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600230] 006
☆风险因素☆ ◇600230 沧州大化 更新日期:2009-11-13◇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
|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
| 对外投资 |2008-02-05 |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日与爱思开(中国)投资|
| |有限公司及沧州大化集团公司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书》,|
| |三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沧州大化爱思开有限公司"(暂定名 |
| |,下称: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金为5-6亿元,其中公司以评估|
| |后的在建5万吨TDI工程资产(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 |
| |、设备等)向合资公司出资,公司控股合资公司51%或以上。 |
| | 上述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尚处于意向性阶段,投资行|
| |为尚需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及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存|
| |在重大不确定性。 |
├──────┴────────────────────────────┤
| 对外投资 |2007-11-08 |197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根据对异氰酸酯行业的研究和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拟投资|
| |筹建年产10万吨TDI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19.70亿元,其中权益|
| |资金6亿元由沧州大化自筹解决,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预计2|
| |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工期32月,预计2012年建成,本项目投 |
| |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20.89亿元,年新增利润总额5.18亿元 |
| |;投资回收期为6.30年(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25.05%(税前|
| |)。 |
| | 本项目建设对今年业绩不会造成影响。 |
├──────┴────────────────────────────┤
| 委托理财 |2006-10-26 |24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2400万元委托投资已经到期,经与|
| |被委托方易安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公司与易安投资有限公司将该|
| |项委托展期至2005年12月31日。 |
| | 2006年10月26日公告,公司委托易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进行|
| |的投资理财,截止到2005年底,委托协议已到期,对方未能按期|
| |还款,未收回的本金2400万元人民币,经多次催要未果,公司决|
| |定采取法律方式进行解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公|
| |司对易安科贸及其担保人北京华天神龙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并|
| |已出具判决书,判决如下: |
| | 确认公司与易安科贸在2000年12月1日签订的协议及补充协 |
| |议无效;确认公司与易安科贸、神龙科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确认|
| |书无效;易安科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公司返还投资款2250万|
| |元(易安科贸已支付的投资收益款150万元冲抵应当返还的资金数|
| |额,故易安科贸应向公司返还投资款2250万元);神龙科技在易 |
| |安科贸不能偿还上述投资款时,应承担易安科贸不能清偿部分三|
| |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
├──────┴────────────────────────────┤
| 对外投资 |2006-10-21 |417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6年10月18日,沧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 |
| |称"中化集团")签署了《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化 |
| |集团")资产重组合作协议》,同时沧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化集团分|
| |别授权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化工农化|
| |总公司(下称"工农化公司")签署了《大化集团增资扩股协议》,|
| |工农化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对大化集团增资4.17亿元进行重组,重|
| |组后的大化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8亿元,其中工农化公司出|
| |资比例为51%。 |
| | 大化集团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仍为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
| |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工农化公司将成为大化集团控股股|
| |东,进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 大化集团此次增资扩股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 |意豁免并出具无异议函后,工农化公司免于向公司现有股东发出|
| |收购要约后方可实施。 |
├──────┴────────────────────────────┤
| 对外投资 |2006-02-16 |128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决定在原有大颗粒尿素装置的基础上,再建一套年产15|
| |万吨大颗粒尿素装置。该项目是采用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 |技术先进的双转鼓流化床大颗粒造粒技术,总投资为1280万元,|
| |建设期约为1年。本项目年均利润406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272 |
| |万元,税前全投资回收期为2.87年,税前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 |为53.29%。 |
├──────┴────────────────────────────┤
| 对外投资 |2005-07-02 |26613.2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决定投资26613.20万元,筹建该项目。其中公司自筹|
| |8620.14万元,其余申请银行贷款。本项目年平均销售收入(含税|
| |)46509.89万元,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税前19.45%,税后14.91%,财|
| |务净现值为11554.18万元,年均税后利润2972.71万元,投资回收 |
| |期(税前)6.53年,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水平。 |
├──────┴────────────────────────────┤
|购销商品或劳|2005-06-08 | |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买方)日前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 |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卖方)签订了2005年度天然气供应合|
| |同。合同供气期间为2005年1月1日0时至2005年12月31日24时, |
|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合同供气期间内天然气供应总量为32000万 |
| |立方米,其中供应大港油田天然气9000万立方米,转供中石油长|
| |庆油田天然气23000万立方米。 |
├──────┴────────────────────────────┤
| 收购兼并 |2005-01-04 |508.49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于2004年12月份与控股公司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
| |任公司(持有公司68.35%的股份)就公司收购集团公司总降供电装|
| |置签署《收购协议》,本次收购价格以经评估的集团公司截止20|
| |04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参考,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转让价|
| |款总额为5084936.00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对外投资 |2004-08-20 |1113.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决定投资1113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大颗粒尿素装置,该 |
| |项目建设期约0.5年,是采用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
| |的双转鼓流化床大颗粒造粒技术,运行周期长,能耗低,产品质量 |
| |好。年均利润650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436万元。 |
├──────┴────────────────────────────┤
