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600261] 009
☆公司大事☆ ◇600261 浙江阳光 更新日期:2009-11-06◇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06】
刊登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告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厦门分行)申请开立担保金额为975万元的银行保函(受益人为福建永泰建筑工程公司,有效期限为2009年10月30日至2010年7月1日,担保手续费为担保总金额的0.1%)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范围为上述银行保函项下的975万元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保证期限为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将于近日与厦门分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2009-11-03】
刊登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浙江阳光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安排的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限售流通股92186797股将于2009年11月9日起上市流通。
【2009-10-27】
公布2009年三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381元,稀释每股收益0.381元,每股收益(扣除)0.303元,每股净资产3.925元,净资产收益率9.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5582190.73元,营业收入1230731119.4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5181227.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80317574.84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继续执行原五届一次董事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对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原名为"漳州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阳光)在已投资一亿元的基础上增加投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本次投资到位后,厦门阳光的注册资本为二亿元人民币。
【2009-08-25】
公布2009年半年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9元,稀释每股收益0.19元,每股收益(扣除)0.14元,每股净资产3.738元,净资产收益率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4142151.2元,营业收入712312116.5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564414.7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33660069.49元。
【2009-08-08】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自然人李方中共同投资设立浙江远阳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暂定名),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持股51%。投资期限:20年。本次投资尚需经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批准。
本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2009-06-12】
刊登关于2009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浙江阳光关于2009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0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下发的有关通知,在本次国家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下称:产品推广)活动中,公司最终确定的产品推广任务量为1190万只[分布北京、上海、浙江等11个省市地区;占产品推广任务总量11370万只(高压钠灯推广任务不包含在内)的约10.47%],其中紧凑型荧光灯810万只,产品规格涉及5W 至20W 不等,协议供货价格为每只6.6元至9.2元;双端直管荧光灯(包括工频 T8和高频 T5)380万只,产品规格为14瓦到36瓦的议定价格为每支5元到38元不等。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承担的本次推广任务将增加公司2009 年销售收入,但本次推广任务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程度需看公司实际推广情况,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
【2009-05-19】
刊登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4.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红利3.6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2日
除息日:2009年5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1日
【2009-04-28】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5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4.0元(含税)
三、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09-04-27】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4-25】
召开股东大会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9-04-23】
刊登中标2009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公告
浙江阳光中标2009年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公告
2009年4月22日,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工作正式公示中标入围结果,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利中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9-14W)、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8-24W)、三基色双端荧光灯(工频T8)、三基色双端荧光灯(高频T5、T8)5个包项目。中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地区、数量及金额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分配数量规定执行。
【2009-04-21】
公布2009年一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68元,稀释每股收益0.068元,每股收益(扣除)0.043元,每股净资产4.01元,净资产收益率1.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687765.59元,营业收入344285423.6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090410.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02012893.8元。
【2009-03-31】
公布2008年年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41元,稀释每股收益0.41元,每股收益(扣除)0.43元,每股净资产3.94元,净资产收益率10.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7934320.24元,营业收入1890736369.0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2455001.8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84065090.77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9,073.64万元,营业利润11,671.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0,245.50万元,全面摊薄后每股收益0.41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41%。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赠股本。同时,鉴于前三年公司与《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存在差额,故以以前年度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分配现金红利0.25元/股。以上分配合并实施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含税)。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计划200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2亿元,比2008年增长4.28%;营业成本16.67亿元,比2008年增长4.51%;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为1.8亿元,比2008年增长12.50%;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03亿元,与2008年基本持平。2009年费用增长原因主要系为进一步扩大内销市场,计划广告费增加约1000万元,为继续加大新品开发力度,增加技术开发费约1000万元,此外,人民币汇率上升将导致汇兑损失增加约1700万元。该计划非公司盈利预测。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拟定2009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26万元,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2009年度授权经营班子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年度初始投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包括A股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实施对公司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铜、铝等大宗原材料实施套期保值业务,资金使用额度为初始资金不超过800万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2009-03-17】
刊登200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浙江阳光200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告所载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08年 2007年 本期比上增减(%)
营业收入 189,073.64 174,494.55 8.36
营业利润 11,671.47 15,689.83 -25.61
利润总额 13,759.05 15,981.19 -13.90
净利润 10,245.50 11,278.08 -9.16
总资产 194,698.36 189,626.73 2.67
净资产 98,406.51 91,477.50 7.5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5 -8.89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3.94 4.76 -17.23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10.41 12.33 减少了1.92个百分点
【2009-02-27】
刊登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分行以抵押方式增加借款人民币一亿元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上虞市12处房产和五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总额为人民币21112万元)作为抵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分行(下称:浙江分行)增加借款人民币一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利率享受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优惠。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向浙江分行借入两年期担保借款人民币2亿元整。至本次贷款后,公司向浙江分行共计借款3亿元人民币。
