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005
☆股本股改☆ ◇港澳资讯600423 更新日期:2009-07-20◇ 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 |2009-6-30 |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26623.17| 26623.17| 22185.97| 19082.18|
|流通A股 | 26623.17| 26623.17| 22185.97| 19082.18|
|实际流通A股 | 26623.17| 26623.17| 15461.74| 11390.33|
|限售的流通股 |- |- | 6724.23| 7691.85|
└─────────┴─────┴─────┴─────┴─────┘
【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
| 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
| 2008-11-03 | 26623.17| 26623.17| 26623.17|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8-04-11 | 26623.17| 26623.17| 18554.09| 送转股 |
| 2007-11-15 | 22185.97| 22185.97| 15461.74|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7-04-02 | 22185.97| 22185.97| 14494.12| 债转股 |
| 2006-11-03 | 19082.18| 19082.18| 11390.33|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5-11-03 | 19082.18| 19082.18| 10140.00| 股权分置 |
| 2004-06-22 | 19082.18| 7800.00| 7800.00| 送转股 |
| 2003-07-17 | 14678.60| 6000.00| 6000.00| 新股上市 |
| 2003-07-02 | 14678.60| 6000.00| - |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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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柳州化学工业| 8069.08|2008-11-03| 8069.08|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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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3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19082.18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19082.18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78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1014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8942.18
保荐机构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09-1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0-1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19 至 2005-10-2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0-20 至 2005-10-24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0-24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1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9-2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1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1-03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3.37|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 470.84| 赞成 |
|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933.27| 赞成 |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 419.39| 赞成 |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120.48| 赞成 |
|有限公司-光 | | |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 740.79| 赞成 |
|资基金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 388.43| 赞成 |
|资基金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 130.30| 赞成 |
|化核心证券投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346.99| 赞成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 247.37|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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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凤山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84| 68.83| 0.36|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891.40| 8632.45| 45.24|
|桂林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86.84| 68.83| 0.36|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 86.84| 68.83| 0.36|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86.84| 68.83| 0.36|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 43.42| 34.41|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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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0% | 7.71| | |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 | | 股权激励 | 未实施 |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 |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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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如果公司200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 年增长超过25%,启动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总量为400 万股);200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 年增长超过25%时,启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总量为200 万股);股权激励对象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对象可以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浮一定幅度作价,在股权认购限额内认购公司股权,具体股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股权认购限额由董事会决定。该股权激励计划需得到国资部门批准。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38.91
实际控制人: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 38.91
(3) 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234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以及履行承诺义务的保证安排
1、非流通股股东股份追送的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送股份一次(股份追送一次完毕之后,此条款自动失效):
1)公司200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 年增长低于25%时;
2)公司200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 年增长低于25%时;
3)公司2005 年度、2006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
股份追送执行时,现有非流通股东将在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的1 个月内选定追送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按持股比例拨出其持有的存量股份390 万股,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程序追送给追送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获得现有非流通股股东无偿支付股份的比例为:对价支付前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0.5 股股份,对价支付后每持有13 股流通股将获0.5 股股份。
在柳化股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导致总股本变化时,上述设定的用于追送的股份数量将按以下方式增加:
送股或转增股本: Q1=Q*(1+N)
其中,Q 为原设定的追送股份数量,Q1 为调整后的追送股份数量, N 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2、股权减持计划的承诺
控股股东柳化集团承诺:自柳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 个月内,减持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截至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日前日的公司30 日收盘均价(7.71 元);自柳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 个月内,股份减持后控股股东柳化集团的最低持股比例为30%。
在柳化股份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可转债转股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最低减持价格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复权计算:
派息时: P1=P-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1+N)
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 P1 =(P-D)/(1+N)
增发新股、配股或可转债转股: P1=(P+AK)/(1+K)
三项同时进行: P1=(P-D+AK)/(1+K+N)
其中,P 为原设定的最低减持价格,P1 为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D 为每股股息,N 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配股或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比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配股价格或可转债转股价格。
3、股权激励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公司200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 年增长超过25%,启动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总量为400 万股);200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 年增长超过25%时,启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总量为200 万股);股权激励对象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对象可以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浮一定幅度作价,在股权认购限额内认购公司股权,具体股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股权认购限额由董事会决定。该股权激励计划需得到国资部门批准。
4、非流通股股东为履行其承诺义务提供的担保
为了履行上述第1、第3 项承诺义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自愿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所持的获得流通权的柳化股份股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为了履行上述第2 项承诺义务,柳化集团承诺,如果减持柳化股份的股票价格低于截至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日前日的公司30 日收盘均价,则以出售股票价值30%之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柳化股份。
5、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控股股东柳化集团保证忠实履行上述承诺,且不因柳化集团的任何变更而发生变更;柳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保证不变更、解除承诺;柳化集团承诺和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时,赔偿社会公众股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柳化集团还承诺和保证,如果柳化股份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没有履行承诺,则代为履行承诺并承担连带责任。
6、承诺人声明
非流通股股东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将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