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600289] 005
☆股本股改☆ ◇600289 亿阳信通 更新日期:2009-10-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35197.10| 35197.10| 29330.92| 24442.43|
|流通A股 | 35197.10| 35197.10| 29330.92| 24442.43|
|实际流通A股 | 35197.10| 20382.27| 16717.82| 11264.43|
|限售的流通股 | -| 14814.84| 12613.10| 13178.00|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
|2009-08-13| 35197.10| 35197.10| 35197.1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7-23| 35197.10| 35197.10| 20382.27|送转股 |
|2008-07-04| 29330.92| 29330.92| 16985.22|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6-26| 29330.92| 29330.92| 16717.82|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6-11| 29330.92| 29330.92| 13517.32|送转股 |
|2006-06-26| 24442.43| 24442.43| 11264.43|股权分置 |
|2004-06-21| 21178.00| 8000.00| 8000.00|送转股 |
|2000-07-20| 10589.00| 4000.00| 4000.00|新股上市 |
|2000-03-24| 10589.00| 40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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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1 |亿阳集团股份|14814.84|2009-08-13|14814.84| |
| |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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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08054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2股的对价。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1178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4442.4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8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11264.43
限售流通股(万股): 13178
保荐机构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5-2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6-0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6-09 至 2006-06-1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6-06-14 至 2006-06-16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6-16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5-2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6-02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6-0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6-26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924.94| 赞成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486.16|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90.88|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224.72|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168.39| 赞成 |
|资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科翔证券投资基金 | 156.6|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140|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138.32| 赞成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3.79| 赞成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0.87|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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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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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288.08| 10288.08| 48.58|
|哈尔滨市光大电脑有限公司 | 1444.96| 1444.96| 6.82|
|哈尔滨现代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751.38| 751.38| 3.55|
|北京市北邮通信技术公司 | 404.58| 404.58| 1.91|
|北京北邮新大科技开发公司 | 289| 289|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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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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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35|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
承诺在2006年到2008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当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并将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承诺公司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0%(该指标的计算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在上述期间,如果触发以下两项相关条件之一:(1)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低于30%;(2)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则承诺人将在上述相关条件被触发的当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将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部予以分配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上述议案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承诺人承诺将放弃本身应得的分红并按照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向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转送。上述承诺仅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相关条件第一次被触发时实施,且仅实施一次。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2.09
实际控制人:邓伟(原董事长)
间接持股比例(%):38.81
(3) 方案详细说明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4.08054股的转增股份,合计32644320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股的对价。[原方案: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66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0股的对价。]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已经作出了法定承诺。
此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
(1)在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亿阳信通股票的价格不低于35.00元/股(相当于2006年5月19日收盘价的2倍,超过公司历史最高股价。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该等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价除权的情况发生,则该承诺出售价格相应除权)。如果承诺人以低于承诺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则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归亿阳信通所有。
(2)承诺在2006年到2008年亿阳信通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当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并将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承诺公司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0%(该指标的计算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在上述期间,如果触发以下两项相关条件之一:
1、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低于30%;
2、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则承诺人将在上述相关条件被触发的当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将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部予以分配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上述议案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承诺人承诺将放弃本身应得的分红并按照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向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转送;承诺人承诺:若上述相关条件被触发,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及财务决算报告后的10个交易日内,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分红并将其承诺转送的分红部分无偿转送给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上述承诺仅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相关条件第一次被触发时实施,且仅实施一次。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承诺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议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并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