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 009
☆公司大事☆ ◇600516 方大炭素 更新日期:2009-11-17◇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09-11-17】
刊登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方大炭素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于2008年11月15日发布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现就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实施情况
2008年11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以个人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8%。拟在公告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截至2009年11月14日,方威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
二、增持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09年7月13日, 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2009年7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日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方威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40,000股转增后变更为1,0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
本次增持计划中,方威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方威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公司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
日前,公司接审计机构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知,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确认。
此前"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继和履行。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2009-11-10】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30%股权(评估价值为1226.54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以评估值为准。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2009-10-31】
刊登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2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辽宁方大)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公司1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再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3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辽宁方大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6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
【2009-10-28】
公布2009年三季报
方大炭素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194元,稀释每股收益0.1194元,每股收益(扣除)0.0606元,每股净资产2.0649元,净资产收益率5.78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7481906.51元,营业收入1533774142.4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2729297.4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41198425.28元。
【2009-10-24】
刊登限售流通股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流通股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2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方大集团)将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公司46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又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8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6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0%。
【2009-10-14】
刊登控股子公司莱河矿业扩建40万吨铁精矿粉工程的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扩建40万吨铁精矿粉工程的议案:该工程总投资为6334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2009-09-11】
刊登开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举办公司治理说明会公告
方大炭素开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举办公司治理说明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开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chinairm.p5w.net/ssgs/index.jsp?code=600516。
公司将于2009年9月15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举行公司治理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公司投资关系互动平台或"甘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gansu/)参与。
【2009-09-03】
刊登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告
方大炭素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河)有关函,李亚峰因工作原因离职,中国银河委派郑炜接替李亚峰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邹维刚、郑炜。
【2009-08-26】
公布2009年半年报
方大炭素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226元,稀释每股收益0.2226元,每股收益(扣除)0.1234元,每股净资产4.1047元,净资产收益率5.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8910269.2元,营业收入1015076323.2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2387787.6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25122625.89元。
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1000万元授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抚顺市商业银行东洲支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市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87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2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44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关于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王志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陆庆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审议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9-07-08】
刊登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方大炭素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派2.46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转增10股派2.214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09年7月1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9年7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2日
实施上述方案后,按新股本1279077898股摊薄计算的200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30元。
【2009-07-02】
刊登签订订货合同公告
方大炭素签订订货合同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首批《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碳堆内构件设备订货合同》,合同总金额2800万元人民币,2011年开始供货,2011年12月31日前该合同全部交货完毕。
【2009-07-01】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向九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114864729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即将期满,将于2009年7月6日起上市流通。
【2009-06-24】
刊登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等。
【2009-06-23】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方大炭素召开股东大会。
【2009-06-15】
于2009年7月第一个交易日调入沪深300指数样本股
方大炭素于2009年7月第一个交易日调入沪深300指数样本股。
【2009-06-10】
刊登新增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股东大会新增提案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公司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定于2009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它事项不变(原四届二次董事会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继续有效)。
【2009-06-02】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09年6月23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2009-05-14】
刊登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方大炭素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09年5月13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将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09-05-12】
刊登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
方大炭素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副总经理变更的议案:由于工作变动,党锡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罗文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同意公司为控股35.39%的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7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5%。除本次为成都蓉光提供1700万元担保外,公司以前累计为成都蓉光提供担保2500万元,累计为成都蓉光提供担保42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经营管理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219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自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可行权日以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行权价格、行权条件和行权比例购买公司普通股股票的权利。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190万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生效时公司股本总额63953.89万股的3.424%),其中2090万份期权在授权日授予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13.92元;其余10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给可能授予的激励对象。如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内没有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激励对象,或者向预留激励对象授予的期权总数没有达到100万份,则剩余部分的预留期权自动注销。股票期权激励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60个月。股票期权激励部分,在股票期权授权日12个月后开始行权,追加授权期权的激励对象在授予期权12个月后开始行权。
公司因实施本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业绩条件:1)激励对象申请行权的前一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孰低者不低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200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007年-2008年净利润的平均数的110%;201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007年-2008年净利润的平均数的120%;2011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007年-2008年净利润的平均数的130%;2012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007年-2008年净利润的平均数的140%。3)股票期权行权时,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15元/股。
