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600067] 006
☆风险因素☆ ◇600067 冠城大通 更新日期:2009-11-18◇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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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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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9-11-12 |48808.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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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
| |京鑫阳)于2009年11月10日与山西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 |银源煤焦)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和《车位买卖合同书》, |
| |北京鑫阳将位于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2楼(地上 |
| |建筑层数为13层,总建筑面积预测为26994.46平方米,其中1层-|
| |2层、3层-13层土地用途分别为商业、办公)及部分位于A区1#、A|
| |3地下车库(共计190个车位)出售给银源煤焦,上述房屋按每平方|
| |米人民币16814元作价,合计总价款为45388.485万元(以实测面 |
| |积为准并相应调整房屋总售价款);每个车位按人民币18万元计 |
| |价,合计总价款3420万元。上述交易总价款共计48808.485万元 |
| |。交易双方同时对上述买卖标的的交付条件作出相关约定。该等|
| |买卖标的均已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预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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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9-08-05 |11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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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南京万盛置|
| |业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万盛)根据股东会决议,近日与交通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 |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南京万盛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
| |人民币1.1亿元(用于冠城新地A组团一期建设),贷款期限自2009|
| |年7月31日至2011年7月30日,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以提款日 |
| |为起点,每满6个月对本合同项目贷款利率按当时人民银行的基 |
| |准利率上浮10%)。南京万盛将位于六合区雄州镇江北大道之东雍|
| |六路之西蒋湾路以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交通银行,抵押面积2000|
| |10平方米,为上述《借款合同》中所确认的债务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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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9-07-04 |10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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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分别|
| |于2009年6月25日、2009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闽都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8100|
| |万元、25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分别为自2009年6月25 |
| |日起至2010年6月22日、自2009年6月30日起至2010年6月25日; |
| |借款期间利率均为年利率4.779%的固定利率,担保方式均为抵押|
| |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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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9-07-04 |5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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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
| |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正业)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临时 |
| |股东会通过,同日,冠城正业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
| |中信信托)签订《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 |
| |币5亿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2月24日,借款利 |
| |率为固定利率7.9%;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
| |信信托签署《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7000万股公司股票|
| |为上述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09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 | 截止本公告日,冠城正业已相继归还了以前年度向中诚信托|
| |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7亿元和4亿元两笔借款及向兴业银行北京分|
| |行申请的6亿元委托贷款,合计已归还贷款1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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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9-06-29 |200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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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与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 |下称:丰榕投资)签署《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其下 |
| |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公 |
| |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实际发 |
| |放贷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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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9-06-11 |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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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9年6月9日与福建天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 |天利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州开发区 |
| |联通电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60万元,下称:联|
| |通电工)75%股权转让给天利集团,以联通电工2009年4月30日经 |
| |审计净资产人民币6926964.92元为作价依据,确定此次股权转让|
| |价格为人民币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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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9-05-23 |7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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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 |
| |关临时股东会决议,冠城新泰于2009年5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和《|
| |抵押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整,借款期限二年(|
| |自2009年5月20日至2011年5月19日),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按一|
| |年一定,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5%)。本次借款|
| |由冠城新泰位于朝阳区太阳宫新区 C 区西部组团国有土地使用 |
| |权作为抵押物,抵押期限至2013年5月1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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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9-04-27 |150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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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9年4月24日公司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 |
| |合同》。根据该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
|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十二个 |
| |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 | 鉴于丰榕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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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9-04-22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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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 |
| |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福建省分行(下称:建设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利|
| |率为固定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下浮10%。期限从2009年4月20|
| |日至2010年4月20日。该笔借款由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与建设银行签署了《 |
|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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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9-04-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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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阳)近日与中 |
|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下称:北京石油)签署|
| |《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项目a区a1写字楼购买意向书 |
| |》,北京鑫阳将该写字楼[总可售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最终|
| |交易面积依据预售许可证标明的可售面积确定,最终结算面积以|
