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006
☆风险因素☆ ◇600160 巨化股份 更新日期:2009-11-18◇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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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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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9-11-14 |6866.9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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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按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
| |价值作价,出资68,668,973.32元人民币,受让巨化集团公司所 |
| |持有的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74.5%的股权,并将该关联交易|
|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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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9-03-28 |261.82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巨化集团公司租|
| |赁工业生产用地共计374,032.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
| |用权的租赁价格仍按上年度的租赁价格执行,即每平方米7元人 |
| |民币/年,合计年租金2,618,229.67元人民币。租赁期限暂定一 |
| |年,即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
| |本公司与巨化集团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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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3-28 |6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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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
| |以现金出资,对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
| |资,将凯恒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增加到1200万元,建设年产500|
| |0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先期实施年产4000吨电子级氢氟酸建设 |
| |。增资后,凯圣公司出资额为612万元,占股份比例为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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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3-28 |160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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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
| |控股55%)投资1601.34万元,建设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
| |项目配套余热利用项目,并授权本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公司干法乙|
| |炔项目、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 |
| |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情况,择机批准该项目的开工时间。 |
| | 本项目总投资1601.3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96.52万元。项|
| |目实施后,年产中压蒸汽9.3874万吨,年均销售收入(不含税)|
| |1032.61万元,生产期年均利润总额774万元,税后利润639.8万 |
| |元/年,投资收益率48.49%,投资回收期2.79年(税后)。 |
| | 项目资本金640.49万元(40%),商请银行贷款960.84万元 |
| |(60%),流动资金11.24万元为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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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9-03-06 |3413.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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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以现金方式(自筹资金)分别受让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
| |塑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下称:巨塑公司)及浙江衢州 |
| |巨鑫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下称:巨鑫公司)其他股|
| |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合计持有的巨塑公司25.5%即2550万 |
| |元的股权及巨鑫公司49%即1225万元的股权,以2008年12月31日 |
| |巨塑公司、巨鑫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84742582.45元(折每元注册|
| |资本0.8474258245元)、25561439.13元(折每元注册资本1.02245|
| |7565元)为依据,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受让价格分别为21609358.|
| |52元、12525105.17元。 |
| | 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分别持有巨塑公司、巨鑫公司10|
| |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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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12-13 |1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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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将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 |
| |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3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800万元|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化 |
| |公司",本公司控股98%股权)增资1200万元。本次增资后,宁 |
| |化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800万元,占注 |
| |册资本的60%;氟化公司出资5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持股|
| |比例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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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9-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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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浙江凯圣氟|
| |化学有限公司(下称:凯圣公司)800万元股权,同时以货币出资 |
| |方式单方面将凯圣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 |根据截止2008年8月31日凯圣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2248.36万元,|
| |经协商确定凯圣公司股权价值为2200万元(折每元注册资本1.1元|
| |),上述股权转让和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为880万元、33|
| |00万元,合计4180万元(由公司自筹)。上述股权重组完成后,公|
| |司对凯圣公司货币出资3800万元,占76%股权。相关股权重组协 |
| |议尚未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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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8-16 |8301.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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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本公司以评估价值83,017,400元作价,向控股股东巨|
| |化集团公司受让现由本公司电化厂租赁的16宗共计360,306.20平|
| |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本次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资金商银行贷|
| |款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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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8-16 |8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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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本公司出资87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9%),与日|
| |本昭和电工株式会社、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中外合资|
| |企业,合作开展电子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业务。授权公司总经理代|
| |表本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签订有关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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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5-20 |105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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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6.91%的股份,下 |
| |称:巨化集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 |煤矿业集团)、有关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进行煤化工产业合作。新公司|
| |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分别以现金或实物一次性 |
| |缴清出资,其中公司以其合成氨厂现经营管理的房屋、设备、存|
| |货及在建工程等资产评估作价出资10500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
