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太实业[600328] 006
☆风险因素☆ ◇600328 兰太实业 更新日期:2009-11-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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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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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9-03-19 |14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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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目前注 |
| |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出资4080万元(占51%),下称:江西兰太]|
| |14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与中盐江西盐化 |
| |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江西兰太提供反担保;为青海|
| |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下称:昆仑碱业)120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
| |带责任保证担保,青海海西蒙西联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昆|
| |仑碱业的股权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期限均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
| |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
| |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1140万元(公司三 |
| |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向江西兰太14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7140 |
| |万元的担保尚未实施),截至2009年2月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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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3-19 |40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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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 万|
| |吨氯酸钠项目,计划投资20003.54 万元,按工程进度计划已进 |
| |入设备安装阶段;新建年产15 万吨(27.5%)双氧水工程项目,|
| |计划投资24832.48 万元,现正在办理项目开工前审批手续。以 |
| |上两个新建项目约需资金44,836.02 万元,由公司双方股东按 |
| |出资比例以现金出资额以及银行贷款解决。 |
| | 为确保新建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江西兰太双方股东拟按原|
| |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8000 万元,其中:内蒙古兰太实业 |
|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80万元,占51%;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出 |
| |资3920 万元,占49%。增资扩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 万元,|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160 万元,占51%,中盐江西|
| |盐化有限公司出资7840 万元,占49%。 |
| | 为此,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投|
| |资408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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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3-19 |22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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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 |司共同以自筹资金现金出资成立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
| |责任公司(尚待预核准名称),扩建二期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
| |。新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250万元,拥有75% |
| |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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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9-03-19 |13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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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 |全资子公司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鄂托克旗强盛|
|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黑龙贵马家沟的石灰石矿|
| |(矿区面积为0.4295平方公里,石灰石储量约为5000-6000万吨;|
| |该矿尚未开采)采矿权(有效期限自2008年12月28日至2011年12月|
| |28日),转让价格为双方协议价,即13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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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0-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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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持有本公司49.13%股份的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
| |公司以其下属吉碱厂的资产、负债和业务以及其持有的阿拉善盟|
| |吉碱制钙有限责任公司100%的出资及权益作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 |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8,318,75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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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5-04-15 |524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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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决定在内蒙古乌斯太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太工业园建设日|
| |处理污水20,000吨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5,242万元。资金来|
| |源:企业自筹3,255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1,987万元由国内 |
| |银行贷款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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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5-04-15 |15076.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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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决定在原有2.5万吨/年工业金属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行|
| |扩建,形成4.5万吨/工业金属钠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76.|
| |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425.47万元,流动资金3,651.03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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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5-03-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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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5年3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
| |司通知,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吉盐化集团国有产权持有人)|
| |于同日与中国盐业总公司就将吉盐化集团64.09%国有产权无偿划|
| |转给中盐总公司的事宜正式签署了《阿盟行署、中盐总公司关于|
| |吉盐化集团国有产权划转协议》。最终划转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
|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
| | 若本次国有产权划转成功,中盐总公司将直接持有吉盐化集|
| |团64.09%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212686030股国有法人股, |
|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9.22%,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于2005年6 |
| |月6日对《关于吉盐化集团部分国有产权划转中国盐业总公司的 |
| |请示》和《关于吉盐化集团部分国有产权无偿上划中国盐业总公|
| |司的请示》作出了批复。 |
| | 2005年8月31日公告,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
| |年8月3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通知,中国证券监督 |
| |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8月23日对中国盐业总公司报送的《公司收 |
| |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公司的申请报告》作出了有关|
| |批复,同意豁免中国盐业总公司因实际控制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
| |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21268.603万股(占总股本的59.22%)而应履 |
| |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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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4-12-03 |8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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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对控股股东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持有的碱业公|
| |司的部分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数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收|
| |购价格待实施时,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并经有关职能部门核|
| |准后确定。现公司已与盐化集团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 |并于2004年9月3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根据双方约定,|
| |公司已向盐化集团预付收购资金4000万元,同时约定本次交易如|
| |未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盐化集团退还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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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4-09-04 |169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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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与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
| |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持有的内蒙古雅布赖盐化|
| |有限责任公司50.97%的股权 |
| |转让给阿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转让价格为16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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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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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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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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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拉善盟康泰实业|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的全资| 136.56| 0.84%|
| |有限责任公司 |金 |子公司 | | |
|2 |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参股子公司 | | |
| |公司 |资金 | | | |
|3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向上市公司提供|其他关联人 | 35.26| 0.22%|
| |公司 |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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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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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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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将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
| |通股3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5%)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乌海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日期从2009年4月17日起至2014年1|
| |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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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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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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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
| |公司通知:该股东将其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万股(占 |
| |公司股份总数的5.01%)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并于2008年1月15 |
|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
| |记,质押日期从2008年1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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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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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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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9月28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 |
| |团有限公司 |
| |通知:该股东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万股(占本|
| |公司股份总数的9.746%)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并于2006年9月2|
| |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 |
| |登记,质押日期从2007年9月26日起至2009年12月27日。 |
| |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
| |股176, |
| |436,88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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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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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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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9726万元|
| |,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以其持有公司的53|
| |000000股(占国有股212686030股的24.92%)国有法人股作质押,质 |
| |押日期从2005年6月24日起至2009年6月24日,期限为4年。上述国 |
| |有股权质押手续已于200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 | 目前,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提前偿还其于2005年6 |
| |月向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申请的贷款9726万元,该笔贷款由公司|
| |第一大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公司的5300万股|
| |国有法人股作质押,现被质押股份已于2007年9月11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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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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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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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 |海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 |
| |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以其持有公司的53000000股(占国有股21268|
| |6030股的24.92%)国有法人股作质押,质押日期从2005年5月24日起|
| |至2009年5月24日,期限为4年。 |
| | 上述国有股权质押事宜已获批准。股份质押手续已于2005年5 |
| |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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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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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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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为筹措氯酸钠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向中国人民银行|
| |阿拉善分行申请贷款12600万元,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吉兰泰 |
| |盐化集团公司以其持有公司的10560万股(占国有股212686030股的4|
| |9.65%)国有法人股作质押,质押日期从2004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
| |1月1日,期限为5年。上述国有股权质押事宜已获批准。股份质押 |
| |手续已于2004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 |公司办理完毕。 |
| | 公司已提前偿还全部贷款,被质押股份于2005年4月15日解除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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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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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25|是否关联交易|否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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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为筹措年产五万吨氯酸钠、年产两万吨氯丁橡胶等项目建|
| |设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签发银行|
| |承兑汇票6000万元,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 |
| |以其持有本公司的6600万股(占国有股132,928,769股的49.65%)国 |
| |有法人股作质押,质押日期从2003年10月22日起至2007年9月26日, |
| |期限为4年。上述国有股权质押事宜已获批准。股份质押手续已于2|
| |003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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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