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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天通信[600677] 007
☆公司报导☆   ◇港澳资讯600677   更新日期:2009-07-23◇   灵通V4.0
【2009-07-23】
航天通信(600677)集团导弹资产平台资产注入值得期待

    公司大股东航天科工集团是国内最重要的导弹研制军工集团,实力非常雄厚。公司作为集团唯一的导弹武器总装系统的上市公司,未来注资预期强烈。
    今日两市股指收高,地产、银行股推动沪指站上3300点关口。上证综指收盘报于3328.49点,再创08年6月6日以来的收盘新高,已封闭08年6月10日的跳空低开缺口3312.72-3215.50点。盘面来看,主流板块银行、地产领涨大市,是大盘上涨的主要推动力。题材股方面,军工板块表现最为抢眼,航天动力、航天机电等强势涨停,航天电器、航天长峰、火箭股份等也涨幅居前。我们认为,军工资产整合值得长期关注,加之国庆阅兵对军工股也构成较大的利好作用,军工板块后市有望持续走强,个股可关注航天通信(600677)。
    背靠实力股东 前景无忧
    公司大股东航天科工集团是国内最重要的导弹研制军工集团,航天通信是142 家保军核心军工企业,唯一具有导弹总装业务上市公司。公司收购的航天新星机电公司是中国最早的生产航天产品企业之一,承担载人航天多项产品生产;控股的成都航天通信设备公司是我国重要航空航天通讯设备生产基地。公司军品业务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军品业务主要分两大块:导弹武器系统、军用通信产品。其中,导弹武器系统总装单位主要是沈阳航天新乐公司,目前生产单兵型近程导弹,产品大多出口,目前该公司业务成为公司发展的重点方向,也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支撑。在大股东的强力支持下,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集团资产整合平台 注资预期强烈
    公司第一大股东航天科工集团以导弹武器系统,军民两用信息系统和航天产品为三大主业,在雷达导航、测控技术、自动化技术、卫星全球定位系统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航天科工是我国主要导弹生产商,战略定位做一流防务公司,公司极可能成为集团导弹资产整合平台。今年2月曾有传闻称,在航天通信公司董事长陈鹏飞案件结束后,公司重组最大阻碍已经消除,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望启动对其资产注入,置入资产可能是10亿元左右的军工导弹资产。虽然公司对此予以了澄清,但我们认为,无论未来发展战略如何,作为航天科工集团一项重要的业务,导弹研制生产仍将在集团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航天科工将通过资本市场壮大这方面的实力与提高竞争优势,公司作为集团这一业务运作平台的优势是集团旗下其他上市公司不能替代的。因此,公司作为集团唯一的导弹武器总装系统的上市公司,未来将成为集团导弹资产的整合平台,估计未来将获得更多导弹等军工资产的注入,想象空间巨大。
    二级市场上,该股今年以来股价稳步走高,形成了波浪形上升的格局,顶部不断抬高。该股依托60日均线稳步攀升,DKJ指标已出现金叉,近期成交量也有所放大,后市有望突破前期高点加速上攻,可重点关注。


【2009-07-22】
航天通信(600677)上诉追讨2000万债款

  航天通信今日披露,7月20日,公司收到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萧山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诉浙江中汇纺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业借贷纠纷案,涉及标的2000万元。
  据悉,2006年5月10日,航天通信借给浙江中汇纺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后经多次催讨,被告仍未归还。
  航天通信披露,公司应收中汇纺织大额资金为公司前任董事长陈鹏飞案所致。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应收中汇纺织余额为2748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16704万元,对中汇纺织应收款净值为10778万元。本案所涉标的为上述款项的部分金额。
  航天通信表示,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09-04-08】
航天通信(600677)08年净利润降98% 每股收益0.04元

    航天通信(600677)发布年报称,由于纺织和贸易业务受全球经济萎缩冲击较大,公司2008年净利润同比下降近98%。
  200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81 亿元,达到历史新高,较上年增长5.38%;实现利润总额3493.78万元,较上年下降95.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0.80万元,较上年下降97.98%。每股收益为0.04元。
  年报显示,在全球经济下滑的环境下,公司军品制造受影响较小,盈利能力稳中有升;但纺织和贸易则受冲击较大,其中出口业务缩减近20%。
  公司表示,利润较上年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子公司拍卖土地获得巨额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57 万,较上年下降251 万,下降了61.44%


