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600809] 006
☆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809 更新日期:2009-07-16◇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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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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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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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西杏花村汾酒大|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的控股| 25.00| 0.3%|
| |厦有限公司 | 金 | 子公司 | | |
| 2|晋泉涌贸易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资|集团兄弟公司| 13.00| 0.1%|
| | | 金 | | | |
| 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的全资| 47.00| 0.5%|
| |团太原办事处 | 金 | 子公司 | | |
| 4|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股东 | 344.00| 3.7%|
| |团有限公司 | 金 | | | |
| 5|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向关联方提供资|母公司的全资| 4.00| 0.0%|
| |团联营部供销经理| 金 | 子公司 | | |
| |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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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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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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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4年6月3日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
| |会有关“家家”商标争议裁定书, 裁定结果为:对山西省方山县 |
| |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家家”商标予以撤销;当事人如不服|
| |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 |院起诉。 |
| | 公司于2004年7月12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参 |
| |加诉讼通知书》。称其已受理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诉|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案,并通知公司作|
| |为该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的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
| |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案,公司|
| |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案于2004年12月17日作出判决,维持国家|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争议裁定。裁定内容|
| |为:对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家家"商标予以撤|
| |销。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
| |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的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
| |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案,公司|
| |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案于2004年12月17日作出判决,维持国家|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争议裁定。裁定内容|
| |为:对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家家"商标予以撤|
| |销。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
| |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 公司于2005年5月8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行政判决书|
| |,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人山西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诉|
| |,维持一审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04)第|
| |1812号争议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内容为:对山西省方山县|
| |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家家"商标予以撤销。 |
| | 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晋民三 |
| |终字第000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
| | 撤销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2)吕民二初字第17号民|
| |事判决;驳回山西老传统酒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
| |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山西老传统酒业有限公司承担。该判决为终审|
| |判决。 |
| | 2007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就山|
| |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食品有限公司诉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家家"商标侵权一案作出有关行政判决书:维持北京高院(2005)高|
| |行终字第71号行政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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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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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6-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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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目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供求情况,|
| |公司决定从2009年6月26日起对十年陈酿老白汾酒系列产品的对外 |
| |售价在原价格基础上上调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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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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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4-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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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
| |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1亿元和5000万元的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期限 |
| |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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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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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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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价委研究决定,从2008年3 |
| |月11日起对部分汾酒系列产品的销售及代理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平|
| |均上调幅度约8%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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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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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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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了消化近年来的能源涨价因素,加大市场投入力度,进一步|
| |拓展汾酒市场,确保汾酒产品的盈利水平,经公司价委研究决定,|
| |从2006年7月27日起对部分汾酒系列产品的对外售价进行适当调整 |
| |,平均上调幅度约1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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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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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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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0|
| |月19日收到吕梁地区国家税务局的有关批复,批复中称“同意免征|
| |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预计20|
| |03年度免收所得税为14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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