东在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时应当正确填报申报指令。申报指令不正确的,深交所及登记公司将不予确认。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帐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或撤回数量、收购编码、申报类别。
攀钢钢钒首次现金选择权收购编码为:990027;
攀渝钛业首次现金选择权收购编码为:990025;
长城股份首次现金选择权收购编码为:990026。
3、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的股票不停牌,已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当日可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卖出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
有权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现金选择权、转托管。
4、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或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经确认后的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确认后如需卖出,应当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后再卖出。
5、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强制过户的,相应股份的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动失效。
6、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深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布上一交易日的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以及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撤回的有关情况。
7、有选择权股东在申报次一交易日可以查询申报是否成功。
(六)首次现金选择权对价的支付
第三方将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后及时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并完成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
根据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若鞍钢集团因接受投资者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取得的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则鞍钢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将至迟于该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后3个交易日内完成;若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未触发鞍钢集团要约收购义务,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将至迟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完成。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一)有权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有选择权股东所持有的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上市公司股份将于首次现金选择权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有选择权股东拥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仅得由其本人享有和行使,不得转让。有选择权股东所享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不因其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转让或部分转让其所持攀钢钢钒股份而转让或减损,其只需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前将已转让的相应数量的攀钢钢钒股份购回即可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但发生以下情形的,可由继承人或受让人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1)继承;
(2)法人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或以其他方式丧失法人资格的;
(3)司法扣划,且相关司法判决或裁定文件明确载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应由受让人取得;
(4)其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由受让人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情形。
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相应股份将过户给第三方。
(二)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1)攀钢钢钒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代码为[038011],简称为[攀钢AGP1]
(2)攀渝钛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代码为[038012],简称为[攀钢AGP2]
(3)长城股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代码为[038013],简称为[攀钢AGP3]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0629标的证券代码简称:攀钢钢钒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数量:待首次申报期结束后确定。
注:第二次申报期前,若攀钢钢钒发生除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按以下公式调整:新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份数=原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份数×(除权前一日攀钢钢钒股票收盘价/攀钢钢钒除权日股票参考价),仅除息时行权比例不变。
4、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方式:免费派发
5、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上市安排:不上市交易
6、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
(1)攀钢钢钒股东:每1股攀钢钢钒股票获派1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攀渝钛业股东:每1股攀渝钛业股票获派1.78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3)长城股份股东:每1股长城股份股票获派0.82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注: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取得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份数应为整数。如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根据以上述比例所取得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不为整数时,则按登记公司关于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7、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1)[攀钢AGP1]:1:1,即相关权利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第三方出售1股攀钢钢钒股份
(2)[攀钢AGP2]:1:1,即相关权利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第三方出售1股攀钢钢钒股份
(3)[攀钢AGP3]:1:1,即相关权利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第三方出售1股攀钢钢钒股份
8、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攀钢AGP1]:10.55元/股
[攀钢AGP2]:8.73元/股
[攀钢AGP3]:8.73元/股
注: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前,若攀钢钢钒发生除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价格按以下公式调整:新现金选择权价格=原现金选择权价格×(攀钢钢钒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攀钢钢钒股票收盘价);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前,若攀钢钢钒发生除息,则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不进行调整。
9、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
10、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履约担保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前,鞍钢集团将提供由深交所及登记公司认可的机构出具不可撤销足额履约担保函。
1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结算方式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采取证券给付方式结算,即权利持有人行权时,应同时交付攀钢钢钒股份,并从鞍钢集团获得相应的行权价款。
12、到期后未行权权利的处置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存续期届满后未行权的权利将予以注销。
(三)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方式
1、行权指令
投资者依据各相关证券公司技术系统的提示及其证券账户中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代码,发出行权指令。行权指令应包括:行权代码、业务类别、委托数量、委托价格。
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行权指令的委托数量不超过其证券帐户中拥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帐户中有足额的攀钢钢钒股份。否则,行权指令作废。如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的持有人拟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应于申报前解除冻结或质押。
3、行权后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数量、股份扣减和行权资金的取得
投资者发出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指令后,接受指令的各相关证券公司将扣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可用数量,扣减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前述各相关证券公司还需扣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攀钢钢钒股份的可用数量,扣减数量等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有效行权委托数量。
行权成功,第二个交易日行权资金将记入各相关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帐户,同时计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相应数量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和对应的攀钢钢钒股份数量。
4、申报期满后,投资者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具体行权安排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之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股份转换
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股份过户、资金清算及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实施日期另行公告,完成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后将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于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由登记公司结算系统处理换股事宜。
(一)换股比例
攀渝钛业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将按照1:1.78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即每1股攀渝钛业股份换取1.78股攀钢钢钒股份。
长城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照1:0.82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即每1股长城股份的股份换取0.82股攀钢钢钒的股份。
(二)余股处理
按上述方式换股后,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取得的攀钢钢钒股份数应为整数。如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根据以上述换股比例所换取的攀钢钢钒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按登记公司关于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三)被吸并方注销
于换股完成后,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股份将终止上市,其各自法人主体资格亦将注销。
首次现金选择权预计实施时间安排
时间 程序
2009年4月3日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
(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
2009年4月23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次一交易日开始攀钢钢钒、
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特别停牌)
【2009-03-31】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实施公告
攀钢钢钒换股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实施公告
1、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
(1)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
根据本次合并方案,相关上市公司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如下: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元/股。
(2)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2009年4月23日
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后,攀钢钢钒股票开始特别停牌,直至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开始复牌交易;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开始特别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
2、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首次现金选择权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将向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相关上市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1)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
攀钢钢钒股东:每1股攀钢钢钒股票获派1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渝钛业股东:每1股攀渝钛业股票获派1.78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长城股份股东:每1股长城股份股票获派0.82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钢钢钒股东所持股份:10.55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攀渝钛业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原长城股份股东所持股份:8.73元/股
(3)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期: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9日
3、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
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股份过户、资金清算及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成后将刊登换股实施公告,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公司结算系统处理换股事宜。
换股对象为截止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全体股东。其中,攀渝钛业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将按照1:1.78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即每1股攀渝钛业股份换取1.78股攀钢钢钒股份;长城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照1:0.82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的股份,即每1股长城股份的股份换取0.82股攀钢钢钒的股份。
4、攀钢钢钒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终止上市
攀钢钢钒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换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终止上市申请。上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攀钢钢钒股票复牌,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终止上市。
本次合并实施预计时间表
日期 事项
2009年4月3日 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2009年4月9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申报期内攀钢钢钒、
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
2009年4月23日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次一交易日开始攀钢钢钒、
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特别停牌)
T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换股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将在完成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
股份过户、资金清算及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后确定
并另行公告),当日收市后登记公司结算系统处理换股事宜
X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攀钢钢钒股票复牌,换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攀渝钛业和
长城股份终止上市(具体时间将在换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
被吸并公司终止上市申请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确定并另行公告)
Y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攀钢钢钒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相关资产过户及股份登记手续
