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600336] 007
☆公司报道☆ ◇600336 澳柯玛 更新日期:2009-11-15◇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14】
澳柯玛(600336)出资设立两家新公司
澳柯玛(600336)决定与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岛澳柯玛电动车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青岛澳柯玛自动售货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新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其中澳柯玛出资额均为800万元,分别占两家新公司注册资本的80%。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9-10-14】
澳柯玛(600336):中信证券再次减持304万股
澳柯玛(600336)今日发布了中信证券再次减持公告。自9月28日至10月9日收盘,中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304万股,累计出售公司股份108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此次交易结束后,中信证券持有公司股份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仍为澳柯玛第二大股东。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9-07-17】
澳柯玛(600336)遭前两大股东减持
澳柯玛(600336)公告,自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7月15日,大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累计3410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后,该公司持有澳柯玛175966090股,占总股本的51.598%。
自2007年12月24日至2009年7月7日,澳柯玛二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累计4532111股,占总股本的1.33%。减持后,中信证券持有公司股份23091433股,占总股本的6.77%,仍为第二大股东。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
【2009-06-09】
澳柯玛(600336)前高管MBO迷雾:从设立到转让蹊跷多多
5月22日,本报在刊出《澳柯玛“前”高管MBO迷雾》一文后,在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投资者在纷纷发表看法的同时,希望媒体能将调查进行到底。
在前述报道中,本报记者对澳柯玛旗下太阳能公司设立、转让等问题提出质疑。6月1日,澳柯玛发出澄清公告,对文中质疑进行回应。
然而记者发现,不仅质疑澄而不清,事实上澳柯玛在转让太阳能公司过程中还存在着其他不少问题。
问题一:
从设立到转让,不能说的秘密?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有一个稳定的能够在较长时间内贯彻的发展思路显然非常重要。然而澳柯玛太阳能公司从设立到转让,却与其一直对外宣称的“瘦身”战略前后矛盾。
正如本报上一篇报道所述,早自2006年初,澳柯玛就一直宣称要推行“瘦身计划”,当时该公司因“多元化”而深陷巨额债务危机,直到青岛市政府介入才得以力挽狂澜。而相关的债务偿还与资金注入问题,从公开披露看至少在2008年底依然困扰着澳柯玛。
因此无论从公司一直以来宣称的发展战略还是从实际的资金实力等角度来说,澳柯玛在2007年6月设立太阳能公司似乎都“背道而驰”,“发挥品牌优势”这一理由颇显轻率。
而到了转让之时,再次拿出“先瘦身后强身”之说,自然让人觉得澳柯玛是否另外还有“不能说的秘密”?太阳能公司的设立与转让,是否与与其被管理层接手的最终命运有着直接的联系?
而从澳柯玛6月1日发布的澄清公告来看,公司依旧“老生常谈”,并未能给出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符合逻辑的答案。
6月3日,本报记者致电澳柯玛董事长李蔚先生,其表示自己正在开会,按照公司规定由董秘回应媒体,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随后,本报记者致电澳柯玛董秘孙武先生。记者再次提出上述质疑之后,孙武沉默了数秒,生硬地表示:“无可奉告!我可以不回答你吗?”随后挂断电话。
问题二:
先拍卖再董事会审议?
事实上,记者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澳柯玛此次拍卖太阳能公司的程序或也存在问题。
根据国资委与财政部2003年12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
根据澳柯玛公告,5月13日,公司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同意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拍卖的公开竞价结果,将太阳能公司转让给原公司副董事长王大亮等数位买受人。
也就是说,澳柯玛是在拍卖结束之后董事会才进行了转让审议。“这显然不合程序,一般来说应该在拍卖之前就进行董事会审议。”6月2日,上海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律师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企业改制研究所所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董事会审议是否违法,取决于董事会对产权转让审议的时间,如果董事会审议的时间在进场交易之前,则并无不当,而若在进场交易之后,则有违法之嫌。一般而言,各产权交易所对于进场交易的转让项目在程序上都有明确的要求,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依照相关的要求履行必要的程序。”
而从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告的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挂牌信息表及拍卖公告来看,其挂牌公告期为2009年3月20日9:00至4月17日16:30,随后于4月30日下午14:00进行了拍卖。
而从澳柯玛公开信息中可以查到,自2008年底到2009年五月初,公司召开了四届8次和四届9次两次董事会,但都未有审议太阳能公司拍卖的事项。
因此显然在太阳能公司进场交易之前,澳柯玛董事会都未能进行相关国有产权对外转让的审议,与前述国有产权转让规定存在抵触。至于在拍卖结束之后进行的董事会审议,更像是“先斩后奏”,仅仅过场走了一次程序。
问题三:
为何没有管理层参与竞拍相关公示?
