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600864] 006
☆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864 更新日期:2009-08-06◇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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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06|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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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
| |公司(下称:甲方)于2009年8月5日与哈尔滨阿城热电厂(下称:乙 |
| |方;公司董事同时担任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甲方拟以其自有资金收购乙方持有的哈尔滨阿城金都供热有限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企业刚刚成立,正在建设中,未有经 |
| |营活动,下称:金都供热)49%股权,以金都供热经审计的帐面净资|
| |产值59862259.86元人民币为依据,并考虑在建工程的特殊情况确 |
| |定标的股权为2940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过户手续完成后,甲方即|
| |具有金都供热100%的股权。 |
| |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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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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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7-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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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
| |资金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期限壹年(2009年7月10日至2010年7月9|
| |日)。由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 |
| |述债务的清偿。 |
| | 另,公司已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4500万元和兴业|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6000万元短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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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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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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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下 |
| |称: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0000.00元整,期限|
| |从2009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10日,目前已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
| |款合同》;董事会同意由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贷款|
| |提供第三方担保。 |
| | 另,公司已偿还原向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0000.00元 |
| |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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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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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7-15|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3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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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扩建新热源,进一步满足阿城城区供热需要,同意公司控股|
| |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与阿城市热电厂共同投资6000万元|
| |设立哈尔滨阿城金都供热有限公司,其中黑岁宝以现金出资3060万|
| |元,占总出资额的51%,黑岁宝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 | 该项目建设方案为新建2×116MW热水锅炉房,预留1×116MW热|
| |水炉建设条件,建设、改造358×104 M2供热管网。 |
| | 项目总投资17096.5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
| |款。 |
| | 本项目建成后,将扩大供热面积360 万m2,年收入7836万元,|
| |投资回收期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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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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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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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 |尔滨黄河路支行(下称:招行支行)6000万元短期借款,并于2008年|
| |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公司持|
| |有的中国民生银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20.5万股的质押登记解除手|
| |续。 |
| | 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50万股作质押,向招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 |6000万元人民币专项授信,期限壹年。目前已签署了《最高额质押|
| |合同》,质押登记日为2008年6月2日,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 |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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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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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5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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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公|
| |司拟以现金出资,受让方正证券拥有的对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879170元,下称:泰阳证券)86508000元的 |
| |出资额(占泰阳证券注册资本的8.232%)。本次股权转让的单价(单 |
| |位出资额的转让价格),在受让方完成对泰阳证券尽职调查后再行 |
| |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合并后的单位出资额净资产的2倍,不高于转 |
| |让方向其他方转让的单价。双方尚未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 |。 |
| |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其他经|
| |营所需资金。 |
| | 本次股权转让需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方可实施。 |
| | 2007年11月2日公告,公司拟与方正证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方正证券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对泰阳证券106508000元的出资 |
| |额(占泰阳证券注册资本的10.135%,下称:目标股权)转让给公司 |
| |。本次股权转让的单价为8元/单位出资额,股权转让总价款为8520|
| |64000元人民币。 |
| | 2008年5月16日公告,公司接到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
| |方正证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公司持有泰阳证 |
| |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阳证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公司受|
| |让方正证券持有的泰阳证券10650.8万元股权(占泰阳证券出资总额|
| |10.14%),泰阳证券应当在该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 |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核准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泰阳证券,|
| |方正证券注册资本由60300万元变更为165387917万元。吸收合并后|