【2009-03-27】
刊登质押、冻结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的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质押、冻结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的提示公告
目前,攀钢钢钒、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和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公司将最晚于2009年4月3日发布换股吸收合并公告和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方案。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攀钢钢钒将安排第三方向公司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同意担任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向公司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为鼓励更多的攀钢钢钒有选择权股东选择继续持有公司股票,鞍钢集团已作出进一步承诺,其将向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
根据有关规定,有选择权股东"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冻结、质押部分不得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为此,公司特予以提示。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现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
就公司发行股份拟购买的资产以及拟通过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公司与资产出售方和被吸并方正在办理资产过户所需的相关手续;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量大面广,截至本公告之日,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二、现金选择权方案的实施
目前,本公司、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和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本公司将最晚于2009年4月3日发布换股吸收合并公告和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和现金选择权方案。
本公司将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2009-02-24】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关于攀钢钢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事宜,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出售方以及被吸并方一直在协调配合抓紧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工作。就公司发行股份拟购买的资产以及拟通过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公司与资产出售方和被吸并方正在有序推进资产过户所需的相关手续。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公司将于2009年3月底或4月初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实施现金选择权。
公司将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2009-02-17】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月13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钢钒公司与梅塞尔公司出资组建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公司于2009年2月16日与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塞尔")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签署合资协议,合资组建四川攀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梅塞尔公司")。攀钢梅塞尔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相当于人民币贰亿(200,000,000)元整的实物资产(设备等)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梅塞尔以人民币叁亿(300,000,000)元整(或等值外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0%。
本公司与梅塞尔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9-01-23】
刊登预计2008年度净利润约-43,000万元,同比下降145%
攀钢钢钒业绩预告公告
攀钢钢钒预计2008年度净利润约-43,000万元,同比下降145%。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钢铁产品产量未完成年初计划目标
2008年年初遭遇冰冻雪灾,导致煤炭等大宗原燃料和产品外发运输受阻,公司1#高炉被迫提前停产检修,同时,受5.12 汶川地震和全球金融经济危机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
2、公司钢铁产品业绩大幅下滑
四季度,受钢材市场价格降幅远大于钢铁产品成本降幅的影响,公司利润大幅下滑。加之年末对钢铁产品及其原料按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
【2008-12-26】
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获证监会核准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45号),核准本公司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发行184,419,566股、向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86,884,886股、向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34,675,348股、向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4,020,2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本公司以新增333,229,328股股份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618,537,439股股份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
同时,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46号),核准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因本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而持有本公司2,741,307,337股,导致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47.87%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另,刊登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08-12-19】
刊登关于以行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
攀钢钢钒于2008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行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11日之间为认股权证的第二次行权期,共有613,151,905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行权比例1:1.209,行权日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本次行权后募集资金2,421,073,823.86元。本公司拟使用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40,253,071.53元。
【2008-12-17】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2、 截至2008年12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共计613,151,905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占本次行权前权证数量的99.94%;共计396,729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未行权,已被注销。
"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后,公司股份总数由行权前的3,283,434,367股变为行权后的4,024,730,701股。
【2008-12-15】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终止上市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终止上市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已经结束,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终止上市的有关事项。
一、权证终止上市的相关说明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截至2008年12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共计613,151,905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共计396,729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未行权已被注销。
6、根据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钢钒GFC1"认股权证从2008年12月12日起终止上市。
【2008-12-11】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最后行权日风险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最后行权日风险提示公告
1、2008年12月11日是"钢钒gfc1"最后行权日,截至2008年12月11日交易收市后仍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2、"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4、投资者行权的最后时点为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15:00,过时再申请行权无效;
【2008-12-10】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2-09】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2-08】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2-05】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终止交易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终止交易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投资者行权的最后时点为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15:00,过时再申请行权无效。
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于2008年11月28日起开始第二次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
行权所需资金= 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3.266元)×行权比例(1.209)+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1.209)×标的证券面值(1元)×0.5‰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 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2-04】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在最后交易日变更简称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在最后交易日变更简称公告
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提示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变更有关权证在最后交易日的简称的通知》,攀钢钢钒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在最后交易日(2008年12月4日)的简称将由"钢钒gfc1"变更为"z钢钒gfc",权证代码维持不变。最后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2008年12月5日)起,权证恢复最后交易日前的简称("钢钒gfc1")直至权证摘牌。
2008年12月5日,公司的认股权证恢复原有简称"钢钒gfc1"。"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于2008年11月28日起开始第二次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
行权所需资金= 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3.266元)×行权比例(1.209)+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1.209)×标的证券面值(1元)×0.5‰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 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2-03】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于2008年11月28日起开始第二次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
行权所需资金= 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3.266元)×行权比例(1.209)+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1.209)×标的证券面值(1元)×0.5‰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 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2-02】
刊登“钢钒GFC1” 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 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权证行权的委托数量为申报行权的权证数量。
2、截至行权终止日交易收市后仍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1-29】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有关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截至行权终止日交易收市后仍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钢钒GFC1"认股权证开始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于2008年11月28日起开始第二次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
行权所需资金=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3.266元)×行权比例(1.209)+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1.209)×标的证券面值(1元)×0.5‰
以申请行权10,000份为例:
行权所需资金=10,000×3.266×1.209+10,000×1.209×1×0.5‰=39,485.94+6.05=39,491.99元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1-28】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开始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开始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于2008年11月28日起开始第二次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股(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
行权所需资金=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3.266元)×行权比例(1.209)+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1.209)×标的证券面值(1元)×0.5‰
以申请行权10,000份为例:
行权所需资金=10,000×3.266×1.209+10,000×1.209×1×0.5‰=39,485.94+6.05=39,491.99元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1-27】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权证行权的委托数量为申报行权的权证数量。
2、截至行权终止日交易收市后仍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于2008年11月28日起开始第二次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
行权所需资金=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3.266元)×行权比例(1.209)+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1.209)×标的证券面值(1元)×0.5‰
以申请行权10,000份为例:
行权所需资金=10,000×3.266×1.209+10,000×1.209×1×0.5‰=39,485.94+6.05=39,491.99元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请投资者及时查看,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二、咨询机构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联系人:罗玉惠、岳群文
0812-3393695、3392889
【2008-11-26】
刊登“钢钒GFC1” 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 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有关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截至行权终止日交易收市后仍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2008-11-25】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权证行权的委托数量为申报行权的权证数量。
2、截至行权终止日交易收市后仍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于2008年11月28日起开始第二次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一、基本内容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在"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正常交易。
【2008-11-21】
刊登“钢钒债1”2008年付息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债1”2008年付息公告
1、“钢钒债1”按票面金额从2006年11月27日起计算利息,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6%,按年付息,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7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2年11月27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2、每手“钢钒债1”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6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和投资基金每手利息为人民币12.80元。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26日;
4、除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
5、付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
