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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600067] 009
☆公司大事☆ ◇600067 冠城大通 更新日期:2009-11-16◇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17】
 刊登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通)于2009年11月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下称:中国银行)签署了《人民币借款合同》,江苏大通向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年利率5.0445%。公司于同日与中国银行签署了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江苏大通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8059.4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9-11-12】
 刊登下属控股公司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公司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阳)于2009年11月10日与山西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银源煤焦)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和《车位买卖合同书》,北京鑫阳将位于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2楼(地上建筑层数为13层,总建筑面积预测为26994.46平方米,其中1层-2层、3层-13层土地用途分别为商业、办公)及部分位于A区1#、A3地下车库(共计190个车位)出售给银源煤焦,上述房屋按每平方米人民币16814元作价,合计总价款为45388.485万元(以实测面积为准并相应调整房屋总售价款);每个车位按人民币18万元计价,合计总价款3420万元。上述交易总价款共计48808.485万元。交易双方同时对上述买卖标的的交付条件作出相关约定。该等买卖标的均已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批准预售。

【2009-11-07】
 刊登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额度为3268万元、授信期限自2009年10月30日至2010年9月4日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6160.2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9-10-29】
 公布2009年三季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25元,稀释每股收益0.25元,每股收益(扣除)0.25元,每股净资产2.56元,净资产收益率9.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0316433.69元,营业收入2936666075.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4212843.4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67954814.59元。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福州大通将位于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7号(即福州马尾快安科技园区67、71号地块)的部分厂房及附属设施(含漆棚)合计建筑面积14650平方米出租给公司,参照可比的同区域厂房市场租赁价格,确定租赁价格为9元/月·平方米,合计131850元/月,即年租赁费为1582200元;公司利用福州大通的供电系统,福州大通通过自有的管道系统向公司提供自来水资源,双方对水、电费结算作出相关约定。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09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

【2009-10-13】
 刊登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签署的有关主承销及保荐协议(下称:原协议),由中信证券为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09年12月31日。现因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聘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证券)担任本次配股的保荐机构,并已于2009年8月16日与平安证券签订了有关保荐协议。平安证券承诺自与公司签署该保荐协议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承担公司2008年公开增发的持续督导工作,即由平安证券承接中信证券的保荐工作,并委派齐政、陈拥军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已于2009年10月10日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关于<原协议>的终止协议》,原协议中约定中信证券应承担的持续督导责任自公司与平安证券签订上述保荐协议之日终止。

【2009-09-05】
 刊登澄清公告
    冠城大通澄清公告
    近日新闻、网络媒体对中石油职工团购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正业)所开发的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的楼盘做了相关报道。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中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澄清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持有冠城正业60%的股权,该股权是公司于2004年8月、2007年8月30日分别受让北京嘉凯置业有限公司、熊鹰所持有的冠城正业40%、20%的股权。冠城正业另40%股权持有者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公司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媒体所报道的预售登记融资信托行为。
    3、冠城正业此项交易完全为市场买卖行为。目前,交易双方正在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积极履约,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2009-08-19】
 刊登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2009年8月14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称:建设银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透支业务合同》,公司与建设银行分别就上述两合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福州大通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下浮10%)、透支额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借款期限及透支额度有效期间均为2009年8月14日至2010年8月14日;公司为福州大通在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本金数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1000万元,保证期间均自上述两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担保金额为20,742.8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6,742.8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9-08-15】
 刊登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9年8月13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通)与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分行城南支行(下称:农业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江苏大通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2009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2日,年利率5.5755%;公司为农业银行按主合同与江苏大通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3742.8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9-08-1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2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总股本612918781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二、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配股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2009-08-12】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009-08-11】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冠城大通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1200万股股票限售期将满,将于2009年8月13日起上市流通。

【2009-08-06】
 刊登举行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公告
    冠城大通举行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9年8月7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投资者可以登录"福建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chinairm.p5w.net/fujian/)参与本次活动。

【2009-08-05】
 刊登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万盛)根据股东会决议,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南京万盛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1亿元(用于冠城新地A组团一期建设),贷款期限自2009年7月31日至2011年7月30日,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以提款日为起点,每满6个月对本合同项目贷款利率按当时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上浮10%)。南京万盛将位于六合区雄州镇江北大道之东雍六路之西蒋湾路以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交通银行,抵押面积200010平方米,为上述《借款合同》中所确认的债务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市中支行(下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福州大通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止);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3742.8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9-08-01】
 刊登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太阳宫)与北京银行朝外支行(下称:北京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太阳宫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数额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24个月,利率以提款日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20%);公司为太阳宫上述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2009年7月28日至2011年7月28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太阳宫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0742.8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9-07-30】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提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9-07-29】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009-07-28】
 公布2009年半年报及配股方案公告
    冠城大通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5元,稀释每股收益0.15元,每股收益(扣除)0.15元,每股净资产2.54元,净资产收益率6.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3055936.42元,营业收入161366954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4257221.0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56343984.3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召开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通过关于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截止2009年6月30日总股本612918781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四、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8月12日13:30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67",投票简称为"冠城投票"。

【2009-07-17】
 刊登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5日召开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称:建设银行)于同日签署《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预付款最高额度人民币1亿元整,期限从2009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15日。对每笔应收账款,建设银行按应收账款票面金额的0.8%向公司收取应收账款管理费。保理预付款利息按照每笔保理预付款发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支付。

