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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湖中宝[600208] 009
☆公司大事☆ ◇600208 新湖中宝 更新日期:2009-11-12◇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13】
 刊登竞得相关地块公告
    新湖中宝竞得相关地块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沈阳沈北金谷置业有限公司近日分别以5310.3446万元、5317.3802万元的价格,竞得沈北2009-005号蒲河大道南侧-18地块、沈北2009-006号蒲河大道南侧-19地块。上述地块的总占地面积分别为58873平方米、58951平方米,用途均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均为2.0,建筑密度均为28%,绿地率均为32%,净地单价均约902元/平方米。

【2009-11-12】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1日召开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2009-11-11】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2009-11-10】
 刊登更正公告
    新湖中宝更正公告
    经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批准,公司2009年10月26日发布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发行价格不低于10.47元/股",因计算方法差异,更正为 "发行价格不低于10.64元/股"。

【2009-11-06】
 刊登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4%,下称:新湖集团)通知,其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解除了166000000股股权质押。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08697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5%。

【2009-10-27】
 刊登调整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即对经公司六届四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原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进行相应调整,其中,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4000万股(含24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10.47元/股。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二、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1月11日10:00召开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08",投票简称为"中宝投票"。

【2009-10-23】
 公布2009年三季报
    新湖中宝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86元,稀释每股收益0.186元,每股收益(扣除)0.149元,每股净资产1.76元,净资产收益率10.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04661547.41元,营业收入3792828690.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8559699.9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940485149.78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选举林俊波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三、公司董事会选举赵伟卿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四、同意聘任赵伟卿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五、同意聘任虞迪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潘孝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虞迪锋先生、周丹承先生、陈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六、同意聘任李晨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选举叶正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本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由本公司与杭工信建立合作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1、由公司以向杭工信转让债权并在约定时间内回购的方式向杭工信融资人民币3亿元。本次拟转让之资产,为截至2009年8月31日,公司对上海中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瀚置业”)基于股东借款及资金往来关系等各种原因形成并对中瀚置业享有的本金合计为人民币3亿元的债权及相关从属权利(相关从属权利指收取年11.66%的资金占用费权利),公司就其向杭工信提供的资金按不低于11.66%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2、有关债权转让和回购的具体条款和条件约定另行签定《债权转让协议》和《债权回购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由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杭工信作为债权受让方,以及中瀚置业作为债务人,三方共同签订;《债权回购协议》则由公司作为回购义务人,杭工信作为转让人,共同签订。
    3、公司以现时拥有的中瀚置业100%股权向杭工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以担保杭工信依其与本公司签订的主合同下公司义务的履行。
    4、有关上述质押担保事项的具体条款和条件约定另行签定《权利质押合同》。该《权利质押合同》由公司作为质押人,以及杭工信作为质押权人,共同签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09-10-22】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9-10-21】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召开股东大会。

【2009-10-13】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股东大会增加提案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五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定于2009年10月21日召开的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2009-10-10】
 刊登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题》

【2009-10-0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召开股东大会。

【2009-09-30】
 刊登董监事通过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新湖中宝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召开六届五十四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题。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林俊波、赵伟卿、林兴、钱春、潘孝娜、虞迪锋、姚先国、卢建平、柯美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姚先国、卢建平、柯美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监事会提名叶正猛、陈立波两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0月21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题。
    另,公司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陆襄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09-09-29】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64.04%,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了公司51000000股股权质押。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3000000股质押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01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2074697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0%。

【2009-09-23】
 刊登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新湖中宝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题。

【2009-09-22】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召开六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提前对第六届董事会换届并进行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对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进行审议。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的经营范围修改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石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竹材、家俱、黄金饰品、珠宝玉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煤炭。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投资管理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及设计制作发布。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附设酒店、社会停车。”(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局审批为准)
    三、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兰得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另49%股权公司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全部受让,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178567.7925万元人民币(含原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17267.7925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104000.00万元人民币;无对外担保逾期。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0月9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4%,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解除了公司85784400股股权的质押;同时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质押给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962687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9%。

【2009-09-17】
 刊登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64.04%)通知,其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解除了14500001股公司股权的质押。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500000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共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2038472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3%。

【2009-09-12】
 刊登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64.04%)通知,其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解除了70000000股股权质押。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0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3847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3%。

【2009-09-05】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4%,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解除了公司100000000股股权质押。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累计质押公司2067472346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9%。

【2009-09-02】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受让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新兰得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8万元,下称:新兰得)49%的股权,以新兰得2009年6月30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18455.07万元)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3500万元。受让后公司占新兰得总股本的100%。
    二、同意公司拟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海大智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万元,下称:大智慧)的增资扩股,以大智慧2009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29.40亿元为依据,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52亿元认购大智慧的新增股权,其中人民币276.58万元作为其新增注册资本,其余增资款作为溢价出资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公司占大智慧总股本的11%。