| |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及a区1#地下车库(200个)出售给北京石油,|
| |另外北京鑫阳同意除此之外为北京石油保留50个车位的购买权力|
| |。交易价格按写字楼部分每平方米13500元人民币、地下车库16 |
| |万元/个计算。 |
| | 双方于2009年4月15日签署了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北 |
| |京鑫阳分别将外南街危改小区a地块a1写字楼3至20层(合计建筑 |
| |面积约为2.38万平方米)、1至2层(合计建筑面积为1742平方米) |
| |出售给北京石油,总价款分别约为3.21亿元、2352万元,交付时|
| |间均为2010年9月30日前。 |
| |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合同签署后,《意向书》中有关购买地|
| |下车库的各项约定继续有效。该等约定直至北京鑫阳取得地下车|
| |库预售许可证后,双方依约共同签署地下车库的预售合同之日终|
|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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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9-03-28 |3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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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
|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2009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23日|
| |的期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连续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折|
| |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本次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
| |借款期限为2009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26日,年利率为5.31%。 |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 |元的连带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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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9-02-25 |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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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在公司下属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公司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
| |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
|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及其|
| |指定的第三方以人民币800万元受让中信信托持有的冠城正业40%|
| |股权。 |
| | 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正业100%股权,取 |
| |得全资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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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9-02-25 |20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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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在公司下属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0万元,下称:冠城正业)取得|
| |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二、三组团(下称:二、三组团)全部预售许 |
| |可证后三十日内,将二、三组团除商业配套外的全部住宅房屋( |
| |即1#至8#住宅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预售面积约为16.59万 |
| |平方米)及b号写字楼(建筑面积约为5.15万平方米)出售给中信信|
| |托指定的买受人,出售总价款约为人民币20.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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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9-01-08 |153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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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
| |:太阳宫)就中标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 d 区土地一级开发项|
| |目(下称:项目)事宜,于2009年1月4日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
| |心朝阳分中心(下称:土地中心)签署《项目监管委托协议》,与|
| |土地中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下称:酒仙桥支 |
| |行)签署《项目资金监管协议》。太阳宫受土地中心委托自行筹 |
| |措资金进行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开发周期为18个月(自开发授权 |
| |批复之日开始至项目结案验收之日止);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总额[|
| |含土地一级开发利润(利润率为8%)]为15.34亿元人民币;项目履|
| |约保证金为1000万元,太阳宫应于授权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将 |
| |监管资金5.37亿元(为中标报价的35%)划入土地中心在酒仙桥支 |
| |行设立的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监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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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1-07 |27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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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冠城新泰")增资2.7亿元人民币。 |
| | 冠城新泰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 |
| |%股权。此次增资完成后,冠城新泰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亿元人 |
| |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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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9-01-06 |6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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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 |
| |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下称:冠城正业)日前与 |
| |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下称:北京华油)、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下 |
| |称:北京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北京华油委托北京分行 |
| |向冠城正业提供贷款人民币6亿元,贷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 |
| |为2.3%。冠城正业以太阳星城(太阳宫新区)B组团项目土地使用 |
| |权作为抵押。 |
| | 截至2006年7月4日,冠城正业已收到该项贷款人民币3亿元 |
| |。 |
| | 2008年1月5日公告,根据《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下称:服 |
| |务总公司)、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 |
| |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
| |)委托贷款协议》,房地产公司的6亿元委托借款于2008年1月2日|
| |到期,现经委托人服务总公司审查同意予以展期,展期至2009年|
| |1月1日,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为年息2.3%。 |
| | 2009年1月6日公告,现经冠城正业、华油公司和兴业银行北|
| |京分行三方协商一致,并于2008年12月31日共同签署了《委托借|
| |款展期协议书》,根据协议书该笔6亿元委托借款将展期至2009 |
| |年06月30日,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为年息4.86%,其它条款不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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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12-30 |6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冠城宏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
| |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内(借款期限从2008年12月2|
| |5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 |
| | 冠城宏业以其所有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供抵押担保|
| |。 |
| | 经冠城宏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协商|
| |,双方于2008年12月25日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
|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借给冠城宏业人民币6000万|
| |元,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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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8-12-25 |153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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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
| |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的《中标通知书》。根据该通|
| |知内容太阳宫已通过投标方式竞得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D区 |
|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相关内容如下: |
| | 1、该地块位于北京朝阳区太阳宫乡,项目用地面积69.68万|
|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 |
| |及配套。 |
| | 2、中标价(即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5.34亿元。|
| | 3、太阳宫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就上述事宜与有关政府部门签 |
| |订《土地一级开发监管托管协议》及《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监管协|
| |议》,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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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12-10 |5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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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 |