【2009-03-24】
航天通信(600677)追回前董事长涉案资金

  前董事长陈鹏飞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航天通信今天发布的一纸公告表明,公司已挽回了数千万元。
  航天通信今天公告说,公司3月20日收到划回款4516.59万元。经公司3月23日向司法部门核实,该款项为司法部门查处公司前董事长陈鹏飞案件为公司追回的经济损失。
  2008年9月24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鹏飞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陈鹏飞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2万元。此后不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并对其受贿所得15万元和其余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2009-02-18】
航天通信(600677)已被立案一周仍不披露 维权股民达200人

  既本报刊登《航天通信财务造假案往事未了》及《航天通信案影响升级 维权总数两天超百人》两篇文章后,一周以来本报不断收到股民打来咨询怎样维权的电话。
  本案维权律师武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说,目前仅符合维权条件的股民人数就已经达到了200人之多。但航天通信(600677)却依旧紧闭消息,没有披露杭州中字对股民维权所做的立案事宜
  历史似乎总是在重演,一年多前,航天通信对于财务造假事件事隔半年才公告,而自今年2月9日,航天通信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立案以来,已经过去八天了,但是航天通信却仍未有任何公告,难道这次投资者们还要再等半年么?
  立案一周仍不公告
  2月16日,航天通信一早开始停牌,但停牌原因航天通信并未吐露。
  2月16日《证券日报》记者致电航天通信证券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停牌是因为近期有媒体报道,有些消息正在确认,所以停牌。”至于具体原因等细节该人员并没有回答。只表示:“现在一些信息正在确认。”当日晚间,航天通信的澄清公告中却也只字未提。
  2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浙杭商初字第50——68号共19份《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标志着航天通信提起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这也是国内首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得凭证后立案。
  2007年11月8日,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航天通信作出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认定:航天通信在2003年至2005年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针对被告“会计造假、虚增利润”的违法行为,于2007年5月21日向被告下发了检查结论,并作出了处理决定。
  但航天通信2007年11月8日才公告了以上消息。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航天通信实施的侵权行为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航天通信对因其实施虚假陈述行为而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就在第二天,著名维权律师杨兆全也加入了维权行列,带着旗下81人进行维权,使得维权律师队伍不断扩大。
  但事情已经过去近一周的时间,航天通信却仍然没有对此事进行公告。
  “按照一般情况,不管此次诉讼会使得公司损失多大利润,理论上应该公告,让投资者有知情权。”杨兆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他的看法。
  他同时表示:“理论上立案后法院就会把相关东西发送给相关涉案单位及个人。”
  “我是通过看你们报纸,才知道股民诉讼的事,要不我都不知道。”一个维权股民致电本报对记者表示。
  而在航天通信未对本次股民维权发表任何信息时,2月7日,航天通信却发表了另一纸诉讼公告。
  面临两纸诉讼
  航天通信如何应对?
  2月7日,航天通信发布公告,近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信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信盛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8)杭民二初字第270 号民事判决书。该公司诉浙江赛尔集团有限公司等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据了解,具体内容是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浙江信盛实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信盛公司诉浙江赛尔集团有限公司等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赛尔集团向信盛公司支付货款1490.43万元、代理费19.54万元及各项杂费11.6万元;衢州农贸城有限公司、范斌对赛尔集团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赛尔集团的上述债务,被告徐金伟在上述货款、各项杂费及代理费15.03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已判决但尚不是终审,且未进入执行程序。
  对于其子公司的诉讼案子,航天通信如此及时的公告,为何关切自身公司的诉讼案子,不予以公告?
  但记者采访航天通信时,公司证券部的职员表示对方给记者的答复是:“不知道关于此事的相关信息。”
  “依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此次维权的股民范围很广,新疆等地的股民都有,但东部沿海居多。而且也收到了很多股民的来信。”武峰律师表示。


