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秦岭[600217] 006
☆风险因素☆ ◇600217 *ST秦岭 更新日期:2009-11-20◇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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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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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9-08-25 |33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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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
| |公司于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在陕西省铜川市签署了《股权转|
| |让协议》。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664,165股|
| |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
| |通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 | 每股转让价5.33元,全部转让对价共计叁亿叁仟肆佰万元(3|
| |34,000,000元)。 |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
| |司62,664,165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8%。陕西省耀 |
| |县水泥厂持有本公司股份101,243,598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 |15.32%。 |
|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须铜川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国|
|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
|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等单位批准,尚须秦岭水泥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依法批准,尚须|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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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8-10-29 |63358.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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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省耀县水|
| |泥厂(截止2007年8月8日,持有公司178921316股限售条件的流通|
|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8%,下称:耀县水泥厂)与华伦集团 |
| |有限公司(下称:华伦集团)于2007年9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
| |协议》,耀县水泥厂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32688640股股份(占公司|
| |股份总数的20.0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华伦集团。每股转让价 |
| |为4.775元,全部转让对价共计633588256元。 |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伦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32688640 |
| |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将成为公|
| |司实际控制人;耀县水泥厂将持有公司股份46232676股(占公司 |
| |股份总数的7%)。 |
| | 公司于2008年10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来函|
| |,该函称,经研究,并报请铜川市国资委批准: |
| | ⒈鉴于华伦集团公司受资本市场大环境的影响,目前已无能|
| |力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陕西省耀县水泥厂认为可以终止股权|
| |转让协议。 |
| | ⒉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后续事宜,双方正在友好协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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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09-18 |49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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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鉴于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3000|
| |万元借款及子公司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下称:铜 |
| |川公司)在该行的1950万元借款即将到期,经与银行协商,在原 |
| |抵押条件下,即公司在该行借款以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耀 |
| |县水泥厂)3宗土地使用权作抵押,铜川公司在该行借款以其7宗 |
| |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将两笔贷款合并为公司的一笔贷款,由公司|
| |向西安分行借款4950万元,同时提请耀县水泥厂追加保证担保,|
| |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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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08-22 |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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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鉴于公司原用5#窑机器设备作抵押、在中信银行西安分行78|
| |00万元借款已到期。经与银行协商,对公司借款实行贷款重组,|
| |即不改变原抵押条件,申请授信6000万元,用于归还该行已到期|
| |借款。为此,继续用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 |借款6000万元,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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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8-01-03 |2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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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与四川|
| |金杭建材有限公司(下称:金杭建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
| |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 |
| |万元,公司出资18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5%)全部股权按2007|
| |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权益值1553.79万元,以2500万元转 |
| |让给金杭建材。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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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7-12-14 |75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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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与实际控制人铜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 |理委员会(下称:铜川国资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
| |铜川公司19.27%的股权,按标的股权的评估值5191.46万元为依 |
| |据,以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铜川国资委。该项资产转让事项预|
| |计将产生收益约25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
| |79.96%。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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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7-11-19 |4471.5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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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与控股|
| |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耀县水泥厂)签署协议,耀县水泥|
| |按照公司帐面余额以股权转让所得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对陕西秦|
| |岭建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479.26万元、西安新业水泥配送有限 |
| |公司1086.18万元、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651.03万元、耀县水 |
| |泥厂生产技术服务公司255.05万元,合计4471.52万元应收账款 |
| |债权。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改善公司现|
| |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扭亏及长远发展。本项关联交易可冲减公|
| |司已提坏账1769.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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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7-11-14 |3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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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向中国银行铜川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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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7-11-14 |2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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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以评估值5200万元部分机器设备抵押向工商银行铜川分|
| |行申请26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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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9-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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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近日与中国节能( |
