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 006
☆风险因素☆ ◇600584 长电科技 更新日期:2009-11-18◇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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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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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9-07-28 |17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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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新|
| |加坡JCI私人有限公司357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51%。现拟将 |
| |其中175万股股权转让给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转让价为175万|
| |元新币。转让完成后,长电国际持有JCI私人有限公司182万股股|
| |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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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5-16 |5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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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同时引进新的技术,生产制造半|
| |导体产品的专用材料,拟出资5000万元设立江阴芯长电子材料有|
| |限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制造电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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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9-04-25 |16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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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长电(香港)国际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1,650万元 |
| |人民币的总金额收购CHEW HWEE SENG持有的新加坡JC INVESTMEN|
| |T PTE LTD 51%的股权,以间接持有新加坡APS投资私人有限公司|
| |26.0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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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9-01-21 |30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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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新志光电集成有限公|
| |司(目前仍处于研发阶段,下称:新志光电)65%股权转让给上海 |
| |南麟电子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以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
| |后的新志光电帐面净资产(472.6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
| |共计307.24万元。该转让价款应于2009年2月底前全部支付完毕 |
| |。逾期付款需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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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9-01-21 |5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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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为500万港元,下称:长电国际)增资5000万港元,增 |
| |资后长电国际注册资本为5500万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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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4-28 |1657.46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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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为了解决持续关联交易,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
| |理,公司拟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08|
| |]A203号审计报告中确定的净资产2209.94万元为定价依据,收购|
|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75|
| |%的股权,收购价为1657.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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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7-12-20 |1473.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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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关于重组控股子公司北京长电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持 |
| |有其92.04%的股权,下称:长电智源)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国际 |
|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CIECC)一致同意利用长电智源现有的厂房、 |
| |土地和CIECC的经营业务优势,共同开发IT基础设施服务外包的 |
| |新业务,就股权转让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 | 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甲方)、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乙 |
| |方,下称:江阴电子)、CIECC(丙方)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
| |认定长电智源以200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为2287.3|
| |7万元,并以此作为本次重组的定价基础。三方一致同意,甲方 |
| |将持有长电智源的64.44%股权(31575657元出资)以14739839元的|
| |对价转让给丙方;乙方将持有长电智源的7.96%股权(390万元出 |
| |资)以1820560元对价转让给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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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12-20 |1656.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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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关于重组控股子公司北京长电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持 |
| |有其92.04%的股权,下称:长电智源):公司与中国国际电子商 |
| |务有限公司(CIECC)一致同意利用长电智源现有的厂房、土地和C|
| |IECC的经营业务优势,共同开发IT基础设施服务外包的新业务,|
| |就股权转让、增资和债务重组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 | 1、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甲方)、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
| |乙方,下称:江阴电子)、CIECC(丙方)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
| |并认定长电智源以200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为2287|
| |.37万元,并以此作为本次重组的定价基础。三方一致同意,甲 |
| |方将持有长电智源的64.44%股权(31575657元出资)以14739839元|
| |的对价转让给丙方;乙方将持有长电智源的7.96%股权(390万元 |
| |出资)以1820560元对价转让给丙方。 |
| | 2、增资事项:甲方、丙方一致同意,在上述股权转让后, |
| |甲方、丙方分别以现金16560399元、43439601元向长电智源增资|
|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电智源注册资本由4900万元增加到10900 |
| |万元,其中:甲方持有长电智源注册资本30084742元,占27.6% |
| |。 |
| | 3、债务重组事项:经审计,长电智源截至2007年10月31日 |
| |止应付甲方款项为57756734.03元。甲乙丙三方同意,长电智源 |
| |以其所有的进口专用设备的相关权益作价1000万元人民币,抵偿|
| |对甲方的1000万元负债。目前长电智源已经与山东瑞森华光光电|
| |子有限公司(下称:山东瑞森)签订合同,将该批设备作价1000万|
| |元转让,山东瑞森已支付300万元定金;扣除以专用设备相关权 |
| |益抵偿甲方的1000万元负债后,长电智源应付甲方款项为477567|
| |34.03元。甲方和丙方同意,自重组协议中相关约定的增资完成 |
|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长电智源应以现金偿还甲方|
| |47756734.03元债务;由于长电智源的LED项目已经终止,其所获|
| |经费应进行清算并可能产生退还责任。若产生退还责任,需退还|
| |的部分由甲方和乙方按照本次重组前的股权比例承担;长电智源|
| |与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土地价款差异,需长电|
| |智源补交228万元地价款并列入长电智源负债,同时将建设项目 |
| |变更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项目。 |
| | 4、长电智源仲裁事项:长电智源就向美国引进的设备GaN M|
| |OCVD D180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
|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向设备供应商Hakuto Enterpris|
| |es Ltd及设备制造商Veeco Compound Semiconductors Inc赔偿 |
| |公司损失5000250元人民币,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因长电智 |
| |源已将该批设备作价抵偿公司1000万元债务,故该案的一切费用|
