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600804] 006
☆风险因素☆ ◇600804 鹏博士 更新日期:2009-10-16◇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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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9-04-22 |235.14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安联智能电子有限公司34%的股权转让 |
| |给自然人余能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5.14万元。此次股权转让|
| |不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9-04-22 |501.86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将所持成都鹏博士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 |
| |权以人民币501.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
├──────┴────────────────────────────┤
| 资产出售 |2009-04-22 |350.83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将所持深圳市鹏博士实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人 |
| |民币350.8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陆伟文。本次股权转让不构|
| |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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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8-08-22 |2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
| |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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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8-07-26 |3161.42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
| |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95|
| |%的股权以3161.42万元转让给鹏博集团。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
| |交易。 |
| |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 |
| | 1、公司已于2008年6月25日前,先后收到了鹏博集团支付的|
| |全部股权转让款3161.42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
| | 2、公司已于2008年7月25日前,先后收到三益特钢偿还及鹏|
| |博集团代三益特钢偿还的对本公司的欠款共计13893.98万元,欠|
| |款已清偿完毕。 |
| | 3、截止2008年7月25日,三益特钢已归还其向中国农业银行|
| |彭州支行的1615万元贷款,本公司为其贷款提供的担保相应解除|
| |。 |
| | 4、三益特钢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8年5月30|
| |日办理完毕。 |
| | 至此,本次股权转让已依法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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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6-28 |8996.0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北京都伦汇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甲方)于2008年6月27日与 |
| |公司(乙方)及其第一大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丙方)、|
| |第二大股东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丁方)、第四大股东深|
| |圳市瑞松投资有限公司(戊方)共同签署《北京都伦传媒广告有限|
|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下称:都伦传媒)股权转让协议》,甲 |
| |方将其所持都伦传媒7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40%,丙方、丁方、|
| |戊方各10%。根据至2007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都伦传媒的股 |
| |东权益(净资产)评估值22490.00万元人民币计算,上述40%及10%|
| |股权的转让价款分别为8996万元及2249万元。丙方、丁方、戊方|
| |(下称:三方)将其根据本协议所获取的都伦传媒30%股权全部委 |
| |托公司管理,托管期间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至2009年12|
| |月31日止。在托管期间,三方保留所托管股权的所有权,在保证|
| |该条款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三方拥有托管股权的处置权以及|
| |转让股权的收益权。托管期间,与托管股权相关的股东参与都伦|
| |传媒管理的权利以及托管期间其所实现利润的分配权,全部由公|
| |司享有。在上述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完成前,甲方与乙方于2007|
| |年12月12日签署的《都伦传媒托管协议》(甲方将其持有的都伦 |
| |传媒80%股权全部委托给公司管理)继续履行,乙方仍继续根据该|
| |协议约定,收取相应的托管费。 |
| | 股权收购及托管后,将对提高公司当期业绩及未来盈利能力|
| |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根据协议规定,都伦传媒2008年、2009年|
|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700万、3600万,则公司2008年、2009年按收|
| |购及托管股份比例(70%)获取的利润应不低于1890万、2520万 |
| |。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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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6-14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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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于2008年6月13日与北京互联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签订了《北京北控电信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
| |》,本公司有意受让互联电信公司持有的北京北控电信通技术服|
| |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互联电信公司同意其转让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100%股权总价|
| |款为1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公司将 |
| |成为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的新股东,持有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10|
| |0%的股权。 |
| | 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和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
|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互联电信公司转让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
| |100%股权的价款,并代为清偿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对北京北控电|
| |信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的1600万元负债。 |
| | 双方同意,在本公司完成对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北京地铁|
| |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股权转让|
| |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
| |商得以解决)后十日内,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正式签|
| |署股权转让协议。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的权力机构同意或批|
| |准本次股权转让后生效。双方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三个工|
| |作日内着手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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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8-05-29 |45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本公司将持有的河北鹏博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
| |让给石家庄三友电子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此 |
| |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日期:2008年5月28日。 |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河北鹏博士科技投资|
| |有限公司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 |没有不良影响。出售股权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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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8-04-29 |10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以货币资金5000万元投资(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 |净资产的3.62%)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
| |司,独立负责“平安北京”城市安防监控网络系统项目及相关安|
| |保业务。 |
| | 北京鹏博士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为新设立公司,需经国|
| |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后成立。 |
| | 2008年4月29日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鹏 |
| |博士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扩大注册资本金。增资|
| |后,安全信息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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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合同 |2008-04-22 |357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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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8年4月2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安全信息技术|
