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 006
☆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220 更新日期:2009-07-13◇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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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7-1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15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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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 |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下称:大丰热|
| |电)100%股权,转让价款为大丰热电经评估后的净资产21572万元人|
| |民币。交易双方于2009年7月10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
| | 以上收购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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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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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5-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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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桥镇投 |
| |资)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2008年1月29日|
| |至2009年1月29日。此次贷款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 |
| |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新桥镇投资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
| |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公司或银行清偿。 |
| |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12月14日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
| |司提供贷款3.6亿元。 |
| | 截止2009年5月4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贷款人民币4 |
| |亿元(贷款年利率10%)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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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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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3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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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9年4月9日与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 |
| |桥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江苏阳光进出口 |
|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100%的股权转让给新桥投资 |
| |,转让价款确定为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03146123.66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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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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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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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4080万美 |
| |元,注册资本为2300.5万美元,公司出资1725.375万美元,占注册|
| |资本的75%,下称:阳光服饰)吸收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庞贝制|
| |衣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45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650万美元,公司|
| |出资4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 |
| | 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阳光服饰的投资总额为5530万美元,注|
| |册资本为2950.5万美元,公司出资2212.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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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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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1-1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92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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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8年11月12日,公司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
| |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阳光集团持有的江苏阳光璜塘|
| |热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2008年10月31日璜塘热电经评估净资产2|
| |5,635.80万元人民币,经与阳光集团协商,确定转让价款19,226.8|
| |5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璜塘热电75%的股权。该|
| |交易为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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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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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1-1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26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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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8年11月12日,公司与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
| |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金业投资持有的江苏阳光|
| |新桥热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2008年9月30日新桥热电经评估后的|
| |净资产为31,685.69万元人民币,经与金业投资协商,确定转让价 |
| |款为12,674.28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 |
| |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桥热电注册资本仍为1800万美元,其中江|
| |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美元,占新桥热电75%的股权;奇 |
| |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出资450万美元,占新桥热电25%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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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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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9-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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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于同|
| |日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润科技)签署多晶硅供需|
| |合同(下称:合同),宁夏阳光自2009年1月-12月全年供应海润科技|
| |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1000-1200吨。合同价格以实际供货时市场价 |
| |格(现行市场价格为1000吨多晶硅约27亿元人民币)为依据。合同签|
| |署后,海润科技分别于2008年8月20日前、2008年10月31日前向宁 |
| |夏阳光支付第一、二笔定金计人民币壹亿元、贰亿元。该合同预计|
| |于2009年12月底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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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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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8-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49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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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
| |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整理公司)分别收购江苏阳|
| |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土地。 |
| | 为使公司资产完整和安全,公司向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收购土地|
| |,宗地地籍号为17-09-1128,集团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以出让方|
| |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133|
| |36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80171.6平方米,本次收购的土地面积为69|
| |973.68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7.25年。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 |