| |和收益均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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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2-20 |1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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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拟由公司受让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长电科技公|
| |司1200万股(占总股本40%),转让价格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 |
| |所按200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的净资产29999945.50元为依 |
| |据确让,长电科技支付的对价为1200万元,受让完毕后,长电科|
| |技出资总额为1650万元,占深圳长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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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0-22 |275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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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长电先进系统集成电|
| |路模块(Sip)封测生产线,公司支付的对价为27571090.95元(按 |
| |长电先进2007年8月底账面固定资产净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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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8-18 |1482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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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利用城东新厂区的净化厂房和配套辅助设施,自筹资|
| |金,投资14,823万元,组建年产8.4亿块SOT223/MSOP10片式集成|
| |电路封测生产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34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
| |411万元。项目建设期一年,投产期一年,投资回收期为5.46年 |
| |。项目竣工后达产年可实现营业收入20,160万元,利润总额2,85|
| |9万元,经测算销售利润率为16.48%,内部收益率17.55%,盈亏 |
| |平衡点为45.81%,财务净现值为32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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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6-12 |27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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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向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9126万元,下称|
| |:旭辉集团)投资2750万元人民币,认购该公司1000万股股权。 |
| |认购完成后,公司占旭辉集团增资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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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04-30 |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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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
| |司与友顺科 |
| |技经协商论证,拟对新顺微电子增加投资800万美元,其中公司 |
| |以货币资金增资600万美元,增资后出资总额为1095万美元,占 |
| |注册资本75%。本次资金到位日期为2007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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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10-30 |13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公司拟投资13000万元,新增6000万块/月的新型集成电路MSOP8 |
| |等封装、检测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可新增年销售收入12000万 |
| |元,新增税前利润1869万元。投资回收期4.7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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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10-30 |108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投资10800万元,新增17000万只/月的片式器件(SOD|
| |-323、SOT-23等)封装、检测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可新增年销 |
| |售收入13300万元,新增税前利润1800万元。投资回收期4.65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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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6-07-22 |19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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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拟向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增资200万元美元,长电先 |
| |进的注册资本从1300万美元增加到1500万美元。本次为本公司单|
| |方增资,双方商定新加坡APS公司可在2005年6月之前同比例以现|
| |金增资,逾期则视同放弃增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电先进的出|
| |资比例为:本公司出资9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比从53.85%上升 |
| |为60%,新加坡APS公司出资为6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比从46.15|
| |%下降为40%。 |
| | 2005年8月18日,董事会通过向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增|
| |资,增资前长电先进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本次增资增加自然 |
| |人赖志明。 |
| | 本次增资:长电科技为390万美元,新加坡APS公司为260万美|
| |元,自然人赖志明为50万美元,各方增资均作为新资本金投入,出 |
| |资比例按各方累计出资占增资后注册资本金的比例计算。本次增|
| |资完成后长电先进的注册资本为2200万美元,其中长电科技1290 |
|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8.64%,新加坡APS公司860万美元,占注册资 |
| |本39.09%,自然人赖志明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2.27%,本次增资资|
| |金到位日为2005年10月30日。 |
| | 根据增资协议规定:新加坡方面届时若资金不能到位,则视 |
| |同放弃本次增资,改为长电科技增资650万美元,出资总额为1550 |
| |万美元,新加坡APS公司为600万美元,赖志明出资50万美元,三方 |
| |出资比例依次为:70.46%、27.27%、2.27%。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
| |会批准。 |
|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召开二届十五 |
|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公司出 |
| |资比例为70.46%,下称:长电先进)增资的议案:长电先进拟增 |
| |资400万美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290.98万美元。增资完 |
| |成后,长电先进注册资本从2200万美元增加到2600万美元,其中|
| |公司出资总额为1840.98万美元,占长电先进注册资本的70.81% |
| |。本次增资资金到位日为2006年12月31日。根据增资协议规定:|
| |长电先进另一股东新加坡先进封装技术私人有限公司届时若资金|
| |不能到位,则视同放弃本次增资,改为公司增资400万美元,增 |
| |资后公司出资总额为1950万美元,出资比例为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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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4-19 |5831.0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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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
|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7%的股权,下称:新潮集团)于2006年4 |
| |月15日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拟以5831.08万元收购霞 |
| |客分公司租赁的新潮集团地处江阴市霞客镇峭岐工业园区29512.|
| |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包括2宗地,一宗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46.79|
| |年,经评估,总地价为493.77万元;另一宗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
| |47.64年,经评估,总地价为218.99万元)和相关厂房及配套设施|
| |(评估价值为5118.32万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收购 |
| |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于2006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上述款|
| |项。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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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4-19 |5693.75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
|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7%的股权,下称:新潮集团)于2006年4 |
| |月15日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拟以5693.75万元收购新 |
| |潮集团在江阴市经济开发区18676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剩余土 |
| |地使用年期为47.20年,经评估,宗地总地价为5693.75万元)。 |
| |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收购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于2006年|
