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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经开[600215] 009
☆公司大事☆ ◇600215 长春经开 更新日期:2009-11-0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05】
 刊登股份解除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终结公告
    长春经开股份解除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终结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根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下称:区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下称:中行)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创业投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创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4825万股限售流通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49%)的冻结。上述股权司法冻结的解除手续已于2009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至此,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力公司)在中行的贷款及利息(分别为17191.36万元、7833.68万元)均已全部清偿完毕,中行与公司达成和解,区法院和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分别撤消了对公司及热力公司的强制执行、解除对公司股权的冻结、解除对上述诉讼案件相关连带担保责任人账户的查封,相关诉讼事项已经终结。

【2009-10-29】
 公布2009年三季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292元,稀释每股收益0.0292元,每股收益(扣除)-0.1891元,每股净资产6.43元,净资产收益率0.45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7635372.68元,营业收入131640139.4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45805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01385853.18元。

【2009-10-28】
 刊登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长春经开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根据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控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定解除对控股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000万限售流通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的冻结。上述股权司法冻结的解除手续已于2009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09-08-21】
 公布2009年半年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745元,稀释每股收益0.0745元,每股收益(扣除)-0.1361元,每股净资产6.4788元,净资产收益率1.150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8661670.28元,营业收入105746313.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656151.7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17583953.93元。

【2009-08-07】
 刊登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6日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孙宝树先生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余海清先生为集团公司总经济师;
    张淑霞女士为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张洪雁先生为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钱兴北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亚进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李臣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杜凤文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叶飞先生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09-06-23】
 刊登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2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2日召开六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树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余海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聘任孙宝树为公司总经理、曹家玮为董事会秘书 ,史晓东为证券事务代表。
    三、选举孔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2009-06-2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9-06-09】
 刊登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张树森、余海清、孙宝树、张洪雁、张淑霞、孙成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金兆怀、李建华、孟庆凯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孔平、马森同志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选举李晓辉、王景华、杨照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关于2008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2009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股78,259,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88%)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提议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经公司第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第五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做为临时添加议案,提交2008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09-05-2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的议案。

【2009-05-2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9-05-12】
 刊登澄清公告
    长春经开澄清公告
    2009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及和讯网等媒体刊登了题为《重组股何以鸡犬升天?》的文章,内容中包涵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将被大庆油田借壳等传闻。针对该报道,公司现澄清如下: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确认公司不存在上述媒体报导的被其他公司借壳等事项。目前至未来三个月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董事会确认,目前至未来三个月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9-05-09】
 刊登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的议案公告
    长春经开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7日召开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不晚于2009年7月13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25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9-04-29】
 公布2008年年报及2009年一季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059元,稀释每股收益0.0059元,每股收益(扣除)-0.3409元,每股净资产6.4元,净资产收益率0.09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9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21948480.36元,营业收入211224927.5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95951.0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90927802.18元。
    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98元,稀释每股收益-0.0098元,每股收益(扣除)-0.0094元,每股净资产6.39元,净资产收益率-0.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389414.52元,营业收入71866969.6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09789.5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87418012.56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公司在2008 年度报告中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
    (1)我公司原本将2005年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的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土地净收益款计入"预付账款,将2006年向管委会支付7号地、5号地和南部区土地的净收益款计入存货。现根据要求,上述款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因此将2006年末预付帐款960,000,000.00元、存货204,760,796.00元共计1,164,760,796.00元调入其他应收款。同时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增加2006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7,096,789.00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774,197.25元,调增2006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774,197.25元、调减2006年末盈余公积532,259.18元、未分配利润4,790,332.57元,上述调整减少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322,591.75元。
    追溯调整增加200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7,096,789.00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774,197.25元,调增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774,197.25元、调减2007年末盈余公积532,259.18元、未分配利润4,790,332.57元,上述调整减少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322,591.75元。
    由于上述款项中的1,022,825,016.00元已在2008年度收回,所以追溯调整时未计提坏账准备。
    (2)本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财会[2008]11号第五项"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之规定",调减2007年末无形资产20,535,431.11元、调增2007年末长期应收款21,679,826.00元、应交税费377,650.31 元;调减2007年度管理费用2,566,928.89元、营业外收入4,710,000.00元、财务费用3,287,466.00元,调增2007年度所得税费用377,650.31元,上述调整增加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66,744.58元。
    (3)本公司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和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咨询解答"具有补偿性质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调增2007年度营业外收入8,146,528.50元、所得税费用2,688,354.41元,调减2007年末应交税费5,458,174.09元, 上述调整增加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458,174.09元。
    (4)200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计算错误,调减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2.48元,调增2007年度少数股东损益92.48元,调减2007年期末未分配利润92.48元、调增2007年期末少数股东权益92.48元。
    由于上述四项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其中:2006年度调减5,322,591.75元、2007年度调增902,234.44元。增加2007年度少数股东损益92.48元。减少2008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355,838.95元,增加2008年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2.48元,减少2008年期初盈余公积1,064,518.36元。
    本公司已对2008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数据重新进行了表述。
    三、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2009-04-1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对坏帐会计估计的议案。