【2009-07-14】
 刊登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关于提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2009年度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由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二、通过《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借款担保,其中:
    (1)同意为江苏大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的2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2)同意为江苏大通向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分行城南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2、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借款担保,其中:
    (1)同意为福州大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2000万元贷款及1000万元法人透支提供担保。
    (2)同意为福州大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提供担保。
    (3)同意为福州大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交通路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同意将上述担保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7月29日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7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09-07-07】
 刊登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冠城大通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612,918,78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0日
    除息日:2009年7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17日
    关于签订授信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行(下称: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统一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该额度下,公司于同日与商业银行签署了《统一授信合同》和《单位借款合同》,统一授信合同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单位借款合同(短期借款)的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月利率为4.64625‰。上述授信期限及借款期限均自2009年7月3日至2010年7月3日。

【2009-07-04】
 刊登关于签订授信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签订授信合同公告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该行向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整(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授信期限为2009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借款合同公告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分别于2009年6月25日、2009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8100万元、25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分别为自2009年6月25日起至2010年6月22日、自2009年6月30日起至2010年6月25日;借款期间利率均为年利率4.779%的固定利率,担保方式均为抵押担保。
    股权解押暨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17736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9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5笔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合计解除质押的股票共计115500000股。同时,丰榕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7000万股股份(其中5800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借款5亿元人民币的质押担保。该项股份已于2009年7月2日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2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8.50%,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38%)。
    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及质押合同公告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正业)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通过,同日,冠城正业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签订《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2月24日,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7.9%;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信信托签署《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7000万股公司股票为上述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09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截止本公告日,冠城正业已相继归还了以前年度向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7亿元和4亿元两笔借款及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6亿元委托贷款,合计已归还贷款17亿元。

【2009-06-29】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于同日与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榕投资)签署《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009-06-2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6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9-06-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召开股东大会。

【2009-06-25】
 刊登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冠城大通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59857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8%,下称:丰榕投资)的通知,自2009年5月19日至6月24日期间,丰榕投资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79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减持后尚持有公司股份14017736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17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009-06-18】
 刊登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土地抵押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土地抵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万盛)于2009年6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南京万盛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的23100111036、23100111037号宗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为自2009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10日期间工商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开立担保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而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及工商银行与公司签订的编号为2008年(闽都)字第0114号、0135号、0154号、0166号及2009年(闽都)字第0023号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土地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2009-06-11】
 刊登出售资产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2009年6月9日与福建天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利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60万元,下称:联通电工)75%股权转让给天利集团,以联通电工2009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6926964.92元为作价依据,确定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万元。
    二、通过公司为控股95%的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朝外支行申请的5亿元贷款(期限2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639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2009-06-09】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度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在2009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8日期间向浦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009-06-03】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日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期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下称:浦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本金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数量为2.504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9-05-23】
 刊登下属全资子公司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全资子公司合同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新泰)相关临时股东会决议,冠城新泰于2009年5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称: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整,借款期限二年(自2009年5月20日至2011年5月19日),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按一年一定,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5%)。本次借款由冠城新泰位于朝阳区太阳宫新区 C 区西部组团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抵押期限至2013年5月19日止。

【2009-05-21】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1291878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六、续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2009-05-20】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12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元
    2   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元
    3   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元
    4   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4.00元
    5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元
    6   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6.00元
    7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00元
    8   关于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8.00元
    9   关于公司2009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
        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9.00元
    10  关于续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元
    1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元
    12  关于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借款合同>的议案                       12.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1股
    B、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2股
    C、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009-04-30】
 刊登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同意公司为江苏大通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12个月;并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2009年4月27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该合同,公司同意为江苏大通向建设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
    若本次担保发生,本公司累计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4740万元。

【2009-04-27】
 公布2009年一季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4元,稀释每股收益0.04元,每股收益(扣除)0.04元,每股净资产2.42元,净资产收益率1.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3765488.2元,营业收入443354714.0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620827.8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4191408.11元。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2009年4月24日公司与丰榕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根据该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
    鉴于丰榕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20日在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与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榕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12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元
    2   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元
    3   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元
    4   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4.00元
    5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元
    6   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6.00元
    7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00元
    8   关于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8.00元
    9   关于公司2009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
        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9.00元
    10  关于续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元
    1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元
    12  关于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借款合同>的议案                       12.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1股
    B、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2股
    C、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009-04-22】
 刊登向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称:建设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起息日基准利率下浮10%。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0日。该笔借款由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与建设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2009-04-17】
 刊登北京鑫阳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鑫阳)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下称:北京石油)签署的《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下称:外南街)危改项目a区a1写字楼购买意向书》(下称:《意向书》)的约定,双方于2009年4月15日签署了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鑫阳分别将外南街危改小区a地块a1写字楼3至20层(合计建筑面积约为2.38万平方米)、1至2层(合计建筑面积为1742平方米)出售给北京石油,总价款分别约为3.21亿元、2352万元,交付时间均为2010年9月30日前。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合同签署后,《意向书》中有关购买地下车库的各项约定继续有效。该等约定直至北京鑫阳取得地下车库预售许可证后,双方依约共同签署地下车库的预售合同之日终止。