本报上一篇报道指出,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此次拍卖只有其“前管理层”王大亮等人一组竞拍者,并最后由低价151.47万元成交。
报道出来后,有当地投资者遗憾地称,这个价太便宜了,要是自己看到拍卖公告也去参加竞拍了。
而在本报记者调查中也发现,不仅仅拍卖的内部决策程序存在违规嫌疑,事实上在竞拍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根据2005年4月国资委与财政部出台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时,管理层应当与其他拟受让方平等竞买。并在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时对以下事项详尽披露:
目前管理层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情况、拟参与受让国有产权的管理层名单、拟受让比例、受让国有产权的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是否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等。
而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告的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挂牌信息表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一栏中却为空白,没有任何说明。
但事实上,至少主要受让人之一的王大亮直到5月12日才递交辞呈,因此此前显然澳柯玛不可能不知道其有受让意向,无疑与上述规定发生了抵触。
“王大亮等管理层可以受让太阳能公司的股权,但应当符合《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披露、提供资金来源等法定义务。”
钱卫清指出:“若管理层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可依据《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处理:‘十五、相关机构和人员违反本规定进行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国有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令)、《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问题四:
管理层是否拥有受让资格?
不仅仅如此,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了另一个关键的根本性问题,那就是王大亮等受让人是否拥有受让资格?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标的企业或者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指出,若经审计认定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不得受让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
本报上篇报道指出,2007年6月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为500万元,而根据澳柯玛公布的截止2008年11月30日的太阳能公司财务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867.9万元,负债699.6万元,净资产168.4万元,净利润-257.4万元。
而以王大亮为首的这批买受人,此前曾分别担任太阳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等关键管理职位,因此在参与受让之前是否进行过相关方面的审计,王大亮等人是否需要为太阳能公司的亏损承担直接责任呢?
此前,澳柯玛董秘孙武在接收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关于此次转让已在国资委方面备案。6月3日,记者向青岛市国资委递交采访函,希望就前述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不过,截止发文,尚未收到回复。
钱卫清律师表示,如果经审计认定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就将触发上述条款。
而事实到底如何,本报记者将继续追踪。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
【2009-05-22】
澳柯玛(600336)"前"高管MBO迷雾
这些年,新能源概念就如春潮泛滥一般,形形色色的企业都在宣称自己致力于新能源产业。
地处青岛的澳柯玛,依靠冰柜生产掏得真金白银后,于2007年进军太阳能产业。但仅仅两年不到,澳柯玛又于今年5月13日将太阳能公司卖出去。
5月14日,澳柯玛公告了两则消息:一是5月13日董事会决议拟以151万元的价格出售澳柯玛太阳能公司100%股权。二是5月12日,原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王大亮递交辞呈,辞去在公司的相应职务。
这两则似乎不相关系的公告背后,却隐藏着难以言尽的秘密, 因为澳柯玛太阳能公司的受让人之一正是刚刚辞去在上市公司职务的王大亮,其余受让人也与澳柯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大部分曾在澳柯玛太阳能公司及其它相关公司担任过高管。
因而,股吧里不断有人发问:这是否就是国有资产MBO?如果是,那么又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太阳能公司来去匆匆
事实上,澳柯玛太阳能公司从其成立到被拍卖,可谓“来得奇怪,去得匆匆。”
澳柯玛是众所周知的知名家电生产商,其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
