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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阳光[600220] 009
☆公司大事☆ ◇600220 江苏阳光 更新日期:2009-10-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0-24】
 公布2009年三季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448元,稀释每股收益0.0448元,每股收益(扣除)0.0378元,每股净资产1.57元,净资产收益率2.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7402040.1元,营业收入1860179535.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9857437.7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96636707.31元。

【2009-09-24】
 刊登股权质押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近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曾于2006年7月10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665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90%),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农行)相关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现集团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时,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流通,故上述质押股份中的限售流通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数量分别变更为10471.0547万股及1831.4453万股,共计12302.5万股。
    签订新的质押担保合同。集团公司以所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0,471.0547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1,831.4453万股共计12,30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0%),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阴市支行提供了95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2009)锡证经内字第6735号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9月22日。

【2009-08-20】
 公布2009年半年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283元,稀释每股收益0.0283元,每股收益(扣除)0.0235元,每股净资产1.564元,净资产收益率1.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1838707.98元,营业收入1161029315.6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532109.7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89416193.68元。

【2009-08-18】
 刊登关于子公司宁夏阳光与海润科技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曾于2008年7月22日和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润科技)签署《多晶硅供需合同》(已经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下称:合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中交易结算方式的规定,海润科技预付的定金于2009年底前全部抵扣完,截至目前,海润科技向宁夏阳光共支付了定金壹亿伍仟万元,宁夏阳光批量生产后即向海润科技按市场价格供货。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多晶硅的市场价格由去年7月份时270万元人民币/吨左右下跌到50万元人民币/吨左右,同时合同约定如海润科技无款不按期提货,20天后宁夏阳光可另行处理该批产品,该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尽管海润科技向宁夏阳光仅支付了定金壹亿伍仟万元,但鉴于宁夏阳光目前还未进入正常生产期(其多晶硅项目自2008年12月23日试产成功以来,目前正在小批量生产,单体调试,预计8月下旬可进行联动试车),对海润科技还未批量供货,因此该合同的履行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由于上述合同签订09时,公司并不知悉合同谈判和签署期间海润科技的董秘为公司原董秘陈浩,其于2007年8月27日从公司离职与合同签署日间隔未满12个月,根据有关规定,该交易为关联交易,而公司当时未将该合同按关联交易披露,故特将上述关联交易合同作补充公告。

【2009-07-2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009-07-2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9-07-11】
 刊登收购资产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大丰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下称:大丰热电)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转让价款为大丰热电经评估后的净资产21572万元人民币。交易双方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7月27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9-06-16】
 刊登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2日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阳光集团持有的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人民币,下称:云亭热电)75%股权,以标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11661.75万元人民币作为转让价款。云亭热电另一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云亭热电75%的股权。
    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2009-05-06】
 刊登收回贷款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截止2009年5月4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根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人民币4亿元(贷款年利率10%)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

【2009-04-29】
 公布2009年一季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153元,稀释每股收益0.0153元,每股收益(扣除)0.0141元,每股净资产1.56元,净资产收益率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5162233.86元,营业收入570397294.6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363308.5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81517621.19元。

【2009-04-10】
 刊登出售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桥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100%的股权转让给新桥投资,转让价款确定为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03146123.66元。

【2009-03-28】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决议。
  六、通过向中国证监会撤回2009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决议。
  七、通过由于会计差错对公司已披露的2008年财务报表有关科目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的决议。

                          

【2009-03-2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9-03-25】
 刊登2008年年报补充说明公告
    江苏阳光2008年年报补充说明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5日在相关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08年年报全文及其摘要。现对公司2008年年报中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补充说明。

【2009-03-17】
 刊登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的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6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40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300.5万美元,公司出资1725.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下称:阳光服饰)吸收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45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650万美元,公司出资4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
    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阳光服饰的投资总额为553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950.5万美元,公司出资2212.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

【2009-03-05】
 公布2008年年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83元,稀释每股收益0.083元,每股收益(扣除)0.049元,每股净资产1.55元,净资产收益率5.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7970572.64元,营业收入3304130068.2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7312045.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56809294.17元。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向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下称:阳光中传)、参股5%的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参股10%的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电、汽,2008年度交易金额为986.71万元,预计2009年度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接受阳光中传提供的技术服务、织布加工,2008年度交易金额为1799.35万元,预计2009年度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上述事项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2009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及《劳务服务框架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0日签署,协议有效期限均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修订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撤回2009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
    八、通过由于会计差错对公司已披露的2008年财务报表有关科目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的预案。
    九、通过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已披露的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27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2009-03-04】
 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江苏阳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9167016股将于2009年3月9日起上市流通。
    董事会更正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3日在相关媒体刊登的《公司收购股权关联交易公告》中,原披露"截止2008年10月31日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8000万元",现更正为"截止2008年10月31日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共计人民币800万元,其中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800万元"。

【2008-12-31】
 刊登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截止2008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其通过银行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人民币3.6亿元(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9日;该事项经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通过)的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

