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600058] 006
☆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058 更新日期:2009-04-23◇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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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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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 |
|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阿曼马斯喀特海外集团公司(下称:马斯喀特)|
| |及其下属的泰曼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五矿泰曼矿业有限责任|
| |公司(暂定名,下称:五矿泰曼),对阿曼境内的锰矿等资源进行勘|
| |探和开采。五矿泰曼注册资本为2115000RO(约合550万美元),其中|
| |,公司以现金出资约247.5万美元(由公司自筹解决),持股45%;马|
| |斯喀特及其下属公司分别持股35%及20%。该项目已获得国家外汇管|
| |理局、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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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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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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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五矿钢铁)|
| |拟与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五矿西电(常州)钢|
| |材加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200万元,其中五矿钢铁以现金出资|
| |7360万元,占股80%。 |
| |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5%,投 |
| |资回收期8.4年(含建设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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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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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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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
| |民币1744万元参股明拓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根据项 |
|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31.93%,投资回收|
| |期为3.7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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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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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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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在货运武汉分|
| |公司的基础上,以现金方式单独出资设立五矿国际货运湖北有限责|
| |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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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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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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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
| |煤炭运销总公司大同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同煤五矿大同高山精煤|
| |有限公司。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矿产公司以现金出 |
| |资4500万元,占股45%;同煤运销大同公司以实物资产和现金出资|
| |5500万元,占股55%。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该项目的资|
| |本金收益率为32.69%,投资回收期为3.7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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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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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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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巴西COSIPAR公司就 |
| |三号高炉设计和成套设备供货项目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总金额约合|
| |2.7亿元人民币,合同执行期为3年,利润率约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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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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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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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和湖南省国资委签订《关于五矿湖铁增资协议》,共同对|
| |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
| |(现金方式)认缴出资21910.4万元,湖南省国资委认缴出资5727.6 |
|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五矿湖铁注册资本变更为28638万元,公 |
| |司、湖南省国资委、矿产公司分别占79.3%、20%、0.7%。五矿湖铁|
| |对湖南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铁合|
| |金集团其它子公司以及兴鑫公司(合称"湖铁",具有年产30万吨的 |
| |铁合金产能)的主要经营性破产资产进行收购,在标的资产评估价 |
| |值35797万元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286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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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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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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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决定与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 |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该公司注|
| |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400万元人民币,占股80%;矿 |
| |产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占股20%。国际工程承包和设备出口 |
| |业务是本公司重点培育开发的新业务,本项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 |略,完善和丰富了黑色金属业务链。本项投资的资金全部由本公司|
| |及矿产公司自筹解决,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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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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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06|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82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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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的总股本826|
| |9729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股,本|
| |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收购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持有 |
| |公司63.22%的股权)及其全资附属企业营口中板厂所分别持有的五 |
| |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898495783.03元,公司出资|
| |695874921.25元,持有其24.01%的股权,下称:五矿营口)49.88% |
| |及11.99%的股权,合计61.87%的股权。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格以五矿|
| |营口净资产评估值454000.00万元为依据,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280|
| |876.77万元(最后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五矿营|
| |口2007年临时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五矿营口其他|
| |股东对本次股权转让均无异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五矿|
| |营口85.88%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
| |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及|
| |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以本次发行完成为先决条件。 |
| | 2007年9月6日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委员会进行资产评估备案的工作已于2007年9月5日完成。以2007年|
| |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价值为282237.85万元,比备案前|
| |的股权价值280876.77万元提高了1361.08万元。据此,本次股权转|
| |让价款相应调整为人民币282237.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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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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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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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矿钢铁"|
| |)按股东所持股份同比例对中国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 |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深圳|
