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000910] 005
☆股本股改☆ ◇000910 大亚科技 更新日期:2009-10-27◇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52750.00| 52750.00| 52750.00| 46250.00|
|流通A股 | 52750.00| 52750.00| 52750.00| 46250.00|
|实际流通A股 | 52750.00| 24318.58| 17818.58| 17600.00|
|限售的流通股 | -| 28431.42| 34931.42| 28650.00|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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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7| 52750.00| 52750.00| 52750.0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3-31| 52750.00| 52750.00| 24318.58|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7-06| 52750.00| 52750.00| 17818.58|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3-29| 52750.00| 52750.00| 17600.00|增发 |
|2006-07-17| 46250.00| 46250.00| 17600.00|送转股 |
|2006-05-15| 23125.00| 23125.00| 8800.00|股权分置 |
|2004-11-03| 23125.00| 8000.00| 8000.00|股权转让 |
|1999-06-30| 23125.00| 8000.00| 8000.00|新股上市 |
|1999-03-23| 23125.00| 80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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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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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亚科技集团|25136.72|2009-09-07|25136.72| |
| |有限公司 | | | | |
├─┼──────┼────┼─────┼────┼──────────┤
|2 |上海凹凸彩印| 3294.70|2009-09-07| 3294.70| |
| |总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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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股,大亚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三个人造板公司各75%股权作价4
39,054,636.26元注入到上市公司,资产对价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4.64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3125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3125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8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88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14325
保荐机构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2-0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3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4-01 至 2006-04-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6-04-06 至 2006-04-10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4-1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15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4-03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5-15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 244.2| 赞成 |
|朱向英 | 107.12| 赞成 |
|徐薇 | 106.16| 赞成 |
|西宁捷锐达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89.14| 赞成 |
|西宁蓝鑫鑫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 88.38| 赞成 |
|程桂生 | 51.84| 赞成 |
|倪丰琴 | 39.94| 赞成 |
|马兴霞 | 30.76| 赞成 |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出口股份有限| 30| 赞成 |
|公司 | | |
|俞荃 | 27| 赞成 |
└───────────────────┴────────┴─────┘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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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2992.36| 12218.36| 52.84|
|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 | 1997.35| 1997.35| 8.64|
|王敏 | 67.65| 54.65| 0.24|
|成都五牛科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82| 27.32| 0.12|
|北京市牛奶公司 | 33.82| 27.32|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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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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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12| 追送现金 | 未实施 |
└────────────┴────┴────┴──────┴─────┘
说明:
为确保注入资产的质量,大亚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若注入的资产及本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预定的承诺目标,将向不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大亚集团)追送现金12000万元人民币并限追送一次,大亚集团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提供1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或者将12000万元人民币存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账户,直至前述追送现金承诺期满。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6.33
实际控制人:丹阳市意博瑞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9.19
最终实际控制人:陈兴康(董事长)
间接持股比例(%):14.89
(3) 方案详细说明 (1)股票对价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1股。其中,大亚集团送424万股,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送350万股,王敏送13万股,成都五牛科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送6.5万股,北京市牛奶公司送6.5万股,合计送800万股。
(2)资产对价
作为本次股改方案对价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亚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三个人造板公司各75%的股权按经审计的合计账面净资产的75%作价为439,054,636.26元注入到大亚科技,并承诺三个人造板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合计在2006年不低于1.2亿元,在2007年和2008年均不低于1.4亿元。经过折算,资产对价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4.64股。
(3)综合对价水平
送股对价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1股;资产对价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4.64股。总体测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综合对价水平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5.64股。
[原方案:每10股获得0.47股,大亚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三个人造板公司各75%股权作价439,054,636.26元注入到上市公司,资产对价至少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付4.64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别承诺
(1)出售价格:为保持大亚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价的稳定,大亚集团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法定限售期一年)期满后,24 个月内在保荐机构的监督下,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2 元(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及派现时,按除权价计算)。
(2)追加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若本次注入大亚科技的三个人造板公司及大亚科技经营业绩无法达到承诺的目标,即:①三个人造板公司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合计在2006年低于1.2亿元,或2007年或2008年低于1.4亿元;或②大亚科技净利润在2006年低于7000万元+k×1000万元×75%(k为三个人造板公司在2006年并入大亚科技合并报表范围的总月份数);或2007年低于1.775亿元或2008年低于1.8亿元;或③三个人造板公司及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大亚集团将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不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大亚集团)追送现金12000万元人民币并限追送一次。追送现金对象为在满足追送现金条件年度的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告日后的第五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含大亚集团),但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除外。大亚集团承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提供1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或者将12000万元人民币存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账户,直至前述追送现金承诺期满。
(3)履行承诺的保证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批准后,大亚集团、凹凸彩印、王敏、成都五牛和北京市牛奶公司将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相应锁定,以确保履行承诺;大亚集团为保证履行在其承诺期限内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12元/股的承诺,将与保荐机构签定相关协议,就指定交易、限价委托等事项作出规定,还将约定,如果大亚集团违反承诺,出售的大亚科技股票价格低于12元/股,则出售的该部分股票所得全部归大亚科技所有。
大亚集团、凹凸彩印均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大亚集团的增持计划
为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晶工工具和点金投资分别同意将其各自持有的3468.75万股和2682. 50万股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大亚集团,大亚集团分别与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协议将分别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大亚科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晶工工具和点金投资分别承诺在办理过户手续前解除该等股份的质押,本次股权转让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大亚集团分别与晶工工具和点金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办理完过户手续。
2006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解除其持有的本公司6841.11万股股权中的8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6%),用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其中的350万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代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垫付的对价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