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龙[000921] 009
☆公司大事☆ ◇000921 ST科龙 更新日期:2009-11-22◇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21】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 科 龙已于2009年7月17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9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9-11-20】
刊登青岛海信空调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公告
ST科龙青岛海信空调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公告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作为st 科 龙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认购对象,拟认购公司以购买其旗下包括冰箱权益、空调权益、模具权益和白色家电营销资产在内的白色家电资产而发行的全部a股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海信空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的相关文件。
2009年9月30日,海信空调收到证监会通知日期为2009年9月29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证监会对其报送的《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补正通知进行回复。
补正通知书中要求提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而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目前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尚未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因此,海信空调已向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补正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补正的其他材料已准备妥当,待取得上述所需的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后,将一并报送证监会。
【2009-11-07】
刊登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
一、通过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二、通过本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三、通过本公司与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四、通过本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且上述四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一)本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同海信集团相关附属公司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下双方就相互委托生产定制产品、互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互相委托服务等交易进行了约定,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2010年全年发生金额532437.32万元。
(二)本公司预计2010年向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压缩机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8,000万元(含增值税)。本公司2009年1-9月发生的同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5,453,097.27元(含增值税)。
(三)本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与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签署了《业务框架协议》,该协议就本公司与海信惠而浦公司拟于2010年度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预计2010年发生金额327,196,800元。
(四)本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拟在协议有效期内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利息)、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利息)、票据贴现服务的贴现利息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目前,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876万元,2009年本公司未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及贴现业务。
【2009-10-29】
刊登申请补助款公告
ST科龙公告
2009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推广实施细则》,对能效等级为1级或2级房间空调器按制冷量分档给予推广补助,补助标准从人民币300元到850元不等。
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ST科龙已上报申请补助款人民币2,502万元,预计到本年底公司还将上报申请补助款人民币1,900万元。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与惠民工程相关的补助款项。
若在2009年度内公司全额收到上述补助款项,将增加本年度利润约人民币4,400万元。
【2009-10-28】
公布2009年三季报
ST科龙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842元,稀释每股收益0.1842元,每股收益(扣除)0.1621元,每股净资产-0.815元,净资产收益率-2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60798705.31元,营业收入7461394224.5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2706982.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08521719.34元。
【2009-10-24】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 科 龙已于2009年7月17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9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9-10-14】
刊登公司公告
ST科龙公司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ST 科 龙董事会兹通告谨定于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举行董事会会议,以处理以下事项:
一、审议批准本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止未经审计的第三季度业绩;
二、处理任何其它事项(如有)。
【2009-09-29】
刊登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公告
ST科龙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091261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09-09-19】
刊登预计09年1-9月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16100万元-18500万元公告
ST科龙业绩预告公告
ST科龙预计2009年1月1日-2009年9月30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6,100万元-18,500万元,同比增长220%-270%。其中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500万元至3,000万元。
本公司业绩改善的主要原因为:①相比去年同期,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行的行业标杆项目效益明显,产品竞争力增强,经营质量持续好转;②相比去年同期,报告期内汇率波动相对平稳,本公司的汇兑损失减少。
【2009-09-18】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 龙于2009年9月17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粤高法立民终字第238号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起诉顾雏军、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定:上诉人顾雏军、格林柯尔系公司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虽然提出了上诉,但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广东高院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约人民币6.51亿元,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此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65亿元。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系列案件的判决全部执行完毕之前,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2009-09-01】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 股)购买资产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 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协议》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 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审议及批准海信空调免于按照中国国内及香港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清洗豁免)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获授清洗豁免的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收到通知,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其代表向本公司有条件授出豁免。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其代表在以下条件规限下,豁免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空调”)因本公司发行代价股份而须就本公司股份提出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1、独立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将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批准发行新证券;以及
2、除非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其代表事先给予同意,否则自建议发行新证券的公告至发行完成的期间内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不会收购或出售表决权。
【2009-08-31】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009-08-25】
刊登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通过本公司与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2.通过本公司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3.通过《关于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17.2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4.通过《关于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为本公司部分经销商提供人民币8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8月31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内资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1、召开时间: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
内资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公司A股股东也可参加网络投票,其中: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09年8月30日(星期日)下午15:00~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登记时间:2009年8月11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7、会议议案: 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海信空调免于按照中国国内及香港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清洗豁免)的议案等。
【2009-08-2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召开股东大会。
【2009-08-18】
刊登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A股股票于2009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均达到跌幅限制,公司a股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2009-08-13】
公布2009年半年报
ST科龙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569元,稀释每股收益0.1569元,每股收益(扣除)0.1399元,每股净资产-0.8424元,净资产收益率-18.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8769606.52元,营业收入4764766122.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5604075.2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35677305.77元。
【2009-08-12】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青岛市国资委批复公告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青岛市国资委批复公告
st 科 龙于2009年8月11日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向公司注入白色家电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批复,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关于海信空调向公司注入白电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方案,并同意海信空调将拟注入的白电资产和负债合计作价人民币123,820.48万元注入公司,公司以3.42元/股的价格向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36,204.8187万股a股股份,作为购买上述资产所支付的对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青岛市国资委批复后,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国内和香港两地有关监管机构、主管部门等有权单位的批准、核准、同意或备案,以及对海信空调的要约收购豁免的批准或核准。
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内资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st 科 龙定于2009年8月31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内资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8月11日为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股东提交参会确认回执的最后日期,根据公司收到的回执,拟出席上述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故根据公司章程发布上述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009-08-05】
刊登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及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及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4日提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提出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之间的《之补充协议二》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17.2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为本公司部分经销商提供人民币8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公告
本公司谨定于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本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4日
关于拟收购资产评估结果完成备案的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大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以购买其旗下包括冰箱权益、空调权益、模具权益和白色家电营销资产在内的白色家电资产,本次拟收购资产的评估结果已完成向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工作。本次备案的评估结果与本公司于2009年7月17日披露的评估结果相同。
【2009-07-30】
刊登公司公告
ST科龙公司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董事会兹通告谨定于2009年8月12日(星期三)举行董事会会议,以处理以下事项:
一、审议批准本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的中期业绩报告;
二、审议批准2009年中期股息(如有);及
三、处理任何其它事项(如有)。
【2009-07-21】
刊登公告
ST科龙公告