【2008-12-25】
 刊登控股子公司项目试产成功公告
    江苏阳光控股子公司项目试产成功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多晶硅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年产1500吨的多晶硅材料生产线)于2008年12月23日正式产出多晶硅产品,经宁夏有色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产品质量达到了99.99999%的品质。

【2008-12-19】
 刊登持有宁夏银行股份共944.3万股公告
    江苏阳光持有宁夏银行股份共944.3万股公告
    根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87.5万股股份的参股公司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银行)三届二次股东大会通过的2007年度每股分配0.08元现金红利的分红方案,对法人股东实行自愿选择现金分红或者全部分红按照每股1.25元转增为股份,公司选择红利转增股份的分红方式,2007年度红利为71万元,共计转增股份56.8万股,近日公司接到宁夏银行通知,本次红利转增股份已通过宁夏银监局审核批准,因此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共计944.3万股。

【2008-12-09】
 刊登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为5年期品种,票面年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本期债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与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发行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
    二、通过《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为5年到8年期中长期融资产品),按面值100元/张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该决议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

【2008-12-0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11-2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8-11-2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11-22】
 刊登拟发行公司债券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1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二、通过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为5年到8年期中长期融资产品),按面值100元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8-11-14】
 刊登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江苏阳光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通知,截止到2008年11月12日,阳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原股权分置改革时增持的公司流通股股份26200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尚持有公司股份646347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4%)。

【2008-11-13】
 刊登收购股权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关联交易决议。
    2008年11月12日,公司与阳光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阳光集团持有的璜塘热电75%的股权。2008年10月31日璜塘热电经评估净资产25,635.80万元人民币,经与阳光集团协商,确定转让价款19,226.85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璜塘热电75%的股权。该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通过了公司收购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的决议。
    2008年11月12日,公司与金业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金业投资持有的新桥热电40%的股权。2008年9月30日新桥热电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31,685.69万元人民币,经与金业投资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12,674.28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转让完成后,新桥热电注册资本仍为1800万美元,其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美元,占新桥热电75%的股权;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出资450万美元,占新桥热电25%的股权。
    三、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终止与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聘用关系。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用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新的审计机构。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收购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改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8-11-04】
 刊登多晶硅供需合同第二笔定金目前已到位伍仟万元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根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于2008年7月22日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润科技)签订的《多晶硅供需合同》,海润科技向宁夏阳光支付的第一笔定金计壹亿元人民币已经到位,第二笔定金(应于2008年10月31日前支付贰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到位伍仟万元人民币,其余事项按上述合同执行。

【2008-10-25】
 公布2008年三季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637元,稀释每股收益0.0637元,每股收益(扣除)0.0477元,每股净资产1.53元,净资产收益率4.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5039622.47元,营业收入2448660438.4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3537794.4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32563791.86元。

【2008-10-08】
 刊登股权质押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37%)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鉴于公司已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此集团公司于2008年9月26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时限售流通股数量已变更为18500万股。
    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7.2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了1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质押担保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均为2008年9月26日。

【2008-09-20】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8-09-1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09-03】
 刊登对外担保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7.2亿元的贷款(期限为5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5%,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贷款主要用于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技术装备的进口。相关《保证合同》尚未签署。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亿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008-08-26】
 刊登董事会说明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说明公告
    近日,有媒体发表文章质疑公司投资的多晶硅项目。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作如下说明:
    一、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阳光)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3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宁夏电力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0.3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该项目总规模为年产多晶硅4000吨,目前首期工程的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首期工程预计于2008年10月投产。
    二、宁夏阳光由于银行贷款没有及时到位,一期工程投资需12亿元人民币,而公司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尚有8.4亿元资金缺口,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给予了大力支持,由阳光集团为宁夏阳光垫付其购买设备款,额度为8.5亿元人民币。
    三、宁夏阳光于2008年7月22日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多晶硅供需合同。
    公司郑重说明:有关宁夏阳光的情况均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2008-08-18】
 公布2008年半年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453元,稀释每股收益0.0453元,每股收益(扣除)0.034元,每股净资产1.51元,净资产收益率2.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0692625.53元,营业收入1694175306.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0743912.1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99769909.59元。