| |本为1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仍将持有冠城宏业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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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11-28 |8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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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 |
| |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冠城宏业)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 |
| |系公司关联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 |
| |称:森帝贸易)于2008年11月26日以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联合竞得|
| |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
| |亮湾大道93号 t101-0047宗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服 |
| |务业;土地面积为49581.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5693平方米;|
| |容积率4.15;使用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公寓、办公及酒店用地|
| |50年;下称:项目土地),随后即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签订 |
| |《深圳市项目改造权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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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11-28 |7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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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鉴于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森帝贸易发展有|
| |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6日以8亿元人民币联合竞得位于深圳市南 |
| |山区月亮湾大道93 号T101-0047 宗地项目。为顺利开发此项目 |
| |土地,双方依据之前签署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同意共|
| |同组建项目公司——“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名称暂定)|
| |,负责该项目土地的开发,并于2008年11月26日签署了《联营合|
| |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冠城宏业以现金 |
| |方式出资7000万元,占70%。项目公司经营期限目前暂定为15年 |
| |,总投资额预计约为15亿元人民币(在建过程中自行负责筹资)。|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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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8-10-23 |4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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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冠城正业”)(本公司持股60%)董事会临时会议同 |
| |意以冠城正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的国有土地使用 |
| |权证提供抵押担保,向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中诚信托”)申请4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太阳宫新 |
| |区B区项目开发建设。 |
| | 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至2009年6月30日。 |
| | 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为10%。 |
| | 担保方式:以冠城正业拥有的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国有土 |
| |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 |
| | 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为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开发提供有利的资|
| |金保证,有利于子公司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的顺利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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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10-07 |43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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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8年9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 |
| |署《人民币借款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人民币43|
| |00万元,贷款利率为7.92%(以贷款实际提款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
| |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08年9月|
| |27日至2009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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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8-10-07 |7703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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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 |:太阳宫)于2008年9月28日与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下称:北京 |
| |华油)签署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太阳宫将位于北 |
| |京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楼的全部商品房(用途为办公,已取得|
| |房屋所有权证;该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抵押登记日期为2008年5 |
| |月19日)出售给北京华油,按照8号楼整栋实测建筑面积52402.16|
| |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14700元人民币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 |人民币7703117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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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7-16 |1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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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8年7月14日公司与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 |
| |《股权转让合同》。截止2008年5月31日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 |
| |发有限公司(简称:冠城新泰)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2,310.41|
|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2,951.14万元,评估增值30,640.73万元|
| |,增值率1326.20%。评估增值的主要系冠城新泰拥有项目土地 |
| |增值较大所致。 |
| | 经协商,双方同意以冠城新泰评估值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
| |价依据,为此公司同意以人民币1.6亿元受让北京耕石持有的冠 |
| |城新泰49%股权。公司同意按约定分三期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 |
| |款。 |
| | 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新泰100%股权,取 |
| |得全资控股。此次增持将增加公司权益土地储备面积约16万平方|
| |米,能相应增加未来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公司|
| |的战略转型。 |
| |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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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8-07-02 |700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与其控股股东-福建|
| |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榕投资)签署《借款合同》,丰榕投|
| |资将向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 |
| |借款,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本合同项|
| |下借款的期限为六个月,自丰榕投资直接/间接向公司或其下属 |
| |控股子公司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
| |准利率上浮10%。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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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8-06-28 |4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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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
| |为9384.4万元,下称:中科镓英)31.97%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冯志 |
| |刚。双方于2008年6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同意本次股 |
| |权转让价格参考中科镓英截止200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
| |人民币7149.02万元,并考虑到未来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前景,经 |
| |协商确定为人民币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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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6-11 |738.38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同日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下称 |
| |:中国海淀)、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江苏大通机 |
| |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下称:江苏大通)投资各方关 |
| |于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各方持股比例的协议》,三方同意共同对|
| |江苏大通增资人民币15233750元,其中公司以从江苏大通取得的|
| |2007年度分红款出资7383750.00元;中国海淀以本次分红款2101|