【2009-09-01】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之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新湖中宝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之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8月28日完成换股。本次换股合并后,公司总股本增加56255231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61098870股,上市日期为2009年9月4日。本次换股合并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单位:股)
                               变更前股数      变更股数      变更后股数
一、有限售流通A股
    其他内资持股              2,112,000,000   201,453,441   2,313,453,44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112,000,000   201,453,441   2,313,453,441
有限售流通A股合计             2,112,000,000   201,453,441   2,313,453,441
二、无限售流通A股
    人民币普通股                709,850,115   361,098,870   1,070,948,985
无限售流通A股合计               709,850,115   361,098,870   1,070,948,985
三、股份总数                  2,821,850,115   562,552,311   3,384,402,426
    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4%,下称:新湖集团)和第三大股东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2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下称:恒兴力)通知,新湖集团和恒兴力近日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解除了公司股份40000000股和82368000股的质押。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000000股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兴力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5000000股质押给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恒兴力用于质押的公司股份数分别为2067472346股(限售流通股)、7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61.09%、2.22%。

【2009-08-26】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406845股、14000000股分别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杭州黄龙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208547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

【2009-08-20】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22300000股、19100000股分别质押给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荡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60065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0%。

【2009-08-19】
 刊登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
    投资标的名称: 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新湖中宝全资子公司,总投资为990万美金,注册资本为990万美金,投资方式为新湖中宝公司以美元外汇投入。

【2009-08-11】
 刊登拟参与投资有关项目公告
    新湖中宝拟参与投资有关项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大连金渤海岸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开发管理委员会签订有关框架性意向协议,公司拟参与投资大连金渤海岸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内滨海旅游及其他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具体用地面积依据规划红线图及有权部门审批内容为准),投资总额约200亿元(系区域内土地一级开发及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决定具体投资金额。公司目前负责项目的总体策划和项目公司成立等前期工作。
    上述项目具体运作还需双方签订实施协议,并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有关事项尚需报经相关有权部门审批。

【2009-08-06】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申请结果公告
    新湖中宝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申请结果公告
    在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申报期(2009年8月3日至8月5日)内,没有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

【2009-08-05】
 公布2009年半年报,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95元,稀释每股收益0.095元,每股收益(扣除)0.095元,每股净资产1.69元,净资产收益率5.6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67943186.12元,营业收入1828461469.5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6929077.2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758514787.04元。
    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实施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由公司为其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对价为3.85元/股,即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公司异议股东可以3.85元/股的价格卖出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收购请求权的申报期间为2009年8月3日至8月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请异议股东慎重判断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风险。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09年6月30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9259.7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9329.55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69.83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支付银行手续费形成,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其他相关内容详见2009年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9-08-03】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今起停牌
    新湖中宝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实施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由公司为其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对价为3.85元/股,即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公司异议股东可以3.85元/股的价格卖出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收购请求权的申报期间为2009年8月3日至8月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请异议股东慎重判断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风险。
    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荡支行(下称:古荡支行)的公司股份43260000股解除质押;同时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000000股质押给古荡支行,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000000股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述股份相关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998665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3%。

【2009-07-30】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新湖中宝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创业)将由公司为其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的对价为3.85元/股,即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公司异议股东可以3.85元/股的价格卖出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收购请求权的申报期间为2009年8月3日至8月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公司股票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停牌,申报期结束后,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份将被临时冻结。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3.40元,高于行使收购请求权的价格。请异议股东慎重判断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风险。
    吸收合并新湖创业获核准批复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以新增562552311股股份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创业)。
    公司股票自8月3日起至8月5日止连续停牌。

【2009-07-25】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4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继续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为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9-07-2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召开股东大会。

【2009-07-14】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分别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称: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荡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银行)的公司股份123000000股、26000000股、13968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3000000股、90080001股分别质押给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991925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9%。

【2009-07-09】
 刊登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拟继续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或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的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通过公司为控股83%的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1000万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担保期限为2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15835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9655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7月24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9-07-07】
 刊登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6日召开六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含30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0.19元/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该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09-07-06】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因重要事项未公告,7月6日全天停牌。

【2009-07-01】
 刊登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08年年度报告;
    2、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5、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08年度报酬的议案;
    9、关于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独立董事、高管薪酬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2009-06-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召开股东大会。

