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 006
☆风险因素☆ ◇600496 精工钢构 更新日期:2009-11-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
|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
| 收购兼并 |2009-10-28 |1865.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按照公司拟在华中生产基地新增新型墙体围护材料制作工厂|
| |的规划,促进公司在华中生产基地的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钢结|
| |构有限公司、湖北精工楚天钢结构有限公司发展,公司将以自有|
| |资金收购与华中生产基地毗邻的武汉精工楚天新型墙体围护材料|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墙体围护公司")100%股权。墙体围护公司|
| |现为关联方湖北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达成的|
| |协议,相关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墙体围护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
| |据协商确定,最终确定交易金额为1865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股权资产受让构成关联交易。 |
├──────┴────────────────────────────┤
| 战略合作 |2009-08-13 |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9年8月11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
|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签署|
| |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根据|
| |自身生产经营安排,与上海精锐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在建筑金属|
| |屋面项目承接及实施方面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并为上海精锐提|
| |供项目管理顾问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
| |应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超出1000万元|
| |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请审议。因上海精锐是|
| |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上述安排构成关|
| |联交易。 |
├──────┴────────────────────────────┤
| 收购兼并 |2008-12-24 |72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购买控股股东所实质控制的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
| |限公司开发的"六州首府"项目住宅(现市场销售均价为3600元/平|
| |方米),购买总价款不超过720万元人民币(在销售市价的基础上 |
| |给予一定折扣)。 |
| |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重要合同 |2008-12-17 |2095.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轻钢公司")因正常业务经营需要承接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镇江汽车")工程项目建设,按照轻钢公司与镇江|
| |汽车草签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轻钢公司承接镇江汽|
| |车位于江苏省镇江市精功汽车工业园的重卡生产基地总装车间的|
| |钢结构工程建设,建筑面积58560平米,工程合同价款为2095万 |
| |元人民币。因镇江汽车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项|
| |目承接构成关联交易。 |
├──────┴────────────────────────────┤
| 重要合同 |2008-12-17 |452.58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因正常业务经营需要承接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江农机")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公司与长江农机草签|
| |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公司承接长江农机位于安徽省|
| |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内的一期厂房工程,工程|
| |建筑面积11342平米,工程合同价款约为452.58万元人民币。因 |
| |长江农机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实质|
| |控制企业,本次项目承接构成关联交易。 |
├──────┴────────────────────────────┤
| 收购兼并 |2008-12-02 |2492.8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8年12月1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 |
| |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长江汇众投资管理|
| |有限公司(下称:汇众投资)草签《股权转让协议》,汇众投资将|
| |所持有的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公司(下称:紧固件公司)100%股权|
| |资产出让给公司,以基准日2008年10月31日紧固件公司经评估的|
| |净资产值2492.80万元人民币为最终确定的转让价格。 |
├──────┴────────────────────────────┤
| 收购兼并 |2008-12-02 |9981.72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8年12月1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 |
| |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安徽长江精工控|
| |股有限公司(下称:精工控股)分别草签《股权转让协议》,精工|
| |集团及精工控股分别将所持有的安徽长江彩铝科技有限公司(下 |
| |称:长江彩铝)53.6%、46.4%股权资产出让给公司,以截止2008 |
| |年11月30日长江彩铝经审计的净资产值9981.72万元为依据,最 |
| |终确定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5350.20万元、4631.52万元。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8-11-26 |5180.89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考虑到公司全资拥有的绍兴县长江精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
| |:精工投资)已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 |
|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精工投资的相关事项进行调|
| |整,现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与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
| |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合|
| |法拥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精工投资全部股权资产出让给集团|
| |公司,最终确定以截止2008年10月31日精工投资经审计的资产净|
| |值5180.89万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 |
| |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8-11-26 |12899.86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8年11月24日与浙江精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与 |
