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股份[600523] 006
☆风险因素☆ ◇600523 贵航股份 更新日期:2009-11-06◇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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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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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9-02-11 |76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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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盖克航空|
| |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
| | 本次发行认购的标的资产为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
| |公司持有的贵州风雷航空军械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贵州天义|
| |电器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持|
| |有的中国航空工业标准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
| |资产合计预估值为7.68亿元,上述资产最终作价以经具有证券从|
| |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相关部门备案或最终核准的评估值为|
|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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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12-20 |17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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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1、投资标的:与北京中大能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大")合资设立上海贵航冷却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2、投资金额和比例(占投资标的总股本的比例):公司以 |
| |自有资金出资1750万元(其中现金投入700万元,设备投入1050 |
| |万元),占新设立公司70%的股权。 |
| | 3、投资期限:20年 |
| | 4、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承揽、研发、生产、销售冷却工程 |
| |及相关产品,及对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
| | 合资公司2009年开始经营,预计到2013年达到设计生产纲领|
| |,形成年产5套2×300MW机组的冷凝器的生产能力。 |
| | 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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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1-08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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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 |
| |止2006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103118804股,占公司总股本 |
| |的48.19%,下称:贵航集团 |
| |)于同日签署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公 |
| |司本次向贵航集团及其他不超过9个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 |
| |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A股流通股,发行价格不低于9.41元/股|
| |,其中贵航集团以其拥有的贵阳万江航空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 |
| |本8534万元)100%权益及贵州华阳电工厂(注册资本2185万元)100|
| |%权益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量的48.19%。购买价款以上述 |
| |权益的评估净值42180.34万元为基础,最终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管|
| |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若本次资产购买涉及的新增股份不足|
| |以支付拟购买的资产价款,则缺口部分以募集资金向贵航集团认|
| |购;若本次资产购买涉及的新增股份超过拟购买的资产价款,则|
| |贵航集团承诺以现金补足。 |
| | 本次资产购买构成重大资产购买行为及关联交易。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12月|
| |19日以有关批复文件,核准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 |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股票,核准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 |
| |有效。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下称:贵航集团)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将触发要约收购 |
| |义务。目前,贵航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认购公司非公开发|
| |行股票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报告》。 |
| | 200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2007年11月27日证监|
| |公司字[2007]232号文《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 |
| |)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 |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
| |认购不超过4480.68万股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
|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
| | 2008年1月8日公告,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航空工业|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贵航集团)非公开发行了4480.68万 |
|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41元/股,贵航集团以相关|
| |资产认购。公司已于200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资产认股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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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10-29 |4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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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美国热动力国际公司组建中外合作贵州永红热动力有|
| |限公司,项目总投资70万美元。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 |司出资额以现金和设备投入4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美国 |
| |热动力国际公司出资额以现金方式投入21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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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置换 |2007-03-29 |5330.83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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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7年3月27日,公司与贵航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 |
| |,公司拟以拥有的申一橡胶公司(下称:申一公司)的全部资产( |
| |不含负债)与贵航集团所持有的贵州红阳机械(集团)公司(注册资|
| |本2913万元,下称:红阳公司)100%权益进行资产置换。双方同 |
| |意本次置换资产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作价,申一公司|
| |全部资产作价5255.14万元;红阳公司100%权益作价5330.83万元|