| |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收购土地评估价值为2133.85万元,交易标的 |
| |额为协议收购价2133.85万元。 |
| | 该宗地已于2008年4月9日办理了抵押贷款,,抵押权利人为华|
|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抵押年限为2008年4月9日至2010年|
| |4月9日,为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金属")|
|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作抵押担保|
| |,期限为2008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9日,经公司、后整理公司、集|
| |团公司、大江金属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商量同意,公|
| |司、后整理公司和集团公司在办理该宗土地过户手续之前,将该宗|
| |土地的撤销抵押手续办理完毕。 |
| | 后整理公司向阳光集团收购土地,宗地地籍号为17-09-1128,|
| |集团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
| |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13336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80171|
| |.6平方米,本次收购的土地面积为110197.92平方米,剩余使用年 |
| |期为47.25年。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收购土 |
| |地评估价值为3360.49万元,交易标的额为协议收购价3360.49万元|
| |。 |
| | 公司和后整理公司与集团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该笔无|
| |形资产每年摊销116.2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基本不影响每股|
| |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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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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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8-08|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45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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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收购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投资")|
| |所持有的江阴豪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颐服饰")75%股权 |
| |。 |
| | 经与新桥投资协商,公司收购新桥投资所持有豪颐服饰75%的 |
| |股权,2008年6月30日豪颐服饰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6095.59万元人|
| |民币,现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4571.69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 |
| |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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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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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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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与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
| |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盛银投资所持有的江苏阳|
| |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下称:进出口公司|
| |)1000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10%),股权价格为标的股权经审计后|
| |净资产的等值价格即人民币10757818.795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 |司持有进出口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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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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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14|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8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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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于2008|
| |年6月11日与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 |
| |宁夏阳光)签署借款协议,阳光集团为宁夏阳光垫付8.5亿元人民币|
| |购买设备,以保证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人民币, |
| |现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的实施进度。该款项使用期限约8个 |
| |月,参照当年市场资金出借利率,按年利率10%和实际占用天数结 |
| |算给阳光集团,该款项由宁夏阳光银行贷款到位后归还。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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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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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2-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43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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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为配合特种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尽快|
| |投产以及实现生产流程自动化,减少运输和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
| |率,公司拟搬迁部分设备,调整车间厂房布局,新建纺纱织布车间|
| |以及相应道路设施。 |
| |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4375万元,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2.5 |
| |万平方米,投资额为14375万元,道路设施投资额10000 万元。截 |
| |止2007年12月11日,预付19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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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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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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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3.|
| |6亿元,贷款年利率为10%,期限为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9|
| |日。本次贷款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由于此笔贷款用于支持政|
| |府绿化工程,风险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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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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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7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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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
|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利用特种天然纤维开发生产高档精纺面料技|
| |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30746.6万元,其中外汇3090万美元。 |
| | 本公司投资此项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扩大公司高档精纺呢绒的|
| |生产,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经测算,该项|
| |目可实现年产品销售收入5.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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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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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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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将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90%股权以2006年1|
| |2月31日帐面净值2194.9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期为2007年10月25日。 |
| | 鉴于阳光商厦近几年经营效益一般,公司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仅|
| |为65.57万元。同时该公司所有营业场地已由本公司全部出租,阳 |
| |光商厦已无场地经营。公司为理顺主业并回收资金,决定将持有的|
| |90%阳光商厦股权2194.95万元出让。 |
| | 本次交易出售价格为公司对阳光商厦投资股权截止2006年12月|
| |31日净资产2194.95万元。本次交易公司未有损失,对本公司2007 |
|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收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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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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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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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以不超|