                          

【2009-04-1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9-03-31】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召开五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对坏账会计估计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的议案。

【2009-02-20】
 刊登董监事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议案公告
    长春经开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三个月即于2009年5月13日前完成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009-02-13】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长春经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2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至未来三个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董事会确认,目前至未来三个月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9-01-07】
 刊登相关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进程情况的公告
    长春经开相关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进程情况的公告
    按照《<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中第七条的约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于2008年底前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15360万元。(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4月25日本公司公告)
    截止2008年12月31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向本公司实际支付补偿金8360万元,其余的7000万元,将于2009年上半年给付。

【2008-11-20】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9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8-11-1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8-11-04】
 刊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长春经开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五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按照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的报告。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1月19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事项。

【2008-10-29】
 公布2008年三季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884元,稀释每股收益-0.1884元,每股收益(扣除)-0.23元,每股净资产6.22元,净资产收益率-3.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1712744.98元,营业收入111707767.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385160.4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25867048.07元。

【2008-10-08】
 刊登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长春经开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按照《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的约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向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或承接银行债务总额1,999,602,200.00元,前期已通过支付现金、借款抹帐和承接银行债务方式,返还金额合计为1,945,152,373.00元,尚有余额54,449,827.00元未偿还。
    上述余额中的24,449,827.00元,按照管委会及相关各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签订《协议书》的要求,第四笔24,449,827.00元已于9月28日偿还完毕。
    上述余额中的30,000,000.00元,根据管委会及相关各方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贷款承接协议书》,29,983,210.00元已承接。另有16,790.00元欠款,正在办理之中。
    截止本公告,还有余额16,790.00元尚未偿还,今后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8-09-03】
 刊登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公告
    按照《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的约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应向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支付现金或承接银行债务总额1999602200.00元,前期已通过支付现金、借款抹帐和承接银行债务方式,返还金额合计为1915152373.00元,尚有余额84449827.00元未偿还。
    上述余额中的54449827.00元,按照管委会及相关各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签订《协议书》的要求,第三笔30000000.00元已于2008年8月29日偿还完毕。
    上述余额中的30000000.00元,管委会及相关各方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贷款承接协议书》(目前已上报总行),待总行批复后方可实施。
    截止本公告,还有余额54449827.00元尚未偿还。

【2008-08-22】
 刊登监事会公告 
    长春经开监事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史晓东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补选杨照华任该职务。

【2008-08-16】
 公布2008年半年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727元,稀释每股收益-0.0727元,每股收益(扣除)-0.1095元,每股净资产6.34元,净资产收益率-1.14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156864.47元,营业收入97072050.8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992923.2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67259285.26元。
    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经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金世和因长时间出国,不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本人辞职申请,董事会同意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提交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提名孟庆凯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经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
    余海清同志为集团公司总经济师;
    孙宝树同志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张淑霞同志为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
    张洪雁同志为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杜凤文同志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经总经理提议免去:
    张淑霞同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孙成龙同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的议案》
    五、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楼项目的议案》

【2008-08-09】
 刊登股权轮候冻结的公告
    长春经开股权轮候冻结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2008)绿民执字第1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4,825万股(性质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的13.49%)及孳息被司法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8年8月8日,冻结期限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08-08-07】
 刊登股权轮候冻结公告
    长春经开股权轮候冻结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2008)集法执字第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的8.39%)及孳息被司法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8年8月6日,冻结期限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008-07-30】
 刊登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按照《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的约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向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或承接银行债务总额1,999,602.200,00元,目前已通过支付现金、借款抹帐和承接银行债务方式,返还金额合计为1,885,152,373.00元,,尚有余额114,449,827.00元未偿还。
    上述余额中的84,449,827.00元,按照管委会及相关各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签订《协议书》的要求,第二笔30,000,000.00元已于7月29日偿还完毕。
    上述余额中的30,000,000.00元,管委会及相关各方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贷款承接协议书》(内容详见公司07年年报),目前该《贷款承接协议书》已上报总行,待总行批复后方可实施。
    截止本公告,还有余额84,449,827.00元尚未偿还,今后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8-07-12】
 刊登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长春经开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按照《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的约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向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或承接银行债务总额1,999,602.200,00元,目前已通过支付现金、借款抹帐和承接银行债务方式,返还金额合计为1,856,118,200.00元,尚有余额143,484,000.00元未偿还。
    上述余额中的113,484,000.00元,近日管委会及相关各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正在公证中),协议约定管委会应在08年10月31日之前替长春经开偿还113,484,000.00元银行债务,第一笔29,034,173.00元已于6月30日偿还完毕。
    上述余额中的30,000,000.00元,管委会及相关各方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贷款承接协议书》,目前该《贷款承接协议书》已上报总行,待总行批复后方可实施。
    截止本公告,还有余额114,449,827.00元尚未偿还,今后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8-06-28】
 刊登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投资兴建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公司热厂项目的议案。