| |公司为方正证券第三大股东,占方正证券出资总额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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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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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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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决定拟用部分转让价款移地建设集中供热项目。拟在香坊区化|
| |工路133号建设供热热源及在长江路建热网2320米,项目总投资482|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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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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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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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300万美元收购俄罗斯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
| |司(下称:东方林业)、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林业运输)、|
| |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及二月城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全|
| |部股权,这四家公司的俄罗斯法人地位不变,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 |司。公司将根据俄罗斯目标企业租赁森林资源地段内森林资源经济|
| |价值确定收购价格,但不超过评估价格[四家公司资产的市场价格 |
| |总计为811619036卢布(约24372.9500万元人民币或约3149万美元)]|
| |。成功收购上述四家俄罗斯企业后,公司将向东方林业及林业运输|
| |增资,以其森林资源地段为核心,分别建设"公司俄罗斯爱基姆蔷 |
| |林场森林采伐项目"(暂定名)及"公司俄罗斯淖尔林场森林采伐及木|
| |材加工项目"(暂定名),上述两个项目总投资为26622万元。公司将|
| |自筹资金11749万元及申请银行贷款15000万元,用于上述股权收购|
| |及项目建设。 |
|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6月9日与俄方四家目|
| |标公司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林|
| |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别签署了《|
| |股权买卖合同》,俄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四家目标公司股权全部|
| |转让给中方,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1187万美元。四家企业的股权转|
| |让项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同时进行。远东特兰吉特科拉普有|
| |限责任公司为上述4份《股权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义务提供了连 |
| |带责任担保。 |
| | 收购俄罗斯四家公司并建设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项目的事项已|
| |履行完成中国国内各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
| | 2007年12月7日公告,目前,公司收购俄罗斯四家目标公司的 |
| |股权工作业已完成,俄罗斯负责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管理机关俄罗|
| |斯联邦税务局有关分局分别于2007年11月22日、23日、23日批准了|
| |"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 |
| |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四家俄罗斯公司 |
| |新的企业法人国家注册登记证书和公司章程。公司与该四家公司原|
| |俄罗斯股东资产、文件资料和管理权的交接日定为2007年11月30日|
| |。从2007年12月1日起新公司正式运作,四家公司新总经理均由公 |
| |司派出人员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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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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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25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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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6年2月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8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下称:黑岁宝)与公司 |
| |第一大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5351789股股 |
|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20%,下称:哈投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 |
| |议》,哈投集团拟以合法拥有的在建中的热源工程、哈尔滨哈投供|
| |热有限公司100%股权经评估合计净值286643208.87元的资产与公司|
| |及黑岁宝合法拥有的对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下称:岁宝百货)的|
| |股权投资、对岁宝百货及其关联方的相关债权,经审计总帐面价值|
| |225073271.68元的资产进行置换,差价61569937.19元形成公司对 |
| |哈投集团的负债。 |
| |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 |
| | 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
| | 1、按照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置出、置入资产已交 |
| |割完毕。 |
| | 2、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中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
| |如下: |
| | 在建中的化热热源工程的产权过户,公司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申|
| |请,现正在审批之中;哈投供热100%股权已过户到公司名下;哈投|
| |供热车辆过户已完成。另,黑JI6008号车辆由徐虎物业公司协议抵|
| |热费,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故退回此车。徐虎物业公司交回物业|
| |费8万元;哈投供热三宗土地更名手续目前正在办理当中;本次置 |
| |换中所涉及的哈投供热148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未实际发生;哈投 |
| |供热调峰锅炉房所在地的房屋建筑物的权属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 |。 |
|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中现尚有以下两项资产未完成过户手续: |
| | 1、在建中的化热热源工程的产权过户手续,现正在哈尔滨市 |
| |建委审批中。 |
| | 2、哈投供热调峰锅炉房所在地的房屋建筑物已经董事会审议 |
| |,拟整体转让,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 上述两项资产虽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但资产始终由公司管理|
| |和使用。 |
| | 2007年10月23日公告,该项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结果 |
| |报告如下: |
| | 1、按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置出、置入资产已交割完 |
| |毕。 |
| | 2、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中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
| |如下: |
| | (1)在建中的化热热源工程的产权过户已获哈尔滨市人民政 |
| |府、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哈尔滨市|
| |环境保护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
| |产权人为本公司。 |
| | (2)哈投供热100%股权已过户到公司名下。 |
| | (3)哈投供热车辆过户已完成。 |
| |另,黑J16008号车辆由徐虎物业集团协议抵热费,因无法办理过户|
| |手续,故退回此车。徐虎物业交回热费8万元。 |
| | (4)哈投供热有三宗土地[哈国用(2004)第12380号、哈国 |
| |用(2005)第 |
| |22493号、哈国用(98)字第847号],已变更到本公司名下。 |
| | (5)本次资产置换中所涉及的哈投供热148名职工的经济补偿|
| |金未实际发生。 |
| | (6)哈投供热调峰锅炉房所在地的房屋建筑物,已随其土地 |
| |及其他建筑物、附属设施整体转让。整体转让《合同书》已于2007|
| |年10月10日签署,正在履行中,公司已按《合同书》约定收到定金|
| |1000万元人民币。整体转让的房屋、其他建筑物、附属设施及土地|
| |,资产置换时的评估值为4656.81万元(其中调峰锅炉房所在地的 |
| |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785.47万元),现转让价格为1.48亿元。不考|
| |虑清理费用和相关税费,本次资产转让公司获得1亿元的溢价收入 |
| |。 |
| | 到目前为止,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中的所有资产过户已完成,重|