【2009-06-26】
 刊登08新湖债付息公告
    新湖中宝08新湖债付息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简称:08新湖债;代码:122009)将于2009年7月2日支付2008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1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利率为9%,即每手"08新湖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90.00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债权登记日:2009年7月1日
    兑息日:2009年7月2日
    对外投资公告
    根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鉴于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农信社)拟发起设立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农商行),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公司作为成都农信社的股东,自动转为成都农商行的发起人,以持有的成都农信社股份总计3亿股认购成都农商行股份3亿股,并另增持成都农商行股份1.875亿股,即公司共出资6.525亿元认购成都农商行股份4.875亿股(公司已出资3亿元,本次需增加出资3.525亿元),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由7.75%提高到9.75%。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成都农信社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9-06-25】
 刊登作为发起人并增持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天津凯华奎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参与天津市静海县"天津文化商贸产业园"1054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投入510万元,占总股本的51%。
    二、同意公司作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农商行)发起人,以持有的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计3亿股认购成都农商行股份3亿股,并另增持成都农商行股份1.875亿股,即公司共出资6.525亿元认购成都农商行股份4.875亿股(公司已出资3亿元,本次需增加出资3.525亿元),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由7.75%提高到9.75%。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公司将另行披露。

【2009-06-23】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公司股份51000000股解除质押,同时继续将上述股份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000000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8752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8%。

【2009-06-09】
 刊登通过新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终止六届四十次董事会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通过新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2009-06-05】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分别质押给湖南华升集团公司、中诚信托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14224000股、145000000股解除质押。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220000股、100000000股分别质押给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权解押及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共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199752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79%)。

【2009-05-12】
 刊登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新湖中宝公告
    2009年5月11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相关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待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公司股票于2009年5月12日复牌。

【2009-05-07】
 刊登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新湖中宝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2009年5月11日审核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9年5月7日起停牌,待公司收到证监会的审核结果并公告复牌。

【2009-05-05】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称:杭州分行)、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的公司股份80000000股、25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2000000股质押给杭州分行,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42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8%。

【2009-04-23】
 公布2009年一季报
    新湖中宝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4元,稀释每股收益0.04元,每股收益(扣除)0.04元,每股净资产1.63元,净资产收益率2.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1333284.15元,营业收入574233573.5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1582046.3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591958476.04元。

【2009-04-15】
 刊登收到核准新湖期货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批复公告
    新湖中宝收到核准新湖期货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批复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简称:新湖期货)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核准新湖期货注册资本由65000000元变更为135000000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众孚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40500000元、295000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合计持有新湖期货86.11%的股权。

【2009-04-04】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672101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65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

                          

【2009-04-01】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672101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公司股份80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19655295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5%)。

                          

【2009-03-28】
 刊登为沈阳新湖提供担保公告
    新湖中宝为沈阳新湖提供担保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新湖)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的2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沈阳新湖以自有土地53945.29平方米作为抵押,期限3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57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称:交行杭州分行)的公司股份51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000000股质押给交行杭州分行,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0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45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9%。

                          

【2009-03-25】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009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1%)。

【2009-03-13】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拟委托登记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登记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登记公司代理发放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代码:122009)兑付兑息资金。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公告为准。
    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的公司股份16000000股解除质押,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述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已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1909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7%)。

【2009-02-25】
 刊登董事会通过新湖创业在渡期内对外签订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的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创业)在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为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对外签订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等,该等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互保协议及担保协议到期后的续签、贷款协议的展期、在原有贷款协议额度范围内的借新还旧、在新湖创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目前已批准额度范围内签署的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等。

【2009-02-24】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给予08新湖债持有人提前清偿权利申报结果公告
    新湖中宝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给予08新湖债持有人提前清偿权利申报结果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创业)由第三方给予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简称:08新湖债)持有人提前清偿权利的申报期现已结束,公司未收到债券持有人提前清偿权利的申报。
    更正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原文中提及的"公司持有的新湖期货有限公司股权将由71.15%增至89.42%"应为"公司持有的新湖期货有限公司股权将由71.15%增至86.11%"。特此更正。

【2009-02-21】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期货)的增资方案进行调整:增资额由55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全部由公司增资。新湖期货其他股东承诺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湖期货注册资本由6500万元增加至13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71.15%增至89.42%。
    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855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6%)。

【2009-02-10】
 公布2008年年报
    新湖中宝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3元,稀释每股收益0.3元,每股收益(扣除)0.22元,每股净资产1.59元,净资产收益率18.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06854730.28元,营业收入3504859206.9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40545397.6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488848180.81元。
    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4318784股将于2009年2月16日起上市流通。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6日召开六届四十次董事会及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总股本282185011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4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对公司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9-01-21】
 刊登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关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合并并更名的议案》。