【2008-08-08】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8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整理公司)分别收购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土地的关联交易决议。
    为使公司资产完整和安全,公司向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收购土地,宗地地籍号为17-09-1128,集团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13336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80171.6平方米,本次收购的土地面积为69973.68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7.25年。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收购土地评估价值为2133.85万元,交易标的额为协议收购价2133.85万元。
    该宗地已于2008年4月9日办理了抵押贷款,,抵押权利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抵押年限为2008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9日,为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金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作抵押担保,期限为2008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9日,经公司、后整理公司、集团公司、大江金属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商量同意,公司、后整理公司和集团公司在办理该宗土地过户手续之前,将该宗土地的撤销抵押手续办理完毕。
    后整理公司向阳光集团收购土地,宗地地籍号为17-09-1128,集团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项资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澄土国用(2005)第013336号,土地登记面积为180171.6平方米,本次收购的土地面积为110197.92平方米,剩余使用年期为47.25年。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收购土地评估价值为3360.49万元,交易标的额为协议收购价3360.49万元。
    公司和后整理公司与集团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该笔无形资产每年摊销116.2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基本不影响每股收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投资")所持有的江阴豪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颐服饰")75%股权的决议
    经与新桥投资协商,公司收购新桥投资所持有豪颐服饰75%的股权,2008年6月30日豪颐服饰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6095.59万元人民币,现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4571.69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08-08-05】
 刊登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商品出口退税率”对公司影响公告
    江苏阳光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徐伟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
    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商品出口退税率"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2008年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自2008年8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对公司下半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按照2008年1-6月份出口销售额测算,在出口商品价格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预计下半年增加税前利润约600万元左右。

【2008-08-0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07-31】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及《公司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问题的自查报告》。

【2008-07-24】
 刊登重大合同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
    1、合同标的情况
    本次合同标的为: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阳光)自2009年1月-12月全年供应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科技)太阳能级原生多晶硅1000-1200吨。如果宁夏阳光产出的数量超过约定数,则超过部分全部供应给海润科技,不得与第三方发生供应关系。 
    2、合同主要条款
    按现行市场价格,1000吨多晶硅约为27亿元人民币,本合同市场价按实际供货时市场价格为依据,本合同签署后,海润科技于2008年8月20日前向宁夏阳光支付第一笔定金计壹亿元人民币,于2008年10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定金贰亿元人民币。在2009年1-6月份宁夏阳光向海润科技供货时,按当时约定的价格,海润科技全部带款提货,2009年7月份开始供应的货款,按约定比例在海润科技预付的定金中扣除同比例的货款,其余款带款提货。海润科技预付的定金于2009年底前全部抵扣完。宁夏阳光每期结算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09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测算,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二、将上述重大合同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
    2008年7月22日,持有本公司33.56%股权的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致函本公司,提议将上述重大合同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讨论,认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了将此临时议案提交定于2008年8月4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调整为:
    1、审议关于增补徐伟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议案。
    除此以外,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列明事项未发生变动。

【2008-07-19】
 刊登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决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张郭一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决议。
    通过增补徐伟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定在2008年8月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会董事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8-07-15】
 刊登聘任秘书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解聘张郭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徐伟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2008-07-0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宁夏阳光由阳光集团垫付设备款8.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8-06-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06-20】
 刊登收购股权公告
    江苏阳光收购股权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8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银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盛银投资所持有的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下称:进出口公司)1000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10%),股权价格为标的股权经审计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即人民币10757818.795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进出口公司100%的股权。

【2008-06-14】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垫付8.5亿元人民币购买设备款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963967744元增加至转增后的1783340326元。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于2008年6月11日与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签署借款协议,阳光集团为宁夏阳光垫付8.5亿元人民币购买设备,以保证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人民币,现注册资本为3.6亿元人民币)的实施进度。该款项使用期限约8个月,参照当年市场资金出借利率,按年利率10%和实际占用天数结算给阳光集团,该款项由宁夏阳光银行贷款到位后归还。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08-06-07】
 刊登注销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5月20日在江阴新桥阳光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决议。
    2007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90%股权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2194.9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的决议。由于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无法支付转让款项,经与其协商,双方签订了《关于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双方终止该项股权转让交易。
    鉴于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所有营业场地(沪房地黄字(2000)第000029号)已由本公司全部出租给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已无场地经营,本着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回收资金的目的,公司决定注销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
    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注销后,公司将收回原始投资款1800万元,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2008-05-13】
 刊登澄清公告
    江苏阳光澄清公告
    近期,多家媒体转载了署名为夏草的博客《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该博文将本公司列入以作者个人视角排出的沪市2007年报十大涉嫌报表粉饰上市公司排行榜,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并给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公司澄清如下:
    一、文章指出,“年初就怀疑江苏阳光20亿资金流向不明,今年四月初笔者再度指控该公司巨额资金流向不明,包括2007年末公司5亿的货币资金、10亿的预付账款、2亿的其他应收款及4亿的其它流动资产,都怀疑涉嫌虚假列报”。
   (1)关于5亿的货币资金:经过认真核查银行对账单和询证函,确认公司2007年末的货币资金为10.98亿元,其中现金0.06亿元,人民币存款6.38亿元,外币存款0.6亿元,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1.98亿元,银行保证金1.96亿元。
   (2)关于10亿的预付账款:公司2007年报中披露的预付账款为15.12亿元,夏草认为“该公司实际支付的预付款也就5亿左右”,从而怀疑公司10亿元的预付账款流向不明。
    公司已在2008年3月28日公告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告》中详细阐述了截至2007年末公司的预付货款7.06亿元和预付工程及设备款8.07亿元的流向,如下所述:1、至2007年底公司的预付货款7.06亿元,主要是为完成已订立的合同及减少羊毛及毛条价格上涨的影响提前订立原料采购合同而支付的相应预付货款,为开展正常业务所需。截止2008年5月10日,已有54590.95万元金额的合同执行完毕。2、至2007年底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8.07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审批的利用天然特种纤维开发生产高档精纺面料技术改造项目预付26569万元,新建纺纱织布车间及道路设施项目预付19500万元,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道路设施项目预付7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多晶硅项目的厂房及生产线的预付16959万元;以及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陆续审批的公司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电间改造、医务室及食堂改造、花卉苗圃栽种、蒸汽管网工程及后整理公司的清污水分流、节水回用等零星改造工程预付款共计10643万元。截止2008年5月10日,已有24552.69万元金额的合同执行完毕。
   (3)关于2亿的其他应收款:公司2007年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向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佳源毛纺有限公司分别采购呢绒预付的货款12872.11万元、5000万元,向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毛条预付的货款5186.97万元共计2.3亿元(公司2007年报附注5),后由于对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全部交付,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取消了交易,已于2008年2月底前将上述货款收回(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重要事项”)。
   (4)关于4亿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公司委托贷款3.6亿元给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该事项已于2007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2月3日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追加担保。公司与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无形式上以及实质上的关联关系,不存在“以委托贷款隐瞒占资”的情况。