| |公司有关联关系,下称:精工置业)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 |
| |公司将合法拥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
| |限公司(下称:绿筑住宅)100%股权资产出让给精工置业,最终确|
| |定以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经评估后绿筑住宅的净资产12899.86 |
| |万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 |
| |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8-11-26 |1890.12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出让控股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 |
| |重钢公司)股权资产:由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重钢公司已不再 |
| |从事钢结构等实际业务,根据公司与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
| |公司、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按照重钢公司2008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1890.12万元人 |
| |民币(未经审计)为依据分别向上述两公司出让持有的重钢公司75|
| |%、25%股权资产,金额分别为1417.59万元、472.53万元。 |
├──────┴────────────────────────────┤
| 重要合同 |2008-11-26 |14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 |
| |:轻钢公司)签署《钢结构施工协议》,轻钢公司拟承接公司实 |
| |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绍兴柯|
| |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的新建车间及附属工程的钢结构工程建|
| |设,工程合同价款约为140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收购兼并 |2008-11-04 |2415.9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收购香港东美|
| |资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25%股权资产,经 |
| |双方协商,该等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墙煌建材截止2008年9月30日 |
| |经审计的净资产8014.93万元为依据议定,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2|
| |415.90万元人民币。 |
├──────┴────────────────────────────┤
| 收购兼并 |2008-10-28 |362.30 | |
| ├───────┴────────┴───────────┤
| |项目简介: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 |本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精工科技")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精工科技将目|
| |前位于绍兴柯桥开发区鉴湖路北、小赭以西的柯西生活园区内面|
| |积为9661.2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 |
| | 因精工科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所控制的公司,|
| |故本公司与精工科技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评估机构资料显示:上述资产帐面价值为1,465,404.65|
| |元,评估价值为3,623,000.00元,增值率为147.24%。 |
| | 本次资产转让的定价原则为:按照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3,62|
| |3,000.00元(大写:叁佰陆拾贰万叁仟元整)进行。 |
| | 本次资产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3,623,000.00元(大写:叁|
| |佰陆拾贰万叁仟元整)。 |
├──────┴────────────────────────────┤
| 重要合同 |2008-08-22 |45899.52 | |
| ├───────┴────────┴───────────┤
| |项目简介: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深圳证券|
| |交易所签订了关于精工钢构承接深交所营运中心钢结构加工制作|
| |项目A标段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2008-YYZXHT-011|
| |),合同金额45,899.52万元人民币。深交所营运中心工程位于 |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由一栋245m高塔楼、160m×100m的抬升裙楼|
| |及地下室三大部分组成,抬升裙楼部分及与之相关的塔楼外框筒|
| |划分为A标段,用钢量约2.8万吨。该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华南市|
| |场成功开拓的又一重要标志,但对公司2008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
| |重大影响。 |
├──────┴────────────────────────────┤
| 重要合同 |2008-08-19 |45899.52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接营销部门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
| |公司已中标"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钢结构加工制作项目A标段|
| |"工程,中标价为45899.52万元。 |
├──────┴────────────────────────────┤
|购销商品或劳|2008-07-24 |110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
| |美建")因自身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工厂扩建工程,为了保 |
| |证工程的质量和建设进度,拟将该工程发包给浙江精工世纪建设|
|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建设")。根据上海美建与世纪建|
| |设于2008年7月19日签署的《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工厂扩建 |
| |工程合同》,世纪建设将承担上海美建工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安|
| |装工作,按照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双方暂定合同价款为|
| |1100万元人民币。因世纪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
|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前述工程分包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收购兼并 |2008-06-20 |5432.97 | |
| ├───────┴────────┴───────────┤
| |项目简介: |
| | 绍兴县长江精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绍兴精工)将其持有的|
| |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4.2%股权资产、浙江精工空间 |
| |特钢结构有限公司43.9%股权资产出让给公司,转让价格按照绍 |
| |兴精工在上述两家公司实际出资额确定,分别为人民币3658.90 |
| |万元、1774.07万元,合计5432.97万元人民币。 |
├──────┴────────────────────────────┤
| 收购兼并 |2008-03-08 |1395.24 | |
| ├───────┴────────┴───────────┤
| |项目简介: |
|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购买:根|
| |据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香港精工于2008年3 |
| |月5日与华盛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盛发展)草签《股权转 |