【2008-06-2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8-06-17】
 刊登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兴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公司热厂项目的议案:
    1、项目建设期为3年。
    2、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24,599.09万元人民币,期中建设投资为21,099.74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578.24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2,921.11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3、效益分析:
    建设成后年供热收入15,516.82万元人民币,年均利润1,333.98万元人民币,年均税金1,243.59万元人民币,税后投资回报期8.49年。
    二、通过关于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日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25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7,717,600.00股的21.88%)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的《关于投资兴建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公司热厂项目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不变。

【2008-06-12】
 刊登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长春经开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1451号搬迁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邮政编码变更为(130031),办公电话号码(0431—84644225)不变。

【2008-05-29】
 刊登2007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2007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在相关媒体上披露的2007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遗漏及错误,现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予以补充及更正。

【2008-05-15】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签订"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召开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选举孔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008-05-1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8-05-06】
 刊登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甲方)拟承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即公司)的银行债务12亿元。公司已于3月27日公告了《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上次甲方承接了乙方银行债务80251.6万元,近日甲方又将乙方在吉林银行长春康平街支行的债务25400万元承接完毕。另外14348.4万元的其他银行债务的承接手续正在办理中。

【2008-04-30】
 公布2007年年报及2008年一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长春经开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042元,稀释每股收益0.0042元,每股收益(扣除)-0.377元,每股净资产6.41元,净资产收益率0.06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6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4876227.65元,营业收入193651238.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14481.8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93252208.48元。
    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105元,稀释每股收益-0.0105元,每股收益(扣除)-0.0475元,每股净资产6.407元,净资产收益率-0.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008426.67元,营业收入67731217.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48910.2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92061992.88元。
    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董事会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7年度分配预案:不进行红利分配,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4、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定于2008年6月27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相关议案。

【2008-04-26】
 刊登部分主要银行帐户解冻的公告
    长春经开部分主要银行帐户解冻的公告
    2008年3月公司主要银行帐户被冻结,具体银行如下:工行开发区支行、商行经开支行、中行经济开发区支行、交行开发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
    目前,公司部分主要银行帐户已解冻,具体银行如下:
    工行开发区支行(公司基本帐户),其余帐户尚未解冻,今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008-04-25】
 董事终止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长春经开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五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08年4月17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签订《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与公司(乙方)于2005年12月18日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称“临港区项目投资协议”)。甲乙双方现一致同意对此前已经签订的《临港区项目投资协议》项下的开发土地进行置换,将原拟交由乙方投资开发的临港项目用地调整为目标土地,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介绍如下:
    1)项目名称:长春玉米工业园土地委托一级开发。
    2)目标土地位置:长春市玉米工业园(兴隆山镇):长春玉米工业园区内环路以东、兴甲街以南、兴乙街以北、铁北路以西区域内17块建设宗地。
    3)目标土地具体开发范围:长春市玉米工业园17块建设宗地图。
    4)目标土地可建设用地面积:2,232,100.00平方米。
    5)项目工期: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目标土地在八年内分期开发。
    6)项目投资总额:根据目标土地的《土地估价报告》(吉林省)吉佳(2008)(估)字第005号,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95,000.00万元,(包括土地取得成本83,530.10万元和提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净收益111,607.83万元),实际金额将根据市场或物价因素进行变更。
    7)项目协议价款:乙方为取得目标土地一级开发和收益,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为111,607.83万元(包括先前已支付的9.6亿元)。
    二、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终止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的议案》
    三、提名李臣同志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因工作变动马森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定于2008年5月14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终止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甲方”)于本月16日正式通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要求终止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通知告知:
    “我委与贵公司于2007年2月16日在长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将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的100%国有股权转让给贵公司。但本协议签立一年来,由于政策变化等原因,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身份职工及长春经开的原国有身份职工的国有身份退出改制未能到位,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手续及工商档案变更登记手续一直未能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规定》长发[2001]3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精神,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身份职工及长春经开原国有身份职工的国有身份退出改制未能依法实施前,不能先行实施该企业国有资本的退出。”
    通知决定:
    1、终止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完成实际交接部分资产和已支付的转让价款相互返还,未办理的变更登记手续终止办理。
    2、考虑到对贵公司的影响和可能的经济损失,我委决定给予贵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在经开区建设项目上给予贵公司优惠照顾。具体事宜另行商定。”长春经开董事当局对该项股权转让事宜,在此前一直督促经开区国资委履行产权转让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之责任和义务。接到本通
    知后,我们将依照《协议》约定的法律程序,以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与经开区国资委协商解决或付诸法律程序解决。
    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国有产权变更与工商登记手续,此前乙方以其对甲方的债权抵减应付甲方股权受让款4552.96万元。本项终止将减少乙方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085万元、净利润531万元,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已合并在本公司2007年度的中报和第三季度的季报之中。