【2009-04-04】
 刊登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冠城大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2009年4月3日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9-03-31】
 公布2008年年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3元,稀释每股收益0.3元,每股收益(扣除)0.27元,每股净资产2.36元,净资产收益率12.0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3109163.77元,营业收入4486120814.4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3904332.0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47474648.67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总股本612,918,7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0.8 元(含税)。
    通过《关于公司200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根据本公司与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8 万元。
    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公司2008 年度合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9,676,484.38 元。
    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销的议案》,需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5,781,779.01 元,该转销对利润不造成影响。
    通过《关于公司2009 年度为相关单位体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与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天宇”)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即公司为福州天宇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同时本公司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福州天宇提供担保。
    2、同意与福建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即公司为福抗药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 万元,同时本公司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福抗药业提供担保。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4、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大通为公司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
    5、同意子公司福州大通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 万元;
    通过《关于公司2009 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为满足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需要,拟提议:
    (1)同意向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3.5 亿元;
    (2)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广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6 亿元;
    (3)同意向福州商业银行平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 亿元;
    (4)同意向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 亿元;
    (5)同意向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 亿元;
    (6)同意向中信银行古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6 亿元;
    (7)同意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 亿元;
    (8)同意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 亿元;
    (9)同意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5 亿元;
    (10)同意向招商银行五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 亿元;
    (11)同意向上海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 亿元;
    通过《关于续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200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09-03-28】
 刊登借款公告
    冠城大通借款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2009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23日的期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连续办理最高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本次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26日,年利率为5.31%。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

【2009-03-20】
 刊登落实福建监管局巡回检查整改通知公告
    冠城大通落实福建监管局巡回检查整改通知公告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监管局)根据有关文件于2008年12月16日起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就巡回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出具了有关《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于近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有关整改措施,现予以公告。

【2009-03-17】
 刊登下属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阳)近日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下称:北京石油)签署《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项目a区a1写字楼购买意向书》,北京鑫阳将该写字楼[总可售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最终交易面积依据预售许可证标明的可售面积确定,最终结算面积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及a区1#地下车库(200个)出售给北京石油,另外北京鑫阳同意除此之外为北京石油保留50个车位的购买权力。交易价格按写字楼部分每平方米13500元人民币、地下车库16万元/个计算。

【2009-02-28】
 刊登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冠城大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09年2月26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9-02-25】
 刊登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签署有关关于b区项目合作的协议:在公司下属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0万元,下称:冠城正业)取得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二、三组团(下称:二、三组团)全部预售许可证后三十日内,将二、三组团除商业配套外的全部住宅房屋(即1#至8#住宅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预售面积约为16.59万平方米)及b号写字楼(建筑面积约为5.15万平方米)出售给中信信托指定的买受人,出售总价款约为人民币20.6亿元。在冠城正业与中信信托指定的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中信信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人民币800万元受让中信信托持有的冠城正业40%股权。
    出售及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署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本公司目前已持有冠城正业60%的股权,本股权转让的实施,将使公司增持冠城正业40%的股权,因此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正业100%股权,取得全资控股。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9-01-08】
 刊登太阳宫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太阳宫重大合同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太阳宫)就中标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 d 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下称:项目)事宜,于2009年1月4日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下称:土地中心)签署《项目监管委托协议》,与土地中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仙桥支行(下称:酒仙桥支行)签署《项目资金监管协议》。太阳宫受土地中心委托自行筹措资金进行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开发周期为18个月(自开发授权批复之日开始至项目结案验收之日止);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总额[含土地一级开发利润(利润率为8%)]为15.34亿元人民币;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万元,太阳宫应于授权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将监管资金5.37亿元(为中标报价的35%)划入土地中心在酒仙桥支行设立的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监管账户。

【2009-01-07】
 刊登同意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2.7亿元人民币的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新泰")增资2.7亿元人民币。
    冠城新泰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此次增资完成后,冠城新泰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亿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009-01-06】
 刊登下属控股子公司贷款展期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贷款展期公告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与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华油公司")签署的6亿元委托借款于2009年1月1日到期。现经冠城正业、华油公司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三方协商一致,并于2008年12月31日共同签署了《委托借款展期协议书》,根据协议书该笔6亿元委托借款将展期至2009年06月30日,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为年息4.86%,其它条款不变。

【2008-12-31】
 刊登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年12月29日,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于福州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借款壹仟伍佰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提供担保9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82亿元人民币。

【2008-12-30】
 刊登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于2008年12月11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宏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内(借款期限从2008年12月25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
    冠城宏业以其所有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供抵押担保。
    经冠城宏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协商,双方于2008年12月25日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借给冠城宏业人民币6000万元,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008-12-27】
 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及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未获证监会核准公告
    冠城大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4,016,627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9年1月5日。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未获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08年12月10日召开的相关会议审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未获通过。

【2008-12-25】
 刊登下属控股子公司一级土地开发中标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一级土地开发中标公告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的《中标通知书》。根据该通知内容太阳宫已通过投标方式竞得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D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相关内容如下:
    1、该地块位于北京朝阳区太阳宫乡,项目用地面积69.6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及配套。
    2、中标价(即土地一级开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5.34亿元。
    3、太阳宫将于10个工作日内就上述事宜与有关政府部门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监管托管协议》及《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2008-12-23】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年12月15日公司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2008年12月18日,公司同平安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若本次担保发生,本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提供担保9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福州大通的担保累计发生数量为8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关于变更保荐人代表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接到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书面通知:因原保荐代表人范文明先生出现工作变动,国海证券决定由马涛先生接替范文明先生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08-12-12】
 刊登福州大通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福州大通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大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闽都支行)于2008年12月9日签署《保证合同》,福州大通同意为公司向闽都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3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08年12月9日至2009年11月27日。该事项已经福州大通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实施后,福州大通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3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8-12-10】
 刊登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冠城宏业增资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仍将持有冠城宏业100%股权。