| |。预计差价为75.69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贵航集团支付。 |
| |其最终差价根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确定。 |
| |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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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回购 |2006-12-30 |5231.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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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本次定向回购涉及第一、二大股东贵航集团和贵阳市|
|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
| | (1)定向回购的资金来源 |
| | 定向回购的资金来源是本公司对贵航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47|
| |,073,671.21元债权和对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5,240,4|
| |09.01元债权,二者合计金额为52,314,080.22元。 |
| | (3)定向回购的股份定价及其依据 |
| | 定向回购股份价格在参考以股抵债股份估值报告的基础上,|
| |按照尊重市场的原则确定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第一个交易日起|
|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且最低不低于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
| | (4)定向回购的股份来源与数量 |
| | 定向回购的股份来源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后贵航集|
| |团和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
| | 此次定向回购股份的数量将根据回购金额和回购价格确定,|
| |并按照去尾法精确到百股,尾股对应的占用资金由贵航集团和贵|
| |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现金补足。此次定向回购股数最多|
| |不超过2,399.72万股(按定向回购股份价格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
| |股净资产测算)。 |
| | (6)回购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
| | 定向回购方案涉及的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获得贵|
| |航集团和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获|
| |得国资部门的批准、获得贵航股份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
| |的批准、贵航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确认|
| |、贵航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
| | 回购股份事项已于2006年12月2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
| |批复同意,公司以8.7元/股定向回购贵航集团和贵阳国投601300|
| |0股股份,以抵偿所欠债务,折合资金占用款为52313100元。此 |
| |次定向回购包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 |用30418431.22元。 |
| |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日为2006年12月29日。至此,公司的清欠|
| |工作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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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6-10-25 |1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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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通过公司将投资贵航集团财务公司股权中的1000万元股权,|
| |为关联企业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就为公司在中国银行借款1000|
| |万元提供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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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5-08-16 |4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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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与浙江慈溪红星减震器具有限公司(下|
| |称:红星减震器具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在红 |
| |星减震器具公司接收公司所属宁波华甬电器公司的债权债务、安|
| |置员工的条件下,以人民币450万元将宁波华甬电器公司的全部 |
| |资产出让给红星减震器具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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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03-22 |57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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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红阳密封件公司将F80密炼机按评估值5791048.00元转让给 |
| |上海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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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3-11-29 |4267.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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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3年9月29日公司与贵州红阳机械(集团)公司签订了《 |
| |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 |
| | (1)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 |
| |有限公司对上海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的审计和天一会计师事务所|
| |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资产的评估结果,整体|
| |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 |
| | (2)上海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的异地库存产成品457万元和|
| |长期投资300万元,计757万元;鉴于该资产缺乏有效凭据,中介|
| |机构无法确认,经双方协商同意该资产按照70%计价,转让价格 |
| |为530万元。 |
| | (3)上海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所申报帐外资产4216万元的 |
| |专用工装拟纳入评估范围,经查此部分工装系多年在产品开发、|
| |生产中形成,且基本是公司自制的,在财务核算时已一次性计入|
| |当期成本,故形成“帐外资产”。由于4216万元是上海红阳根据|
| |工装制造时的成本等因素估算申报的,缺乏原始凭据对其进行评|
| |估,因此,评估师无法对其评定价格。鉴于部分工装目前尚在使|
| |用,经工装生产、管理的专业人员进行逐一鉴定,又经双方协商|
| |同意该资产以360万元作为转让价格。 |
| | 以上三项合计为8890万元,按照48%股权核定转让价格为426|
| |7万元。该收购事项属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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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3-10-29 |178.5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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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韩国新昌公司、韩国右昌公司、日本东海理化合资成|
| |立苏州华昌机电有限公司;苏州华昌机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
| |0万美元;公司出资10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韩国株式会 |
| |社新昌电机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日本株式会社东 |