【2009-01-20】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09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208;投票简称:中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 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全部议案                                        99.00元
    1        《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
             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公司与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本次吸收合并
             完成后仍按原计划执行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                         4.00元
    5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00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①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湖中宝"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208   买入     99.OO元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湖中宝"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208   买入     1.OO元   1股
    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③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议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009-01-07】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公告
    新湖中宝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公告
    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创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暨存续方,新湖创业为被吸收合并方暨非存续方(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湖创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将并入本公司,新湖创业将注销法人资格。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持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前述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能向公司主张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本公司将视为其放弃了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相应债务将自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起由本公司继续承担。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现场申报
    1、申报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楼;
    2、申报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联系人:喻学斌李晨;
    4、联系电话:0571-8739505185171837。
    二、邮寄申报
    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楼
    2、邮编:310007
    3、请在信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拟给予08新湖债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债券的机会(或由第三方给予债券持有人一次面值加相应期间利息出售的机会)。
    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08新湖债持有人提前清偿权利申报公告
    根据新湖中宝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为充分保护08新湖债持有人的利益,由第三方给予08新湖债持有人一次面值加相应期间利息清偿的机会。
    08新湖债提前清偿权利的登记日为2009年1月8日,所有于2009年1月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08新湖债持有人均可自行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提前清偿权利。
    若本次吸收合并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则有效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08新湖债持有人将获得债券面值及相应期间的利息,对应的08新湖债将过户给第三方。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吸收合并时给予08新湖债持有人提前清偿权利的第三方。
    08新湖债提前清偿权利申报期间为:2009年1月9日至2009年2月22日(期间的交易日)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申报行使提前清偿权利的程序
    1、08新湖债的持有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提前清偿权利。2009年1月9日至2月17日,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08新湖债持有人可选择撤回全部或部分已申报的提前清偿权利;在申报期间的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月18日、19日和20日,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08新湖债持有人不可选择撤回已申报的提前清偿权利。
    2、未办理指定交易的08新湖债持有人,必须先选择一家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成功后,方可办理提前清偿权利的申报。在提前清偿权利实施清算完成之前,如08新湖债持有人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则该持有人不得撤消其在券商营业部的指定交易。
    3、08新湖债提前清偿权利的申报代码为706099,简称:新湖债售。
    4、申报行使提前清偿权利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卖出债券;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100元/张;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行使提前清偿权利的债券数量,最小申报单位为“1手”,即“10张”,即“1000元”面值。
    5、撤单
    2009年1月9日至2月17日,在申报行使提前清偿权利的当天,08新湖债持有人可以通过撤单方式撤回当天已申报的提前清偿权利,具体撤单方式与买卖债券的撤单方式相同。但在申报期间的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月18日、19日和20日,08新湖债持有人不可以通过撤单方式撤回当天已申报的提前清偿权利。
    6、撤回已申报的提前清偿权利
    2009年1月9日至2月17日,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08新湖债持有人可选择撤回全部或部分以前日期已申报的提前清偿权利;但在申报期间的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月18日、19日和20日,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08新湖债持有人不可选择撤回已申报的提前清偿权利。
    撤回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债券;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100元/张;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撤消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债券数量,最小申报单位为“1手”,即“10张”,即“1000元”面值。
    (4)撤回已申报提前清偿权利的债券数量不得超过已申报数量。
    7、08新湖债持有人在申报中出现的差错由08新湖债持有人自行承担责任。
    08新湖债持有人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行使提前清偿权利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在办理行使提前清偿权利债券的转让确认及过户手续时,转、受让双方各自按公司债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仍按原计划执行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9-01-06】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1-05】
 刊登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及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30日召开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通过聘任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聘任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健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更名后的审计机构)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月20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09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208;投票简称:中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 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全部议案                                        99.00元
    1        《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
             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公司与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本次吸收合并
             完成后仍按原计划执行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                         4.00元
    5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00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①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湖中宝"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208   买入     99.OO元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湖中宝"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208   买入     1.OO元   1股
    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③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议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008-12-31】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2008年公司债券200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根据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的提议,于2008年12月13日发出召开2008年公司债券200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现场会议于2008年12月30日上午在浙江嘉兴戴梦得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西南证券提交的《关于要求新湖中宝在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提供债券回售选择权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统计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上述议案投票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为359450张,投票总数占公司债券总数的2.57%,其中投同意票为450张,投反对票为359000张,投弃权票为0张。因此上述议案未能经代表公司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表决通过。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82,176,000股及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34,1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9,600,000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755,5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1%。

【2008-12-27】
 刊登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公告
    新湖中宝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通知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09年1月5日10:00,在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208;投票简称:中宝投票。
    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第一次催告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8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31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2008-12-20】
 刊登更正公告
    新湖中宝更正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在相关媒体刊登的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中"网络投票的时间"误填为"2008年1月5日",现更正为"2009年1月5日"。