本次公司所付利息于2008年11月27日通过“钢钒债1”持有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008-11-20】
刊登"钢钒债1"2008年付息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债1"2008年付息提示公告
1、"钢钒债1"按票面金额从2006年11月27日起计算利息,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6%,按年付息,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7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2年11月27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2、每手"钢钒债1"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6元(含税);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26日;
4、除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
5、付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
【2008-11-19】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6、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书面函证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
攀钢集团和鞍钢集团均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上市部函[2008]220号)的相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前,相关方面正抓紧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三家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08-11-18】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公告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如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三、特别信息提示
2008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攀钢钢钒下发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上市部函[2008]220号),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要求攀钢钢钒妥善处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相关事项引起的投资者质疑和不满,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重组工作继续稳妥推进。
【2008-11-15】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 年10月26 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三、特别信息提示
2008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攀钢钢钒下发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上市部函[2008]220号),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要求攀钢钢钒妥善处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相关事项引起的投资者质疑和不满,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重组工作继续稳妥推进。
就此,攀钢钢钒已发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公告,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008-11-14】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 年10月26 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三、特别信息提示
2008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攀钢钢钒下发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上市部函[2008]220号),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要求攀钢钢钒妥善处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相关事项引起的投资者质疑和不满,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重组工作继续稳妥推进。
【2008-11-13】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攀钢钢钒关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年10月26 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三、特别信息提示
2008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攀钢钢钒下发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上市部函[2008]220号),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要求攀钢钢钒妥善处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相关事项引起的投资者质疑和不满,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重组工作继续稳妥推进。
就此,攀钢钢钒已发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公告,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钢钒GFC1(031002)11月13日上午停牌一小时。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8年10月24日,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钢钒"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
2008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上市部函[2008]220号),表示中国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要求公司妥善处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相关事项引起的投资者质疑和不满,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重组工作继续稳妥推进。
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以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的复函,其均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述函件的精神,尽力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事宜及现金选择权等问题,攀钢集团和鞍钢集团表示将在其能够承担的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
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钢钒GFC1行权之后实施,钢钒GFC1持有人行权成为股东将导致公司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预期支付义务增加,并增加公司暂停上市风险。本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视资金筹措等进展情况继续稳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维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三家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股票(000629)、钢钒GFC1(031002)11月13日上午停牌一小时。
【2008-11-12】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 年10月26 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008-11-11】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如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2008-11-10】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 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 年10月26 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3、按照2008年11月7日"攀钢钢钒"的收盘价格9.46元计算:
(1) "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因此"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7.489元。
(2)采用Black-Scholes 公式,以股价波动率56.53%(本公告前一年历史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3.60%计算(参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为7.502元。
(3)2008年11月7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收盘价格为3.042元,溢价率为-38.88%。
特别提醒: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股票价格有可能出现一定波动,并因此影响上述权证内在价值、理论价值和溢价率的测算。
【2008-11-07】
刊登关于质押、冻结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的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质押、冻结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的提示公告
根据攀钢钢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攀钢钢钒有选择权股东"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冻结、质押部分不得申报预受现金选择权"。为此,公司特提示如下:
1、有选择权股东若拟就其所持已被冻结、质押的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应于申报前解除拟申报股份的质押或冻结,否则将无法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
2、因未能解除所持股份的冻结或质押限制而未能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如其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仍持有该等股份,其仍有权获得鞍钢集团向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但若其拟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其须持有并交付与其拟申报行使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相等的无抵押或冻结的公司股份。
"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年10月26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008-11-06】
刊登关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年10月26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008-11-05】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确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及攀钢集团现金分红承诺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为充分保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鞍钢集团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自愿向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了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在鞍钢集团确定其追加提供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并完成行权结算资金准备和履约担保等相关准备工作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开始进行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1、权证持有人不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风险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本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上述风险,本公司已于2008年10月26日发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进行特别提示。
2、权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本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公司认为,鞍钢集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未违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确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的公告
关于鞍钢钢铁集团公司确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的公告
为协助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钢钒")顺利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为充分保护攀钢钢钒、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渝钛业")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股份")股东的合法利益,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接受攀钢钢钒的委托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股东(以下简称"有选择权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保护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的合法利益,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于2008年10月22日作出补充承诺,将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据此,于首次申报行权期未申报行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可以选择自现金选择权方案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起两年后的特定期间第二次申报行权。
根据固定收益产品的市场收益率水平,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确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并就此于2008年11月3日向本公司出具《关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的补充承诺函》,内容如下:
"1、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未全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股东将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并有权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起两年后的特定期间按10.55元/股的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即按10.55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出售给鞍钢集团。攀钢钢钒股东所获得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的数量等于上述其所持有且未于首次申报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股票的数量。
2、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未全部申报现金选择权的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股票分别按1.78及0.82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票。前述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将就该等转换后的攀钢钢钒股票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并有权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起两年后的特定期间按8.73元/股的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即按8.73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出售给鞍钢集团。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股东所获得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的数量等于其换股后所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的数量。
3、由于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在参与换股时,其换股比例已享有20.79%的风险溢价作为对其选择转股的风险补偿,因此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就其换股取得的攀钢钢钒股份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时,其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已按如下公式进行了调整:8.73元/股=[10.55/(1+20.79%)]。
4、如在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至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起始日之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等情况,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将不进行除息处理。
5、如在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至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起始日之间,攀钢钢钒股票除权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和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新行权数量=原行权数量×(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6、除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届时公告的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另有规定外,有选择权股东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后所取得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不得转让,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后,未行权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将予以注销。
7、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将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即鞍钢集团将向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未申报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且在权利存续期内无论该股东账户如何买卖攀钢钢钒股票,其所持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将不受影响,直至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
