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600561] 006
☆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561 更新日期:2009-07-30◇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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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8|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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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8年3月16日,本公司与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长运物流")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长运物流将部分固定资产|
| |转让给本公司,,资产转让价格按照江西中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 |该部分资产的评估价值确定,即以1,225,936.37元作为收购价款收|
| |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述部分资产。 |
| | 上述资产收购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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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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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8|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4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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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8年3月16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 |
| |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同意公司按照江西中磊资产|
| |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9 号(|
| |面积为7,137.67平方米)、南昌市南莲路691号(面积为18,630.00|
| |平方米)和进贤县民和镇进贤大道(面积为7,482.23平方米)的土|
| |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共计14,502,818.62元作为收购价款收购上 |
| |述三宗土地。 |
| | 上述土地使用权收购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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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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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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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12月21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 |举行的抚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下称:运输总公司)承债式经营性整|
| |体资产(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整体资产为20505.1万元)转让项目的 |
| |综合评审竞价会上,成为该项目的最终受让人,受让金额为1.5亿 |
| |元人民币。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合同。 |
| | 2007年12月21日,公司与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
| |称:抚州市国资委)、抚州市交通管理局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
| |,转让标的的具体范围以有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及抚州汽|
| |运出让实物资产清单为准。根据抚州市国资委的有关批复文件,确|
| |认抚州汽运净资产评估值为163244231.31元,转让价格确定为1500|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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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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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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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参与新余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74|
| |000元,简称:新余汽运总公司)整体产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的挂|
| |牌出让事宜。 |
| | 2007年7月13日,公司与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 |
| |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受让新余汽运总公司的整体产权,协议|
| |转让价格为挂牌转让参考价3600万元。 |
| | 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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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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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3-0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8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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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
| |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二宗土地使用权和部|
| |分资产的议案。 |
| | 公司于同日与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86|
| |%的股权,下称:长运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长运|
| |集团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南路25号(交通用地,土地面积为149|
| |94.94平方米)、京山北路32号(仓储用地,土地面积为24639.32平 |
| |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分别以上述二宗土地使用权的评 |
| |估值11066300元、16015600元作为转让价格,合计27081900元。 |
| | 同时,公司与长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 |(下称:长运物流)分别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长运集团及长运|
| |物流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主要系房屋建筑物)转让给|
| |公司,转让价格按照有关评估报告为基础,分别确定为人民币1276|
| |631.91元、468683.02元。 |
| | 上述土地使用权与房屋建筑物现均抵押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该行已出具《函》,同意长运集团还清贷|
| |款后解除抵押。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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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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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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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江西省新大地实业发展总公司(下称:新大地实业)签署|
| |《租赁合同》,公司将坐落于南昌市八一大道135号的南昌长运商 |
| |贸城A座(地下一楼至地上三楼,建筑面积10408平方米,使用面积8|
| |872平方米)租赁给新大地实业。合同租期五年,在合同期限内,第|
| |一年租金为405万元,以后每年递增15万元,江西省新大地实业发 |
| |展总公司将向本公司分期支付租赁费用共计达到2175万元,年均租|
| |金为4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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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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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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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工商银行南昌市站前西路支行申请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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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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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1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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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6年2月22日,本公司与黄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黄山市交通局签订了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净资产转让合同。依|
| |照合同规定,本公司将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按挂牌成交价9022万元|
| |的90%,即8119.8万元收购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国有净资产。转 |
| |让标的交割日为2006年3月1日零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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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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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2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5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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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与长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 |
| |:物流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与《产权转让协议》,物流公 |
| |司拟将部分固定资产和持有的南昌市大件运输公司(注册资本为伍 |
| |拾伍万元)100%的产权转让给公司,资产转让价款按照有关评估报 |
| |告为基础确定,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款共计599.71万元人民币,其中|
| |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款为459.96万元人民币,南昌市大件运输公司10|
| |0%产权的转让价款为139.75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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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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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2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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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转让协议》,长运|
| |集团将其持有的江西省联运公司(注册资本为伍佰贰拾伍万元,下 |
| |称:联运公司)100%的产权转让给公司,产权转让价款按照有关评 |
| |估报告确定,联运公司100%产权的转让价款为100.26万元人民币。|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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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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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2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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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 |持有公司42.43%的股权,下称:长运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 |
| |合同》,长运集团将位于广场南路118号的商贸城D座和商贸城通道|
| |,及位于进贤县民和镇沿港路(北门站)、进贤县胜利中路的土地使|
| |用权(土地面积分别为4619.65平方米、6140.17平方米、10666.67 |
| |平方米和6164.19平方米)转让给公司,公司按照上述四宗土地使用|
| |权的评估值,分别以15152452.00元、3186748.00元、1909334.00 |
| |元和1762958.00元,共计22011492.00元收购上述四宗土地。上述 |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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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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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9-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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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
| |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马鞍山市长途汽车运|
| |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马鞍山汽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马鞍山长运|
| |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马鞍山|
| |汽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公司与马鞍山汽运公司共同投资|
| |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15|
| |3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 |
| | 合资公司成立后,马鞍山汽运公司应与合资公司签订《资产转|
| |让协议》,将《马鞍山汽运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 |所列的全部资产转让给合资公司,资产转让价款为3900万元人民币|
| |,包括合资公司向马鞍山汽运公司支付3150万元的现金和合资公司|
| |为马鞍山汽运公司承担750万元的债务。自2005年9月16日起,马鞍|
| |山汽运公司出资的资产和转让给合资公司的资产交由合资公司实际|
| |控制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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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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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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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4年11月28日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物|
| |流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长运集团与物流公司将各自|
| |持有的江西长运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与10%的股权全部|
| |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以对修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
