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000910] 006
☆风险因素☆ ◇000910 大亚科技 更新日期:2009-11-23◇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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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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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11-13 |88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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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
| |资。大亚人造板原注册资本2,300万美元,其中:公司持有75%股|
| |权,晟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现双方按持股比例, |
| |以大亚人造板未分配利润对大亚人造板增资1,180万美元,其中 |
| |,本公司以在大亚人造板的未分配利润885万美元增资,晟瑞国 |
| |际以在大亚人造板的未分配利润295万美元增资。增资后,大亚 |
| |人造板注册资本增加到3,480 万美元,出资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 | 增资协议于2009年11月12日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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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11-13 |2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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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大亚木业(肇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 |
| |本,即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至37,00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
| |本22,000万元由本公司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增资完成后|
| |,本公司仍占注册资本的100%。 |
|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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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9-04-30 |40455.0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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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是本公司的控|
| |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60% |
| |的股权,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
| |托”)持有40%的股权。江苏信托拟将其持有的圣象集团40%的股|
| |权予以转让,根据《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
| |司拥有优先认购权。为此,本公司拟收购江苏信托持有的圣象集|
| |团40%的股权。 |
| | 本次收购使用本公司自有资金(包括银行借款)。 |
| | 收购价格:本公司将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 |的评估机构对圣象集团进行评估,双方根据评估价值最终协商确|
| |定交易价格。 |
| | 2009年4月29日,本公司与江苏信托就本公司收购江苏信托 |
| |持有的圣象集团40%的股权事宜,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了《股权 |
| |转让协议》。本公司本次拟用自有资金(包括银行借款)404,55|
| |0,547.95元向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
| |托”)收购其持有的圣象集团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 |
| |将持有圣象集团100%的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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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8-03 |109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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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大亚科技为适应森工产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决定在下属子公|
| |司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江苏|
| |大亚地板有限公司、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周边地区征用土地73|
| |0亩,以便形成大亚木业工业园区。本次征用土地的主要用途为 |
| |工业用地。为此,公司于2007年8月2日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
| |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征地协议》,征地面积为730亩,按15万元/|
| |亩计算,征地地价总额为10,950万元(按实测数计)。 |
| | 付款方式和责任:公司应按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和期限支付|
| |土地的全部价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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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12-23 |4642.2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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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6年12月22日,本公司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向集团公司收购土地使用权([丹国用(|
| |2005)第464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开发区 |
| |金陵西路面积为8,979平方米的地块、[丹国用(2005)第4648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开发区面积为 |
| |13,140.7平方米的地块和[丹国用(2005)第4649号]《国有土地|
| |使用权证》项下位于丹阳市东方路面积为8,736.5平方米的地块 |
| |的土地使用权)。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将 |
| |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转让土地的评估结果最|
| |终确定为4,642.28万元。转让后,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此次受|
| |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包括通过贷款获得|
| |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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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6-09-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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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近日,G大亚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
| |持有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3%股权的江苏天工工具股份有限公 |
| |司已将其持有的所有股份全部转让给江苏堂皇集团有限公司,并|
| |在镇江市丹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了股权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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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5-11 |43905.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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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用自有资金分别收购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
| |有的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和大|
| |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各7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
| |为439,054,636.26元。并将此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作为公司正在|
|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安排对价的主要内容。 |
| |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资产收购属重大资产重组,须经中|
| |国证监会审核。公司于2006年3月22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 |员会《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 |经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 号文件|
| |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
| | 截止2006年4月30日,本公司已向大亚集团支付了上述股权 |
| |转让价款439,054,636.26元。 |
| | 截止目前,本公司收购大亚集团持有的江苏大亚、江西大亚|
| |和茂名大亚各75%股权的过户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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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6-04-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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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为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晶工工具和点金投资分 |
| |别同意将其各 |
| |自持有的3468.75万股和2682. 50万股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大亚集 |
| |团,大亚集团分别与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份转让|
| |已于2006年4月28日在中 |
|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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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2-18 |14423.2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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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5年11月24日,公司与集团公司就收购铝箔二期事宜在江|
| |苏省丹阳市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规定,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公司关|
| |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集团公司所属的铝箔工程二期技术改造|
| |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高速铝箔轧机(粗轧机)、铝箔合卷机、|
| |铝箔分卷机、轧辊磨床、铝箔退火炉等123台(套),设备中进 |
| |口设备4台,其余均为国产设备。本次收购的价格以南京永华会 |