| |让协议》,香港精工以自有资金购买华盛发展合法持有、未带任|
| |何限制条件的中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87美 |
| |元,下称:中望香港)100%股权资产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 |
| |约定,2007年9月30日至交易完成前中望香港及其在各下属公司 |
| |中享有的未分配利润归收购人香港精工所有。经双方协商确定,|
| |以中望香港合法投资拥有的相关资产[截至交易双方草签的《股 |
| |权收购协议》之日,中望香港合法投资拥有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
| |程有限公司25%股权和龙凯建筑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
| |产为2303262美元,下称:龙凯建筑)100%股权;龙凯建筑合法投|
| |资拥有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15%股权、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 |
| |限公司25%股权、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25%股权、湖北|
| |精工楚天钢结构有限公司25%股权]按照年收益率25%计算确定成 |
| |交价格,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3952418美元。 |
├──────┴────────────────────────────┤
| 重要合同 |2007-12-25 |308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接营销部门通知,公司已取得世界最长的杭州湾跨海大|
| |桥海中平台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的 |
| |《中标通知书》(下称:通知书),公司中标价为3.08亿元。 |
| | 公司根据通知书相关要求,已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续谈判|
| |及签订承包合同事宜。 |
├──────┴────────────────────────────┤
| 重要合同 |2007-12-04 |85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 |
| |制的公司,下称:世纪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 |
| |将A11-A20共计6幢宿舍楼工程的建设发包给世纪建设,建筑面积|
| |约8500平方米,双方暂定合同价款为85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构 |
| |成关联交易。 |
├──────┴────────────────────────────┤
| 重要合同 |2007-10-31 |1361.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轻钢建筑”)因工程建设需要,拟将其承接的浙江金龙电机股|
| |份有限公司一期主厂房土建工程分包给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建设”)。根据轻钢建筑与世纪建设20|
| |07年10月26日草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轻钢建筑将其|
| |承接的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期主厂房建筑面积约60378.|
| |5平方米的土建工程分包给世纪建设,按照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 |
| |场价格,双方暂定合同价款为1361万元人民币。因世纪建设为公|
| |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前述|
| |工程分包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收购兼并 |2007-08-22 |662.65 | |
| ├───────┴────────┴───────────┤
| |项目简介: |
| |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精|
| |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精工)与Purple Tura (IV) Inves|
| |tments Limited(下称:卖方一)、American Buildings Cayman |
| |Incorporated(下称:卖方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通|
| |过香港精工继续购买卖方一所合法持有的Purple Cayman, Ltd.(|
| |注册资本为222美元,续加实收资本为1049.98万美元,下称:开|
| |曼公司)余下15%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股权资产、卖方二所合法持|
| |有的American Buildings Company Asia, L.P.(实收资本为1500|
| |万美元,下称:美建亚洲)30%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股权资产,收|
| |购价格分别为170.65万美元、492万美元,资金来源为香港精工 |
| |自有资金。本次购买的股权资产均不包含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
| |限公司、American Buildings Company (Asia) LDC的资产及权 |
| |益,卖方一、卖方二将按照约定在本次股权资产交易完成前对相|
| |关资产进行剥离。 |
| | 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
| |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977.35万美元的价格购买卖方一所|
| |持有的开曼公司85%的股权资产。此次香港精工股权资产购买完 |
| |成后,将提高公司对美建亚洲的控股比例。 |
| | 本次所有的股权资产过户工作均需在开曼群岛完成,其进程|
| |受当地法律和程序制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
| 重要合同 |2007-08-04 |185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浙 |
| |江绿筑)将委托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 |
| |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工程内容|
| |为浙江绿筑拟兴建的绿筑-水墨澜亭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等的 |
| |总包工程,以及超轻钢住宅体系的设计和制作的分包工程;交易|
| |各方已于2007年7月31日草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墨|
| |澜亭"工程施工合同》,预计合同价款分别为12000万元人民币、|
| |6500万元人民币,交易金额合计约18500万元人民币。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收购兼并 |2007-08-04 |977.35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
| |公司购买 Purple Tura (IV) Investments Limited 所合法持有|
| |的 Purple Cayman, Ltd.(注册资本为222美元,续加实收资本为|
| |1049.98万美元,下称:开曼公司)85%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股权 |
| |资产,本次购买的股权资产不包含开曼公司间接控股的诺派建筑|
| |材料(上海)有限公司、American Buildings Company (Asia) LD|
| |C的资产及权益,开曼公司将在本次股权资产交易完成前对相关 |
| |资产进行剥离,剥离后,开曼公司的净资产调整为1403万美元,|
| |其85%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约为1190万美元,做价977.35万美元出 |
| |让。 |
├──────┴────────────────────────────┤
|购销商品或劳|2007-06-20 |63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 |
| |:精工轻钢)承接绍兴县精工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钢结构部件加 |
| |工,加工价格为6300元/吨,合同总金额暂定为630.00万元。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收购兼并 |2007-05-11 |259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批准公司子公司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省绍|