| |887.50元及现金2373112.50元出资44750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
| |后,江苏大通注册资本变更为11523.375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数 |
| |由4125万元变更为4863.375万元,占增资后总股份的42.20%,仍|
| |为江苏大通第一大股东;中国海淀持股数变更为2947.5万元,占|
| |增资后总股份的25.58%。 |
| | 此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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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05-31 |24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 |2008年5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了 |
| |《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 |
| |。借款期限:自2008年5月29日至2010年5月25日。借款利率为基|
| |准利率上浮10%。本次借款以冠城正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 |
| |新区B区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二年。 |
| | 本次借款,用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的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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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8-05-29 |5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1、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 |司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用于太阳宫新区C区西部 |
| |组团的开发需要。 |
| | 冠城新泰于2008年5月26日与中诚信托签订了《借款合同》 |
| |,本次借款由中诚信托以信托资金的形式发放,金额不超过人民|
| |币五亿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一年,自实际发放之|
| |日起计算。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2.7%。 |
| | 2、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同意将位于太阳宫新区(太阳星城)F区8号楼土地使用权及在建|
| |工程房产为上述冠城新泰向中诚信托的五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并|
| |于2008年5月26日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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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8-03-20 |1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
| |发有限公司(下称:太阳宫)于2008年3月19日同公司控股股东福 |
| |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丰榕)签署了《借款协议》, |
| |由太阳宫向福建丰榕借入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福|
| |建丰榕同意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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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01-04 |2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
| |发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 |
| |称:北京鑫阳)股东会审议,同意北京鑫阳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 |
| |市海东支行(下称:农行海东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行海|
| |东支行申请2亿元贷款,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 |
| |为浮动利率即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 |同档次基准利率,该笔借款将用于北京鑫阳位于北京广渠门外南|
| |街危改小区A区二期的开发。本次借款由北京鑫阳使用其所有的 |
| |位于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
| |抵押物,抵押期限至2012年4月2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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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12-06 |180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与关联企业-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
| |(下称:森帝木业)签署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
| |同实施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土地(即原森帝木业生产 |
| |用地,共计10157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18年12月22日|
| |止;扣除应交还政府的10.5%款项后,该项目土地评估权益值为 |
| |人民币62650万元)的前期整理,由公司出资18000万元作为该地 |
| |块土地前期整理相关费用,以换取公司享有的28.73%土地补偿权|
| |益。并在该块土地挂牌交易后,双方联合参与该地块的竞拍,若|
| |本次项目土地最终由双方共同竞买到,双方同意另行投资组建项|
| |目公司以开发项目土地,其中公司占项目公司70%股权,项目公 |
| |司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根据项目土地挂牌的最终成交价由双方|
| |协商确定;双方同意在对上述土地前期整理所得进行清算确认后|
| |,直接转入项目公司作为拟成立的项目的投资款。 |
| | 上述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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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7-10-25 |24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太阳宫") 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与会股东 |
| |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240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太阳宫 |
| |金星园(太阳星城)二期8#楼开发建设,并于2007年10月18日与|
| |交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24000万元整 |
| |,借款期限一年(自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2日),贷款|
| |利率为基准利率。本次借款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使用其拥有的土地|
| |使用权证提供第三方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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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7-10-25 |16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北京京冠")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与会股东经|
| |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160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 |
| |太阳宫水星园9#楼的开发建设。并于2007年10月18日与交通银行|
| |签订了《借款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16000万元整,借款期 |
| |限一年(自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2日),贷款利率为基|
| |准利率。本次借款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冠城正业使用其拥有的|
| |土地使用权证提供第三方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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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0-09 |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7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 |
| |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
| |和北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意向》|
| |合同,公司拟受让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海淀科|
| |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9%的股权和北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
| |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的股权。 |
| | 上述两《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并还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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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7-09-29 |7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 |
| |限公司(公司持股60%,下称:冠城正业)于2007年9月25日召开董|
| |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冠城正业于同日与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 |司签订的借款协议,冠城正业向中诚信托借款不超过7亿元人民 |
| |币,用于北京太阳宫新区B组团(太阳星城火星)一期的开发建设 |
| |。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执行浮|
| |动利率方式。由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6000万股|
| |股票作为质押担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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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7-09-25 |53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Bright Honest Group Limited(下称:BHGL)于2007 |
| |年9月21日签订关于太阳宫新区C区太阳宫广场(下称:太阳宫广 |
| |场)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标的为太阳宫广场项目。该项目系公 |
| |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所拥有。 |
| |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下称:冠城新泰)对太阳宫广场的开发建设|
| |,协议签署后BHGL将以其境内关联方的名义向冠城新泰提供人民|
| |币3.3亿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按每年6.318%计算;2007年11月3|
| |0日前,BHGL将以其境内关联方名义向冠城新泰提供人民币不低 |
| |于2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按贷款发生地一年期的基准利率 |
| |计算;委托贷款期限均为一年。BHGL拟在境内设立项目公司购买|
| |并持有太阳宫广场;冠城新泰同意在太阳宫广场符合预售条件时|
| |,将太阳宫广场整体作价大约人民币12.1亿元出售给BHGL指定的|
| |境内公司。具体以预售合同的约定为准。 |
| | 目前该项目的施工时期尚未最终确定。 |
| | 本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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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8-31 |4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收购熊鹰所持有的北京冠城正业房|