【2009-02-17】
航天通信(600677)控股股东无注入资产计划

  航天通信(600677)发布澄清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从未研究对航天通信的资产注入事宜。
  2月14日,有媒体刊登“科工集团资源整合2月启动”的文章,称“在航天通信公司董事长陈鹏飞案件结束后,公司重组最大阻碍已经消除,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望启动对其资产注入,置入资产可能是10亿元左右的军工导弹资产”等。
  经书面函证,科工集团回复表示,截至目前,集团从未研究对航天通信资产注入事宜,因此,根本不存在上述报道涉及的事项。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陈健健 罗苑玮)


【2009-02-16】
航天通信(600677):10亿军工导弹资产注入报道不实

    2009年2月14日,《华夏时报》刊登了“科工集团资源整合2月启动”的文章,称“……在航天通信公司董事长陈鹏飞案件结束后,公司重组最大阻碍已经消除,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望启动对其资产注入,置入资产可能是10亿元左右的军工导弹资产”等。经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称:科工集团),其回函如下:
    1、截至目前,科工集团从未研究对公司资产注入事宜,因此,根本不存在上述报道涉及的事项;
    2、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


【2009-02-12】
航天通信(600677)虚假陈述赔偿案进入司法程序

  记者最新获悉,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武峰律师代理的19名投资者起诉航天通信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日前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2月9日,相关代理律师收到了杭州中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中小投资者对航天通信提起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据原告代理律师陶雨生介绍,自2007年11月8日有媒体首次公开披露“财政部对被告的‘会计造假、虚增利润’已经作出处理决定”的消息后,航天通信股价三天内股价急挫25%,中小投资者损失严重。而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航天通信的相关行为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其应对因实施虚假陈述行为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2009-02-11】
航天通信(600677):杭州中院正式受理股民索赔案

  因财务造假,航天通信董事长陈鹏飞在去年底被判处无期徒刑。
  但此事余波并没有消除,昨日航天通信数名股东致电《证券日报》投资者维权热线,透露他们起诉航天通信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已由杭州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
  据了解,此案的代理律师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陶雨生、武峰,共有19名投资人起诉航天通信。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得凭证后立案。
  在此之前,这19名投资者也试图起诉航天通信,但因为没有财政部对航天通信会计报告的全文披露,杭州市中院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拒绝立案。事情的峰回路转,是股民根据国务院颂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财政部披露会计报告全文。
  从而,在财政部应要求披露全文后,杭州中院得以立案。
  违规信息长达6月不公布
  违反《证券法》和相关条文
  股民维权律师武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透露:“2月9日,我们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浙杭商初字第50——68号共19份《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标志着中小投资人对航天通信提起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据记者了解,本次涉案诉讼标的金额为446万余元,但这个数字目前还在上涨。
  2月10日,记者致电航天通信,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其董秘徐宏伟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航天通信一个维权股民陈先生对记者表示,“因为航天通信虚假陈述,我损失了近250多万,这案子不管打多久,我都肯定坚持打下去。”
  据了解,2007年5月,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航天通信作出《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通知指出:航天通信在2003年至2005年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针对被告“会计造假、虚增利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理决定。
  但对于会计稽查详细内容,财政部这份通知并没有披露。
  虽然财政部的通知仅寥寥数语,但航天通信2007年11月8日才公告了以上消息,航天通信的股民就此认为航天通信有意隐瞒信息,并愤而向法院起诉。
  “这么久之后才公布信息,我们股民根本不可能知道,踩到地雷的很多。”上述维权股民表示。
  “不仅公布晚了,而且航天通信的这个公告也不完整,只是公布了结论,细节等均未公布,这就为以后我们的立案形成了障碍”,武峰律师向记者回忆当时的情况。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航天通信的的这种长达近六个月不披露被调查的行为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航天通信对因其实施虚假陈述行为而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立案过程一波三折
  律师挟国家法规得到报告全文
  最终能够立案的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据记者了解,航天通信的维权律师于2008年7月30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在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因受损投资人未能提供财政部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将起诉材料退回。
  “为此,我们曾据理力争:航天通信在2007年11月8日公告消息时本应全文公告财政部的该检查处理决定,但未公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航天通信的该行为又涉嫌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违法行为,不能因航天通信违法不完整披露信息,就让受损投资人承担不能立案的不利法律后果,这样对投资人是不公平的。但法院仍坚持要求提供财政部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否则,不予立案。”
  武峰律师对记者强调“客观来讲,法院的要求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是因为航天通信在公告中未完整披露信息的行为给投资人维权立案设置了障碍。”
  “最后我们想到了用刚刚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进行立案。”武峰律师表示。
  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旨在为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增强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这起案件的立案带来了转机。
  而后,此次维权律师于2008年11月正式向财政部提出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财政部经研究后,于2008年12月2日以“2008年第5号――回执总第15号”决定全文公开了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航天通信作出的《关于对航天通信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浙监【2007】55号)。
  “就是因为财政部对航天通信这个报告的全文公开,我们有了立案的依据。这也是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司法实务中,首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得立案证据的案件。”
  本报截稿时得到消息,目前维权人数已经又增加到31人,对于此案,本报将继续对此次维权予以关注,也欢迎投资者拨打本报热线010-82031724。