| |香港)有限公司/天壕科技有限公司(下合称:甲方)签署《低温余|
| |热电站项目合作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开发利用现有新型干|
| |法水泥窑余热资源进行余热发电,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2000万元 |
| |;甲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乙方负责办理项目的备案|
| |、审批手续,无偿提供余热废气资源和场地;甲方通过低温余热|
| |电站项目向乙方供电并收取电费获得收益,提供电能含税价为并|
| |网发电之日起按日历时间七年内按0.39元/千瓦时结算;协议合 |
| |作期限为20年。 |
| | 上述协议履行后,预计每年可节约公司电费支出约10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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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资抵债 |2006-06-16 |12150.1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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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公司|
| |资金。 |
| | 截止2005年9月30日,耀县水泥厂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
| |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共计67206271.31元(其中,耀县水泥厂占用资|
| |金56,936,250.28元,生产技术服务公司占用资金250,000元,置|
| |业公司占用资金10,020,020.49元)。耀县水泥厂目前无力以现金|
| |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耀县水泥厂以非现金方式抵|
| |偿占用资金。 |
| | 2005年12月23日,公司与耀县水泥厂签署了《以资抵债协议|
| |》,耀县水泥厂本次用以抵债的资产为公司已取得采矿权且正在|
| |实施开采的石灰石矿山之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面积1537998平 |
| |方米,剩余使用年限48.5年,终止日期为2054年2月18日。根据 |
| |有关《土地估价报告》,该土地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价格为79元|
| |/平方米,土地总值为121501842元。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以评估|
| |机构的评估结果为本次以资抵债的交易价格。 |
| | 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生产技术服务公司、陕西耀县水泥厂置业|
| |有限公司已分别与耀县水泥厂、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债务转移|
| |协议》,将其上述占用公司资金之债务转移给耀县水泥厂,由耀|
| |县水泥厂一并向公司清偿。本次抵债后,抵债资产的交易价格与|
| |耀县水泥厂占用资金之差额54295570.69元形成公司对耀县水泥 |
| |厂的欠款,由公司在三个年度内还清,其中到2006年6月30日之 |
| |前偿还不少于4,000万元。 |
| | 2006年2月21日公告,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
| |006年2月17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修改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耀县水泥厂)以资抵债方|
| |案的议案。 |
| | 经与耀县水泥厂协商,决定将原以资抵债方案中,抵债资产|
| |(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与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之差额,由公司以货|
| |币资金分三年还清。 |
| | 原文第五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二)支付与移交第二段|
| |修改为:"该项资产以评估价确认交易价格,即作价121501842元|
| |。本次抵债后,抵债资产的交易价格与耀县水泥厂占用资金之差|
| |额54295570.69元,以公司应收款项(其中账龄两年以上的占35.5|
| |4%)按账面值等额抵偿。" |
| | 此协议已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根据|
| |《以资抵债协议》,双方约定该项资产自本协议生效日之后的30|
| |日内完成移交手续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到目前为止|
| |,由于耀县水泥厂以该项资产为抵押物为公司在华夏银行的4800|
|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需要办理转担保手续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 |办理手续复杂,没有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现正在|
| |办理中。预计该项资产过户手续将于2006年6月底完成。2006年8|
| |月8日该宗土地过户手续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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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6-06-0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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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已与陕西信立达财务|
| |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将其|
| |持有公司的法人股2880万股转让给陕西信立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尚未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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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04-22 |786.96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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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拟对礼泉秦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增加投资。 |
| | 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以60169.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
| |年限41年,经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5年6月15 |
| |日为基准日评估作价1336万元出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以对礼泉秦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款786.96万元出资|
| |,共同增资礼泉秦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 此次增资后,礼泉秦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2|
| |82万元,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62.52%,陕西秦岭水泥|
| |(集团)股份有限持股比例为37.48%。 |
| | 鉴于礼泉县袁家投资公司总经理郭战武系本公司董事,根据|
| |有关规定,该项共同投资行为属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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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5-10-29 |3000.00 | 是 |
| 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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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向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包装材料分厂采购新版专用水泥|
| |包装袋。包装纸袋每条收购价格为1.00元,预计采购金额为3000 |
| |万元。协议期限一年,自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止。鉴 |
| |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购销行为构成关联 |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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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5-03-31 |2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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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耀县支行签订有关《人民币借款合同|
| |(中/长期)》,中国银行耀县支行向公司发放中/长期资金贷款总|
| |额人民币贰亿元,借款利率6.864%,借款期限为72个月。借款全|
| |部用于建设秦岭水泥铜川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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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5-03-15 |505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对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加|
| |投资5050万元,增资后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注册资|
| |本由20900万元变更为2595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由99.04%变更为|
| |9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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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5-02-17 |1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以公司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
| |(评估值为1.43亿元)向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人 |
| |民币的信托贷款,用于公司铜川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
| |产线项目。 |
| | 日前,公司与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 |。协议约定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 |
| |信托贷款,期限两年,自2005年2月5日至2007年2月4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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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4-10-29 |189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
| |司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以实物|
| |、土地使用权、其他应收款和货币对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
| |限公司增加投资18900万元。其中:1、公司对陕西秦岭水泥(集 |