【2008-04-29】
 刊登董事会诉讼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诉讼公告
    上诉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因2008年3月31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出版的《理财周报》A9版刊发的记者陈光的文章《江苏阳光多晶硅独家调查,22个月缓慢“空头支票”被六大江阴籍股东70亿利益玩弄的“股价烟雾弹”》,于2008年4月1日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陈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该案件基本情况详见2008年4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诉讼公告》)。
    2008年4月2日,公司派副总会同江阴市人民法院领导、律师赴广州与《理财周报》总编进行洽谈,双方高层就该报道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达成共识,《理财周报》愿意刊登新的关于公司多晶硅项目的调查报告。2008年4月12日,《理财周报》赴宁夏石嘴山市实地调查,2008年4月20日,《理财周报》副总编来公司进行沟通,双方高层达成了谅解,2008年4月28日的《理财周报》刊登了新的关于公司多晶硅项目的调查报告。
    因此,公司、集团公司于近日向江阴法院申请撤回起诉。2008年4月28日,公司收到(2008)澄民一初字第1871号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50元(原告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008-04-25】
 公布2008年一季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392元,稀释每股收益0.0392元,每股收益(扣除)0.0374元,每股净资产2.76元,净资产收益率1.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6099900.19元,营业收入693941066.5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820940.5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56846938.03元。
    董监事会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二、通过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决议。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请陈丽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三、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请陈丽芬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请王洪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徐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六、通过了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决议。
    选举曹敬农女士为本届监事会主席。

【2008-04-12】
 刊登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江苏阳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8.5股。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
    除权日:2008年4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数量:544,363,858 股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21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783340326股摊薄计算,公司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0887元。

【2008-04-02】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分配;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5股。
    二、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三、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提名王国尧先生、金曹鑫先生、杨顺保先生、陈丽芬女士、陆克平先生、王洪明先生、刘玉林先生、赵维强先生、张郭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国尧先生、金曹鑫先生、杨顺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高青化先生、赵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四、通过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公布诉讼公告
    2008年3月31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称:南方报业)出版的《理财周报》A9版刊发了记者陈光的文章《江苏阳光多晶硅独家调查,22个月缓慢"空头支票"被六大江阴籍股东70亿利益玩弄的"股价烟雾弹"》。文章一经发表,许多网络媒体纷纷予以转载。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认为:该篇文章内容严重失实,主观上恶意中伤造谣,严重侵犯了公司及集团公司的名誉权,并造成了公司及集团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2008年4月1日,公司及集团公司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下称:江阴法院)起诉陈光、南方报业,请求:1、依法判令两被告登报道歉,消除影响;2、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3、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江阴法院于2008年4月1日受理了本案,并于当日向公司送达受理通知书。

【2008-04-01】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03-28】
 刊登董事会说明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说明公告
    某杂志近期发表了一篇署名为张彤的文章《江苏阳光巨资流失两通路》,文中质疑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报中预付款项剧增及与参股子公司江阴市新桥热电有限公司的电汽关联交易。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历年财务报告均由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且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保证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2008-03-11】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江苏阳光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641元,稀释每股收益0.1641元,每股收益(扣除)0.1459元,每股净资产2.72元,净资产收益率6.0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40671761.22元,营业收入3059113949.3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8220087.0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19025997.44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9日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396774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8.5股。
    二、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王国尧先生、金曹鑫先生、杨顺保先生、陈丽芬女士、陆克平先生、王洪明先生、刘玉林先生、赵维强先生、张郭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国尧先生、金曹鑫先生、杨顺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高青化先生、赵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敬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五、同意高立新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郭一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通过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七、通过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八、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4月1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7年12月30日与参股3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新桥热电)签订了《2008年度电、汽购销框架协议》,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252.18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4000万元。
    同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中传)、公司参股5%的子公司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下称:丰源碳化)签订《2008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公司分别向阳光中传、丰源碳化提供生产所需电、汽,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576.39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650万元。
    同日,公司与阳光中传签订《2008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由阳光中传向公司提供劳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935.07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000万元。
    上述协议有效期限均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8-03-06】
 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江苏阳光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3日至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商议确定。
    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3-04】
 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江苏阳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67963股将于2008年3月7日起上市流通。

