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伊利[600887] 005
☆股本股改☆ ◇600887 *ST伊利 更新日期:2009-10-30◇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79932.28| 79932.28| 66610.23| 51646.98|
|流通A股 | 79932.28| 79932.28| 66610.23| 51646.98|
|实际流通A股 | 72775.32| 72775.32| 60646.10| 37091.55|
|限售的流通股 | 7149.22| 7149.22| 5957.68| 14555.43|
|暂锁定人民币普通股 | 7.74| 7.74| 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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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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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3| 79932.28| 79932.28| 72775.32|送转股 |
|2007-12-21| 66610.23| 66610.23| 60646.10|期权激励 |
|2007-11-15| 66603.78| 66603.78| 60646.10|认股权证行权 |
|2007-11-14| 51646.98| 51646.98| 45689.30|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6-06| 51646.98| 51646.98| 45561.25|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5-30| 51646.98| 51646.98| 44361.25|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4-24| 51646.98| 51646.98| 43418.52|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6-04-24| 51646.98| 51646.98| 37091.55|股权分置 |
|2003-07-10| 39126.50| 25771.07| 25771.07|送转股 |
|2003-06-27| 19563.25| 12885.54| 12885.54|股权转让 |
|2002-12-31| 19563.25| 12885.54| 12885.54|股权转让 |
|2002-09-10| 19563.25| 12885.54| 12885.54|增发 |
|2000-12-08| 14667.11| 7989.39| 7978.30|转配股上市 |
|1999-02-08| 14667.11| 6958.02| 6938.58|内部职工股上市|
|1999-01-05| 14667.11| 6084.00| 6084.00|配股 |
|1997-08-18| 13042.49| 4680.00| 4680.00|配股 |
|1997-01-15| 10032.69| 3600.00| 3600.00|送转股 |
|1996-03-12| 5016.34| 1800.00| 1800.00|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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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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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呼和浩特投资| 6591.76|2011-04-24| 6591.76|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
| | | |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 | | | | |办法》规定的法定限售|
| | | | | |承诺事项,即:(一)自|
| | | | | |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 | | | | |呼市投资公司所持公司|
| | | | | |原非流通股在十二个月|
| | | | | |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
| | | | | |让;(二)在前项规定期|
| | | | | |满后,呼市投资公司通|
| | | | |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 | |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 | | | |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
| | | | |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
| | | | | |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 | | | |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
| | | | | |百分之十。另,呼市投|
| | | | | |资公司进一步承诺:所|
| | | | | |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
| | | | | |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
| | | | | |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
| | | | | |易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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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根据公司股改方案追加对价安排,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
三方账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600万股股票将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39126.5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51646.98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5771.07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37091.55
限售流通股(万股): 14555.43
保荐机构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2-2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1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3-15 至 2006-03-2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6-03-29 至 2006-03-31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3-31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2-2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3-0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3-13
股改实施上市日: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288.36| 赞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 850| 赞成 |
|投资基金 | | |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566.69| 赞成 |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 539.98| 反对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 500| 赞成 |
|资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 438.51| 赞成 |
|资基金 | | |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 433.99| 赞成 |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 433.92| 赞成 |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384.33| 赞成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 347.69| 赞成 |
|险产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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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605.75| 5150.48| 13.16|
|呼和浩特市启元投资有限公司 | 1715.6| 1715.6| 4.38|
|呼和浩特市华世商贸有限公司 | 844.85| 1115.2| 2.85|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85.12| 985.12| 2.52|
|内蒙古元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6.2| 576.2| 1.47|
|鄂托克旗维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400| 400| 1.02|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 305.16| 305.16| 0.78|
|权信托二期 | | | |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03.86| 303.86| 0.78|
|济南普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70.91| 270.91| 0.69|
|上海亿赢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0| 264| 0.6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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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上市公司股权信托二期 | | | | |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股权激励 | 未实施 |
|-上市公司股权信托二期 | | | | |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股权激励 | 未实施 |
|济南普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济南普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股权激励 | 未实施 |
|上海亿赢通投资咨询有限公|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司 | | | | |
|上海亿赢通投资咨询有限公| -| | 股权激励 | 未实施 |
|司 | | | | |
└────────────┴────┴────┴──────┴─────┘
说明: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分别向流通股股东追送一次股份,否则,将应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的股份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转增股份中的12000000股于方案实施日划入第三方帐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