| |兴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意受让位于绍|
| |兴市外环南路、小亭山东南地块,该地块面积86438平方米,用 |
| |途为居住,出让年限为70年(2006年12月21日-2076年12月20日) |
| |,出让金额为2.59亿元。 |
├──────┴────────────────────────────┤
| 对外投资 |2007-04-18 |6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出资600万美元在中国香港地区设立控股子公司-香|
| |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暂定名)。 |
├──────┴────────────────────────────┤
| 收购兼并 |2007-01-31 |4186.96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7年1月29日,公司与上海汉阳投资有限公司草签了《股 |
| |权转让协议》,汉阳投资同意将合法持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
| |湖北楚天钢结构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60%股权转让给公司 |
| |,以楚天钢构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人|
| |民币6978.27万元为准,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4186.96万元人|
| |民币。 |
├──────┴────────────────────────────┤
| 收购兼并 |2007-01-31 |7247.8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7年1月29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控 |
| |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建设)草签了|
| |《股权转让协议》,精工建设同意将合法持有、未带任何限制条|
| |件的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墙煌建材)75%股权转让给公 |
| |司,以墙煌建材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的公允市场价值人|
| |民币10625.60万元(含未分配利润961.87万元)为准,上述股权转|
| |让价格确定为7247.80万元人民币。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对外投资 |2007-01-25 |5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在广东省三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三水长江精工|
| |钢结构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实施50000吨华南重钢钢结构生产 |
| |基地项目,新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募集 |
| |资金专项账户拨付),其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另行决定。 |
├──────┴────────────────────────────┤
| 收购兼并 |2007-01-25 |51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与浙 |
| |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 |
|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下称:钢结构产业)草签了《股 |
| |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100万元(出资额)的价格受让|
| |钢结构产业合法持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
| |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下称:绿筑住宅)51%股权及相关|
| |的权利和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绿筑住宅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对外投资 |2006-12-28 |490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为了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与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
| |产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6日草签了《出资协议》,拟共同出|
| |资设立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绿筑房产注册资本金拟|
| |定1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将以自筹现金4900万元入股,占 |
| |注册资本金总额的49%,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以现 |
| |金5100万元入股,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1%,绿筑房产拟主要从 |
| |事新型钢结构系统住宅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上述共同出资事宜构|
| |成关联交易。 |
├──────┴────────────────────────────┤
|购销商品或劳|2006-10-30 |120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接杭州|
| |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控制的公司)2000吨|
| |建筑钢结构制作工程,并草签了《钢结构制作合同》,预计合同 |
| |价款为1200万元人民币。 |
├──────┴────────────────────────────┤
|购销商品或劳|2006-07-17 |1404.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承接安徽六安新皖西|
| |宾馆发展有限公司“新皖西宾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 |建筑面积为20280平方米,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404万元人民 |
| |币,并草签了《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
| | 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2006年上半年,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承|
| |接业务额127205.00万元,其中已签约工程额80609.24万元,已 |
| |中标但未签约工程额46595.76万元。 |
├──────┴────────────────────────────┤
|购销商品或劳|2006-05-30 |1635.50 |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承接尼日利亚拉各斯市 ROOFING OF THE HOLY GHOST ARENA|
| | 钢结构加工工程。该工程面积约为49万平方米,公司将为该工 |
| |程加工制作钢结构件,钢结构总量约1.5万吨。根据正式签署的 |
| |《加工协议》,工程合同额为1635.5万美元,6月底交货完毕。 |
├──────┴────────────────────────────┤
| 重要合同 |2006-05-30 |84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中标世界第一高塔-610米高的广州新电视塔B标钢结构制作 |
| |工程。该项目公司中标额8400万元,用钢量约1万吨。该项目的 |
| |相关合同将于近日正式签订。 |
├──────┴────────────────────────────┤
|购销商品或劳|2006-02-24 |370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
| |结构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钢构)拟承接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
| |1#楼及2#楼顶棚部分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建筑面积为325|