【2008-12-19】
 刊登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7日召开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创业)报告书(草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换股比例以双方市场化估值为基础确定。公司、新湖创业的换股价格分别确定为3.85元/股和7.11元/股,实施换股时新湖创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新湖创业股份将按照1:1.85换股比例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作为存续企业,新湖创业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公司,新湖创业将注销法人资格。
    在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将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向公司的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及向新湖创业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价格分别为3.85元/股、7.11元/股。
    公司拟给予于2008年7月发行的公司债券"08新湖债"(代码为122009)持有人一次回售债券的机会(或由第三方给予债券持有人一次面值加相应期间利息出售的机会)。回售数量以20%为限。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任一事项未取得所需的批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尚需履行如下主要批准程序:
    1、新湖中宝及新湖创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方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新湖创业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已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仍按原计划执行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月5日10:00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08";投票简称为"中宝投票"。
    本次投票权征集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8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31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09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208;投票简称:中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 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        全部议案                                        99.00元
    1        《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
             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公司与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本次吸收合并
             完成后仍按原计划执行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                         4.00元
    5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00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①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湖中宝"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208   买入     99.OO元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湖中宝"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208   买入     1.OO元   1股
    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③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1"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议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008-12-1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7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互保额度的议案。

【2008-12-1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召开股东大会。

【2008-12-13】
 刊登召开08新湖债:200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
    新湖中宝召开08新湖债:200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    
    鉴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简称:08新湖债)的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南证券)提议,决定于2008年12月30日上午召开"08新湖债"200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西南证券提交的关于要求公司在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提供债券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2008-12-12】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湖中宝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12月10日、1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已于2008年12月10日披露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回复: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除已经披露的上述事项外,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整体上市、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除已经披露的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12-10】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新湖创业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9日召开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40,简称:新湖创业)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本次吸收合并,将"新湖"旗下的两个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进行整合。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换股比例以双方市场化估值为基础确定。公司、新湖创业的换股价格分别确定为3.85元/股和7.11元/股,实施换股时新湖创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新湖创业股份将按照1:1.85换股比例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作为存续企业,新湖创业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公司,新湖创业将注销法人资格。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公司新增A 股股份56,255 万股。
    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于吸收合并方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异议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对于有效申报的异议股份,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将按每股3.85元的收购价格向其支付现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将在本次吸收合并中向新湖创业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价格为7.11元/股。
    公司拟给予于2008年7月发行的公司债券"08新湖债"(代码为122009)持有人一次回售机会(或由第三方给予债券持有人一次面值加相应期间利息出售的机会)。回售数量以20%为限。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任一事项未取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
    公司董事会将在另行审议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具体事宜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票于本公告发布日恢复交易。

【2008-12-08】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2008-12-06】
 刊登入股成都农信社获批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入股成都农信社获批公告
    根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作为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农信社)的发起人,以1元/股的价格认购成都农信社3亿股股份(预计占其新设后总股本的7.89%)。日前,公司发起人资格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批准,公司将于近日完成出资。

【2008-12-02】
 刊登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9日召开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9月末,注册资本34.22亿元,每股净资产为1.25元)1亿股,经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1.8元/股,总价1.8亿元人民币。
    该事项尚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股东资格审查。
    二、通过公司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丰特纸)增加以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的议案,双方互保额度由20000万元增加到30000万元,互为对方贷款信用保证有效期至2011年6月30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23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8150万元,对股东担保18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三、通过公司单方面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678万元,其与公司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称:新湖控股)的议案:以新湖控股2008年10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157071万元为基础,按60%折价率增资40%的股权比例计算,本次交易价格为62828万元。增资后,公司占新湖控股总股本的40%,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17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8-12-01】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5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822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9%)。

【2008-11-24】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2008-11-20】
 刊登子公司设立营业部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子公司设立营业部公告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以有关批复文件,同意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设立深圳营业部,核准营业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公司将于近期持营业执照、《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到中国证监会领取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2008-11-19】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其近日将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下称:高新支行)的公司8896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质押给高新支行,并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372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19%。

【2008-11-17】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2008-11-10】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2008-11-03】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2008-10-29】
 刊登更正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更正公告
    本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08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该季度报告附录"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出保证金"科目,由于输入错误,年初余额误填为"101,659,989.23",现更正为"101,659,898.23"。由此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08-10-28】
 公布08年三季报及预计08年度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0%左右,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7元,稀释每股收益0.17元,每股收益(扣除)0.1元,每股净资产1.5元,净资产收益率11.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94511284.63元,营业收入1540309365.9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9551962.0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26989609.83元。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0%左右,主要原因为: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有一定增长,以及本公司转让嘉兴市乍浦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的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数据以2008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将其持有的新湖集团80.29%股份,转让给黄伟先生49.58%、李萍女士26.81%和邹丽华女士3.9%。转让后黄伟先生、李萍女士、邹丽华女士分别持有新湖集团67.12%、28.83%和3.9%的股份,新湖集团的控股股东由新湖控股变更为黄伟先生。

【2008-10-27】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因此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

【2008-10-21】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721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000000股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0261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