| 对外投资 |2004-08-20 |40563.57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决定在现有6000吨三聚氰胺基础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
| |和关键设备,投资40563.57万元再行扩建一套年产3万吨的三聚氰|
| |胺装置。该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工程建设总周期为22个月 |
| |。本项目年销售利润6258.93万元,年税后利润为4193.49万元。 |
| |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该|
| |合同的签署标志三聚氰胺项目建设的正式启动。 |
└──────┴────────────────────────────┘
【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
| 截止日期 |2007-12-31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1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 | 2300.90| 94.95%|
| |责任公司 |金 | | | |
|2 |沧州大化集团新星|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的全资| 124.55| 5.14%|
|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金 |子公司 | | |
|3 |沧州大化集团黄骅|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的全资| 1924.72| 79.43%|
| |氯碱有限责任公司|金 |子公司 | | |
|4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向关联方提供资|实际控制人 | 1993.94| 82.28%|
| |司 |金 | | | |
|5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母公司 | 2728.25| 112.59%|
| |责任公司 |资金 | | | |
|6 |沧州大化集团黄骅|向上市公司提供|母公司的全资| | |
| |氯碱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子公司 | | |
|7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向上市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 | 3232.19| 133.38%|
| |司 |资金 | | | |
└─┴────────┴───────┴──────┴────┴────┘
【风险提示】
【股权拍卖】
┌────┬─────┬──────┬──┬───────┬─────┐
|公告日期|2009-04-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370.00 |
├────┼─────┴──────┴──┴───────┴─────┤
| 说 明 |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市河西支行申请执行河北沧州塑料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塑料集团)、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简称:大化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2月19日,河北省沧 |
|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沧执字第130-13号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塑料|
| |集团持有的"沧州大化"32.5万股法人股,所得价款给付大化集团。|
| | 2009年3月17日,河北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 |
| |刊登关于拍卖塑料集团持有的"沧州大化"32.5万股法人股的公告,|
| |并于2009年3月31日将该法人股成功拍卖给自然人汤东红,拍卖所 |
| |得价款370万元,将于近日划至大化集团账户。 |
| | 2009年4月14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的通知,解除对大化集团持|
| |有的本公司1603万股国家股的冻结,将塑料集团持有本公司的32.5|
| |万股法人股扣划至汤东红证券账户。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9-04-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因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市河西支行诉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下称:沧塑集团)借款,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 |公司)大股东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担 |
| |保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603|
| |万股国家股和沧塑集团持有公司32.5万股法人股,冻结期限一年至|
| |2003年9月23日,后续冻至今。因该合同纠纷仍未调解完毕,根据2|
| |007年7月27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集团公司国家股|
| |1603万股、沧塑集团法人股32.5万股,冻结期限为六个月(从2007 |
| |年7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 |
| | 因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市河西支行诉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下称:沧塑集团)借款,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 |公司)大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担保合 |
| |同纠纷一案仍未调解完毕,根据2008年1月23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 |
| |人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协助执|
| |行通知书,继续冻结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603万股国家股和沧塑集团|
| |持有公司32.5万股法人股,冻结期限为6个月,即从2008年1月25日|
| |至2008年7月25日。 |
| | 因该合同纠纷仍未调解完毕,根据2008年7月23日河北省沧州 |
|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
| |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集团公司国家股1603万股(其中包括14,65|
| |3,970股限售流通股及1,376,030股无限售流通股)和沧塑集团法人 |
| |股32.5万股,冻结期限为二年,即从2008年7月26日至2010年7月25|
| |日。 |
| | 2009年4月14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的通知,解除对大化集团持|
| |有的本公司1603万股国家股的冻结,将塑料集团持有本公司的32.5|
| |万股法人股扣划至汤东红证券账户。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7-10-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诉沧州百利塑胶有限公|
| |司借款,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
| |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沧州|
|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7日冻结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423|
| |7830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为一年。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7-04-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河北沧州塑料|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货款未付案,被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冻结|
|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8万股,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4月至2008年4|
| |月止)。 |
└────┴─────────────────────────────┘
【股权拍卖】
┌────┬─────┬──────┬──┬───────┬─────┐
|公告日期|2007-03-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河北三威|
|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因借款纠纷案,被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冻结|
|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2.5万股,后被拍卖给自然人周维,现已办理完|
| |该股权的过户手续。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7-03-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国化学|
| |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 |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0万股,冻结期限一年,自2007年|