本议案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2009-04-28】
公布2009年一季报
方大炭素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639元,稀释每股收益0.0639元,每股收益(扣除)0.0604元,每股净资产4.1909元,净资产收益率1.5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8644220.8元,营业收入437048610.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846092.6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80237815.38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009-03-11】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等事项。
【2009-03-10】
刊登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33113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方大集团)于2009年3月4日将其持有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沈阳分行)的8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将7000万股限售流通股继续质押给沈阳分行,并于2009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1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6%)。
【2009-02-2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煅后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钢材代销协议、购销合同的议案。
【2009-02-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方大炭素召开股东大会。
【2009-02-24】
刊登2008年年报补充公告
方大炭素2008年年报补充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在相关媒体披露了公司2008年年报及其摘要,公司现对其中(八)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公告"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2009-01-23】
公布2008年年报
方大炭素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9525元,稀释每股收益0.9525元,每股收益(扣除)0.7217元,每股净资产4.13元,净资产收益率20.6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13182746.48元,营业收入3342698114.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45310680.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38952604.42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8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13,359,950.16元,根据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335,995.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550,078.37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574,033.51元。
2008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310,680.80元,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523,974,685.78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57,326,581.45元,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利2.46元(含税)。200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的会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需支付审计费用50万元,该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8年审计服务。
六、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八、补充审议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钢材代销协议的议案
2008年3月5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签订了钢材代销协议。截止2008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与乌钢共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6.2万吨,合同金额30,226万元,实际采购60,849.76吨,采购金额303,358,917.79元。北京方大预先收到客户预付钢材款后再向乌钢采购钢材,由于时间顺序的差异,北京方大与客户签订的钢材销售数量要大于北京方大与乌钢签订的钢材采购数量,待北京方大将与客户签订的钢材合同执行完毕后,北京方大不再代销乌钢钢材。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九、补充审议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2008年10月11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河矿业")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签订了铁精矿粉购销合同。合同数量为12万吨,合同金额12000万元。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莱河矿业累计向乌钢销售铁精矿粉36,441.16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896,968.95元。上述购销合同执行完毕后莱河矿业不再向乌钢销售铁精矿粉。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十、关于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煅后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十一、关于任免高管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陆庆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启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存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三、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十五、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煅后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及以上第八、九项议案。
以上一、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和事项须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日期另行通知。
【2009-01-1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及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12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选举闫奎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富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同意公司与抚顺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筹建阶段,下称:方大高新)追加投资,使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其中公司追加投资1000万元,累计投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方大高新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同意公司为控股52.11%的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5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0%。除本次为合肥炭素提供1000万元担保外,公司以前累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2500万元,累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3500万元。
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市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7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聘任舒文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陈立勤先生、陆庆本先生、张天军先生、党锡江先生、王志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启军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
聘任马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华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选举周丽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009-01-1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方大炭素召开股东大会。
【2009-01-08】
刊登2008年度净利润与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相比预增100%以上公告
方大炭素200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与追溯调整后的上年同期(251504653.94元)相比增长100%以上,与追溯调整前的上年同期(102163061.44元)相比增长400%以上。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08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业绩预增的原因
1、公司加强生产管理,抓住市场机遇,主要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生产经营业绩比上年同期有较大提高。
2、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完成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自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编制2008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将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自合并报表期初起纳入了公司合并范围,增强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009-01-07】
刊登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方大炭素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公司于2008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09年1月4日,公司已经按照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将上述资金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08-12-26】
刊登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113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方大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贷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18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
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有关函,因公司原保荐代表人李辉离职,银河证券现委派邹维刚、李亚峰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持续督导工作。
【2008-12-24】
刊登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方大炭素2008年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告如下:2008年4月到11月末发生各类钢材采购额为232618072.91元,向关联方销售铁精矿粉的销售额为13253667.40元(均不含税)。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1日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闫奎兴先生、李富德先生、何忠华先生、陶霖先生、黄成仁先生、唐贵林先生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高新才先生、孙庆先生、郭田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推荐周丽宏女士、金雪小姐、芦璐小姐3 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常委会选举,谢鹏洲先生和苟艳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通过关于任免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陶霖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黄成仁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聘任舒文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唐贵林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由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启军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