| |大资产置换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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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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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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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甲方)将其拥有的如下资产转让给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
| |司(乙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
| |中供热调峰热源工程所涉及的房屋、其他建筑物、附属设施,其中|
| |房产的建筑面积为8,948.61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25,979.2平方|
| |米。黑龙江华鸿投资有限公司取得标的资产后,由黑龙江华鸿投资|
| |有限公司指定公司受用开发建设。 |
| | 双方商定,甲方转让、乙方受让标的资产的价格为1.48亿元人|
| |民币。 |
| | 转让价款由7000万元人民币及价值7800万元房产、车位二部分|
| |组成。 |
|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需再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9年8月底。本次资产 |
| |转让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影响。 |
| | 公司委托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出|
| |具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为5310.86万元,本次该项资产出让 |
| |公司将获得较大的溢价收入,但不会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按|
| |本合同约定,在2008年度和2009年度受让方支付对价资产后,将对|
| |当期业绩构成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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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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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84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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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哈尔滨市原马家沟机场开发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易地扩建项目|
| |: |
| | 该项目规模:新建一座4×70MW热水锅炉房,建设期2.5年,计|
| |划2007年8月开工,2009年底全部竣工。固定资产投资18471万元。|
| |投资回收期:7.66年(税后)。 |
| | 资金来源:1、处置原锅炉房用地和设备所获收益;2、其余企|
| |业自筹。 |
| | 项目建成后,可提供40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按新增供热面 |
| |积270万平方米测算,项目达产后年新增供热销售收入9363.68万元|
| |,新增配套设施收费总计1350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1214.76万元|
| |。 |
| | 因拟征用土地所有者在该土地上临时突击私建大量房屋,并提|
| |高了房屋动迁价格,致使动迁费超过概算近3000万元,大大提高了|
| |投资成本,降低了该项目建成后的投资收益率。根据以上事实,建|
| |议取消该项目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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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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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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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公司|
| |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限售流通股4373万股及1364万股作质押,向中|
|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下称: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贷款2000万元|
| |人民币,贷款期限均为壹年。目前已分别签署了《质押合同》,质|
| |押登记日均为2006年9月29日,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另 |
| |外,原向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质押的163254000股民生银行股权已解 |
| |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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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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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9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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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接到第一大股 |
| |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投集团)通知,经哈尔滨|
| |市政府批准,哈投集团已于同日与深圳市恒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下称:深圳恒大)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签署后哈投集团 |
| |以在有关资产置换中从公司置换入的对岁宝百货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岁宝百货的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股利共计192984918.04元人民币作|
| |为购买深圳恒大持有的公司30408895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 |
| |额的22.26%)的价款。 |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哈投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55.46%的股份|
| |,成为公司绝对控股股东,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哈尔滨市国有资产|
| |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恒大其余股份拟转让给|
| |哈尔滨海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恒大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 |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经哈投集团与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及公|
|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同时,收购方将在|
| |本协议生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申请。 |
| | 2006年6月7日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公司确认,深圳市恒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哈尔滨岁宝热电|
|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35465100股法人股股份,已分别过户到|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投集团)30408895股和哈尔|
| |滨海格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格科技)5056205股。据此 |
| |,哈投集团收购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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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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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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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深圳市恒|
| |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 |:公司)35465100股法人股股份,已分别过户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 |
| |限责任公司(简称:哈投集团)30408895股和哈尔滨海格科技发展有|
| |限责任公司(下称:海格科技)5056205股。据此,哈投集团收购已 |
| |完成。 |
| | 本次股份过户后,哈投集团共计持有公司股份为75760684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55.46%,成为公司绝对控股股东;海格科技持有公|
