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茂科技[000836] 005
☆股本股改☆ ◇000836 鑫茂科技 更新日期:2009-10-21◇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22499.83| 12275.46| 12275.46| 12275.46|
|流通A股 | 22499.83| 12275.46| 12275.46| 12275.46|
|实际流通A股 | 19640.11| 9276.23| 9276.31| 7209.58|
|限售的流通股 | 2859.10| 2998.76| 2998.76| 5063.61|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 | 0.61| 0.46| 0.38| 2.26|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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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8| 22499.83| 22499.83| 19640.11|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9-06-26| 22499.83| 22499.83| 14842.09|增发 |
|2009-05-26| 19640.73| 19640.73| 14842.09|送转股 |
|2007-03-19| 12275.46| 12275.46| 9274.92|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3-05| 12275.46| 12275.46| 8993.51|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6-02-20| 12275.46| 12275.46| 7210.27|股权分置 |
|2005-12-31| 12275.46| 6100.00| 6100.00|股权转让 |
|2001-09-26| 12275.46| 6100.00| 6100.00|增发 |
|2001-02-10| 12275.46| 6100.00| 6100.00|股权转让 |
|1999-08-31| 10275.46| 3900.00| 3900.00|配股 |
|1998-03-30| 9375.46| 3000.00| 3000.00|内部职工股上市|
|1997-09-29| 9375.46| 2700.00| 2700.00|新股上市 |
|1997-08-28| 9375.46| 27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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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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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鑫茂科技| 7657.12|2009-07-28| 4798.02| |
| |投资集团有限| | | | |
| |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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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82股;鑫茂集团以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置出不良资产
作为对价形式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12275.46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12275.4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61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7211.84
限售流通股(万股): 5063.61
保荐机构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12-0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1-0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1-04 至 2006-01-1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6-01-12 至 2006-01-16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1-16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2-0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2-1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1-0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2-20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黄清霖 | 52.3| 赞成 |
|唐绍清 | 39.55| 赞成 |
|唐兴国 | 32.23| 赞成 |
|左光明 | 27.48| 赞成 |
|陈松新 | 22.16| 赞成 |
|陈辉 | 21.23| 赞成 |
|蔡俊武 | 20.92| 赞成 |
|张瑞霞 | 19.68| 赞成 |
|何岩 | 19.37| 赞成 |
|展长生 | 18.92| 赞成 |
└───────────────────┴────────┴─────┘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998.76| 2998.76| 24.43|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 3176.69| 2064.85| 16.82|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
说明:
鑫茂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未来三年天大天财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鑫茂集团将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一次,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股数为10,495,670股。第一种情况:天大天财实现的净利润在2006年度低于1,800万元;或2007年度低于1,900万元;或2008年度低于2,000万元;第二种情况:天大天财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第三种情况,天大天财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并只实施一次。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4.03
实际控制人:杜克荣(董事长)
间接持股比例(%):30.82
(3) 方案详细说明 1、资产置换对价:鑫茂集团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以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并从上市公司置出不良资产的形式来支付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
2、鑫茂集团的追加对价安排:鑫茂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根据未来三年天大天财所发生的一些情况,将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一次,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股数为10,495,670股。
3、股票对价:除大股东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送股方式作为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送出3.5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1.82股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由于非流通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为了使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鑫茂集团同意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如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向鑫茂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鑫茂集团的同意。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在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2、鑫茂集团承诺事项
(1)在天大天财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上市交易本承诺人所持天大天财的股票;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在29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2)自愿委托天大天财公司董事会按照前述禁售和限售承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对鑫茂集团所持有天大天财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临时保管和锁定。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天大天财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鑫茂集团将安排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4)追加对价承诺
鑫茂集团承诺:在未来三年天大天财如果触发追加对价条件,鑫茂集团将向追加对价对象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只实施一次。
a)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
第一种情况:天大天财实现的净利润在2006年度低于1,800万元;或2007年度低于1,900万元;或2008年度低于2,000万元;
第二种情况:天大天财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天大天财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
b)追加对价对象
若触发前条所述追送条件,公司将在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追送公告,确定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于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作为追加对价对象。
c)追加对价内容
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为10,495,670股。
在天大天财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将做出调整,以使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不变。
在天大天财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因此,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化,调整为:10,495,670股/变更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d)追加对价实施时间
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执行鑫茂集团的追加对价承诺。
如果天大天财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董事会将在该年4月30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执行鑫茂集团的追加对价承诺。
e)追加对价承诺的执行保障
鑫茂集团将在收购天大天财控股权完成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10,495,670股,直至追加对价承诺期满。
在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影响鑫茂集团和其他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事项后,鑫茂集团将按照上述事项造成的总股本变动比例,对当时的追加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f)在追加对价承诺期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a)、10,495,670股追加对价股份,及b)、由于天大天财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等分配方式而由此10,495,670股股份孳生的股份,鑫茂集团所持上述追加对价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在追加对价承诺期内委托登记公司实行临时保管,并予以锁定。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期内,鑫茂集团不会对上述a)及b)所述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在此期间内如由于司法程序导致上述股份被冻结,鑫茂集团将在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前获得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法院的同意,置换出上述股份以保证追加对价安排。
(6)由于非流通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为了使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鑫茂集团同意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如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向鑫茂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鑫茂集团的同意。
2006年1月19日,天大天财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大学将持有的公司29,987,630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