| |00平方米),并与发包方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草签了《 |
| |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
| |的工程合同价款为3700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购销商品或劳|2005-12-29 |394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
| |结构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钢构)拟承接中国轻纺城国际商务中心|
| |#3、#5楼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建筑面积为66000平方米) |
| |,并与发包方浙江精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草签了《建筑钢结构|
| |制作安装合同》,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3940万元人民币。上述|
| |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购销商品或劳|2005-12-14 |95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
| |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2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董事|
| |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装配车间工程建设的议案》、《关于承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
| |公司总装车间工程建设的议案》。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纺|
| |机分公司新建装配车间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工程价|
| |款预计为300万元人民币;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一期工 |
| |程总装车间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0627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650|
| |万元人民币。总金额预计为950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
| |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5-11-29 |4750.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5年11月26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精|
| |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功集团)草签了《出资额转让协议》,|
| |精功集团同意将合法持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绍兴县长江精工|
| |投资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将以4750万元人民币的 |
| |价格受让上述95%股权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银行借贷 |2005-07-08 |6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5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度|
| |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六安分行申请60|
| |00万元人民币贷款。其中,短期贷款4000万元(期限1年),中长 |
| |期贷款2000万元(期限4年)。上述贷款由公司控股母公司浙江精 |
| |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
| 对外投资 |2005-04-13 |118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180万元人民币投资入股六安市城市信用|
| |社,占该社扩股后总注册资本的9.83%,为该社第二大股东。该 |
| |社目前正积极筹备扩股及更名事宜,扩股后注册资本将达到1.2 |
| |亿元,名称拟变更为"六安市商业银行"。 |
├──────┴────────────────────────────┤
|购销商品或劳|2005-03-08 |726.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5年3 |
| |月6日召开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
| |承接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的议案,本次交易的标的为|
|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发|
| |展区内的液压车间钢结构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预计为13431 |
| |平方米,工程建设总金额预计为726.00万元。 |
├──────┴────────────────────────────┤
| 资产出售 |2005-03-01 |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安徽长江农业机械有限公司2005年2月25 |
| |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合同》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将农机业务|
| |对应的"长江"、"长福"牌商标及农业机械专利技术(拖拉机变速 |
| |箱、拖拉机传动箱、微型稻麦联合收割机外观设计专利及微型稻|
| |麦联合收割机实用新型专利)无偿转让给长江农机。 |
├──────┴────────────────────────────┤
| 收购兼并 |2005-03-01 |2459.03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5年2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 |
| |限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空间特|
| |钢将以2459.03万元人民币价格受让精功集团合法拥有的位于绍 |
| |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精功集团厂房和土|
| |地资产(厂房和地块之46年使用权分别按照673.83元/平方米和11|
| |万元/亩价格进行转让),包括:厂房总建筑面积17497.26平方米|
| |,土地使用权面积77580.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
| |9月14日)。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5-03-01 |0.26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5年2月25日,公司与自然人唐剑书、吴昊分别签署了《 |
| |出资额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长江农机31%、20%股|
| |权(即155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及一切相关权|
| |利、义务转让给唐剑书、吴昊,唐剑书、吴昊同意以1550万元、|
| |1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权及其有关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
├──────┴────────────────────────────┤
| 银行借贷 |2004-12-30 |280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六安分行申请的28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
| |金贷款于2004年12月27日已入公司银行帐户,此笔贷款由公司控|
| |股股东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 |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 |
├──────┴────────────────────────────┤
|购销商品或劳|2004-12-21 |1708.16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2003年承接的工程|
| |项目-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建设已经完工,经绍兴中 |
