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000982] 005
☆股本股改☆ ◇000982 中银绒业 更新日期:2009-10-31◇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16600.00| 16600.00| 14800.00| 14800.00|
|发起人国家股 | -| -| 8000.00| 8000.00|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 | -| -| 800.00| 800.00|
|流通A股 | 16600.00| 16600.00| 6000.00| 6000.00|
|实际流通A股 | 8600.00| 7800.00| 6000.00| 6000.00|
|限售的流通股 | 8000.00| 8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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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本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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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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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16600.00| 16600.00| 8600.0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1-28| 16600.00| 16600.00| 7800.00|股权分置 |
|2004-07-13| 14800.00| 6000.00| 6000.00|送转股 |
|2000-07-06| 7400.00| 3000.00| 3000.00|新股上市 |
|2000-06-16| 7400.00| 30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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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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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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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中银绒业| 8000.00|2011-01-28| 0.00|公司2008 年1 月28 日|
| |国际集团有限| | | |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
| |公司 | | | |中绒集团承诺股改后持|
| | | | | |有的8000 万股自获得 |
| | | | | |流通权之日起,在36 |
| | | | |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 | | | | |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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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中银绒业拟以合法拥有的羊绒
类资产和负债与公司合法拥有的扣除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4,500万元和中国银行
宁夏分行1,000万元银行债务外的其它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置入净资产高于置
出净资产形成的置换差额2,408.52万元,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148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166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6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78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8800
保荐机构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7-10-2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7-10-12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7-10-12 至 2007-10-2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7-10-22 至 2007-10-24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7-10-24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12-2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7-01-1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7-10-15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8-01-28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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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32.38| 赞成 |
|江苏景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88| 赞成 |
|李赛华 | 57.06| 赞成 |
|曲强 | 54.5| 赞成 |
|伍江中 | 43.8| 赞成 |
|王健 | 41.42| 赞成 |
|刘慧平 | 39.96| 赞成 |
|王西荣 | 34.08| 赞成 |
|曲云洁 | 32| 赞成 |
|张军 | 30.54|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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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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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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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8000| 54.05|
|深圳市日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0| 800|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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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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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银绒业对重组后的圣雪绒未来三年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如果重组后的圣雪绒出现以下触发条件所列三种情况之一时,中银绒业将对圣雪绒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追送股份,追送仅限一次,追送股份总数为8,600,000股,按照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后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数8,600万股计算,每10股股份获付1股。
A、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
第一种情况:如果本次资产置换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则公司:①在2007年未能扭转亏损;②2008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100万元;③2009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410万元。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均视为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第二种情况:本公司2007年度或2008年度或200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本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
B、追加对价对象
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的10个交易日。如果圣雪绒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则以法定披露期限(即该年4月30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法定披露期限后的10个交易日。
C、追加对价实施时间
圣雪绒董事会将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
D、追加对价承诺的执行保障
中银绒业将自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送的股份由结算公司实行临时保管;一旦追送股份的条件触发,需向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实施追送股份时,则向登记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解冻临时保管。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8.19
实际控制人:马生国(董事长)
间接持股比例(%):21.07
(3) 方案详细说明 (一)对价安排
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共计增加股份1,800万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6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
(二) 重大资产置换
中银绒业与圣雪绒集团于2006年12月2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银绒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中银绒业要约收购义务,并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中银绒业拟以合法拥有的羊绒类资产(含其持有的宁夏阿尔法61.3%的股权和汇中公司80%的股权)和负债与公司合法拥有的扣除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4,500万元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1,000万元银行债务外的其它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的议案。同日,圣雪绒集团、中银绒业与本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根据该协议,中银绒业委托 公司将置换出公司的资产直接过户给圣雪绒集团作为受让圣雪绒集团所持公司股权的部分股权转让款;上述资产置交割完毕后,控股股东圣雪绒集团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款也随之解决。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置入与置出资产的专项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拟置出资产中总资产的帐面值为71,626.49万元,评估值为74,192.83万元,增值3.58%;负债的帐面值为47,350.73,评估值为47,400.49,增值0.11%;净资产帐面值为24,275.76 万元,评估值为26,792.34 万元,增值10.37%。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拟置入资产中总资产帐面值为66,724.91 万元,评估值为71,197.28万元,增值6.70%;负债帐面值为41,996.42,评估值为41,996.42,未增值;净资产帐面值为24,728.49万元,评估值为29,200.86万元,增值18.09%。
置入净资产评估值高于置出净资产评估值形成的置换差额2,408.52万元,中银绒业赠与给公司,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原方案:中银绒业拟以合法拥有的羊绒类资产和负债与公司合法拥有的扣除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4,500万元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1,000万元银行债务外的其它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法定承诺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潜在控股股东中银绒业的特别承诺
1、追加对价承诺
中银绒业对重组后的圣雪绒未来三年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如果重组后的圣雪绒出现以下触发条件所列三种情况之一时,中银绒业将对圣雪绒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追送股份,追送仅限一次,追送股份总数为8,600,000股,按照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后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数8,600万股计算,每10股股份获付1股。
如果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发生变化,则追加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假定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为1:X,则调整后应追送的股份总数
Y=(1+X)×860万股
A、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
第一种情况:如果本次资产置换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则公司:①在2007年未能扭转亏损;②2008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100万元;③2009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410万元。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均视为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第二种情况:本公司2007年度或2008年度或200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本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
B、追加对价对象
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的10个交易日。如果圣雪绒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则以法定披露期限(即该年4月30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法定披露期限后的10个交易日。
C、追加对价实施时间
圣雪绒董事会将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
D、追加对价承诺的执行保障
中银绒业将自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送的股份由结算公司实行临时保管;一旦追送股份的条件触发,需向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实施追送股份时,则向登记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解冻临时保管。
2、延长锁定期承诺
(1)中银绒业承诺,其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持有的圣雪绒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延长锁定期承诺执行保证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中银绒业将委托圣雪绒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对其所持限售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为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圣雪绒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36个月,该锁定措施从技术上为承诺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了保证。
3、股权激励
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圣雪绒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三)日神集团的承诺
为了推进圣雪绒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日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平均股改对价水平,在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锁定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所持800万股中的164万股无偿转让给中银绒业或者按照圣雪绒董事会第一次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的20日平均收盘价作为单价计算164万股的价值,用现金的或等值资产作为对中银绒业支付股改对价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