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600004] 005
☆股本股改☆ ◇港澳资讯600004 更新日期:2009-08-03◇ 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 |2009-6-30 |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115000.00| 115000.00| 115000.00| 100000.00|
|流通A股 | 115000.00| 115000.00| 115000.00| 100000.00|
|实际流通A股 | 101500.00| 101500.00| 49696.00| 49696.00|
|限售的流通股 | 13500.00| 13500.00| 65304.00| 50304.0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 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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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9 | 115000.00| 115000.00| 101500.00|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8-12-22 | 115000.00| 115000.00| 100000.00|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7-12-27 | 115000.00| 115000.00| 49696.00| 增发 |
| 2006-12-20 | 100000.00| 100000.00| 49696.00|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5-12-20 | 100000.00| 100000.00| 47600.00| 股权分置 |
| 2003-04-28 | 100000.00| 40000.00| 40000.00| 新股上市 |
| 2003-04-14 | 100000.00| 40000.00| - |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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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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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省机场管|13500.00|2010-12-14|13500.00|锁定36个月 |
| | 理集团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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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9股股份及6份美式认沽权证(权证上市日:2005年12月23日)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1000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100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40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476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52400.00
保荐机构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10-2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1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1-14 至 2005-12-05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02 至 2005-12-0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2-06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0-2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1-04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1-1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2-20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1298.00| 赞成 |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 407.01| 赞成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 729.98| 赞成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4.72|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534.68|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072.28|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930.37|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1183.76| 赞成 |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1076.45| 赞成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523.74| 赞成 |
|红-005L-FH002沪 | |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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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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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 600.00| 524.00| 0.52|
|广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 524.00| 0.52|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 | 600.00| 524.00| 0.5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600.00| 524.00| 0.52|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 57600.00| 50304.00| 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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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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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 | 9.80| 增持股份 |2007-06-19|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 | 9.80| 增持股份 |200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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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截止2007年6月19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61000545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00%,其中本次增持1725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3%)。至此,机场集团已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在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后的六个月内,机场集团将不出售上述所增持的股份。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 64.78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间接持股比例(%): 64.78
(3) 方案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流通权而安排的对价为: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支付的6份认沽权证和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9股股份,其中每份认沽权证可以以7.00元/股的价格,在约定期间向集团公司卖出1股公司A股股票。(原方案:每10股获得1.8股股份及5份美式认沽权证)
认沽权证上市日:2005年12月23日。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改革后其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2、附加承诺事项
(1)为积极稳妥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非理性波动,集团公司将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实施股份增持。
集团公司此次增持计划: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拟增持不超过10000万股公司股份。
集团公司承诺: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任一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6.80元,则集团公司在上述两个月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至少为2000万股。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集团公司此次增持计划: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增持上限为10,000万股。
集团公司承诺: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任一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6.80元,则集团公司必须在此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至少为2,000万股。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2006年2月17日,机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603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0%;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额为100000000股(含股改前增持的14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至此,机场集团已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在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后的六个月(2006年2月18日起至2006年8月17日止)内,机场集团将不出售上述所增持的股份。
(2)在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集团公司只有在第一次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9.80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上后,才可以在任一价格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集团公司因实施增持计划购入的公司股票或因认沽权证行权而增加的公司股份的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集团公司同意登记结算公司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及未达到减持条件时对集团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集团公司如有违反承诺卖出原非流通股的交易,集团公司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