| |过3.7亿元的资金参与申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
| |37)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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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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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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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宁夏新都文化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
| |出售其持有的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87.5万股股权,挂牌 |
| |价格1358万元,挂牌到期日为2007年7月16日;公司将以上述股权 |
| |的挂牌价及以上价格受让该等股权,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仅处于举牌|
| |阶段。 |
| | 公司于2007年8月29日以自有资金1378万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 |
| |易所竞得宁夏新都文化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银川市商业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川商行)887.5万股股权。目前上述有关 |
| |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银川|
| |商行股份887.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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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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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28|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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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2%的股权)全部股权出售给江 |
| |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该部分股权的账面净值24|
| |80万元作为转让价格。交易双方已于2007年8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 |
| |让协议。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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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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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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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
| |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下称:阳光商厦)全部股权出售给江阴国宏|
| |贸易有限公司,以截止 |
| |2006年12月31日阳光商厦的帐面净资产2194.95万元为转让价格。 |
| |交易双方已于2007年8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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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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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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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山西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山西证|
| |券有限责任公司3.84%股权,挂牌价格9000万元。目前股权转让仅 |
| |处于举牌阶段,挂牌到期日为2007年7月27日。公司将以上述股权 |
| |的挂牌价及以上价格受让该等股权,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仅处于举牌|
| |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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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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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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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曾|
| |代表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军需军事代表|
| |局(下称:军代局)为全军换发07式军服签订的第一批《2007年度礼|
| |服及礼服衬衣生产订购成交意向协议》、《工业品买卖合同》和公|
| |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和生产情况,公司与阳光集团重新签订|
| |了《生产协议书》。 |
| | 一、公司及子公司为军代局提供礼服面料及加工礼服和礼服衬|
| |衣。具体为:公司提供礼服面料11287.007 万元;公司子公司江苏|
| |庞贝制衣有限公司加工礼服总价1499.3847 万元;公司子公司江苏|
| |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加工礼服总价 |
| |1056.4565 万元;公司子公司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加工礼服衬|
| |衣总价 |
| |191.3464 万元,合计总金额14034.1946 万元。 |
| | 二、因上述合同由阳光集团和军代局签署,故由阳光集团和军|
| |代局进行财务结算。阳光集团不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
| | 三、协议书所涉及的货物及加工的礼服、礼服衬衣已全部按军|
| |代局规定时间交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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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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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3-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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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
| |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获悉:集团公司股东江阴阳光投资有|
| |限公司(下称:阳光投资)、江阴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创 |
| |新投资)、江阴银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银丰投资)、江阴百江资 |
| |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百江资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创新|
| |投资、银丰投资、百江资产分别将持有集团公司19%、18%、12%的 |
| |股权转让给阳光投资。 |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阳光投资将持有集团公司100%的股权。|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持有的阳光投资的股权比例仍为17%,为阳 |
| |光投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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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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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1-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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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6年5月20日与陈钟谋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共同投|
| |资建立公司投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第一期总投资为3 |
| |亿元,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480万元,占新|
| |公司注册资本的62%,协议履行期限为20年(2006年5月20日至2026 |
| |年5月20日)。 |
| | 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公司成立后,开始进行产业化研发,即中|
| |试。目前,新公司正进一步对芯片封装和组件的工艺进行研发。待|
| |中试成功后,公司将根据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首期投资3亿元,年 |
| |产120MW新型高效纳米热光伏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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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1-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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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 |
| |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阳光硅 |
| |业)的决议:公司于2006年6月24日与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
| |司(下称:东方有色)及宁夏电力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 |
| |夏电力)签署《阳光硅业出资合同书》,三方共同投资建立阳光硅 |
| |业,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23400|
| |万元,占阳光硅业注册资本的65%。合同履行期限为30年(2006年6 |
| |月24日至2036年6月24日)。该合同尚需获得东方有色和宁夏电力主|
| |管部门的批准。 |
| |投资期限:2006年6月24日至2036年6月24日。 |
| | 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进展正常,自2006年6月份项目正式签约 |
| |后,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的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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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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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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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美|
