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600168] 005
☆股本股改☆ ◇600168 武汉控股 更新日期:2009-10-31◇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44115.00| 44115.00| 44115.00| 44115.00|
|流通A股 | 44115.00| 44115.00| 44115.00| 44115.00|
|实际流通A股 | 44115.00| 19035.75| 16830.00| 16830.00|
|限售的流通股 | -| 25079.25| 27285.00| 27285.00|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
|2009-04-20| 44115.00| 44115.00| 44115.0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4-21| 44115.00| 44115.00| 19035.75|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6-04-20| 44115.00| 44115.00| 16830.00|股权分置 |
|2000-09-21| 44115.00| 12750.00| 12750.00|配股 |
|1999-07-21| 40800.00| 10200.00| 10200.00|送转股 |
|1998-10-28| 34000.00| 8500.00| 8500.00|内部职工股上市|
|1998-04-27| 34000.00| 7721.00| 7721.00|新股上市 |
|1998-04-02| 34000.00| 7721.00| -|新股发行 |
└─────┴──────┴──────┴──────┴───────┘
【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1 |武汉市水务集|25079.25|2009-04-20|25079.25| |
| |团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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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2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44115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44115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1275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16830
限售流通股(万股): 27285
保荐机构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3-08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2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3-28 至 2006-04-0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6-04-06 至 2006-04-10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4-1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2-1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3-17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3-2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4-20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1.37| 赞成 |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07| 赞成 |
|龚俏青 | 41.8| 赞成 |
|张世宽 | 41.29| 赞成 |
|郑志松 | 38| 赞成 |
|沈伟超 | 37.17| 赞成 |
|张家荣 | 29.25| 赞成 |
|林莉慧 | 27| 赞成 |
|鲍文东 | 26.81| 赞成 |
|彭朝晖 | 22.26| 赞成 |
└───────────────────┴────────┴─────┘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1365| 27285| 61.85|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水务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
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起的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
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武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61.85
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61.85
最终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61.85
(3) 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水务集团以其持有的408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股份。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原方案:每10股获得2.8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事项以及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的保证措施安排
(一)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水务集团做出了如下承诺:
1、关于法定减持承诺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武汉控股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可不停止出售股份。
2、关于特别减持承诺
法定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流通权的武汉控股股票,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武汉控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启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除外)。为了履行法定及上述特别减持承诺义务,水务集团自愿在登记结算机构将所持的获得流通权的武汉控股股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锁定至承诺期满。当该条件满足后,武汉控股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复核后,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3、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水务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武汉控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当年起的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武汉控股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
4、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推进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