【2009-02-10】
航天通信(600677)民事赔偿诉讼立案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武峰律师9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其代理的19名投资者诉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一案正式立案,本次涉案诉讼标的金额446万余元。此案是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司法实务中,首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得立案证据的案件。
  2007年11月8日,中国证券报首次公开揭露报道,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认定:航天通信在2003年至2005年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并针对被告的违法行为向被告下发了检查结论,并作出处理决定。航天通信于2007年11月8日对上述信息进行了公告。
  此后三天,航天通信股价急剧下跌25%,给投资人造成了严重损失,受损投资人纷纷委托律师开展维权。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在接受19名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人委托后,于2008年7月30日向杭州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在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因受损投资人未能提供财政部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将起诉材料退回。承办律师于2008年11月正式向财政部提出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财政部办公厅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经研究于2008年12月2日全文公开了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航天通信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律师在获得财政部对航天通信作出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后,立即与杭州市中院联系立案事宜,法院经审核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正式立案。
  目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武峰律师正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征集航天通信受损投资人的维权工作,凡在航天通信作出“虚增利润”的虚假陈述行为之日即2003年度之后买入航天通信股票,在2007年11月8日航天通信的虚假陈述行为被公开揭露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而造成损失的投资人,均可提起维权诉讼。


【2009-02-09】
航天通信(600677)子公司打赢官司

  航天通信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浙江信盛实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信盛公司诉浙江赛尔集团有限公司等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赛尔集团向信盛公司支付货款1490.43万元、代理费19.54万元及各项杂费11.6万元;衢州农贸城有限公司、范斌对赛尔集团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赛尔集团的上述债务,被告徐金伟在上述货款、各项杂费及代理费15.03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已判决但尚不是终审,且未进入执行程序。


【2009-02-07】
航天通信(600677)子公司合同诉讼获胜

    本报讯 航天通信(600677)控股51%的子公司浙江信盛实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民事判决书,就信盛公司诉浙江赛尔集团有限公司等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赛尔集团向信盛公司支付货款1490.43万元、代理费19.54万元及各项杂费11.6万元,该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2009-01-13】
航天通信(600677)前董事长侵吞股票案详解