【2009-01-16】
刊登有限售条件股东延长限售期公告
浙江阳光有限售条件股东延长限售期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5日收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自然人陈森洁、陈月明、吴峰、吴国明及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诺函:上述股东就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延长限售期限事宜分别承诺:其所持有的于2009年11月9日解禁上市流通的股份(17173289股、12122179股、1717314股、937962股、9790060股、6073757股),将自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可上市交易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至2013年11月9日。
【2008-12-13】
刊登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浙江阳光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自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zjkjt.gov.cn)获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编号为浙科发高〔2008〕314 号的《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 家企业为2008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指示,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提高公司业绩。本公司将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正式书面通知后,积极办理相关减税手续。
【2008-11-26】
刊登关于漳州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迁址至厦门市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漳州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迁至厦门市,拟在厦门市海沧区征地300亩,一期开发200亩左右,继续实施新生产基地的建设。
【2008-10-28】
公布2008年三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35元,稀释每股收益0.35元,每股收益(扣除)0.343元,每股净资产3.89元,净资产收益率8.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5776093.28元,营业收入1472891282.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7345088.7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71757030.14元。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6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
【2008-10-27】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10-26】
召开股东大会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10-11】
刊登拟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重新制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0月26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及其他议案。
【2008-08-26】
公布2008年半年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1元,稀释每股收益0.21元,每股收益(扣除)0.21元,每股净资产3.75元,净资产收益率5.6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3070847.41元,营业收入947195192.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3238040.3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35954104.57元。
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23日上午9点在上虞市凤山路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核查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证监局巡检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
【2008-07-19】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1、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阳光(比利时)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由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共同投资50万欧元(折合约80万美元,约540万人民币),在比利时安特卫普市设立阳光(比利时)公司(暂定名)。其中本公司出资42.5万欧元(折合约68万美元,约460万元人民币),持有85%股份,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出资7.5万欧元(折合约12万美元,约80万元人民币),持有15%股份。该公司职责定位为承担本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兼具仓储、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职能,将不以直接产生利润为目标。
2、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世纪阳光余江照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世纪阳光余江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江公司”)资本金较小,负债率较高,流动资金不足,原有2000万元注册资本已不能适应其生产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由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照明公司”)同比例对余江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总金额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2700万元,占总投资额90%,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增资300万元,占总投资额10%。增资完成后,余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股本结构仍为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城市照明公司分别持股90%和10%。
3、通过《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8-07-03】
刊登控股子公司阳光(越南)公司部分可分配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越南)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310.10万元人民币),下称:越南公司]部分可分配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截至2007年12月31日越南公司部分可分配利润9992320000.00越盾(折合624520美元)对其进行增资。至此,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实到100万美元),公司拥有对越南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将越南公司对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部分可分配利润29482250000.00越盾(折合175万美元)进行分配并汇回国内。本次越南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2008年度财务数据。
二、同意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的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为4.80063%。
【2008-05-14】
刊登关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浙江阳光关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2008年5月12日,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收到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下合称:两部委)确认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协议书"(下称:协议书),并于2008年5月13日收到"两部委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第一批)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两部委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下达的通知要求,在本次国家高效照明产品第一批推广任务中,公司共承担推广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330万只,产品规格为5瓦至20瓦的协议供货价格为每只5.3元至7.8元不等,推广地区分布山东、四川和贵州三省;公司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推广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490万只,产品规格为14瓦和28瓦的协议供货价格分别为每只18元和32元,推广区域分布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和陕西六省。本公司承担的本次推广任务如能全部完成,将增加公司2008年销售收入。但由于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 及支架)产品的数额尚未明确,因此,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本次承担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程度。
【2008-04-29】
公布2008年一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85元,稀释每股收益0.085元,每股收益(扣除)0.088元,每股净资产4.84元,净资产收益率1.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6942124.73元,营业收入414257547.1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359542.9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30626481.09元。
【2008-04-16】
刊登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9,212.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2、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共计缴税0.045元/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05元/股;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5元/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22日
3、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4月23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8日
三、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每股收益为0.45元。
【2008-04-08】