| |公司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增资完成后,深圳公司注册资本|
| |由现在的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五矿钢 |
| |铁持股比例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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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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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91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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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69|
| |91.57万元,公司持有其21.67%的股权,下称:五矿营口)增资扩股|
| |: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书》相关约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国五矿|
| |集团公司(持有公司63.22%的股权,下称:五矿集团)等各出资人共|
| |同对五矿营口同比例现金增资,以实施其中厚板升级易地改造项目|
| |。五矿营口此次增资扩股各出资人共计现金出资205928.64万元, |
| |增加注册资本203008.43万元,增资完成后,五矿营口注册资本为3|
| |00000万元。其中,公司和五矿集团同比例现金增资,公司现金出 |
| |资49198.39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8572.65万元,持股比例变更为23|
| |.20%;五矿集团现金出资126780.46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25167.99|
| |万元,持股比例由55.83%变更为59.78%。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五矿营口增资工作于2007年6月29日完成。由于个别股东现金 |
| |出资未实际到位,五矿营口各出资人实际现金出资195,778.21万元|
| |,比原计划减少了10,150.43万元;实际增加注册资本192,858.01 |
| |万元,比原计划减少了10,150.43万元;本公司与五矿集团的现金 |
| |出资金额未变。增资完成后,五矿营口中板公司注册资本为289,84|
| |9.58万元;五矿发展所占股比为24.01%,比原计划增加了0.81%,|
| |五矿集团公司(含营口中板厂)所占股比为61.87%,比原计划增 |
| |加了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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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
|公告日期|2007-06-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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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7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 |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下称:中冶集团)共同组成|
| |的联合体向巴西 USIMINAS 公司出口冶金成套设备及提供相关技术|
| |服务;合同总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公司与中冶集团将共同作为供货|
| |商对外履约,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三年,项目利润率预计|
| |约为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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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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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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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五矿钢铁)|
| |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对五矿钢铁工贸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工贸公 |
| |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工贸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 |
| |人民币,五矿钢铁持股比例由原来的90%变更为98.33%;公司持股 |
| |比例由10%变更为1.67%。并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工贸公司1.67%的股 |
| |权全部有偿转让给五矿钢铁,转让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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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7-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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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五|
| |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
| |公司以现金出资800万元,占股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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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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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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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三级子公司五矿船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下 |
| |称:代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五矿船务代理日照有限责任公 |
| |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代理公司占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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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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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7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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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五矿腾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公司|
| |和北京金干线运输科技有限公司各自持有的北京金博润科技有限公|
| |司50%的股权,从而收回"ChinaSteel.com"域名使用权,受让价格 |
| |均为人民币3774.25元,总计7548.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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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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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9-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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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
| |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于2006年8月底与南非P|
| |MC公司就签订长期采购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总|
| |金额预计为189,450,000美元,约合15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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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8-29|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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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合资设立五矿邯钢(苏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暨关联|
| |交易: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郸钢铁集|
| |团有限责任公司、德国五矿有限公司、长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
|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元,其中五矿钢铁现|
| |金出资2480万元,占股40%;邯钢现金出资2170万元,占股35%;|
| |德国五矿现金出资124万美元(折合992万元人民币),占股16%;|
| |长照国际现金出资69.75万美元(折合558万元人民币),占股9% |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用于建设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公司经营期|
| |限为25年。 |
| | 为减少合资公司的管理层次,避免可能形成的同业竞争,五矿|
| |钢铁将与德国五矿签订《股权托管协议》。 |
| |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五矿钢铁自有资金,对本公司财务|
| |及损益无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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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7-18|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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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下称:五矿钢铁)与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企荣)、日|
| |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下称:日本五矿)、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拟|
| |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五矿天威(秦皇岛)钢铁有限公司( |
| |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其中五矿钢铁以自有资 |
| |金(现金)出资2250万元,占股30%。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为 |
| |避免可能形成的同业竞争,五矿钢铁与日本五矿及香港企荣签订《|
| |股权托管协议》,日本五矿、香港企荣将其各自持有的合资公司12|
| |.5%的股权委托给五矿钢铁管理。托管期限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
| |至日本五矿、香港企荣将托管股权转让给五矿钢铁或其他方之日止|
| |。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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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7-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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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设|