| |有限公司(简称“鹏博士安全公司”)与东莞广电网络传媒发展|
| |股份公司(简称“东莞广电”)签署了《东莞市出租屋视频监控|
| |系统租用合同》。 |
| | 本合同已经鹏博士安全公司于2008年4月21日召开的2008第0|
| |3号董事会审议批准。 |
| |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
| | (1)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5745 亿元,具体按实际交|
| |付的监控点结算。 |
| | (2)月租费暂定为每监控点每月人民币99.292 元。本合同|
| |涉及最多5 万个监控点,所有监控点租用期为六年。 |
| | (3)按经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监控点数,东莞 |
| |广电按月向鹏博士安全公司支付租金款。 |
| |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在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失效。 |
|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将根据项目进度,按实际验|
| |收监控点按月收费,监控点租费从起租之日起计算,租用期限6 |
| |年。本合同的履行将增加公司2008 年度及未来几年的主营业务 |
| |收入和净利润,提升公司业绩。同时,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扩大公|
| |司在安防监控项目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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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8-01-08 |3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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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经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
| |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电信通)于2008年1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
| |审议通过,北京电信通于同日与北京天视凌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下称:天视凌云)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天视凌云拟将其持|
| |有的北京市海淀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
| |人民币3000万元,北京电信通持有其40%股权,下称:海广公司)|
| |3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电信通,参考有关审计报告及有关机构作 |
| |出的海广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信息中心委托|
| |进行"三网融合"授权委托项目对股东权益价值影响分析报告,经|
| |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股权的转让款为|
| |2000万元,授权项目未来收益补偿金12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
| |成后,北京电信通将持有海广公司7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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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2-05 |18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经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
| |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电信通)于2007年12月3日召开的董事 |
| |会审议通过,北京电信通于同日与北京市海淀区有线广播电视网|
| |络信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2007年8月31日经|
| |审计的净资产为2374.38万元,下称:海广公司)股东北京天讯视|
| |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讯视通)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 |》,天讯视通拟将其持有的海广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电信 |
| |通,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
| |完成后,北京电信通持有海广公司40%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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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11-09 |6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下称: |
| |电信通)与华凯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凯利达)于同日 |
| |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电信通受让华凯利达所有的位于北京地|
| |区18万户社区网络及关联资产。根据有关评估报告书,转让资产|
| |实物部分的评估值为3843.32万元,结合转让标的的无形资产及 |
| |未来收益,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 |6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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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7-11-09 |5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5000万元设|
| |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鹏博士网络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
| |00万元。该公司需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后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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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9-27 |3067.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与北京天吉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天宽广网络科技有|
| |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合同书》,天吉畅科、天天网|
| |络分别将其持有的北京吉芙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
| |币3000万元,下称:吉芙德)24.6%、5.4%(合计30%)的股权转让 |
| |给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771.2万元、388.8万元,合计 |
| |人民币2160万元。同时,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以人民币907万 |
| |元的价格认购吉芙德新增的378万元出资。 |
| | 吉芙德增资扩股完成后,吉芙德原股东持有其2100万元的出|
| |资,占吉芙德注册资本总额的62.17%;公司持有吉芙德1807万元|
| |的出资,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37.83%。 |
| | 协议生效后十日内,本公司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 |
| |,即1080万元。在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十日内,本公司向出|
| |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余款108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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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8-10 |4218.7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7年8月8日,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
|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股东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资产|
| |转让协议》,电信通公司受让通灵通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三元大|
| |厦4楼的IDC机房全部资产。 |
| | 本次资产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7)第246 号《|
| |北京电信通电 |
| |信工程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实物资|
| |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转让资产的评估值为4218.7 万元。据 |
| |此,双方同意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218.7万元。 |
| | 电信通公司根据约定的时间,分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转让|
| |价款支付给通灵通公司。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产权证、许可证的变|
| |更登记,由合同双方在交付转让资产后三个月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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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7-07-25 |4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7年7月23日,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 |
| |公司与上海帝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自然人康凯、王玉 |
| |兰、李唯一、许菊、徐爱珠、付逸、李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帝联公司29.7%、19.125%、19.125%、11.|
| |25%、10%、5.4%、5.4%的股权(共计100%)转让给北京电信通。协|
| |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0万元,并最终根据帝联公司20|
| |07年度实际实现的盈利情况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 |不超过人民币4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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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7-04-07 |43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