| |司股份为5056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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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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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6-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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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社会|
| |法人股40813500股作质押,向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先锋支行申请|
| |3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目前已签署了《质押合同》,质押|
| |期限为2005年6月7日至2008年6月6日,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 |毕。(2004年4月公司与该行所签署的质押合同已解除,同时办理了|
| |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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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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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2-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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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4年8月30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
| |团)公司通知,经哈尔滨市政府和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石化集团已 |
| |于2004年8月27日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 |
| |让协议》,约定以156010154.16元人民币的价格将石化集团持有的|
| |公司45351789股国家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0%)转让给投资集团|
| |。 |
| | 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
| | 本次股份过户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5351789|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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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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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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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拟在金京热电分公司院内|
| |扩建2台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一台1.5MW双抽式汽轮机,项目总投 |
| |资5300万元(其中:自筹1800万元,贷款35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一|
| |年,投产后年可实现利润85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年。目前,该工程|
| |进展顺利,其中一炉、一机已于2004年12月22日投入试运行,运行|
| |状况良好。第二台炉预计2005年1月末试运行。新建"两炉一机"全 |
| |部投产后,2005年发电量可增加7000万千瓦时,供热面积可增加80|
|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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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12-18|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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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2年12月13日以所持有的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46|
| |%股权作质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已于2|
| |003年12月12日还清。经向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申请,中国民生银行 |
| |总行同意公司继续以所持有的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46%股权作 |
| |质押物,为公司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3年12月16日至2004|
| |年12月16日。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09-26|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
| 说 明 |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社会法|
| |人股9717.5万股作质押,向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额|
| |度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目前已签署了《质押合同》|
| |,质押期限为2003年9月23日至2006年9月22日,有关质押登记手续|
| |已办理完毕。另外,原向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质押的3000万|
| |股民生银行股权已撤销。 |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 2004-08-06 |
├────┼─────────────────────────────┤
|实施日期| 2004-08-09 |
├────┼─────────────────────────────┤
|处理类型| 撤消特别处理 |
├────┼─────────────────────────────┤
|处理原因| 经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监管部门的努力工作,本公司于2004 |
| |年5月28日获得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深圳岁宝百货 |
| |有限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根据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提供的会|
| |计报表,公司对原200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补充更正,并经本公司聘请|
| |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对补充更正后的2003年|
|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其他 | |
└────┴─────────────────────────────┘
┌────┬─────────────────────────────┐
|公告日期| 2004-04-30 |
├────┼─────────────────────────────┤
|实施日期| 2004-05-10 |
├────┼─────────────────────────────┤
|处理类型| ST |
├────┼─────────────────────────────┤
|处理原因|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被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其他 | |
└────┴─────────────────────────────┘
┌─────┬─────────────────────────────┐
| 截止日期 | 2006-06-30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 1|哈尔滨投资集团有|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股东 | 3504.3| 68 %|
| |限责任公司 | 资金 | | |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12-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接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公司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3182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9%,下称: |
| |哈投集团)的通知,哈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71400|
| |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为哈投 |
| |集团壹年期借款12000万元人民币质押担保,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 |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
| |为2008年12月23日。 |
| | 哈投集团目前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 |的22.22%)。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6-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接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公司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591247股,占总股本的37.19%,下称:哈投 |
| |集团)的通知,哈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25000000 |
| |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为其拾年期借款21680万元人民币提供质 |