| |立全资子公司五矿货运河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河北公司),注册|
| |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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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8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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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
| |公司、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拟对五矿钢铁、矿产公司、五矿货运三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
| |方案为:五矿钢铁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亿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
| |比例增加为93.33%;矿产公司注册资本由6,566万元增至3亿元(矿|
| |产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520万元,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
| |议批准,矿产公司将吸收合并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五矿东方贸|
| |易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矿产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6,566万 |
| |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比例增加为94.10%;五矿货运注册资本由|
| |2,209.70万元增至1亿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比例增加为94.80%。 |
| |三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均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的股份,对于|
| |本次增资,三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放弃按出资比例相应增资的权利|
| |。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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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与五矿|
| |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五矿保险经纪有限|
| |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五矿货运出资800万元 |
| |,占注册资本的80%;五矿投资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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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
|公告日期|2006-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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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一)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向乌克兰伊里奇公|
| |司出口有关成套冶金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 |
| | (二)批准矿产公司与马利乌博尔(市)伊里奇钢铁股份公司于|
| |2006年5月18日签署的《商务及技术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710万 |
| |美元,约合2.1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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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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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
| |公司、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拟对五矿钢铁、矿产公司、五矿货运三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
| |方案为:五矿钢铁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亿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
| |比例增加为93.33%;矿产公司注册资本由6,566万元增至3亿元(矿|
| |产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520万元,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
| |议批准,矿产公司将吸收合并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五矿东方贸|
| |易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矿产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6,566万 |
| |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比例增加为94.10%;五矿货运注册资本由|
| |2,209.70万元增至1亿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比例增加为94.80%。 |
| |三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均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的股份,对于|
| |本次增资,三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放弃按出资比例相应增资的权利|
| |。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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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中国五|
| |矿集团公司所持天津日华钢材制品有限公司10%股份。股权受让价|
| |格为7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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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480.00|
├────┼─────┴──────┴──┴───────┴─────┤
| 说 明 |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
| |公司、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拟对五矿钢铁、矿产公司、五矿货运三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
| |方案为:五矿钢铁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亿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
| |比例增加为93.33%;矿产公司注册资本由6,566万元增至3亿元(矿|
| |产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520万元,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
| |议批准,矿产公司将吸收合并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五矿东方贸|
| |易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矿产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6,566万 |
| |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比例增加为94.10%;五矿货运注册资本由|
| |2,209.70万元增至1亿元,增资后本公司股权比例增加为94.80%。 |
| |三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均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的股份,对于|
| |本次增资,三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放弃按出资比例相应增资的权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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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7-1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6839.30|
├────┼─────┴──────┴──┴───────┴─────┤
| 说 明 | 公司拟与第一大股东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持有公司71.70%的股 |
| |权)签订产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 |
| |任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和五矿贸易有限责|
| |任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受让五矿集团所属|
| |的四家京外公司产权。上述受让产权包括: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上|
| |海浦东公司100%的产权,由本公司受让10%,五矿钢铁受让90%;中国|
| |五金矿产进出口深圳公司100%的产权,由本公司受让10%,五矿钢铁 |
| |受让90%;中国五矿海南贸易开发公司100%的产权,由本公司受让10|
| |%,五矿钢铁受让90%;新疆阿拉山口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
| |权,由五矿贸易受让。转让价格合计为6839.30万元,其中公司应支|
| |付530.74万元,五矿钢铁应支付4776.66万元,五矿贸易应支付153|
| |1.90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 |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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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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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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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近期,公司与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组成的项目联合体成功中|
| |标巴西Gerdau Acominas S.A.- Gerdau Acominas公司成套设备供 |
| |货及相关服务的招标项目。项目合作各方已于2005年4月12日草签 |
| |有关协议。中标项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亿元,公司与中冶建设将|
| |共同作为供货商对外履约,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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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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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3-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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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南|
| |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拟共同发起设立临涣焦化|
| |,合作建设淮北煤焦化综合利用工程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人|
| |民币20亿元。投资利润率为33.51% |
|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5.36%,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55年。新|