|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5588|
| |.9万元,下称:冠城正业)20%的股权。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
| |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正业6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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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7-08-04 |2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日|
| |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 |》,福州大通同意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都支行|
| |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07|
| |年7月31日至2008年7月18日。该事项已经福州大通股东会决议审|
| |议通过。 |
| | 本次担保实施后,福州大通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500万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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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5-18 |17808.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
| |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收购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
| |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
| |,下称:海科建)28%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审定的海科建|
| |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17808万元。 |
| | 通过上述股权受让,公司持有海科建28%的股权,由于公司 |
| |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此前已经通过协议 |
| |方式受让了海科建6%股权(该部分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因此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海科建34%股权。 |
├──────┴────────────────────────────┤
| 企业借贷 |2007-05-09 |43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将获得市财政约43|
| |00万元无息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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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7-05-09 |7769.10 | |
| ├───────┴────────┴───────────┤
| |项目简介: |
| | 根据福州市城市规划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晋安|
| |区福马路81号漆包线生产厂将搬迁至福州马尾。公司于2007年4 |
| |月30日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下称:土地中心)签订了《福州市|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书》,土地中心同意收购公司位于晋安|
| |区福马路81号土地(面积为67.85亩,工业用地),收购价格为776|
| |9.0965万元。经初步测算,该合同签订将使公司获得预期收益约|
| |1100万元;若搬迁工作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则公司将另获 |
| |搬迁奖励约3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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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10-25 |8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前与自然|
| |人史毓行、周建萍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太阳宫公司拟出资|
| |人民币8000万元对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进|
| |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万盛置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太阳宫 |
| |公司持有其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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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6-09-29 |46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桂林鸿达置业发展有限 |
| |公司日前与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桂林鸿达竞拍购得3.94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 |
| |、住宅),价格为人民币4600万元。该宗地交付时间为2006年9月|
| |30日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用途四十年、住宅用途七十|
| |年。 |
├──────┴────────────────────────────┤
| 银行借贷 |2006-08-30 |8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
| |限公司(下称:太阳宫房产)日前与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签|
| |订《借款合同》,太阳宫房产向农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 |的借款,借款期限为2006年8月25日至2007年8月15日,年利率为|
| |5.85%。由太阳宫房地产公司以其F区1-5号楼部分及1-3、5号楼 |
| |地下车库作抵押。 |
├──────┴────────────────────────────┤
| 银行借贷 |2006-08-26 |6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
| |限公司(下称:太阳宫房产)日前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下称:北 |
| |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太阳宫房产向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 |
| |人民币60000万元的借款,期限壹年(2006年8月23日至2007年8月|
| |22日),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20%。由太阳宫房|
| |产以其 F区8#18#号楼在建工程及分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 |
├──────┴────────────────────────────┤
| 收购兼并 |2006-07-19 |36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
| |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根据公司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 |
| |下称:中国海淀)初步协商结果,公司本次拟以向中国海淀全资 |
| |子公司 Starlex Limited 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购买 |
| |的资产为 Starlex Limited 拥有的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下称:京冠公司)的100%股权,|
| |该资产的评估价值约为3.6亿元。同时,公司拟向 Starlex Limi|
| |ted 非公开发行一定数量股份作为购买上述资产的对价,发行股|
| |份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
| |均价,即每股5.71元。公司购买上述资产约需支付对价股份6300|
| |万股(具体对价股份数量待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确定),差额部分|
| |将以现金调剂。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使本公司净资产由5.4亿元上升至9亿元以|
| |上;增加公司项目储备约为55万平方米;将为公司未来几年带来|
| |约40亿元的销售收入。 |
| | 按现行的会计准则,假定本次资产购买交易日为2006年9月3|
| |0日,在考虑溢价摊销的因素后,预计京冠公司对本公司2006年 |
| |利润贡献为1,950万元。 |
| | 按照已经颁布的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的会计准则|
| |,在考虑溢价摊销因素后,预计京冠公司对本公司2007年、2008|
| |年的利润贡献分别为6,100万元、10,000万元。 |
| | 以上具体数据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盈利预|
| |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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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6-06-02 |5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日前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
|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期|
| |限壹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合同|
| |主要内容如下: |
| | 1、借款金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
| | 2、借款用途:专项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
| | 3、借款使用期限:2006年5月31日至2007年5月31日; |
| | 4、担保方: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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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5-31 |22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北京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 |公司(下称:北京新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出资人民|
| |币2200万元受让北京新纪持有的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司(下称:冠城新泰)11%股权。 |
| | 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受让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 |
| |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持有的冠城新泰4|
| |0%股权。 |
| | 通过上述股权受让,公司合并持有冠城新泰51%的股权。 |
├──────┴────────────────────────────┤
| 收购兼并 |2006-05-31 |12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受让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 |
| |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持有的冠城新泰4|
| |0%股权。 |
| | 通过上述股权受让,公司合并持有冠城新泰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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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4-11 |431.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自然人官伟源、王明生、郑启荣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 |》,公司出资人民币431万元收让上述三个自然人持有的江苏大 |
| |通清江机电有限公司5%股权。其中出资172.4万元受让自然人官|
| |伟源持有的江苏大通2%的股权;出资155.16万元受让王明生持 |
