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 005
☆股本股改☆ ◇600519 贵州茅台 更新日期:2009-10-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94380.00| 94380.00| 94380.00| 94380.00|
|流通A股 | 94380.00| 94380.00| 94380.00| 94380.00|
|实际流通A股 | 94380.00| 45512.10| 40793.10| 30231.80|
|限售的流通股 | -| 48867.90| 53586.90| 64148.20|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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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5| 94380.00| 94380.00| 94380.0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5-26| 94380.00| 94380.00| 45512.1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5-25| 94380.00| 94380.00| 40793.10|有限售条件流通|
| | | | |股上市 |
|2006-05-25| 94380.00| 94380.00| 30231.80|股权分置 |
|2005-08-08| 47190.00| 13496.34| 13496.34|送转股 |
|2004-07-02| 39325.00| 11246.95| 11246.95|送转股 |
|2004-06-30| 39325.00| 11246.95| 8651.50|送转股 |
|2003-07-14| 30250.00| 8651.50| 8651.50|送转股 |
|2002-07-25| 27500.00| 7865.00| 7865.00|送转股 |
|2001-08-27| 25000.00| 7150.00| 7150.00|新股上市 |
|2001-07-31| 25000.00| 715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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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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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贵州茅台|48867.90|2009-05-25|48867.90| |
| |酒厂有限责任| | | | |
| |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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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以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10转10后股本为基数,流通股东每10股实获20.66
元现金(含税)[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10派5.91元及非流通股股东转送的红利]和流
通股东每10股获得1.2股及16份行权价为30.3元的欧式认沽权证,权证上市日:5月30
日。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9438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9438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6992.68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30231.8
限售流通股(万股): 64148.2
保荐机构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4-0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4-25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4-26 至 2006-05-0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6-05-10 至 2006-05-12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5-12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3-08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4-17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4-26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5-25 现金发放日 2006-05-29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456.52| 赞成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293.58| 赞成 |
|FORTIS BANK SA-NV | 283.9| 赞成 |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69.19| 赞成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262.7| 赞成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254.59|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237.31| 赞成 |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35| 赞成 |
|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 224.97| 赞成 |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216.03|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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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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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 | 30523.63| 58305.9| 123.56|
|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 | 1887.6| 3478.81| 7.37|
|贵州省轻纺集体工业联社 | 283.14| 521.82| 1.11|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272.53| 502.27| 1.06|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 181.69| 334.85| 0.71|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 181.69| 334.85| 0.71|
|深圳市盈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81.69| 334.85| 0.71|
|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 | 181.69| 334.85| 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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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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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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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盈信创业投资股份有|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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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自2006年度起的未来三年里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0%的分配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61.71
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61.71
(3) 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增加为943,800,000股,流通股股份数增加为269,926,800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总水平为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2.46股对价,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公司以转增后的总股本943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5.91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股利全部执行给流通股股东,则每10股流通股股份实际得到20.66元现金(含税)。按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每股59元的转增除权后价格29.50元计算,上述现金对价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0.5股的对价。
2、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转增后流通股股本26992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2股股份。
3、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转增后流通股股本26992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转增后股本每10股无偿派发16份存续期限为12个月,行权比例为4:1的欧式认沽权证。权证的初始行权价为30.30元,行权期间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上述权证对价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0.76股的对价。
在支付上述对价后,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以现有总股本47,19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8日,除权日:2006年5月19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复牌日,具体日期敬请关注公司将于近期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权字[2006]**31号文同意,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431,882,880份认沽权证将于2006年5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认沽权证简称"茅台JCP1",权证交易代码为"580990"。
(原方案:以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10转增10后股数为基数,流通股东每10股实获8.39元现金(含税)[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10派2.4元(含税)]和非流通股东每10股支付的1.2股及16份行权价为29元的欧式认沽权证对价)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股份限售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超过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5%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自2006年度起的未来三年里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0%的分配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的股权激励办法。
2、其他承诺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在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之前,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金融机构对认沽权证行权所需要的资金提供的足额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