8、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后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的股东可在权利存续期内自由买卖或转让攀钢钢钒股票,不影响其取得的权利数量,但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内其需持有攀钢钢钒股票,方可行使相应数量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股东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内可行使的最大股数如下:
(1)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内股东所持攀钢钢钒股票数量大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则最大行权数量为其拥有的权利数量所对应的攀钢钢钒股数;
(2)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股东所持攀钢钢钒股票数量等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则最大行权数量为其所持有的攀钢钢钒股数(等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
(3)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股东所持攀钢钢钒股票数量小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则最大行权数量为其所持有的攀钢钢钒股数。"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另行发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现金选择权的具体申报实施,以公司届时发布的《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为准。
2008年11月4日,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向本公司出具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鉴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钢钒")保留有较多的未分配利润,在攀钢钢钒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并仍然保留一定未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将向攀钢钢钒2008-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红利,分配标准将不低于每10股派发1.2元(含税),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并承诺将在审议该等事宜的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上述现金分红标准系以攀钢钢钒相关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如攀钢钢钒股票于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发生除权的,则上述现金分红标准将做相应调整。"
基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的上述承诺,若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的股东未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全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并因此获得相应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在将相关股票持有至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并选择行权的情况下,其获得的包括持股相关期间所获现金股利和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与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之差额在内的综合年收益率,以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基准将不低于6%。
【2008-11-04】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及2008年付息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根据鞍钢集团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承诺,公司有选择权股东可以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申报行权,若上述有选择权股东未申报行权或未全部申报行权,鞍钢集团将向该等股东就其未申报行权的公司股份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如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公司股份,鞍钢集团将不向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就其于前述首次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行使认购权并获得的公司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亦不向其追加提供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目前,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现金选择权因素的影响。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后,参考国内钢铁企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公司股票价格存在向下大幅调整的可能性。因权证理论价值的测算与标的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当出现上述情况时,"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亦将向下大幅调整。
"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2008年11月3日,"攀钢钢钒"的收盘价格为9.40元,"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因此"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7.416元。
6、采用Black-Scholes公式,以2008年11月3日"攀钢钢钒"收盘价格为9.40元、股价波动率57.91%(本公告前一年历史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3.60%计算(参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为7.431元。
7、2008年11月3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收盘价格为4.617元,溢价率为-24.63%。
二、特别风险提示
"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钢钒债1"2008年付息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7日发行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钢钒债1")单独交易,至2008年11月27日年满2年,根据本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本公司《认股权证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有关主要发行条款的规定,经网上和网下申购及簿记建档,确定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为1.6%。自2006年11月27日起计息,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7日,即每手"钢钒债1"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6元(含税)/年。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26日;除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付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
本次付息对象:截至2008年11月26日深圳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钢钒债1"持有人。
付息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所付利息于2008年11月27日通过"钢钒债1"持有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008-10-29】
公布2008年三季报
攀钢钢钒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9元,稀释每股收益0.17元,每股收益(扣除)0.19元,每股净资产3.39元,净资产收益率5.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28351188.96元,营业收入21748686484.9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6622980.9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137956958.98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并通过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上年同期比较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
2008年1月2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发行的认股权应当确认为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并以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计量。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意见》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已对2006年11月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追溯调整。
2、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08年半年度审计报告时,对2007年半年度报告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净利润34,562,660.05元。
3、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对2007年三季度比较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2007年三季度净利润17,286,037.87元,调减2007年1-9月累计净利润51,848,697.92元。
上述调整不影响2007年年度报告数据。
【2008-10-25】
刊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告
攀钢钢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获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告
2008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公司股票(简称:攀钢钢钒,股票代码:000629)、认股权证(简称:钢钒GFC1,证券代码:031002)于2008年10月27日复牌。
"钢钒GFC1"认股权证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风险提示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二、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2008年5月7日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钢钒”或“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的《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及攀钢钢钒于2008 年5 月17 日公告的《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攀钢钢钒已委托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且鞍钢集团已向攀钢钢钒作出承诺,对按照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届时公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所规定的程序申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鞍钢集团将无条件受让其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并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为鼓励更多的攀钢钢钒有选择权股东选择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并鼓励更多的攀渝钛业有选择权股东和长城股份有选择权股东参与换股,鞍钢集团已作出进一步承诺,其将向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
目前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员会有条件通过。为充分保护“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则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因行使认购权获得的本公司股份可以申报行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
如本公司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未能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之前(含当日)行使认购权并获得本公司股份,则该等“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行权期截止日之后行使“钢钒GFC1”认股权证认购权并获得的本公司股份,无权申报行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亦无权行使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的一次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的权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可能影响“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
公司提请本公司“钢钒GFC1”认股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和证券市场内外部环境,谨慎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008-10-24】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继续停牌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8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方案主要条款的议案》。
【2008-10-22】
刊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攀钢钢钒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8年10月21日接中国证监会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2008年10月24日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特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攀钢钢钒,股票代码:000629)、认股权证(简称:钢钒GFC1,证券代码:031002)和公司债券(简称:钢钒债1,证券代码:115001)于2008年10月22日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对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将及时公告。
【2008-10-18】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公告
鉴于“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3.266元/股的价格购买1.209股攀钢钢钒的股票。
5、2008年10月17日,“攀钢钢钒”的收盘价格为8.52元,“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因此“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6.347元。
6、采用Black-Scholes公式,以2008年10月17日“攀钢钢钒”收盘价格为8.52元、股价波动率57.84%(本公告前一年历史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3.87%计算(参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为6.350元。
7、2008年10月17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收盘价格为4.562元,溢价率为-17.18%。
“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1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钢钒债1”2008年付息提示性公告
1、“钢钒债1”按票面金额从2006年11月27日起计算利息,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6%,按年付息,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7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2年11月27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2、每手“钢钒债1”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16元(含税);
3、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26日;
4、除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
5、付息日为2008年11月27日;
本次付息对象:截至2008年11月26日深圳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钢钒债1”持有人。
本次公司所付利息于2008年11月27日通过“钢钒债1”持有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008-10-16】
刊登落实《“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进展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落实《“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进展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评级并加强担保”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该等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已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方案,在原担保主体已提供的32亿元担保的基础上,2007年12月17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具担保函,为“钢钒债1”补充提供了7亿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加强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已提供的偿债担保。
2008年10月8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还将就重组后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出具评级报告。
【2008-10-11】
刊登聘任高管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8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聘任张开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08-10-08】
刊登聘任总会计师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