ST科龙于2009年7月17日发布了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于2009年8月31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类别股东大会以审议及批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暂停办理h股股东登记过户手续的时间与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存在重叠[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暂停办理h股股东登记过户手续的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8月24日(包括首尾两日)],为方便h股股东行使表决权利,公司决定有权出席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向香港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送交过户文件的时间调整为2009年7月24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
因a股不存在上述情况,有权出席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期维持不变。
【2009-07-17】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告
ST科龙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于2009年6月29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二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的议案》:
1、发行方式
本次本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
本次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空调」)所持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包括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所持海信(南京)电器有限公司60%的股权)、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49%的股权、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78.7%的股权以及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白色家电营销资产。
4、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3,820.48万元。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海信空调,所发行股份由海信空调以其拥有的上述标的资产为对价全额认购。
6、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份交易均价,即人民币3.42元/股。
7、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62,048,187股A股股票。
8、本次发行前若发生除权、除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9、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信空调承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配发及发行并以海信空调的名义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后36个月内,其不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以及海信空调原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如何享有的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协议>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一切彼等认为合适或适宜的事宜及行动以及签署一切文件,以履行或使有关报告书生效的任何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本公司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信空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海信空调在股东大会上须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审慎判断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海信空调免于按照中国国内及香港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清洗豁免)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六及议案七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及议案七尚需取得H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
内资股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公司A股股东可同时参加网络投票,其中: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8月30日(星期日)下午15:00~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登记时间:2009年8月11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7、会议议案:关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海信空调免于按照中国国内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清洗豁免)的议案等。
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名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拟通过ST科龙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收购人旗下全部白色家电资产的方式,实现对ST科龙的收购和资产注入,以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362,048,187股后,ST科龙总股本将由原来的992,006,563股增至1,354,054,750股。其中,收购人持有ST科龙的股权由250,173,722股增加到612,221,909股,持股比例将由25.22%提高到45.21%,超过了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等有关规定,收购人本次认购ST科龙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所导致的股份增持属于豁免要约收购范畴,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综上所述,ST科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收购人要约收购豁免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009-07-16】
刊登对外担保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七届董事会于2009年7月15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17.2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为本公司部分经销商提供人民币88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公告
根据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7.2亿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10-2011年度内对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10-2011年度内互保的担保额度是人民币6.89亿元。另外,本公司拟在2010-2011年为部分经销商提供人民币88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尚未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本公司或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总额为人民币97,364.53万元,占本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5.61%,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2009-07-09】
刊登预计09年上半年度净利润约15,000万元,同比增长100%-150%公告
ST科龙业绩预告公告
st科龙预计2009年上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5,000万元,同比增长100%-150%。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相比去年同期,报告期内公司的一系列降成本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制造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产品毛利率增大;
2、相比去年同期,本报告期内汇率波动相对平稳,公司的汇兑损失减少。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 科 龙于2009年7月8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2009)粤高法立民终字第116、171、172号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对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起诉顾雏军、格林柯尔系公司的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定:顾雏军、格林柯尔系公司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虽然提出了上诉,但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广东高院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0、12、13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009-07-08】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st 科 龙已于2009年5月11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a 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发布有关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
除公司董事会会议分别于2009年5月8日和2009年6月29日审议通过的《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框架协议》和《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协议》外,公司尚未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签署其他新的协议,也尚未形成新的决议。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09年7月7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议于2009年8月24日召开本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8月24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1.召开时间: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4日
6.登记时间:2009年8月4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7.会议审议事项:公司与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框架协议》。
【2009-07-03】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七届董事会于2009年7月2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与海信惠而浦公司拟于2009年度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预计全年销售产品或商品、采购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内预计金额上限合计为156,231,840元(含增值税)。
【2009-06-27】
刊登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H股停牌公告
ST科龙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通过《关于续聘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和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通过《关于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通过授权董事会决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税前人民币1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议案。
通过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于2009年5月19日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通过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选举汤业国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同意董事长汤业国先生的年度薪酬为税前人民币100万元;
三、同意聘任周小天先生为本公司总裁;
四、同意聘任张明先生、贾少谦先生、刘春新女士、任立人先生、张玉清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
五、同意聘任余玩丽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陈振文先生为公司秘书,聘任吕焱松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六、选举郭庆存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H股停牌公告
ST科龙H股股票(股票代码:00921,股票简称:海信科龙)将于2009年6月29日(周一)上午9:30起停牌,待公司同大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签署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并作出相应信息披露后复牌。
【2009-06-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召开股东大会。
【2009-06-13】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诉讼进展公告
st 科 龙于2009年6月11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广州中院对中小股东起诉公司虚假信息纠纷案件中的116件进行了调解,此部分案件原告起诉金额人民币21,359,477.71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将向116位原告支付赔偿金合计人民币14,527,123元,上述案件已结案。
2009年6月12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因原告股东(徐浩、丁德君、周静汶、陈震东四人)的起诉不符合相关规定,故驳回了其起诉。若不服裁定,当事方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06-06】
刊登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增加议案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增加议案公告
ST科龙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5日提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提出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将于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于2009年5月19日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二、选举张睿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决定其薪酬标准。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已于2009年5月11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按计划正常开展,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之中,尚未出具相关报告。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本次重组第二次董事会会议讨论相关事宜,并发布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009-06-01】
刊登澄清公告
ST科龙澄清公告
2009年5月25日,《中国经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高管潜伏ST科龙 海信集团MBO静待破局》的报道。
经核实,ST科龙针对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目前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持有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子控股」)的股权比例确实为51.01%。公司于2009年5月8日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披露的该持股比例数据错误系工作失误,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公布的2008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上述股权比例为51.01%;
(二)2002年9月,海信集团将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海信北京」)55%的股权以4714.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器」);2007年9月,海信电器以13304.68万元价格将该55%股权转让给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空调」)。上述两次转让均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评估,海信电器也按规定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于2009年5月8日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披露的“2007年10月12日,海信空调与海信电器达成协议并经海信电器股东大会批准,海信电器以4714.05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海信北京55%股权转让给海信空调。”系工作失误,海信电器所持海信北京55%的股权是以13304.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信空调;
(三)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海信营销」)为本次资产重组拟注入公司的资产之一,为简化注资的操作手续及便于资产注入后的进一步整合,经海信营销全体股东同意,2007年已将全部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海信空调。