| |向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28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
| |款,期限均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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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 |2006-05-30 |234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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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联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
| |日与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
| |有的社会法人股1406.1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06%)转让给 |
| |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2343万元,每股1.666元, |
| |并以此股份作为质押,已于2005年7月5日将出质股份在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如本次|
| |股份转让成功,深圳市联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
| |份;深圳市九茂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406.16万股,占公司 |
| |总股本的12.06%,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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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6-03-21 |1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
| |贷款人民币 |
| |1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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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12-31 |314.50 | 是 |
| ├───────┴────────┴───────────┤
| |项目简介: |
| | 2005年12月29日,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
| |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的股权,下称:多媒|
| |体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多媒体公司所持深 |
| |圳市安联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下称: |
| |安联公司)34%的股权。受让价格参照安联公司2005年11月30日帐|
| |面净资产(经审计净资产为925.22万元),经转让双方协商后确定|
| |为人民币314.5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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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兼并 |2005-12-31 | | |
| ├───────┴────────┴───────────┤
| |项目简介: |
| | 2005年12月29日,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成都三益特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益特钢)与连云港金程科技|
| |有限公司(下称:金程科技)就三益特钢收购金程科技所持彭州三|
| |鑫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鑫公司)85.2%的股权事宜签 |
| |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收购的价款暂按三鑫公司注册资本41|
| |184900元与收购股权所占三鑫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计算,即35|
| |084900.00元。股权收购的实际价款的确定,以2005年12月31日 |
| |为审计基准日,对三鑫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最后确定收|
| |购股权的收购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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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售 |2005-11-23 |5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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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 | 2005年11月15日,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
| |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下称:天润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并于2005年11月17日在深圳市公证处对《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
| |公证。公司以人民币5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深圳市飞铃智 |
| |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9%|
| |的股权)49%的股权转让给天润公司。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六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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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5-03-25 |1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5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五次董事|
| |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申请流动|
| |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具体借款事项以公司|
| |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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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4-10-22 |20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由公司深圳分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
| |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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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4-10-22 |15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
| |币1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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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借贷 |2004-10-12 |8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4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
| |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金河支行申请抵押贷款|
| |人民币8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抵押物为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
| |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B座310、311、312房产(房产证号:300|
| |0200924、3000200927、300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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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4-09-09 |600.00 | |
| ├───────┴────────┴───────────┤
| |项目简介: |
| | 决定对深圳市鹏博士实业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此次增资扩股 |
| |将使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其中公司新增投 |
| |资现金540万元,新增投资现 |
| |金后,公司投资总额为600万元,占其60%的股权(公司原投资60万 |
| |元,占其60%的股权);陆伟文新增投资现金360万元,新增投资现 |
| |金后,陆伟文投资总额为400万元,占其40%的股权(陆伟文原投资4|
| |0万元,占其4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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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4-07-23 |53.50 | |
| ├───────┴────────┴───────────┤
| |项目简介: |
| |资金占用单位 占用余额 内容及原因 整改措施 |
| |重庆育尚教育科技 53.50万元 货款 催收货款,计 |
| |划于2004 |
| | 有限公司 年9月30日前|
| |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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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借贷 |2004-07-20 |454.04 | |
| ├───────┴────────┴───────────┤
| |项目简介: |
| |资金占用单位 占用余额 内容及原因 整改措施 |
| |深圳市飞铃智能系 454.04万元 合作开展武汉销 根据工程进度|
| |,分四期在两 |
| |统集成有限公司 品贸工程项目款 年内(2005年 |
| |年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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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3-11-28 |51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与自然人刘丽平、李玉军合资设立河北子公司,名称 |
| |拟定为河北鹏博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 |
| |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510万元出资,|
| |占子公司股权的51%;刘丽平以现金250万元出资,占子公司股权 |
| |的25%,李玉军以现金240万元出资,占子公司股权的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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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 |2003-11-28 |180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深圳公司合资设立深圳子公司, |