| |30%),评估资产价值中超出10500万元的部分由新公司承债式收 |
| |购;巨化集团以实物和现金出资10500万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30|
| |%),其中一部分以公司合成氨厂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作|
| |价出资,不足部分以现金出资;煤矿业集团以现金出资12250万 |
| |元,占新公司出资额的35%。新公司以承债方式收购公司合成氨 |
| |厂出资后的剩余资产。由新公司承接公司等额债务,其余部分作|
| |为新公司对公司的负债。新公司对公司的负债由新公司以股东出|
| |资形成的现金资产及自有资金偿还,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利息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原合成氨厂形成的其他债权|
| |债务由公司承担。上述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2008年1月18日公司收到有关机构对公司合成氨厂拟出资、 |
| |转让实物资产的《评估报告》和巨化集团拟作为出资的国有土地|
| |使用权的《土地估价报告》,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
| | 公司拟出资的合成氨厂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
| |器设备(造气车间部分设备)、车辆等]评估价值为10500.01万元 |
| |,评估增值为339.28万元(增值率为3.34%);公司拟转让的合成 |
| |氨厂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在建工程|
| |等)评估价值为38062.07万元,评估增值为2384.70万元(增值率 |
| |为6.68%);巨化集团拟作为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两宗土地|
| |,土地面积为334217.7平方米,经评估的土地总地价为6851.04 |
| |万元。 |
| | 公司已于2008年3月11日与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山西晋 |
| |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周忠虎签订《关于共同|
| |出资设立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书》,新公司首期注|
| |册资本出资到位后,于2008年5月16日完成设立登记。新公司注 |
| |册资本为35000万元,首次出资后实收资本为17648.96万元,其 |
| |中巨化集团以货币出资3648.96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10.42|
| |56%。其余注册资本17351.04万元(含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10500 |
| |万元),拟在新公司注册成立60日内缴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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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8-03-01 |747.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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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共计1,068,555|
| |.67平方米,租赁价格每平方米7元人民币/年,年租金计7,479,8|
| |89.69元人民币。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即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
| |2月31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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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2-25 |33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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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根据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
| |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以公开挂牌方式竞得|
| |宁波镇海新城骆驼B2-1#(土地面积5972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及 |
| |相关配套设施,容积率<1.6)和骆驼B2-2#(土地面积36915平方 |
| |米,用途为商务办公、商业、酒店,容积率为2.5-3.0)地块的国|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成交价款总额为33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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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7-10-24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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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6.91%的股份)的分|
| |支机构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租用460kt/a离子膜烧碱项 |
| |目工程所占土地共计38682.03平方米(评估平均单价242.00元/平|
| |方米,评估价值人民币9361000.00元),租赁价格暂定每年5元/ |
|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7年11月1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止,并 |
| |由公司支付该公司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共计832.2万元。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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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7-10-24 |45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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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工业生产用地共计904388.17平方 |
| |米,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5元/年,年租金共计4521940.85元,租|
| |赁期限暂定一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
| | 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后, 本公司土地租金比上年增加2,480|
| |,482.67元,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重大影 |
| |响。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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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9-15 |1620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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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电石法工艺生产PVC,年PVC产能超过20万吨,生产过|
| |程产生电石渣也达到40万吨/年。为了发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 |
| |资源,减少固体废渣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
| |司董事会同意建设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 |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62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037万元。|
| |该项目已获浙江省经贸委核准。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增销售收入92|
| |76万元,年增利税2307万元。 |
| |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得建材有限公司实施建|
| |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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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4-21 |190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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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投资1907万元建设低压甲醇装置变压吸附节能技改项|
| |目。本项目拟采用变压吸附技术改造脱碳系统,达到节能、优化|
| |产能、降低成本的目的。完成技改后,年可增加企业效益650万 |
| |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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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4-21 |279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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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投资2795万元建设570吨/年HFC-23分解项目,本项为|
| |本公司第二个清洁发展机制实施项目,项目引进日本温室效应物|
| |质HFC-23的分解技术,建设规模为570吨/年HFC-23分解装置。装|
| |置计划于2007年9月建成投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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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4-21 |35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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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上海巨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出资480万元,持股40%, |
| |下称:上海巨化)注册资本由现有的12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
| |万元人民币,公司与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按原持股比例共同以|
| |现金和持有上海巨化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对上海巨化增资,并|
| |分年增资到位。2007年上海巨化增加注册资本到7000万元。增资|
| |后,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公司对上海巨化增资的资金来源为|
|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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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3-27 |116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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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收购宁夏鑫尔特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衢州巨化鑫尔|