赵文霞女士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马华东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三、同意公司拟投资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该基金总规模陆拾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投资人民币9500万元,首次出资额为认缴出资额的10%,即人民币950万元。
四、补充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月12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事项。
【2008-11-1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8-11-17】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方大炭素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时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516 方大投票 2 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9、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008-11-15】
刊登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方大炭素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实际控制人方威(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113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通知,其于2008年11月14日以个人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
方威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含本次增持部分);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8-11-01】
刊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决议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7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的10%,期限不超过6 个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上述款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 年11 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516 方大投票 2 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9、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008-10-28】
公布2008年三季报
方大炭素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8元,每股净资产4.1046元,净资产收益率17.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34731365.83元,营业收入2172851295.9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50095419.4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25034393.68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及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08-10-15】
刊登2008年第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方大炭素2008年第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业绩快报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有可能与最终核算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单位:元
2008年1-9月 2007年1-9月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206,035,396.01 1,330,492,542.99
营业利润 621,923,065.19 204,434,345.38
利润总额 649,417,074.34 247,027,462.17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449,589,245.88 164,480,981.20
基本每股收益 0.80 0.31
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 17.11 17.19
2008年9月30日 2007年9月30日
调整后
总资产 5,589,034,379.33 3,165,074,899.9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627,245,746.08 956,831,957.25
每股净资产 4.11 1.82
经营业绩简要说明
1、炭素制品销量增加、售价上涨,公司炭素生产经营业绩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高。
2、2008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增强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008-10-08】
刊登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113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方大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16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
【2008-09-10】
刊登签订技术研究合同公告
方大炭素签订技术研究合同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华能山东石岛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碳堆内构件制造技术研究合同》,委托公司研究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碳堆内构件关键技术,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2008-08-27】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52.11%的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的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4700万元,除本次为合肥炭素提供500万元担保外,公司前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2000万元,累计为合肥炭素提供担保2500万元。
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113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方大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日为2008年8月15日。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1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
【2008-08-22】
公布2008年半年报
方大炭素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5288元,每股收益(扣除)0.503元,每股净资产2.42元,净资产收益率21.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63899737.02元,营业收入1533160422.3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7424158.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68749098.48元。
【2008-07-25】
刊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方大炭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08-07-23】
刊登关于延期披露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方大炭素关于延期披露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我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时间为2008年7月25日,由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原因,2008年半年度报告不能按期报出,现将披露时间延期至2008年8月22日。
【2008-07-18】
刊登关于向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签订三方存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为:
1、公司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银行按月向方大炭素出具对帐单,并抄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5%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本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71号文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额110935万元。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满足市场对高炉炭砖的需求,公司以自筹资金对20000吨高炉炭砖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截止2008年6月30日,预先投入高炉炭砖项目53,632,792.67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3,632,792.67元。
三、关于向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500万元,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一年。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4200万元,除本次为成都蓉光提供2500万元担保外,公司还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700万元的担保,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市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2008-07-08】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股份变动报告书
方大炭素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股份变动报告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分两次进行,第二次向九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共计114864729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98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9350000.00元。公司于2008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限售期为自2008年7月4日起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7月4日。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31,134,220 63.11 445,998,949 69.74
其中:本次发行股份 - - 114,864,729 17.9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93,540,000 36.89 193,540,000 30.26
合计 524,674,220 100 639,538,949 100
【2008-07-04】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方大炭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为控股52.11%的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31700万元,除本次为合肥炭素提供2000万元担保外,公司还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700万元担保,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
【2008-07-03】
刊登向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方大炭素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设立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贰仟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关于兰州海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兰州海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诚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主要经营建筑施工、工业炉窑、木制品加工制做等业务。本公司持有海诚公司60%的股权,白明先生持有海诚公司40%的股权,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公司受让白明先生所持有的海诚公司40%的股权,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9.79万元。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海诚公司总资产为4308万元,负债总额为3390万元。
三、关于向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2000万元。
【2008-06-10】
刊登预计08年1-6月实现净利润约为27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0%以上公告
方大炭素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1-6月实现净利润约为271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0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43180094.74元),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业绩预增原因
1、由于受产品销量增加、部分技改项目投产增效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绩比上年同期有较大提高。