【2008-10-20】
 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继续停牌
    新湖中宝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因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其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现因有关方案正在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2008-10-13】
 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新湖中宝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和新湖集团拟对旗下资产、业务和上市公司进行整合重组,具体方案尚需报相关部门咨询论证。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08年10月13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若未能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就有关重大事项与相关部门咨询论证,或有关初步论证未获通过的,公司将公告并复牌。若有关重大事项经初步论证为可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008-10-08】
 刊登取得地块公告
    新湖中宝取得地块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房产集团)经董事会授权,与杭州汽轮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汽轮)以92442万元的受让金额竞拍获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杭汽轮公司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625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容积率为3.2,建筑密度为28%,绿地率为30%,楼面价约11002元/方]。双方将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房产集团占70%的股权。

【2008-10-07】
 刊登关于受让承龙公司股权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受让承龙公司股权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丰宁承龙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简称:承龙公司)股东刘万林、王宝山协定《承龙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该两人分别持有的承龙公司53.34%、26.66%,合计80%的股权(960万元),以承龙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181935475.03元为定价基础,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30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是以合理价格收购优质矿产资源,为公司后续资源整合提供了必要的储备。

【2008-09-26】
 刊登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5,000,000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982,1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4%。

【2008-09-25】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解除了原分别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荡支行的公司股份各4960万股。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6371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2%)。

【2008-09-13】
 刊登子公司设立营业部公告
    新湖中宝子公司设立营业部公告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浙江监管局分别以有关批复文件,同意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设立大连营业部、温州营业部。
    公司将于近期持营业执照及《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到中国证监会领取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2008-09-10】
 刊登关于拟认购"飞鹰二号·新湖中宝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飞鹰二号·新湖中宝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杭工信)签订《预认购协议》,公司作为核心投资者和项目投资顾问,拟认购"飞鹰二号·新湖中宝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募集规模6-10亿元,期限3年)的20%,投资收益每一信托年度分配一次,计划终止后一次性分配;杭工信作为信托计划管理人,负责对信托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新兰得置业有限公司为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07年11月与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洲集团)签订的《关于共同投资公司子公司浙江新兰得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及新洲集团分别持有其51%、49%的股份,下称:新兰得)的补充协议》,同意新兰得将开发用土地使用权30000平方米为新洲集团在交通银行杭州分行的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新洲集团指定,新兰得将开发用土地使用权26666.8平方米为浙江凌境商贸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授信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一年,该抵押同时由新洲集团向新兰得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担保总额86521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8071万元),无逾期担保。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9月5日、8日连续二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期间同一营业部净卖出数量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于2007年8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9962万股股份(2007年度送转后,变更为159392000股)于2008年9月5日开始上市流通,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主要系个别机构投资者减持所致;公司经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无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近期无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已经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9-09】
 因未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因未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9月9日全天停牌。

【2008-09-02】
 刊登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新湖中宝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9962万股股份,经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股份数量增至159392000股,现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将满,将于2008年9月5日起上市流通。

【2008-08-26】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000000股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4863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7%)。

【2008-08-22】
 公布08年半年报及预计08年1-9月累计净利润同比增长1000%-1150%
    新湖中宝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73元,稀释每股收益0.073元,每股收益(扣除)0.073元,每股净资产1.4元,净资产收益率5.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06917185.48元,营业收入855312451.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5064890.6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937163815.04元。
    业绩预告:预计08年1-9月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00%-1150%。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有一定增长,以及本公司转让嘉兴市乍浦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的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
    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8月21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了《关于对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通过了《关于同意入股瑞安新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并作为主发起人的决议》。
    瑞安新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20%。
    本公司将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进度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2008-08-1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6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

【2008-08-18】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8-16】
 召开股东大会
    新湖中宝召开股东大会

【2008-08-15】
 刊登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44,636.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6%。

【2008-08-13】
 刊登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公司212907200股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41036.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8%)。

【2008-08-07】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26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荡支行。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623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3%)。

【2008-08-01】
 刊登关于股权转让的的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和变现公司非主业资产,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允升集团")、允升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众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孚实业")顺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港口资源整合的有关战略导向,抓住宁波港整合港口资源和港口资产增值的有利时机,拟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的嘉兴市乍浦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5.05%和23.95%的股权,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嘉兴市东方物流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及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众孚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五洲乍浦港口有限公司24%的股权一次性出让,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16,371.29万元,15,652.39万元,2,476.56万元和4,900.35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预计本次交易将产生约23000万元的转让收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将提高公司的资产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将直接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8年8月16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

【2008-07-29】
 刊登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新湖中宝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0,931,500股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5800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0%。

【2008-07-24】
 刊登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 股,占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解除了原质押给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1904 万股股份。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流通股继续办理了股权质押,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2300 万股,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并予以冻结。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4390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