| |定,修理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34.75万元,其中长运集团转|
| |让的修理公司9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21.28万元,物流公司转让的 |
| |修理公司1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3.47万元。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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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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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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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4年11月28日与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江|
| |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长运集团与物流公|
| |司将各自持有的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97.5%的股权与2.5%的股权 |
| |全部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以对石油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
| |础确定,石油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25.43万元,其中长运集|
| |团转让的石油公司97.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19.79万元,物流公司 |
| |转让的石油公司2.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5.64万元。上述股权转让构|
| |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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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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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3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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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4年11月28日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
| |使用权转让合同》。长运集团将位于青山路9号(面积为3,043.51平|
| |方米)和洪都南大道313号(面积为24,070.9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
| |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按照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 |
| |所对上述二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分别以2,672,202.00元和10,92|
| |8,202.00元,共计13,600,404.00元收购上述二宗土地。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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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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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25|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1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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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2月24日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
| |使用权转让合同》,长运集团将其拥有的位于南昌市井冈山大道208|
| |号的徐坊南站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公司。该宗土地于评估基准日2003|
| |年12月10日的评估总面积为19954.42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为575 |
| |元/平方米,总地价为11473792元,以此作为交易价格。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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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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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18|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1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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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与江西省吉安汽车运输总公司签署《合|
| |作协议书》。公司与吉安汽运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江西吉安长运有|
| |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8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1848万元|
| |人民币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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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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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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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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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江西省吉安汽车运| 其他应收款 | | 337.16| 18 %|
| |输总公司 | | | | |
| 2|马鞍山市长途汽车| 其他应付款 | | 651.30| 36 %|
|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 |
| 3|江西长运集团有限| 其他应付款 | | 1015.2| 56 %|
| |公司 | | | | |
| 4|南昌长安客运服务| 应收账款 | | | |
| |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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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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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 | | (万元) |产(%)| |完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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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江西景德镇长运|连带责任保| 1000.00| 0.6%|从借款合|实施| |
| |有限公司 | 证 | | |同生效之| | |
| | | | | |日开始到| | |
| | | | | |借款合同| | |
| | | | | |债务履行| | |
| | | | | |期届满之| | |
| | | | | |日起经过| | |
| | | | | | 两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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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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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7-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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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9年7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下|
| |称:长运集团)通知,长运集团将持有的公司3600万股无限售条件 |
| |流通股质押给南昌洪都农村商业银行青山湖支行,并已在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截止目前,长运集团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217.6853 |
|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6%),累计质押3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
| |数的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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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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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5-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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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下称:长运集团)通知,长运集团于2006年11月17日质押给中国工|
|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工行)南昌站前路支行的公司3603.2万|
|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已于2007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 |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
| |手续;长运集团于2007年10月3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
| |股3603.2万股质押给工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
| |供出质,并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
| | 2008年11月1日公告,公司于2008年10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江 |
| |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运集团)通知,长运集团已将原于20|
| |07年10月31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下称:江西 |
| |分行)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 |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08年10月30日。同日,长运集团|
| |将上述股份重新押给江西分行,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出质。上述|
| |股权的解押及质押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办理完毕。 |
| | 截止2008年10月31日,长运集团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7217.6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6%),累计质押3603.2万股。 |
| | 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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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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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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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6年11月21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的通知,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603.2万股股权|
|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4%)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
| |昌站前路支行,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出质。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
| |06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 |质押登记手续。 |
| | 2007年11月2日公告,上述股权已于2007年10月30日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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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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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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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近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
| |公司(下称:长运集团)通知,该公司在2004年6月25日质押给招商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国有法人股1970.1万股,和质押登记|
| |期内转增的股份1970.1万股,合计3940.2万股已于2005年11月23日|
|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 |。 |
| | 同日,长运集团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 |3940.2万股国有法人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为|
| |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出质,股份质押期限为2005年11月23日至2006|
| |年11月1日。 |
| | 截止目前,长运集团共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7880.2万股,已质|
| |押394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15%。 |
| | 长运集团原在2005年11月23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 |昌分行的国有法人股3940.2万股,已于200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 |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
| |续,解除质押的股份共计337万股。 |
| | 截止至目前,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南昌分行的本公司股份共360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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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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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17|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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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授信额|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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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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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17|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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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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