| |特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下称:巨鑫公司)51%股 |
| |权,收购价格在资产评估和审计确定的净资产价值基础上协商定|
| |价。经转受让双方确认,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应享有的|
| |巨鑫公司净资产价值为1081.18万元,双方协商后确定上述股权 |
| |转让价格为11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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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3-27 |20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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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杭州天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巨邦|
| |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45.|
| |83%的股权,下称:巨邦公司)16.67%股权,以巨邦公司经评估的|
| |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的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208万元。 |
|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巨邦公司62.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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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12-21 |39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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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出资组建"浙江巨化兰溪氟化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
| |施兰溪农药厂搬迁转产工程。组建公司经工商名称预约登记为:|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因搬迁转产项目分步实施,经与|
| |合资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各方出资|
| |比例不变,注册资本由原8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根据项目投|
| |资进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双方再按出资比例增加对浙江兰溪巨化|
| |氟化学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对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
| |司的出资比例为65%计出资1950万元,其中以乙氧氟草醚、四氟 |
| |丙酸钠技术出资300万元,现金(自有资金)出资1650万元。 |
|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
| |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兰溪巨|
| |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
| |该公司注册资金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
| |例由65%增持到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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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3-31 |1590.23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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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与巨化集团公司|
| |控股子公司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6日签署《关 |
| |于转让氟致冷剂F-22生产装置资产的协议》,由浙江衢化氟化学|
| |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的F-22生产装置及相关设|
| |施设备资产。收购金额为人民币15,902,330.00元,占浙江衢化 |
| |氟化学有限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7%,净资产的5.02|
| |%;占本公司200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47%,净资产的0.98%。|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项资产收购由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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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5-10-25 |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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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由公司与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巨星化|
| |工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60%计|
| |6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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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5-10-25 |11245.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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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现有注册 |
| |资本人民币6 |
| |324.8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98%)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经与该公|
| |司股东协商,同意对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到人民币17800万元, |
| |即股东新增注册资本11475.20万元。公司股东按2004年末每一元|
| |注册资本净资产(分红后)1.6492元的价格按股权比例认缴增资额|
| |。公司持股比例98%,应出资18546.4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12|
| |45.70万元。公司已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于199|
| |9-2001年期间累计向该公司拨付的募集资金计18444.53万元转为|
| |对该公司的出资,现金出资101.87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浙江衢|
| |化氟化学有限公司9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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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5-10-25 |259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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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将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上海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用于|
| |公司建设项目贷款:因公司20万吨离子膜烧碱扩建项目建设需向|
| |银行贷款人民币6299万元,已由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担保贷|
| |款3700万元外,其余同意由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 |
| |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大道2000号阳光大厦的房产共计建筑面积3581|
| |.35平方米(其中公司1758.05平方米,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182|
| |3.30平方米)向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抵押贷款。抵押贷 |
| |款期限为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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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5-10-25 |4102.58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将4102.58万元资产转让给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 |同意将原租赁 |
| |给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使用的氟化学产品辅助生产设施及工|
| |业厂房等按资产评估值计人民币41025768.00元转让给浙江衢化 |
| |氟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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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5-07-30 |2098.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投资2098万元对第一套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
| |造,改造完成后,使甲烷氯化物总产能由现有的13.5万吨/年提高 |
| |到16万吨/年,四氯化碳产出比例由现在12%下降到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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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4-08-21 |2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以资产评估值为定价原则,以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
| |人民币2500万元整)受让巨化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邦联科技实业|
| |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股权。本次受让后本公司持有上海邦联科技|
| |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为4000元,持股比例为7.64%.授权公司总经|
| |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项股权受让为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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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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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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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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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巨化集团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 | | |