| |名称拟定为深圳鹏博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
| |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1800万元|
| |出资,占子公司股权的90%;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深圳公司以现金出|
| |资200万元,占子公司股权的10%。 |
├──────┴────────────────────────────┤
| 银行借贷 |2003-11-20 |50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玉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人民币|
| |伍佰万元。此笔贷款系2002年11月26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
| |玉双支行伍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 |
├──────┴────────────────────────────┤
| 资产租赁 |2003-11-18 |3500.00 | 否 |
| ├───────┴────────┴───────────┤
| |项目简介: |
| | 公司于2003年11月14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与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它相|
| |关文件并接受其所载条款,公司向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申请本金人民币3500万元的融资租赁项目,租赁设备为江苏省东|
| |海县中小学计算机租赁项目所需电脑及网络设备。同时同意在租|
| |赁合同期满后,按合同约定的认购权费认购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 |。 |
└──────┴────────────────────────────┘
【2.风险提示】
【资金占用】
┌─────┬─────────────────────────────┐
| 截止日期 |2008-12-31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1 |深圳市安联智能电|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 | 17.64| 0.08%|
| |子有限公司 |金 | | | |
|2 |北京吉芙德信息技|向关联方提供资|联营公司 | 300.00| 1.28%|
| |术有限公司 |金 | | | |
└─┴────────┴───────┴──────┴────┴────┘
【对外担保】
┌─────┬─────────────────────────────┐
| 截止日期 |2003-11-20 |
├─┬───┴───┬─────┬────┬───┬────┬──┬──┤
|序|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 | | (万元) |产(%)| |完否|担保|
├─┼───────┼─────┼────┼───┼────┼──┼──┤
|1 |成都三益特钢有|一般保证 | 900.00| 2.19%| | | 是 |
|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2 |成都三益特钢有|一般保证 | 2200.00| 5.35%| | | 是 |
|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3 |成都三益特钢有|一般保证 | 1000.00| 2.43%| | | 是 |
|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3-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市得利加自控|
| |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5日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股|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3%)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质押贷 |
| |款,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
| |质押手续。 |
| | 2009年3月26日,本公司股东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
| |将原质押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
| |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3%)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3-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
| |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2日将原质押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 |的公司4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
| |05.8978万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并于2009年3月13日重新以上 |
| |述股份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质押贷款,期限一年,股权|
| |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9-03-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
| |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将原质押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下称:南山支行)的公司4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5%)办理|
| |了质押解除手续;并于同日重新以其所持公司4400万股股份(其中 |
| |限售流通股3294.102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105.8978万股)向南山 |
| |支行申请质押贷款,期限一年,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
| | 2009年3月12日,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原质押|
| |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公司4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
| |的6.8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05.8978万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
| |。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1-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股东深圳市瑞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将其所持|
| |公司限售流通股4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4%)向中国银行 |
| |深圳市分行申请质押贷款,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0-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2日收到第一大股|
| |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于2005年10月10日以其所|
| |持公司291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社会法人股向中国农业银|
| |行深圳南山支行申请质押贷款,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
| | 2007年10月31日公告,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原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鹏博实业)将原质押在中国 |
| |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下称:南山支行)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830.5|
| |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送转股后),于2007年10月25日办理|
| |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7-10-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原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因对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和深|
| |圳市雄震通信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 |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申请,将其持有的公司2915.28 |
| |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已质押)继续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2007年4 |
| |月25日至2007年10月24日。 |
| | 已于2007年10月10日起解除冻结。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6-12-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联众创业|
| |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于2005年9月13日以其所持本公司1406.16|
| |万股社会法人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质押贷|
| |款,现已归还,并于2006年12月27日解除了质押。 |
| | 2006年12月27日,其重新以其所持本公司1406.16万股股份( |
|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
| |申请质押贷款,期限六个月,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6-11-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原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因对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借款|
| |提供担保,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
| |分行的申请,将其持有的公司2915.28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已质押|
| |)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2006年11月3日至2007年5月2日。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5-12-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联众创业投资有限公|
| |司因对外担保纠纷,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发展银行深|
| |圳市红荔支行的申请,将其持有的公司1406.16万股社会法人股股 |
| |份(已质押)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2005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8|
| |日。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6-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2000.00 |