攀钢钢钒于2008年10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正式聘任陈昭启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2008-10-07】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到期风险提示公告
1、"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止。
2、"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从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起终止交易。
3、"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至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
4、"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1.209。
5、本公告前一交易日,"攀钢钢钒"的收盘价格为8.02元,"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为3.266元,因此"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5.748元。
6、采用black-scholes 公式,以本公告前一交易日"攀钢钢钒"收盘价格为8.02元、股价波动率58.83%(本公告前一年历史股价波动率)、无风险利率4.14%计算(参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为5.760元。
7、本公告前一交易日,"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收盘价格为4.279元,溢价率为-15.15% 。
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钢钒gf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2008-09-22】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并已向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0970号]》。目前,《通知书》所要求的绝大部分反馈回复材料已按时报送中国证监会,个别反馈回复材料尚待进一步补充上报。
【2008-09-10】
刊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股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股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8年9月9日获悉,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达到10%,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08年9月9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攀钢钢钒32,834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10%。
【2008-09-01】
刊登关于受四川攀枝花地震影响的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受四川攀枝花地震影响的公告
据国家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08年8月30日16时30分及8月31日16时31分,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交界分别发生6.1级和5.6级地震,震中位于攀枝花市区东南约50公里处。
在这两次地震中,攀钢集团包括攀钢钢钒在内的攀枝花地区的有关公司、厂矿受到一定影响,带来一定损失。这两次地震给公司带来的财产损失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及鉴定。
目前,攀钢集团和攀钢钢钒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已启动紧急预案,正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以减少余震及地震次生灾害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2008-08-22】
刊登关于2008年半年度备考财务报告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8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备考财务报告》。
【2008-08-21】
公布2008年半年报
攀钢钢钒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3元,稀释每股收益0.11元,每股收益(扣除)0.13元,每股净资产3.33元,净资产收益率3.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35616769.21元,营业收入13622662641.6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6856392.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945489772.42元。
【2008-08-19】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攀钢钢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攀钢钢钒股票自2008年8月14日开盘至8月18日收盘,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031002)钢钒GFC1亦停牌1小时
【2008-08-15】
刊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股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股情况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8年8月14日获悉,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持有公司流通股16,713万股(持股比例5.0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8年5月至2008年8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攀钢钢钒16713万股,交易价格区为6.41元/股-9.59元/股。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作为攀钢钢钒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买入攀钢钢钒股票的目的是为降低攀钢钢钒社会公众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所需成本。
【2008-08-12】
刊登关于与认购人共同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之三〉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关于与认购人共同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之三〉的议案》,协议主要内容为:
1、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等四家注资单位同意如其各自拟用于认购本公司股份的标的资产于相关期间发生亏损(因地震导致的损失应单独计算)由各注资单位分别承担,如为盈利则由本公司享有。此外,注资单位当中发生地震损失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因地震对其标的资产造成的损失亦由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分别承担。
2、因温江疗养院和北京宾馆所在地规划可能发生变化,不宜纳入标的资产范围。攀钢集团和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决定将温江疗养院业务资产和北京宾馆业务资产剥离出各自的标的资产,本公司亦同意将前述资产剥离出相关注资单位之标的资产范围。
【2008-08-05】
刊登澄清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攀钢钢钒澄清公告
近期市场传闻本公司将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现金选择权安排进行调整。
经征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并函证本次现金选择权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特对上述传闻澄清如下:
上述传闻不实,攀钢集团没有任何对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的筹划。经公司函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确认: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未就解除、终止或变更《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作出任何决定,亦无任何类似的筹划或意向;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未作出任何关于撤回、终止、修改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变更提供现金选择权承诺的决定,亦无任何类似的筹划或意向。
本公司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031002)钢钒GFC1、(115001)钢钒债1亦上午停牌一小时。
【2008-08-04】
刊登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攀钢钢钒停牌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2008年8月1日出现异常波动。目前市场影响公司股价的传言较多,公司正在对有关传言进行核查。为此特申请本公司股票(简称:攀钢钢钒,股票代码:000629)、认股权证(简称:钢钒GFC1,证券代码:031002)和公司债券(简称:钢钒债1,证券代码:115001)于2008年8月4日起停止交易,待公司对有关传言核查完毕并公告后申请恢复交易。
(115001)"钢钒债1"2008年08月04日开市起停牌
(031002)"钢钒GFC1"2008年08月04日开市起停牌
【2008-07-1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对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08-07-18】
刊登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公告及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
攀钢钢钒于2008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攀钢钢钒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另召开股东大会。
(031002)钢钒GFC1开市起停牌1天。
【2008-07-03】
刊登拟发行8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8年7月2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了: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为保证其资金需求,防范外汇风险,缓解股东资金压力,公司拟为其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中国银行2亿元、招商银行2亿元、光大银行2亿元、民生银行2亿元)按51%的出资比例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08亿元的担保。该银行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满足其流动资金贷款、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及保函、贸易融资、风险防范的结构性金融产品等信用资金需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8亿元。
(2)发行日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期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每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与公司发行主体相近、期限相当的短期融资券的现行市场利率。
(5)发行对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内机构投资者。
(6)承销方及承销方式:由招商银行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主承销。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每元注册资本1.3元的价格(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财务公司2007年12月31日每元注册资本所涵净资产价值为1.3元),向财务公司增资65,000万元,新增向财务公司出资5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向财务公司出资额增加为58,5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39.01%,成为财务公司第二大股东。
4、决定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对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的债权人公告
攀钢钢钒债权人可以自2008年7月3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经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持有人会议及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向"钢钒债1"持有人提供"评级并加强担保"的权益保护方案,该方案将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因此本公司上述债权人保护方案不适用于"钢钒债1"持有人。)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公司,逾期则公司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申报债权方式:
1、直接到本公司申报:请持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财务部431室
2、以邮寄方式申报(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财务部431室
邮政编码:617067
3、以传真方式申报(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0812-3394531
联系人:朱波、唐成何
联系电话:0812-3390537
【2008-06-27】
刊登关于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的公告
攀钢钢钒获国资委相关批复公告
攀钢钢钒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国资产权批复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同时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2008-06-24】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3日召开,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人民币1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59元;公司最终实际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8,441.96万股,向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有限")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8,688.49万股,向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成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3,467.53万股,向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长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402.02万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公司向上述四家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5,000.00万股;攀钢集团、攀钢有限、攀成钢和攀长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四)《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关于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六)《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七)《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八)《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十)《关于调整公司200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十一)《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的攀钢集团锦州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十二)《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增持攀钢钢钒股份的议案》;
(十四)《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十六)《关于"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2008-06-23】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攀钢钢钒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9;投票简称:钢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十六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2.00
2.1 发行股票的面值及种类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发行价格 2.03
2.4 发行数量 2.04
2.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5
2.6 锁定期安排 2.06
2.7 上市地点 2.07
2.8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
3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3.00
3.1 关于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的议案 3.01
3.2 关于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的议案 3.02
3.3 关于与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3.03
3.4 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3.04
4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00
5 关于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
议》的议案 5.00
6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 6.00
7 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
合并协议》的议案 7.00
8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00
9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相关关联交
易协议的议案 9.00
9.1 关于签订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9.01
9.2 关于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9.02
9.3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9.03
9.4 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9.04
9.5 关于签订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备忘录的议案 9.05
10 关于调整公司2008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测的
议案 10.00
11 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的攀钢集团锦州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议案 11.00
12 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议案 12.00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增持攀钢钢钒股份的议案 13.00