刊登中标“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中标"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招标工作于2008年4月3日正式宣布中标结果,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顺利中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8W)、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9-14W)、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18-24W)、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及支架)4个招标包项目。中标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地区、数量及金额将按国家有关部门分配数量规定执行。目前本公司尚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
【2008-04-07】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因重要事项未公告,4月7日全天停牌。
【2008-03-27】
刊登选举陈森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浙江阳光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3股派1.5元(含税)。
三、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四、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五、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9212.96万元增加至24976.848万元。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增补邵少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联交易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旗下各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的股权进行整合清理,具体如下: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有4家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世纪阳光)共同投资,即世纪阳光上虞照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世纪阳光分别持有其60%、40%的股权,下称:上虞照明)、上虞市开关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世纪阳光分别持有其52%、48%的股权,下称:上虞开关)、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世纪阳光分别持有其90%、10%股权,下称:森恩浦照明)、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世纪阳光分别持有其90%、10%的股权,下称:进出口公司)。
公司将对上虞照明、上虞开关进行解散清算,拟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672175.98元、379874.12元;并且公司将收购现由世纪阳光持有的森恩浦照明和进出口公司各10%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分别为4707194.67元、6120942.78元。上述子公司的清算与股权转让,均以其各自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为依据。公司尚未与世纪阳光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陈森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聘请官勇为公司总经理、吴青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建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国明先生、吴峰先生、陈长女女士、吴青谊先生、章涧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聘请何建森先生为公司灯具生产部总监、茅建龙先生为公司设备制造与管理部总监、陈桂花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任期三年;聘任吕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开具额度为4500万元的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
五、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50万美元独资设立香港中照国际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香港中照),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六、同意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下称:进出口公司)与香港中照共同出资设立上虞市森恩浦塑模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260万美元,两家公司均以货币资金形式分别出资26万美元、234万美元,分别占10%、90%的股权。该投资事项尚未签订投资合同。
六、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世纪阳光上虞照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市开关电气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收购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下称:森恩浦照明)、进出口公司各10%股权的议案。
九、同意由森恩浦照明收购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下称:城市照明)14.28%股权:以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9788206.02元。收购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城市照明53.43%的股权,森恩浦照明将持有城市照明由原来的32.29%增加至46.57%的股权。
十、同意收购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的中外合资子公司上虞阳光亚凡尼照明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下称:亚凡尼公司)26%中资股权及25%外资股权:以2007年12月31日审计后净资产为依据,由公司以33743553.67元的价格收购进出口公司所持有的亚凡尼公司26%的股权;香港中照以31484186.72元的价格收购艾马巴册能公司所持有的亚凡尼公司2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亚凡尼公司股权由原来的49%增加至75%,香港中照将持有亚凡尼公司25%的股权。
十一、同意由香港中照收购公司直接控股的中外合资子公司上虞森恩浦荧光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8万美元,下称:荧光材料公司)25%外资股权:以2007年12月31日审计后净资产为依据,以10788985.48元的价格收购香港帝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荧光材料公司2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荧光材料公司75%股权,香港中照持有25%的股权。
十二、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节能照明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2亿元,投资期限20年。该事项需经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
十三、选举陈月明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8-03-26】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3月26日全天停牌。
【2008-03-2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8-03-15】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91%的股份)提议的对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邵少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一程凤朝先生的来函。程凤朝先生提出由于其工作较为繁忙,且已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精力上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承担本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故建议公司另行提名并聘任独立董事。
【2008-03-04】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59元,稀释每股收益0.59元,每股收益(扣除)0.57元,每股净资产4.76元,净资产收益率12.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8710817.88元,营业收入1744945487.8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2780789.5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14774990.95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送3股派1.5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货币资金形式投资298万美元在美国独资设立阳光美国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298万美元。该投资事宜需经外经贸局、外汇管理局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
五、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董、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徐国荣、陈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森洁、吴峰、吴国明、吴青谊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燕生、程凤朝、李广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雨春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代会选举陈志刚为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会提名陈月明为监事候选人。
六、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如果获得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则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9212.96万元增加至24976.848万元。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及金额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25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2008-03-03】
因未及时公布定期报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因未及时公布定期报告,3月3日全天停牌。
【2008-01-24】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截至2008年1月23日,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第一大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均表示将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在2009年11月9日前无任何转让公司股权的计划,未就该事项与任何机构或个人签署有关协议或意向,且至少在可预见的3个月以内,不存在资产注入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发生。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2008年1月23日发布的公告外,公司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1-23】
刊登重大事项公告
浙江阳光重大事项公告
2008年1月22日,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dpc.gov.cn)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根据网文所载,如果管理办法实施,将可能对公司主要产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一体化电子节能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5)的国内销售的增长产生正面作用。但由于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取得该文件正文,并且目前国家也尚未公布高效照明产品的相关招投标具体办法,故公司目前尚无法预计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何种具体程度的影响。
