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600056] 006
☆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056 更新日期:2009-06-19◇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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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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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将北京中技引玉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进行转让,并在北 |
| |京市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交易价格为872万元人民币。目前 |
| |,北京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摘牌受让引玉公司。公司已收到|
| |转让款872 万元。公司于2009 年3 月19 日完成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 |,北京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接管北京中技引玉科技有限公|
| |司。公司就引玉公司的清算和后续安排事宜与北京通润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公司2009 年一季度报告中不再合并引玉 |
| |公司报表。 |
| | 由于引玉公司账面上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公司提供给引玉公|
| |司2500 万元流动资金,目前只能收回2000 万元,剩余500 万元由|
| |北京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优先偿还。鉴于北京通润房地产|
| |开发有限公司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工商变更后|
| |该应收款项形成大股东经营性资金占用。 |
| | 北京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2009 年6 月30 日前偿还|
| |剩余500 万元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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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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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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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9年3月5日与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华立|
| |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 |(现金方式)收购上述两公司分别持有的北京华立九州医药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下称:华立九州)88.24%、11.76%的股|
| |权(合计100%股权)。以华立九州净资产评估值10100万元为依据, |
| |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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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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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2-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4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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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中|
| |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
| |(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大兴工业开发区工业用途两宗国有土地(2|
| |3468.06平方米,35亩)使用权,双方协商确定以标的资产的估价结|
| |果1497万元人民币(单价为638元人民币/平方米)作为交易价格。有|
| |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待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签署。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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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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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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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吴兆君、王志华、田侠、贾震、孙斌以及北京现代百泰|
| |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泰科技)于2006年10月31日签署合作意向书|
| |,公司与上述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北京美康 |
| |百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
| |美康百泰总股本的60%。美康百泰成立后,将收购原百泰科技经营 |
| |性资产(不包括百泰科技的应收账款),投资权益以及经营所需要的|
| |固定资产。百泰科技部分资产的评估值为1860.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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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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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1-26|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01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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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4年11月25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
| |限责任公司就收购通用技术集团所持中国医保66.96%股权事宜签署|
| |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利用自有资金20156.71万元人民币收购|
| |中国医保66.96%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国医保90%的股 |
| |权,成为中国医保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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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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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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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技引玉园林景观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 |
| |司控有该公 |
| |司80%的股权)为充分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以其闲置资金2600万元|
| |申购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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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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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04|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62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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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与山西太原市唐润实业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后,公司于2003年|
| |05月22日与山西太原市唐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关协议,决定将公|
| |司持有的0.43%中国光大银行的股权以62965980元协议转让给与山|
| |西太原市唐润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转让行为完成后,预计可给公司 |
| |带来25165980元收益,并对公司200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 |。股权转让所涉款项已全部收到,至此,公司已完成全部股权转让|
| |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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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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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1-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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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公司决定以委托国债组合投资进行短期投资。公司于2003年01月23|
| |日分别与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
| |托国债组合投资管理协议书,委托金额为各15000万元,总计3亿元|
| |。公司用短期闲置资金委托上述两家证券公司进行国债组合投资, |
| |委托国债组合投资期限自2003年1月27日起至2003年12月20日止。 |
| | 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与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
| |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委托国债组合投资业务进行到期清算,并于当|
| |日收回全部款项人民币3亿元及其收益10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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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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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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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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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美康兴业生物|向关联方提供资| 联营公司 | 394.73| 0.8%|
| |技术有限公司 | 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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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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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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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0月8日再次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 |
| |事诉讼,诉第一被告宁波帝力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被告中国农业银|
| |行宁波市分行,要求两被告偿付公司垫付的货款1542.32万元并承 |
| |担全部诉讼费用。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日前做出一审判决: |
| | 一、判公司与宁波帝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进口合同无效;公|
| |司与宁波帝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农行签订的支付货款协议无效。|
| | 二、判宁波帝力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公司人民币1542.32万元。 |
| | 三、判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对被告宁波帝力集团有限公司|
| |的上述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
| | 目前该判决为一审判决,预计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会提出|
| |上诉,如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我公司将可收回约500万元人民币,该收|
| |益可能对2005年业绩产生影响。如终审判决判我公司败诉,由于公 |
| |司已全额进行坏帐报损处理,因此不会对公司2005年经营业绩有影 |
| |响。 |
| | 宁波农行不服该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
| |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3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2005年8月|
| |16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根据该终审判决,公司先依据判决首先向宁波帝力集团执行该|
| |判决。如无法执行,将向第二被告宁波农行执行第一被告宁波帝力|
| |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约500万元人民币。由于该案执行 |
| |期较长,预计本年度内无法完成执行。 |
| |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帝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帝力 |
| |集团)及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下称:农行宁波分行)的豆粕诉 |
| |讼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向农行宁波分行执行帝力集团不能清|
| |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经商定,农行宁波分行支付公司475万元人民 |
| |币。目前该款项已到帐。本次诉讼终结。 |
| | 该款项将给公司2006年带来相应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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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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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1-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6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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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近|
| |期与交通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交通银行给予医保公司14|
| |662万元人民币开立信用证、保函等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05 |
| |年12月6日起至2007年11月21日止。 |
| | 此外,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由医保公司和交通银行签|
|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双方约定如果医保公司的子公司在授信|
| |额度项下开立信用证等,由医保公司承担最高债权额为6000万元人|
| |民币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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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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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2-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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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5年2月23日与中国银行总行签订了为期12个月的《 |
| |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给予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 |
| |度和15000万元开立信用证保函额度,合计授信额度25000万元,该|
| |协议有效使用期自2005年1月10日起至2006年1月1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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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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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24|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5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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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与中国银行营业部签订为期一年的《授|
| |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 |给予公司贸易融资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以及信用证类保函额度319|
| |00万元人民币。有效使用期自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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