2、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所持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97.99%的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24,674,220股)的事项完成后,盈利能力很强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大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008-05-31】
刊登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113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1%,下称:方大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2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日为2008年5月22日。截止目前,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10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
【2008-05-30】
刊登关于向地震灾区捐款的公告
方大炭素关于向地震灾区捐款的公告
截止2008年5月29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累计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390万元(含员工捐款20.7万元)。另,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在本次抗震救灾中已累计捐款1100万元。
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均未受到本次地震影响,生产经营正常。
【2008-05-16】
刊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方大炭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辽宁方大”)定向发行124674220股A股股票,购买辽宁方大持有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97.99%股权,股票发行价格为9.67元/股。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已于2008年5月12日完成;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的登记手续。辽宁方大本次认购股份及所持公司其他股份限售期均为自2008年5月15日起36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6,460,000 51.62% 331,134,220 63.11%
其中:本次发行股份 - - 124,674,220 23.7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93,540,000 48.38% 193,540,000 36.89%
合计 400,000,000 100% 524,674,220 100%
【2008-04-29】
刊登非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方大炭素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4,332.5780万股。并且,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77号)核准公司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发行124,674,220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以《关于核准豁免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78号)同意豁免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持124,674,22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3.11%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08-04-25】
公布2008年一季报
方大炭素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202元,每股收益(扣除)0.1096元,每股净资产1.85元,净资产收益率6.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3835312.09元,营业收入431264237.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088020.3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38735492.54元。
【2008-03-21】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获得证监会通过公告
方大炭素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获得审核委员会通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08年3月20日分别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通知后另行公告。
【2008-03-20】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方大炭素因重要事项未公告,3月20日全天停牌。
【2008-03-19】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方大炭素因重要事项未公告,3月19日全天停牌。
【2008-03-18】
刊登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方大炭素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定于2008年3月20日召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18日起停牌,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并公告后复牌。
【2008-03-13】
刊登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0646万股,占总股本的51.62%,下称:方大集团)于2008年3月10日将其持有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沈阳分行)的公司8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同时将该等股份继续质押给沈阳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2008-03-06】
刊登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4日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2,163,061.4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6,302,252.60元,每股净资产为1.7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符合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公告
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2,163,061.4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6,302,252.60元,每股净资产为1.73元。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已获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6日停牌一天,自2008年3月7日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方大"变更为"方大炭素",股票代码(600516)保持不变。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2008-03-05】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3月5日全天停牌。
【2008-02-29】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方大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
二、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8-02-2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方大召开股东大会。
【2008-02-01】
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ST方大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77万股将于2008年2月13日起上市流通。
【2008-01-24】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554元,每股收益(扣除)0.2408元,每股净资产1.73元,净资产收益率14.7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6302252.6元,营业收入1665740327.0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2163061.4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92110333.85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三、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公司拟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需支付审计费45万元。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
定于2008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部分原任董事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科技",现更名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公告如下:
一、违规事实
1、2005年,海龙科技通过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存款质押等形式,为大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炭集团")提供资金,金额29573万元,均达到了应披露关联交易的标准,海龙科技在上述事项发生时未按规定进行临时公告,有3项发生在2005年上半年,也未在2005年中期报告中按规定披露,只在2005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04年海龙科技对外担保25997万元及美元130万元,为大股东兰炭集团等关联方担保4000万元,上述事项达到了应披露关联交易标准,海龙科技未进行临时公告,有6项担保发生在2004年上半年,海龙科技在2004年中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只是在2004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
二、处罚决定
中国证监会对海龙科技处以罚款三十万元;分别对海龙科技时任董事长谢信跃,副董事长杨立新处以警告及罚款五万元;分别对海龙科技时任董事长任银光、海龙科技时任董事何世荣、张耀宗、邓广星、王军,独立董事田中禾、宋华、翁雪鹤处以警告。
【2008-01-04】
刊登向控股股东借款作为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公告
ST方大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公司以此5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兰州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0000万元,用于预付公司原料款,方大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为该笔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
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6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2%,下称:方大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兰州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日为2007年12月21日。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累计质押9000万股公司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
【2007-12-17】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07-12-03】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07-11-2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方大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2日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等议案。
【2007-11-2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方大召开股东大会。
【2007-11-19】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1-07】
刊登改选独立董事公告
ST方大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沈阳国盛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650万元。
二、通过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田中禾和翁雪鹤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孙庆和王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丁春杰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黄成仁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1月22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7-11-05】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07-11-01】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在2007年10月29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得知均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0-31】
公布2007年三季报
ST方大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9元,稀释每股收益0.19元,每股收益(扣除)0.183元,每股净资产1.646元,净资产收益率11.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3215230.22元,营业收入1088308306.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6015853.8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58391804.56元。