| |衡基建审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并出具有关审计报|
| |告,报告中审定工程总造价为17081575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 |
├──────┴────────────────────────────┤
| 资产出售 |2004-11-27 |3702.81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4年10月24日,公司与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就转让公司持有的六安长江酒店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签署了《 |
| |出资额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将持有的六安长江酒店发 |
| |展有限公司95%股权(计3702.81万元人民币出资额)及一切相关权|
| |利、义务以评估价值3702.81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精工钢构集团。 |
├──────┴────────────────────────────┤
|购销商品或劳|2004-11-27 |300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通过参与招投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 |
| |限公司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拟承接精工科技部分工程|
| |建设达成意向,此次拟承接的工程建设总金额约3,000万元人民币|
| |,工程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40,000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办公场 |
| |所、后勤设施等,预计工程建设完工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前。 |
├──────┴────────────────────────────┤
| 收购兼并 |2004-10-27 |1033.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根据2004年10月25日公司与(英国)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宜签|
| |署的《长江精工钢构之出资额转让协议》,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
| |将其持有的安徽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25%股权(计125万美元 |
| |的出资额)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按照长江精工钢构经审计净资 |
| |产计算,即1033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完成后,长江精工钢构法|
| |人资格将被依法注销。同时,公司拟在长江精工钢构原有业务、|
| |资产的基础上成立长江股份安徽钢结构分公司,负责相关业务、|
| |资产的运营和管理。 |
├──────┴────────────────────────────┤
|购销商品或劳|2004-10-27 |1985.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将向浙江精工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聚氨酯复合板生产线,根据精工钢构公司与精 |
| |工科技签署的《产品销售合同(草案)》,该生产线协议总售价为1|
| |,985万元(含税)。 |
├──────┴────────────────────────────┤
| 资产出售 |2004-09-16 | | |
| ├───────┴────────┴───────────┤
| |项目简介: |
|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周黎 |
| |明先生将其持有的精工钢构集团4.5%股权(1440万股)全部转让给|
| |方朝阳先生。各方于2004年9月1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 资产出售 |2004-09-16 | | |
| ├───────┴────────┴───────────┤
| |项目简介: |
| |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精工钢构集团”)通知,精工钢构集团第一大股东金良顺先生将其|
| |个人持有的精工钢构集团40%股权(12800万股),分别转让给精功 |
| |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合信投资有限公司、方朝阳先生; |
├──────┴────────────────────────────┤
| 对外投资 |2004-08-14 |368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4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4年度第六次董事 |
| |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徽六安长江酒店发展|
| |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的议案:同日,公司|
| |与浙江加佰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加佰利控股集团)签署了|
| |关于设立安徽六安长江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协议》,新公|
| |司由公司与加佰利控股集团共同出资约3874万元人民币设立。其|
| |中,公司将以拥有的原“皖西宾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
| |净值约3680万元入股(具体数据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准),占|
| |股份总数的95%。 |
├──────┴────────────────────────────┤
|购销商品或劳|2004-07-24 |38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拟承接绍兴中国|
| |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金额约380万元人民币厂房钢结构的 |
| |制作安装,该工程承接安排构成关联交易。 |
├──────┴────────────────────────────┤
| 对外投资 |2004-07-16 |1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联合建工精工钢构的其他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 |
| |司、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和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 |
| |资。2004年7月13日,北京建工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一届八次董 |
|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及变更企业名称的相关事项,拟将建工|
| |精工钢构的注册资本金由718万美元增加至1200万美元,名称变 |
| |更为“北京三杰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
| |对建工精工钢构增资40.2万美元,总出资增至100万美元,占注 |
| |册资本金的8.34%。 |
├──────┴────────────────────────────┤
| 对外投资 |2004-07-16 |18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 |相关事项: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 |
| |人民币,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90%,长江精工钢 |
| |构出资2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10%。 |
├──────┴────────────────────────────┤
| 资产出售 |2004-07-16 |2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安徽六安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精工轻钢建筑|
| |工程有限公司10%股权(即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钱卫军( |
| |公司副总经理)。 |