   [ 陈鹏飞通过司法诉讼方式,将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持有的890余万股航天通信股票转移到太原卫星公司。陈的这一行为被公诉机关指控为“秘密侵吞” ]
  陈鹏飞最终选择了沉默。与此前曾在媒体上“高调对抗”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称“航天科工集团”)的表现不同,此次在法庭上,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始终选择了闭不开口。
  此前,在2008年9月24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决定执行陈鹏飞无期徒刑,贪污的8927291股航天通信股票予以追缴。而据《第一财经日报》获悉,2008年末,浙江省高级法院又驳回了陈鹏飞的上诉请求。
  至此,对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航天通信”,600677.SH)来说,关于这位公司前董事长的种种风波终于有个了断。
  强势董事长入狱
  现年42岁的陈鹏飞,于2001年6月受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后变更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委派担任浙江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陆续变更为“航天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工作作风上,陈鹏飞以强势铁腕在航天系统著称。这在2006年下半年的航天通信董事会换届风波中可见一斑。
  据当时《中国证券报》等媒体报道:由于双方种种矛盾,航天科工集团表示不再推荐陈鹏飞担任航天通信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之后,陈鹏飞便与大股东公开“叫板”,双方在争夺公司管理控制权上进行了来回拉锯战,从召集媒体“喊话”到对簿公堂,一时满城风雨。
  一直到2006年末,这场“换届风波”以前董事长陈鹏飞被调查告一段落。
  在大股东航天科工集团主导下,新一届董事会实行了大换血。航天通信现任董事长杜尧在《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对前任作了“间接评价”。杜尧在报告中指出,为了摆脱前董事长陈鹏飞期间存在的“人治”现象,董事会换届后,公司强调了制度的宣传贯彻。
  国资委纪委2008年4月9日的“案发经过情况说明”也披露了陈鹏飞被调查的一些细节:2006年5月30日,国资委纪委收到中纪委转来的领导指示件,反映航天通信下属子公司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春煜低价出让国有土地、转移土地出让金5000万元等问题。
  “国资委纪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反映华春煜的问题进行核查,发现航天通信前董事长、党委书记陈鹏飞涉嫌贪污、受贿等问题。”
  2007年6月8日,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陈鹏飞立案侦查,次日对其刑事拘留,同月23日执行逮捕。
  涉“三宗罪” 
  2008年4月28日,陈鹏飞案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首次不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01年5月至2006年底, 陈鹏飞担任航天通信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4969万余元,又挪用公款694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万元。
  陈鹏飞的两位辩护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姜建高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作出公开审理的书面通知,临时作出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是航天通信是国家二级保密单位。陈鹏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保持了沉默,对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材料质证时保持了沉默。
  经过三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一审判决陈鹏飞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2万元;陈鹏飞贪污的890余万股航天通信股票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书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三项罪名成立,但指控被告人陈鹏飞贪污的数额不当,予以更正。
  陈鹏飞还被指控贪污890余万股航天通信股票。据起诉书指控,陈鹏飞采用虚构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与太原航天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太原卫星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的手段,通过司法诉讼方式,将名义上由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出面购买,但实际为航天通信所有的8927291股航天通信限售流通股,转移到太原卫星公司,予以侵吞。
  过户当日的2006年12月21日,航天通信流通股成交量8843900股,成交额67029900元,平均价为每股7.58元,公诉机关根据陈鹏飞实际控制太原卫星公司的股份认定其贪污数额为49193973元。
  股票“秘密侵吞”
  要弄清楚这笔4900多万元贪污款的来龙去脉,还得从陈鹏飞发家说起,在担任航天通信董事长之前,陈鹏飞一直在山西发展。
  1992年3月,陈鹏飞自筹30万元设立山西航晋工程技术公司,后挂靠在原航空航天部第二研究院所属的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随着此后增资扩股,这家公司最终演变为山西航天工业发展总公司(下称“山西航天公司”)。
  太原卫星公司是山西航天公司的下属公司,其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9月的太原华电能源产业有限公司,1998年股东变更为山西航天公司和山西五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为5200万元和1000万元。
  2002年,航天科工集团与陈鹏飞商议,对山西航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将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4503万元作为航天科工集团及其下属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对改制后公司的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35%和30%。
  同时,根据陈鹏飞的建议,吸纳山西诺高通信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和自然人王世奇入股,改制后的公司更名为航天科工山西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科工山西公司”),陈鹏飞任董事长。
  在这样的背景下,经航天科工集团推荐和浙江中汇董事会选举,陈鹏飞2001年6月担任浙江中汇董事长。2003年5月,经航天科工集团再次推荐,陈鹏飞续任该公司董事、董事长至2006年12月。
  陈鹏飞与航天科工集团度过了5年的蜜月期,但是到了2006年底的航天通信董事会换届,这一次,陈鹏飞没有得到大股东航天科工集团的推荐。2006年岁末,陈鹏飞控制的航天通信第四届董事会与航天科工集团之间的纷争逐渐升级。
  也就在此时,陈鹏飞通过司法诉讼方式,将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持有的890余万股航天通信股票转移到太原卫星公司。陈的这一行为被公诉机关指控为“秘密侵吞”。
  公诉机关指出,山西五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山西诺高通信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和王世奇实际均未出资,上述公司也未参与科工山西公司的经营、管理,陈鹏飞借用上述公司和个人的名义,采用“借资空转”的方式完成验资,尔后抽逃资金,陈鹏飞实际控制科工山西公司72.58%的股份。
  尽管两位辩护人从犯罪动机等多方面来替陈鹏飞辩解,但没有得到一审法院的采纳,上述股票也成为陈获刑的主要犯罪事实之一。
  一审判决显示,法院认为陈鹏飞虽然名义上非科工山西公司的股东,但实际控制了科工山西公司中除航天科工集团外的其余所有的72.58%的股份,与此相应,陈鹏飞对太原卫星公司也同样控制了相同比例的股份,最终以航天通信购买上述股票的价格为依据来认定陈鹏飞贪污的数额为17128939元。
  2008年9月29日,陈鹏飞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其原有供述是刑讯逼供形成,原一审判决认定其控制太原卫星公司与事实不符,本案并不涉及国家秘密,一审不公开开庭审理违反法定程序,要求二审宣告无罪。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并于2008年11月24日作出“驳回陈鹏飞的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09-01-13】
航天通信(600677)原董事长陈鹏飞终审获无期