| |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上述款项。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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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6-04-19 |4364.2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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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以4,364.21万元收购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 |的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 |
| |联交易。 |
| | 协议签署日期:2006年4月15日 |
| | 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收购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于20|
| |06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上述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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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5-12-09 |855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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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三大股东华宝信托投资有限|
| |责任公司(下称:华宝信托)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华宝信|
| |托将持有公司348280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9%的法人股转 |
| |让给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瑞华投资)、青岛海协信|
| |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海协)、江苏法泰投资有限公司(下 |
| |称:法泰投资)和苏州工业园区海竞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海竞置|
| |业)。其中瑞华投资以现金1250万元受让公司法人股5000000股,|
| |占总股本1.71%;青岛海协以现金1960万元受让公司法人股80000|
| |00股,占总股本2.73%;法泰投资以现金26739324.5元受让公司 |
| |法人股10914010股,占总股本3.73%;海竞置业以现金26739322.|
| |05元受让公司法人股10914009股,占总股本3.73%。 |
| | 本次持股变动后,华宝信托将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受让方在|
| |转让协议中均承诺: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
| |通过,则在受让华宝信托关于公司法人股后,愿意按相关股东会|
| |议通过的方案向流通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以此获得流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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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5-03-05 |27500.00 | 是 |
| 务 | |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5年公司按照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企业采购和销|
| |售部分产品:公司向江阴宣扬半导体装备有限公司采购总价值为|
| |1500万元的设备及刀模具、机械零配件;向江阴新顺微电子有限|
| |公司采购价值6000万元的芯片;向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
| |购价值10000万元的引线框架,采购价值3000万元封装用的金丝 |
| |;向连云港中电华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价值7000万元的塑封|
| |树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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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2005-03-05 | | 是 |
| 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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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05年《委托加|
| |工协议书》, |
| |协议标的为13000万块集成电路产品,主要有DIP、SOP、QFP系列 |
| |的封装测试。加工费比照市场同类集成电路加工产品的价格确定|
| |。该公司每月向本公司下订单,本公司将根据订单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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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5-01-25 |1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资产抵押贷款合同,公司将|
| |价值29795万元的固定资产抵押给银行,贷款10000万元,年利率|
| |为5.58%,期限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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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4-08-18 |77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接第三大股东上海恒通资讯网络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
| |变动报告书》,该公司将持有公司的34828019股,占公司总股本|
| |11.9%的股权转让给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受吉 |
| |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发行公司法人股投资信托计|
| |划募集资金受托持有。受让价格为公司截止2003年底经审计后的|
| |每股净资产(除权后)2.21元/股。该次股东变更后,公司的第三 |
| |大股东为华宝信托,持有公司34828019股,占公司总股本1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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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4-08-11 |104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出资1040万元与东南大学共同组建"新志光电集成有 |
| |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公司占出资总额的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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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4-01-30 |3223.71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3年12月12日,公司与长江电子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
| |协议》,转让之土地使用权为公司目前向长江电子租赁使用的土|
| |地,面积为6136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3223.71万元|
| |。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宗地使用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在剩余的|
| |47.01年中,按照每年713179.83元予以摊销。按公司总股本1828|
| |7万股计算,将减少每股收益0.0012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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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3-11-18 |451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3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一届十三次董事|
| |会,会议审议通过共同组建北京长电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公司与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北京长电智源|
| |光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200万元,其中公司以|
| |现金出资4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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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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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200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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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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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向关联方提供资|其它关联关系| 1117.50| 3.40%|
| |份有限公司 |金 | | | |
|2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向上市公司提供|控股股东 | 537.38| 1.64%|
| |有限公司 |资金 | | | |
|3 |江阴新基电子设备|向上市公司提供|其它关联关系| 274.94| 0.84%|
| |有限公司 |资金 | | | |
|4 |江苏斯菲尔电气有|向上市公司提供|其它关联关系| 6.91| 0.02%|
| |限公司 |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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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8-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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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流通股120806444股,占|
| |总股本的16.21%,下称:新潮科技)于将公司20000000股股权质押 |
| |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股|
| |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9年7月27日至2010年7月26日止。质押|