【2009-05-25】
媒体报道公司2009年5月11日披露的资产重组预案与事实不符,今起停牌
ST科龙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新浪网文章《高管潜伏ST科龙,海信MBO静待破局》报道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5月11日披露的资产重组预案与事实不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深交所将于2009年05月25日开市起对ST科龙(证券代码为000921)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2009-05-20】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年5月19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0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年初预计全年额度99,222万元(含增值税),补充预计额度87,540万元(含增值税),补充预计后2009年全年交易金额上限186,762万元(含增值税)。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
【2009-05-14】
刊登A股股票异常波动及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A股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A股股票于2009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3,923,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15日。
【2009-05-11】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年5月8日以书面议案的形式召开2009年第九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审慎判断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框架协议》;
三、审议通过《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预案
(一)非公开发行概要
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以购买其旗下包括冰箱、空调生产和营销在内的白色家电资产,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非公开发行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包括海信空调持有的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海信山东」)100%股权、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海信浙江」)51%股权、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海信北京」)55%股权、青岛海信空调日立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49%股权、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海信模具」)78.7%股权以及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海信营销」)的白色家电营销资产。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为上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即人民币3.42元/股。
(四)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公司拟向海信空调发行总数不超过36,550万股的A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过户至其名下起36个月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海信空调原持有的公司股份与本次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全部重新锁定36个月不转让。
(六)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发行的A股股份将于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根据重组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其所持白色家电资产的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海信空调目前持有公司总股本25.2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公司向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其旗下包括冰箱、空调生产和营销在内的白色家电资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后,海信空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最高将增至45.35%。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已与海信空调签署《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框架协议》,当中载明双方有意进一步商讨和订立有关收购标的资产的正式协议。本公司与海信空调在该框架协议下并无任何法律责任。在达成和签订正式协议之后,本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该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标的资产
海信科龙同意购买而海信空调同意出售的标的资产为海信空调合法拥有的空调权益、冰箱权益、模具权益及营销资产,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1、空调权益
(1)海信山东100%的股权;
(2)海信浙江51%的股权;
(3)海信空调拟收购的海信日立49%的股权;
海信空调于签署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之前,完成对海信日立49%的股权的收购。
2、冰箱权益
海信北京55%的股权(海信北京持有海信(南京)电器有限公司(「海信南京」)60%的股权)。
3、模具权益-海信空调拟收购的海信模具78.7%的股权
海信空调于签署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之前,完成对海信模具78.7%的股权的收购。
4、营销资产-海信空调拟收购的海信营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包括负债)海信空调于签署有关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的同时,签署收购海信营销白电营销资产的正式协议,并直接向海信科龙交割相关资产。
(二)定价原则与交易价格
1、交易价格范围
双方同意,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
双方同意,若标的资产交割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低于交易基准日经审计的模拟净资产值,则海信空调需以现金补齐差额。反之,海信科龙不需要以现金退还海信空调。审计的会计准则为中国公认会计准则。
2、交易基准日
双方同意通过协商,另行确认本次购买标的资产价值的基准日期。
(三)对价支付
海信科龙购买标的资产,支付的对价为海信科龙向海信空调发行的不超过36,550万股A股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发行价为海信科龙A股股票于2009年4月9日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即人民币3.42元人民币/股。
【2009-05-08】
刊登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董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监事会于2009年5月7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09 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汤业国先生、周小天先生、于淑珉女士、林澜先生、张明先生、刘春新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圣平先生、路清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推荐郭庆存先生和高中翔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确定后,将与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展成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审议通过提议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年度薪酬(税前人民币100万元以内<含本数>);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定于6月26日召开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公告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6日
6.登记时间:2009年5月26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7.会议审议事项: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9-05-06】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09年4月9日就本公司将与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了停牌公告(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公告)。
目前本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各项工作,但鉴于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故本公司A股和H股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按要求对筹划中的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009-04-29】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09年4月9日就本公司将与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了停牌公告(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公告)。
目前本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各项工作,但鉴于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故本公司A股和H股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按要求对筹划中的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009-04-28】
公布2009年一季报,继续停牌
ST科龙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56元,稀释每股收益0.0056元,每股收益(扣除)0.0047元,每股净资产-0.993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689311.42元,营业收入1796364437.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56750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85865404.9元。
【2009-04-22】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09年4月9日就本公司将与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了停牌公告(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公告)。
目前本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已积极展开各项工作,但鉴于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故本公司A股和H股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按要求对筹划中的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009-04-21】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于2009年4月17日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05c5734),法院对公司同cna international, inc公司买卖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支持cna公司质量索赔请求,判本公司向其赔偿1,250,000美元;支持本公司反请求,判cna公司因违约向本公司赔偿980,979.50美元。
对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不准备提起上诉,但暂不确定cna公司是否会上诉。
综合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本公司须向CAN公司支付269,020.50美元,因本公司过往年度已对上述买卖纠纷案件计提了人民币7,304,600元的预计负债,若一审判决生效,本公司将对过往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相应调整。
【2009-04-17】
公布2008年年报,继续停牌
ST科龙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3元,稀释每股收益-0.23元,每股收益(扣除)-0.25元,每股净资产-0.9994元,净资产收益率-22.86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49996644.33元,营业收入8635475359.7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6701628.1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91441601.37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本公司审计师的议案》:本公司拟继续聘请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和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09财政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
本公司为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报告需支付给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80万元,需支付给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港币240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境内外审计机构200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九、十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2009-04-15】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已于2009年4月9日就公司将与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布了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已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但鉴于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a股和h股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按要求对筹划中的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009-04-09】
刊登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ST科龙停牌公告
本公司近期将与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存在股价敏感信息,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ST科龙)、H股(股票代码:00921,股票简称:海信科龙)于2009年4月9日起停牌,本公司预计将于近期就上述资产重组事宜做出相关披露,届时本公司A股、H股将恢复交易。本次停牌时间将不超过30天,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每周就停牌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2009-04-08】
刊登关于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回复公告
ST科龙公司公告
st科龙全资子公司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于4月3日收到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向海信成都拨付人民币1860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公司的生产与发展。
【2009-04-01】
刊登公司公告
ST科龙公司公告
st科龙董事会谨定于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批准本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审议批准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处理任何其它事项(如有)。
【2009-03-2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审议及批准公司拟在2009年度为四家经销商(北京日升昌盛制冷设备、福建科龙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盈顺贸易有限公司及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5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批准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批准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2009-03-2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召开股东大会。
【2009-03-24】
刊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
ST科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
