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600121] 005
☆股本股改☆ ◇600121 郑州煤电 更新日期:2009-10-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62914.00| 62914.00| 62914.00| 62914.00|
|流通A股 | 62914.00| 62914.00| 62914.00| 62914.00|
|实际流通A股 | 62914.00| 36099.40| 32953.70| 29808.00|
|限售的流通股 | -| 26814.60| 29960.30| 33106.00|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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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4| 62914.00| 62914.00| 62914.0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8-22| 62914.00| 62914.00| 36099.4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8-22| 62914.00| 62914.00| 32953.7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5-12-28| 62914.00| 62914.00| 29808.00|股权回购 |
|2005-08-22| 81000.00| 81000.00| 29801.33|股权分置 |
|2000-05-23| 81000.00| 21600.00| 21600.00|送转股 |
|1999-06-04| 45000.00| 12000.00| 12000.00|送转股 |
|1998-07-07| 30000.00| 8000.00| 8000.00|内部职工股上市|
|1998-01-07| 30000.00| 7200.00| 7200.00|新股上市 |
|1997-10-28| 30000.00| 72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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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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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州煤炭工业|26814.60|2009-08-24|26814.60| |
| |(集团)有限| | | | |
| |责任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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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8股,股改后上市公司回购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所持部分股份并予以注销(回购日:2005年12月28日)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81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81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16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29808
限售流通股(万股): 51192
保荐机构1: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07-1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08-0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08-04 至 2005-08-1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5-08-09 至 2005-08-15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08-15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6-2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7-1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08-0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08-22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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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巧红 | 380.53| 赞成 |
|李长法 | 142.32| 赞成 |
|高朝阳 | 135.04| 赞成 |
|炎黄投资 | 134| 赞成 |
|尚朝君 | 129.48| 赞成 |
|赵玉花 | 126.32| 赞成 |
|博时裕富 | 124.76| 赞成 |
|尹小凤 | 101.19| 赞成 |
|王平 | 84.95| 赞成 |
|吕庄 | 83.68|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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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9400| 51192|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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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 51.00| 4.60| | |
|任公司 | | | | |
└────────────┴────┴────┴──────┴─────┘
说明: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回购的总股数为1808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33%,占目前公司最大流通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郑煤集团)持有股份的35.33%。回购价格为2.571元/股,定向回购总金额为464991060元。本次定向回购具体实施日期为2005年12月28日。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8086万股股票,抵偿其已形成的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经郑煤集团公司申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日郑煤集团公司的持股数量,直接从其股票帐户上将该部分股票予以注销。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6291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31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98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8%。
依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郑煤集团尚有95,519,289.59元的资金占用。郑煤集团曾承诺,待回购股份(以股抵债)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以现金方式偿还剩余的占用资金。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郑煤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已于2005年11月10日将剩余的占用资金以现金方式全部还清。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52.62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33.82
(3) 方案详细说明 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8208万股,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获得3.3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回购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然后依法予以注销。此次定向回购总股数为不超过20000万股;定向回购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69%,即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郑煤集团持有股份的38.26%;回购价格将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6.17%确定,但最终确定的回购价格不高于3元/股,同时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回购的资金来源由2003年12月31日前郑煤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以及截止2005年6月17日的资金占用补偿费两部分组成,预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4.65亿元。定向回购方案涉及交易为关联交易。
2005年12月29日公告,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回购的总股数为1808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22.33%,占目前公司最大流通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郑煤集团)持有股份的35.33%。回购价格为2.571元/股,定向回购总金额为464991060元。
本次定向回购具体实施日期为2005年12月28日。
郑煤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18086万股股票,抵偿其已形成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6291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31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98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8%;公司的总股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相应发生变化。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自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下述行为除外:经郑煤集团股东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而进行的定向回购;在定向回购无法进行的前提下,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而向战略投资者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
2、自郑煤集团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在遵守前项承诺及定向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郑煤集团还作出如下承诺:出售价格不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郑煤集团确定的当前最低出售价格为4.60元/股。最低出售价格将按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郑煤集团无论实施定向回购、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或在24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不低于51%。
5、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定向回购的承诺
1、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通过定向回购解决郑煤集团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其差额部分,郑煤集团将以红利、自有资金等方式补足。公司拟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通过协议回购的方式定向回购郑煤集团股份,然后予以注销的方式,以达到缩减股本的目的。此次定向回购总股数为不超过20000万股;定向回购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69%,即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郑煤集团持有股份的38.26%;最终的回购价格将不高于3元/股。公司将用郑煤集团对公司的部分负债作为定向回购的资金来源;预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4.65亿元。定向回购方案涉及交易为关联交易。
2、若股东大会未能批准定向回购方案,郑煤集团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或其他方式解决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2005年12月29日公告,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回购的总股数为1808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33%,占目前公司最大流通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郑煤集团)持有股份的35.33%。回购价格为2.571元/股,定向回购总金额为464991060元。本次定向回购具体实施日期为2005年12月28日。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8086万股股票,抵偿其已形成的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经郑煤集团公司申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日郑煤集团公司的持股数量,直接从其股票帐户上将该部分股票予以注销。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6291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31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98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8%。
依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郑煤集团尚有95,519,289.59元的资金占用。郑煤集团曾承诺,待回购股份(以股抵债)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以现金方式偿还剩余的占用资金。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郑煤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已于2005年11月10日将剩余的占用资金以现金方式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