| |团)铜川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建设先期投入10222.|
| |93万元转为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2、实物部分:公司拟投 |
| |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铜川有限公司的21台散装水泥车评估净值|
| |为441.76万元。3、土地使用权:公司拟投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
| |)铜川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净值为5015.33万元。4、剩余 |
| |部分约3219.98万元由公司以现金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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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租赁 |2003-11-20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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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租赁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宝鉴山石灰石矿山相关土地使用|
| |权,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签订土地使用权|
| |租赁协议。公司此次拟租赁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宝鉴山石灰石矿山|
| |4宗土地使用权,共计1700532.60平方米。租赁期自2003年1月1 |
| |日至2047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为2003年零租金,2004年按0.1 |
| |元/平方米支付,共计170053.2元人民币,2005年及以后年度根 |
| |据市场变化情况由双方另行商议。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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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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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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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9-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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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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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25日停牌一天,2009 |
| |年8月26日起复牌,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就有关事项公 |
| |告如下: |
| | 1、公司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ST秦岭,实行退市风险警|
| |示后股票简称:*ST秦岭,股票代码:600217,股票的涨跌幅限制 |
| |为5%。 |
| | 2、自公司股票2009年8月26日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
| |的次一交易日,即2009年9月23日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待公司重整 |
| |计划批准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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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8-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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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08-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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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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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2007年度公司在生产经营和资产重组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公司2007|
| |年实现净利润16,350,376.93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
| |,997,244.71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撤销对公司股票 |
| |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6月5日停牌一天。自2008|
| |年6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秦岭",股票代码仍为600217|
| |,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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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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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7-04-30 |
├────┼─────────────────────────────┤
|实施日期|2007-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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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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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2007年5月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 |种类:A股,股票简称:秦岭水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ST|
| |秦岭,股票代码:600217,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5%。 |
├────┼─────────────────────────────┤
| 其他 | |
└────┴─────────────────────────────┘
【资金占用】
┌─────┬─────────────────────────────┐
| 截止日期 |200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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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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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向上市公司提供|控股股东 | 8619.20| 94.58%|
| | |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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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9-08-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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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陕西秦岭|
| |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公司国 |
| |有法人股163907763股,持股比例为24.80%)所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
| |通股163907763股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8月12日,|
| |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
| |孳息,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
| |或全部生效之日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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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9-07-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接到控股 |
| |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63907763股,持股比|
| |例为24.80%,下称:耀县水泥厂)通知,根据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 |
| |院(2009)杭富商初字第16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涉及股权转|
| |让合同纠纷,审理案件财产保全,耀县水泥厂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 |股65240000股及其孳息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7月2|
| |8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9-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接到中国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
| |划转通知》,获知: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
| |民法院于近日下达(2009)浙杭商初字第181-1、182-1、183-1号《 |
| |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 |
| |称:耀县水泥)持有的公司股份84693119股(其中限售流通股644876|
| |50股),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5月8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
| |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上述司法冻结均包括在此期间产生的孳息 |
| |。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9-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接到中国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
| |划转通知》,获知: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
| |民法院于近日下达(2009)浙杭商初字第181-1、182-1、183-1号《 |
| |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 |
| |耀县水泥)持有的公司股份8521464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67317694股|
| |),冻结期限自2009年5月8日起至2011年5月7日止。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9-04-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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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诉讼本公司拖欠工程款案件 |