1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4.00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宜的议案 15.00
16 关于"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16.00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九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议案三、议案九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攀钢钢钒"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100.00元 1股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第一项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1.00元 2股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2.01元 3股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100.00元 1股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二第5 项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2.05元 1股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15:00至2008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031002)"钢钒GFC1"亦停牌一天
【2008-06-21】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委备案确认的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委备案确认的提示公告
攀钢钢钒接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通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拟用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根据备案结果,上述四家发行对象标的资产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740,714.92万元。
【2008-06-20】
刊登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攀钢钢钒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2008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08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南山宾馆
【2008-06-13】
刊登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公告
攀钢钢钒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公告
2008年6月12日,攀钢钢钒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56,697.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2%),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临时提案,提请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加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特进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2008-06-07】
刊登6月23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攀钢钢钒6月23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2008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08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南山宾馆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登记时间:2008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七)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9;投票简称:钢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十六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2.00
2.1 发行股票的面值及种类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发行价格 2.03
2.4 发行数量 2.04
2.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5
2.6 锁定期安排 2.06
2.7 上市地点 2.07
2.8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
3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3.00
3.1 关于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的议案 3.01
3.2 关于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的议案 3.02
3.3 关于与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3.03
3.4 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3.04
4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00
5 关于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
议》的议案 5.00
6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 6.00
7 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
合并协议》的议案 7.00
8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00
9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相关关联交
易协议的议案 9.00
9.1 关于签订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9.01
9.2 关于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9.02
9.3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9.03
9.4 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9.04
9.5 关于签订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备忘录的议案 9.05
10 关于调整公司2008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测的
议案 10.00
11 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的攀钢集团锦州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议案 11.00
12 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议案 12.00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增持攀钢钢钒股份的议案 13.00
1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4.00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宜的议案 15.00
16 关于“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16.00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九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议案三、议案九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攀钢钢钒”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100.00元 1股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第一项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1.00元 2股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2.01元 3股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100.00元 1股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二第5 项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629 钢钒投票 买入 2.05元 1股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2日15:00至2008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008-06-03】
刊登取消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攀钢钢钒取消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攀钢钢钒原定于2008年6月1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四川"汶川"地震对相关资产的影响尚待评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资产重组事宜涉及的相关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确认,6月10日无法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相关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工作进度,另行公告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05-21】
刊登董事会聘任张虎为副总经理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聘任张虎为副总经理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8年5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聘请张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08-05-20】
刊登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攀钢钢钒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攀钢钢钒发行股份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相关资产暨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而导致攀钢集团、攀钢有限、攀成钢及攀长钢增加持有攀钢钢钒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攀钢集团持有0股攀钢钢钒的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0%。本次权益变动后,攀钢集团通过资产认购股份及所持攀渝钛业、ST长钢换股形式直接持有攀钢钢钒250,378,462股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5.02%。
本次权益变动前,攀钢有限持有1,566,972,309股攀钢钢钒的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47.72%。本次权益变动后,攀钢有限通过资产认购股份直接持有攀钢钢钒1,767,365,334股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35.46%。
本次权益变动前,攀成钢持有0股攀钢钢钒的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0%。本次权益变动后,攀成钢通过资产认购股份直接持有攀钢钢钒346,656,896股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6.95%。
本次权益变动前,攀长钢持有0股攀钢钢钒的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0%。本次权益变动后,攀长钢通过资产股购股份及所持ST长钢换股形式直接持有攀钢钢钒376,068,899股股份,占攀钢钢钒总股本的7.54%。
【2008-05-17】
刊登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为:以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有限")、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成钢")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长钢")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同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渝钛业")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长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吸收合并ST长钢共同构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上述交易中任一事项未获相关通过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
攀钢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攀钢有限、攀成钢、攀长钢、攀渝钛业和ST 长钢均为攀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上述各交易对象均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决定对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议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补充,修正补充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59元。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相关标的资产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资产评估值(最终评估值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为准),公司向攀钢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583.41万股,向攀钢有限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9,092.20万股,向攀成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34,665.69万股,向攀长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575.92万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向上述四家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4,917.22万股。
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的发行上限7.5亿股(含7.5亿股)范围内,公司向上述各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相关标的资产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后的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如向各发行对象购买的标的资产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的合计评估值超出上述发行上限7.5亿股所折合的资产价值(719,250万元),则差额部分由本公司分别向四家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支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5、发行对象、认购方式、标的资产和交易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攀钢集团、攀钢有限、攀成钢和攀长钢,认购方式为资产认购。各发行对象用以认购本公司发行股份的资产价格,按照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后的资产评估值为准。
本次发行公司向攀钢集团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159,034.95万元。
本次发行公司向攀钢有限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183,094.22万元。
本次发行公司向攀成钢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332,443.96万元。
本次发行公司向攀长钢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43,883.05万元。
各发行对象用以认购本公司发行股份资产的最终作价,将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后的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6、锁定期安排
攀钢集团、攀钢有限、攀成钢和攀长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议案与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共同构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任一议案未获通过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议案自始不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与攀钢集团、攀钢有限、攀成钢及攀长钢签署相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渝钛业,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与攀渝钛业进行合并将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为吸收方和存续方,攀渝钛业为被吸收方。攀渝钛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攀渝钛业股份将全部按照本次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公司的股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攀渝钛业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公司,攀渝钛业将注销法人资格。
本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的确定以双方市场化估值为基础。即公司的换股价格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确定为每股9.59元;攀渝钛业的换股价格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确定为每股14.14元,作为对参与换股的攀渝钛业股东的风险补偿,在实施换股时给予其20.79%的风险溢价,由此确定攀渝钛业与本公司的换股比例为1:1.78,即每1股攀渝钛业股份换1.78股本公司股份。
公司决定安排第三方向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攀钢钢钒和攀渝钛业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攀渝钛业具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行使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每股人民币14.14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第三方因此而受让的股份将于换股日按照换股比例换成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具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行使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每股人民币9.59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承诺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关于现金选择权申报、实施的具体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公告。