【2008-02-2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

【2008-02-2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02-05】
 刊登追加担保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分别于2003年2月20日、2006年3月14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就集团公司相关贷款事宜,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下称:工行无锡分行)、中国银行无锡分行(下称:中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现集团公司已于2008年1月31日解除了上述两项质押担保合同。    
    集团公司现签订新的质押担保合同,分别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向中行无锡分行、工行无锡分行提供了32000万元、39000万元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有关部门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均为2008年1月31日。
    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3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搬迁部分设备,调整车间厂房布局,新建纺纱织布车间以及相应道路设施,总投资约为24375万元。
    二、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以及道路设施,总投资约为8500万元。
    截止2007年12月11日,上述两项目已分别预付19500万元、7000万元。
    三、通过为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3.6亿元给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下称:顺丰生态)追加担保的决议:公司与顺丰生态及公司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三方协商决定,由阳光集团为此笔委托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顺丰生态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公司或银行清偿。

【2008-01-31】
 刊登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4亿元议案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08年2月20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的议案。

【2008-01-29】
 刊登预计200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以上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江苏阳光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全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89323691.29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7年年报中予以详细披露。
    业绩预增原因:2007年由于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服务得到市场的认可,全年呢绒服装订单比06 有较大幅度增长,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情况;接获了全军换发07式军服的订单,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公司2006年9月投资的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开始实现盈利。

【2008-01-26】
 刊登委托贷款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市新桥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桥镇投资)提供贷款人民币4亿元,贷款年利率10%,期限为2008年1月29日至2009年1月29日。此次贷款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新桥镇投资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公司或银行清偿。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12月14日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提供贷款3.6亿元。

【2007-12-22】
 刊登股权质押担保公告
    江苏阳光股权质押担保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函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分别于2006年8月21日、2006年6月26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2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江阴支行)贷款人民币3600万元、4200万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9日解除了上述两项质押担保合同。
    二、集团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就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无锡学前支行(下称:学前支行)贷款人民币7500万元,向学前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集团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8日解除了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三、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就集团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贷款2600万美元,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有关部门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12月19日。

【2007-12-15】
 刊登委托贷款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江阴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3.6亿元,贷款年利率为10%,期限为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9日。本次贷款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



【2007-11-29】
 刊登投资改造项目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利用特种天然纤维开发生产高档精纺面料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30746.6万元,其中外汇3090万美元。
    本公司投资此项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扩大公司高档精纺呢绒的生产,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经测算,该项目可实现年产品销售收入5.7亿元。

【2007-11-16】
 刊登关于未购得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
    江苏阳光关于未购得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
    由于此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发行,询价结果超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预期,公司未能购得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
    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4日召开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2007-11-07】
 刊登关于诉讼情况公告
    江苏阳光关于诉讼情况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下称:奉化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就原告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与被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原告于2007年10月30日向奉化法院提出的撤诉申请,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诉讼费77279元,减半收取38640元,保全费34392元,合计73032元,由原告负担。
    

【2007-11-0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不低于3亿元不高于40亿元的资金参与申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007-11-0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7-10-27】
 公布2007年三季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11元,稀释每股收益0.111元,每股收益(扣除)0.1137元,每股净资产2.66元,净资产收益率4.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9581328.23元,营业收入2122468233.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7019110.5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65890871.04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90%股权以2006年12月31日帐面净值2194.9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凯威服饰有限公司的决议。
    鉴于阳光商厦近几年经营效益一般,公司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仅为65.57万元。同时该公司所有营业场地已由本公司全部出租,阳光商厦已无场地经营。公司为理顺主业并回收资金,决定将持有的90%阳光商厦股权2194.95万元出让。
    本次交易出售价格为公司对阳光商厦投资股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2194.95万元。本次交易公司未有损失,对本公司2007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收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007-10-18】
 刊登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近日收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阳光集团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纺织品技术委员会(ISO/TC38)国际秘书处工作。阳光集团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了承担ISO/TC38国际秘书处的成立大会,阳光集团成为国内首家由企业承担国际秘书处的单位。
    因公司目前拥有阳光集团原有的全部纺织类资产(阳光集团已无直接的纺织类资产),本次阳光集团代表国家承担ISO/TC38秘书处工作,其相关技术人员、研究设备、仪器、工作场所等全部由公司提供,公司将代表国家直接参与各项国际标准的制订。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7日召开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不低于3亿元不高于40亿元的资金参与申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37)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2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7-10-16】
 刊登以不低于3亿元参与申购海通证券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2日召开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不超过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以不超过3.7亿元的资金参与申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37)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7-09-15】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4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增补高立新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