| |海理化出资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韩国又昌精机株式会 |
| |社出资4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5%;投资分两期进行,第一期 |
| |在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15日内各方出资30%;第二期在营业执照 |
| |核发之日起3个月内各方出资剩余的70%。 |
| | 2005年3月23日公告,通过增加对苏州华昌机电有限公司投资|
| |的议案:苏州华昌机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由300万美元增加至5|
| |10万美元,增加210万美元,公司按所占苏州华昌机电有限公司3|
| |5%股份的比例出资73.5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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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3-10-29 |79.5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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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由公司、无锡钱桥带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陈琪洪、唐晓萍、|
| |钱洁峰五方在无锡市惠山区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投资设立无|
| |锡贵航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无锡贵航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注册|
| |资本:318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持股比例、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
| |出资人 出资从性质 出资方式 出资额|
| | 占出资比率 |
|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 法人 A、以技术、品牌等 47.7 |
| |股份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方式 |
| | B、以现金方式 31.8 |
| | 小计 79.5 |
| | 25% |
| |无锡钱桥带钢有限公司 法人 现金出资 63.6 |
| | 20% |
| |重庆:陈琪洪 自然人 现金出资 63.6 |
| | 20% |
| |无锡:康晓萍 自然人 现金出资 47.7 |
| | 15% |
| |无锡:钱洁峰 自然人 现金出资 63.6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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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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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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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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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 |控股子公司的| | |
| |司 | |子公司 | | |
|2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其他关联人 | 245.01| 0.56%|
| |所属公司 | | | | |
|3 |贵航集团所属公司| |母公司 | 3.28| 0.01%|
|4 |控股子公司的子公| |控股子公司的| | |
| |司 | |子公司 | | |
|5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 |母公司 | 21.81| 0.05%|
| |(集团)有限责任公| | | | |
| |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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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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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9-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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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4年9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中国|
| |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就深圳本鲁克斯实业有限公司和公司担保|
| |合同代偿纠纷提出诉讼。 |
| | 2002年6月公司和中航技深圳公司为深本实在中国光大银行深 |
| |圳分行4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为中航技深圳公司提供反担保|
| |,担保期一年。该笔贷款2003年5月到期,因深本实未能及时归还 |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到公司办理了为期一年的展期手续。展期|
| |后的贷款到期日为2004年5月20日。2004年5月31日深本实归还深圳|
| |光大银行贷款500万元。2004年6月30日中航技深圳公司将余款4000|
| |万元付给了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 | 中航技深圳公司提出诉讼请求为:1、偿付代深本实向中国光 |
| |大银行深圳分行的还款人民币4000万元;2、偿付利息人民币25.20|
| |万元(自2004年7月1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二点一计,截止2004年7月|
| |31日),要求计算至偿付之日;3、承担中航技深圳公司为此支付的|
| |律师费40万元;4、承担本案的保全费、案件受理等诉讼费用。 |
| | 本案将于2004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 |
| | 200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 |书,就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就深圳本鲁克斯实业有限公司|
| |和公司担保合同代偿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
| | 1、深本实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给中航 |
| |技深圳公司代偿债务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 |
| | 2、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为清偿后,有权向 |
| |深本实予以追偿。 |
| | 3、公司应偿付给中航技深圳公司律师费损失人民币40万元。 |
| |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1327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10520元|
| |,合计423790元,均由深本实承担,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公司不服此判决,正依法提出上诉。 |
| | 2005年9月1日,本案作出终审判决。 |
| | 二审中,公司与中航技深圳公司于2005年8月1日达成和解协议|
| |,按协议公司于2005年8月5日、8月9日,分别向中航技深圳公司分|
| |别支付了2000万元、900万元共计2900万元,协议所附生效条件成 |
| |就,该协议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依双方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将分|
| |两期向中航技深圳公司支付本金余额1100万元(2005年8月31日前支|
| |付500万元,9月30日前支付600万元),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向中|
| |航技深圳公司支付包括律师费损失在内的赔偿金100万元;中航技 |
| |深圳公司对其所受其他损失,直接向深本实追偿,不再要求公司赔|
| |偿,公司在已支付中航技深圳公司的款项范围内有权向深本实追偿|
| |;二审受理费由公司负担。该协议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确|
| |认。 |
| | 2005年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结 |
| |果如下: |
| | 公司9月30日前支付中航技深圳公司4000万元本金,并于2005 |
| |年12月31日前向中航技深圳公司赔偿100万元诉讼各种损失。 |
| | 二审案件受理费213270元,由公司负担。 |
| | 该案件发生后,公司根据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及时向贵阳市公|
| |安局报案,贵阳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立案侦察,目前|
| |已追回绝大部分被骗款项,并有望在近期全部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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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