如果公司2006、2007年度报告正式公告时,出现下列两种情形之一: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较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5%;B、公司当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除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第三方账户中12,000,000股股票50%部分将在该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追送给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2008年5月7日公告: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安排,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账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6,000,000股股票将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伊利股份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事宜。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分别向流通股股东追送一次股份,否则,将应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的股份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转增股份中的12000000股于方案实施日划入第三方帐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
如果公司2006、2007年度报告正式公告时,下列两种情形同时出现: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当年较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大于或等于15%;B、公司当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三方账户中12,000,000股股票50%部分将在该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伊利股份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已达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送对价股份安排的经营业绩指标。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关约定,确定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驰亿阳)作为第三方,因此,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账户)持有的1200万股公司股票中的600万股股票(已具备上市流通资格,公司将于近期办理上市流通有关事宜)将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2007年6月20日公告称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用于追送对价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2007年度实施每10股转增2股后,公司未行权期权数量调整为77298436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0.04元,激励对象享有的期权份数也做相应调整。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10.50
实际控制人:呼和浩特金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8.51
最终实际控制人: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8.50
(3) 方案详细说明 一、对价安排
1、公司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91,264,988元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6元(含税)。如果上述分配预案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非流通股股东获得分红现金合计34,724,112.28元全部用于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每10股流通股可获现金约1.347元,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0.097股。
2、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2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获得42,737,369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转增股份中30,737,369股用于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实施转增前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总数为基数,每10股流通股在方案实施完成后增至14.39股,所增4.39股中的3.2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1.19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以实施转增后、支付对价之前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0.905股的股票对价。
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1股,对价执行完毕后,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
二、认股权证计划:本公司拟按本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对权证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154,940,935份认股权证,每10股获得3份认股权证。行权价:8元。
本次认股权证发行对象为截至2006年11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权证交易代码:580009;权证交易简称:伊利CWB1;
(原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获4.39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2股及非流通股东所转送的应得转增股1.19股);以转增后的股本为基数,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份行权价为9.55元/股的认股权证。)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安排,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账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6,000,000股股票将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伊利股份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事宜。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追加对价安排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分别向流通股股东追送一次股份,否则,将应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的股份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具体如下:
追送股票的数量: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转增股份中的1200万股于方案实施日划入第三方账户(授权董事会确定),用于追加对价安排。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对目前设定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1)如果公司2006、2007 年度报告正式公告时,出现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较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7%;B、公司当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除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
第三方账户中1200万股股票50%部分将在该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追送给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2)如果公司2006、2007年度报告正式公告时,下列两种情形同时出现: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当年较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大于或等于17%;B、公司当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方账户中1200万股股票50%部分将在该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伊利股份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2006年4月19日公告称,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关约定,确定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天驰亿阳)作为第三方,天驰亿阳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账号为B881069378。
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账户)持有的12,000,000股股票中的6,000,000股股票满足了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伊利股份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的各项条件。2007年6月20日公告称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用于追送对价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2008年5月7日公告,经审计,公司2007年度已达到股改方案追加对价安排的经营业绩指标。因此,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账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6000000股股票将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事宜。
除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相关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
A、公司第一大股东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B、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如果权证发行于限售期内,则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派发及在权证存续期间买入的权证不能卖出,只能在行权日行权;如果权证发行于限售期外,则非流通股股东获得及在权证存续期间买入的权证可以卖出,可以在行权日行权。
C、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承诺:
鉴于本委为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呼市投资公司”)实质控制人,呼市投资公司为上市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为保证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长期保持对伊利股份的控制地位,本委承诺永久持有呼市投资公司51%以上股权。
2008年5月7日公告: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安排,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账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6,000,000股股票将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特指伊利股份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2008年5月15日公告:北京天驰亿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用于追加对价安排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2008年5月17日公告,2007年度实施每10股转增2股后,公司未行权期权数量调整为77298436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0.04元,激励对象享有的期权份数也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