├──────┴────────────────────────────┤
| 对外投资 |2004-07-16 |1419.30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4年7月13日公司与龙凯建筑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
| |关于设立精工重钢公司出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
| |立精工重钢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228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1|
| |71万美元(以1:8.3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419.30万元),占全部 |
| |注册资本的75%。 |
├──────┴────────────────────────────┤
| 收购兼并 |2004-07-16 |59.8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
| |的北京建工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8.33%股权转让给公司。2004年7|
| |月13日,公司与精工钢构集团签署了关于受让建工精工钢构8.33|
| |%股权的《出资额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以59.8万美元(以|
| |1:8.3计算,折合人民币约496.34万元)的价格受让精工钢构集 |
| |团持有的建工精工钢构8.33%股权(即59.8万美元的出资额)。 |
├──────┴────────────────────────────┤
| 股权转让 |2003-12-17 |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股东六安手扶拖拉机厂于2003年06月18日与浙江精工钢|
| |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托管协|
| |议》。协议约定,六拖厂将其持有的公司55.545%国家股股权(计|
| |61099488股)转让给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 |
| |权转让完成后,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公司55.5|
| |45%国家股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六拖厂持有公司6.172%股|
| |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 | 2003年12月17日公告,上述股权转让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 |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的批准,尚需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会批准。 |
| | 2004年3月9日公告,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同意对本公司除收|
| |购人协议收购 |
| |的55.545%以外的部分进行要约收购,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
| |约收购流通股 |
| |4000万股,价格8.18元/股,占总股本36.36%;本次要约收购法 |
| |人股211.168万 |
| |股,价格2.5645元/股,占总股本1.92%,收购的资金总额为33261.|
| |54万元。本次 |
| |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为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含公告当日)起的|
| |30个自然日。 |
| | 2004年4月9日公告,至2004年4月7日要约收购期满,根据预|
| |受要约结果, |
| |本公司股东三家法人股股东接受精工钢构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
| |其中安徽强力 |
| |新型模具总厂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为659900股,占总股本0.60%;六|
| |安市精工齿轮 |
| |总厂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为659900股,占总股本0.60%;六安市龙兴|
| |工业公司预受 |
| |要约股份数量为461930股,占总股本0.42%。合计预受要约股份 |
| |数量为1781730 |
| |股,占公司总股本1.62%。精工钢构集团将尽快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 |
| |公司上海分公司履行有关义务,将六安手扶拖拉机厂所持有的本|
| |公司61099488 |
| |股国家股以及前述三家法人股股东所持有本公司1781730 股股份|
| |过户给精工钢 |
| |构集团。 |
├──────┴────────────────────────────┤
| 收购兼并 |2003-09-30 |8969.03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公司于2003年9月26日与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
|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之出资额转让协议》,公司出资人民|
| |币8969.03万元受让钢构集团持有的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49%|
| |的股权,此次交易价格依据以精工钢构截止2003年8月31日的经 |
| |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依据,同时采取适当溢价来确定股权转让价。|
| | 此次交易属重大资产收购且构成关联交易,尚需经中国证券|
|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将会在报批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召开|
| |股东大会对此次交易进行审议。 |
└──────┴────────────────────────────┘
【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
| 截止日期 |2009-06-30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1 |浙江精工建设产业|向上市公司提供|母公司(控股| 574.44| 0.68%|
| |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 |股东或大股东| | |
| | | |) | | |
└─┴────────┴───────┴──────┴────┴────┘
【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10-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
| |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集团)通知,精工集团于2009年10|
| |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
| |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 |
| |总股本约8.70%)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作出质押,|
| |质押期限自2009年10月13日起一年。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5-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 |
| |工集团)通知,精工集团于200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无|
| |限售流通股1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3.7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 |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作出质押,质押期限自2009年4月27日起两 |
| |年。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4-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
| |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
| |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
| |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4,750,000股向中|