【2008-07-17】
 刊登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新湖中宝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一、本期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证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08年7月18日起在上证所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08新湖债",上市代码"122009"。
    二、本期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托管在登记公司,并注册登记至本期债券认购人的证券账户。

【2008-07-15】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2008-07-1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召开股东大会。

【2008-07-10】
 刊登股东股份质押及08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新湖中宝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及第二大股东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82368000股,占总股本2.92%,下称:恒兴力)通知,新湖集团及恒兴力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3600万股、8236.8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并予以冻结。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335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1%),恒兴力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全部用于质押。
    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08年7月8日结束。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网上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9 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64.29%。
    2、网下发行
    网下发行投资者认购数量为5 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35.71%。

【2008-07-02】
 刊登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公司债券于今日进行网上发行,今日起至2008年7月8日进行网下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1、债券简称:08新湖债。
    2、申购代码:751999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1,400万张)。具体发行规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4、债券品种的期限:8年。
    5、回售条款: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9.00%。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未提供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新世纪债评(2007)010027号《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1、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本次发行对象: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1)网上认购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单笔最小认购单位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2)网下认购
    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必须是5万元的整数倍。
    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由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投资者的配售金额。

【2008-07-01】
 刊登澄清及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湖中宝澄清公告
    一、传闻简述
    2008年6月30日,有媒体刊登了《新湖中宝现金负增长,发高利率债券救急》的报道。
    二、澄清声明
    经核查,该报道多处与事实严重不符,现澄清如下:
    (一)关于公司2008年经营业绩问题。
    文中指出:"按照国泰君安的预测数据,该公司2008年每股收益应达到0.26元左右,这时,新湖中宝的净利润应为9.74亿元。从新湖中宝的一季报来看,当前净利润只有1.11亿元,距离9.74亿还有8.63亿。再保守一点,新湖中宝如果想与2007年持平,则需要在2008年实现净利润8.8亿。这在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之下的2008年,完成任务难度极大。"
    我公司除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未来业绩行权条件描述为"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9亿元和15亿元"外,未对2008年利润做过任何公告或预测。另外,由于房地产行业其利润不是每季度均衡产生的,而是要根据公司各项目结算时间确定,因此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11亿元并不能就此推测全年利润情况。
    (二)关于公司股本问题
    文中指出:"尽管该次公司债的发行没有触及股本,但经过几次与股本挂钩的融资活动后,新湖中宝的股本已经扩大将近9倍。新湖中宝初始股本只有3亿股左右,现在的股本则达到28亿左右,平均每年扩张一倍,但新湖中宝的利润是否能撑起这个扩大9倍的盘子呢?"公司股本扩张主要是由于2006年的重大重组。2006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50号文批准,公司向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2亿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5.13亿股。2007年,公司向所有股东10股转增1股后,总股本为16.64亿股。
    2007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229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2万股。2008年3月,公司向所有股东每10股送1股转赠5股后,总股本增加到28.219亿股。
    (三)关于销售面积和结算面积问题。
    文中指出:"根据房地产开发行业标准,销售面积一般是指工程图纸中所绘的面积,结算面积则是工程竣工后实地测量得出的面积。理财周报记者研究发现,新湖中宝12个未开工的项目中只有3个项目给出了销售面积,其余9个项目连销售面积也未能给出,证明新湖中宝还有9个项目连工程图纸都未绘制。"
    公司认为,"合同销售面积"的含义为当年签定销售合同的房产面积,即当年销售的房产面积。"结算面积"则指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当年符合确认销售收入条件的已售的房产面积。文中的定义是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与我们的定义大相径庭。"新湖中宝还有9个项目连工程图纸都未绘制"也是不符合事实、没有任何依据的说法。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问题
    文中指出,"为了解决土地开发资金问题,新湖和其他房企一样'挖地三尺'。新湖中宝2007年通过定向增发得到了15.92亿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按照当初的计划,约有10亿用来开发6个项目,但实际投入的资金只有6.3亿左右,另有3.7亿元资金'神秘失踪'。定向增发的其余资金,3.62亿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2.3亿用于相关回购行动。"
    公司2007年年报对募集资金投向作了详细的披露。根据年报说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9,259.72万元投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中的10亿元主要用于已取得项目的后续开发,该部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新湖中宝已按2007年9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增资的方式全部投入到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公司,各项目公司根据开发进度使用该资金,暂未使用部分也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存放于各项目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年报披露的实际投入金额6.3亿元系指该10亿元募集资金到项目公司后,各项目公司2007年度实际已使用的金额。截止2007年底,公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8.28亿元,3.7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一直存放在各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根据项目进度不断投入使用。
    (五)关于公司土地储备问题
    文中还指出:"新湖中宝还在不停地购买土地,2007年该公司土地储备增加了167.4万平方米,总共土地储备达到806.5万平方米,对于一个非龙头房企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土地储备。土地储备既可以立项开发,还可以在将来用于抵押融资,可见也是房企一石二鸟的好招数。"
    公司在2006年、2007年购买土地的节奏大大放缓。这2年新增的项目土地储备面积为68.8万平方米。2007年新增的201.62万平方米权益占地面积中,155.7万平方米是收购原有项目的其他股东权益,其中回购信托公司项目股权的新增权益占地面积为99万平方米。
    (六)关于公司债发行问题
    文中指出:"可见市场一般都把新湖中宝此次发行公司债与当前形式其他融资渠道相对缩紧有关,也一致认为该次融资与新湖中宝偿债无关。但令人存疑的是,既然目前形势紧迫,新湖中宝又不必急于偿债,手中并不缺乏现金,那么新湖中宝为何不将融资时机稍加延缓,等环境稍微宽松之后再行融资呢?"
    本次发行公司债主要目的是用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进行适度投资。截止2007年年底,公司已支付完绝大部分土地款,基本无现金支付压力。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主要是为应对宏观调控形势,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另外,本次公司债券是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第9家公司债券。整个公司债发行工作一直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有节奏地实施。
    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1400万张);债券期限为8年;票面利率为9.00%,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0%。网上发行时间为2008年7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申购代码为"751999",简称为"08新湖债",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网下发行时间为2008年7月2日至8日,参与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必须是5万元的整数倍。