2007年6月,澳柯玛与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万元成立了太阳能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等太阳能系列产品及其转化设备等。
至于为何突然起意进军太阳能,澳柯玛的公告上只有简单的一句: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
今年1月,奥柯玛为理清公司的产权管理关系,与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将所持太阳能公司股权一起转让给了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而后者也是澳柯玛控股子公司。
事后看来,此次太阳能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正是其最终被出售的前兆。5月14日,澳柯玛公告称,董事会于前一日审议通过决议,拟以151.47万元的价格出售澳柯玛太阳能公司100%股权。
相比一年半年前成立时的“品牌优势”,对于为何要出售该公司,澳柯玛此次在公告中更是未发一言。
“我们现在是从多元化的战略判断逐步变为把主业专业化地做大做强。”对此,5月20日,澳柯玛董秘孙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讲道,“它(太阳能)不是我们的主导产业,我们的主业是制冷产业,电动车和小家电。”
虽然孙武说得轻描淡写,但并不能说明为何要出卖太阳能公司,可细细追究都不成理由。
多元化战略初告失败
事实上,关于澳柯玛多元化的问题,早在2006年初,就已经集中爆发了出来。
此前,澳柯玛的元老级人物,前任澳柯玛集团CEO兼上市公司董事长的鲁群生热衷于企业多元化,然而盲目的“四面开花”却将这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中国第一冰柜企业拖入了泥潭。
2005年,坊间传言澳柯玛集团的财务危机,银行贷款无法按时偿还,由此也引发债务银行的恐慌。2006年4月,澳柯玛声称:澳柯玛集团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9.47亿元;上市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将超过50%,主营业务之一空调接近停产。
很快,鲁群生被免职,青岛市政府出面“救火”,采取了强有力的托管和清欠措施,并在新的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接手和引入中信证券作为战略投资者之后,澳柯玛才得以步入正轨。
当年4月,澳柯玛宣布推行所谓的“瘦身计划”,即在战略上实行突出主业,重点扶持冰柜、电动自行车、小家电等三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不再全面出击,强调精耕细作。
因此,2007年6月,澳柯玛从仍颇为紧张的资金里挤出500万元投入太阳能行业。当时有评论就认为,市场上已有清华阳光和皇明太阳能等行业领袖,澳柯玛尽管拥有品牌知名度,但仅仅使用500万元去投资这一行业实在是有“打水漂”之嫌。
可澳柯玛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然,不到一年半,又以“改多元化为专业化”为由老生重弹,浅尝辄止之后将太阳能公司亏本拍卖,自然让人生疑澳柯玛目的何在。
专家认为这就是MBO
不仅仅如此,澳柯玛太阳能公司设立得有些让人糊涂,最后转让得也令人质疑。
澳柯玛称,澳柯玛太阳能公司的产权交易于2009年3月20日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并于2009年4月30日以拍卖方式组织实施。最后,拍下该公司的买受人为王大亮、李蕾蕾、纪春师、周明江、梁志超等。
然而,记者发现,事实上,这些买受人大都曾与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都在太阳能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担任过高管。
尤其是王大亮。王大亮自2000 年起,曾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副总裁、总裁、党委委员,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大亮已于5月12日递交辞呈。也就是说,在拍买下太阳能公司之时,王大亮仍在澳柯玛任职。除了王大亮,记者也调查发现,上述买受人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在2009年初也仍在澳柯玛太阳能公司任职。
对此,澳柯玛董秘孙武在接受采访时并不讳言。然而,关于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是否就是被其管理层收购(MBO)了,或许意识到MBO争议颇大,孙武一直避免这种提法:“MBO是指拿走一部分股权,这(太阳能公司拍卖)是拿走全部的股权。”
MBO,(Management Buy-out),又称管理层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杠杆融资的方式来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此前,MBO曾被期望成为国企产权体制改革的一剂“灵丹妙药”。然而,随后引发的一些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却使其广受质疑。
不过,关于MBO的各种定义中并未有是部分股权还是全部股权之分。
“这就是MBO。”5月20日,复旦大学一位长期关注MBO问题的教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谁在充当国有变私有的孵化器
“太阳能本身在我们上市公司内部,规模比较小。我曾经也打过比方,就像这双鞋子很美丽,但是不适合自己的脚。”孙武道。
根据澳柯玛在今年一月内部转让股权时公布的未经审计的数据,截止到2008年11月底,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总资产为868万元,负债700万元,净资产只有168万元,营业收入3967万元,净利润为-257万元。
对于成立一年多打入一个新成长行业的公司,出现二百多万的亏损或许并不奇怪。但令投资者质疑的是,澳柯玛太阳能公司的高管是否是借上市公司之力,将这双“美丽的鞋子”由“国有”变成了“私人”?
