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000897] 005
☆股本股改☆ ◇000897 津滨发展 更新日期:2009-10-21◇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161727.22| 161727.22| 115519.45| 115519.45|
|流通A股 | 161727.22| 161727.22| 115519.45| 115519.45|
|实际流通A股 | 161700.73| 161723.65| 92762.94| 43005.35|
|限售的流通股 | -| -| 22753.73| 72512.34|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 | 26.49| 3.58| 2.78|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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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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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 161727.22| 161727.22| 161723.65|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5-21| 161727.22| 161727.22| 129868.43|送转股 |
|2007-11-13| 115519.45| 115519.45| 92762.94|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8-28| 115519.45| 115519.45| 77037.61|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3-12| 115519.45| 115519.45| 43738.63|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6-12-04| 115519.45| 115519.45| 43004.96|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6-08-25| 115519.45| 115519.45| 35516.30|增发 |
|2005-11-11| 82219.45| 82219.45| 35516.30|股权分置 |
|2004-04-30| 67949.95| 21248.96| 21247.67|送转股 |
|2003-12-31| 45299.97| 14165.97| 14165.97|股权转让 |
|2001-06-06| 45299.97| 14165.97| 14165.97|送转股 |
|2001-03-23| 29100.00| 9100.00| 9100.00|配股 |
|1999-04-22| 27000.00| 7000.00| 7000.00|新股上市 |
|1998-12-09| 27000.00| 70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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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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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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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泰达建设|23338.19|2008-11-14|23338.19|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2 |天津华泰控股| 6816.69|2008-11-14| 6816.69| |
| |集团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3 |北京和达创新| 1382.03|2008-11-14| 1382.03| |
| |科技有限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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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津诚远投资| 318.30|2008-11-14| 318.30| |
| |发展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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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实获6.7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10转增2.1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67949.95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82219.45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1248.96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35518.44
限售流通股(万股): 46701
保荐机构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09-1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0-1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19 至 2005-10-2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5-10-26 至 2005-10-28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0-28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1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0-1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1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1-11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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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煜 | 81.13| 赞成 |
|王文玉 | 66.24| 赞成 |
|中国建设银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50| 赞成 |
|资基金 | | |
|李欢欢 | 48.02| 赞成 |
|中国农业银行-长信银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41.62| 赞成 |
|王嵘 | 38.7| 赞成 |
|刘桂凤 | 36.42| 赞成 |
|叶丛丛 | 35.77| 赞成 |
|舒勇军 | 35.76| 赞成 |
|蔡肖娜 | 35.71|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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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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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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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093.7| 28845.56| 42.45|
|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414.51| 17855.45| 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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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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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5|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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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上述三年净利润环比增长率超过15%,(即2006年比200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2007 年比2006年的净利润增长率,2008年比2007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三年每年增长率超过15%)。否则承诺人将在上述当年年度报告公布的三个交易日内,以上一年度薪酬总额的50%增持津滨发展的股票,增持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1.50元/股(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调整,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作为除权事项。),则将通过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方式,在公司股价低于1.50元/股的前提下,泰达建设累计增持不少于1,000万股公司股票。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两个月后发生的增持行为如果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泰达建设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该增持部分股票在增持后6个月内将不被减持。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3.29
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3.29
最终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
间接持股比例(%):23.29
(3) 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计划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9,499,548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1股。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获得的全部转增总股数60,906,413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
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获得的全部转增总股数37,165,687股支付给流通股股东。
以转增后股本数来计算,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股。以转增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实施本方案后将成为16.7股。
鉴于华泰集团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存在被质押及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前,未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广厦支行对华泰集团执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同意函,泰达建设以其持有的没有权利限制的津滨发展1,575,000 股代华泰集团垫付本应由华泰集团
执行的对价安排。但是除非代为垫付的对价得到偿还,否则被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广厦支行冻结的华泰集团持有的津滨发展7,500,000股及基于该部分股份产生的配股、红股(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能上市流通。以上垫付行为已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A、承诺事项
1、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泰达建设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泰达建设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公司股票价格低于2.5元/股(若此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调整,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作为除权事项。)的情况下,泰达建设不减持其原有非流通股股份。对于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划入归上市公司所有。
(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1.50元/股(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调整,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作为除权事项。),则将通过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方式,在公司股价低于1.50元/股的前提下,泰达建设累计增持不少于1,000万股公司股票。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两个月后发生的增持行为如果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泰达建设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该增持部分股票在增持后6个月内将不被减持。
(3)天津泰达担保有限公司为泰达建设的上述承诺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即担保范围为人民币15,000,000 元,担保期间为自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满12个月。
(4)当第二大股东华泰集团的质权人、冻结权人未出具同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获增的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函或出具了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泰达建设为华泰集团垫付应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对价的承诺。如在上述期限前,取得了华泰集团的质权人、冻结人的同意的函,则上述垫付承诺自动取消。一经垫付应由华泰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在法定禁售期届满后,华泰集团持有的津滨发展该部分股份的最终持有人,应向泰达建设偿还先期垫付的对价,否则,该部分股份(包括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将不得通过交易所交易。
(5)以上垫付承诺已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6)保证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7)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天津华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华泰集团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保证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公司管理团队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财务报告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上述三年净利润环比增长率超过15%,(即2006年比200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2007 年比2006年的净利润增长率,2008年比2007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三年每年增长率超过15%)。否则承诺人将在上述当年年度报告公布的三个交易日内,以上一年度薪酬总额的50%增持津滨发展的股票,增持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B、履约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的履约方式包括限价减持承诺、有条件增持承诺两种方式。
C、履约时间: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D、履约风险防范对策:泰达建设的限价减持承诺通过事后的惩罚措施予以保障,泰达建设的有条件增持承诺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来保障,管理团队的有条件增持计划将由本公司负责监督实施。
E、履约能力分析:有以上措施予以保证,相关承诺人违约的可能性不大。
F、承诺事项的履约担保安排:泰达建设的有条件增持承诺由天津泰达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鉴于华泰集团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存在被质押及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前,未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广厦支行对华泰集团执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同意函,泰达建设以其持有的没有权利限制的公司1,575,000股代华泰集团垫付本应由华泰集团执行的对价安排。但是除非代为垫付的对价得到偿还,否则被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广厦支行冻结的华泰集团持有的公司7,500,000股及基于该部分股份产生的配股、红股(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能上市流通。以上垫付行为已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