| |押担保,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 |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8年6月24日。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1-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控股股东哈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55340000股|
| |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为哈投集团|
| |一年期短期贷款2.5亿元人民币质押担保,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20|
| |07年7月19日。 |
| | 2008年1月19日公告,哈投集团已偿还全部贷款,并已在中国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解除登记日2008年1月16日。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1-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55.96|
├────┼─────┴──────┴──┴───────┴─────┤
| 说 明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
| |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院扣划的公司8559611.00元存款交付|
| |给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用以抵偿哈尔滨岁宝天鹅|
| |饭店有限公司(下称:天鹅饭店)所欠的全部债务。 |
| | 针对上述担保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向市中院提起诉讼|
| |,追偿借款人天鹅饭店责任。现市中院已正式受理。 |
| | 2007年1月20日公告,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公司近日收到哈|
| |中院有关民事调解书,经哈中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
| |协议: |
| | 一、被告于2007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人民币4347032.69元 |
| |,余款4347032.69元,分十二期还清。自2007年7月起至2008年6月|
| |30日止,每月月末前被告偿还原告人民币362252.72元。 |
| | 二、被告保证按时支付上述欠款,如不能按照上述任何一个期|
| |限给付欠款,原告均有权利就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承|
| |担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给|
| |付。 |
| | 三、本案诉讼费用53480.35元,由被告承担。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4-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349810|
├────┼─────┴──────┴──┴───────┴─────┤
| 说 明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
| |公司于2003年12月7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香港岁宝实 |
| |业有限公司,请求偿还公司7349810.40元及利息。现哈尔滨市中级|
| |人民法院已审理结束。 |
|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起诉香港岁|
| |宝实业有限公司一案,于2005年4月12日作出有关民事裁定书,裁 |
| |定驳回原告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的诉讼费15912.|
| |91元,由原告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负担。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
| |公司对此裁定不服,并将依法提出上诉。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4-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02.15|
├────┼─────┴──────┴──┴───────┴─────┤
| 说 明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
| |公司于2003年12月7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英属维尔京|
| |群岛)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请求偿还应退公司投资差额款12021478.|
| |20元及利息。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结束。 |
|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起诉(英属 |
| |维尔京群岛)岁宝百货有限公司一案,于2005年4月12日作出有关民|
| |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岁宝百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
| |给付原告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人民币12021478.20元及利息(利|
| |息从2002年6月23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息标准 |
| |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本案的诉讼费70117.40元,保 |
| |全费70282.29元,由被告岁宝百货有限公司承担。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5-01-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80.95|
├────┼─────┴──────┴──┴───────┴─────┤
| 说 明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2日 |
| |委托律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请|
| |求给付公司红利款4809519.54元及利息和控股子公司红利款162728|
| |1.04元及利息。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审理结束。 |
| | 目前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0日 |
| |作出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
| | 一、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股东红利款本|
| |金4809519.54元及利息(从2001年10月2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 |计算至判决应付清之日止)。逾期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
| |债务利息。 |
| |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 |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7920元,由原告负担3792元,被告负 |
| |担34128元(已由原告交纳,被告负担之数应径付给原告)。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9 |
| |月20日作出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
| | 一、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股东红利款本|
| |金1627281.04元及利息(从2001年10月2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 |计算至判决应付清之日止)。逾期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
| |债务利息。 |
| |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 |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146元,由原告负担1815元,被告负 |
| |担16331元(已由原告交纳,被告负担之数应径付给原告)。 |
| | 目前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6日作 |
| |出的民事判决书(2004)深中法民二终字第868号,判决如下: |
| | 一、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447|
|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 |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利润款本金人民币878623.82元及利息(从2001年|
| |10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判决应付清前述款项|
| |之日止)。逾期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二、维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447|
|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
| |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75840元,由公司负担60672元|
| |,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负担15168元。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
| |16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04)深中法民二终字第869号,判决如下 |
| |: |
| | 一、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789|
|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 |十日内向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利润款本金人民币292543.2|
| |4元及利息(从2001年10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
| |判决应付清前述款项之日止)。逾期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