【2007-10-22】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0-15】
刊登股票异动及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在2007年10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
经征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前三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为7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2547万元(上年同期未按新会计准则调整的净利润为-49471608.48元)。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业绩预增原因
公司加强管理,抓住市场机遇,扩大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
【2007-10-10】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方大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9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签署《资产认购股份意向书》及《资产认购股份补充意向书》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八、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2007-10-09】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方大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516 方大投票 23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ST方大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元
ST方大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元
ST方大 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元
ST方大 4 发行方式 4元
ST方大 5 发行数量 5元
ST方大 6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6元
ST方大 7 锁定期安排 7元
ST方大 8 上市地点 8元
ST方大 9 发行价格 9元
ST方大 10 定价依据 10元
ST方大 11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1元
ST方大 1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12元
ST方大 13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13元
ST方大 14 关于签署《资产认购股份意向书》及《《资产
认购股份补充意向书》》的议案 14元
ST方大 1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5元
ST方大 16 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的议案 16元
ST方大 17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7元
ST方大 18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元
ST方大 1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9元
ST方大 2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元
ST方大 21 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2007-10-08】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除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07-09-27】
刊登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公告
ST方大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07年10月9日14: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516",投票简称为"方大投票"。
【2007-09-20】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在2007年9月17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得知均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7-09-17】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除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3日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的结果,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约为16000万股-26800万股(含26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62%的股权,下称:辽宁方大)拟以所持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97.99%的股权(资产评估结果为1205599708.82元,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认购不超过124674220股股份,认购价格为9.67元/股,差额部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辽宁方大以外的不超过九家机构投资者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不低于9.67元/股;募集资金数量上限不超过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110935万元。
公司据此于2007年9月10日与辽宁方大签订《资产认购股份补充意向书》,并对关联交易报告作相应补充。
二、通过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辽宁方大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批准有关审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0月9日14: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516";投票简称为"方大投票"。
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62%的股权,下称:辽宁方大)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约定,由公司收购辽宁方大、方威分别持有的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00万元,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下称:北京方大)40%、15%的股权,以2007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北京方大净资产评估值68029866.56元为基础,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2720万元、102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方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516 方大投票 23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ST方大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元
ST方大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元
ST方大 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元
ST方大 4 发行方式 4元
ST方大 5 发行数量 5元
ST方大 6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6元
ST方大 7 锁定期安排 7元
ST方大 8 上市地点 8元
ST方大 9 发行价格 9元
ST方大 10 定价依据 10元
ST方大 11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1元
ST方大 1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12元
ST方大 13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13元
ST方大 14 关于签署《资产认购股份意向书》及《《资产
认购股份补充意向书》》的议案 14元
ST方大 1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5元
ST方大 16 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的议案 16元
ST方大 17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7元
ST方大 18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元
ST方大 1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9元
ST方大 2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元
ST方大 21 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21元
ST方大 2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辽宁方大免于
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的议案 22元
ST方大 23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 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T方大"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16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议个案拟投反对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16 买入 1元 2股
3、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议案拟投弃权票,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16 买入 1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表决为准。进行网络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09-14】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9月14日全天停牌。
【2007-09-13】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9月13日全天停牌。
【2007-09-12】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9月12日全天停牌。
【2007-09-03】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除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8-24】
刊登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2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数量约为16000万股-26800万股(含268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8.71元/股。
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辽宁方大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62%的股权,下称:方大集团)签署《资产认购意向书》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方大集团于2007年8月21日签订了资产认购合同,方大集团拟以其所持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98万元)97.99%的股权(价格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净值确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总额的51.62%,差额部分辽宁方大用现金补足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
四、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2007-08-23】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今起停牌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8月23日全天停牌。自8月24日起连续停牌。
【2007-08-22】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8月22日全天停牌。
【2007-08-21】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8月21日全天停牌。
【2007-08-20】
公布2007年半年报及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ST方大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08元,稀释每股收益0.108元,每股收益(扣除)0.1011元,每股净资产1.56元,净资产收益率6.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0424869.24元,营业收入679842787.4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180094.7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25556045.42元。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近期有重要事项待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公布,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8月20日起临时停牌,待相关信息披露后按规定复牌。
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6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7-08-09】
刊登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公告
ST方大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8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咨询电话为0931-6239219;传真为0931-6239221;网址为www.fangdatansu.com;电子邮箱为mj205@126.com。
