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000636] 006
☆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000636 更新日期:2009-07-31◇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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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7-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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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风华高科于2009年7月29日收到大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 |
| |有限公司的通知,风华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
| |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签署了《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
| |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风华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2,484,17|
| |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5%)无偿划转给广晟公司。 |
| | 若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广晟公司将持有公司122,484,170股 |
|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为公司大股东。 |
| | 本次划转股权属于国有产权行政划拨,不涉及对价、支付方式|
| |和期限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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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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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5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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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投资新建厂房,项目投资金额为9,539.85万元,其中投|
| |资8,304.46万元在公司厂区闲置地块新建三层框架结构厂房一栋,|
| |每层建筑面积约12000m2,总建筑面积合计为36000m2;投资1,235.|
| |39万元新建框架结构电镀车间一栋,建筑面积约70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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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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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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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新增月产10亿只高容量及超小型MLCC技改扩产项目,项目规划|
| |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总投资金额为8630万元,其中固定|
| |资产投资76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000万元,购置国外高精度关|
| |键设备,配套国产先进设备,项目实施后新增MLCC产能10亿只/月 |
| |,其中新增0402MLCC9亿只/月,高容系列产品1亿只/月。预计可新|
| |增收入7954万元,净利润约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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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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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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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在肇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肇庆市国资委"|
| |)统筹协调下,肇庆市银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公 |
| |司")同意以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代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 |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集团")抵偿部分占用资金,即以股抵|
| |债。 |
| | 截至2006年6月30日,风华集团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3|
| |50,895,878.01元。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资金占用费按同|
| |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计2,794,811.29元,两项合计为353,690,68|
| |9.30元。 |
| | 本次以股抵债价格确定为3.61元/股,本次拟抵偿债务约为722|
| |0万元,冲抵占用资金的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上述授权自股东大 |
| |会审议通过后5个月内完成。本次以股抵债尚须报请国务院国资委 |
| |批准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
| |请中国证监会审核后,才可实施。公司将在本次以股抵债方案得到|
| |国资委批准后确认股东大会通知。G风华已于2006年6月30日与大股|
| |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肇庆市银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签署《以股抵债合同书》。 |
| | 本次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90,966,312元 |
| |减少到670,966,312元。 |
| | 2006年11月21日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
| |肇庆市银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用以代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
| |团有限公司抵偿公司债务的200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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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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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9-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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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截至2006年3月31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风华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为35,089.59万元,风华 |
| |集团在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已作出承诺,以现金、房产及|
| |土地使用权、子公司权益等资产清偿全部占用款,本次提出的第一|
| |期偿债方案是以所属的厂房、土地资产抵偿5,100万元占用资金, |
| |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
| | 一、风华集团全资子公司--肇庆市电子元件三厂所拥有的房产|
| |、土地使用权情况 |
| | 1、土地:位于肇庆市建设二路80号宗地,面积为8,594.00m 2|
| |,属工业用地,截至2006年3月31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 |
| |为185.63万元,根据公司委托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中勤信公司")出具的中勤信资评报字[2006]第B036号《关|
| |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电子元件三厂及肇庆市|
| |正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
| |06年3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书"),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 |
| |值为207.20万元。 |
| | 2、房产:上述宗地上建筑物共14项,包括机加工车间、注塑 |
| |车间等,合计建筑面积5,930.12m 2。目前主要是风华集团属下企 |
| |业用于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及装配。截至2006年3月31日,上述 |
| |房产账面原值为298.38万元,净值为56.77万元;根据中勤信公司 |
| |的《评估报告书》,上述房产评估值为128.00万元。 |
| | 上述资产评估值合计为335.20万元。 |
| | 二、风华集团控股子公司--肇庆市正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所拥|
| |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情况 |
| | 1、土地:位于肇庆市端州一路工业城110区宗地,面积为10,2|
| |13m 2,属肇庆市区三级工业用地。截至2006年3月31日,上述土地|
| |使用权账面净值为421.35万元;根据中勤信公司《评估报告书》,|
| |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50.89万元。 |
| | 2、房产:101区宗地上的建筑物包括房屋5项和构筑物12项, |
| |包括装配车间、办公楼等,合计建筑面积11,129.15m 2,本年度已|
| |由公司用于电子元件的装配生产及配套服务。截至2006年3月31日 |
| |,上述房产账面原值为2,040.62万元,净值为1,637.11万元;根据|
| |中勤信公司的《评估报告书》,该房产评估值为931.67万元。 |
| | 上述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182.56万元。 |
| | 三、风华集团所属的风华电子工业城2号生产大楼。 |
| | 位于风华电子工业城的2号生产大楼,建筑面积为22,641.78平|
| |方米,是公司主导产品片容、片阻、铝电解电容等产品主要生产车|
| |间,1996年上市以来公司均向风华集团租用2号大楼作为主要生产 |
| |车间,2003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公司继续租用2号楼1-5层房屋面积20,475平方米,租金为38元/ |
| |平方米,每年支付租金为933.66万元。截至2006年3月31日,2号楼|
| |账面原值为10,640.96万元,账面净值为8,296.06万元;根据中勤 |