【2008-01-22】
刊登关于产品获出口免验证书公告
浙江阳光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通知及《出口免验证书》,批准公司生产的功率25W及以下的出口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免验,有效期自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公司本次通过"出口免验"是继本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之后的又一殊荣,公司成为中国照明行业首个荣获国家出口免验的企业。
"出口免验"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对于企业出口产品免于出口检验,是国家给予出口企业的最高荣誉。"出口免验"的通过将使本公司生产的功率25W及以下的出口镇流荧光灯产品免于支付产品出口的全部检验费用,预计2008年将减少约150万元,这将对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有一定促进作用。
【2008-01-16】
刊登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浙江阳光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根据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近日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飞利浦)正式签订了增资协议,公司与飞利浦双方按原出资比例75%:25%共同对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下称:照明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和飞利浦将以现金方式分别注资人民币9000万元、3000万元,分两期进行。完成注资后,照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8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将于发改委、外经贸局等原政府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2008-01-03】
刊登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浙江阳光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目前,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城证券)增资扩股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长城证券1700万股股份的剩余认购款已于2007年12月28日支付。至此,公司认购1700万股长城证券股份的认购款102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2008-01-02】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2-29】
召开股东大会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7-12-13】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75%,下称:照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照明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共同对照明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该项增资将分两期到位),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9000万元。完成增资后,照明公司的注册资金将达到1.8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与飞利浦之间的股权比例仍旧为75%:25%。
本次增资将全部用于照明公司扩大一体化电子节能灯的生产能力,计划在2011年底达到2亿只一体化电子节能灯的产能。扩产结束后,照明公司销售收入将达到13亿元,新增利润约2000万元。
公司尚未与飞利浦就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签署正式协议。
二、通过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2007-11-08】
刊登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浙江阳光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根据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城证券)已于2007年10月31日签订了增资入股协议,公司决定以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长城证券1700万股股份,并已支付了2040万元(总额的20%)的认购股权定金。该对外投资事项尚需经过证券监管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成立印度合资公司的相关审批手续。
【2007-11-01】
刊登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2007-10-26】
公布2007年三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402元,稀释每股收益0.402元,每股收益(扣除)0.395元,每股净资产4.59元,净资产收益率8.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5882097.77元,营业收入1299172657.2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7213446.1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82342084.27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成立印度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近期与印度V.P.Electromech Private Limited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决定在印度新德里地区成立合资公司Energetic Light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暂定名),注册资本为16000万卢比(约合400万美元),双方各出资8000万卢比(约合200万美元),各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50%。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2007-10-23】
刊登欧盟延期征收节能灯反倾销税公告
浙江阳光欧盟延期征收节能灯反倾销税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0日收到欧盟理事会决定,欧盟对产自中国、巴基斯坦及越南的节能灯泡再征收一年的反倾销税。公司也在延期征收范围内。公司自2001年7月被欧盟裁定对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的欧盟进出口商征收35.3%的反倾销税率,该税率一直延续至今。欧盟本次延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在延续征收期内将不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2007-10-1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3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以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不超过(含)2000万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股份。
【2007-10-15】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0-13】
召开股东大会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7-09-27】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56700万元,下称:长城证券)非公开募集股份的议案:长城证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含)5亿股股票,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约每股6元的价格,认购不超过(含)2000万股股份。该项投资尚未签订任何协议。
预计从投资中获得的利益为投资收益或转让收益,但预计将不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0月13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7-08-21】
公布2007年半年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4元,稀释每股收益0.24元,每股收益(扣除)0.23元,每股净资产4.435元,净资产收益率5.5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4702958.15元,营业收入806979195.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965204.3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52093812.47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于2007年8月17日召开,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2007年半年度报告》和《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通过《关于转让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股权的决议》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占6.3775%)以1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0.982 元。
【2007-06-28】
刊登关于加强公司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欢迎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
联系电话:0575-82027720 82027721
传真:0575-82027720
电子邮箱:wqy@yankon.com
【2007-05-22】
刊登200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200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477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1.00元(扣税后每10股派0.6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28日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5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日
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56元。
【2007-05-16】
刊登关于公司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浙江阳光关于公司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因绍兴市固定电话号码升位,需要在原号码前加"8",从2007年5月19日起,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联系方式变更为:
联系电话:0575-82027720、82027721
传真:0575-82027720
【2007-04-24】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的议案。
【2007-04-23】
公布2007年一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136元,每股收益(扣除)0.134元,每股净资产5.68元,净资产收益率2.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814636.32元,主营业务收入388668016.68元,净利润20117507.64元,股东权益840025615.79元。
【2007-04-17】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3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4779.20万元增加至19212.96万元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2007-04-1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7-03-22】