【2008-03-27】
 刊登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长春经开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已于2月14日获得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现将解除协议执行进程情况公告如下:
    1、长春经济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甲方)拟承接长春经开(下称乙方)的银行债务12 亿元。现甲方已将乙方在工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债务80,251.6 万元承接完毕。另39,748.4 万元的其他银行债务的承接手续正在办理中。对乙方上述所有银行债务利息的承接日甲方确认为2007 年12 月21 日。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解除协议之利息人民币14811.87万元,已经到帐。

【2008-03-11】
 刊登主要银行帐户被冻结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长春经开主要银行帐户被冻结公告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已下达的(2008)绿民执字第137号《民事裁定书》,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开发区支行、商行经开支行、中行经济开发区支行、交行开发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的主要银行帐户目前已被冻结;公司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以尽快解决帐户冻结问题。
    民事裁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起诉公司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创投公司)、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东南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称:经开财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及限期执行通知书,基本内容如下:
    《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公司、东南公司银行存款171691821.18元(含利息)、创投公司76319121.18元(含利息)、被执行人经开财政银行存款85845910.59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数额的财产。
    限期执行通知书:因公司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吉民二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履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有关规定,限公司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上述裁定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正在与原告进行积极协商,以求妥善解决之途径。
    本次裁定若用现金偿还不会对本公司利润产生影响;若用拍卖财产偿还,且财产减值时将对本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对于该项裁定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本公司正在与原告进行积极协商,以求妥善解决之途径,今后本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8-02-15】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4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解除“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的议案。

【2008-02-1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8-01-31】
 刊登2007年度业绩风险提示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长春经开2007年度业绩风险提示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前3季度累计亏损90852982.87元。因《〈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有待于200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协议生效与否及相关收益确认将对公司2007年度盈亏产生重大的影响(2006年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为31524905.14元)。有关2007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07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1-26】
 刊登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所出售和购买的资产已交割完,相关款项已划转完毕。目前出售的长春经开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购买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还未完成,待上述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方告实施完毕。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2月14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2008-01-22】
 刊登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事项补充说明公告
    长春经开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事项补充说明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了因政府规划变更等原因,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解除双方于2006年8月3日签署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现就解除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予以补充说明。

【2008-01-04】
 刊登诉讼判决公告
    长春经开诉讼判决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原告,下称:中国银行)起诉公司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经开创投)、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东南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称:经开财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1、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6455万元(两笔贷款合计),利息7126386.78元(暂计算至2007年6月20日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按原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到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2、东南公司对前款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经开创投对第一款给付义务在本金7455万元(其中一笔贷款)、利息1753686.78元(暂计算至2007年6月20日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到本判决生效之日止)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经开财政对公司、东南公司和经开创投不能履行上述三款给付义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15434.40元(差旅费);东南公司和经开创投对此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6、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0136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由公司负担;东南公司对上述两项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经开创投对上述两项费用在401315.00元(案件受理费)和2226.00元(财产保全费)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吉林高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中国银行(原告)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力公司)、东南公司、经开财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1、热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7500万元,利息333.68万元(暂计算至2007年6月20日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到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2、经开创投对前款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经开财政对热力公司和经开创投不能履行上述两款给付义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348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由热力公司负担,经开创投对上述两项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对于上述两项判决的偿还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司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

【2007-12-18】
 刊登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公司(乙方)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于去年12月份签署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下称:开发协议)的议案:鉴于出现不能履约的相关因素,根据开发协议第七、八条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该协议,并同时签订了《"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为履行原协议于2006年12月25日支付给甲方的人民币185148.35万元,同时甲方应按年利率8%计算向乙方支付占款利息(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占款期限为一年,利息合计人民币14811.87万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本、息合计总额为人民币199960.22万元。

【2007-12-06】
 刊登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目前所出售和购买的资产已交割完,相关款项已划转完毕。目前出售的长春经开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以及购买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股权的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待上述资产出售和购买事项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方告实施完毕。