【2007-09-1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7-09-07】
 刊登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作出的有关公司诉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下称:罗蒙公司)一案的民事裁定书:驳回罗蒙公司的再审申请。
    关于罗蒙公司诉公司一案,实际与公司诉罗蒙公司已经江苏高院终审判决的案件为同一案件,一审已于2006年12月19日在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有判决结果。

【2007-09-01】
 刊登竞拍银川商行及山西证券股权结果公告
    江苏阳光竞拍股权结果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9日以自有资金1378万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得宁夏新都文化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川商行)887.5万股股权。目前上述有关股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银川商行股份887.5万股。
    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参与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84%股权的竞标,但由于在竞标过程中,竞买价格超出公司对该投资标的的投资预期,公司放弃了该项投资。

【2007-08-28】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陈浩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高立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并增补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下称:阳光商厦)全部股权出售给江阴国宏贸易有限公司,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阳光商厦的帐面净资产2194.95万元为转让价格。交易双方已于2007年8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四、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62%的股权以24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9月14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2%的股权)全部股权出售给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该部分股权的账面净值2480万元作为转让价格。交易双方已于2007年8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07-08-14】
 公布2007年半年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752元,稀释每股收益0.075元,每股收益(扣除)0.0766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75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766元,每股净资产2.63元,净资产收益率2.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3880163.45元,营业收入1300774190.2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2455936.6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32644270.99元。

【2007-07-28】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6日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决议。

【2007-07-11】
 刊登受让银川市商业银行887.5万股股权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9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宁夏新都文化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87.5万股股权,挂牌价格1358万元,挂牌到期日为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84%股权,挂牌价格9000万元,挂牌到期日为2007年7月27日。公司将以上述股权的挂牌价及以上价格受让该等股权,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仅处于举牌阶段。

【2007-07-03】
 刊登重大合同公告
    江苏阳光重大合同公告
    根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曾代表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军需军事代表局(下称:军代局)为全军换发07式军服签订的第一批《2007年度礼服及礼服衬衣生产订购成交意向协议》、《工业品买卖合同》(下称:上述合同)和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和生产情况,公司与阳光集团重新签订了《生产协议书》,公司及子公司为军代局提供礼服面料及加工礼服和礼服衬衣,合计总金额14034.1946万元。
    上述合同由阳光集团和军代局进行财务结算。阳光集团不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协议书所涉及的相关物品已全部按军代局规定时间交付完毕。



【2007-06-21】
 刊登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7-06-02】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阳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6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5-25】
 刊登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下称:罗蒙公司)为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作出的(2006)苏民二终字第0319号民事判决,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江苏高院经审查决定立案受理,该案将于2007年6月5日召开审查听证会。
    二、有关罗蒙公司诉公司案件(实际与公司诉罗蒙公司已经江苏高院终审判决的是同一案件)的一审已于2006年12月19日在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有判决结果。

【2007-04-26】
 公布2007年一季报
    江苏阳光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323元,每股收益(扣除)0.0323元,每股净资产2.59元,净资产收益率1.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1161775.97元,主营业务收入504758232.94元,净利润31177073.38元,股东权益2494600246.39元。

【2007-04-24】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审计机构。



【2007-04-23】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20】
 刊登就相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江苏阳光董事会澄清公告
    近期,某杂志发表了一篇署名为张彤的文章《江苏阳光子公司媲美茅台业绩存疑 大量资金外流》,文章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子公司业绩、其他应收款等问题提出了疑问。针对上述报道,公司特予以澄清说明,详见2007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再次郑重承诺: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信息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另外,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包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2007-04-19】
 因媒体报道需澄清,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因媒体报道需澄清,4月19日全天停牌。

【2007-04-18】
 因媒体报道需澄清,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因媒体报道需澄清,4月18日全天停牌。

【2007-04-17】
 因媒体报道需澄清,临时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因媒体报道需澄清,4月17日全天停牌。