|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作出质押,质押期限自2008年7月18 |
| |日起一年。 |
| | 截止2008年7月21日,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 |
| |份总数为122,887,864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35.62%。 |
| | 2009年4月8日公告,公司接控股股东精工建设通知,获悉精工 |
| |建设已于2009年4月3日解除了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 |分行(下称:绍兴分行)的公司4475万股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日,|
| |精工建设又办理了该笔股票质押给绍兴分行的续押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2-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
| |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 |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
|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向华夏银行 |
| |杭州之江支行作出质押,质押期限自2007年3月20日起一年。 |
| | 2008年3月20日公告,公司获悉控股股东精工集团已于2008年3 |
| |月14日解除了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公司|
| |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精工集团于同日办理了该笔股|
| |票的续押手续。 |
| | 截止2008年3月19日,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股份总数为1000万 |
| |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4.35%。 |
| | 2009年2月12日公告,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 |
| |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集团)通知,|
| |获悉精工集团已于2009年2月10日解除了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公司1500万股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日,精|
| |工集团又办理了该笔股票的续押手续。 |
| | 截止2009年2月12日,精工集团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59750000 |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12-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
| |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
| |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
| |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3,137,864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绍兴分行作出|
| |质押,质押期限自2008年7月18日起一年。 |
| | 截止2008年7月21日,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 |
| |份总数为122,887,864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35.62%。 |
| |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精工建设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通知,精工建设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分行的63137864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已办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 |,登记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
| | 截止2008年12月22日,精工建设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59750000|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4-11-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股东六安手扶拖拉机厂持有的公司6788832股国家股(占公|
| |司股份总额的6.172%)中的1860000股因延付工程款和合同纠纷被六|
|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并于2004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 |
└────┴─────────────────────────────┘
【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9-03-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安 |
| |徽长江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江紧固件)通知,长江紧固件|
| |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
| |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长江紧|
| |固件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
| | 根据相关规定,长江紧固件自获得该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
| |,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
└────┴─────────────────────────────┘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9-02-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
| |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公司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
| |,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含2008年)。 |
|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该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
| |税享受10%的优惠,即按15%的比例征收。 |
└────┴─────────────────────────────┘
【政策优惠】
┌────┬─────┬──────┬──┬───────┬─────┐
|公告日期|2008-10-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近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 |精工钢构")通知,浙江精工钢构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 |
| |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
| |浙科发高[2008]250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
| |(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浙江精工钢构被认定为2008|
| |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 年。 |
| |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精工钢构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 |
| |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
| |征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