从公开资料来看,太阳能公司已经开始步入正轨。2008年12月,在太阳能行业的一次年会上,王大亮就曾通过列举澳柯玛太阳能公司在技术专利、研发力量、营销网络和管理团队方面的优势,表示有决心将公司做大做强。
2009年3月,国家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这对太阳能行业显然是“春风甘霖”。而在资本市场上,受此利好消息刺激,有着太阳能概念的股票也随之开始演绎富贵逼人的神话。5月14日,澳柯玛太阳能公司位列财政部、商务部太阳能下乡中标企业名单。
中信建投一分析师认为,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未来应该能收获更多的订单,对公司显然是一大利好。
为何在太阳能即将爆发的关头卖掉太阳能公司?对此,孙武归结为上市公司与澳柯玛太阳能公司高层之间的理念不同:“每个人看法都是不同的。关键的问题是,我们也同样认为太阳能行业很有市场前景,但相对于我们上市公司也没有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这块产业计划当中。”
“实际上也能从我们的公告中看出来,以王大亮先生为首的八个人仍然是要把太阳能这个产业向前推进,向前发展的。”孙武讲道。
然而,资源与精力的问题在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成立之时就已存在。事实上,近年来澳柯玛公司依然纠缠于此前“多元化危机”引发的债务纠纷里。2008年3月,澳柯玛就被两家银行告上法庭,被判承担归还4100万元借款的连带责任和冻结3亿元人民币银行存款作为诉前财产保全。
因此,澳柯玛当时为何没有考虑到后继资金的问题呢?自然让人难以理解。
当日迎难而上,今日步上正轨,曙光初露之时却大方拱手让人,因而有投行人士认为,澳柯玛反反复复地折腾多元化,为管理层收购太阳能公司充当了一次“孵化器”。
转让价格被认为过低
MBO一直颇具争议,关键就在于其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收购价格是否公允等问题。
而此次太阳能公司的转让采取了看起来颇为公允的拍卖方式。澳柯玛表示,此次资产转让有以2008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而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简单信息显示,标的评估值为资产总额849.25万元,负债697.78万元,所有者权益151.47万元。
而根据澳柯玛公告,最终公开竞价结果为151.47万元。也即最后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是以底价进行成交的。
投入500万,辛苦经营一年多,最后却仅以不到出资额的三分之一的价格进行转让,对于转让价格是否低了一说,孙武表示:“价格高低不是由我们算的,也不是王总算的。首先这经过评估,第二是澳柯玛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涉及到这种股权拍卖的时候,国资委是要参与意见的。把它放到市场上公开竞价,通过这种方式评估的价格,我们认为是合理的。”
不过,对于一家此前号称拥有100万台太阳能系列产品(主要为太阳能热水器)的企业仅以151.47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5月20日,一位太阳能龙头企业资深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连呼很便宜。他表示,一般来说,稍微好点的生产设备动辄也就上百万了。
同样可以对比潍坊奥克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总资产为910万元,与澳柯玛太阳能公司总资产评估值相差无几,具备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能力却仅为10万台。
但一业内人士认为,即使潍坊这家公司出售,也需上千万真金白银才能揽入怀中。
因而,关于澳柯玛出售太阳能公司价格过底之说风云四起。
拍卖为何只有一家参与?