| |元,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股权中的25%股权以37.5万美元(原始账|
| |面价值)分别出售给意大利Progetto Lana s.r.l.和日本元广株式 |
| |会社,两公司各受让12.5%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书于同日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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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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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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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将投资建立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
| |售公司),销售公司主要为本公司提供呢绒服饰的销售服务,该公|
| |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 |0%。投资期限:200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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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0-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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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6年9月28日,本公司与依时有限公司于江苏省江阴市新桥 |
| |镇阳光工业园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此项目投资总额为15000万元人 |
| |民币,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人 |
| |民币折现汇出资11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合营者|
| |依时有限公司Y.Z.I.T.INC以现汇折人民币出资3750万元,占注册 |
| |资本的25%。投资期限:200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投资收 |
| |益率:14.3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2期 |
| |缴付,第一期出资在合资各方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
| |各自认缴额的15%,其余在二年内全部缴清。合资公司投资回收期5|
| |年,投资收益率14.31%,公司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规定|
| |法律法规提取各项公积金、公益金后,应按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
| |会按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
| |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0-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6500.00|
├────┼─────┴──────┴──┴───────┴─────┤
| 说 明 | 2006年9月28日,本公司与奇恩特有限公司于江苏省江阴市新桥|
| |镇阳光工业园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此项目投资总额为22000万元人 |
| |民币,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6500万元人|
| |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奇恩特有限公司以现汇折人民币出资550|
| |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期|
| |限:200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投资收益率:15.39%。合资|
| |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2期缴付,第一期出资在 |
| |合资各方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额的15%, |
| |其余在二年内全部缴清。合资公司投资回收期4.2年,投资收益率1|
| |5.39%,公司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规定法律法规提取各 |
| |项公积金、公益金后,应按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会按确定的利润|
| |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
| | 合资公司将利用本公司原有先进的毛纺后整理设备和通过奇恩|
| |特有限公司的先进毛纺后整理技术及国际市场资源,生产出具有国|
| |际市场竞争力的毛纺产品。 |
└────┴─────────────────────────────┘
【股权回购】
┌────┬─────┬──────┬──┬───────┬─────┐
|公告日期|2006-08-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
|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此方案中,公司将以自|
|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不超过|
| |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然后依法予以注销,该回购方案尚需报中国|
| |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由于本次回购后,公司注册资本预|
| |计将由963967744元最低减少至933967744元,根据有关规定,特公|
| |告如下: |
| | 凡公司之债权人可于2006年3月1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
| |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担|
| |保。 |
| | 申报债权的方式:邮寄方式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或|
| |传真方式申报。 |
| | 公司董事会认为:随着公司基本面的逐步改善、业绩大幅增长|
| |和太阳能新能源业务的开发,使得公司股价有了内在的支撑,近四|
| |个月来已经远远超过回购价格3.00元,目前已不具备实施股份回购|
| |的条件;继续提出回购申请也无实际意义。为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
| |利益,董事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申请》,不再实施股份回购,并请求股东大|
|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撤回事宜。 |
|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4-25|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934.41|
├────┼─────┴──────┴──┴───────┴─────┤
|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2日与控股股东江苏阳光 |
|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61%的股权,下称:集团公司)签署了《|
| |土地转让协议》,集团公司向公司转让六宗土地,该六宗土地位于|
| |公司厂区内部,原由公司无偿使用,土地上的相关房产产权属于公|
| |司。土地的登记面积分别为20116.5平方米、10381.6平方米、1256|
| |9.8平方米、2847.7平方米、13537.1平方米及10319.9平方米,剩 |
| |余使用年期分别为45.18年、44.16年、42.25年、45.52年、45.18 |
| |年及47.52年。根据有关评估报告,上述六宗土地的评估价值为293|
| |4.41万元,交易标的额为协议收购价2934.41万元。 |
| | 本次收购土地构成关联交易。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10-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0日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通过公司以180万美元出售公司持有的 |
| |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30%股权)|
| |的20%股权给意大利SEFIT Industries s.a.的决议,协议签署日期|
| |为2005年10月20日。经江阴市外经贸局批准后交易生效。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8-1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617.77|
├────┼─────┴──────┴──┴───────┴─────┤
|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 |
| |股37.62%,下称:集团公司)于2005年8月10日签署了《土地转让协|
| |议》。公司向集团公司收购位于公司厂区内部,原由公司无偿使用|
| |的三宗土地,土地登记面积分别为5647.8平方米、2134.3平方米和|
| |5867.7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分别为46.21年、43.28年和46.01年 |
| |。根据有关评估报告,上述三宗土地的评估价值为617.77万元,交|
| |易标的额为协议转让价617.77万元。 |
| |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交易的结算方式为:合同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 |款项的50%给集团公司,即308.89万元;本次转让的所有法律手续完|
| |成后支付余款308.88万元。开始生效时间为2005年8月10日。 |
| | 本次收购土地构成关联交易。 |
└────┴─────────────────────────────┘
【吸收合并】
┌────┬─────┬──────┬──┬───────┬─────┐
|公告日期|2005-04-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为整合子公司资源,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
| |司与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完成后新公司名称仍为江|
| |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公司投资总额为40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300|
| |.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丽芬,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服装及手袋、|
| |领带、票夹、皮带和围巾。新公司的股东情况为:江苏阳光股份有|
| |限公司,出资1725.375万美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香港东升 |
| |有限公司,出资575.125万美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 | 本次合并工作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尚需获得商务部或其授权 |
| |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
| | 2005年4月16日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六次董事会|
| |决议将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与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合并,现|
| |由于合并手续复杂,审批程序冗长,外方(香港东升有限公司)主动|
| |放弃该合并项目,本次合并相应取消。 |
└────┴─────────────────────────────┘
【资产置换】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8143.78|