【2007-04-03】
 公布2006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江苏阳光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093元,每股收益(扣除)0.09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92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99元,每股净资产2.5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2.51元,净资产收益率3.6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5432164.23元,主营业务收入2427069118.9元,净利润89323691.69元,股东权益2469473861.22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23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2006年12月30日,公司与参股35%的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新桥热电)签订了《2007年度电、汽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7782.39万元,预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5130万元。
    同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中传)、公司参股5%的子公司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下称:丰源碳化)签订《2007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阳光中传、丰源碳化提供生产所需电、汽,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536.94万元,预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650万元。
    同日,公司分别与阳光中传、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大厦(阳光集团100%控股企业)签订《2007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由阳光中传和阳光大厦分别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织布加工和后勤劳务服务,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907.58万元,预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020万元。
    上述协议有效期限均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2007-03-29】
 刊登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江苏阳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第二大股东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银投资)通知,截止到2007年3月27日,盛银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减持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份3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减持后盛银投资尚持有公司股份47776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2007-03-27】
 刊登股权转让事项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获悉:集团公司股东江阴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阳光投资)、江阴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创新投资)、江阴银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银丰投资)、江阴百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百江资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创新投资、银丰投资、百江资产分别将持有集团公司19%、18%、12%的股权转让给阳光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阳光投资将持有集团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持有的阳光投资的股权比例仍为17%,为阳光投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同时,公司日前收到股东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银投资)函告,盛银投资于2006年7月24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2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现因阳光集团已归还贷款,盛银投资于2007年3月26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2007-03-10】
 刊登关于多晶硅项目的进展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宁夏阳光最终放弃与俄罗斯国家稀有金属研究设计院签署技术合作协议。
    2007年3月8日,宁夏阳光与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下称:成达公司)签订了多晶硅技术合作协议,成达公司负责提供多晶硅项目核心工序的关键技术,使之达到或超过协议规定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协助宁夏阳光和技术专利商的谈判;负责对宁夏阳光员工进行培训及多晶硅项目全部工程设计等。
    根据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多晶硅项目投产后给予优惠电价,待配套的自备发电厂建成发电后,由自备电厂供电,此优惠电价自动结束。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该项目生产所需90.225公顷土地已经取得有关建设用地批准书。
    宁夏阳光已开始多晶硅项目关键设备的谈判,大部分设备已定购。
    至此,多晶硅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将于2007年4月20日左右举行开工奠基仪式,预计该项目工程将于2008年末完成。

【2007-03-01】
 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江苏阳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7023147股将于2007年3月7日起上市流通。

【2007-02-27】
 刊登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有关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诉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下称:罗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罗蒙公司不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无锡中院)(2006)锡民二初字第0047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提起上诉。江苏高院于2006年12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终审判决:
    撤销无锡中院(2006)锡民二初字第0047号民事判决;罗蒙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货款11897008.58元以及该款自2006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及诉讼保全费,合计161598元,由罗蒙公司负担155961元,由公司负担563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合计71945元,由罗蒙公司负担69435元,由公司负担2510元。
    有关罗蒙公司诉公司一案(实际与上述案件是同一案件),一审已于2006年12月19日在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尚未有判决结果。

【2006-11-29】
 刊登纳米太阳能热光伏电池项目的中试进展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太阳能公司")纳米太阳能热光伏电池项目(下称"热光伏电池")的中试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太阳能公司对其第一批生产的热光伏电池与普通太阳能电池在太阳能公司中试车间进行了发电对比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太阳能公司热光伏电池芯片中试已经获得了成功,中试批量生产的芯片比陈钟谋教授2003年小批量生产的芯片性能要好,可以按中试芯片生产工艺进行规模化生产。太阳能公司对热光伏电池的封装和组件工艺的研发取得了突破。目前太阳能公司正在对热光伏电池组件的上网发电装置进行研发和调试,研发完成后,将在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上网发电试验。虽然太阳能公司热光伏电池芯片中试已经成功,但陈钟谋教授的专利技术为国际原创性发明,实现全面产业化仍需做很多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11-02】
 刊登纳米太阳能热光伏电池项目进度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现就纳米太阳能热光伏电池项目及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的进度公告如下:
    一、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公司成立后,开始进行产业化研发,即中试。目前,新公司正进一步对芯片封装和组件的工艺进行研发。待中试成功后,公司将根据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首期投资3亿元,年产120MW新型高效纳米热光伏电池。
    二、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进展正常,自2006年6月份项目正式签约后,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的进展。

【2006-11-01】
 因媒体报道需澄清,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因媒体报道需澄清。

【2006-10-31】
 公布2006年三季报及预计2006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00%以上公告,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8元,每股收益(扣除)0.08元,每股净资产2.5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2.56元,净资产收益率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1849722.63元,主营业务收入1844063785.78元,净利润81454779.9元,股东权益2465834648.65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7日召开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股权中的25%股权以37.5万美元(原始账面价值)分别出售给意大利Progetto Lana s.r.l.和日本元广株式会社,两公司各受让12.5%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书于同日签署。
    2006年全年业绩预增公告
    经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6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0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7599177.22元)。
    因媒体报道需澄清,10月31日全天停牌。