|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5年6月30日为基准,经评估后的资产 |
| |价值14,423.29万元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4,423.29万|
| |元人民币。本次收购项目完成后,铝箔的生产能力可由8000吨增|
| |加到15000吨。 |
| | 公司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资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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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2-18 |3806.59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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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5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就本公司协议受让集团|
| |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75%股权事宜,在江苏省 |
| |丹阳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有关规定,集团公司作为|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 |交易。 |
| | 双方同意以评估的价值作为股权转让价款的定价依据,经协|
| |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3806.59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股权转让前,大亚实木生产的产品是通过本公司控股子|
| |公司圣象集团代理销售的,造成了一定的关联交易(预计2005年|
| |度该项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 |
| |亚实木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将自动解除。 |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影响很小,按照|
|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将会对本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 |但由于大亚实木在实木地板生产过程中得到康树公司在品牌、技|
| |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大亚实木未来销售收入和利润将会有一|
| |定的提高。 |
| | 公司协议受让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亚实木制|
| |品有限公司75%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股权 |
| |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大亚实木制品有限公司75%的股权,|
| |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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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09-29 |663.84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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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 |协议》,签署日期:2005年9月28日,宏耐木业向集团公司收购土 |
| |地使用权为1块土地,面积为29,412.6平方米,本次土地使用权 |
| |转让的价格为663.84万元。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
|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大亚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此次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
| |资金为宏耐木业自有资金(包括通过贷款获得的资金)。上述交|
| |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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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09-29 |7112.57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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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
| |议》,签署日期:2005年9月28日,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收购土地使 |
| |用权为2块土地[丹国用(2005)第7253、7254号],合计面积为1|
| |64,311.4平方米,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7112.57万元。协 |
| |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 |表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此次受让上|
| |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包括通过贷款获得的资|
| |金)。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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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09-29 |2938.0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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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江苏大亚地板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 |协议》,签署日期:2005年9月28日,大亚地板向集团公司收购土 |
| |地使用权为2块土地,合计面积为128,940.6平方米,本次土地使|
| |用权转让的价格为2938.02万元。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 |
| |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大亚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此次受让上述土地使|
| |用权的资金为大亚地板自有资金(包括通过贷款获得的资金)。|
| |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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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09-29 |3055.84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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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江苏大亚沃得轻合金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
| |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2005年9月28日,大亚沃得向集团公司 |
| |收购土地使用权为1块土地[丹国用(2005)第7255号],面积为6|
| |8,582.70平方米,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为3055.84万元。 |
| |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 |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后生效。此次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为大亚沃得自有资金(|
| |包括通过贷款获得的资金)。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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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5-06-30 |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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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江苏晶谷米机有限公司与朱昌宏于2005年3月15日签署《股 |
| |权转让协议》:江苏晶谷米机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占丹阳市|
| |晶工工具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注册资本46.76%的股权转|
| |让给朱昌宏,转让价格为472.80万元。 |
| | 江苏晶谷米机有限公司与朱会昌于2005年3月15日签署《股 |
| |权转让协议》:江苏晶谷米机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占丹阳市|
| |晶工工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69%的股权转让给朱会昌,转让价|
| |格为118.20万元。江苏晶谷米机有限公 |
| |司不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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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06-21 |9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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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4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就协议|
| |受让"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与圣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江苏|
| |省丹阳市签署了《协议书》,圣象集团将利用增资资金9000万元|
| |人民币协议受让除圣象实业将"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中等值9,00|
| |0万元人民币的无形资产折价出资外剩余的"圣象"等系列无形资 |
| |产。 |
| | 圣象集团已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
| |执照,并已办理完成了"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的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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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5-06-21 |27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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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6日成立,原|
|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 |
| |册资本的60%,圣象实业 |
| |(深圳)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004年1|
| |2月24日,公司与圣象实业签署了《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协议书》,公司与圣象实业 |
| |同意将圣象集团的注册资本增加至45,000万元人民币,双方按原|
| |出资比例认缴圣象集团本次增资的3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额,其|
| |中:公司以现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8,000万元;圣象实业以广东|
| |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并经双方确定的"圣象"等系列无|
| |形资产的价格18,000万元人民币中等值9,000万元人民币的无形 |
| |资产折价出资,再以现金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共认缴新增注 |
| |册资本12,000万元。增资后,圣象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万|
| |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和圣象实业分别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60% |
| |和40%。 |
| | 目前,圣象集团已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企业法|
