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 006
☆风险因素☆ ◇000926 福星股份 更新日期:2009-11-17◇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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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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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9-09-16 |96480.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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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9年9月15日,福星股份下属子公司北京盛世新业房地产 |
| |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中标通知|
| |书》,确定盛世新业为通州区砖厂村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一|
| |级开发中标人,中标价为96,480.78万元。 |
| | 本项目计划于2009年9月开始进行开发,2011年8月底完成土|
| |地入市交易工作。 |
| | 按照《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要|
| |求,本项目投资回报额为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的8%,约6000多万|
| |元(为扣除投资总成本的65%所产生的融资成本以后的净收益), |
| |除此以外,无其他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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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12-16 |50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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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为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能力,加强与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
| |为广大投资者谋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认购风|
| |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此次拟认|
| |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00万股,认购价格拟定为人民币5.03元/ |
| |股,累计认购金额约为人民币5,030万元(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 |
| |为准,累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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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9-19 |163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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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福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9月18日召开, |
| |通过了关于认购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增扩的|
| |人民币4亿元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决定将福星惠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亿元增扩至人民币7亿|
| |元,即本次增扩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其中每一份出资额的认 |
| |购价为4.09元(即以2008年6月30日福星惠誉每一份出资额对应 |
| |的净资产值4.09元为本次增扩认购价定价依据)。公司董事会同|
| |意用自有资金16.36亿元以现金方式认购福星惠誉本次增扩的注 |
| |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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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3-11 |8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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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8年3月8日,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涂慧芬签署了一|
| |份《出资转让协议》,拟由福星惠誉公司收购涂慧芬所持湖北福|
| |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为福星惠誉公司之控股子公司)200 万元|
| |出资。转让方涂慧芬为本公司董事长谭功炎之儿媳,上述交易均|
| |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同意福星惠誉公司以人民币各200万元分别收购喻惠平、喻 |
| |小平、喻砚平三人持有的湖北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各200 万元|
| |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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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3-11 |696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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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8年3月8日,本公司与涂慧芬签署了一份《出资转让协议|
| |》,拟由本公司收购涂慧芬所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
| |产有限公司200万元出资对应享有的权益。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 |
| |确定为人民币1,740万元。转让方涂慧芬为本公司董事长谭功炎 |
| |之儿媳,上述交易均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本公司与喻惠平、喻小平、喻砚平三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 |经协商后,均一致同意由本公司分别收购喻惠平、喻小平、喻砚|
| |平三人持有的福星惠誉公司各200 万元的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
| |的0.667%)对应享有的权益。转让价格均为人民币1,740万元。 |
| |此议案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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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1-11 |2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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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人民|
| |政府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养鱼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签订了|
| |一份《合作开发建设协议书》,双方约定:1、双方就位于呼和 |
| |浩特市玉泉区养鱼池片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合作投资建|
| |设,此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 亩,最终开发用地面积以《国有土 |
| |地使用权挂牌文件》为准;2、此改造项目的前期土地整理储备 |
| |阶段所需土征用安置拆迁补偿费用及相关税费由福星惠誉公司代|
| |垫,首期代垫投资资金人民币贰亿元;3、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 |
| |权的用途为住宅和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不低于2.6;4、此改造|
| |项目所涉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整体规划设计、分期挂牌出|
| |让、分期开发建设”的原则,按土地现状公开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 |,且第一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不低于600 亩;4、 |
| |福星惠誉公司按约定支付首期投资款之日起18 个月内,由呼和 |
| |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完成此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
| |全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5、若福星惠誉公司获得此改造项 |
| |目所涉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资格,则前述 |
| |全部代垫款可冲抵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若福星惠誉公司未获竞得|
| |人资格,则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全部返还上述代垫款外,还按|
| |成交价高出88 万元/亩(挂牌底价)以上增值部份的50%收益归 |
| |福星惠誉公司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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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2-29 |137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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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7年12月27日,福星股份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
| |公司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团结村("城中村"改造项|
| |目),编号为P(2007)04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土地|
| |面积为155,101平方米,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13.78亿元。该地块|
| |规划总建筑面积589,673.3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商业|
| |金融业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大于4.5。 |
| | 根据福星惠誉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的《国有|
| |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福星惠誉将待完善相关手续后尽快与|
|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本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 |让合同》。福星惠誉参与本次土地竟拍前已缴纳投标保证金6,47|
| |0万元(该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总价款),余下成交价款将根据《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
| |金及现有项目的销售回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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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11-06 |32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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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7年11月3日,福星股份控股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 |
|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竞|
| |得位于湖北省咸宁市长安大道(咸宁市原天化麻业地块,该地块|
| |北临山体,西临空地,南临长安大道,东临十六潭路),宗地编|
| |号为P(2007)01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土地面积为31|
| |9,917.33平方米(实用面积为293,174.01平方米,代征公用面积|
| |为26,743.32平方米),确认成交价款总额为3.22亿元。该地块 |
|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3.3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商业、金融|
| |业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5。 |
| | 该地块的成功竞得有利于增加公司土地储备,进一步增强房|
| |地产业的发展后劲,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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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7-10-17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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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系2001年8月公司 |
| |收购湖北省汉川制药厂经营性资产时无偿并入本公司的。2002年|
| |10月,公司向大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出售了生物医药领域|
| |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出售资产协议书》,|
| |与药品生产相关的注册商标应一并转让,但一直未办理相关转让|
| |过户手续。为顺利办理上述三项商标的过户手续,公司同意向武|
| |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此公司为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以|
| |从本公司购入的生物医药领域的相关经营性资产投资设立)无偿|
| |转让"弘克"、"发剑泰"、"复灵"三项商标,并尽快签署商标转让|
| |协议,以及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
| |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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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9-27 |122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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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根据董事会授权,2007年9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星惠 |