【2007-10-31】
 公布2007年三季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254元,稀释每股收益-0.254元,每股收益(扣除)-0.2572元,每股净资产6.18元,净资产收益率-4.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2020640.01元,营业收入15717111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0852982.8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12434644.37元。
    公布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2007-09-11】
 刊登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长春经开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007年9月10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力公司)转来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下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以及《民事诉讼状》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热力公司于2005年12月15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下称:开发区支行)借款10000万元,现余额为7500万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经开创投)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称:经开财政)为上述借款出具了担保承诺。2007年8月,开发区支行向吉林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热力公司归还该笔贷款本金共7500万元,利息333.68万元(利息截止2007年6月20日),本息合计7833.68万元;被告经开创投、经开财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支付原告开发区支行在本诉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聘请律师代理费等实现该债权的其它费用;被告承担本案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
    2007年8月16日,吉林高院根据开发区支行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下达了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热力公司、经开创投所属价值相当于人民币7833.68万元的财产。
    该案件将于2007年10月29日开庭审理。

【2007-09-08】
 刊登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长春经开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6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吉林高院)下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诉讼状》等。
    公司于2003年8月25日和2007年2月14日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下称:开发区支行)分别借款13500万元和7455万元,现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和7455万元。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东南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了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经开创投)为7455万元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称:经开财政)为上述两笔借款出具了担保承诺。2007年8月30日开发区支行向吉林高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判令公司归还二笔贷款本金共16455万元,利息736.36万元(利息截止2007年6月20日),本息合计17191.36万元;
    2、判令经开创投承担其中7455万元一笔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和199.09万元利息(利息截止2007年6月20日),本息合计7654.09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东南公司、经开财政承担对17191.36万元贷款本息应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4、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诉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
    5、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6、被告承担原告在本案中为实现债权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吉林高院将于2007年10月30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
    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007-09-01】
 刊登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8月30日发出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中:“公司与控股股东均不存在无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权转让、整体上市等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事宜,……”存在笔误,现更正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均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权转让、整体上市等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事宜,……”。



【2007-08-30】
 公布2007年半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长春经开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295元,稀释每股收益-0.1295元,每股收益(扣除)-0.1285元,每股净资产6.31元,净资产收益率-2.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5953755.53元,营业收入131610457.9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320094.4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55214281.48元。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7年8月27日至29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书面询问,公司与其控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不存在无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权转让、整体上市等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事宜,也没有应由上市公司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此外,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董事会确认,公司自发出公告2个月内不存在上述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事宜,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及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8-21】
 刊登股权冻结公告
    长春经开股权冻结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825.92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的21.88%)及孳息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7年8月17日起至2008年8月16日止。
    另根据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述限售流通股被司法轮候冻结,期限从2007年8月17日起至2008年8月16日止。



【2007-07-26】
 刊登受让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股权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5日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受让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整,下称:吉林旺通)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吉林旺通股权持有人杨丽萍、高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杨丽萍、高芳分别持有的吉林旺通51%及49%的股权,合计100%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10.64万元),经上述三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共计为人民币17897491.47元。公司以对长春市金和实业有限公司和长春天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债权18712401.47元中的17897491.47元债权支付给上述两人。
    二、同意公司投资2000万元成立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三、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007-07-12】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成立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07-06-30】
 刊登关于近期股权受让及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关于近期股权受让及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出售的长春经开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以及购买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公司于2007年3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受让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受让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拆迁公司股权的议案》,目前已交割完毕,交割方式用华捷塑钢门窗有限公司和华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交割,目前工商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受让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目前已交割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07-06-26】
 刊登对外担保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长春现代)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拟与长春现代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长春现代在长春市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同时长春现代以其资产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70532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007-06-06】
 刊登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4日召开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为2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由长春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的部分资产作为抵押。

【2007-05-26】
 刊登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目前所出售和购买的资产已交割完,相关款项已划转完毕,待出售的长春经开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以及购买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本次资产重组方告实施完毕。



【2007-05-11】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受让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下称:东方房产)股权的议案:公司与东方房产股权持有人张洪雁、马春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张洪雁、马春良持有的东方房产100%股权(其中张洪雁占55%、马春良占45%),以2006年12月31日东方房产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人民币1992.80万元作为上述股权转让总价款。
    二、同意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

【2007-05-1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28】
 公布2007年一季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11元,每股收益(扣除)-0.11元,每股净资产6.3元,净资产收益率-1.70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763176.62元,主营业务收入73486383.15元,净利润-38372986.62元,股东权益2252458214.23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选举高学慧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007-04-2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监事会部分董、监事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7-04-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25】
 刊登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长春经开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第一季度将出现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090362.54元)。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007-04-20】
 公布2006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长春经开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09元,每股收益(扣除)-0.5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51元,每股净资产6.39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6.39元,净资产收益率1.3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2592481.19元,主营业务收入180932461.17元,净利润31524905.14元,股东权益2283896235.79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暂不分配,不转增。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10日上午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他相关事项。

【2007-04-18】
 刊登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目前所出售和购买的资产已交割完,相关款项已划转完毕,待出售的长春经开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以及购买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本次资产重组方告实施完毕。
    
 