【2008-12-0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2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8-12-0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召开股东大会。

【2008-12-03】
 刊登股东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冠城大通股东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城大通)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因包销冠城大通公开增发余股而持有冠城大通31911703股股份,占冠城大通总股本的5.21%,下称:中信证券)于2008年8月13日至1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减持冠城大通股份30911703股,占比5.0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信证券持有冠城大通1000000股股份,占冠城大通总股本的0.16%。未来12个月内,中信证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市场状况继续处置拥有的冠城大通股份。

【2008-12-02】
 刊登下属全资子公司贷款展期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全资子公司贷款展期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新泰)近日与凯德(上海)商用房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凯德公司)、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委托借款展期协议书》,冠城新泰相关委托借款合同项下的2亿元委托借款(于2008年11月29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凯德公司审查同意予以展期,展期至2009年11月28日,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为国家一至三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为固定利率。
    股权解押及质押暨相关借款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8年11月27日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闽都支行)的公司股份5060000股和6325000股(合计11385000股)解除质押,并于同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闽都支行,作为公司向闽都支行借款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已于2008年11月25日签署,借款期限为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11月20日,年利率为6.993%的固定利率)的担保,质押期限至2009年11月20日,相关《质押合同》已于2008年11月25日签署。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7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59857352股的79.76%,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0.8%)。

【2008-11-28】
 刊登土地竞买进展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冠城大通土地竞买进展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冠城宏业)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帝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森帝贸易)于2008年11月26日以8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联合竞得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 t101-0047宗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土地面积为49581.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5693平方米;容积率4.15;使用年期为住宅用地70年,公寓、办公及酒店用地50年;下称:项目土地),随后即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签订《深圳市项目改造权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本次竞买成功后,公司将按原与森帝贸易签署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对一级土地整理收益进行清算,然后共同组建深圳冠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土地的开发,并于2008年11月26日签署《联营合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冠城宏业以现金方式出资7000万元,占70%。项目公司经营期限目前暂定为15年,总投资额预计约为15亿元人民币(在建过程中自行负责筹资)。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11-21】
 刊登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拟将原投资用于"南京万盛世纪新城项目"开发的募集资金143983078.61元全部变更投入"北京太阳星城b区项目"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将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福州大通的担保累计数量为8996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8-10-31】
 刊登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30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投票方式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以投票方式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以投票方式通过《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2008-10-30】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3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亿元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00 元
    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2.00 元
      相关事项的议案
    3 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
       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3.00 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     买入      1 股
    B、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      买入     2 股
    C、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      买入     3 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8-10-23】
 刊登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本公司持股60%)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以冠城正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供抵押担保,向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申请4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开发建设。
    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至2009年6月30日。
    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为10%。
    担保方式:以冠城正业拥有的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
    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为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开发提供有利的资金保证,有利于子公司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的顺利开发。

【2008-10-16】
 刊登更正公告
    冠城大通更正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5日公告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项会议召开时间出现错误,现更正为: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0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10-15】
 公布2008年三季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32元,稀释每股收益0.32元,每股收益(扣除)0.29元,每股净资产2.7元,净资产收益率10.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60589583.12元,营业收入3324463920.7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9997499.6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57786832.58元。
    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原股东的认购意向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向老股东优先配售或对老股东的优先配售比例(如有),并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发行债券的上市
    同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7、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三、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方案以最终获得公司债券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 年10 月30 日下午14:3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 年10 月30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32 号元洪大厦26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3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亿元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00 元

    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2.00 元
      相关事项的议案

    3 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
       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3.00 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     买入      1 股
    B、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      买入     2 股
    C、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5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      买入     3 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8-10-0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6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下属控股子公司买卖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太阳宫)于2008年9月28日与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下称:北京华油)签署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太阳宫将位于北京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楼的全部商品房(用途为办公,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抵押登记日期为2008年5月19日)出售给北京华油,按照8号楼整栋实测建筑面积52402.16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14700元人民币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770311752.00元。
    重大合同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召开的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同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下称:中信银行)分别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和《动产质押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自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9月27日);同时由公司作为质押人,利用公司所有或拥有的存货和在产品等资产和财物设定质押,向中信银行提供并履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12月27日。公司于2008年9月27日与中信银行签署《人民币借款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人民币4300万元,贷款利率为7.92%(以贷款实际提款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贷款期限为一年(自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9月27日)。

【2008-10-06】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1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008-09-25】
 刊登下属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正业)于2008年9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冠城正业继续向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的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至2009年6月29日),年利率为10%,用于北京太阳宫新区b组团(太阳星城火星园)一期的开发建设。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115500000股公司股票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上述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均已于2008年9月23日签署。质押手续目前还在办理中。
    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冠城新泰)于2008年8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鉴于凯德(上海)商用房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向冠城新泰发放的委托贷款于近日到期,经协商同意将上述到期借款2.5亿元人民币展期至2009年9月22日,展期期间利率以现时国家1至3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冠城新泰以其所有的太阳宫新区c区西部组团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供抵押担保。相关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已于2008年9月23日签署。