另一方面,作为原澳柯玛太阳能公司的管理层,王大亮等人应该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最为了解,参与拍卖至少能够说明该公司“有所可为”。
然而,事实却是无人竞拍。
“当时有两家,后来有一家退出了,剩下一家就是王总他们。”孙武道,至于为何另一家退出竞拍,他表示自己未参加拍卖所以不太清楚。
为何拍卖会遭到冷遇呢?
“实践中不乏出现公开的拍卖却只有一个竞标者这类的‘怪现象’。”前述复旦大学教授道。在其看来,导致国有企业拍卖中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内部人(主要是原经营者)拥有信息优势后在竞标者中间造成的非对称性。譬如,作为内部人的国有企业原经营者或高层管理人员在掌握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反映企业价值的良好指标方面具有信息优势。即公开的竞价方式即使能够引入外部投资者参与,对拍卖标的物价值的信息在竞标者之间也是严重非对称的。同样,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企业也可能选择披露某些被扭曲的信息,如被低估的资产评估价值、人为导致的企业亏损等。
“此外,如果国有企业的原经营者预期到自己不能赢得竞拍,那么他可能会在丧失对企业的控制权之前,就采取一些对自己有利却有损企业价值的行为。例如,经营者可能将企业的优质资产低价转移给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收购方,经营者也可能把优质的客户资源转移到其它企业。”该教授解释道。
“这就提醒我们不能迷信‘公开招标’、‘竞拍’等看似公开公平的规则就一定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如果不对此加以重视,就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合理合法’的形式出现。”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
【2009-05-15】
二次剥离朝阳产业 澳柯玛(600336)情归何处?
澳柯玛(600336)14日发布控股子公司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成功的公告,这是继公司退出锂离子电池业务以来的第二次瘦身行动。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非主营业务剥离工作还将继续进行。
根据相关公开资料显示,该项资产的产权交易于2009年3月20日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于2009年4月30日以拍卖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公开竞价结果,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51.47万元转让给王大亮、李蕾蕾、纪春师、周明江等8位买受人。
据澳柯玛证券事务代表介绍,澳柯玛目前的主营业务包括三大块,家电、制冷和电动车。资料显示,澳柯玛目前已具备年产电冰柜、电冰箱、展示柜300万台的能力,拥有全球最大的无氟冰柜生产基地,冰柜已连续十年获得国内同类产品产销量第一名。小家电方面净水器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居第一,浴霸、饮水机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名列前茅。电动车方面,澳柯玛自主研发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多用途电动汽车等,获国家专利几十项。据澳柯玛年报披露,公司在行业内首次开发成功“电管家”均衡充电专利技术,取得了引发行业技术革命的重大成果,电池延长寿命 30%,解决了电动车充电不稳定、易损坏电池的老大难问题。
据相关资料显示,澳柯玛两次退出的项目都是被业内誉为朝阳产业,锂离子电池项目于2008年10月28日宣布停止经营,当时宣布退出的原因是锂离子电池项目生产经营由于未达公司预期目标,对于市场热捧的锂电池行业,澳柯玛董秘孙武以“美丽的鞋子不一定合脚”为由幽默地交代了它的终结。而此次太阳能产业的转让,证券事务代表的解释也是虽然这是一个朝阳产业,但公司经营期间,业绩亏损,不适合公司发展。出于突出主营业务的打算,才决定退出太阳能产业。
资料显示,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大亮,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板、其他太阳能系列产品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受让方王大亮与同日宣布辞职的原公司总经理王大亮应为同一人。网络资料显示,王大亮对于太阳能产业极为关注,还曾参加过中国太阳能产业经济人物的评选,是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委员,对于这个产业的关注度很高。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9-05-15】
澳柯玛(600336)副董事长王大亮辞职
王大亮结束了在青岛澳柯玛近4年的副董事长生涯,并成为新近从澳柯玛上市公司资产中剥离出来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掌舵人。
青岛澳柯玛公告称,公司于2009年5月12日收到王大亮的辞职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该申请自当日生效。
同日,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资产公司)与王大亮、李蕾蕾、纪春师等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
据了解,经公开挂牌拍卖,资产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100%股权转让给上述买受人,转让价款为标的股权评估值人民币151.47万元。
一位熟悉澳柯玛的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王大亮是在1990年澳柯玛陷入困境时,工厂内仅剩的4个技术骨干之一,因此即便是其主管的太阳能资产缩水近350万,在辞去澳柯玛副董后,王大亮仍能接管太阳能业务。
至于太阳能公司是否还可用澳柯玛品牌,上述人士表示,太阳能刚刚剥离,关于品牌的情况,公司还未有定论。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作者】
【2009-05-14】
澳柯玛(600336)剥离太阳能技术公司