【2007-04-11】
 刊登调整公司部分董、监事的公告
    长春经开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0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及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监事的议案。
    根据张学春先生的辞职请求和高学慧先生、刘伟先生的工作变动情况,提议上述三人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提名孙成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曹丽君女士、魏宏女士、王电波先生、李臣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提名高学慧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此外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王景华先生、李晓辉女士、史晓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二、同意张洪雁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同意公司拟单方向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下称:长春经济)增加投资200万元。增资后,长春经济实收资本金增加至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9.2%的股权。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7-03-15】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长春经开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目前所出售和购买的资产已交割完,工商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2007-03-0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6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受让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为23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三年,由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会展中心网球馆和体育中心等部分资产作为抵押。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由总经理提名张淑霞、张洪雁、钱兴北、刘亚进、马森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因工作变动杨永学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2007-03-0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7-02-16】
 刊登受让供热公司及阳光公司股权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5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为16455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通过关于受让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54万元,下称:供热公司)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下称:阳光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区国资委)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区国资委拟将其投资的供热公司100%股权及阳光公司100%股权出让给公司。截止于2006年8月31日,供热公司及阳光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4345.95万元及153.57万元,经双方协商,供热公司及阳光公司的100%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4552.96万元及152.97万元,公司均以现金支付。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3月6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2006-12-29】
 刊登解除投资合同公告
    长春经开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披露了"关于投资组建长春经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春经联)的公告"。现乙方新加坡易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终止合同,鉴于公司尚未有资金投入且没有经营活动产生,因此公司同意解除合同,注销长春经联。

【2006-12-27】
 对价支付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S长经开对价支付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取"重大资产重组+送股"的组合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其中,股票对价为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票。
    对价股票上市日:2006年12月27日,当日公司股票复牌;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长春经开",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57,717,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8,259,2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79,458,400股。

【2006-12-2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继续停牌
    2006年12月27复牌 
    S长经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取"重大资产重组+送股"的组合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其中,股票对价为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票。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5日
    对价股票上市日:2006年12月27日,当日公司股票复牌;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长春经开",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57,717,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8,259,2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79,458,400股。

【2006-12-18】
 刊登股改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S长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357717600股,其中流通股股份总数214,968,000股。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186人,代表股份205,407,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7.42%;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185人,代表股份62,657,4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52%,占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9.15%。
    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05,407,090 199,659,784 5,677,276 70,030   97.20   
    流通股东 62,657,490  56,910,184  5,677,276 70,030   90.83   
    非流通
    股股东   142,749,600 14,749,600 0         0         100   
    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2006-12-15】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S长经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2月13日-12月15日(期间的证券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沪市挂牌    表决议案     说明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数量
     738215      长开投票         1        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告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738215      买入        1元        1股

【2006-12-13】
 网络投票起止日:12-13至12-15,继续停牌
    S长经开网络投票起止日:12-13至12-15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2月13日-12月15日(期间的证券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沪市挂牌    表决议案     说明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数量
     738215      长开投票         1        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告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738215      买入        1元        1股

【2006-12-1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批及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S长经开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15日下午1: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13日-1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15";投票简称为"长开投票"。
    公布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批准。

【2006-12-11】
 S长经开将于2007年1月第一个交易日调出沪深300指数样本股,继续停牌
    S长经开将于2007年1月第一个交易日调出沪深300指数样本股。

【2006-12-0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12月8日-12月14日,今起停牌
    S长经开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1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长春经开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2月8日至2006年12月1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2006-12-06】
 刊登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S长经开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15日下午1: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13日-1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15”;投票简称为“长开投票”。
  
 



【2006-11-27】
 刊登更正公告
    S长经开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现更正为《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原公告中涉及的"重组委"字样去掉。