| | ㈠该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
| |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因建设工程施工合 |
| |同纠纷,向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 | ㈡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
| | 该案基于本公司建设5000t/d项目,河北四建中标B标段,合同|
| |约定总造价37998651元。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了工程合同,增|
| |加部分工程,造价调整为46081793 元整,以具体决算为准。河北 |
| |四建向本公司及铜川公司催收该款项,但因决算等原因未达成一致|
| |意见。河北四建诉至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公|
| |司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本案具有仲裁条款,法院没有管辖权。铜川|
|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08年8月25日以(2008)铜中法民 |
| |一初字第0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河北四建的起诉。河北四建对该裁|
| |定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认为仲裁条款约定|
| |不明,于2008年11月7日以(2008)陕立民终字第00036号民事裁定|
| |书,撤销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指令铜川市中级人民法|
| |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
| | ㈢诉讼请求: |
| | ⒈支付工程款7111082.58元; |
| | ⒉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1281983.63元及至支付之日的利息;|
| | ⒊赔偿其它损失12455428.09元。 |
| | ⒋承担诉讼费用。 |
|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
| | ㈣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
| | 如果败诉,公司仅对工程款支付的可能性较大,公司赔付工程|
| |款利息及其他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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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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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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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招商银行西安城北支行诉讼本公司贷款案件 |
| | ㈠该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
| | 招商银行西安城北支行因公司逾期未归还其借款本金2700.00 |
| |万元及利息424.66万元,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 | ㈡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筹建新的生产线等原因,向招商银行借|
| |贷2900万元,并由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对其担保。合同签订|
| |后,招行依约发放贷款。公司归还200万元后,至起诉日拖欠贷款 |
| |本金2700万元及利息4246614.05元,双方协商未果,招行起诉至西|
|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㈢诉讼请求: |
| | ⒈归还贷款2700万元及已发生的利息4246614.05元和至实际归|
| |还之日的利息 |
| | ⒉本案诉讼费用由秦岭水泥承担 |
| | ㈣本次诉讼事项涉及到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
| | 2008年12月2日,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西民 |
| |三初字第115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招商银行西安城北支行与公司、 |
| |陕西省耀县水泥厂达成分期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协议。按照|
| |协议,公司应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归还1000万元借款本金。 |
|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 |。 |
| | ㈤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
| | 本次诉讼涉及利息公司已按期提足,如果败诉,会对公司现金|
| |流形成影响,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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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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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7-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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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
| |水泥厂(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78921316股,持股比例为27.08%,下|
| |称:耀县水泥厂)通知,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 |
| |知书,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诉耀县水泥厂、陕|
| |西省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耀县水泥厂所持|
| |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4693119股及孳息被继续司法冻结,冻结期限6 |
| |个月,自2008年2月9日至2008年8月8日。 |
| | 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69907763 |
| |股,持股比例为25.71%)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4693119股(其中: |
| |无限售流通股10400775股,限售流通股44292344股)被继续司法冻 |
| |结,冻结期限自2008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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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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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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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
| |水泥厂(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78921316股,持股比例为27.08%,下|
| |称:水泥厂)通知,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诉水泥厂、陕西省建筑|
| |材料工业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水泥厂所持有的公司限售|
| |流通股54693119股、普通股1110288股,共计6579.6万股被继续司 |
| |法冻结,冻结期限6个月(自2007年8月8日起至2008年2月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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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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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1-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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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
| |》,告知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256|
| |00万股,持股比例为38.74%)将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8000万股质押 |
| |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11月|
| |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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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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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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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 |告知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25600|
| |万股,持股比例为38.74%)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8000万股被司法冻 |
| |结,冻结期限一年,自2005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5日。 |
| | 2006年2月28日公告,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
| |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8000万股自2005年5月1|
| |6日至2006年5月15日被司法冻结。 |
| |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
| |关通知,告知上述股份的冻结自2006年2月23日起已解除,冻结解 |
| |除后控股股东无其他股份冻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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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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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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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
| |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3司冻170),告知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本公 |
| |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6000万股,持股比例为38.74%)所|
| |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150万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一年,自2003年|
| |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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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