| | |金 | | | |
|2 |金华巨金化工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股东的子| | |
| |公司 |金 |公司 | | |
|3 |巨化集团公司工程|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股东的子| | |
| |有限公司 |金 |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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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2-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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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7695万股中的300|
| |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质押给上|
| |海银行淮海支行用于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04年|
| |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15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 | 2007年2月28日公告,现巨化集团于2006年12月20日提前归还贷|
| |款,上述3000万股证券质押已于2007年2月15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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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9-06-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608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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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
| |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 |〔2009〕30号文),本公司实施第一、第二两个CDM项目的所得, |
| |自2007年1月1日起(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
| |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
| |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实施CDM项目的所得,是指企业实施CDM项目取|
| |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扣除上缴国家的部分,再扣除企业实|
| |施CDM项目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 |
| | 根据财税[2009]30号文,经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地方税|
| |务局审核确认,本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CDM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 |
| |得税,两年应返还和免征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合计60,866,907.11元 |
| |。 |
| | 本公司已于2009年6月26日收到2007年度的退税20,020,427.67|
| |元,并完成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 | 因上述税收返还和免征,增加本公司2009年净收益60,866,907|
| |.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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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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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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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日收到财政部、国家税务|
| |总局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文件: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
| |让收入的65%上交给国家的 hfc 项目,其实施该类清洁发展机制项|
| |目(cdm项目)的所得(是指企业实施 cdm 项目取得的温室气体减排 |
| |量转让收入扣除上缴国家的部分,再扣除企业实施 cdm 项目发生 |
| |的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 |
| |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
| |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
| | 公司目前拥有两套 cdm 项目。其中第一套 cdm 项目,公司与|
| |日本 jmd 温室气体减排株式会社签订了《温室气体减排合作合同 |
| |》,约定向其转让总量不超过4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转让价格每|
| |吨不低于6.5美元,转让期7年。第二套 cdm 项目,公司与气候变 |
| |化资本有限公司(英国)和气候变化碳基金2s.a.r.l(卢森堡)签订了|
| |《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合作合同》,约定公司向其转让总量不超过|
| |35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转让价格每吨不低于9欧元。 |
| | 依据上述通知,公司尚需经当地税务部门对实施 cdm 项目发 |
| |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核算确认后,方可获得税收返还。以上所得税|
| |减免政策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增加公司的现金流量,提升企业|
| |经营业绩。公司将积极办理相关减税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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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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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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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申请新增中期流动资|
| |金贷款,金额叁仟万元整,期限二年,该贷款由浙江江山化工股份|
|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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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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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9-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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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向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高新支行申请贰亿元整的综合信|
| |用授信,期限一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保俶支行申请伍|
| |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控股98%的子公司浙江衢 |
| |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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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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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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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四川鸿鹤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三氯甲烷产业|
| |于2003年3月20日向国家商务部提交了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 |
| |、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申请,国家商务部自2003年5月3|
| |0日开始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三氯甲烷进行反倾销调查 |
| |,并于2004年4月8日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
| |口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
| | 2004年11月30日国家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81号公告,对三氯甲|
| |烷反倾销调查案做出终裁决定。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韩国|
| |、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存在倾销,中国三氯甲烷产业遭受了|
| |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有关规定|
| |,自2004年11月30日起对欧盟、韩国、美国、印度进口到中国境内|
| |的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在32%-96%;对与商务部签署了价 |
| |格承诺协议的有关公司执行价格承诺协议,不征收反倾销税。征收|
| |反倾销税的期限自2004年11月30日起五年。 |
| | 三氯甲烷是公司控股98%比例的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的主 |
| |要产品之一。公司认为,商务部对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
| |对保护国内三氯甲烷产业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
| | 2007年8月17日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从国家商务部网 |
| |站获悉,国家商务部于2007年8月14日发布2007年第63号公告,对 |
| |二氯甲烷反倾销作出期终复审裁定:依据有关规定,并根据商务部|
| |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继续|
| |按照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0号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和反|
| |倾销税率,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
| |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年生产二氯甲烷11.5万吨,国家上述二氯甲烷|
| |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国内二氯甲烷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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