├────┼─────┴──────┴──┴───────┴─────┤
| 说 明 | 公司与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发呢绒有限公司、公|
| |司第三大股东江阴赛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510870股法人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4.77%)、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阴市新桥砖|
| |瓦厂于2004年8月28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无 |
| |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与远翔物贸、新发呢绒、赛特科技、 |
| |金业投资和砖瓦厂持有的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资产|
| |置换。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的价格以公司的原始投资成本为依 |
| |据,即阳光置业90%的股权的价格为27000万元;置入资产的转让价|
| |格以华博纺织2004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32143.78万元为依据 |
| |,双方同意折价4000万元,即华博纺织100%股权成交价为28143.78|
| |万元,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差价1143.78万元,由公司根据远翔 |
| |物贸、新发呢绒、赛特科技、金业投资、砖瓦厂所持华博纺织股权|
| |比例以现金方式支付。阳光置业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于2004年|
| |12月23日经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博纺织的注销登|
| |记于2004年12月24日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全部资产|
| |、负债已合并到公司。截止2005年1月7日,阳光置业欠公司及公司|
| |子公司的余款已全部偿 |
| |还完毕。截止2004年12月29日,华博纺织的对外担保还剩余以下三|
| |笔,均是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五家法人应|
| |尽力解除华博纺织剩余担保,并为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 |。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10-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
| 说 明 | 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10% |
| |股权转让给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进出口公司的原始|
| |投资成本3000万元。 |
└────┴─────────────────────────────┘
【2.风险提示】
┌─────┬─────────────────────────────┐
| 截止日期 | 2008-12-31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 1|江苏阳光呢绒服饰|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5514.8| 17 %|
| |销售有限公司 | 金 | | | |
| 2|江苏阳光呢绒服饰|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子公司 | | |
| |销售有限公司 | 资金 | | | |
| 3|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参股子公司 | | |
| |公司 | 资金 | | | |
| 4|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参股子公司 | 19.86| 0.1%|
| |公司 | 金 | | | |
| 5|江苏阳光东升进出|向关联方提供资| 联营公司 | 619.40| 1.9%|
| |口有限公司 | 金 | | | |
| 6|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参股子公司 | 71.27| 0.2%|
| |公司 | 金 | | | |
| 7|江阴豪颐服饰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9267.5| 29 %|
| |公司 | 金 | | | |
| 8|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1165.3| 3.7%|
| |公司 | 金 | | | |
| 9|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子公司 | | |
| |公司 | 资金 | | | |
|10|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2383.9| 7.5%|
| |公司 | 金 | | | |
|11|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参股子公司 | | |
| |公司 | 资金 | | | |
|12|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母公司 | | |
| |公司 | 金 | | | |
|13|江苏阳光后整理有|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子公司 | | |
| |限公司 | 资金 | | | |
|14|江阴阳光中传毛纺|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的控股| | |
| |织有限公司 | 金 | 子公司 | | |
|15|江阴阳光中传毛纺|向上市公司提供|母公司的控股| | |
| |织有限公司 | 资金 | 子公司 | | |
|16|江苏阳光新桥热电|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674.89| 2.1%|
| |有限公司 | 金 | | | |
|17|江阴豪颐服饰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子公司 | | |
| |公司 | 资金 | | | |
|18|江苏阳光新桥热电|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子公司 | | |
| |有限公司 | 资金 | | | |
|19|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子公司 | | |
| |公司 | 资金 | | | |
|20|江苏阳光后整理有|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2800.2| 8.8%|
| |限公司 | 金 | | | |
|21|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14000| 44 %|
| |公司 | 金 | | | |
|22|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母公司 | 14103| 44 %|
| |公司 | 资金 | | | |
|23|江苏阳光东升进出|向上市公司提供| 联营公司 | | |
| |口有限公司 | 资金 | | | |
|24|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子公司 | | |
| |公司 | 资金 | | |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10-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公|
| |司总股本的10.37%),就集团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
| |银行)贷款2600万美元,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 |
| |押担保事宜经有关部门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12月19日。 |
| | 集团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
|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37%)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
| |)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鉴于公司已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因此集团公司于2008年9月26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时限售流 |
| |通股数量已变更为18500万股。 |
| | 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 |73%)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7.2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以所持公司限 |
| |售流通股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了1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质押担保均已 |
|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质押登记日均为2008年9月26日。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2-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
| |股7800万股(占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8.09%),向中国 |
|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39000 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
| |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2008)锡证经内字第994 号|
| |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 |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8年1月31日。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2-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
| |股6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2%),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提 |
| |供了320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无 |
| |锡市锡城公证处(2008)锡证经内字第983 号公证书公证,已在中|
|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
| |登记日为2008年1月31日。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2-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500|
|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就集团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无锡学 |
| |前支行贷款7500万元,向广东发展银行无锡学前支行提供了质押担|
| |保,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5月10日。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 |
| |江阴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 | 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8日解除了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2-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500|
|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 |
| |支行贷款42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
| |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6月13日。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 |
| |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集团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解除上述 |