澳柯玛今天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就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签订〈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的议案》。根据公开竞价结果,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514700元转让。受让方为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大亮为首的数人。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09-03-24】
澳柯玛(600336)创"冷柜15年销量全国第一"佳绩
本报讯 3月21日,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三届(2008年度)全国销量领先品牌信息发布会”。澳柯玛(600336)蝉联“冷柜产品全国销量第一名”,连续15年销量全国第一。
为响应国家“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号召,澳柯玛在2006年便开始采取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确立了“打造世界冷柜第一品牌、铸就全球信赖制冷专家”的发展目标。据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兴起先生介绍,“2008年澳柯玛销售同比增长了30%多,三大主业收入占公司销售总额的98%以上,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主业收入对公司发展的支撑能力已经形成。2009年前两个月,澳柯玛整体上呈现出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制冷家电销售额同比增长64.34%,尤其是2月份,销售额同比翻了一番,实现了牛年开门红。”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
【2009-02-27】
澳柯玛(600336)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澳柯玛今日公告,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收到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3年。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08-12-11】
地方国资投资金融资产缩水 澳柯玛(600336)受累
随着国内股市的持续“阴霾”,富豪身家缩水已经不再那么令人惊讶,然而另一种缩水却开始浮出水面――地方国资投资金融资产缩水。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获悉,地方国资投资金融资产缩水,澳柯玛(600336,SH)受拖累。
昨日,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600336,SH)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投资公司――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 《<债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投资公司延期履行今年4月25日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青岛市国资委下属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与青岛澳柯玛签订了标的为700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转让协议》。
澳柯玛昨日公布的公告称,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金融资产大幅缩水,出现了暂时性的资金短缺,按期履行《债权转让协议》存在一些困难。
不仅青岛市国资委资产在悄悄缩水,其他有投资金融的地方国资委资产都有缩水。近日,有媒体披露,上海航空公司资本已经出现了严重不足。2007年,上航首次报亏损4976万元,今年前三季度,上航又亏损4.14亿元。而上海市国资委是上海航空的主要控股人。
长城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刘昆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深圳市国资委就实际控制了五家地产上市公司,地产板块不景气直接导致国资委资产缩水。”
“只要公司不倒闭或者关闭,这些缩水都是虚的,只是市面上数字的变化而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肖鹞飞说,等到明年经济复苏了,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公司股票上涨了,这部分缩水的资产又会恢复过来。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作者】
【2008-12-04】
澳柯玛(600336)今年将扭亏为盈 专注三、四级市场
在2006年、2007年连续亏损两年之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600336.SH,下称“澳柯玛”)不久前发布了“2008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昨日在“2009年澳柯玛营销战略年会”上,澳柯玛董事长李蔚就“扭亏为盈”的原因向《第一财经日报》解释到,今年经济环境确实比较恶劣,不过,由于澳柯玛“聚焦主业”和“重点出击三、四级市场”战略坚定实施,通过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开展比价采购等降低了成本,把握“家电下乡”发展的新机遇,使得自身盈利能力明显提高。
根据澳柯玛今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澳柯玛今年1~9月份已经实现盈利303.9万元。
澳柯玛已经停止了当年的“多元化战略”。李蔚称,目前澳柯玛的最新三大主业定位为制冷(冰柜、冰箱、展示柜)、电动车、小家电。澳柯玛已经出售清理了一些亏损的资产,以集中精力做好三大主业。
澳柯玛今年重点发展三、四级市场,其中包括打透山东,重点发展东北、华北、西北市场;积极开拓南方市场。
对于很多家电厂商趋之若鹜的一、二级市场,澳柯玛某负责人表示,国美、苏宁等全国性家电连锁卖场的销售渠道费用实在太过高昂,所以澳柯玛只是与其进行区域性局部合作,例如,在不少一级城市,澳柯玛的主打产品就没有进入国美、苏宁等卖场。而以农村市场为主的三、四级市场,由于国美、苏宁尚未进入,所以澳柯玛与普通的区域经销商合作还是能够得到较好的销售利润空间。
【出处】第一财经日报【作者】梁振鹏
【2008-11-21】
澳柯玛(600336)加紧瘦身资产管理公司再收4公司股权