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通过,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st 科 龙、控股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和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正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于2008年至2010年三年内,公司、容声冰箱及科龙模具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容声冰箱及科龙模具2007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18%)。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 科 龙于2009年3月23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原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起诉被告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因证据不足,驳回容声冰箱的诉讼请求。
公司对佛山中院上述判决不服,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的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尚不能判断该项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009-03-07】
刊登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公告
ST科龙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公告
ST科龙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5日提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提出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知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2月6日发布了公告,本公司定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章程第8.12条订明:“若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不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应当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2009年3月5日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提交参会确认回执的最后日期,根据本公司所收到回执的情况,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故根据本公司章程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若经再次通知后,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仍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本公司可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09-03-03】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 科 龙于2009年3月2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78号民事裁定书,佛山中院对公司湖北分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顾雏军及武汉长荣电器有限公司权益纠纷案进行了如下裁定:同意公司湖北分公司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2009-02-27】
刊登H股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H股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注意到26日公司h股的股价下降而与成交量上升,兹声明董事会并不知悉导致该波动的任何原因。
目前公司并无任何有关收购、变卖的商谈或协定为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公告;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公告。
【2009-02-13】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年2月12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0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334万元、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预计2009年向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压缩机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453,658,690元(含增值税)。
【2009-02-12】
刊登H股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H股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要求而作出的。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今日本公司H股的股价与成交量上升,兹声明董事会并不知悉导致该上升的任何原因。
目前本公司并无任何有关收购、变卖的商谈或协定为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公告;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公告。
【2009-02-06】
刊登关于拟在2009年度对四家经销商的担保公告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拟在2009年度为四家经销商(北京日升昌盛制冷设备、福建科龙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盈顺贸易有限公司及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5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总额为人民币92,352.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9.32%,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3月2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1.召开时间: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2月23日
6.登记时间:2009年3月5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7.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及批准公司拟在2009年度为四家经销商(北京日升昌盛制冷设备、福建科龙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盈顺贸易有限公司及广州市致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5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2009-02-05】
刊登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2月4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选举周小天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拟在2009年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15.55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2009-02-0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召开股东大会。
【2009-01-22】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于2009年1月2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立民终字第206、319、318、396、439、440、441、465、466、471号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对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起诉顾雏军、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定:顾雏军、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虽然提出了上诉,但未在上述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广东高院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86、182、181、175、14号、180号、184号、153号、185号、154号自广东高院上述文号的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86、182、181、175、14号、180号、184号、153号、185号、154号民事判决书均判公司控股子公司胜诉,上述案件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30404.94万元。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约人民币6.51亿元,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此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64亿元。本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2009-01-21】
刊登H股复牌提示公告
ST科龙H股复牌提示公告
应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要求,本公司H股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十时正起暂停买卖,待本公司发出有关股价敏感资料之公告。
本公司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日期为2008年6月5日的函件,联交所同意本公司在达到函件中所列的条件后H股可恢复买卖。本公司已达成令联交所满意的条件,并已向联交所申请本公司H股于2009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起恢复买卖。
风险提示:受经济周期和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本年度中国和全球经济的发展将存在诸多压力和不确定因素,也使本公司及其所处行业面临各种经营压力和风险,公司敬请各位投资者酌情考虑上述影响,谨慎投资,注意股市风险。
【2009-01-20】
刊登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及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及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9日提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提出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09年2月4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拟在2009年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15.55亿元担保额度。
【2009-01-17】
刊登200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年1月16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0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拟在2009年度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15.55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在2009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5.5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09年度内对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1.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2009年度内互保的担保额度是人民币7.52亿元。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总额为人民币97,364.53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2009-01-16】
刊登H股复牌及预计2008年度净利润约-19,000万元
ST科龙H股复牌公告
st科龙于2008年6月6日刊发内容关于联交所有条件批准公司h股恢复买卖的公告后,公司已达成联交所提出的有关条件。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工作进展,公司向联交所申请h股由2009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起恢复买卖。公司将在2009年1月21日前再发布一份公告以提示公司股东h股恢复交易事宜。
业绩预告
st科龙预计2008年度净利润约-19,0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1、对比去年,公司本年度非经常性收益有较大幅度下降;2、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出口规模下降;3、受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本年度汇兑损失增大;4、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本年度销售规模及毛利率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009-01-10】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空调”,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于2009年1月9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1号、183号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科龙空调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格林柯尔”)及其关联公司(统称“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两项案件分别进行了一审判决,详情如下:
一、案情简介
案件一、科龙空调(原告)诉广东格林柯尔(被告一)、顾雏军(被告二)、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三)、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被告四)、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五)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1、本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该案于2006年2月10日由佛山中院受理。
2、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一和被告二利用同时控制科龙系公司(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身份,指示原告于2005年1月28日与被告三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三采购环保制冷剂300吨,货款合计人民币4080万元。
在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人员的控制及操作下,原告向被告三支付了全部货款,但被告三至今仅向原告支付了78.3吨制冷剂(合同价款1064.88万元),并将4080万元中的三万元解付,将4077万元的汇票背书至被告四、被告五。
原告认为:被告一至被告五以签订买卖合同形式达到非法占有原告资金目的,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3、诉讼请求:
(1)被告一至被告五共同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4080万元及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判决情况:
佛山中院于2008年12月12日做出判决:
(1)被告一、被告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015.12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8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被告四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人民币3012.12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8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告三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3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8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4,010元,财产保全费204,520元,合计418,530元,由原告负担109,236元;被告一、被告二负担309,294元,被告三、被告四分别对其中308元、308,986元予以共同承担。因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214,010元,故被告一至被告四应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将需承担的诉讼费用迳付予原告,佛山中院不再作收退。因佛山中院已同意原告缓交财产保全费204,520元,故被告一、被告二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缴纳该费用,被告三、被告四分别对其中的203元、204,317元予以共同承担。
案件二、科龙空调(原告)诉广东格林柯尔(被告一)、顾雏军(被告二)、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三)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1、本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该案于2006年12月7日由佛山中院受理。
2、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一和被告二利用同时控制科龙系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身份,指示原告于2005年3月10日与被告三签订《购销合同书》,约定原告向被告三购买格林柯尔制冷剂100吨,单价为135,000元/吨,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三支付了货款1343.79万元,但据原告事后调查及评估,被告三的供货价格超出正常市场价格约10倍,其合同货物的实际价值仅约114.85万元,被告三以非法关联交易的形式侵占了原告1228.94万元。原告认为:被告一至被告三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3、诉讼请求:
(1)被告一至被告三连带向原告偿还1228.94万元;
(2)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判决情况:
佛山中院于2008年12月9日做出判决:因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1,457元由原告承担。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上述两项案件,原告及被告若不服判决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个案件中,本公司目前尚不知悉对方当事人是否会提出上诉,暂时无法判断判决是否生效;第二个案件中,科龙空调综合考虑上诉胜率及相关费用支出,决定不予上诉。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约人民币6.51亿元,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此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64亿元。本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2008-12-31】
刊登股权过户公告
ST科龙股权过户公告
2008年12月26日,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公司」)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经济咨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3,923,804股A股已过户给华融公司。至此,华融公司成为本公司股东,其所持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44%,经济咨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另刊登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8-12-24】
刊登关于控股子公司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ST科龙关于控股子公司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8]1174号),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容声冰箱」)已经企业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列入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自2008年12月16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根据相关规定,如通过公示,容声冰箱将被正式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则可按国家规定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截止本公告日,因未完成公示期,容声冰箱尚未收到正式确认文件,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持续公告相关事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12-05】
刊登关于高管变更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12月4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2008年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事宜;
同意王士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提名周小天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本公司经营管理层任免事宜;
同意王士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总裁职务;聘任周小天先生担任本公司总裁;解除苏玉涛先生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三、审议同意提议于2009年2月4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公司新任董事。
定于2009年2月4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1.召开时间:2009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1月5日
6. 登记时间:2009年1月15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选举周小天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2008-12-04】
刊登重大事项公告
ST科龙重大事项公告
st科龙董事会于2008年12月3日收到王士磊先生的辞呈,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已着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总裁人选的聘任工作。
【2008-12-03】
刊登聘任余玩丽董事会秘书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12月1日召开2008年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余玩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长汤业国先生自本公告日起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08-11-27】
刊登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公告
ST科龙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公告
ST科龙董事副总裁张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自公告日起公司董事长汤业国先生将代行董秘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2008-11-1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审议批准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2008-11-1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召开股东大会。
【2008-11-13】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st科龙及st科龙控股子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四项案件,公司于2008年11月1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立民终字第396号、第318号、第319号、第206号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对上述四项案件分别进行了终审裁定:由于上诉人未在交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向广东高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不履行法定的二审诉讼义务,上述四项案件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75号、第181号、第182号、第186号民事判决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立民终字第396号、第318号、第319号、第206号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08-11-01】
刊登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董事会于2008年9月27日发布了公告,公司定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年10月27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提交参会确认回执的最后日期,根据公司所收到回执的情况,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故根据公司章程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若经再次通知后,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仍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公司可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08-10-29】
公布2008年三季报
ST科龙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505元,稀释每股收益0.0505元,每股收益(扣除)-0.0103元,每股净资产-0.721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223128.15元,营业收入6964248410.0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116404.8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15883682.92元。
【2008-10-23】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相关控股子公司于2008年10月21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2号、13号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两项案件分别进行了一审判决,详情如下:
一、案情简介
案件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科龙配件」)诉广东格林柯尔(被告一)、顾雏军(被告二)、格林柯尔采购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三)、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四)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佛山中院于2008年8月27日做出判决:
(1)被告一、被告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95,783,978元以及自2005年4月29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被告三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人民币1,283,978元以及自2005年4月29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告四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94,500,000元以及自2005年4月29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7,071元,财产保全费487,581元,合计984,652元,由被告一、被告二负担968,194元(被告三对其中的12,979元负连带责任,被告四对其中955,215元负连带责任),原告负担16,458元。因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497,071元,故被告一至被告四应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将需承担的诉讼费用迳付予原告,佛山中院不再作收退。因佛山中院已同意原告缓交财产保全费487,581元,故被告一至被告四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缴纳该费用。
案件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龙采购有限公司(原告)诉广东格林柯尔(被告一)、顾雏军(被告二)、格林柯尔采购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三)、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四)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佛山中院于2008年8月27日做出判决:
(1)被告一、被告二、被告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89,203,576元以及自2005年4月29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8,012元,财产保全费448,522元,合计906,534元,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四负担902,520元,原告负担4014元。因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458,012元,故被告一、被告二、被告四应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将需承担的诉讼费用迳付予原告,佛山中院不再作收退。因佛山中院已同意原告缓交财产保全费448,522元,故被告一、被告二、被告四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缴纳该费用。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上述两项案件,原告及被告若不服判决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公司目前尚不知悉对方当事人是否会提出上诉,暂时无法判断判决是否生效。因此,本公司尚无法确定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在以前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2008-10-22】
刊登对业绩预告解释说明的公告
ST科龙公司对业绩预告解释说明的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ST科龙发布如下公告:
兹引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5日发布有关公司业绩预告的公告。
由于中国会计准则约于2007年1月作出了修订,该公告中所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一词实指归属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净利润。
【2008-10-16】
刊登预计2008年1月-9月将盈利约5000万元公告
ST科龙业绩预告
ST科龙预计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将盈利约5000万元人民币,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亏损约2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业绩预告出现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变化的影响,公司销售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66条获得法院判令的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ST科龙发布如下公告: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29条之规定,公司对部分股东所持公司H股权益展开了调查。据初步调查结果,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并于2008年9月24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66条获得了强制冻结若干证券经纪公司账户所持有公司之部分H股股票(共计104,690,000股H股股票,约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H股总股本之22.78%)的法院判令。
公司正在考虑合理地处理有关上述限制流通的h股股份的事宜,如有进展将适时作出公告。
诉讼公告
ST科龙于2008年10月14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06)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81号、第182号、第183号、第184号的传票,广州中院将于2008年10月29日对廖照文、林锡涛、包鹤鹏、吕小侠等四人诉ST科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雏军、严友松、张宏、刘从梦的四项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件开庭审理,上述四项案件涉及诉讼标的总金额人民币193,627元。
【2008-10-14】
刊登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A股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8年10月9日、10月10日、10月13日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二、自查并核实的情况
经自查,公共传媒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本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行为。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空调”)进行询问,海信空调确认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008-10-10】
刊登公司公告
ST科龙公司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谨定于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未经审计的第三季度报告。
【2008-09-27】
刊登11月17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9月26日召开决定于11月17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8年10月17日
6.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批准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2008-08-29】
刊登全资子公司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及诉讼公告
ST科龙全资子公司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公告
st科龙全资子公司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8日收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回复》,海信成都收到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公司的生产与发展。
诉讼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科龙")于2008年8月27日收到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丘中院")(2005)商民二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商丘中院对河南冰熊冰粒机有限公司(原告,以下简称"冰熊冰粒机")、河南冰熊空调器有限公司(原告,以下简称"冰熊空调器")诉商丘科龙(被告)、商丘冰熊冷藏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以下简称"冰熊冷藏")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案件情况如下:
一、案件情况
1、本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该案于2005年8月3日由商丘中院受理。
2、案件基本情况:
2003年11月29日,冰熊冰粒机、冰熊空调器与冰熊冷藏签订了《关于转让河南冰熊集团下属企业相关资产的合同书》,合同约定由冰熊冷藏以84万元价格购买冰熊冰粒机相关资产,以500万元的价格购买冰熊空调器相关资产。合同签署后,冰熊冰粒机、冰熊空调器交付了相关资产,但冰熊冷藏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资产转让款。
2004年7月6日,冰熊冷藏与商丘科龙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根据该合同书,冰熊冷藏将上述从冰熊冰粒机、冰熊空调器受让的相关资产转让给商丘科龙,同时转让给商丘科龙的还包括冰熊冷藏从商丘政府受让的位于商丘市南京路南侧2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商丘科龙按约定向冰熊冷藏支付了转让款。判决书称,冰熊冷藏是为了资产重组而成立,业务仅限于将资产购买和转让给商丘科龙及其他公司。