此项议案与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共同构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任一议案未获通过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议案自始不生效。
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ST长钢,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与ST长钢进行合并将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为吸收方和存续方,ST长钢为被吸收方。ST长钢全体股东所持有的ST长钢股份将全部按照本次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公司的股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ST长钢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公司,ST长钢将注销法人资格。
本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的确定以双方市场化估值为基础。即公司的换股价格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确定为每股9.59元;ST长钢的换股价格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确定为每股6.50元,作为对参与换股的ST长钢股东的风险补偿,在实施换股时给予其20.79%的风险溢价,由此确定ST长钢与本公司的换股比例为1:0.82,即每1股ST长钢股份换0.82股本公司股份。
为充分保护本公司和ST长钢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安排第三方向除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攀钢钢钒和ST长钢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ST长钢具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行使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每股人民币6.5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第三方因此而受让的股份将于换股日按照换股比例换成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具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行使选择权的股份将按照每股人民币9.59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承诺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关于现金选择权申报、实施的具体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公告。
此项议案与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共同构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任一议案未获通过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议案自始不生效。
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发表意见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攀钢集团、攀钢有限、攀成钢和攀长钢四家发行对象拟将与其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予本公司的资产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无偿转让予公司。为明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之间于本次知识产权无偿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拟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的攀钢集团锦州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增持攀钢钢钒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方式相结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为74,917.22万股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现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有限")持有公司47.72%股权,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攀钢集团其自身并将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攀钢有限、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至公司总股本的54.9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攀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攀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有效期为1年。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公司2007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的议案,根据2007 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结果,债券持有人最终的利益保护方案为评级并加强担保。董事会决议将上述债券持有人最终利益保护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9日-2008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9日下午15:00 至2008年6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征集投票、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登记时间:2008年6月5日至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七)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9;投票简称:钢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十六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方式相结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2.00
2.1 发行股票的面值及种类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发行价格 2.03
2.4 发行数量 2.04
2.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5
2.6 锁定期安排 2.06
2.7 上市地点 2.07
2.8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
3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3.00
3.1 关于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的议案 3.01
3.2 关于与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3.02
3.3 关于与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的议案 3.03
3.4 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的议案 3.04
4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00
5 关于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00
6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6.00
7 关于与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的议案 7.00
8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00
9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9.00
9.1 关于签订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9.01
9.2 关于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的议案 9.02
9.3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9.03
9.4 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9.04
9.5 关于签订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备忘录的议案 9.05
10 关于调整公司2008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0.00
11 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的攀钢集团锦州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股权的议案 11.00
12 关于托管攀钢集团所持有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
的议案 12.00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免于履行
因持股比例增加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13.00
1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4.00
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15.00
16 关于“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 16.00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九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议案三、议案九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十六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委托的报告书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8年6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8年6月3日-2008年6月6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公司截止2008年6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现有股东结构和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股份登记完成后,另行刊登股份变动公告。
【2008-05-13】
刊登未受川西北地震影响公告
攀钢钢钒未受川西北地震影响公告
2008年5月12日,地处四川盆地西北部边缘的四川省汶山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波及全国多个省份城市。攀钢钢钒地处四川省西南地区,距地震中心较远,截止目前尚未受到地震影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008-05-09】
刊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公告
攀钢钢钒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公告
攀钢钢钒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于2008年5月7日签署《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确定鞍钢集团担任攀钢钢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同日,鞍钢集团致函攀钢钢钒并作出以下承诺:
对按照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ST长钢届时公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所规定的程序申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ST长钢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向攀钢钢钒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鞍钢集团将无条件受让其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并分别按照人民币9.59元/股的价格向攀钢钢钒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按照人民币14.14元/股的价格向攀渝钛业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按照6.50元/股的价格向ST长钢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2008-04-29】
公布2008年一季报
攀钢钢钒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5元,稀释每股收益0.04元,每股收益(扣除)0.05元,每股净资产3.25元,净资产收益率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1483079.23元,营业收入5954451012.0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1057461.8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676973729.97元。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8日召开,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投资方案》
(六)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0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八)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8-04-2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攀钢钢钒召开股东大会。
(031002)"钢钒GFC1"2008年04月28日开市起停牌1天。
【2008-04-15】
刊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资产整合整体上市获得国资委批复公告
攀钢钢钒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资产整合整体上市获得国资委批复公告
攀钢钢钒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资产整合整体上市的批复》,原则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资产整合整体上市的方案。
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基础工作结束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相关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008-04-03】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攀钢钢钒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31元,稀释每股收益0.26元,每股收益(扣除)0.28元,每股净资产3.2元,净资产收益率9.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47844246.15元,营业收入21197797158.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50930337.1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503210165.44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1日召开,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50,930,337.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8,231,218.80元,扣除按当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3,966,523.34元的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2,396,652.34元,扣除2007年对股东已分配的509,669,662.10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87,095,241.48元。因公司正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待相关重组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投资方案》。
2008年公司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57,681万元。
续建项目15项,2008年投资111285万元,主要项目为炼铁厂烧结系统技术改造一期工程、炼铁厂6号烧结机烟气脱硫建设、炼铁厂6号翻车机改造、炼钢厂脱硫系统扩能改造、炼钢厂EF跨增设一台225吨吊车、轨梁厂100米长尺钢轨扩能改造、冷轧厂轧机乳化液系统改造、能动中心增建10000m3/h氮气透平压缩机、能动中心一期高炉煤气干式除尘及TRT建设、热电厂利用余热余能发电(55MW×1)、攀宏钒制品厂扩能技术改造。
新开项目,拟安排投资46,396万元。
1.重点项目
安排重点项目13个,投资34,396万元。主要投资方向:
1.1产能配套安排20,100万元,主要项目为烧结供电系统改造、荷花池片区压缩空气改造、1#板坯RH真空处理双工位改造、1#板坯LF炉系统改造、轨梁厂950生产线优质方圆钢扩大产能改造、轨梁轧辊间搬迁、精轧机组板形控制系统改造等。
2.2环保及节能安排10,950万元,主要项目为炼钢老转炉煤气回收改造、攀钢利用余热余能新建55MW发电机组(第二台)、干熄焦配套发电工程新建2台25MW发电机组。
2.3现代化管理安排3,346万元,项目为主厂区封闭管理。
2.其他项目及零固
拟安排其他项目及零固投资12,000万元。主要用于依靠科技进步降成本、环保节能、隐患治理、保产等。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0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联销售
预测本年度关联销售金额将达到830,033万元,其中:
(1)预计供集团公司热轧酸洗板厂原料为20,300万元;
(2)预计供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圆管坯等为162,900万元;
(3)预计供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圆管坯等为172,800万元;
(4)预计供攀钢集团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钢铁产品为356,350万元;
(5)其他关联销售均根据2007年发生情况,预计金额为117,683万元。
2、关联采购
预测本年度关联采购金额将达到840,228万元,其中:
(1)预计全年关联采购铁精矿为162,270万元;
(2)预计全年关联采购焦炭为322,300万元;
(3)预计全年关联采购粗焦炉煤气为81,000万元;
(4)预计全年关联采购钒产品为151,388万元
(5)其他各项关联采购均根据2007年发生情况,预计金额为123,270万元。
3、其他费用
其他关联费用均按2007年水平进行预测,金额为362,762万元。其中:
(1)预计全年发生关联运输费用51,000万元;
(2)预计全年发生关联维修、保养费及工程款等109,000万元,
(3)预计攀钢有限公司全年代收代付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33,100万元;
(4)预计全年支付综合服务费7,920万元;
(5)预计全年收取动力产品服务费30,000万元;
(6)预计全年支付动力产品款130,000万元;
(7)其他零星关联费用全年预计1,742万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和核销200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攀钢财务【2004】468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2,941,319.43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提取了82,341,977.48元,坏帐准备提取了599,341,94元。本报告期无核销各项减值准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拟定为每人每年9万元(含税)。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定于2008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031002)"钢钒GFC1"开市起停牌1小时。
【2008-03-29】
刊登2007年度业绩快报,每股收益0.31元公告
