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 005
☆股本股改☆ ◇600900 长江电力 更新日期:2009-11-13◇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11-06|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1100000.00| 941208.55| 941208.55| 818673.76|
|流通A股 |1100000.00| 941208.55| 941208.55| 818673.76|
|实际流通A股 | 490937.98| 490937.98| 490937.98| 323738.76|
|限售的流通股 | 609062.02| 450270.57| 450270.57| 494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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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
|2009-11-06| 1100000.00| 1100000.00| 490937.98|增发 |
|2007-10-11| 941208.55| 941208.55| 490937.98|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5-24| 941208.55| 941208.55| 446273.55|认购权证行权 |
|2006-08-15| 818673.76| 818673.76| 323738.76|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5-08-15| 818673.76| 818673.76| 271480.26|股权分置 |
|2005-05-18| 785600.00| 232600.00| 232600.00|向战略投资者配|
| | | | |售部分上市 |
|2004-05-18| 785600.00| 232600.00| 192600.00|向一般法人配售|
| | | | |部分上市 |
|2003-11-18| 785600.00| 232600.00| 127930.00|新股上市 |
|2003-11-05| 785600.00| 232600.00|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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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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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三峡总公|450270.5| - |450270.5|中国三峡总公司持股限|
| |司 | 7| | 7|售条件:在2015 年之 |
| | | | | |前,中国三峡总公司持|
| | | | | |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占长|
| | | | | |江电力总股本的比例将|
| | | | | |不低于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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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1.67155股和现金5.88元(含税)。[另公司向2006年5月17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5份欧式认股权证,407,220,390份认股权证
上市日:2006年5月25日]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7856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818673.7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2326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271480.26
限售流通股(万股): 547193.5
保荐机构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07-0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07-2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07-22 至 2005-08-0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5-08-01 至 2005-08-05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08-05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6-2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7-05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07-22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08-15 现金发放日 2005-08-17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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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6978.05|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 4195.83| 赞成 |
|投资基金 | |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180| 赞成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4091|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 4000| 赞成 |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976.43| 赞成 |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3366.31| 赞成 |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219.42| 赞成 |
|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 3000| 赞成 |
|申银万国-花旗-UBS-LIMITED | 2600.99|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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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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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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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 515771.76| 494935| 63|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7288.44| 14931| 1.9|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17288.44| 14931| 1.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7288.44| 14931| 1.9|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762.81| 4977| 0.63|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2881.41| 2488.5|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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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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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 55.00| | 其它承诺 | 未实施 |
|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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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经国家批准,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折算该电站全部上网电量综合上网电价提高约0.02元/千瓦时(以正式批文为准),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长江电力每股收益提高约0.025元。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持股比例(%):62.07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62.07
(3) 方案详细说明 长江电力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0.421股派现金1.74元,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得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00092股及4.1368元,每10股实得1.421股及5.8768元(含税);除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按目前持股量的10%送股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2496股。通过上述措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共获送1.24963股及现金4.1368元,每10股共实得1.67155股及现金5.8768元(含税)。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长江电力按本次转增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无偿派发1.5份欧式认股权证,除发起人股东以外的流通股股东获派的认股权证可以上市流通,在权证行权日,上市流通权证的持有人有权以每份1.80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权证的行权价格为5.5元/份,存续期为自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以2006年5月17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1.5份"无偿派发1,228,010,640份认股权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14,802,600股获派的407,220,390份认股权证将于2006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认股权证简称"长电CWB1",交易代码为"580007"。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三峡总公司承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三峡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在长江电力发行的认股权证行权日,上市流通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权证以每份1.80元的价格出售给三峡总公司。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经国家批准,三峡总公司拟以减征部分三峡基金为代价,置换提高长江电力所属葛洲坝电站销往湖北省外电量的电价,折算该电站全部上网电量综合上网电价提高约0.02元/千瓦时(以正式批文为准),以目前的总股本为基数,长江电力每股收益提高约0.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