【2007-08-06】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7-23】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7-10】
刊登复牌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炉炭砖生产线项目和关于对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时,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行过了讨论,但是,鉴于证券监管部门对原海龙科技的立案调查尚未终结及其他事项,公司目前并不具备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7月10日起复牌。
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9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拟投入3.57亿元人民币筹建高炉炭砖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同意公司对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原投资13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5%)追加2925万元投资,追加投资后,公司共投资3060万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07-07-09】
刊登重要事项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ST方大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有重要事项待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公布,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7月9日起临时停牌,待相关信息披露后按规定复牌。
【2007-06-30】
刊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
ST方大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07-06-25】
刊登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近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经书面函证,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6-11】
刊登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ST方大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股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经书面函证,除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5-28】
刊登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告,停牌一天
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告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9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方大",股票代码及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5%)均保持不变。
股价大幅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近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经问询,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5-25】
刊登更正公告,另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更正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部分数据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详见2007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另,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今日停牌。
【2007-05-17】
刊登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ST方大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5日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龙德炭素)诉讼事项:龙德炭素因借款纠纷被青岛黄岛农村合作银行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青岛中院)提起诉讼,借款金额530万元,该案将于2007年6月7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青岛中院起诉龙德炭素,涉及金额410万元,青岛中院审理后作出了(2006)青民一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龙德炭素提起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青岛中院已于2007年4月9日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该案正在执行中。
【2007-05-0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方大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三、选举黄成仁、高新才分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2007-04-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方大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24】
公布2007年一季报
*ST方大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28元,每股收益(扣除)0.028元,每股净资产1.48元,净资产收益率1.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364240.23元,主营业务收入297267070.42元,净利润11116268.06元,股东权益593492218.74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二、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通过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04-19】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方大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三、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7-04-1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方大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14】
刊登对外担保事项公告
*ST方大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8497.82万元。其中:为甘肃万轩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94.77万元;为甘肃省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03.05万元;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交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上述担保继续履行。
二、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8529.8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邓广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宋华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提名黄成仁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高新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聘任马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文霞为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30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7-04-11】
刊登更正公告
*ST方大更正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0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对"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应表述为"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达到15%",特此更正。
【2007-04-10】
刊登澄清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澄清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为澄清有关事项,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07年4月5日起临时停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近期曾就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行了咨询和前期准备,并与有权部门进行了初步沟通。但是,鉴于证券监管部门对原海龙科技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立案调查尚未终结及其他事项,公司目前并不具备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亦未就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审议。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4月10日复牌。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2007-04-09】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4月9日全天停牌。
【2007-04-06】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因重要事项未公告,4月6日全天停牌。
【2007-04-05】
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停牌一天
*ST方大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有重要事项有待进一步论证,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4月5日起临时停牌,待相关信息披露后按规定复牌。
【2007-03-3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方大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方威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何忠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007-03-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方大召开股东大会。
【2007-03-27】
公布2006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0539元,每股收益(扣除)0.040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53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402元,每股净资产2.79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2.79元,净资产收益率1.9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030967.8元,主营业务收入474088297.95元,净利润10771814.79元,股东权益557602103.31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3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及三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三、通过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18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实业)的控股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下称:国贸公司)采购原材料,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为4802.05万元,预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5000万元;公司向方大实业租赁资产,预计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120万元。
公司于2006年12月与国贸公司签订了《原料采购合同》。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与方大实业签订资产租赁协议。
【2007-03-13】
刊登董事长变更公告
*ST方大董事会决议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2日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方威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选举闫奎兴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二、通过提名何忠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3月30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7-03-02】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方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2-2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ST方大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部分董、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6日召开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选举李金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