公布2006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73元,每股收益(扣除)0.7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7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72元,每股净资产5.37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36元,净资产收益率13.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6622394.56元,主营业务收入1588736309.09元,净利润107915742.11元,股东权益793262947.26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送3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4779.20万元增加至19212.96万元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同意以公司部分土地及房产为抵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贷款出口卖方信贷一亿元,抵押及续贷期限为2007年3月-2008年3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16日上午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6-10-21】
公布2006年三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486元,每股收益(扣除)0.493元,每股净资产5.2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24元,净资产收益率9.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2792956.63元,主营业务收入1160416240.17元,净利润71765558.95元,股东权益776521723.57元。
【2006-09-28】
刊登抵押贷款公告
G浙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以抵押公司部分房产及由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申请增加壹亿元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期限为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
【2006-09-14】
关于公司同时荣获两大系列"中国名牌产品"荣誉公告
G浙阳光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荧光灯和室内灯具两大系列产品近日在国家中国名牌产品评审中,荣获"中国名牌"荣誉称号,其中室内灯具系2006年新评入选。公司成为行业首家同时荣获两大系列"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的企业。
【2006-08-17】
公布2006年半年报
G浙阳光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327元,每股收益(扣除)0.334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32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334元,每股净资产5.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08元,净资产收益率6.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9394762.75元,主营业务收入680606951.71元,净利润48378033.73元,股东权益753134198.35元。
【2006-08-1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浙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5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由123160000元增至147792000元,需对注册资本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相关条款内容变更的议案。
【2006-08-1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G浙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6-07-25】
刊登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告
G浙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由123160000元增至147792000元,需对注册资本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相关条款内容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15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6-06-01】
刊登200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G浙阳光200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1.50元(扣税后,每10股送2股派1.15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7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12日
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54元。
【2006-05-15】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浙阳光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批准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
截止2006年4月30日,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3197.21元。
【2006-05-1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G浙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6-04-25】
公布2006年一季报
G浙阳光公布2006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19元,每股收益(扣除)0.21元,每股净资产6.0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6.04元,净资产收益率3.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5717676.99元,主营业务收入300826138.54元,净利润23323884.18元,股东权益746554048.8元。
董监事会决议及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及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及董、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于2006年4月1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森洁(现持有公司6.88%的股份)提交的有关申请,要求公司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及董、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6-03-28】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G浙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300万美元以内的投资总额在香港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香港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对其具体的投资总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006-03-08】
公布2005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G浙阳光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65元,每股收益(扣除)0.66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6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66元,每股净资产5.74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73元,净资产收益率11.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1810234.62元,主营业务收入1094207041.05元,净利润80079114.82元,股东权益707263430.91元。
董、监事会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计划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亿元,主营业务成本11亿元,三费控制在9000万元以内,净利润8800万元。
五、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赠股本。
六、通过《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4万元,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七、通过《关于抵押资产续贷一亿元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部分土地及房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申请出口卖方信贷贷款一亿元人民币,抵押及续贷期限为2006年3月-2007年3月。
八、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6年5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6-02-10】
刊登对外增资公告
G浙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上虞森恩浦荧光材料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公司控股75%,下称:森恩浦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与外方股东香港帝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同意,以2004年审计报告为准的可分配利润共同进行等比例增资,其中公司以可分配利润人民币14423514元按约定汇率折合178.5万美元作为出资。本次增资后,森恩浦公司注册资本为248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5%。
二、通过关于同意对上虞阳光亚凡尼照明材料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阳光进出口公司)控股75%,下称:亚凡尼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经公司与阳光进出口公司及外方股东协商同意,公司以147万美元、阳光进出口公司以3万美元、外方股东乌拉圭艾马巴册能公司以50万美元共同对亚凡尼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亚凡尼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阳光进出口公司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49%及26%。
【2006-01-10】
刊登公司"阳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告
G浙阳光公告
经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公布,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及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5-11-09】
刊登税收优惠公告及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G浙阳光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股对价股份以及1.88元现金,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2000000股股份以及7520000元的现金。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现金不需要纳税。
2005年11月9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G浙阳光"。