| |3月15日至2008年3月14日。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7-02-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因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市河西支行诉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下称:沧塑集团)借款,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河|
| |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603万股国家股和沧|
| |塑集团持有公司32.5万股法人股,冻结期限一年至2003年9月23日 |
| |,后续冻至今。因该合同纠纷仍未调解完毕,根据2007年1月31日 |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集团公司及沧塑集团持有的公|
| |司上述股份,冻结期限为六个月,即从2007年1月31日至2007年7月|
| |31日。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6-09-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因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市河西支行诉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借款,公司大股东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未续一|
| |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603万股国家股和|
| |沧塑集团持有公司32.5万股法人股,冻结期限一年至2003年9月23 |
| |日,后一直续冻。因该合同纠纷仍未调解完毕,根据2005年3月3日|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并重新冻结集团公司国家股1603万|
| |股、沧塑集团法人股32.5万股,冻结期限为三个月,即从2005年3 |
| |月11日至2005年6月10日。 |
| | 2005年6月14日公告:根据2005年6月8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 |
| |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通|
| |知书,继续冻结集团公司国家股1603万股、沧塑集团法人股32.5万|
| |股,续冻期限为三个月,即从2005年6月8日至2005年9月7日。 |
| | 因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市河西支行诉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下称:沧塑集团)借款,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河|
| |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603万股国家股和沧|
| |塑集团持有公司32.5万股法人股,冻结期限一年至2003年9月23日 |
| |,后续冻至今。因该合同纠纷仍未调解完毕,根据2005年9月5日河|
| |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集团公司所持公司国家股1603万|
| |股、沧塑集团所持公司法人股32.5万股,冻结期限为六个月,即从|
| |2005年9月5日至2006年3月5日。因该合同纠纷仍未调解完毕,根据|
| |2006年8月29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集团公司国家|
| |股1603万股、沧塑集团法人股32.5万股,冻结期限为六个月,即从|
| |2006年8月29日至2007年2月28日。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6-03-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所持本公司32|
| |.5万股法人股于2006年3月16日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一年。因股 |
| |权分置改革前该股东已做过支付对价的承诺,现公司正积极协助办|
| |理支付其对价的相关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6-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家|
| |股17724.1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5%。该公司于2005年5月30|
| |日将其持有的5200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20.05%)质押给中国工商|
| |银行沧州市南门里支行,为其人民币贷款出质,质押登记日为2005|
| |年5月30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 |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
└────┴─────────────────────────────┘
【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5-12-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280.00 |
├────┼─────┴──────┴──┴───────┴─────┤
| 说 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经|
|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5年12月7日有关文件批复 |
| |,同意退付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月-2005年6月的一 |
| |般增值税款1280万元,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 |
└────┴─────────────────────────────┘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5-06-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5月23日联合发布的有关 |
| |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尿|
| |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尿素是河北 |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经过初步测算,由于该项优惠政|
| |策的执行,公司2005年预计增加净利润约1000万元。 |
└────┴─────────────────────────────┘
【反倾销】
┌────┬─────┬──────┬──┬───────┬─────┐
|公告日期|2005-02-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原外经贸部于2002年5月22日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进 |
| |口甲苯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商务部于2003年6月10日 |
| |发布初载公告。公司获悉商务部于2003年11月22日做出终裁决定:|
| |即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和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
| |果关系。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被调查产品|
| |征收3%-49%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3年11月22日起5年。 |
| | 此项反倾销调查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 |
| |司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的。甲苯二异氰酸酯的生产和销售是TDI |
| |公司主营业务。商务部所作出的终裁决定,对TDI公司相关业务的经|
| |营产生积极影响。 |
| | 2005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5号公告 |
| |,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
| |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 |
| |此次期中复审调查将自复审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即于2006年|
| |2月2日之前结束。 |
| | 此项复审调查由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51.43%|
| |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提出申请。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4-11-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和国家|
| |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发改价格〔2004〕2545号《关于做好化肥生产|
| |供应工作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从2004年12月1日起将尿素中准价|
| |由现行每吨1400元提高到1500元,上浮幅度为10%(上限为1650元)不|
| |变,下浮不限,该政策提高了本公司主导产品尿素的销售价格,将有 |
| |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4-11-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本公司于2001年与沧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规定 |
| |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用部分蒸汽,每年约供气100万吨,蒸汽 |
| |价格为72元/吨,有效期三年。2004年由于其原材料燃煤的价格大幅|
| |上涨,该公司提出上调蒸汽价格。经双方协商,蒸汽价格由72元/吨 |
| |提高为88元/吨,该价格追溯至2004年9月18日起执行,将使公司每年|
| |生产成本提高约14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