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006
☆风险因素☆ ◇600382 广东明珠 更新日期:2009-11-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
|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
| 对外投资 |2009-07-21 |2270.38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同意对公司控股95.33%的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
| |备有限公司(前称: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 |
| |本8618.40万元)实施同比例增资扩股方案,并以人民币1.00元/ |
| |股的方式将股本扩股至人民币11000万股,其中公司增加投资人 |
| |民币22703792.80元。如该公司另一股东放弃认购增资方案中应 |
| |认购股份,公司将全额认购其放弃认购的股份。 |
├──────┴────────────────────────────┤
| 资产出售 |2009-05-12 |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转让持有的广东明珠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2|
| |0万元,历年来均处于微利状态)全部88.30%的股权(共计2578.48|
| |万股),转让价格以不低于2008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公司拥有目 |
| |标公司的净资产50714900.00元为基准确定,目前兴宁市中联佳 |
| |投资有限公司有意欲购买上述股份。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
| |属非关联交易事项。 |
├──────┴────────────────────────────┤
|购销商品或劳|2009-05-04 |3000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为保障公司贸易类业务的持续正常经营,保持公司贸易类业|
| |务销售市场份额,获得较稳定的收益,公司拟与参股公司广东大|
| |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系公司控股股东的第二大股东)|
| |签订2009 年度铁矿产品采购的《购销合同》,采购金额为不超 |
| |过人民币叁亿元。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按市场价执行。该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 |
├──────┴────────────────────────────┤
| 银行借贷 |2008-11-26 |1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行申请贷款人|
| |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叁年,并以公司原抵押物提供抵押,由大顶|
| |矿业提供担保。 |
├──────┴────────────────────────────┤
| 银行借贷 |2008-11-26 |42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向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其第七大 |
| |股东,持股比例为4.51%)申请贷款人民币肆仟贰佰万元整,期限|
| |壹年,由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顶矿业)提供担保|
| |; |
├──────┴────────────────────────────┤
| 收购兼并 |2008-08-06 |4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以公司自有资金按每股人民币1.8元的价格受让大庆市中科 |
| |汇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
| |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25%,受让金额为人民币3,240万元。并委|
| |托两位董事全权办理受让事宜。 |
| | 2008年8月6日公告,现董事会决定追加受让中科汇银仍持有|
| |的大庆商行70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1.26%),受让价格为每股人|
| |民币1.80元,受让金额人民币1260万元。追加受让后,公司可受|
| |让大庆商行股份合计2500万股(占总股本的4.51%),受让金额合 |
| |计为人民币4500万元。 |
├──────┴────────────────────────────┤
| 对外投资 |2008-07-11 |2504.00 | |
| ├───────┴────────┴───────────┤
| |项目简介: |
| | 以每股1元的价格,由公司单方增资2504万股(折合人民币2|
| |,504万元)的方式,对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
| |股,增资后总股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2920万股,占总股本 |
| |的97.33%;另一股东广东省兴宁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持有80万股|
| |,占总股本的2.67%。 |
├──────┴────────────────────────────┤
| 银行借贷 |2006-12-29 |24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近期,因公司实施对外投资,支付了较大额度的货币资金,|
| |为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集团内各项业务的稳健经营,现拟|
|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
| |币贰仟肆佰万元(¥24,000,000.00),期限壹年,并以公司位 |
| |于兴宁市兴城镇兴田一路388-422号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物 |
| |业(房产证号为:证号分别是:《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15|
| |58654、1558655、1558656号。),以及下属子公司广东明珠药 |
| |业有限公司的位于兴宁市新兴工业园区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为|
| |:兴府国用(2003)字第28-2427号)作抵押。 |
├──────┴────────────────────────────┤
| 银行借贷 |2006-12-29 |15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向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贷款人民币 |
| |壹亿伍仟万元(属转贷行为,期限三年),该笔贷款主要由公司第|
| |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
| |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目前,贷款银行在贷后检查中要求公司对|
| |该笔贷款增加抵押物担保。经协商后,公司拟同意将持有广东大|
| |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叁仟万股,提供给该行对公司的人民|
| |币贷款壹亿伍仟万元作为股权质押担保。 |
├──────┴────────────────────────────┤
| 对外投资 |2006-11-23 | | |
| ├───────┴────────┴───────────┤
| |项目简介: |
| | (一)公司将全部认购新增股份中按公司原持股比例应配售|
| |的新增股份360.60万股。 |
| | (二)公司将全部认购新增股份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新增|
| |股份2,600.40万股。 |
| | 公司本次认购股份总数2,961.00万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8.|
| |00元/股,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3,688.00万元。 |
| | 认购成功后,公司将持有大顶矿业股份6,567.00万股,占该|
| |公司总股本的19.90%。 |
├──────┴────────────────────────────┤
|购销商品或劳|2003-09-30 |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3年9月17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
| |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兴宁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 |
| |工程施工原则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兴宁市 |
| |明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明珠酒店及其下属企业在建筑施 |
| |工(包括土石方基础工程施工、水电设施安装、建筑安装装饰及 |
| |其他建筑工程施工等)方面提供服务,具体金额由当年实际结算 |
| |金额为准。预计未来一年以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建筑公司与明珠|
| |酒店及其下属企业将发生此类交易约18500万元。该服务构成了 |
