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 005
☆股本股改☆ ◇600356 恒丰纸业 更新日期:2009-10-28◇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19300.00| 19300.00| 19300.00| 14000.00|
|流通A股 | 19300.00| 19300.00| 19300.00| 14000.00|
|实际流通A股 | 8700.00| 8700.00| 8700.00| 8698.27|
|限售的流通股 | 10600.00| 10600.00| 10600.00| 5300.00|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 | -| -| -| 1.73|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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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7| 19300.00| 19300.00| 8700.00|增发 |
|2006-12-01| 14000.00| 14000.00| 8698.27|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5-11-29| 14000.00| 14000.00| 7980.00|股权分置 |
|2003-12-23| 14000.00| 6000.00| 6000.00|内部职工股上市|
|2001-04-19| 14000.00| 4000.00| 4000.00|新股上市 |
|2000-12-20| 14000.00| 40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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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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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牡丹江恒丰纸| 5300.00|2008-11-29| 5300.00| |
| |业集团有限责| | | | |
| |任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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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HINA ACCESS| 4000.00|2010-07-25| 4000.00| |
| | PAPER INVES| | | | |
| |TMENT COMPAN| | | | |
| |Y LIMITED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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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黑龙江辰能投| 900.00|2010-07-25| 900.00| |
| |资管理有限责| | | | |
| |任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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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黑龙江省投资| 400.00|2010-07-25| 400.00| |
| |总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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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14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14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6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7980
限售流通股(万股): 6020
保荐机构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10-10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0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1-08 至 2005-11-15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5-11-14 至 2005-11-16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1-16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0-1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0-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1-0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1-29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240.13| 赞成 |
|深圳市国轩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226.12| 赞成 |
|吴永成 | 42.88| 赞成 |
|胡桂兰 | 33| 赞成 |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3| 赞成 |
|任金波 | 31.12| 赞成 |
|乐平猛 | 22| 赞成 |
|谢运连 | 21.34| 赞成 |
|凌锡华 | 19.44| 反对 |
|哈尔滨东安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15.43| 赞成 |
└───────────────────┴────────┴─────┘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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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80| 6000| 42.86|
|延吉卷烟厂 | 20| 20| 0.1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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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 -| 7.85| 股权激励 | 未实施 |
|任公司 | | | | |
└────────────┴────┴────┴──────┴─────┘
说明: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由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按照每股4.50元(200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4.60元扣除2004年利润分配后的调整值)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购买公司股票400万股,总价款为1,800万元。根据"三文件"精神,在2000年至2007年期间由控股股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净资产增值奖励,具体数额为年净资产增值额8%,该部分奖励由公司控股股东支付。截止200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应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金额累计为1,362.5万元。公司管理层首先以截止2004年12月31日累计的奖励基金1,362.50万元支付上述价款,余款由上述管理人员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购买的上述400万股股票在原非流通股股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能流通。根据"三文件"精神,2005年至2007年的奖励机制继续执行,奖励金额将用于弥补本次购买股权中奖励基金不足部分的价款。该项股权转让将在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后实施,相关转让和过户手续在恒丰集团持有的股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的12个月后办理。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31.09
实际控制人:牡丹江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31.09
(3) 方案详细说明 以公司2005年6月30日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确定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后,由公司控股股东恒丰集团向本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980万股公司股票(即每10股送3.3股)。公司另一非流通股股东延吉卷烟厂不执行对价安排,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对价由公司控股股东承担。(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2.8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法定承诺事项:
1、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恒丰纸业法人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前述事项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恒丰纸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二)附加承诺事项
1、在承诺书出具之日以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持有恒丰纸业股票的情形;截至承诺书出具之日,持有的恒丰纸业法人股中有3,990万股存在质押情形,质押截止日为2007年12月20日,其余股份未存在冻结、质押、托管的情形,并承诺在恒丰纸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除原已经质押的3,990万股以外,恒丰集团持有的恒丰纸业的股份不会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形,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
障碍的行为。
2、承诺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价低于7.85元(即董事会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通知前一个交易日2005年9月30日的股票收盘价7.14元的110%)时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股票,此价格将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做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由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按照每股4.50元(200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4.60元扣除2004年利润分配后的调整值)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购买公司股票400万股,总价款为1,800万元。根据"三文件"精神,在2000年至2007年期间由控股股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净资产增值奖励,具体数额为年净资产增值额8%,该部分奖励由公司控股股东支付。截止200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应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金额累计为1,362.5万元。公司管理层首先以截止2004年12月31日累计的奖励基金1,362.50万元支付上述价款,余款由上述管理人员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购买的上述400万股股票在原非流通股股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能流通。根据"三文件"精神,2005年至2007年的奖励机制继续执行,奖励金额将用于弥补本次购买股权中奖励基金不足部分的价款。该项股权转让将在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后实施,相关转让和过户手续在恒丰集团持有的股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的12个月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