获得大股东注资后的澳柯玛一直在致力于理清公司下属企业的股权关系。昨天澳柯玛董事会审议批准澳柯玛资产管理公司收购4家澳柯玛的下属、参股公司股权。
澳柯玛董事会于11月20日批准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偿收购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海外电器有限公司90%的股权、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5%的股权,以及澳柯玛公司持有的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
同时,澳柯玛公司持有的5.64%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6.92%中国海洋大学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以及85%青岛澳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权,也将分别以365万元、267万元和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
此外,澳柯玛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还将以1800万元收购青岛新时代科技(000611)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除了两家澳柯玛的参股公司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大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外,其余几家子公司、孙公司均为亏损企业。
【出处】东方早报【作者】
【2008-11-21】
澳柯玛(600336)股权收购理顺产权关系
本报讯 澳柯玛(600336)批准了两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收购事项,并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有助于理顺公司产权管理关系。
根据公告,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收购澳柯玛旗下6家公司股权。包括以0元价格收购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海外电器有限公司90%的股权、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5%的股权,澳柯玛持有的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以365万元价格收购澳柯玛持有的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5.64%的股权;以267万元收购澳柯玛持有的中国海洋大学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6.92%的股权;以68万元收购澳柯玛持有的青岛澳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85%的股权。
同时,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将以1800万元的价格,收购青岛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8-11-20】
澳柯玛(600336):收购系列股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下列股权:1、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海外电器有限公司9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2、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3、本公司持有的青岛澳龙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4、本公司持有的牡丹江广汇经贸股份有限公司5.64%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5万元;5、本公司持有的中国海洋大学生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6.92%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7万元;6、本公司持有的青岛澳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8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万元。
同时,批准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收购青岛新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0万元。
【出处】港澳资讯【作者】
【2008-10-23】
澳柯玛(600336)拟退出锂离子电池项目
本报讯 澳柯玛(600336)称,公司注意到近期有部分媒体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项目二期工程投产后,年产能由6000万只提高到8000万只等相关事宜,公司针对上述传闻澄清如下:新能源公司锂离子电池项目生产经营未达公司预期目标;根据公司确定的剥离非主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将锂离子电池项目退出。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8-09-03】
澳柯玛(600336)小家电销售快速增长
记者从2008澳柯玛小家电电热水器新品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头9个月,澳柯玛制冷产品同比增长23%,预计在余下的3个月将保持90%以上的增长,年增长率将超过30%;小家电产品同比增长了53.32%,连续8个月实现了销售增长,最大月销售额增长幅度达到了134%,全年销售增长将达到70%;洗衣机产品同比增长162%,随着下半年洗衣机销售旺季的到来,预计全年增长率将超过200%。
今年以来,澳柯玛进一步加大了小家电产品三、四级市场销售网络质量提升工作的力度,1至7月份,澳柯玛共计投放了300多万元用于终端卖场的专柜建设、物料提供、促销活动开展等。同时,进一步抢占集团消费市场份额,目前,集团消费客户从年初的22家发展到60多家。