| |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6000万元,占 |
| |注册资本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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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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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1-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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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
| |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大鹏证券有限公司4.4%股权的有关事项。公司|
| |以原始出资额8280万元人民币向厦门信托转让公司持有的4.4%股权|
| |,上述股权转让实施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鹏证券任何股权。 |
| | 2004年9月,厦门信托按《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 |
| |了股权转让款4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厦门信托应于2004|
| |年12月10日前支付剩余的4280万元人民币,但至今公司仍未收到上|
| |述剩余股权转让款。 |
| |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目前仍在主管部门的审批过程中。 |
| | 鉴于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宣布由长江证券对大鹏证券的经纪业务|
| |进行托管,大鹏证券可能存在进入清算程序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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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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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9-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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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2年6月10日,公司与营口中板厂、大连金华金属材料有限公|
| |司、上海霄龙钢板有限公司、沈阳嘉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
| |丽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恒控股有限公司及李明克等12位自然人|
| |经友好协商,在营口草签了《关于设立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
| |出资协议书》。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100万元,|
|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现金3220万元,占20%股份,为营口中板第二 |
| |大股东。 |
| | 公司拟与营口中板厂、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天津开发|
| |区英达物资有限公司、大连金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霄龙钢板|
| |有限公司、沈阳嘉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丽浩实业发展有限|
| |公司签署《关于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
| |对本公司参股企业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使营口中 |
| |板注册资金由15800万元增至60000万元。根据拟签订的增资协议, |
| |各股东对营口中板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各股东增资数额为:本公 |
| |司9,780万元、营口中板厂17,420万元、五矿总公司12,000万元、 |
| |天津开发区嘉诚钢材贸易有限公司1,000万元、大连金华金属材料 |
| |有限公司1,000万元、上海霄龙钢板有限公司1,000万元、沈阳嘉营|
|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0万元、深圳市丽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
|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营口中板21.67%的股权,为营|
| |口中板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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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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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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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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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五矿投资发展有限| |母公司的全资| 28.44| 0.0%|
| |责任公司 | | 子公司 | | |
| 2|五矿物业管理有限| |母公司的全资| 277.97| 0.2%|
| |公司 | | 子公司 | | |
| 3|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母公司 | 3747.7| 2.3%|
| 4|五矿有色金属股份| |母公司的全资| 408.70| 0.3%|
| |有限公司 | | 子公司 | | |
| 5|五矿置业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 8.45| 0.0%|
| | | | 子公司 | | |
| 6|五矿集团财务有限| |母公司的全资| 84.62| 0.1%|
| |公司 | | 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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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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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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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5年3月15日,公司就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 |
| |让合同欠款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2005年3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并于3月|
| |25日将《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至公司。 |
| | 原告为公司;被告为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 2004年8月27日,公司与被告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该 |
| |协议书约定,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
| |转让给被告,被告分两期向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8280万元|
| |。协议书签署后,被告于2004年9月23日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 |
| |款计人民币4000万元,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280万元未按协|
| |议书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此后,虽经公司多次催促但均未果,故|
| |公司根据协议书对管辖法院的约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 |诉讼。 |
| | 公司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协议书,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 |计人民币4280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 |
| | 本公司于2007年1月4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5|
| |)年深中法 |
| |民二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
| | (一)本公司与厦门国投于2004年8月2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 |
| |协议书》未生效; |
| | (二)本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厦门国投股权|
| |转让款人民币4000万元; |
| | (三)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 |
| | (四)驳回厦门国投其余反诉请求。 |
| |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4010元,由本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
| |人民币210950元,由本公司负担105475元,由厦门国投负担105475|
| |元。 |
| |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本公司对于此案是否继续提起上诉尚在|
| |研究之中。 |
| | 2007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广东高院的《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 |
| |》,该案进入二审审理程序。 |
| | 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 |
| |民事判决书》,就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厦门 |
| |国投)股权转让合同欠款纠纷案,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 |
| |原判。 |
| | 根据上述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国投返|
| |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000万元,同时向其支付已由其预交的应由公|
| |司承担的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105475元。 |
| | 公司2006年将持有的大鹏证券股权8,280万元全额提取长期股 |
| |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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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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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9-30|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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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拟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签订《关于托管五矿营|
| |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合同书》,待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 |增资完成后,五矿总公司将所持营口中板20%的股权托管给本公司 |
| |。根据拟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五矿总公司每年按受托股份取得现 |
| |金分红的0.1%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托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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