| |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完成了"圣象"等系列无形资产的过户手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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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4-12-18 |1763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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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丹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3日通过镇江市|
| |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其所持有的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0%国 |
| |有股权的受让方,之后,国资公司确定陈兴康等17名自然人为受|
| |让方,于2004年12月16日与陈兴康等17名自然人出资组建的丹阳|
| |市意博瑞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书》,|
| |并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将持有的大亚集团40%的股权以人民 |
| |币17639.44万元转让给创投公司并不再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
| | 证监会对意博瑞特收购公司股份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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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4-11-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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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分|
| |别与丹阳市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和丹阳市点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
| |《股权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根据本公司2004 |
| |年半年度的每股净资产4.138元(调整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 |
| |司以每股4.138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68.75万股非国有股|
| |转让给丹阳市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每股|
| |4.138 |
|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82.50万股非国有股转让给丹阳市 |
| |点金投资有限公司。 |
| | 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
| |公司非国有股6841.11万股,持股比例为29.58%,仍为本公司的第|
| |一大股东;丹阳市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468.75万股,|
| |持股比例为15%,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丹阳市点金投资有限公|
| |司将持有本公司2682.50万股,持股比例为11.6%,为本公司的第|
| |三大股东。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04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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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4-11-04 |14353.69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分|
| |别与丹阳市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和丹阳市点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
| |《股权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根据本公司2004 |
| |年半年度的每股净资产4.138元(调整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 |
| |司以每股4.138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68.75万股非国有股|
| |转让给丹阳市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每股|
| |4.138 |
|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82.50万股非国有股转让给丹阳市 |
| |点金投资有限公司。 |
| | 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
| |公司非国有股6841.11万股,持股比例为29.58%,仍为本公司的第|
| |一大股东;丹阳市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468.75万股,|
| |持股比例为15%,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丹阳市点金投资有限公|
| |司将持有本公司2682.50万股,持股比例为11.6%,为本公司的第|
| |三大股东。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04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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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4-08-24 | | 是 |
| 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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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4年8月22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大亚沃得轻合金 |
|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
| |公司大亚科技(美国)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供应协议》,关联|
| |交易的标的为大亚沃得向美国大亚供应的汽车轮毂。本协议有效|
| |期为1年,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预计2004年 |
| |度大亚沃得向美国大亚供应的汽车轮毂不超过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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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4-08-03 |153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4年8月2日,公司就将持有的湖南九子龙印务有限公司15|
| |30万股的51%和49%分别转让给香港中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常德|
| |卷烟厂的事宜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
| |格分别为780.3万元及749.7万元人民币。上述股权转让尚需取得|
| |外经贸部门的批准证书。 |
| | 从2004年1月1日起至出售日(2004年8月2日)公司出售九子|
| |龙公司51%股权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27.85万元,出售产生的 |
| |损益为-23.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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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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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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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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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其他应收款 |控股股东 | | |
| |公司 | | | | |
|2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其他应付款 |控股股东 | | |
| |公司 | | | | |
|3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应付帐款 |控股股东 | 0.43| 0.00%|
| |公司 | | | | |
|4 |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应收帐款 |参股公司 | 62.78| 0.12%|
| |司 | | | | |
|5 |江苏大亚集团公司|应收帐款 |同一控股股东| -0.09| 0.00%|
| |丹阳包装制品厂 | | | | |
|6 |江苏大亚集团公司|应付帐款 |同一控股股东| 227.11| 0.44%|
| |丹阳包装制品厂 | | | | |
|7 |大亚科技(美国)|应收帐款 |同一控股股东| 2861.41| 5.54%|
| |有限公司 | | | | |
|8 |大亚科技(美国)|预付帐款 |同一控股股东| 0.46| 0.00%|
| |有限公司 | | | | |
|9 |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应收账款 |同一控股股东| 324.76| 0.63%|
| |公司 | | | | |
|10|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应付帐款 |同一控股股东| 2.76| 0.01%|
| |公司 | | | | |
|11|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其他应付款 |同一控股股东| 36.21| 0.07%|
| |公司 | | | | |
|12|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应付帐款 |同一控股股东| 75.76| 0.15%|
| |公司 | | | | |
|13|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其他应付款 |同一控股股东| 2.90| 0.01%|
| |公司 | | | | |
|14|上海大亚(集团)|其他应收款 |同一控股股东| | |
| |有限公司 | | | | |
|15|上海亚贸国际贸易|应收账款 |同一控股股东| 33.23| 0.06%|
| |有限公司 | | | | |
|16|上海亚贸国际贸易|预付帐款 |同一控股股东| | |
| |有限公司 | | | | |
|17|江苏省铝基复合材|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89.65| 0.17%|
| |料工程技术有限公| | | | |
| |司 | | | | |
|18|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33488.70| 64.88%|
| |公司 | | | | |
|19|丹阳兴联铝箔制品|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 |
| |有限公司 | | | | |
|20|大亚人造板集团有|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4034.72| -7.82%|
| |限公司 | | | | |
|21|江苏大亚装饰材料|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1576.15| 3.05%|
| |有限公司 | | | | |
|22|阜阳大亚装饰材料|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3053.92| -5.92%|
| |有限公司 | | | | |
|23|大亚木业(福建)|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27787.57| 53.84%|
| |有限公司 | | | | |
|24|大亚(江苏)地板|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11894.90| 23.05%|
| |有限公司 | | | | |
|25|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5284.94| 10.24%|
| |公司 | | | | |
|26|大亚木业(黑龙江|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15856.65| 30.72%|
| |)有限公司 | | | | |
|27|延吉大亚印务有限|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 | |
| |公司 | | | | |
|28|大亚木业(肇庆)|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27919.88| 54.09%|
| |有限公司 | | | | |