【2006-10-30】
 因媒体报道需澄清,临时停牌一天
    江苏阳光因媒体报道需澄清,10月30日全天停牌。

【2006-10-21】
 刊登诉讼事项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江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罗蒙制衣有限公司(被告,下称"罗蒙公司")立即归还拖欠货款12327008.58元。江中院于2006年8月15日开庭,并于2006年10月12日作出了有关民事判决书:罗蒙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公司货款12327008.58元以及该款自2006年2月21日起至判决应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161598元。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罗蒙公司根据判决应支付的相关款项。
    罗蒙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向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下称"奉化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公司未能履行买卖合同按时交货,部分面料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回货号S2118(品号:99578/1)面料906.1米,公司应返还给原告布料款61614.8元并赔偿损失6712920元。此案原定开庭时间为2006年5月23日。
    2006年7月18日,罗蒙公司与公司协商,要求所有12327008.58元欠款以10000套西服、500万元现款方式抵债了结,罗蒙公司同时撤回向奉化法院提出的对公司质量赔偿的诉讼纠纷案。公司未同意其要求。
    由于罗蒙公司举证困难,在向奉化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后,仍无法举证,于2006年9月22日又向奉化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由原来的判定公司质量赔偿6712920元变更为要求公司退还自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2月17日的面料预付款人民币13352143.13元。奉化法院将该案开庭时间变更为2006年10月31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奉化法院同意罗蒙公司变更诉讼请求是违法的,违背了司法一案不二审的原则,公司将向有关部门申诉,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06-10-09】
 刊登撤回回购社会公众股的申请公告
    江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回购期间,公司基本面逐步改善、业绩大幅增长并投资太阳能新能源业务,公司价值获得市场认可,股价快速上涨并维持稳定,近三个月公司股价维持在4.30-5.80元之间,已经远远超过回购价格3.00元。
    本公司认为:目前,公司基本面已发生较大变化,短期内,公司股价回落到3.00元以内的可能性不大,已不具备实施股份回购的条件;继续提出回购申请也无实际意义。
    经公司申请,并于2006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公司撤回回购社会公众股的申请。公司决定不再实施股份回购。
    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8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全资设立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公司将投资建立江苏阳光呢绒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销售公司主要为本公司提供呢绒服饰的销售服务,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同意公司于同日与依时有限公司Y.Z.I.T.INC签署《合营合同》,共同投资建立江苏阳光毛纺有限公司,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均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1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
    三、同意公司于同日与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签订《合营合同》,共同投资建立江苏阳光后整理有限公司,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均为2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6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
    上述设立的新公司投资期限均自200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

【2006-09-14】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3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撤回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申请的决议。

【2006-09-13】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G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6-08-29】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G苏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6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撤回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申请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9月13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6-08-23】
 刊登股权质押公告
    G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集团公司于8月21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2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江阴支行)贷款人民币3600万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8月21日。

【2006-08-22】
 公布2006年半年报
    G苏阳光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6元,每股收益(扣除)0.06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6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6元,每股净资产2.54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2.54元,净资产收益率2.4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0013344.43元,主营业务收入1224834301.04元,净利润59534849.48元,股东权益2443914718.23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了关于聘请张郭一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2006-07-27】
 刊登质押担保公告
    G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江阴市盛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银投资)函告如下:
    一、盛银投资于2005年5月18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下称:江阴支行)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5亿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质押担保合同于2006年7月24日解除。
    二、签定新的质押担保合同。盛银投资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就集团公司向江阴支行申请银行授信人民币2亿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7月24日。

【2006-07-12】
 刊登股权质押公告
    G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集团公司于2005年7月10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6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就集团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江阴支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向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7月10日。

【2006-06-27】
 刊登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公告
    G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下称:阳光硅业)的决议:公司于2006年6月24日与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有色)及宁夏电力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夏电力)签署《阳光硅业出资合同书》,三方共同投资建立阳光硅业,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23400万元,占阳光硅业注册资本的65%。合同履行期限为30年(2006年6月24日至2036年6月24日)。该合同尚需获得东方有色和宁夏电力主管部门的批准。
    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于2005年4月5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就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下称:农行江阴支行)为集团公司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向农行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集团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二、签定新的质押担保合同。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就集团公司向农行江阴支行贷款人民币4200万元,向农行江阴支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事宜经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有关公证书公证,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6月26日。

【2006-05-30】
 刊登签署合作意向书公告
    G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与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在石嘴山市建设多晶硅项目合作意向书》,多晶硅项目总投资35亿元,分期实施。第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高纯多晶硅,投资估算为12亿元,厂址选择在宁夏石嘴山河滨工业园区,占地约700亩。三方均以现金投入,公司在相关内容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2006-05-27】
 刊登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公告
    G苏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及董、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2006-05-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G苏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6-05-23】
 刊登对外投资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G苏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0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太阳能公司)的决议:公司于同日与陈钟谋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建立太阳能公司,第一期总投资为3亿元,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48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62%,协议履行期限为20年(200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6年5月18日、19日及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决议,除此之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05-20】
 刊登集团公司解除为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公告
    G苏阳光董事会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集团公司于2005年4月5日以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8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就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现已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反担保。集团公司于2006年5月18日解除上述质押担保合同。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江苏阳光石庄热电有限公司占用公司的资金已于2006年3月23日以现金清偿完毕。     

【2006-05-16】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G苏阳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6年5月11日、12日及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05-11】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G苏阳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6年5月8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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