| |有的江苏大通1.8%的股权;出资103.44万元受让郑启荣持有的 |
| |江苏大通1.2%的股权。 |
| |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苏大通公司55%股权,|
| |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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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04-11 |385.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集团") 、 |
| |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同意三方共|
| |同对江苏大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海淀集团以折合人民币2500万|
| |元的等值港币增资江苏大通公司,本公司与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
| |限公司分别以江苏大通对截止2005年12月31日前利润进行分配的|
| |部分所得(其中公司为人民币385万元,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 |
| |司为315万元)出资。增资完成后,江苏大通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 |
| |亿元,名称变更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性质改为"中外|
| |合资公司", 海淀集团以折合人民币2500万元的等值港币出资,|
| |占其注册资本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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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4-11 |2005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日前通过现场竞拍方式,受让福建华事达房地产公司(|
| |以下简称"福建华事达")100%股权和苏州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苏州华事达")100%股权,竞拍价格为人民币20,|
| |050万元。双方随后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 |
| |同》。 |
| | 1、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和福建省国资委核准 |
| |,福建华事达和苏州华事达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
| |资产值为5,767.72万元。 |
| | 2、现场拍卖价格20,050万元,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的五 |
|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
| | 3、根据合同约定,自2005年1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止,福建 |
| |华事达、苏州华事达公司的债务约12,454.05万元及利息由本公 |
| |司确认后代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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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4-11 |1544.57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关联交易公告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
| |司(下称:丰榕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受让丰榕投|
| |资持有的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
| |,公司持有85%股权,下称:太阳宫公司)10%股权,双方同意以 |
| |太阳宫公司净资产评估值3.18亿元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
| |,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2950万元。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 |议通过。 |
| | 鉴于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对2005年12月31日|
| |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丰榕投资享有该部分权益,|
| |故双方同意将太阳宫公司10%股权受让价格做相应调整,由原2,9|
| |50万元调整为1,544.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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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5-10-15 |147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0%股权,下称:冠城新泰) |
| |日前与其股东方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
| |,冠城新泰向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4700万 |
| |元,借款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
| 资产出售 |2005-09-28 |1301.58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自然人黄旻枫签订《股权转让|
| |协议书》,拟将公司持有的福建易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
| |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3%股权)43%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黄 |
| |旻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1.58万元。此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 |
| |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
| 银行借贷 |2005-09-08 |8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人民币综|
| |合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额度贷款|
| |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年。额度有效期限自2005年9月2|
| |日起至2006年9月2日止。贷款利率:目前为4.65‰(月利率)。该|
| |合同有效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中|
| |国人民银行调整生效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合同项下|
| |未清偿贷款的利率。额度用途: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
| |、信用证以及保函和信用证项下垫款的额度为7000万元;仅限用|
| |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额度为1000万元。 |
├──────┴────────────────────────────┤
| 资产出售 |2005-09-07 |295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日前与深圳市盈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盈冠投资)签订|
| |《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950万元受让盈冠公司持|
| |有的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31.97%股权。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银行借贷 |2005-05-13 |2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日前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
| |向华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2000万元|
| |流动资金的贷款期限为2005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贷款年|
| |利率5.58%,担保单位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银行借贷 |2005-05-12 |16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日前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
| |向华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1600万元|
| |流动资金的贷款期限为2005年4月30日至2005年7月30日,贷款年|
| |利率5.22%,担保单位为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 |
├──────┴────────────────────────────┤
| 对外投资 |2005-04-30 |51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日前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
| |公司拟与海淀集团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暂|
| |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共同经营 |
| |特种漆包线及其他机电产品。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3000 |
| |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以经评估后的福州马 |
| |尾开发区的新厂区资产(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为出|
| |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该项资产合计评估值为人民|
| |币16005.63万元,扣除未付款后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2777.01万|
| |元,经双方协商认定作价为人民币12757.31万元。公司以其中51|
| |00万元用于出资,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其余作为合资公司对 |
| |公司的负债,在合资公司偿还或公司将其转为对合资公司再投 |
| |资前由合资公司按一年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
| | 此次合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银行借贷 |2005-03-26 |77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以及位于福州晋安 |
| |区福马路81号厂区所拥有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为公司新增|
| |5500吨变频电机用抗晕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年新增4500吨自|
| |润滑漆包线和特殊用途自粘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等两个技术改|
| |造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柒仟柒佰|
|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
├──────┴────────────────────────────┤
| 银行借贷 |2005-01-12 |61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
| |闽都支行申请技改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100万|
| |元,借款期限为72个月,该笔贷款用于公司马尾开发区新厂区建|
| |设技术改造项目。 |
├──────┴────────────────────────────┤
| 收购兼并 |2004-12-23 |35522.24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
| |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北京|
| |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决议:同意冠城新泰与北京市国|
| |土资源局签订《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朝阳区|
| |太阳宫新区C区西部组团项目土地(宗地出让面积:41700平方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166800平方米)使用权,合同地价款共计人民 |
| |币21016.80万元,土地用途:商业金融业,出让年限为40年;同 |
| |意冠城正业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 |让合同》,受让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土地(宗地出让面积:|