冰熊冷藏在收到商丘科龙的转让款后,在当时商丘科龙法定代表人顾雏军的指使下将上述转让款汇入无业务往来的珠海泛太平洋广告公司,致使冰熊冷藏无力偿还冰熊冰粒机、冰熊空调器合计人民币584万元的资产转让款。
3、原告诉讼请求:
(1)解除两原告与被告冰熊冷藏所签订的《关于转让河南冰熊集团下属企业相关资产的合同书》;
(2)宣告两被告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无效;
(3)判令两被告返还两原告依据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财产。
4、判决情况:
商丘中院于2008年7月6日做出判决:
(1)解除两原告与被告冰熊冷藏所签订的《关于转让河南冰熊集团下属企业相关资产的合同书》;
(2)被告冰熊冷藏与商丘科龙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中涉及原告冰熊冰粒机、冰熊空调器的资产转让内容无效;
(3)被告商丘科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被告冰熊冷藏受让的、由被告商丘科龙占有的原告冰熊冰粒机、冰熊空调器资产,分别返还给两原告;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6,7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1,772元,由被告冰熊冷藏与商丘科龙各负担40,8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丘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8-08-2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 科 龙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26日召开,审议及批准公司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为成立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公司拟在2008年度内分别为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和三家经销商(成都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和新疆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和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等议案。
【2008-08-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召开股东大会。
【2008-08-23】
刊登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ST科龙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ST科龙董事会于2008年8月22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钟亮先生的辞呈,钟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明先生暂时代行董秘职责,直至公司重新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2008-08-22】
公布2008年半年报及预计2008年1-9月将实现盈利公告
ST科龙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712元,稀释每股收益0.0712元,每股收益(扣除)0.0209元,每股净资产-0.7017元,净资产收益率-10.15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0696721.21元,营业收入5047834025.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0668770.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96062024.84元。
本公司预计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的业绩将实现盈利,本公司2008年1-9月将实现盈利。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2008-08-19】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 科 龙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于2008年6月2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公司及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公司与公司安徽分公司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合肥维希电器有限公司其他特殊侵权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公司于2008年8月15日收到佛山中院通知,由于被告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上述佛山中院的一审判决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公司在以前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2008-08-12】
刊登公告
ST科龙公司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谨定于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审议批准本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未经审计的中期业绩报告;
二、审议批准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处理任何其它事项(如有)。
【2008-08-08】
刊登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及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及再次通知公告
ST 科 龙大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4,375,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3%)于2008年8月7日提出将下述议案提交公司于2008年8月26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与海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融资采购框架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三、审议及批准公司拟在2008年度内分别为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和三家经销商(成都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和新疆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和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另外,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咨询公司(持有公司63,923,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于2008年8月7日提出将下述议案提交公司于2008年8月26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及批准高中翔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地点均与2008年7月1日公告的内容相同。
【2008-08-07】
刊登对外担保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8月6日召开2008年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在2008年度内为子公司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公司三家经销商提供人民币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三家经销商为:成都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及新疆海信科龙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截止2008年7月31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76,514.67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3.72%,不存在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
【2008-08-01】
刊登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7月31日召开2008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
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拟在协议有效期内在海信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票据贴现服务的贴现利息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协议有效期: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08-07-31】
刊登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7月30日以书面议案的形式召开2008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海信(香港)有限公司之间的《代理融资采购框架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须从国外采购大量原材料及电器零部件,但是由于近年来中国内地存款准备金率大幅上调,内地银行银根紧缩,使得本公司银行融资的成本不断提高。鉴于目前香港银行贷款利率远低于中国内地,且本公司关联公司海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海信」)资信状况良好,在香港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故本公司与香港海信于2008年7月30日签署了《代理融资采购框架协议》,拟委托香港海信为本公司代理融资采购进口原材料及电器零部件。本公司预计在协议有效期内将通过香港海信代理融资采购额度上限为1亿美元。
【2008-07-19】
刊登停止执行公司以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公告,7月21日开市起复牌
2008年07月21日开市起复牌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跟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签署的《暂停资产重组之协议》,同意停止执行《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框架协议》约定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8年7月21日上午九点半恢复交易。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7月18日以书面议案的形式召开2008年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2008-07-15】
刊登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ST科龙停牌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股价敏感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ST 科龙)于2008年7月15日起停牌,待该股价敏感信息披露后,本公司A股股票恢复交易。
【2008-07-04】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顾雏军、艾柯企业(天津)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一般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以及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格林柯尔一般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于2007年8月30日由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但由于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故上述两项案件一审判决并未生效。
ST科龙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于2008年7月3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立民终字第190号和第191号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对上述两项案件的上诉情况分别进行了裁定,详情如下:
一、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被告一)、顾雏军(被告二)、天津艾柯(被告三)、天津格林柯尔(被告四)一般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广东高院于2008年6月9日做出裁定:
上诉人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格林柯尔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虽然提出了上诉,但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不履行法定的二审诉讼义务,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被告一)、顾雏军(被告二)、天津格林柯尔(被告三)一般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广东高院于2008年6月9日做出裁定:
上诉人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格林柯尔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虽然提出了上诉,但未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不履行法定的二审诉讼义务,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在以前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2008-07-01】
刊登8月26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时间: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5日
6.登记时间:2008年7月25日或之前(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7.会议审议事项:审议批准公司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为成立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
【2008-06-26】
刊登公司与青岛海信国际营销有限公司签署《海外销售框架协议》的公告
ST科龙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于2008年6月25日召开,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财政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4、关于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批准本公司与青岛海信国际营销有限公司签署的《海外销售框架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2008-06-25】
刊登召开股东大会及更正公告,停牌一天
ST科龙更正公告
ST科龙于2008年6月24日披露了《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因公司在统计数据时存在工作失误,现参照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附属公司于2008年1月7日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对该公告中"预计本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作更正。
另,召开股东大会。
【2008-06-24】
刊登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6月23日召开2008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预计本年度补充预计额度为67,820万元,2008年全年发生金额为160,980万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发布。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科龙空调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顾雏军、江西科盛工贸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其他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诉讼金额计18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1%。现将判决情况予以公告。
佛山中院于2008年5月30日做出判决:
(1)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制冷剂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科龙空调支付1,428.825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21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驳回科龙空调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3,160元,财产保全费93,670元,合计196,830元,由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制冷剂公司负担150,958元,原告科龙空调负担45,8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8-06-18】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A股股票价格于2008年6月13日、6月16日、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本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经自查,公共传媒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本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行为。
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进行询问,海信空调确认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2008-06-07】