| |信公司的《评估报告书》,2号楼评估值为6,082.34万元。 |
| | 由于2号楼已由风华集团抵押给银行,经与银行协商,银行同 |
| |意在获得2,500万元还贷后解除该房产的抵押,风华集团同意以评 |
| |估值将2号楼作价为6,082.34万元,由公司向银行支付2,500万元解|
| |除质押,再以中间差额3,582.34万元用于抵偿债务。 |
| | 上述各项资产评估值共计7,600.10万元,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为|
| |作价依据,扣除需先支付用于解除银行质押2,500万元,共计拟抵 |
| |偿占用资金为5,100万元,最终确定数以待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
| |后的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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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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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9-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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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肇庆市国资委以其所持有的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 |
| |股权代风华集团抵偿部分占用资金。 |
| | 肇庆市国资委以持有的贺江电力20%股权,按评估值为依据抵 |
| |偿部分占用款。根据《评估报告书》,贺江电力净资产评估值数额|
| |总值为66015.77万元,与贺江电力注册资本的比例、即1.645:1, |
| |肇庆市国资委所持有的贺江电力20%股权比例,确定拟抵偿债务为1|
| |3,200.00万元。 |
| | 上述"以资抵债"方案尚须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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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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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9-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9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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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肇庆市国资委以其所属的位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0亩|
| |土地使用权代风华集团抵偿部分占用资金。 |
| | 根据《土地价值咨询报告》,考虑到抵债土地处区域内各种地|
| |价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确定上述抵债土地市场公允价值为99,334|
| |,000.00元,约为146元/平方米。肇庆市国资委拟以《土地价值咨 |
| |询报告》的市场公允价值为依据,代风华集团抵偿9,930.00万元的|
| |债务。 |
| | 上述"以资抵债"方案尚须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出具了《土地估价报|
| |告》。评估总地价为9911.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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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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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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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香港奥宏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以现金按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
| |04年经审计的每股账面资产净值受让科华电子10%的股权,交易金 |
| |额为497500美元(折合 |
| |人民币4112833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科华电子股权比例由55%|
| |降至45%,OVI公司持有科华电子股权比例增至55%,处于控股地位 |
| |,成为科华电子的控股股东。此交易尚需报请政府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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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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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0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83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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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以截至2004年6月30日广东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司经 |
| |审计每股净资产1.056元的价格收购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持有的科|
| |讯公司27.91%、10.59%和3.17%的股权,交易金额为8317.056万元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讯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将按|
| |法定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注销法人资格变|
| |更手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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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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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0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62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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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会通过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控股肇庆市风华锂|
| |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增资后风华锂电注册资本增至9778.37万元,|
| |广业投资出资6261.99万元(占64.04%)将成为风华锂电控股股东, |
| |同时争取在1年内将风华锂电扩产至日产10万只锂离子电池的规模 |
| |。本次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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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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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9-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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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肇庆风华新谷微电子有限公司包括但|
| |不限于机器设备等部分资产和集成电路封装业务整体出售给上海新|
| |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以依据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
| |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值3897.10万元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为429|
| |7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现金交易。新进公司将在此基础上整体 |
| |接收新谷公司集成电路封装业务,届时新谷公司在出让业务后将会|
| |注销。本次交易尚须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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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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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0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3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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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收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肇庆市|
| |端州区桥北路西,二桂路北,玑东路东侧的总面积为91870.86平方|
| |米的土地使用权,此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750万元。 |
| | 公司已于2004年5月24日与风华集团签署了《土地出让协议》 |
| |,公司与其的土地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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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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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8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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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通过收购由公司工会投资控股的肇庆市华利达投资有限公|
| |司持有肇庆冠华现代电子元件有限公司2.5%股权和广东肇庆端华电|
| |子有限公司1.54%股权,将冠华公司和端华公司由目前的独立法人 |
| |改为公司直属分公司。收购价格以冠华公司和端华公司2002年度经|
|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62元/股和1.23元/股,交易金额分别为1,620 |