|29|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 |控股子公司 |41089.81| 79.61%|
|30|大亚木业(江西)|其他应付款 |控股子公司 | 4154.92| 8.05%|
| |有限公司 | | | | |
|31|大亚木业(茂名)|其他应付款 |控股子公司 | 8184.49| 15.86%|
| |有限公司 | | | | |
|32|圣象实业(江苏)|其他应付款 |控股子公司 |19883.70| 38.52%|
| |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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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
┌─────┬─────────────────────────────┐
| 截止日期 |200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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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 | | (万元) |产(%)| |完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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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亚车轮制造有|连带责任保| 89.76| 0.05%|2003年11|实施| 是 |
| |限公司 |证 | | |月7日至2| | |
| | | | | |005年11 | | |
| | | | | |月7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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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亚车轮制造有|连带责任保| 8000.00| 4.21%|2003年10|实施| 是 |
| |限公司 |证 | | |月30日至| | |
| | | | | |2007年10| | |
| | | | | |月3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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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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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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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大亚科技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将 |
| |其原已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的11,192.72 |
|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2%)公司股权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解|
| |除质押手续。 |
| | 同日,大亚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92.72万股(占公司|
| |总股本的7.95%)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 |
| |质押期限从2009年7月31日起。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3-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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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大亚科技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办 |
| |理了解除4,122万股公司股份银行借款的质押手续,并于当日将其 |
| |持有的公司股份4,122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 |,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和大亚科技集团 |
| |有限公司7,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1年,质押期限|
| |从2008年3月10日起。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截止目前,大亚集团共质押本公司股份24384.72万股,占公司|
| |总股本的4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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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1-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大亚科技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2日解|
| |除了1,600万股公司股份的质押手续,并于当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 |
| |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镇江分行,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和丹 |
| |阳市精益铝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1|
| |年,质押期限从2007年11月22日起。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截至目前,大亚集团共质押公司股份24,384.72万股,占公司 |
| |总股本的46.23%。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2-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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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2月8日将其原已质|
| |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2|
| |,992.72万股中的1,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9%,该公司共 |
| |持有本公司52.84%的股权)办理了解押手续。同日,大亚科技集团|
| |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3,400万股(占本公司总 |
| |股本的7.35%)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为其|
|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追送对价人民币12,000万元提供担 |
| |保。该项股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 |了股权质押手续。 |
| | 截至目前,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质押本公司股份24,384.7|
| |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2%。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6-04-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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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6年4月28日,大亚科技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非国有股615|
| |1.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茂名市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 |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4-11-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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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
| |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非国有股345.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 |)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分行;公司第二大股东丹阳市晶工工|
| |具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非国有股3468.75万股质押给中国建 |
| |设银行茂名市分行;公司第三大股东丹阳市点金投资有限公司将其|
| |所持有的公司非国有股2682.50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分 |
| |行。 |
| | 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04年11月23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 | 2006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丹阳市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和 |
| |第三大股东丹阳市点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原已质押给中国建设|
| |银行茂名市分行的公司非国有股3468.75 万股和2682.50 万股股权|
| |解除了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的股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5%和11.6%|
|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
| |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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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8-12-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 |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
| |小组于2008年12月9日下发了《关于认定江苏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 |
| |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认定大亚科技等837家企业为江苏省2008年 |
| |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
|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 |
| |率征收。该税收优惠政策将减少公司的所得税支出。公司将根据《|
| |通知》精神尽快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争取尽早落实有关|
| |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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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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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88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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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在下属子公司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实|
| |木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大亚地板有限公司、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
| |周边地区征用土地730 亩,以便形成大亚木业工业园区。 |
| | 鉴于公司本次征用土地涉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
| |费事宜,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8日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
| |委员会签订了《村庄搬迁协议》 |
| | 1.村庄搬迁工作由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搬|
| |迁费用由公司支付。 |
| | 2.搬迁费用:总搬迁面积6万平方米,搬迁费用总计18,846万 |
| |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