| |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挂|
| |牌方式成功竞得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鹦鹉大道、拦江路|
| |及北城路、南城路围合区域以及汉阳区鹦鹉大道与拦江路交汇处|
| |东南角,编号为P(2007)03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土地面|
| |积为114,476平方米(最终以国土资源局实际发证面积为准), |
| |成交价款总额为122,500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土 |
| |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大于4.4。 |
| | 该地块的成功竞得有利于增加本公司土地储备,增强公司房|
| |地产业的发展后劲,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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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8-29 |40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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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根据董事会授权,2007年8月28日,福星科技控股子公司福 |
| |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4.05亿元的投标总价成功竞得湖北恩施|
| |一地块,该地块位于恩施市施州大桥南片区,总用地面积82,966|
|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 |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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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6-30 |44479.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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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7年6月10日和11日,福星科技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 |
| |房地产有限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 |其控股子公司湖北星程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48,383.34万元为参考,以每股不超过人 |
| |民币2.1元的价格收购其不低于67%股份的议案。6月11日,湖北 |
| |星程投资有限公司也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就上述事项进行了|
| |审议并一致通过相关决议。 |
| | 2007年6月12日至28日,湖北星程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团结 |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8名股东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 |
| |协议,星程公司共受让团结公司股份222,395,836股,占团结公 |
| |司总股份229,368,292股的96.96%。本次股权收购现已基本完成 |
| |,团结公司本次收购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 | 星程公司本次受让团结公司股份的单价为人民币2元/股,合|
| |计价款444,791,672元,已经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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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7-06-13 |6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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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7年6月10日,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房地产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将|
| |向本公司借款人民币6亿元专项用于储备房地产开发土地资金, |
| |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向本公司|
| |支付资金使用费。福星惠誉借款,旨在支持福星惠誉做大房地产|
| |业,加快土地储备,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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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5-25 |4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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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福星科技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2007年5 |
| |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湖北星程投资有限|
| |公司的议案。决定与湖北长河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北星|
| |程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
| |福星惠誉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万元,出资比例|
| |为80%;湖北长河置业有限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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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12-02 |24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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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6年11月30日福星科技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房地产有|
| |限公司以2.45亿元的投标总价成功竞得孝感P(2006)2号地块,|
| |该地块位于孝感市城区北京一路与天仙路交汇处西南角,建设净|
| |用地面积179,514.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规划 |
| |容积率不大于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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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3-12-25 |76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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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23日在公|
| |司会议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所|
| |持有的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70万股转让给 |
| |武汉市福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截止2003年11月30日|
| |该项投资的账面净值7,519,147.53元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同意,|
| |确定上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6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关 |
| |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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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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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9-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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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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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盛世新业房地|向关联方提供资| | 2650.00| |
| |产有限公司 |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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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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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2-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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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福星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报、地方初评、专家审查、|
| |网上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近日,公司收到由湖北|
| |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
|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08年12月30|
| |日,认定有效期三年。 |
| | 根据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自2008年起连续三|
| |年),公司将享受国家规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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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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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7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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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7.|
| |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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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7-02-0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8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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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一年期公开统一授信人民|
| |币8.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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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5-02-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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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 |
| |亿元,本次授信拟以公司资产1.66亿元作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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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4-09-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33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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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近日,公司获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确认本公司技术改造国|
| |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确认公司子午轮胎钢帘线技 |
| |改项目合计抵扣企业所得税限额为3326.49万元。 |
| | 根据规定,公司子午轮胎钢帘线技改项目中国产设备投资金额|
| |的40%可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
| |中抵免,抵免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
| | 受此影响,未来几年内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 |有助于本公司业绩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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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3-12-25|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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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了补充子午轮胎钢帘线项目配套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
| |向中国建设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申请 |
| |授信期限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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