| |万元和246万元,合计交易金额为1,86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 |,冠华公司和端华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将向工商行政管|
| |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注销法人资格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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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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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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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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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风华进出口公|向关联方提供资| | 549.85| 1.9%|
| |司 | 金 | | | |
| 2|广东风华邦科电子|向关联方提供资| | 507.92| 1.7%|
| |有限公司 | 金 | | | |
| 3|肇庆劲华电子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14.11| 0.0%|
| |公司 | 金 | | | |
| 4|营口营华高新技术|向关联方提供资| | 2003.7| 6.8%|
| |有限公司 | 金 | | | |
| 5|肇庆升华电子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132.87| 0.5%|
| |公司 | 金 | | | |
| 6|肇庆市风华锂电池|向关联方提供资| | 184.88| 0.6%|
| |有限公司 | 金 | | | |
| 7|肇庆风华元器件配|向关联方提供资| | 395.05| 1.3%|
| |套有限公司 | 金 | | | |
| 8|广东省粤晶高科股|向上市公司提供| | 86.13| 0.3%|
| |份有限公司 | 资金 | | | |
| 9|肇庆富华电子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406.29| 1.4%|
| |公司 | 金 | | | |
|10|广东风华高新科技|向上市公司提供| | 3.65| 0.0%|
| |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 | | | |
|11|深圳市风华电信有|向关联方提供资| | 73.16| 0.2%|
| |限公司 | 金 | | | |
|12|肇庆炬华电子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34.86| 0.1%|
| |公司 | 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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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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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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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风华高科第二大股东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公司社|
| |会公众股共26,52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为其控 |
| |股股东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惠|
| |州东江电力有限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广东粤财所持有的|
| |上述股份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
| |07年11月8日至2009年11月7日。 |
| | 广东粤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34,316,4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 |的5.11%,累计质押及冻结股数为26,529,8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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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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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6-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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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风华高科控股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与中国进|
| |出口银行贷款发生借贷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
| |法院于2005年6月3日将风华集团持有的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200|
| |万股(占风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43.51%)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
| |限为2005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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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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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6-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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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大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风华 |
| |高科发起人国有法人股66,825,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肇庆分行,为其进行银行贷款提供出质,质押冻结期限自2005年6月8|
|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该项质押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 |
| |续。 |
| | 风华集团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共计142,484,170股, |
|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8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累计质押股|
| |数为71,225,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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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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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6-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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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近日,风华高科获悉其股东深圳市银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其|
| |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0,000,000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珠江支行,为进行短期贷款提供出质,质押期限自2005年3月9日至质|
| |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该项质押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 | 银华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共计26,7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 |本比例为5.05%,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累计质押股数为10,000,00|
| |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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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9-03-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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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近日,风华高科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由广东|
| |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
|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08年起|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3年内,执行15%|
| |所得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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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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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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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近日,风华高科所属4家控股子公司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 |认定,已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
| |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述|
| |证书有效期三年(2008年起)。 |
| |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3年内,执 |
| |行15%所得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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