| |1338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00700平方米)使用权,合同地 |
| |价款共计人民币14505.435万元,出让年限:住宅为70年,商业 |
| |为40年,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
├──────┴────────────────────────────┤
| 收购兼并 |2004-12-22 |1447.13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447.13万元收购衡阳华丰房地产开发 |
| |有限公司51%股权。其中:出资人民币1362.01万元受让自然人关|
| |森发持有的华丰公司48%股权;出资人民币85.12万元受让自然人|
| |曹建军持有的华丰公司3%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
| |华丰公司51%的股权,华丰公司纳入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 |。 |
├──────┴────────────────────────────┤
| 银行借贷 |2004-10-13 |5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
| |4年9月14日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中(长)期借款合同,该合同|
| |事项已经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合同|
| |具体内容如下: |
| | 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
| |04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借款年利率为:同期同档国家基|
| |准利率上浮10%,按年调整,一年一定。借款保证方式为土地使 |
| |用权抵押,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北京朝阳|
| |区太阳宫乡太阳宫新区F区二期住宅、配套、非配套地下车库用 |
| |地使用权作为本次借款抵押物。 |
| | 截止本公告日,本项贷款实际已发放3.1亿元;原F区一期贷|
| |款已归还1.5亿元。 |
| | 借款已于2006年8月10日还清。 |
├──────┴────────────────────────────┤
| 收购兼并 |2004-08-28 |8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近日与北京嘉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受让嘉凯置业持有的公司拥有实际控 |
| |制权的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 |
├──────┴────────────────────────────┤
| 企业借贷 |2004-08-28 |2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股东借款方式向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2亿元,用以北京太阳宫B区项目的开发|
| |,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
|购销商品或劳|2004-08-28 |60000.00 |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
| |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土地开发协议书》,由冠城正业委托冠城|
| |新纪实施太阳宫B区土地前期综合开发工作(包括拆迁及七通一平|
| |等),该项工作预计总费用为6亿元,冠城正业同意预付前期费用|
| |2亿元。 |
├──────┴────────────────────────────┤
| 资产出售 |2003-12-25 |425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3年12月24日与北京恒兴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公司将所有的厦门市开元区嘉莲里一号|
| |海山大厦1-6层、附属楼1-3层房产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转让予恒|
| |兴基业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250万元。 |
├──────┴────────────────────────────┤
| 银行借贷 |2003-11-13 |1000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中|
| |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短期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期限为|
| |2003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年利率为4.779%。此次贷款已|
| |经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公司借款与|
|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此次贷款提供连|
| |带责任担保。 |
├──────┴────────────────────────────┤
| 企业借贷 |2003-09-23 |500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
| |向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 |
| |限2年,利率为年5.8%的贷款。本次贷款将由北京冠海房地产有 |
|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交款期为2003年9月25日至2003年9月|
| |28日;签约期为2003年9月28日至2003年9月29日。 |
└──────┴────────────────────────────┘
【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
| 截止日期 |2009-06-30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1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控股股东 |21940.02| 64.49%|
| |公司 |资金 | | | |
└─┴────────┴───────┴──────┴────┴────┘
【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7-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 |14017736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9年7 |
| |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
| |司)办理了5笔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合计解除质押的股票共计11|
| |5500000股。同时,丰榕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7000万股股份(其|
| |中5800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 |中信信托),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司向中信信托借款5亿元人民币的质押担保。该项股份已于2009年7|
| |月2日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200万股( |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8.50%,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38%)。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12-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 |
| |公司(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8年11月27日将|
| |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闽都支 |
| |行)的公司股份5060000股和6325000股(合计11385000股)解除质押 |
| |,并于同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闽都|
| |支行,作为公司向闽都支行借款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已 |
| |于2008年11月25日签署,借款期限为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11月|
| |20日,年利率为6.993%的固定利率)的担保,质押期限至2009年11 |
| |月20日,相关《质押合同》已于2008年11月25日签署。上述股权解|
| |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办理完毕。 |
| |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7500000 |
|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59857352股的79.76%,占公司股本总数|
| |的20.8%)。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9-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
| |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正业)于2008年9月22日召开的 |
|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冠城正业继续向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下称:中诚信托)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
| |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至2009年6月29日), |
| |年利率为10%,用于北京太阳宫新区b组团(太阳星城火星园)一期的|
| |开发建设。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115500000股公司股 |
| |票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上述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均已于2008年9 |
| |月23日签署。质押手续目前还在办理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5-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
| |有公司股份147857352股,下称:丰榕投资)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7000万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作|
| |为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诚信托借款七亿元人民币|
| |的担保,现因原质押物的市场价值下降,故丰榕投资增加质押其持|
|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质押期限至2009年1月5日,相关股|
| |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6885000 |
|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5.8%,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9%)。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1-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
| |股份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 |
| |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了已到期的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的本公司4,400,000股限售流通股,并在中国证 |
| |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丰|
| |榕投资于2007年12月27日办理了该笔股票的续押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1-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
|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
| |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了其原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并在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丰榕投|
| |资于2007年12月27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日|
| |,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9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
| |总数的54.3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54%)。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9-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2007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