【2008-09-19】
 刊登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9月17日召开,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北京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于2008年10月6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1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008-08-29】
 公布2008年半年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2元,稀释每股收益0.22元,每股收益(扣除)0.19元,每股净资产2.01元,净资产收益率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2852077.86元,营业收入2253750954.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2043767.5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09746799.53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8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及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08-08-26】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年8月21日,公司同城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向城南支行申请的借款期限为2008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0日的15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同日,公司同淮安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对淮安分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08年8月22日至2009年8月18日,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2400万元,为江苏大通的担保累计数量为6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8-08-16】
 刊登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冠城大通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承诺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2008-08-14】
 刊登福州大通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福州大通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大通)股东大会决议,其日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闽都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向闽都支行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08年7月29日至2009年7月15日。
    本次担保实施后,福州大通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确定本次募集资金具体项目和投资金额,即投资350000000元用于北京太阳星城B区项目开发,投资143983078.61元用于南京万盛世纪新城项目开发。

【2008-08-13】
 刊登增发上市日,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冠城大通增发上市日,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共计60,000,000股A股股票将于2008年8月13日上市,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12,000,000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本次增发的其余股份无锁定期限制。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8月13日
    3、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612,918,781股
    4、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93,983,078.61元。本次发行费用合计25,616,921.39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43元。
    6、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42元(按照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收益:0.34 元(按照200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008-08-12】
 刊登股东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冠城大通股东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城大通)本次公开增发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关于冠城大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主承销及保荐协议》,以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包销冠城大通本次增发股份31911703股(占冠城大通增发后总股本的5.2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信证券持有冠城大通31911703股股份。

【2008-08-11】
 刊登增发的60000000股A股8月13日上市的公告
    冠城大通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共计60,000,000股A股股票将于2008年8月13日上市,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12,000,000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本次增发的其余股份无锁定期限制。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8月13日
    3、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612,918,781股
    4、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93,983,078.61元。本次发行费用合计25,616,921.39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43元。
    6、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42元(按照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收益:0.34 元(按照200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008-08-02】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下称:福建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向福建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8年7月24日至2009年7月24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2009年7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福州大通的担保累计数量为8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24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8-08-01】
 刊登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发行与配售结果
    1、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配售比例:100%。
    (1)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067”认购部分,优先配售股数:7,690,297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82%。
    (2)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认购部分,优先配售股数:12,0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
    2、网上发行数量及配售比例
    网上通过“730067”认购部分,中签率:100%,配售股数:5,898,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83%。
    3、网下发行的数量和配售结果
    网下申购,配售比例:100%,配售股份:2,5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17%。
    4、承销团包销数量
    承销团包销31,911,703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3.18%。
    网下所有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获配股数及应补缴款金额列示如下:
    序号 投资者股票帐户名称   股票账户号码   获配股数 补缴款金额
                                            (股)    (元)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部分:
    1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B880870140  12,000,000    0
    除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外网下机构配售部分:
    2    全国社保基金——一组合 D890728183  500,000     3,464,000
    3    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资询 B880589715  2,000,000  13,856,000
         有限公司

【2008-07-31】
 刊登关于高管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公告,继续停牌
    冠城大通高管计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近期公司董事会秘书获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书面计划:
    1、具体增持对象及数量、时间如下:
    姓名            职务             预计买入时间            预计买入数量
    韩孝捷     董事、总经理   2008年中报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    500,000股
    刘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同上                 150,000股
    韩国建     副总经理                  同上                 150,000股
    官伟源     副总经理                  同上                 150,000股
    林思雨     副总经理                  同上                 150,000股
    林湜       财务总监                  同上                 100,000股
    肖林寿     董事会秘书                同上                 100,000股
    合计                                                                1,300,000股
    2、公司高管增持的公司股份每股价格不低于本次增发价人民币8.66元;
    3、公司高管根据该书面计划增持的股票,若在公司任职期间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25元/股。
    同时,上述计划的实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2008-07-29】
 刊登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今起停牌
    冠城大通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0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7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34号文核准。
    2、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6、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200,000元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全额优先配售,剩余部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定价发行。
    8、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承销期限: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8月4日
    本次增发投资者的申购日为:2008年7月29日。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 年7 月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2.17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19,983,375 股,约占本次增发实际最高发行数量的99.99%。
    公司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申购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申购简称为“冠城配售”,申购代码为“700067”。
    除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外,公司原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可以参与非优先认购权的申购。非优先认购权的申购分为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
    网上申购部分:每个股票账户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 股,超过1,000 股必须是1,000 股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为6,000 万股。网上申购代码为“730067”,申购简称为“冠城增发”。

【2008-07-25】
 刊登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上午停牌一小时
    冠城大通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0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7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34号文核准。
    2、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6、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39,200,000元
    7、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全额优先配售,剩余部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定价发行。
    8、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承销期限: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8月4日
    11、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           发行安排                               停复牌安排
    T-2(7月2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公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停牌
    T-1(7月28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7月29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   全天停牌
    T+1(7月30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日                     全天停牌
    T+2(7月31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日,确定网上、                
                   网下发行数量,计算配售比例和中签率     全天停牌
    T+3(8月1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和网上中签率公告       全天停牌
    T+4(8月4日)  刊登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正常交易
    1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新增股份将申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并自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08年7月28日(T-1日)14:30-16:30发行人拟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上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增发A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一、发行对象
    (1)网上优先配售对象
    网上优先配售对象为按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8日(T-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持有冠城大通无限售条件的A 股股份的股东。原无限售条件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067"、申购简称"冠城配售")行使优先配售权。
    (2)网上发行对象
    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3)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参与股票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二、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冠城大通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8日(T-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A 股股份数量以10:2.17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19,983,375 股。根据上述比例,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最多可优先认购约76,218,879股,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最多可优先认购约43,764,496 股。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并自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三、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除去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四、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五、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配售安排
    (一)有关优先认购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日):2008年7月28日。
    2、优先认购日(T日):2008年7月29日。
    逾期未行使权利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二)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的规定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067"、申购简称"冠城配售"行使优先配售权。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除通过网上申购专用代码"700067"行使优先配售权外,还可以通过供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的代码"730067"进行申购。但仅有通过代码"700067"申报的有效申购可获得优先配售,通过代码"730067"申报的有效申购按照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规定进行发售。
    网上发行每个股票账户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为6,000万股。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股数为50万股。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000万股。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的配售结果确定后,投资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8-07-19】
 刊登关于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该议案获通过,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
    (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获通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借款相关事宜。
    (三)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及授权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整改情况说明的报告》。