| |关联交易。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
| 资产出售 |2003-09-30 |333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梅州金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3日签订了《股 |
| |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梅州市明珠冶炼有限公|
| |司80%股权,受让方为梅州金达投资有限公司。双方以审计和评|
| |估价值为基础,综合考虑梅州市明珠冶炼有限公司目前的市场经|
| |营状况及盈利能力,经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33300000元。截|
| |至2003年11月28日,公司已经收到股权受让方梅州金达投资有限|
| |公司付出的全部交易价款33,300,000元;梅州市明珠冶炼有限公|
| |司对本公司存在的2,477万元其他应付款,也已经全部归还本公 |
| |司。本公司与梅州市明珠冶炼有限公司已不再存在其它债权、债|
| |务,涉及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所有事项已经全部完成。公司本次 |
| |出让梅州市明珠冶炼有限公司股权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
| |资金以及支持公司主要获利项目的发展。 |
└──────┴────────────────────────────┘
【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
| 截止日期 |2006-06-30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1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应收票据 | | | |
| |公司 | | | | |
|2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应收账款 | | | |
| |有限公司 | | | | |
|3 |河源市明珠银发酒|应收账款 | | 0.76| 0.01%|
| |店有限公司 | | | | |
|4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应收账款 | | 3366.03| 22.29%|
| |公司 | | | | |
|5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其他应收款 | | 2.92| 0.02%|
| |限公司 | | | | |
|6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预付账款 | | 7149.49| 47.35%|
| |有限公司 | | | | |
|7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其他应付款 | | 0.11| 0.00%|
| |限公司 | | | | |
|8 |兴宁市明珠酒店有|其他应付款 | | 138.40| 0.92%|
| |限公司 | | | | |
└─┴────────┴───────┴──────┴────┴────┘
【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7-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
| |公司将其所持公司80282000股限售流通股重新质押给广州分行。上|
| |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
| |质押登记手续。 |
| |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将其中的17,087,|
| |300股解除质押,剩下的63,194,700股仍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广州分行。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 |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及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7-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股东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
| |限公司(下称:友谊投资)通知,友谊投资将其所持公司1265.15万 |
| |股股权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
| |登记手续,登记公司已于2007年7月6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7-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法人股股东兴宁市友谊投资|
| |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友谊投资)通知,友谊投资将其所持公司2119|
| |.52万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
| |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2006年4月10日至质权人提出解质申请之 |
| |日止。 |
| | 2007年7月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友谊投资接到通知,友谊投资|
| |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公司21195200股限售流|
| |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0%),现已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
【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9-02-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5000.00 |
├────┼─────┴──────┴──┴───────┴─────┤
| 说 明 |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 |人民币壹亿元及伍仟万元贸易融资综合额度的授信融资,期限壹年|
| |,并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东明珠药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
| |权证提供抵押,公司所拥有的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 |大顶矿业)股权6000万股提供质押,大顶矿业提供担保。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7-11-0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5000.00 |
├────┼─────┴──────┴──┴───────┴─────┤
| 说 明 | 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申请贷款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整|
| |,并以公司收到的商业汇票提供质押。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7-06-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
| 说 明 | 为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内各项业务的稳健经营,现拟向兴|
| |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
| |万元(¥30,000,000),期限壹年,并以公司拥有的两座房地产权证|
| |(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4772078 号和粤房地证字第C2946416号) |
| |作抵押。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7-02-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2000.00 |
├────┼─────┴──────┴──┴───────┴─────┤
| 说 明 | 公司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资产作抵押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 |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壹年。 |
└────┴─────────────────────────────┘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5-02-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根据广东省经济委员会、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厅有|
| |关通知精神,兴宁市地方税务局于2005年1月28日发文《关于公司 |
| |申请税收优惠的批复》,同意公司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
| |策,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 |
| |税率征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