| |质押担保合同。 |
| | 签定新的质押担保合同。集团公司以所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
| |司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3%),就集团公司 |
| |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
| |江阴市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市|
| |公证处(2006)澄证经内字第3117号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 |2006年6月26日。 |
| | 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9日解除了上述两项质押担保合同。|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11-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89.70|
├────┼─────┴──────┴──┴───────┴─────┤
| 说 明 | 有关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诉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下称: |
| |罗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罗蒙公司不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 |
| |民法院(下称:无锡中院)(2006)锡民二初字第0047号民事判决,向|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提起上诉。江苏高院于2006|
| |年1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终审判|
| |决: |
| | 撤销无锡中院(2006)锡民二初字第0047号民事判决;罗蒙公司|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货款11897008.58元以及该款 |
| |自2006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
| |率计算的利息。 |
| | 一审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及诉讼保全费,合计161598元,|
| |由罗蒙公司负担155961元,由公司负担563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及|
| |其他诉讼费,合计71945元,由罗蒙公司负担69435元,由公司负担|
| |2510元。 |
| | 罗蒙公司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出的(2006)苏民二终字第0319号民事判决,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
| |。江苏高院经审查决定立案受理,该案将于2007年6月5日召开审查|
| |听证会。 |
| | 有关罗蒙公司诉公司案件(实际与公司诉罗蒙公司已经江苏高 |
| |院终审判决的是同一案件)的一审已于2006年12月19日在浙江省奉 |
| |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有判决结果。 |
| | 2007年11月7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
| |下称:奉化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就原告宁波罗蒙制衣有 |
| |限公司与被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原告于2007年10月30日|
| |向奉化法院提出的撤诉申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
| |诉讼费77279元,减半收取38640元,保全费34392元,合计73032元|
| |,由原告负担。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3-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股东盛银投资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5.19%),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 |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
| |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5月18日。该股权质押 |
| |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 | 盛银投资于2006年7月24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占|
| |公司总股本的5.19%),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
| |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2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提 |
| |供了质押担保。现因阳光集团已归还贷款,盛银投资于2007年3月2|
| |6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6-07-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
| |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集团公司于2005年7月10日以所持公司 |
| |限售流通股6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就集团公司向中国 |
| |农业发展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江阴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 |
| |,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
| |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7月10日。 |
└────┴─────────────────────────────┘
【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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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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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8400|
|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就中国银行无锡分行为公司向中国 |
| |进出口银行贷款1亿元提供的担保,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 |
| |押反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4月5日。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
| |苏省江阴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 | 2006年5月20日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 |
| |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
| | 集团公司于2005年4月5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8400万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8.71%),就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现已更名为中国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人民币100|
| |00万元提供的担保,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反担保。集团|
| |公司于2006年5月18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
| |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江苏阳光石庄热电有限公司占用公司的|
| |资金已于2006年3月23日以现金清偿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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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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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3-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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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000万股(占 |
| |公司总股本的5.42%),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的流|
| |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登|
| |记日为2005年3月22日。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市公证 |
| |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 |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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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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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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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 |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
| |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减按|
| |15%的税率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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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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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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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
| |(下称:盛银投资)函告如下: |
| | 一、盛银投资于2005年5月18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000 |
|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
| |团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下称:江阴支行)申请 |
| |银行授信人民币5亿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质押担保 |
| |合同于2006年7月24日解除。 |
| | 二、签定新的质押担保合同。盛银投资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
| |5000万股,就集团公司向江阴支行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2亿元,向 |
| |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市公|
| |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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