【2006-11-24】
 刊登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公告
    S长经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52号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已经审核通过公司与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委、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方案, 同意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对本公司2006年8月7日披露的《长春经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将全文予以披露。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和《电力资产交还协议》,本次出售交易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本公司向东南公司出售本公司合法拥有的两座变电所、绿化资产(包括生态发展99.98%的股权和本公司对生态发展的应收款项95,839.59万元);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生态发展99.98%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22,966.33万元,本公司对生态发展的应收款项转让价格为95,839.59万元,两座变电所出售的价格确定为3,771.07万元。
    2.根据《电力资产交还协议》,本公司向管委会交还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电力资产经营权,截至审计基准日2006年3月31日,电力资产经营权账面净值为30,703.8万元;经双方协商以审计基准日账面净值为定价依据,本次电力资产经营权的交还价格确定为30,703.8万元。另外,本协议还约定,根据本公司与管委会双方于2003年12月29日签署的《资产收购补偿交还协议书》及于2004年9月30日签署的《电力资产收购补偿交还修定协议书》,管委会在接收该电力资产经营权的同时,需向本公司支付3,500万元的电力资产财政补贴。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合计金额为156,780.79万元,出售净资产占200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资产总额的69%,达50%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105号文的规定,本次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出售的认定标准。因此,本次资产出售属于重大资产出售,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和《土地委托开发协议》,本次购买交易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长春经开向开发区国资委购买其独资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100%的股权和开发大厦部分楼层产权。
    根据相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06年5月31日,物业管理审计后账面所有者权益为-2.69万元。截至评估报告日2006年5月31日,开发大厦部分楼层产权评估值为3,146.80万元。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物业管理100%股权以零价格进行转让,开发大厦部分楼层产权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购买价格确定为3,146.80万元。
    2.长春经开受管委会委托投资其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开发。
    根据长春经开与管委会签订的《土地委托开发协议》,本公司将向管委会支付205,624.43万元用于长春南部新城核心区195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5号用地34.8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7号用地25.7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等三块土地的土地开发。
    另外,本公司在2005年12月18日与管委会签订《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条件协议书》,并经公司2006年5月19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投资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商住开发项目,交易金额为9.6亿元,占本公司200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未构成重大资产购买。
    由于本公司投资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距离本次购买交易时间在12个月以内,两次交易额累计达到304,771.23万元,占200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67.5%,达50%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105号文的规定,本次资产购买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的认定标准。因此,本次资产购买属于重大资产购买,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1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长春经开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2月8日至2006年12月1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公司2006 年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5日( 上午9:00)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7日
    6、会议登记时间:2006年12月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15日下午1: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13日- 12月15日(期间的证券交易日),每天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7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临时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12月6日和12月12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2月13日-12月15日(期间的证券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沪市挂牌    表决议案     说明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数量
     738215      长开投票         1        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告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738215      买入        1元        1股

【2006-11-21】
 刊登电话升位公告
    S长经开关于投资者咨询电话号码升位的通知
    由于长春市固定电话号码由原来的7位升至8位,为此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号码也相应的变更为:0431-84644225(传真:0431-84630809)。

【2006-11-04】
 刊登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告
    S长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3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长春市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1亿元,期限3年,该笔贷款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保。

【2006-10-25】
 公布2006年三季报
    S长经开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349元,每股收益(扣除)-0.35元,每股净资产6.3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6.35元,净资产收益率0.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25304215.45元,主营业务收入109834834.32元,净利润12469124.37元,股东权益2271427306.13元。

【2006-09-05】
 刊登2006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2006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于2006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经审核,应对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附注25.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内容予以更正。

【2006-08-3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申请再融资,进行贷款期限重组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2006-08-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6-08-24】
 公布2006年半年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354元,每股收益(扣除)-0.27221508684504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35元,每股净资产6.3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6.35元,净资产收益率0.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5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7376127.55元,主营业务收入82052454.27元,净利润12680635.31元,股东权益2270993106.66元。

【2006-08-1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情况的公告,停牌一天
    2006年8月17日复牌
    长春经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情况的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8月7日公告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8月17日复牌。