| |的债务利息。 |
| | 二、维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789|
|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
| |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36292元,由黑龙江岁宝热电 |
| |有限公司负担29033元,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负担7259元。 |
| | 上述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第868号和第86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并将|
| |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再审。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494.38|
├────┼─────┴──────┴──┴───────┴─────┤
|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2月7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岁 |
| |宝百货有限公司,请求偿还公司24943839.00元及利息1335555.50 |
| |元。此案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4年9月16日作出了 |
| |民事判决书(2004)哈民三初字第26号。公司对此判决不服,并依法|
| |提出上诉。 |
| | 现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于2004年12月20日作出|
| |民事判决书(2004)黑商终字第339号,判决如下: |
| | 一、变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哈民三初字第26号民事|
| |判决为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公司欠|
| |款24943839元。 |
| | 二、二审案件受理费317553.60元由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负 |
| |担。 |
|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3-12-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
| 说 明 | 由于我公司长期向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供|
| |热,而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拖欠我公司蒸汽费 |
| |、管损及滞纳金形成了巨额欠款8000多万元。对于这些欠款,哈尔 |
| |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提供了担保。 |
| | 为此,我公司依法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请求 |
| |财产保全。公司近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
| |如下:被告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 |对所属企业尚欠原告公司的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
| |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负担。双|
| |方对上述判决没有异议。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3-11-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依据上海市公安局|
| |有关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友源资产管理有限公|
| |司持有公司1093020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为2003年10月31日至20|
| |04年4月30日)。上述股份占有公司总股本的0.80%。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3-11-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依据上海市公安局|
| |有关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中智富投有限公司持|
| |有公司6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为2003年10月31日至2004年|
| |4月30日)。上述股份分别占有公司总股本的4.39%。 |
└────┴─────────────────────────────┘
【3.其他事项】
【其它事项】
┌────┬─────┬──────┬──┬───────┬─────┐
|公告日期|2009-05-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7352.24|
├────┼─────┴──────┴──┴───────┴─────┤
| 说 明 | 截至2009年5月12日,公司本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
| |统在5.80元以上价位,累计出售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票28575429|
| |股,实现收益173522360元(未扣任何税费)。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8-11-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日前,哈尔滨市物价局下发有关通知,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 |
| |有限公司热电厂提交的《关于工业蒸汽及采暖热水调价的请示》予|
| |以批复,同意公司热电厂工业供热价格由每百万千焦29.30元调整 |
| |为43.75元(价外税),自2008年10月20日起执行。 |
| | 经初步测算,本次价格调整以后,将使公司年增加营业收入21|
| |00万元(含税)。从公司整体情况看,自调价之日起至本年度末,与|
| |去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营业收入540万元。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8-09-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日前收到黑龙江省物价局有关通知,要求自2008年7月1日|
| |起,黑龙江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83分钱,在此基础|
| |上,自2008年8月20日起,黑龙江省火力发电(含燃煤、燃气发电和|
| |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 |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下称:热电公司)将按上述通知要求执|
| |行。预计调价将使公司及热电公司的本期营业收入分别增加160万 |
| |元、210万元。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8-08-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日前,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收到哈尔滨市|
| |阿城区物价局哈阿价发[2008]16号文件《关于蒸汽费调价的批复》|
| |,就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蒸汽费调价的请示》批|
| |复如下:根据成本测算,同意将蒸汽费由原来的98.00元/吨(含税|
| |)调整到132.00元/吨(含税)。此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根据文 |
| |件规定按销售额的3%征收价调基金。此批复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 |
| |行。 |
| | 预计至年底本次蒸汽调价将增加收入约47.26万元(含税)。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7-09-27|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
| |公司近日接到哈尔滨市阿城区物价局有关通知,同意将供热价格上|
| |调2元/平方米,即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现行30.15元/平方米(使用 |
| |面积)上调至32.15元/平方米;工企商服、机关事业单位热费价格 |
| |由现行35.15元/平方米上调至37.1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该调整|
| |自2007年9月12日起执行。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6-07-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
| |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有关通知,适当提高东北电网有关省(区)电网|
| |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黑龙江省上网电价提高|
| |1.97分/千瓦时(含税);黑龙江省非竞价电量送辽宁的上网电价提 |
| |高到0.2697元/千瓦时(含税);东北电网送电至京津唐电网电量的 |
| |电厂上网电价提高为0.248元/千瓦时(含税)。 |
| |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5-07-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收到有关《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工业供热价格的通知|
| |》文件,哈尔滨市工业供热价格每百万千焦由21.80元(价外税)上 |
| |浮到29.30元(价外税)。公司自2005年7月1日起工业供热价格按上 |
| |述价格执行。 |
└────┴─────────────────────────────┘
【价格调整】
┌────┬─────┬──────┬──┬───────┬─────┐
|公告日期|2005-06-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转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 |〉的通知》文件,黑龙江省煤电价格联动的提价幅度为每千瓦时提|
| |高1.17分(含税),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公司及控股子|
| |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均按上述政策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