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旋风[600172] 005
☆股本股改☆ ◇港澳资讯600172 更新日期:2009-08-03◇ 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 |2009-8-7 |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26800.00| 26800.00| 26800.00| 26800.00|
|流通A股 | 26800.00| 26800.00| 26800.00| 26800.00|
|实际流通A股 | 25099.56| 16829.60| 16829.60| 16829.60|
|限售的流通股 | 1700.44| 9970.40| 9970.40| 9970.40|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 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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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07 | 26800.00| 26800.00| 25099.56|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6-12-15 | 26800.00| 26800.00| 16829.60|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6-04-27 | 26800.00| 26800.00| 14560.00| 追送股份 |
| 2005-11-18 | 26800.00| 26800.00| 13520.00| 股权分置 |
| 2001-03-06 | 26800.00| 10400.00| 10400.00| 配股 |
| 1999-09-08 | 24400.00| 8000.00| 8000.00| 送转股 |
| 1999-05-26 | 12200.00| 4000.00| 4000.00|内部职工股上|
| | | | | 市 |
| 1998-11-26 | 12200.00| 3600.00| 3600.00| 新股上市 |
| 1998-10-19 | 12200.00| 3600.00| - |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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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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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河南黄河实业| 8269.96|2009-08-07| 8269.96| |
| |集团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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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股。因触发追送条款,每10股无限售股份获送0.76923股。追送股份登记日4月25日,上市日4月27日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68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68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104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1352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13280.00
保荐机构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09-1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0-1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14 至 2005-10-1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0-18 至 2005-10-2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0-2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1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9-2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1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1-18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518.67| 赞成 |
|中国农业银行-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381.96| 赞成 |
|上海听昌记忆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31.20| 赞成 |
|齐召满 | 32.38| 赞成 |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 | 128.24| 赞成 |
|金 | | |
|吴爱德 | 31.00|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 | 41.99| 赞成 |
|资基金 | |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165.67| 赞成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99.02|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 | 394.31| 赞成 |
|基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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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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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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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星星电子制品厂 | 164.00| 132.80| 0.50|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152.00| 9030.40| 33.70|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 | 820.00| 664.00| 2.48|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4100.00| 3320.00| 12.39|
|长葛市树脂磨具厂 | 164.00| 132.8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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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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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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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 5.60| 追送股份 |2006-04-27|
|公司 | | | | |
|日本联合材料公司 | | | 追送股份 |200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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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如果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较2004年增长低于25%,或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较2005年增长低于25%,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与第二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承诺在2005年、2006年股东大会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披露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向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1040万股作为补偿(上述两大股东分别付出760.44万股和279.56万股)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流通股股本10400万股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1股,送股实施期限为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后30日内。若该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无论该年净利润增长较上年是否低于25%,上述两大股东将按照前述期限和股数支付对价。上述两种情况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追加对价只限一次(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2006年3月9日公告,经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71237731.58元,与2004年度净利润60093665.09元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18.54%,触发了股改说明书中有关股份追送条款。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5日,追送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4月27日。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0.86
实际控制人:乔秋生(董事长)
间接持股比例(%): 20.37
(3) 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股份作为向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从而获得其非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权利。每10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总数为31,200,000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避免市场受改革的冲击过大,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法定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黄河旋风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追加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三年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三年禁售期满后的一年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币5.60元。(若上述期间,当黄河旋风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价格相应调整。)
若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在所持非流通股份三年承诺的限售期满后的一年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持有的黄河旋风非流通股股票价格低于5.60元,则黄河实业集团承诺将差额资金全部支付给黄河旋风,归全体股东共享。差额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W=(5.60-P)×Q。其中:W 为控股股东支付给公司的差额金额,P为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60元时控股股东出售原非流通股的实际价格,Q 为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60 元时控股股东出售原非流通股的实际数量。
(2)股份追送条款:
①如果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较2004年增长低于25%,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与第二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承诺在2005 年股东大会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披露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向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1040万股作为补偿(上述两大股东分别付出760.44万股和279.56万股)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流通股股本10400万股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1股,送股实施期限为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后30日内。若该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无论该年净利润增长较上年是否低于25%,上述两大股东将按照前述期限和股数支付对价。
②如果公司200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较2005年增长低于25%,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与第二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承诺在2006 年股东大会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披露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向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1040万股作为补偿(上述两大股东分别付出760.44万股和279.56万股)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流通股股本10400万股为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1股,送股实施期限为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后30日内。若该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无论该年净利润增长较上年是否低于25%,上述两大股东将按照前述期限和股数支付对价。
上述两种情况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追加对价只限一次(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2006年3月9日公告,经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71237731.58元,与2004年度净利润60093665.09元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为18.54%,触发了股改说明书中有关股份追送条款。公司将在2006年4月1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披露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向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1040万股,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流通股股本10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追加送股1股,送股实施期限为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后30日内。
2006年4月24日实施公告:本次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5日,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获得追送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4月26日。2006年4月26日刊登追送股份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全天停牌。3、追送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