【2008-07-18】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3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1.00元
    2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具体方案及
       授权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3.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008-07-16】
 刊登收购资产公告
    冠城大通收购资产公告
    1、2008年7月14日公司与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耕石)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商评报字[2008]第1113号,截止2008年5月31日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新泰)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2,310.4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2,951.14万元,评估增值30,640.73万元,增值率1326.20%。评估增值的主要系冠城新泰拥有项目土地增值较大所致。
    经协商,双方同意以冠城新泰评估值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为此公司同意以人民币1.6亿元受让北京耕石持有的冠城新泰49%股权。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予以表决。同意受让北京耕石持有的冠城新泰49%股权;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韩孝捷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日2008年7月11日冠城新泰在北京召开股东大会,就此次转让事宜进行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一致同意:1、同意北京耕石将其所持有的49%股权转让给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同意根据本次股权转让修改耕石章程;3、同意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已持有冠城新泰51%的股权,本股权转让的实施,将使公司增持冠城新泰49%的股权,因此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新泰100%股权,取得全资控股。此次增持将增加公司权益土地储备面积约16 万平方米,能相应增加未来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战略转型。

【2008-07-02】
 刊登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延期一年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及相关授权(均于2008年7月19日到期)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三、决定暂停股权激励事宜:
    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鉴于股权激励与增发不能同时进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公司决定暂停股权激励事宜,待公司增发工作完成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及股权激励相关文件要求重新推出新的股权激励计划。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7月18日14:30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67";投票简称为"冠城投票"。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3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 亿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1.00元
    2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具体方案及
       授权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3.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与其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榕投资)签署《借款合同》,丰榕投资将向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期限为六个月,自丰榕投资直接/间接向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08-06-28】
 刊登关于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乙方)于2008年6月18日签署了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的《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额度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9年6月4日。对每笔应收账款,乙方按应收账款票面金额的0.4%向甲方收取应收账款管理费;保理预付款利息按照每笔保理预付款发放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支付。
    出售资产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384.4万元,下称:中科镓英)31.97%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冯志刚。双方于2008年6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中科镓英截止200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7149.02万元,并考虑到未来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前景,经协商确定为人民币4500万元。

【2008-06-19】
 刊登为亚通创新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为亚通创新提供担保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为互保单位福建省亚通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亚通创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下称:闽都支行)申请的人民币9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08年6月12日与闽都支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自当日起至2009年1月26日止。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6340万元,无逾期担保。

【2008-06-11】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下称:中国海淀)、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下称:江苏大通)投资各方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各方持股比例的协议》,三方同意共同对江苏大通增资人民币15233750元,其中公司以从江苏大通取得的2007年度分红款出资7383750.00元;中国海淀以本次分红款2101887.50元及现金2373112.50元出资44750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大通注册资本变更为11523.375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数由4125万元变更为4863.375万元,占增资后总股份的42.20%,仍为江苏大通第一大股东;中国海淀持股数变更为2947.5万元,占增资后总股份的25.58%。
    此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2008-06-04】
 刊登签订"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参与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棉山路交汇处宗地的竞买。该宗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土地面积为49581.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5693平方米;容积率<4.15;使用年期:住宅用地为70年、公寓、办公及酒店用地为50年。

【2008-05-31】
 刊登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于2008年5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借款,用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的开发建设。同意以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冠城正业于2008年5月29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借款期限:自2008年5月29日至2010年5月25日。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本次借款以冠城正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二年。

【2008-05-29】
 刊登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抵押合同公告
    1、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新泰")于2008年5月25日召开董事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申请借款,用于太阳宫新区C区西部组团的开发需要。
    冠城新泰于2008年5月26日与中诚信托签订了《借款合同》,本次借款由中诚信托以信托资金的形式发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一年,自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2.7%。
    2、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5日召开董事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将位于太阳宫新区(太阳星城)F区8号楼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房产为上述冠城新泰向中诚信托的五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并于2008年5月26日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三年。

【2008-05-28】
 刊登关于增发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冠城大通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增发新股不超过12000万股,该核准文件有效期为六个月。

【2008-05-23】
 刊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告
    冠城大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08-05-10】
 刊登股权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权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7857352股,下称:丰榕投资)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00万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作为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诚信托借款七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现因原质押物的市场价值下降,故丰榕投资增加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质押期限至2009年1月5日,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688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5.8%,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9%)。

【2008-04-29】
 公布2008年一季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7元,稀释每股收益0.07元,每股收益(扣除)0.07元,每股净资产2.15元,净资产收益率3.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7589683.44元,营业收入969992014.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9174596.2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32572094.59元。