流通股股东获付的现金发放日:2005年11月14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税收优惠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于近日被确认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该次认定使公司技术中心成为国内照明电器行业第一家通过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根据相关税收法规政策,对于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仪器、试剂、特种材料、实验室用设备,可予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2005-11-0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继续停牌
11月9日复牌
浙江阳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股对价股份以及1.88元现金,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2000000股股份以及7520000元的现金。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和现金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7日
2005年11月9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G浙阳光”。
流通股股东获付的现金发放日:2005年11月14日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1月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5-10-31】
刊登股权分置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浙江阳光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8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并获送现金1.88元,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给予的对价股份总数为12000000股,对价现金总额为7520000元。[原方案:每10股获得2.8股]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928人,代表股份101,97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7982%,其中流通股股东共920人,代表股份18,814,205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47.0355%,占公司总股本的15.2762%。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83,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219%;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8人,代表股份198,300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0.4958%,占公司总股本的0.1610%。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912人,代表股份18,615,905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46.5398%,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52%。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01,223,18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5%;反对票749,3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8%;弃权票1,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063,18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82%;反对票749,31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7%;弃权票1,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3、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同意票83,358,30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83,160,00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1%;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98,30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9%;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现场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17,864,886股,占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57%;反对票749,319股,占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252%;弃权票1,700股,占网络投票表决股份总数的0.0091%。
【2005-10-28】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浙江阳光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738261;投票简称均为:阳光投票。
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本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005-10-26】
刊登提示公告,网络投票起止日:10月26日至10月28日,继续停牌
浙江阳光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738261;投票简称均为:阳光投票。
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本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005-10-24】
董事征集投票起始日:10月24日至10月28日,今起停牌
浙江阳光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0月2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8日的每日9:00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2005-10-21】
公布2005年三季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538元,每股收益(扣除)0.524元,每股净资产5.6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64元,净资产收益率9.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4547944.97元,主营业务收入788667158.09元,净利润66253062.97元,股东权益696033311.38元。
【2005-10-13】
刊登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浙江阳光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5年10月24日)起连续停牌。
【2005-10-12】
刊登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停牌一天
10月13日复牌
浙江阳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26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沟通协商的结果,现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现调整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将所持的现金和一部分公司股份作为对价,给予流通股股东,从而获取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其中对价现金部分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承担。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并获送现金1.88元,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给予的对价股份总数为12000000股,对价现金总额为7520000元。"
二、关于承诺事项现调整为:
A、法定承诺
全体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的义务;
B、额外承诺
(1)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陈森洁及其关联股东世纪阳光、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共同承诺,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方式或送股方式或现金加送股结合方式进行分配,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2)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世纪阳光、陈森洁、陈月明、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吴峰、吴国明一致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截至公司董事会公告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原沥东集体资产已被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向沥海集体资产划转的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完成,为不影响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进程,杭州易安承诺,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其将代替沥东集体资产向公司的流通股股东送出306753股对价股份,实际应由沥海集体资产所有的非流通股随即取得流通权。
(4)世纪阳光承诺,愿意根据本说明书中的对价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给予1.88元现金,总计7520000元。
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0月13日复牌。
【2005-09-29】
刊登召开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公告,继续停牌
浙江阳光召开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05年10月10日14:00-17:00在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举行投资者网上交流会。
【2005-09-2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今起停牌
最晚于10月13日复牌
浙江阳光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
一、改革方案要点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陈森洁、陈月明、吴峰、吴国明、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一部分本公司股份作为对价给予流通股股东,从而获取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的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给予的对价股份总数为11,200,000股。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
(1)全体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陈森洁及其关联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诺,所持有的股份作为一个整体合并计算,在第(1)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浙江阳光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浙江阳光总股本的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3)陈月明承诺,在第(1)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浙江阳光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浙江阳光总股本的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4)陈森洁、陈月明、吴峰、吴国明承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