刊登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ST科龙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ST科龙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633,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于2008年6月6日提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临时提案》,提出将下述议案提交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召开的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审议及批准公司与青岛海信国际营销有限公司签署的《海外销售框架协议》以及在该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地点均与2008年4月25日公告的内容相同。
【2008-06-03】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 科 龙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于2008年6月2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4号、184号、第179号、第180号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公司及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四项案件分别进行了一审判决,诉讼金额共计16,884.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7.30%,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广东格林柯尔(被告一)、顾雏军(被告二)、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剂公司")(被告三)、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格林柯尔公司")(被告四)、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三爱富公司")(被告五)其他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判决情况:
佛山中院于2008年3月12日做出判决:
(1)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8,160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15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被告制冷剂公司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6,795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15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告海南格林柯尔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1,359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15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被告济南三爱富公司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6万元以及自2005年4月15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5)驳回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5,780元,财产保全费426,290元,合计862,070元,由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负担,被告济南三爱富、制冷剂公司、海南格林柯尔分别对其中634元、717,863元、143,573元予以共同承担。因原告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435,780元,故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济南三爱富、制冷剂公司及海南格林柯尔应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将需承担的诉讼费用迳付予原告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中院不再作收退。因佛山中院已同意原告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缓交财产保全费426,290元,故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缴纳该费用,被告济南三爱富、制冷剂公司、海南格林柯尔分别对其中的313元、354,980元、70,996元予以共同承担。
二、本公司与本公司安徽分公司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合肥维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希")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
判决情况:
佛山中院于2008年4月20日做出判决:
(1)被告合肥维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本公司与本公司安徽分公司支付11,723,263.82元;
(2)驳回原告本公司与本公司安徽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3,484元,财产保全费93,994元,合计197,478元,由被告合肥维希承担118,486.80元,原告本公司与本公司安徽分公司承担78,991.20元。本公司与本公司安徽分公司已预交上述诉讼费用197,478元,被告合肥维希应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将各自应承担的费用118,486.80元迳付予原告本公司与本公司安徽分公司,佛山中院不再作收退。
三、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空调")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林柯尔环保")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
判决情况:
佛山中院于2008年5月19日做出判决: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深圳格林柯尔环保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科龙空调支付3,300万元。
案件受理费175,010元,财产保全费165,520元,合计340,530元,由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及深圳格林柯尔环保负担。
四、科龙空调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格林柯尔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林柯尔科技")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
判决情况:
佛山中院于2008年5月9日做出判决: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深圳格林柯尔科技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科龙空调支付3,200万元。
案件受理费170,010元,由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及深圳格林柯尔科技负担。
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上述四项案件,原告及被告若不服判决均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佛山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上述第一项诉讼,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佛山中院向本公司送达的上诉状,对方当事人已对该项案件的判决提出了上诉;其余三项诉讼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概不知悉对方当事人是否会提出上诉,本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判决是否生效。因此,本公司尚无法确定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在以前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在目前情况及本公司起诉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系列案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之前,本公司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判断与此前相比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2008-05-30】
刊登聘任陈振文为公司负责香港事务之公司秘书并兼任公司合资格会计师公告
ST科龙董事会聘任陈振文为公司负责香港事务之公司秘书并兼任公司合资格会计师公告
ST 科 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5月29日召开2008年第十四次会议,聘任陈振文先生为公司负责香港事务之公司秘书,并兼任公司合资格会计师。
【2008-05-29】
刊登特定对象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董事会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
ST 科 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5月19日召开2008年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A股)购买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白电资产之框架协议》;
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1、交易概要
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购买其旗下包括冰箱、空调生产和营销在内的白色家电资产,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2、交易标的
包括海信空调持有的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100%股权、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51%股权、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55%股权以及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的白色家电营销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3、交易拟定价
标的资产拟定价为不超过160,000万元。最终定价将参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经公司与海信空调公平协商并考虑多种因素后确定,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财务和业务状况及发展前景,市场同类公司的交易情况,A股及H股股东的利益等。
4、支付方式
就拟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信空调发行总数不超过28,022万股(含本数)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对价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5、发行价格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5.71元/股。
6、锁定期安排
海信空调承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本公司A股新增股份自过户至名下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原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次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名下之日全部重新锁定36个月不转让。
7、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发行的对价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海信空调持有公司23.1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向海信空调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购买其旗下包括冰箱、空调生产和营销在内的白色家电资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
(1)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需向青岛市国资委履行备案手续。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的规定,本次交易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海信空调持有的股份比例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豁免要约收购范畴,有待中国证监会批准。
(3)根据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发了强制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就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向科龙电器做出强制全面要约的清洗豁免方可进行本次交易。
(4)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事宜,尚需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
【2008-05-23】
刊登董事会通过海外销售框架协议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董事会通过海外销售框架协议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5月22日召开2008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外销售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且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预计本公司和海信国际营销2008全年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0,650万元,占同类交易的13.55%。
【2008-05-16】
刊登6,550,850股限售股份5月20日上市流通公告,继续停牌
ST科龙6,550,850股限售股份5月20日上市流通公告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550,85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5月20日。
【2008-05-14】
将与控股股东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今起停牌
ST科龙A股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A股股票于2008年5月9日、5月12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近期将与控股股东海信空调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董事会并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将与控股股东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股票5月14日起停牌
ST科龙近期将与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商议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存在股价敏感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08年5月14日起停牌,公司预计将于近期就上述资产重组事宜做出相关披露,届时公司A股股票恢复交易。
【2008-05-09】
刊登董事会通过《合资经营合同》公告
ST科龙董事会通过《合资经营合同》公告
ST科龙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一次会议于4月27日召开,通过公司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为成立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8年5月9日上午9:30恢复交易。
关于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成立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7日在中国青岛市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以成立合营公司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亿元,双方各出资50%,本次成立合营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出资方式:
1、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3,750,000元的现金对注册资本进行一期出资;
2、以目前总计估值为人民币120,000,000元的场地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及本公司将在场地之上的厂房所有权对注册资本进行实物出资。
3、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以价值为人民币37,500,000元的机器设备对注册资本进行实物出资;
4、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以价值为人民币33,750,000元的模具对注册资本进行实物出资。
本公司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618,485,673元)绝对值的36.38%。
《合资经营合同》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需要获得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008-04-28】
公布2008年一季报及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ST科龙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11元,稀释每股收益0.011元,每股收益(扣除)-0.0368元,每股净资产-0.7636元,净资产收益率-1.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6518852.95元,营业收入2171059525.4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935073.8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57497045.15元。
停牌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期将签署重大合资经营合同,存在股价敏感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ST科龙)于2008年4月28日起停牌,待该股价敏感信息披露后,本公司A股股票恢复交易。