【2008-06-30】
 刊登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1400万张);债券期限为8年;票面利率为9.00%,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0%。
    网上发行时间为2008年7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申购代码为“751999”,简称为“08新湖债”,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网下发行时间为2008年7月2日至8日,参与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必须是5万元的整数倍。

【2008-06-28】
 刊登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都控股)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公司继续与美都控股建立以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为对方贷款信用保证有效期至2009年10月31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4771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2571万元,对股东担保27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7月14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008-06-27】
 刊登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8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公司已刊登在2008年6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本次发行将于2008年7月2日进行网上发行,2008年7月2日至7月8日进行网下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1、债券简称:08新湖债。
    2、申购代码:751999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1,400万张)。具体发行规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4、债券品种的期限:8年。
    5、回售条款: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9.00%。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未提供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新世纪债评(2007)010027号《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1、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本次发行对象:
    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1)网上认购
    在网上认购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单笔最小认购单位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2)网下认购
    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应填制《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并在2008年7月8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必须是5万元的整数倍。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由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投资者的配售金额。

【2008-06-26】
 刊登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1400万张),按面值(100元/张)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8年;票面利率为9.00%,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0%。
    网上发行时间为2008年7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发行代码为“751999”,简称为“08新湖债”,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网下发行时间为2008年7月2日至8日(共5个交易日)每日的9:00-17:00,参与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张(10万元),超过1000张的必须是500张(5万元)的整数倍。
    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承销团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规模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08-06-25】
 刊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公告
    新湖中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2008年6月24日。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75元(鉴于公司2007年度实施10送1转5的分配方案,根据本计划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原行权价格15.96元进行相应调整)。

【2008-06-23】
 刊登2008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新湖中宝2008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统计结果,最终确定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9%。
    公司将按此票面利率于2008年7月2日在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99”,简称为“08新湖债”),于2008年7月2日至8日在网下发行。

【2008-06-18】
 刊登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新湖中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2008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1,400万张)。具体发行规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的期限:8年。
    5、回售条款: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回售申报日前5个交易日至回售申报日,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不再享有该次回售权。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50%-9.00%。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和第6年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回售申报日前10个交易日至回售申报日,若发行人选择上调利率,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上调利率公告。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8年7月2日。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09年至2016年间每年的7月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顺延,下同)。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16年7月2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未提供担保。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新世纪债评(2007)010027号《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1、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本次发行对象:
    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4、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不低于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1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承销团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规模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7、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8、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99",简称为"08新湖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9、参与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可以打印本发行公告附件二《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按要求正确填写,并在网下发行期间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投资者的配售金额。
    参与本次网下认购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张(10万元),超过1,000张的必须是500张(5万元)的整数倍。
    2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10)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2008年6月18日
(T-9)日-(T-8)日             网下投资者利率询价
2008年6月19日-2008年6月20日 确定票面利率
(T-7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08年6月23日
T日                         网上认购日
2008年7月2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T+4)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2008年7月8日
(T+8)日前                  网下发行注册
2008年7月14日               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
                            以书面形式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
                            记机构
(T+10)日前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
2008年7月16日

【2008-06-1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6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

【2008-06-16】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湖中宝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208        中宝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会议议案序号,情况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中宝投票   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         1.00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738208      买入       同意             1股
    738208      买入       反对             2股
    738208      买入       弃权             3股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议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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