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600976] 005
☆股本股改☆ ◇600976 武汉健民 更新日期:2009-10-24◇ 港澳资讯 灵通V5.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
|单位(万股) |2009-09-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
|总股本 | 15339.86| 15339.86| 15339.86| 15339.86|
|流通A股 | 15339.86| 15339.86| 15339.86| 15339.86|
|实际流通A股 | 15319.86| 13605.61| 12197.59| 8750.00|
|限售的流通股 | 20.00| 1734.25| 3142.27| 6589.86|
└──────────┴─────┴─────┴─────┴─────┘
【2.股本变化】
┌─────┬──────┬──────┬──────┬───────┐
| 变更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
|2009-05-08| 15339.86| 15339.86| 15319.86|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8-05-09| 15339.86| 15339.86| 13605.61|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7-05-08| 15339.86| 15339.86| 12197.59|有限售条件的流|
| | | | |通股上市 |
|2006-07-13| 15339.86| 15339.86| 8750.00|送转股 |
|2006-05-08| 7669.93| 7669.93| 4375.00|股权分置 |
|2004-04-19| 7669.93| 3500.00| 3500.00|新股上市 |
|2004-04-02| 7669.93| 3500.00| -|新股发行 |
└─────┴──────┴──────┴──────┴───────┘
【3.限售股份】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1 |华立产业集团| 1706.57|2009-05-08| 1706.57| |
| |有限公司 | | | | |
├─┼──────┼────┼─────┼────┼──────────┤
|2 |武汉市国荣塑| 10.00|2009-05-08| 0.00| |
| |料工艺制品厂| | | | |
├─┼──────┼────┼─────┼────┼──────────┤
|3 |武汉市江岸区| 10.00|2009-05-08| 0.00| |
| |先锋彩印厂 | | | | |
├─┼──────┼────┼─────┼────┼──────────┤
|4 |十堰康芪药业| 7.68|2009-05-08| 7.68| |
| |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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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获得2.5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7669.93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7669.9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35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3294.93
限售流通股(万股): 4375
保荐机构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3-0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22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3-23 至 2006-03-2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2006-03-27 至 2006-03-29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3-2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2-1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3-23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5-08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表决情况 |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9.71| 赞成 |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5.81| 赞成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9.54| 赞成 |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92.33| 赞成 |
|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0.8| 赞成 |
|李兆明 | 24.99| 赞成 |
|刘章明 | 16| 赞成 |
|晏庆平 | 11.25| 赞成 |
|曾广希 | 11| 赞成 |
|孙怡婷 | 10.38| 赞成 |
└───────────────────┴────────┴─────┘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84.25| 1566.39| 20.42|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16.8| 704.01| 9.18|
|内部职工股 | 304.78| 304.78| 3.97|
|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7.2| 227.2| 2.96|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291.9| 224.15| 2.92|
|中国药材集团公司 | 180| 138.22| 1.8|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100| 76.79| 1|
|武汉远大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 26.88| 0.35|
|武汉冰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 7.68| 0.1|
|武汉市江岸区先锋彩印厂 | 5| 5| 0.0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
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将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以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将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以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权益,自所持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有以下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权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增持流通股股份。增持股份购入后12个月内,增持方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0.88
实际控制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19.90
最终实际控制人:汪力成
间接持股比例(%):1.11
(3) 方案详细说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将获得2.5 股的对价安排,总计获得8,750,000 股,由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药材集团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武汉远大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6 家持股较少的法人股东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原方案:每10股获得2.154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承诺
第一大股东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将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以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3、关于增持流通股股份的声明
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权益,自所持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有以下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权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增持流通股股份。增持股份购入后12个月内,增持方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05 年8 月,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本公司14,110,349 股国家股、952,200 股法人股转让给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4,110,349 股国家股出让给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事,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556 号文批准。
2005 年11 月,本公司其他4 家非流通股股东分别与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各自持有的5 万股法人股,合计20 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6 年1 月,武汉虹惠投资有限公司与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502,000 股法人股转让给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转让价格均为6 元/股。
上述各宗涉及向华立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上述各宗涉及向华立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收购行为已出具无异议函(证监公司字[2006]32 号)。
上述各宗涉及向华立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合计17,764,45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6%。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须完成以上股权过户手续,由控股股东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对价安排。
本公司现有3,047,800股非流通内部职工股,对该部分股权采取不执行对价也不获得对价安排的处理方式。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收购的952,200股系由于收购内部职工股而来,对价安排参照内部职工股。
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72,000股,该部分股份全部被质押并被司法冻结且处于拍卖程序中。经各方协商一致,并已签署协议保证武汉开元及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对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对价的偿还能力,故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执行的27,330股股票对价由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执行。
截至武汉健民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尚有3名非流通股股东:十堰市中药材公司、武汉市国荣塑料工艺制品厂、武汉市江岸区先锋彩印厂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执行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这三名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取得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