【2008-04-25】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524元,稀释每股收益0.2524元,每股收益(扣除)-0.0889元,每股净资产-0.7797元,净资产收益率-32.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8221084.27元,营业收入8321817250.4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0395446.9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73484173.87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境内外审计师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按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5,039万元和人民币23,871万元,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本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德豪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08财政年度境内外审计师。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人民币11,912,351.37元;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114,306.85元;③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0,545,832.80元;④计提坏账准备共计人民币9,632,967.53元;⑤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8,464,851.33元。上述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方。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本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2008-04-24】
刊登公司与海信空调重新协商修改交易方案公告
ST科龙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海信空调重新协商修改交易方案公告
ST科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之后经公司与本次交易资产出售方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认真协商及海信空调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2008年第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公司与海信空调重新协商修改交易方案。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及相关规定推进相关事宜,履行相关程序。
【2008-04-22】
刊登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ST 科 龙A股股票于2008年4月17日、4月18日、4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决定》,公司将于2008年4月24日前就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作出决议并予以公告。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2008-04-18】
刊登重大事项公告
ST科龙重大事项公告
ST 科 龙近日从相关渠道获悉:河南省商丘市国土资源局以延迟开发的理由于2006年11月份收回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丘科龙电器有限公司位于商丘市南京路南侧、豫苑路西侧的125,267.84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司经向相关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上述事项属实。
商丘国土资源局此次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将使公司2007年合并利润减少约1718.91万元。
公司认为商丘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无偿收回商丘科龙187亩土地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仅在处罚程序存在问题,并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及商丘科龙将采取必要手段以维护自身和股东合法权益。
【2008-04-1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科龙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6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选举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批准《董事会工作制度》。
3、批准《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4、批准《监事会工作制度》。
【2008-04-1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科龙召开股东大会。
【2008-04-15】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4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ST科龙董事会谨定于2008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批准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年度业绩;
2、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3、处理任何其它事项(如有)。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ST科龙于2008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
按照该决定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做出决议并予以公告。
【2008-04-11】
刊登实施追送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ST科龙实施股改追送股份的提示公告
ST科龙于2008年4月7日发布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实施公告》。本次追送股份主要安排提示如下:
1、追送比例: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流通A股总数194,501,000股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0.5股。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后,以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及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础,每10股送股约0.446429股,实际送股数量为9,725,059股。
2、本次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0日
3、获得追送股份的范围和对象:截止2008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公司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持有本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4、股东获得追送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8年4月11日。
5、追送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8年4月11日。
6、追送对价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8-04-10】
刊登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科龙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ST科龙股票于2008年4月7日、4月8日、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仍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事项的行政许可批复函。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2008-04-0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实施公告
ST科龙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实施公告
ST科龙于2007年3月29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对公司的资产重组,触发了追送股份的条件。
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2008年4月10日。
送股比例: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流通A股总数194,501,000股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0.5股。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后,以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及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础,每10股送股约0.446429股,实际送股数量为9,725,059股。
本次获得的追送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股东获得追送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8年4月11日。
追送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8年4月11日。
追送对价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实施本次追送对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2008-04-03】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科龙于2008年3月31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53号、154号、第175号、第181号、第182号、第185号、第186号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七项案件分别进行了一审判决,诉讼金额共计17,17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6.41%,详情如下:
一、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佛山中院与2008年1月28日做出判决: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扬州科龙支付4,000万元;案件受理费210,010元及财产保全费200,520元均由被告承担。
由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截止到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二、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江西省科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塑胶")、格林柯尔采购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柯尔采购中心")其他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佛山中院于2008年1月28日做出判决:
(1)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格林柯尔采购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科龙支付1,300万元;
(2)驳回江西科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5,010元,由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格林柯尔采购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由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截止到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三、扬州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格林柯尔")其他财产所有权纠纷案
佛山中院于2008年2月4日做出判决: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扬州格林柯尔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扬州科龙支付3,500万元。案件受理费185,010元、财产保全费175,520元由三被告承担。
由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截止到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四、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珠海市德发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德发")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
佛山中院于2008年1月25日做出判决: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珠海德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科龙支付2,140万元。案件受理费117,010元由三被告承担。
由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截止到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五、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武汉长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荣")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
佛山中院于2008年1月25日做出判决: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武汉长荣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科龙支付2,000万元。案件受理费110,010由三被告承担。
由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截止到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六、本公司诉广东格林柯尔、珠海市格林柯尔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格林柯尔")、北京格林柯尔新型制冷剂换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格林柯尔")、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格林柯尔")、顾雏军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
佛山中院于2008年1月29日做出判决:
(1)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支付1,375.46万元;
(2)被告珠海格林柯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712.16万元与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告北京格林柯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396万元与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4)被告海南格林柯尔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中的267.3万元与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8,783元,由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负担,被告珠海格林柯尔、北京格林柯尔、海南格林柯尔分别对其中的40,791元、22,682元、15,310元予以共同承担。
由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截止到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七、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珠海市隆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隆加")、顾雏军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
佛山中院于2008年1月25日做出判决:被告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珠海隆加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2,860万元。案件受理费153,010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由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截止到目前,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由于上述七项诉讼的对方当事人又提起了上诉,所以上述判决尚未生效,本公司尚无法确定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08-03-2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追送股份提示公告
ST科龙股权分置改革追送股份提示公告
由于ST科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截止到2008年3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并未完成股改承诺事项,触发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追送股份的条件。海信空调将向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东及持有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追送9,725,050股A股股份,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公司流通A股总数194,501,000股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0.5股,海信空调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上述追送股份手续。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及相关机构配合按规定报送实施追送股份的材料。
【2008-03-27】
刊登关于召开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关于召开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公告
ST科龙董事会于2008年2月27日发布了公告,公司定于200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均与2008年2月27日公告的内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