  航天通信(600677,SH)原董事长陈鹏飞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陈鹏飞上诉。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判决的终审裁定。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航天通信原董事长陈鹏飞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虚构债务纠纷的手段,伪造相关证据,将航天通信的股票过户到他个人控股的太原卫星公司名下,实际侵吞公款1712万余元。2002年至2004年,陈鹏飞为他人谋利,收受某装饰公司贿赂15万元。2003年1月,陈鹏飞两次侵吞公司公款50万元。


【2008-12-16】
航天通信(600677)子公司将获拆迁补偿款5429.7万元

    本报讯 根据宁波镇海区政府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航天通信(600677)控股子公司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于12月12日与宁波镇海区骆驼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非住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此次拆迁安置共计补偿款项5429.7万元。   
    根据协议,宁波中鑫涉及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7万平方米,涉及搬迁土地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此次拆迁安置拟采取同级别等面积置换的方式进行,宁波中鑫必须在2009年6月30日前腾空并搬迁完毕。据悉,航天通信目前持股占宁波中鑫总股本50.5%;近日航天通信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上海银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竞买宁波中鑫18.5%股权,并于12月10日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上述产权交易确认凭证,待有关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届时航天通信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宁波中鑫69%股权。


【2008-12-15】
航天通信(600677):签署协议获拆迁安置补偿

    12月12日,宁波中鑫与宁波镇海区骆驼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非住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此次拆迁安置共计补偿款项54,297,409元,协议签署后,第一次付款50,000,000元,余款待房屋腾空后一次性付清。


【2008-10-06】
航天通信(600677)预计2008年1-9月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航天通信(600677)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公司2008年1-9月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将达到3500万元以上)。 
    公司认为,业绩下降原因包括:去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公开拍卖土地取得巨额收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部分主要产品还未交付;公司所属纺织企业整体不景气,以往第三季度销售旺季并未出现,产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原材料成本上涨;银行信贷趋紧、贷款利率上浮,财务费用增长。


【2008-09-16】
航天通信(600677)增发方案失效

  航天通信(600677)公告指,截至2008年9月13日,由于国内A股市场深幅调整,公司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发行股票。鉴于上述,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有效期已过,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再具有实施的可能性,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此前的2008年2月1日,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2008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李若馨)


【2008-09-13】
航天通信定向增发方案失效

  由于A股市场深幅调整,航天通信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发行股票。航天通信今日公告,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有效期已过,这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再具有实施的可能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今年2月1日,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2008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规定,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表示,今后公司如再推出融资计划,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新进行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应尤佳)


【2008-09-12】
航天通信(600677):2007年度非公发股方案失效

    截至2008年9月13日,由于国内A股市场深幅调整,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发行股票。鉴于上述,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有效期已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再具有实施的可能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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