为促进制冷家电主业的进一步发展,澳柯玛在冰柜产品连续十四年销量全国第一的基础上,把冰箱产品确定为公司发展的核心产品,不断加大冰箱产品的发展力度。努力实现从“冰柜大王”到“制冷专家”的转变。2008年1月,澳柯玛投资近亿元兴建的年产100万台冰箱产品的新冰箱厂正式投入生产。2008年上半年。冰箱产品同比增长65%,预计冰箱全年同比增长将达到100%。冰箱销量将占到制冷产品销售的45%左右,2009年澳柯玛冰箱销售将首次超过冰柜。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刘海民
【2008-07-10】
澳柯玛(600336)着力理顺产权管理关系
本报讯 为理顺公司产权管理关系,澳柯玛(600336)拟在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间进行数项股权转让及收购活动。
澳柯玛7月9日召开董事会,同意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偿收购青岛澳柯玛新能源配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青岛澳源电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同时,澳柯玛将以908.11万元的价格,收购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20%的股权。此外,澳柯玛所持有的新能源技术公司95.51%的股权,将以1.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新能源技术公司100%的股权。
资料显示,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新能源技术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为2.6亿元。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8-07-10】
多家子公司股权调整 澳柯玛(600336)开始清理内乱
澳柯玛昨晚公告称,为了理顺公司复杂的产权管理关系,公司董事会决定批准旗下多家子公司股权转让,把大部分资产都装入到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澳柯玛)中。
公告称,公司在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青岛澳柯玛新能源配套公司、青岛澳源电池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议,青岛澳柯玛分别从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手中,收购青岛澳柯玛新能源配套公司80%和20%的股权。
同样的,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公司和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分别持有80%和20%的青岛澳源电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也被青岛澳柯玛收入囊中。青岛澳柯玛收购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价格为0元。
此外,澳柯玛还收购了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2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908.11万元。
澳柯玛董事会还通过第二项决议,决定批准将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95.51%的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1.8亿元。
【出处】东方早报【作者】
【2008-05-20】
脚踏实地二次创业 澳柯玛(600336)走出"沼泽"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蔚16日对本报记者乐观地表示,经过两年艰苦努力,澳柯玛已经步出昔日的“沼泽”,公司主营业务在行业的竞争能力持续提高,二次创业已经显现新的亮色。
李蔚介绍说,2006年危机爆发至今,在经历巨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公司获得了 “中国电冰柜行业标志性品牌”、“电冰柜行业消费者满意第一品牌”、“电动车行业消费者满意第一品牌”等多项荣誉称号;冰柜连续14年销量第一,电动自行车连续三年销量第一。
据了解,困扰澳柯玛的资金占用危机已妥善处置完毕。2006年4月,澳柯玛资金占用危机集中爆发,原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9.47亿元,公司陷入流动资金极度匮乏、不能有效启动冰柜生产、空调器厂生产基本停滞等困境。2006年4月13日,青岛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下发了《关于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处置事项的决定》,到2007年3月底,澳柯玛的清欠就已基本完成,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会采取先“瘦身”后“强身”的策略,以能够取得规模效益的冰柜、电动自行车为主业,辅助小家电等产品,集中资源用于主业推进。
谈到澳柯玛和正在筹建的控股股股东华通投资公司,李蔚说,根据青岛市国资统筹部署,包括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国资企业正在组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完毕将成为澳柯玛第一大股东,澳柯玛则是华通旗下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青岛市运营国有股权的政府投资公司;业务涵盖金融、工业项目、基础设施、机场、地产、酒店等行业,资金实力雄厚。李蔚说,借助于青岛市政府唯一的这个产业运作平台,澳柯玛会获得更好地发展。
李蔚介绍说,为大力推进澳柯玛的发展,在政府工作组的强有力支持下,2008年4月25日澳柯玛与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7亿元现金受让澳柯玛应收账款7亿元,即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建中)同意在2008年10月底之前,现金置换澳柯玛7亿元不良债权,截至2008年4月28日,华通公司已完成2.73亿元的不良债权置换。李蔚说,该协议的实施有助于澳柯玛优化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预计每月可降低财务费用400多万元。这为澳柯玛减轻债务压力,实现公司轻装上阵,二次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刘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