| |持有的公司合计6000万股股份(其中:2000万股为普通股,4000万 |
| |股为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
| |托),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
| |诚信托借款七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该项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
| |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 |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万股( |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6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48%)。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6-12-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450万|
| |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为公司向工行申|
| |请贷款人民币1600万元,以及丰榕投资向工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 |丰榕投资已于2006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此次股权质押之后,丰榕投资共将其持有的公司7085万股限售|
| |流通股进行质押。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9-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第一大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0646246股|
| |社会法人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26.28%)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
| |银行,质押期限自2004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20日。福州盈榕投|
| |资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
| |法人股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银行,该质押同时解除。 |
| | 2005年9月8日公告,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3日 |
| |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银行,该质押同|
| |时解除。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9-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 |
| |持有的公司70646246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以担保合|
| |同项下公司所欠厦门国际银行的全部债务的清偿。 |
| |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
| |法人股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银行,该质押同时解除。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
| |下称:盈榕投资)通知,盈榕投资原将其持有的公司70646246股社 |
| |会法人股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现将其中的21646246股社会法人股|
| |解除质押。 |
| | 盈榕投资已于200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
| | 截止目前,盈榕投资仍将其持有的公司49000000股社会法人股|
| |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剩余35775496股社会法人股未质押。 |
└────┴─────────────────────────────┘
【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9-07-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
|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行(下称:商 |
| |业银行)申请办理统一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该额 |
| |度下,公司于同日与商业银行签署了《统一授信合同》和《单位借|
| |款合同》,统一授信合同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控股|
| |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单位借款合|
| |同(短期借款)的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月利率为4.64625‰。 |
| |上述授信期限及借款期限均自2009年7月3日至2010年7月3日。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8-10-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8000.00 |
├────┼─────┴──────┴──┴───────┴─────┤
| 说 明 | 公司于同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下称:中信银 |
| |行)分别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和《动产质押合同》,公司向中信 |
|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
| |(自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9月27日);同时由公司作为质押人,利|
| |用公司所有或拥有的存货和在产品等资产和财物设定质押,向中信|
| |银行提供并履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12 |
| |月27日。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8-05-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
|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 |民币1亿元整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
| |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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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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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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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财政对公司向金融机构|
| |申请的2700万元三年期贷款提供全额财政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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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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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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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光大银行(简称:光大银行)|
| |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1250|
| |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壹年(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
| |月27日)。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及韩国龙为本次授信的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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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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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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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
| |议》及《借款合同》,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19|
| |500万元的授信,其中:一般贷款为14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50|
| |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2006年3月31日至2007年3月31日)。 |
| | 根据《借款合同》,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贷款人民币14500万 |
| |元,期限为2006年3月31日至2007年3月31日,贷款年利率为5.58% |
| |。 |
| | 上述事项由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已经公|
| |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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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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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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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信银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书|
| |》、《授信额度质押合同》,公司同意以铜杆及漆包线等原材料为|
| |质押物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专项授信,期限壹|
| |年(2006年3月13日至2007年3月13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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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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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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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
| |同》,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
| |授信,期限壹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授信期限为2005年9月27日至2006年9月27日;费率由双方在每项|
| |具体业务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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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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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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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
| |议》,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
| |承兑汇票(含20%保证金),期限一年。授信期限为2005年5月24日至|
| |2006年5月24日。费率由双方在具体业务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并 |
| |以双方签署的每一笔具体业务合同为准。用于购买漆包线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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