攀钢钢钒200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告所载2007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经最终核算(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可能与最终核算(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万元) 2,119,779.72 1,744,550.94 21.51
营业利润(万元) 110,953.48 103,106.60 7.61
利润总额(万元) 105,396.68 99,541.67 5.88
净利润(万元) 95,093.03 91,794.82 3.59
每股收益(元) 0.31 0.30 3.33
净资产收益率(%) 9.05 10.13 -1.08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幅度(%)
总资产(万元) 2,284,527.84 2,032,281.27 12.41
净资产(万元) 1,050,321.02 906,053.50 15.92
每股净资产(元) 3.20 3.56 -10.11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07年,公司坚持以市场和顾客需求为导向,坚持“均衡、稳定、经济、高效”的生产经营方针,强化从严、精细化管理,努力克服原燃料供应紧张且价格上涨、电力和运输紧张等不利因素,生产经营稳步发展。
【2008-03-11】
刊登董事会聘任刘军为副总经理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3月10日召开,决定聘请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并同意授予公司总会计师行使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权。
【2008-02-25】
刊登关于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攀钢钢钒关于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刊登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同时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2007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董事会预计于2008年2月召开。
目前,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报批工作尚未完成,根据目前工作进展,预计2008年2月无法如期召开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董事会。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2007-12-28】
刊登聘任张大德为总经理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聘任张大德为总经理公告
攀钢钢钒于2007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聘请张大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2007-12-27】
刊登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攀钢钢钒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公告
承担攀钢钢钒审计工作的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7年12月12日更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不属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刊登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相关资产,同时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并预计不迟于2007年12月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公告有关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结果。
目前,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相关董事会将延期至2008年2月召开。
【2007-12-24】
刊登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攀钢钢钒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07年12月21日举行,经与会债券持有人表决,债券持有人最终的利益保护方案为评级并加强担保。提前清偿方案被否决。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钢钒债1于2007年12月24日开市起复牌。
【2007-12-21】
刊登股票和认股权证停牌公告,停牌一天
攀钢钢钒12月21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股票和认股权证停牌公告
因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12月21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115001)钢钒债1、(000629)攀钢钢钒、(031002)钢钒GFC1停牌一天。
【2007-12-14】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2007年第一次行权结果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2007年第一次行权结果公告
截至2007年12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时),共有186,451,366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成功行权,共有225,416,394股攀钢钢钒股票划拨至成功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账户。
截至2007年12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时),尚有613,548,634份"钢钒GFC1"认股权证未行权或未成功行权。
因本次"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2007-12-11】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首次行权期12月11日结束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首次行权期12月11日结束公告
"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首次行权期间为"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
鉴于目前首次行权期间还剩余"2007年12月11日" 一个交易日,攀钢钢钒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股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行权比例: 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股1.209股标的证券的A 股股票。
4、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情况:截止2007年12月7日,"钢钒GFC1"行权106299372份,标的股票增加128513534股。
【2007-12-10】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首次行权期12月11日结束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首次行权期12月11日结束公告
鉴于目前"钢钒GFC1"首次行权期间还剩余"2007年12月10-11日"二个交易日,攀钢钢钒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购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购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购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 行权比例: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209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4、 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情况:截止2007年12月6日,"钢钒GFC1"行权101922589份,标的股票增加123222114股。
【2007-12-08】
刊登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攀钢钢钒2007年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12月7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七、《公司接待和推广制度》。
八、《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
九、《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2007-12-07】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已于2007年11月28日起开始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股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行权比例: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209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4、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情况:截止2007年12月5日,“钢钒GFC1”行权99486868份,标的股票增加120277425股。
【2007-12-06】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已于2007年11月28日起开始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股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行权比例: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209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4、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情况:截止2007年12月4日,“钢钒GFC1”行权83131745份,标的股票增加100504324股。
【2007-12-05】
刊登“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的公告
攀钢钢钒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资产、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关系到公司债券(简称钢钒债1,代码115001)持有人之利益,根据《公司法》第174条,债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券持有人可在公司提出的下列两种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之中选择赞成一种以投票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最终的利益保护方案以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一)评级并加强担保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的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偿债信用进行评估,就重组后公司的信用级别出具评级报告,为债券持有人评估钢钒债1提供依据。
公司在原有的担保之外,对钢钒债1的到期清偿补充提供新的担保,由一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补充提供不可撤销的、足以对到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偿债担保。若因政策原因致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能提供相应担保,则由公司寻找具有偿债资格和能力的其他银行或企业法人,在原担保主体已提供的32亿担保的基础上,补充提供不少于7亿元限额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以加强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已提供的偿债担保;原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为钢钒债1提供的25亿元担保和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钢钒债1提供的7亿元担保保持不变。
(二)提前清偿
1、如果钢钒债1持有人向攀钢钢钒提出提前清偿的要求,则攀钢钢钒将按照每张债券83.96元的价格,向债券持有人提前清偿债务。该价格系按照如下两者孰高原则确定:(1)以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5.76%作为折现率、以2012年11月27日作为到期日计算的钢钒债1现值83.96元,(2)钢钒债1债券2007年10月17日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交易价格83.16元。
2、回售申报
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次一交易日,为本清偿保护方案债券持有人登记日(以下简称“债券登记日”),凡在债券登记日当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将其持有的钢钒债1全部或部分按本保护方案回售给公司。债券登记日后紧邻的四十五日为债券持有人进行债券回售申报的期间(以下简称“申报期”),于债券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于前述申报期向公司申报将其持有的钢钒债1按本保护方案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于申报期成功申报的债券持有人,其全部或部分申报回售的钢钒债1将于申报成功后停止交易直至公司根据本清偿保护方案实施回售之日或本次重大重组方案因未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而导致本清偿保护方案失效之日。
3、回售实施
公司将于发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告后的四十五日内,按本清偿保护方案向成功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价款。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未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则已成功申报回售的钢钒债1的回售申报将自动失效。该等已成功申报的钢钒债1将自公司发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恢复交易。
债券持有人未在申报期内申报回售,视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各项约定依然有效,债券持有人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合法存续,公司将按照《分离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债券持有人在申报期内申报回售,视为其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公司将按本次会议通过的提前清偿方案向要求提前清偿的债券持有人清偿钢钒债1,已获清偿的钢钒债1将相应注销,其所记载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上述决议尚待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定于12月21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7年12月21日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红格温泉假日酒店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6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
"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已于2007年11月28日起开始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股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行权比例: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209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4、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情况:截止2007年12月3日,“钢钒GFC1”行权70129594份,标的股票增加84784814股。
【2007-12-04】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已于2007年11月28日起开始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股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行权比例: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209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4、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情况:截止2007年11月30日,"钢钒GFC1"认购权证已行权58149701份,行权所增加的标的股份为70301223股。
【2007-12-03】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已于2007年11月28日起开始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股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行权比例: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209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4、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的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消。
(2)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一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帐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在"钢钒GFC1"认购权证的行权期间,"钢钒GFC1"认购权证正常交易。
【2007-11-30】
刊登"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攀钢钢钒"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钢钒GFC1"认股权证已于2007年11月28日起开始行权。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问题。
1、"钢钒GFC1"认股权证存续期: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即2006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1日。
2、"钢钒GFC1"认股权证行权期:
(1)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在2007年11月28-30日、2007年12月3-7日、2007年12月10-11日行权;
(2)认股权证持有人也可以选择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8-11日行权。
3、行权比例:1:1.209(调整后),即1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209股标的证券的A股股票。
4、行权价格:3.266元/股(调整后)。
5、行权操作要点如下(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行权的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2(证券简称:钢钒GF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3.266元(行权价格)(调整后)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消。
(2)其他
按照"钢钒GFC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一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行权手续费为行权成功取得的标的证券面值的0.5‰,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帐户中有足够的资金。
在"钢钒GFC1"认购权证的行权期间,"钢钒GFC1"认购权证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