【2006-08-15】
 刊登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长春经开提示性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特建立董事会秘书信箱(ccjkdmxx@126.com);联系人为杨永学。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2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申请再融资,进行贷款期限重组的议案:公司将对在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82851.6万元贷款申请再融资,进行贷款期限重组,具体贷款重组期限以工商银行总行批准文件为准。除用原有会展中心及开发大厦房产抵押担保外,将追加会展中心F馆、G馆作为抵押物。
    二、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为16955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向交通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额度为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具体贷款期限均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30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6-08-0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今起停牌
    最晚于2006年8月17日复牌
    长春经开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
    1、资产重组: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拟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通过注入资产,以此作为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的重要内容。
    2、股票对价: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外,公司之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0股股票。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出法定承诺。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核通过的书面意见后发布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该等明确书面意见的次日发布公告,中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工作。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3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及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东南公司)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开发区国资委)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签署了《电力资产交还协议》、《土地委托开发协议》。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和《电力资产交还协议》,本次出售交易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公司向东南公司出售公司合法拥有的两座变电所(开发区2号和3号变电所)、绿化资产[包括长春经开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生态发展)99.98%的股权和公司对生态发展的应收款项95839.59万元]。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生态发展99.98%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22966.33万元,公司对生态发展的应收款项转让价格为95839.59万元,两座变电所出售的价格确定为3771.07万元。
    2.根据《电力资产交还协议》,公司向管委会交还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电力资产经营权,经双方协商以审计基准日账面净值为定价依据,本次电力资产经营权的交还价格确定为30703.8万元。另外,该协议还约定,根据公司与管委会双方于2003年12月29日签署的《资产收购补偿交还协议书》及于2004年9月30日签署的《电力资产收购补偿交还修定协议书》,管委会在接收该电力资产经营权的同时,需向公司支付3500万元的电力资产财政补贴。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和《土地委托开发协议》,本次购买交易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公司向开发区国资委购买其独资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100%的股权和开发大厦部分楼层产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物业管理100%股权以零价格进行转让,开发大厦部分楼层产权以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购买价格确定为3146.80万元。
    2.公司受管委会委托投资其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开发。
    根据公司与管委会签订的《土地委托开发协议》,公司将向管委会支付205624.43万元用于长春南部新城核心区195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5号用地34.8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7号用地25.7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等三块土地的土地开发。
    上述资产出售交易合计金额为156780.79万元;资产购买及土地开发投资合计金额为208771.23万元,属于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时同意公司根据所签署的补充协议实施已于2006年4月签署的《关于退地的协议》,将原从东南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退回东南公司,以规范公司协议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所涉及土地面积为4467419平方米,价值为人民币59416万元。该等协议的实施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的配套措施。
    上述议案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成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组成部分。
    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提出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2006年8月7日起开始停牌;
    2、由于公司股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待相关文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司将刊登召开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2006-07-1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7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长春经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6-07-1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6-06-30】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东南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拟与东南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对方在长春市商业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
    二、通过公司为长春经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农业园区)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拟与农业园区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对方在长春市商业银行瑞祥支行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
    农业园区以其资产为上述两项担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为7053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通过关于给予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会展中心)资产运营补贴的议案:公司在2005年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将会展中心委托给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甲方)经营的决议,现经营期限已满。公司(乙方)与甲方签署了《补贴协议书》,在补贴协议期限内(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甲方支付给乙方9000万元补贴;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以限定的收费标准承担特定的会展项目;甲方对乙方的税费将在国家政策和其权利所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照顾。
    四、同意公司与吉林省德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投资成立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设长春经开区供热三厂(洋浦大街以东、恒力专用车一期以北),新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30%。预计项目投资为1.5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7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关于延期股权分置改革时间的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拟在2006年6月底之前争取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但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大股东的有关方案,特将时间延期,争取在8月31日之前进入股改程序。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

【2006-05-20】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投资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商住开发项目的议案。
    

【2006-05-1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6-04-29】
 刊登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更正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公告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项其他重要事项中第8条内容有误,现将此条款予以变更。变更内容及更正后的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06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6-04-28】
 公布2005年年报及2006年一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长春经开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09元,每股收益(扣除)-0.4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42元,每股净资产6.3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6.32元,净资产收益率1.4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1158915.42元,主营业务收入356667170.6元,净利润33034349.76元,股东权益2260233187.41元。
    2006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6元,每股收益(扣除)-0.147元,每股净资产6.3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6.31元,净资产收益率0.0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2582412.64元,主营业务收入49824247.9元,净利润2090362.54元,股东权益2257843415.49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董事会对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同意王量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提名孙成龙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19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6-04-18】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长春经开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投资临港经济区3.6平方公里商住开发项目: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称:管委会)于2005年12月18日签署协议,该项目总投资额45亿元人民币,将在9年内滚动开发,具体开发计划双方以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管委会同意将该项目宗地的出让收入扣除依法上缴的税费后,全额返给公司。公司开发本项目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上述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6-04-14】
 刊登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新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6-04-13】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6-03-31】
 刊登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
    长春经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2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创业投资)关于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提案的函,创业投资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的要求,建议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的审议。
    现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列入公司于2006年4月13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006-03-14】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13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6-02-14】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3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提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二、通过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宜的议案。
    四、未通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13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树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余海清、张学春为副董事长。
    二、选举孔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006-02-13】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6-01-11】
 刊登公司申请贷款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9日召开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26600万元人民币,期限十年。

【2005-12-27】
 刊登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长春经开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召开四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张学春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孙宝树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量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淑霞为公司总会计师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二、通过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届满换届有关事宜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提名张树森、余海清、张学春、孙宝树、张淑霞、高学慧、刘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金世和、庞国华、金兆怀、李建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孔平、王电波、魏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臣、曹丽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通过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24801.25万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3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五、通过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住所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2月13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5-11-29】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长春经开公告
    2005年11月22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易联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市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长春经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00万美元(总投资额为125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55万美元,以同比价的人民币现金投入,占51%股权。合资期限为20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05年四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05-11-0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31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短期流动资金抵押贷款的决议。

【2005-10-31】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长春经开召开股东大会。

【2005-10-27】
 公布2005年三季报
    长春经开公布200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311元,每股收益(扣除)-0.2011元,每股净资产6.2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6.25元,净资产收益率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1922028.34元,主营业务收入165544439.18元,净利润11134671元,股东权益2237450393.43元。

【2005-09-29】
 刊登申请短期流动资金抵押贷款公告
    长春经开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7日召开2005年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短期流动资金抵押贷款的决议:将公司的自有资产(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开发大厦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贷款期限三年,贷款最高额为668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31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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