| |手续已于2009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 |公司办理完毕。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8-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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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6040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1%,下称:|
| |新潮集团)于2006年8月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
| |支行(下称:广发银行)的公司2660万股股权已于2007年8月7日解除|
| |质押。同时,新潮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公司1700万股股权质押给广发|
| |银行,为新潮集团银行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7年|
| |8月8日至2008年8月7日止,质押手续已于2007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 | 2009年7月23日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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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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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1-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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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20806444股,占总股本的16.21%)将其持有的|
| |公司600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为公司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8年11月19日起至|
| |2010年11月18日止。质押手续已于2008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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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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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1-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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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
| |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6040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1%)|
| |将其持有公司3000万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 |分行,为公司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7年5月31日 |
| |至2010年5月16日止,质押手续已于2007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 | 2008年11月19日公告,因银行内部操作流程需要,江苏长电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 |
| |通股120806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1%)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公司股权30000000股(公司2008年度转送股 |
| |后为60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07年5月31日至2010年5月16日止) |
| |于2008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再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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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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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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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将同等数额的股权质押给无锡分行,为|
| |公司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6年3月27日至2007 |
| |年3月8日,质押手续已于2006年3月30日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
| | 2007年1月18日公告,上述股权质押已于2007年1月15日在中国|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解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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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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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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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
| |人股70044074股,占总股本的23.94%。该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2810|
| |0000股股权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为其|
| |互保单位江阴市通用电子器件厂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
| |限自2005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上述质押于2005年8月16日在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8425348股,占总股本的19.97%)于2005年8 |
| |月9日将其持有公司的28100000股股权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下称:城东支行),该质押已于2006年8月9日|
| |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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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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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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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 |股47963645股,占总股本的16.39%)将其持有公司的38300000股股 |
| |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为公司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 |。质押期限自2005年6月3日至2006年3月23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
| | 2005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
| |司(持有公司法人股40007562股,占总股本的13.67%,下称:华易 |
| |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383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 |
| |行(下称:无锡分行),为公司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
| |自2005年6月3日至2006年3月23日,该质押已于2006年3月24日在中|
|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质|
| |押解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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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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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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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源光电子有限公司最近报告,该公司20|
| |04年2月通过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和香港伯东企业有限公司(美国Veec|
| |o公司代理)与美国Veeco Compound Semiconductors Inc(设备制造|
| |商)签定合同购买美方制造的设备D180 GaN MOCVD壹套。设备2004 |
| |年9月到货,由外方开始安装调试,但该设备一直没能达到合同约 |
| |定的技术指标;同时该设备存在"输入同样程序,生 |
| |长结果不重复"和"无名烧毁"某部件的问题。 |
| | 有鉴于此,我方于2005年12月12日向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发出" |
| |质量异议委托函",2006年1月13日向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发出"索赔 |
| |通知书",中技国际招标公司2006年2月27日向香港伯东企业有限公|
| |司和美国Veeco公司发出由我方委托的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拟稿的 |
| |索赔函件,索赔金额2400万元。依据2004年1月所签合同,任一方 |
| |对合同约定有异议,发出通知对方不答复,自发文之日起14天后自|
| |动转入仲裁程序。目前,长电智源正处于公证证据,向合同规定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提出仲裁阶段。 |
| | 本公司将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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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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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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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有关文|
| |件,认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 |,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得税将减按15%的税 |
| |率征收(目前公司所得税按25%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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