2、额外承诺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登记在册的非流通股股东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应给予流通股股东286,303股对价股份。鉴于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已被注销企业法人资格,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实际属于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有,只因登记过户手续未完成而名义持有。为不影响浙江阳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进程,针对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应承担的对价股份,杭州易安承诺,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浙江阳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其将代替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向浙江阳光的流通股股东送出286,303股对价股份,实际应由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有的非流通股随即取得流通权。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21日
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0月28日
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9月26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0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将在2005年10月12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未能在2005年10月12日之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0月2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8日的每日9:00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8日下午14:00召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2005年10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10月13日和10月26日。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738261;投票简称均为:阳光投票。
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本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005-08-16】
公布2005年半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5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331元,每股收益(扣除)0.32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33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322元,每股净资产5.44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42元,净资产收益率6.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673467.51元,主营业务收入462542998.99元,净利润40818084.89元,股东权益670598333.3元。2005年中期利润不分配,无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5-07-26】
刊登预计汇率上调将影响公司全年盈利400万元左右公告
浙江阳光公告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例为70%左右,本次汇率调整将对公司2005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目前出口业务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按公司年初提出全年销售收入计划数86000万元及目前业务统计测算,预计由于人民币汇率上调原因将影响公司全年盈利400万元左右。
本次汇率调整将不影响公司200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的可实现性。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实现年初提出的全年6400万元净利润的计划目标。
本次汇率调整前,公司已与部分国外客户就汇率变动事项达成一致,由客户全部或部分承担汇率变动风险;目前,与其他客户的磋商也已在进行之中。
【2005-05-16】
刊登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推介的公告
浙江阳光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推介的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公布了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度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76.38%。公司定于2005年5月17日14:00至16:0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举办季报业绩网上推介会。
【2005-04-27】
公布2005年一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15元,每股收益(扣除)0.14元,每股净资产5.2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23元,净资产收益率2.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435605.38元,主营业务收入212117494.5元,净利润18361131.06元,股东权益648141379.47元。
2005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公司200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609.27万元。由于自2004年开始的持续的内部技改、提高生产效率、调整客户结构等措施正在逐步发生积极作用,产品产销量不断提高,公司对2005年上半年业绩持谨慎乐观态度,预计公司200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2005-03-26】
刊登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200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实施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度末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元(扣税后10派2.8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3月30日
除息日:2005年3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5日
【2005-03-08】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5年3月7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50元(含税)。
三、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四、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5年3月7日召开四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陈森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续聘徐国荣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吴青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续聘张建秋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选举陈月明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2005-03-0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5-02-04】
公布2004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4年年报:每股收益0.47元,每股收益(扣除)0.4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4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43元,每股净资产5.4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31元,净资产收益率8.6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3212746.7元,主营业务收入734942899.68元,净利润57983545.63元,股东权益672886248.41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于2005年2月2日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3.5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设立江西阳光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筹)(最终名称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西阳光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筹)。新公司注册资金拟定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9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3月7日上午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4-12-03】
刊登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
浙江阳光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公司发起人自然人股东叶建庆、陈吉庭、李汉军于近日与自然人陈月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所持的公司24615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9986%)、24615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9986%)、20624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6746%)合计共6985400股发起人自然人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6718%)转让给陈月明。转让单价为1.15元/股,转让价款总计8090000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叶建庆、陈吉庭、李汉军不再持有公司发起人自然人股,陈月明持有公司发起人自然人股69854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6718%)。
现将陈月明之《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予以公告。
【2004-10-26】
公布2004年三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367元,每股收益(扣除)0.327元,每股净资产5.364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32元,净资产收益率6.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0222176.61元,主营业务收入537493918.4元,净利润45165143.01元,股东权益660634726.88元。
关于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2004年9月25日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至10月22日,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3628.8万元,上虞市阳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403.2万元。
关于欧盟委员会对本公司越南公司展开反规避调查公告
近期欧盟委员会对中国节能灯企业可能借道巴基斯坦、菲律宾、越南向欧盟出口从而规避反倾销征税一事正式立案调查,本公司越南公司也在被调查之列。本公司越南公司系为谋求东盟未来一体化市场及印度、印尼等国市场而设立,于2003年年底完成投资,总投资为35万美元,全部为设备投资。由于该公司投资额较小,产量较小,对公司整体效益贡献不大,且对欧盟出口量较小,故本次欧盟反规避调查对该公司及本公司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越南公司将着重于开发东盟及越南本地市?