├────┼─────┴──────┴──┴───────┴─────┤
| 说 明 | 公司于2005年6月23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 |
| |通知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原告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七支行;第一被告为|
|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山东同人实业有限公司;第三|
| |被告为公司。 |
| | 自2003年9月30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第一被告在原告处办 |
| |理了三笔借款业务,借款总金额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2000万|
| |元系公司为第一被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贷款,具体如下: |
| | 2004年7月1日,第一被告与原告签订"2004工流025号"《借款 |
| |合同》,第一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 |;同日,第三被告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保)2004工流025号"《保证 |
| |合同》,第三被告公司为依据2004工流025号《借款合同》所形成 |
|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
|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
|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 | 原告认为,公司涉及担保的2000万元贷款虽未到期,但第一被|
| |告同人华塑该笔借款已拖欠利息。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规|
| |定,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未履行|
| |对建设银行的其他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
| |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合同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息及费用|
| |。所以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公司对主|
| |合同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第一被告未履行到期债务,原|
| |告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
| | 原告请求判令第三被告公司对第一被告债务中的2000万元本息|
|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由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及|
| |财产保全费用。 |
| |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
| | 2005年10月18日公告,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
| |10月14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公|
| |司为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案件经四川省高|
| |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判决结果如下: |
| | 1、被告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 |
| |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七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20|
| |04年10月21日起至2005年6月25日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逾期 |
|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一并计算给付; |
| | 2、被告公司对本判决书中的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
| |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
| | 本案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
| |各承担114776元。 |
| | 2005年10月27日公告,为保障公司不因该案的诉讼而遭受实际|
| |的或可能的损失,同人华塑同意将其所合法持有的主体控股子公司|
| |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的4000万元股权,质押给公司。如果公司因此担|
| |保诉讼必然或可能遭受实际损失,公司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该质押|
| |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担保债权。 |
└────┴─────────────────────────────┘
【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9-07-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3000.00 |
├────┼─────┴──────┴──┴───────┴─────┤
| 说 明 | 公司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 |期限一年。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9-04-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
|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 亿的综合授|
| |信额度。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8-05-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7000.00 |
├────┼─────┴──────┴──┴───────┴─────┤
| 说 明 |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70|
| |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
└────┴─────────────────────────────┘
【其它事项】
┌────┬─────┬──────┬──┬───────┬─────┐
|公告日期|2007-12-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2007年12月12日,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都伦汇|
| |兴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汇兴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北|
| |京都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80%的股权,全部委托给本公司管理。 |
| | 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当期业绩无不良影响,如果都伦传媒在|
| |2007年度产生利润,公司将收取其利润的70%作为托管费用,将增 |
| |加上市公司当期利润。 |
| | 在托管协议中,本公司将为都伦传媒垫付4000万元广告代理保|
| |证金和预付款,用于其与成都电视台的业务合作,存在一定的资金|
| |风险。 |
└────┴─────────────────────────────┘
【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6-09-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10000.00 |
├────┼─────┴──────┴──┴───────┴─────┤
|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 |
| |限两年。 |
└────┴─────────────────────────────┘
【高管期权】
┌────┬─────┬──────┬──┬───────┬─────┐
|公告日期|2006-08-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鹏博士授予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
| |"激励对象")12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
| |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6.56元购买一股鹏博士股票|
| |的权利。本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鹏博士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 |1200万股鹏博士股票,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四年时间。|
| |本激励计划获批准后即一次性授予给期权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期|
| |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1200万股,占本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鹏|
| |博士股本总额14179.608万股的8.46%。 |
| | 本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 |
| | 第一个行权期:在满足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期权激励对象自授|
| |权日起满一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满两年的交易日当日止|
| |,可行权数量为400万股,占可行权的标的股票总数的33.33%; |
| | 第二个行权期:在满足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
| |起满两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满三年的交易日当日止,可|
| |行权数量为400万股,占可行权的标的股票总数的33.33%; |
| | 第三个行权期:在满足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
| |起满三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满四年的交易日当日止,可|
| |行权数量为400万股,占可行权的标的股票总数的33.33%。 |
| | 公司用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合计为1200|
| |万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
| |票期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 | 3、鹏博士激励对象本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鹏博士承 |
| |诺不为本次激励对象依据本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
|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 | 4、本期权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 |
| |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鹏博士股东大会批准。 |
| | 期权激励对象的范围: |
| | (1)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
| |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 | (3)主要业务负责人及参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员; |
| | (4)由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有特殊贡献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