【2008-04-24】
 刊登200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冠城大通200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有关文件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已披露的2007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现做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在"八、董事会报告(三)对未来发展的展望2、公司发展规划和2008 年经营计划"中补充完善公司在2008年度经营计划如下:
    2008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计划实现的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在增收的同时,注重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有效控制三项费用,2008年度费用率控制在4.5%左右。
    2、公司在"八、董事会报告(三)对未来发展的展望2、公司发展规划和2008年经营计划(4)充分利用多层次的融资平台,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现将此条修改为:
    (4)充分利用多层次的融资平台,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
    2008年,公司房地产业务将加快现有存量项目的开发进度,计划开工面积120万平米,为保证现有项目的开发建设,2008年公司约需25亿元的资金投入,对于开发所需的资金投入,计划通过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金融机构融资及销售回款等多渠道解决所需开发资金投入;对于漆包线业务,将保持原有的信贷规模以满足漆包线基本经营资金需要。

【2008-04-23】
 刊登预计08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的公告
    冠城大通业绩预增公告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8年一季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净利润相比增长50%以上。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2008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地产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2008-04-17】
 刊登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08年4月16日的审核结果,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有条件通过。公司将在收到有关书面通知后另行公告。

【2008-04-16】
 刊登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停牌的公告,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停牌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08年4月16日召开2008年第5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4月16日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08年4月14日、4月1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在这两个交易日中同一营业部净卖出股数占当日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2008-04-14】
 刊登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冠城大通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1.5股派0.167元(扣税后每10股派0.0003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4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4日
    实施本次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52918781股摊薄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37元。

【2008-03-29】
 刊登股权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权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8年3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正业房地产)向中诚信托借款七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该项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之前,丰榕投资已就上述借款事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万股质押给中诚信托,现因原质押物的市场价值下降,故丰榕投资增加质押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99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2.14%,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62%)。

【2008-03-25】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冠城大通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年3月20日,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申请的借款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15日的6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若本次担保发生,本公司累计为福州大通提供担保8000万元。该事项已经过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福州大通的担保累计数量为8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8-03-20】
 刊登借款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借款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太阳宫)于2008年3月19日同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丰榕)签署了《借款协议》,由太阳宫向福建丰榕借入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福建丰榕同意不计利息。

【2008-03-18】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7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8079894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5股派0.167元(含税)。
    三、续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2008年度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2008-03-1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召开股东大会。

【2008-03-06】
 刊登2008年度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2008年度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公告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08年度拟对下列单位实施以下担保事项:
    1、同意公司分别与福建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互保的最高限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17000万元;
    2、同意公司与福建省亚通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新集团)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公司为创新集团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创新集团提供担保;
    3、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通)向建行淮安支行、中国银行淮安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2500万元、1500万元;
    4、同意江苏大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福州大通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为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5、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农行北京海东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以上单位提供借款担保期限除福抗药业以董事会审批期限为准外,其余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以借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时间为准。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事宜还需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02-23】
 公布2007年年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43元,稀释每股收益0.43元,每股收益(扣除)0.4元,每股净资产2.06元,净资产收益率20.9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1725276.67元,营业收入4624548925.2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6946042.2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89791086.44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1日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及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8079894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5股派0.167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续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8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分别与福建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互保的最高限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17000万元;
    2、同意公司与福建省亚通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新集团)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公司为创新集团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创新集团提供担保;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通)向建行淮安支行、中国银行淮安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2500万元、1500万元;
    4、同意江苏大通为公司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福州大通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为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5、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农行北京海东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以上单位提供借款担保期限除福抗药业以董事会审批期限为准外,其余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以借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时间为准。
    五、通过2008年度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总额度为13.2亿元。
    六、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与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比较,上述各项追加调整共造成年初商誉项目增加10,485,756.58元,盈余公积减少13,298,579.11元,未分配利润增加23,771,295.26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3,040.43元。
    七、通过公司提取商誉减值的议案。
    公司确定与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需提取4,028,144.59元减值,相应抵减200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17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2008-01-31】
 刊登预计公司200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冠城大通业绩预增公告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7年全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净利润(未按新会计准则调整)相比增长50%以上。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2007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
    董事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08-01-05】
 刊登下属控股子公司贷款展期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贷款展期公告
    根据《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下称:服务总公司)、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委托贷款协议》,房地产公司的6亿元委托借款于2008年1月2日到期,现经委托人服务总公司审查同意予以展期,展期至2009年1月1日,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为年息2.3%。

【2008-01-04】
 刊登重大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重大合同公告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鑫阳)股东会审议,同意北京鑫阳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海东支行(下称:农行海东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行海东支行申请2亿元贷款,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即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该笔借款将用于北京鑫阳位于北京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区二期的开发。本次借款由北京鑫阳使用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抵押期限至2012年4月23日止。