【2004-09-2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扩大110V一体化灯出口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11950万元。
二、通过关于转让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重庆凯光90%股权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准、以每股1.12元的价格(总金额60480000.00元)转让给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重庆凯光10%股权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准、以每股1.12元的价格(总金额6720000.00元)转让给上虞市阳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及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重庆凯光的股权。公司转让重庆凯光90%股权的所得款项60480000.00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110V一体化灯出口技改项目。
【2004-09-27】
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4-08-21】
公布2004年半年报
浙江阳光公布2004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212元,每股收益(扣除)0.18元,每股净资产5.1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5.08元,净资产收益率4.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2109953.34元,主营业务收入327637437.48元,净利润26092706.53元,股东权益631299960.58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一、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帐款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扩大110V一体化灯出口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扩大110V一体化灯出口技改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11950万元。
四、通过关于转让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解除对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5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拟将所持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准、以每股1.12元的价格(总金额60480000.00元)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13%的股份);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重庆凯光10%股权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准、以每股1.12元的价格(总金额6720000.00元)转让给上虞市世纪阳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04年8月20日,协议生效日期为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城市照明将不再持有重庆凯光的股权,世纪阳光将持有重庆凯光90%的股权,园林公司持有重庆凯光10%的股权。
【2004-07-09】
刊登配股审核未获通过公告
浙江阳光配股审核未获通过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04年7月6日召开的2004年第4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配股申请方案未获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
【2004-07-01】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通过关于继续实施2003年配股的议案:以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本次配股决议自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通过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天津市阳光天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相关协议。
【2004-06-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召开股东大会。
【2004-05-29】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于2004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通过继续实施2003年配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配股有效期延长一年,自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通过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四、通过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决定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五、通过转让公司所持天津市阳光天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相关协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事项。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天津市阳光天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世纪阳光,转让金额为42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世纪阳光持有阳光天房70%的股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04-04-13】
公布2004年一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85元,每股净资产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4.9元,净资产收益率1.69%,主营业务收入149943032.12元,净利润10409947.33元,股东权益615617201.38元。
【2004-03-05】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市阳光天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筹)的议案:公司于2004年2月19日与天房发展签订合资经营天津市阳光天房置业有限公司合同。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拟为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42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的比例。
【2004-02-18】
公布2003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3年年报:每股收益0.41元,每股收益(扣除)0.38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4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38元,每股净资产4.9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4.85元,净资产收益率8.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7094745.63元,主营业务收入513226257.59元,净利润50941649.95元,股东权益605207254.05元。
董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04年2月16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卖方信贷的议案:公司决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亿元的卖方信贷额度,时间一年(自2004年2月至2005年2月),贷款利率为3.51%。
五、通过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决定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及实物资产对城市照明增资4400万元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其中公司对城市照明增资1400万元。增资方案完成后,城市照明注册资本将由2600万元增加到7000万元,公司持有城市照明3740万元股权,占股份总额的53.43%。
六、通过关于为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贷款担保。
七、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八、通过核销部分应收帐款的议案。
以上有关事项将提交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04-01-05】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04-02-18
200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04-02-18
【2003-11-25】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3年11月22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通过调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扩大110v一体化灯出口技改”可研报告数据的议案。
三、通过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案。
四、通过向股东大会申请授予董事会贷款、对外担保、财产抵押决策权限的议案。
五、同意李汉军、叶建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六、提名徐国荣、吴青谊为公司董事。
【2003-11-24】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
【2003-10-27】
公布2003年三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3年三季报:净利润4013.87万元, 股东权益59570.72万元,每股收益0.33元,每股净资产4.84元,净资产收益率6.74%。
【2003-10-21】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公司于2003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聘任张建秋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二、通过陈吉庭、李汉军、叶建庆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三、通过李汉军、叶建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四、通过提名徐国荣、吴青谊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延期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原定于2003年11月9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新增加更换董事议案,需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3年11月22日上午召开。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1月22日下午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3-10-08】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浙江阳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通过调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扩大110V一体化灯出口技改”可研报告数据的议案。
三、通过本次发行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案:决定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通过向股东大会申请授予董事会贷款、对外担保、财产抵押决策权限的议案。
五、通过受让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和浙江阳光城市照明有限公司拟按注册资本1:1的价格分别受让重庆塑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2873.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9%)中的2273.15万元和600万元股权。经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54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90%。
六、通过投资年产2万套道路灯具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万套道路灯具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950万元。
七、通过2003年的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
八、通过终止与上虞市阳光玻璃管有限公司、上虞森恩浦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1月9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3-09-27】
刊登大股东更名公告
浙江阳光关于大股东更名和修改经营范围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12.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3%)于2003年8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世纪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关于公司“阳光牌”紧凑型荧光荣膺“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公布的表彰2003年“中国名牌产品”榜显示:公司生产的“阳光牌”紧凑型荧光荣膺“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这是阳光产品继获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国免检”证书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2003-07-24】
公布2003年半年报,上午停牌1小时。
浙江阳光公布2003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155元,每股净资产4.66元,净资
产收益率3.32%,净利润1907.82万元,股东权益57434.47万元。
董事会决议:聘任吴国明、吴峰、陈长女、吴青谊为公司副总经理。
【2003-07-22】
刊登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2年度末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50元(扣税后10派2.0元)。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25日,除息日:2003年7月2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8月1日。
【2003-07-17】
刊登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浙江阳光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陈长女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补选陈志刚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03-07-03】
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03-07-24
2003年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03-07-24
【2003-06-24】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
2.5元(含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前次募集
资金节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关于2003年公司配股的预案:以公司截止2002年
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
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调整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2003-06-23】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浙江阳光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