【2008-01-03】
 刊登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冠城大通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8日召开,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选举韩国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韩孝煌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2、《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孝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华女士、韩国建先生、林思雨先生、官伟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刘华女士为常务副总经理;
    (3)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湜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4)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林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5)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坦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4、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7、选举陈道彤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主要业务负责人及参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员;
    4、由总经理提名的公司业务核心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签署后新进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骨干人员。
    二、首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冠城大通授予激励对象15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予日起5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冠城大通股票的权利。
    (一)首期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在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后,公司将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500万股公司股票作为首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二)首期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首期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共1500万份,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1%,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确定依据
    (一)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42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期权可以20.42元的价格购买一股公司股票。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为20.42元。
    1、首期激励计划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20.42元;
    2、首期激励计划公布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算术平均收盘价18.23元。
    四、股票期权的有效期、授予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5年。
    (二)授予日
    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后,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应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但授予日不为下列日期: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满一年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之间的任何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其已经行权但尚未出售的股票转让事宜由其与公司签订的《股票期权授予合同》另外约定。
    3、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4、若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则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转让时《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股票期权;若未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本激励计划自然终止。
    1、冠城大通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票期权将分三期行权,行权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2、冠城大通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首期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行权安排
    冠城大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五年。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一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40%,30%,30%的行权比例分期逐年行权。
    5、行权条件
    以公司2006年已实现的净利润(11,384.30万元)为基数,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每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且每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
    六、首期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首期激励计划的调整程序
    1、冠城大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后,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权解押暨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了已到期的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的本公司4,400,000股限售流通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丰榕投资于2007年12月27日办理了该笔股票的续押手续。
    同时,丰榕投资已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了其原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丰榕投资于2007年12月27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9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3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54%)。

【2008-01-02】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因重要事项未公告,2008年1月2日全天停牌。

【2007-12-2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8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议案》;

【2007-12-28】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冠城大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15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元
    1.01     选举韩国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1.01元
    1.02     选举韩孝煌先生为公司董事                        1.02元
    1.03     选举韩孝捷先生为公司董事                        1.03元
    1.04     选举刘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1.04元
    1.05     选举商建光先生为公司董事                        1.05元
    1.06     选举薛黎曦女士为公司董事                        1.06元
    1.07     选举陈金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7元
    1.08     选举陈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1.08元
    1.09     选举伍长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9元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0元
    2.01     选举陈道彤先生为公司监事                        2.01元
    2.02     选举林常青先生为公司监事                        2.02元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
             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议案                    4.00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1,1.02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2,以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1进行投票表决时,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优先于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议案2的表决方式同议案1。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买入1 股
    B、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2股
    C、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12-11】
 刊登董监事换届选举公告
    冠城大通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9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及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韩国龙先生、韩孝煌先生、韩孝捷先生、刘华女士、商建光先生、薛黎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金山先生、陈玲女士、伍长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陈道彤先生、林常青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推荐,陈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8日14:00召开2007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67";投票简称为"冠城投票"。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738067                      冠城投票                       15
    (2)表决议案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元
    1.01     选举韩国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1.01元
    1.02     选举韩孝煌先生为公司董事                        1.02元
    1.03     选举韩孝捷先生为公司董事                        1.03元
    1.04     选举刘华女士为公司董事                          1.04元
    1.05     选举商建光先生为公司董事                        1.05元
    1.06     选举薛黎曦女士为公司董事                        1.06元
    1.07     选举陈金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7元
    1.08     选举陈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1.08元
    1.09     选举伍长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9元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0元
    2.01     选举陈道彤先生为公司监事                        2.01元
    2.02     选举林常青先生为公司监事                        2.02元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公司与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
             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议案                    4.00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1,1.02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2,以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1进行投票表决时,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优先于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议案2的表决方式同议案1。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067 1 元买入1 股
    B、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2股
    C、股权登记日持有"冠城大通"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申报价格      买卖方向             申报股数
    738067              1元          买入                  3股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12-06】
 刊登土地开发合作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土地开发合作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与关联企业-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森帝木业)签署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实施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土地(即原森帝木业生产用地,共计10157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18年12月22日止;扣除应交还政府的10.5%款项后,该项目土地评估权益值为人民币62650万元)的前期整理,由公司出资18000万元作为该地块土地前期整理相关费用,以换取公司享有的28.73%土地补偿权益。并在该块土地挂牌交易后,双方联合参与该地块的竞拍,若本次项目土地最终由双方共同竞买到,双方同意另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以开发项目土地,其中公司占项目公司70%股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根据项目土地挂牌的最终成交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同意在对上述土地前期整理所得进行清算确认后,直接转入项目公司作为拟成立的项目的投资款。
    上述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2007-11-16】
 刊登为福建天宇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为福建天宇提供担保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由公司作为担保人为福建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天宇)向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11月7日。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08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2007-11-02】
 刊登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冠城大通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福建监管局有关通知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治理专项活动,目前已完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形成了整改报告。

【2007-10-30】
 公布2007年三季报
    冠城大通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27元,稀释每股收益0.27元,每股收益(扣除)0.25元,每股净资产1.89元,净资产收益率14.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9705782.74元,营业收入3381850265.5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1184585.3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08144284.11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于2007年10月29日召开临时会议,通过下述决议:
    1、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通过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苏州冠城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宏业”)增资6000万元。增资后冠城宏业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仍将持有冠城宏业100%股权。

【2007-10-26】
 刊登股权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权质押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7年10月2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99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其中550万股作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借款担保,440万股为公司1600万元借款的担保。该项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9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3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54%)。

【2007-10-25】
 刊登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和抵押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借款和抵押合同公告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宫") 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240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太阳宫金星园(太阳星城)二期8#楼开发建设,并于2007年10月18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24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一年(自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2日),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本次借款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使用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提供第三方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冠")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160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太阳宫水星园9#楼的开发建设。并于2007年10月18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16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一年(自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2日),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本次借款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冠城正业使用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提供第三方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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